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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悲歌-第2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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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他们受到的尊重和优厚的待遇,让他们对凡明很是感激。

    现在,凡明将长枪兵分为十个小队,每个小队一百人,而卡尔便是一小队队长,罗哥特是二小队队长。

    站在山顶,忘着欢腾的士兵,凡明感慨地说:“我闻到了血的味道!”

    这次的战前演说,被后来的卡迪亚史学家称为是‘演说’,因为从这里开始,凡明便踏上了征服大陆的航程。

    某山某路,“公爵大人!我们真的要用这点兵去进攻亚伦吗?那里可有整个罗多克最坚固的城墙啊!”一个贵族向身边的哥特拉斯公爵询问着,那声音不只是因为颠簸的山路还是因为害怕而颤抖不止。

    “哼,你们这胆许,若不是被那些可恶的斯瓦迪亚人消耗掉了我的一万大军,哪用得着你们。”哥特拉斯公爵心中忿忿地想着,但表面还是装出一副笑脸:“哈哈,我亲爱的里木斯克爵爷,看着吧,还没等我们到亚伦,那里的王室就已经吓得出海去了!到时候他们迎接还来不及呢y本不用我们进攻!”

    “奥 ̄哈!那就好!那,一切就要靠公爵大人多多指点了!”贵族一脸谄媚地说着。

    “哈哈!那是当然,只要我成功登基,你们都会得到厚赏的!”哥特阿斯公爵仍旧是一脸媚笑但心中却早已打算好了‘等我成了罗多克的王,你们就等着在地牢里跟老鼠享荣华富贵吧!’“公爵大人!前边出现一队人马,大约有一百人,没有旗帜,现在正堵在路中间。”侦察兵来报告道。

    “什么?哈哈,一百人也敢来挑衅,让我们去看看是哪个嫌命长的!”说着,公爵来到前方,此时看到一支长枪兵大约有百人,正成整齐的方阵,威武的站在前方。

    而方阵后边,是一个身穿银甲,*棕马的骑士,虽看不清面孔,但却感受到他所散发的威武之气,那气质与方阵哑然一体。

    “好一个银甲骑士!”哥特拉斯公爵也是征战多年的老将,一看对方战场上所散发的气质,便知不是一个简单的货色。

    “你是谁!识相的赶紧滚一边,老子对你这点人不感兴趣!”哥特拉斯公爵大声地质问着,声音中满是不屑。

    “费什么话!他娘的老子就是来问你借狗头一用的!要么交头滚蛋,要么让我的勇士们教教你什么叫做战斗!”说话的正是身着银甲的凡明,语言中也尽是不在乎。

    “什么!妈的,给我上,我要亲手宰了那个咋种!”哥特拉斯被凡明的话激怒(没办法,西方的战争就是不如东方,就连骂阵都逊一筹)

    听到哥特拉斯的命令,三千罗多克军士向凡明冲去,三千人一齐奔动,那声音,震颤着山谷。

    长枪方阵得士兵们看着黑压压的人流并没有害怕,反而是用长枪敲击着大地为自己鼓气,声音同样是响彻着山谷。

    “勇士们!放下长枪!”

    随着凡明的命令,长枪兵们端平长枪,瞬间便形成了一面坚实的长枪墙,明晃晃的枪头,像是死神的镰刀,正等待着饱饮鲜血。

    军士们看到这样的阵型开始犹豫起来,这样密不透风的长枪阵,撞上就是个死!

    哥特拉斯看到军士们停住了脚步便大声责令着:“快进攻s退者砍掉脑袋喂秃鹫,砍掉那小子脑袋的,赏一千个第纳尔!”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听到有一千第纳尔,这些每天都想着发财的士兵们红着眼冲向方阵。

    第一波冲来的军士毫无疑问的被扎成了筛子,后面的军士们踩着同班的尸体向前冲。

    一个军士拿着鹤嘴锄飞身想躲过平端着的长枪,然后袭击没有长枪保护的士兵,但很不幸的是,第二排的长枪兵发现了他,瞬间,一根长枪穿破了他的肚子,将他挑在半空中。

    由于长枪兵们的超长枪足有六米长,而军士们的鹤嘴锄只有半米,所以让军士去冲长枪兵阵,简直是送死。

    逐渐,已经有两三百人死在了长枪之下,有的长枪上还挂着一些内脏和肠子,看得让人作呕。

    这时,一个军士砍断了长枪,紧接着熟练的挥舞起鹤嘴锄,劈入一个长枪兵的脑袋,但随后也被四周桶来的长枪扎穿了身体。

    看到这个军士的作法,越来越多的军士向他学习,渐渐的,被劈断长枪的长枪兵越来越多,不得已开始拔出短刀近身搏斗。

    虽然长枪兵们练习过短刀搏斗,但哪能比得上专门近身搏斗的军士。

    来到近处的军士发挥起高超的作战水平,越来越多的长枪兵被砍成两半,断肢残臂,满地都是。

    看着渐渐不支的长枪兵,凡明不得不佩服军士作战的勇猛,和战斗技巧的熟练。

    “前队变后队,撤退!我来殿后”

    “来吧孙子们z你外公过过招!”凡明骑马奔到撤退的长枪兵身后,陌刀出鞘,一刀下去,便有一个人头腾空而起。

    对于杀人,凡明已经感觉是家常便饭,自从第一次在鲁迪村杀斯瓦迪亚人,到后来在山谷杀斯瓦迪亚骑士,这一切,只因为经受过那刻骨的悲痛之后的成长。

    陌刀左右挥舞,不断有人头落地,鲜血如喷泉般从无头尸喷出,溅在战马上,将战马套着的白色鳞甲染成血红。

    一个军士想要从马后砍断没有保护的马蹄,凡明发现时,暗道不妙,谁知,战马竟然特有灵性的抬起后蹄,把偷袭他的人踢得吐血。

    “好样的!”凡明高兴地大叫,并且还不停下的挥舞陌刀。转身一刀,便夺去了三个生命。

    渐渐地,凡明的周围已经倒了一圈尸体,军士们不敢再往前,凡明的凶狠已经在他们心里留下了黑影,说不定晚上睡觉都会做噩梦。

    “哈哈!孙子们,有种的再来追你爷爷!”凡明回头看看已经跑远的长枪兵,便对着军士们挑衅一句,然后扬蹄而去。

    “看什么9不赶紧追今天决不能放过他!!”哥特拉斯公爵被气得已经忍无可忍,拔马便追去。军士们看到领头的都追了,也无可奈何地追去。

    凡明已经带着长枪兵撤入山谷,哥特拉斯公爵领着剩下的两千七百多军士紧随其后。

    就这么一追一逃,已经跑出去近一公里。

    终于,在一个山谷的狭小地带,凡明停住了脚步,而哥特拉斯公爵也追到,看到凡明停住,以为是他已经没力气了,变放声大笑道:“哈哈!怎么!小子跑不动了?那就等着死吧!士兵们赏钱等着你们呢x我杀!”

    凡明看到还被蒙在鼓里的哥特拉斯,不禁鄙视的说道:“哈。无知的人”r1152

    ,阅读请。

第二卷 第十一章 血腥中的崛起() 
军士们举着鹤嘴锄冲向凡明,而就在这时,山谷中响起了雄壮的号角声,那号角声对于长枪兵们来说是多么的悠扬雄壮,而对于这些可怜的军士们,这就意味着中埋伏了,那简直就是死亡的召唤音命都快没了,还雄壮个屁。军士们一个个傻傻的站在原地,在等着伏兵出现,然后自己再大声咋呼着有埋伏啊!然后再被箭矢射中身亡,这是他们经过这么多战丈总结的规律。

    就这么着,战场上有了短暂的寂静。但宁静就是暴风雨的前兆。

    血腥中的崛起 第二卷第十章 征程开始

    看到周围还是没有任何变化,也不见伏兵,军士们都松了一口气,心想‘这小子耍我们呢!’但军士们刚刚挺起腰杆,紧接着一阵羽箭伴着弩矢射来,像是一阵暴雨袭来,奔向密集的人群。

    ‘暴雨’顷刻落下瞬间夺去了一百多人的生命,雨落之处,激起一片片血花。

    就在军士们刚刚被这一切吓蒙时,又是一阵密集的流失,紧接着第三波,第四波几乎是没有间断的时间,瞬间便要去了千条生命。

    新式弩箭的威力再此凸显,一分钟六波箭雨,谁能受得了!

    哥特拉斯也中了一箭,而且是弩箭,巨大的威力射穿了盔甲,深深地嵌在他的肉里,看势不妙的他立刻下令撤退。

    看到准备逃跑的哥特拉斯,凡明心中暗骂不经打,“兄弟们!是时候了!证明你们的勇气吧!”

    随着一声信号,山谷两头如同天降般的同时各杀出两队长枪兵,而山谷的两侧山壁上,也各冲下两队长枪兵。

    正追被逃跑的军士们看到四周都是长枪兵,他们已经被围在了中间,如同是案板上的肉,待人宰割。

    看着慢慢*近的长枪兵,哥特拉斯知道已经胜算无望,大声下令到“维鲁加的勇士们!你们曾经抵抗过凶残的斯瓦迪亚人的几十次攻击,你们是当之无愧的勇士!现在,又一场考验来了!让我们振奋起来!杀!”

    不得不说,哥特拉斯公爵的确是个敢战且胆大的贵族,“不愧是能抵挡得了几十次斯瓦迪亚大军进攻的人!”凡明暗暗赞叹。

    在哥特拉斯公爵的带动下,剩余的一千多军士挥着鹤嘴锄向四周的长枪兵方阵冲去,顿时,尖利的长枪从四面八方刺入军士们的身体,鲜血从刺入口**出来,四处飞溅。

    有的长枪深深地插入军士的身体,将里面的内脏带了出来,挂在枪杆上,有的长枪穿过了一个军士的身体,来不及收回,紧接着又穿过了另一个人的身体,就这样枪杆上挂着四五具尸体,场面之血腥令人作呕。

    此时的凡明也已经下马来到军阵中,他提一把陌刀,左右挥砍,实入一个死神,收割着每一个靠近敌人的生命,虽然只学过简单的剑术,但凭借着巨大的力量,即使胡乱的挥舞,也相当的强悍。

    再看看一旁的布什,他手提两把板斧,对!是纯正的板斧!逵爷用的那种!左右的砍杀,板斧所过之处,便是一阵腥风血雨。

    这时凡明也心想,‘是不是也该弄把重点的兵器来用用,要不就浪费了这一身的力气了!’四周的枪兵逐渐压缩包围圈,军士们的尸体已经倒下了一片,哥特拉斯已经是万念俱灰,看着自己士兵们的尸体,一阵心寒,他扫过四周的枪阵,严严实实,密不透风,现在想逃跑简直是不可能!

    突然,他一眼看到了正在军阵中拼杀的凡明,心中一喜!若是能将它干掉,岂不是瞬间翻盘!于是,哥特拉斯策马冲向凡明。

    而此时,凡明正在专注的砍杀,并没有注意到一侧火热的眼神。而此时,危险已经渐渐的*近。

    正当凡明,一个反手刀砍下一个敌人的脑袋时,却突然感觉一侧一阵寒意,待他翻头查看时,只见一把长有一米的骑士剑已经向他砍来,他甚至都已经看到剑身上的划痕。

    凡明已经在想自己不是这就要完蛋了吧,别的穿越里主角都是飞黄腾达的!就是个反派也得一百多章才完蛋啊!怎么自己这么命短。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一把短刀横在了他面前,骑士剑与短刀想撞,擦起了阵阵火花。

    只见短刀的主人用力一拨,骑士剑便顺势甩开,这时,凡明也反映了过来,他回手一刀,便截在了哥特拉斯的腰上,鲜血喷溅。

    但他却晚了一步,早有一把短刀已经插在了他的另一侧腰间,短刀穿过盔甲,嵌入肉中,可见力量一斑,正是救自己的那把。

    ‘咚’哥特拉斯应声倒地,抽搐不止。

    凡明翻头打量着这个救他的人,只见他年纪不大,跟自己相仿,脸上虽稚气未脱,但也显出一丝英俊,穿着白色麻布衣,臂膀上标着数字一,这是凡明特意让长枪小队的队长标注的,以表明他的身份。

    “你叫什么?”

    “我叫卡尔,大人!”说完,便转头继续作战。

    “不错的年轻人!额。我也挺年轻的”

    小小的插曲后,凡明继续加入战斗,没有了领导者,这支军队很快便抵挡不住投降了。

    仅仅用了三个小时,便解决了一支三千人的队伍,而自身只损失了三百多人,而且大部分还是受伤,只要伤好后还能再战。可见,这支军队的强悍,可以说已经无以伦比。

    战后,开始清点战场,莱姆向他报告到“头儿,他们死伤了两千三百多人,其中救救还能继续作战的还有一千多人,另外还俘虏了七百多人,我们只损失了三百人,其中大部分是受伤,另外哥特拉斯公爵命挺大的,被您砍了一刀,竟然还没死!不过像是疯了!”

    并不是哥特拉斯命大,而是哥特拉斯穿的盔甲太厚,在这个时代,稍有资产的骑士们都是会穿着链甲外套板甲,而哥特拉斯更是在链甲里面又套了一件无袖链甲,所以异常坚固。

    “受伤的不管是敌人还是自己人,都好好照顾!以后他们都是我们的战友9有别忘了用我们的烧酒消毒!”凡明认真的吩咐着,自从发明了蒸馏烧酒以后,便开始多方面的用,消毒自然是少不了的!

    用高度数的酒消毒,可代替酒精,可以有效的杀灭病菌,使伤者不用二次感染,这是现代最基本的医学知识。

    凡明已经在近卫帮助下脱下厚重的盔甲,“走,看看那个命大的疯子”

    来到俘虏们的营地,哥特拉斯被单独关在一处,看到凡明来,哥特拉斯不顾疼痛爬到凡明身边,抱住他的腿说到:“我的头,我的头没了!”

    凡明一脚把他踹开:“他妈的,再废话让你的肺也一起没了!”

    这一脚,似乎把他踹醒了,他竟然解下佩剑,伸向凡明面前对着凡明高傲的说:“老子输了,拿着我的剑到维鲁加去领赎金吧!”那语气,高傲的就像赢得是他一样。

    凡明拔出剑,出鞘的声音响亮清脆,一看便知是把好剑。

    还在众人品味着宝剑时,凡明回手一剑,正刺入哥特拉斯的咽喉。

    哥特拉斯抽搐着看着凡明,似乎到死都不信这个人会杀贵族。而凡明慢慢地拔出宝剑,一边在他身上擦拭着血迹,一边不屑的说:“记得杀你的人的面孔!来世再找我报仇!”

    所有人都惊讶的看着凡明,似乎不敢相信一个公爵就这么死了,而凡明只是轻描淡写的一笑,便严肃的说:“勇士们,我们的征程开始了!”

    大战之后,无论是胜利者,还是失败者,都陷入了极度疲惫当中。

    凡明下令,休息片刻后要迅速出发,奔袭维鲁加,所以士兵们都赶紧埋锅做饭。

    这里要着重声明一下,士兵们随身携带的口粮,是凡明自己‘发明’的腊肉,就是将猎来的动物的肉,撕成长条,先加入盐巴等作料腌制,其中凡明还新颖的加入烧酒,使肉质更香,然后放在太阳底下晒,直到晒熟晒干。

    这样的腊肉,不仅仅直接食用味道鲜美,而且要是加入一些野菜,熬成汤,也是别样一番滋味,对于中世纪的士兵们来说,这简直是人间美味,就算是贵族,也没有享受过这样的美味。

    凡明手中拿着一块腊肉,正津津有味的吃着,不时还掰下一块,喂喂肩上的殇,凡明早先就规定过,不管是谁,行军打仗都要与士兵同住同吃,这已让士兵们对他百感亲切。

    身边的士兵将煮好的腊肉汤成了一碗给他,凡明趁着热喝了一口,背后感觉总有人在盯着,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些伏兵,他们经过一整天的赶路,又被凡明给他们来了个一公里加速跑,最后过几个小时的大战,至此还没有吃过东西。

    现在看着自由军团的士兵们狼吞虎咽,当然是眼馋不已,更不用说还有那诱人的肉汤。

    “布什,让士兵们分出一些口粮给他们”凡明对一旁的布什说着。

    “啊!为什么给那些该死的敌人!我们还不够吃呢!”布什明显露出不满。

    “他们不久也会是我们的战友,我们的同伴,要跟我们一起作战,按我说的做吧!”看到凡明强硬的态度,布什只能答应。

第二卷 第十一章 野蛮的王女() 
士兵们将肉汤和腊肉还有一些面饼分了一些给饥饿的军士们,看着前一刻还是敌人,而现在慷慨地分给它们食物的自由军团士兵们,军士们感动不已。顶点。x。o

    凡明将肉汤端给一个军士的伤兵,他被流矢射中了腿,“伤的不轻吧”

    “大人。”看到凡明的举动,士兵又是又是感动。想要站起身。

    “别动,别动,好好养伤,我们都是罗多克人,都是自己人”凡明扶着伤兵,将肉汤慢慢的喂给他。

    此时伤兵已经被凡明的举动震撼,他从军三年,从来都没有哪一个领主这样的关心过手下的士兵,更不用说现在自己还是一个俘兵。

    “大人!您要愿意,我愿誓死效忠与您!”军士已经被感动得痛哭流涕,跪在凡明面前说道。

    “哈哈,起来吧!我说过了!我们不是敌人,我们都是罗多克人,是一家人!”凡明将伤兵扶起,拍了拍她的肩膀,然后转身对着红着眼眶看着这一切的俘兵们:“我也希望你们能记住我今天的话!我们不是敌人!我们都是罗多克人!是一家人!”

    士兵们已经低下了头,他们眼中不仅仅是为自己与这个慷慨的领主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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