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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战兢兢,就连多看几眼都仿佛是罪过一般,所以这个老人见过丁原,即使看上去如何的不可思议,却是真正有可能发生的。
“也好。”族长毫不犹豫的点头了,他们这些坞堡能够生存在这片土地上,除了自身的团结与努力外,当然还有官府的作为。已经许多年不再见过更北方的铁蹄入侵了,这却都是有赖于并州骑军的强势,敢于侵入到草原,和那些马背上的野蛮人来一场真刀真枪的厮杀。
“那我们一起出去迎接罢?”族长开口,却是马上准备大开堡门,出去迎接军队了。只是他的话音刚落,脚还未踏出一步,就有人匆匆的大喘着粗气跑了过来。
“族……族长。”跑来的乡勇青壮不断的喘着气,刚刚还没有说出几个字来,就又被喘气声给堵了回去。
看到他这幅模样,族长却是不慌不忙的沉声说道:“怎么?发生可什么事情?”
似是感受到了族长的镇定影响,也有那停顿几下,平缓胸口那急促气流的功劳,这青壮终于完整说出了一段话出来。
“族长,他们已经走啦!”
“什么?走了?”中年族长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但随后就意识到,“他们”指的就是从坞堡外路过的并州骑军。心中微有些遗憾,但是大军开拔,又怎么会因为他这样的一个平民百姓而改变计划?至于更多的,则是庆幸了毕竟这样子的骑军,经过青壮的报告,至少有上万人,要是真正的招待起来,只怕他们坞堡都负担不了多少!
“那是什么?”梦神机指着经过的坞堡,询问着云霆。在他看来,这样的坞堡,其实意义并不大,更像是许多有势力的人所组建成的小据点罢了。
“坞堡。”云霆开口回答道。
“哦?”梦神机挑着眉头,一脸的奇怪之色,旋即反问道:“有什么用?”
“御敌。”
“集众人的力量御敌,简单来说,就是在乱世以求自保的堡垒。当然,你现在看到的只是一种坞堡,是经由家族筹建,后逐渐吸引周围乡民聚集生活的坞堡。你看,在那座坞堡周围,是不是有着许多民房建筑?在外头,隔着老远的地点,还有用来警戒的哨塔,一旦有外敌入侵,只要即使的发出警讯,外面的乡民就可以及时的进入坞堡躲藏与防御。”云霆回答道。
“还有另一种就是富豪之家,世家大族营建的坞堡了。这一种更难攻打,因为他们是成建制,有组织的,就连里面生活的也不是普通的乡民百姓,而是世家大族的私兵,家奴,或者佃户。”
云霆将目光从坞堡上收了回来,这大概就是以家族血脉凝结成了的一种智慧结晶了,在并州大大小小的地方,都有着坞堡的存在,它们就像是构筑成一张巨大网络的庞大蛛丝一般。是一颗又一颗的钉子,埋在了不同的角落,就比如如果是鲜卑入侵并州的话,就算有那个实力要拿下晋阳城,也必须先拔除在前行路上的大大小小的堡垒。
这些坞堡,这些堡垒,以及里面生活着的人们为了亲族血脉所爆发出的力量有多强大,就算是微不足道的伤害,可加上那庞大的人口基数,也足够让任何异族喝上一壶,造成不可磨灭的创伤。
后来的五胡乱华,那些异族就妄想将北方的汉人全部屠杀掉,可是很快,他们就发现在一次一次的屠杀中,汉人的确是死了不少,可他们的人也越来越少!这其中的原因,就在于坞堡,这种有凝聚力的建筑,再加上庞大的人口基数,真正构筑出了一台庞大的战争机器。
这才是真正的一寸山河一寸血,正所谓家国家国,很多人都说没有国哪来的家。可事实上却是,许多原来懦弱的小民们,使他们拥有勇气去搏命的不是国,而是家。正因为有千千万万的家凝聚,后来才有了国,而坞堡,则是一个个庞大的家族体系,横亘在北方,修建起了一道防线。
(本章完)
第313章 京观(下)()
云霆所没有对梦神机说的是,坞堡体系,直到公元纪年时期的宋朝才被得朝不正的太祖赵匡胤下召取缔。而在接下去,则是终宋一朝,都与北方游牧民族的不住战斗,从辽到西夏到后来的蒙元,乃至最后的宋朝被灭,帝国历史上第一个被异族统治的朝代,元朝正式出现。否则当初惨烈,以汉人肉为食,笑称双脚羊的五胡乱华时代那些异族都没有能够统治这片古老的疆域,宋朝末期的蒙元又如何能够统治得了?
没有了坞堡,统治阶级可以更好的掌握那些世家大族,能够将其的威胁给降到最低的程度。可同样的,当国家不行,统治阶级失去能够保护百姓的能力之后,那么这些百姓就连可以依靠,可以自卫的工具都失去了。所以坞堡体系的消失,其实真正的问题是这些统治者的懦弱无力,否则真正的帝国,又怎么会在意一些家族的串联?后来的蒙元,乃至最后的清朝,为什么会出现?
根结就在于坞堡体系的覆灭,它的消失使许多百姓真正成为了只会种田的农民,而将大大小小的家族分裂,成了更薄弱的个体。原本他们就是被异族看成可欺的猎物,在失去了手中唯一能够守护自己家园的武器后,真的就成了稻田里面的庄稼,被随意的收割,割完一茬又一茬。
那个时候哪还有国?就连家都没有了,谁还管国?十数倍数十倍大于异族的人口,却被比自己人口基数远远少得多的异族给统治着,简直就是可笑,可悲至极。那些高高在上,屁股坐在高处的统治者们,在把那些百姓手中的兵器除去的时候,一同打断的,是他们的心气,他们的脊梁,他们的膝盖骨!
云霆在查阅公元纪年的历史的时候,更为觉得可笑的是发现了一些恬不知耻的所谓“帝国人”,以一段耻辱的历史为荣,洋洋得意,替那些异族大颂赞歌,美名其曰促进“民族”融合。可那值得骄傲么?在一个真正的帝国人被当成下三等人对待的时代,在一个家中不能有菜刀,要好几户一起用的时代,在那个脑袋顶着一条猪尾巴的时代,真的能够让人感觉到骄傲么?
云霆不信。现在的帝国,也不是由那样的一群人所建立起来的。正所谓,家,国,天下!每一样都是息息相关的东西,现在的帝国不会强行要求民众认同某一类,不会让他们放弃某一样,却造就了现在的帝国。
“家,国,天下。”在同样的原野上,有人口中念叨着这四个字,驻足了下来,眺望着远方。
那里阳光灿烂,有遥远稀疏的群山,有一望无际的天穹。只是这人的目光却未落在这一番景色上面,他看着,眼睛仔细的分辨着,从蓝天白云的幕布之中,看出了些许烟尘的痕迹,那是烟,炊烟。
这是名青年人,眉目清秀,自有一股坚毅之色弥漫在上头,一双眼睛出神无比,即使在现在这种迷惘的状态,却也透露出了一种别样的深邃。让人看见了,不禁要问是怎样的疑惑,使他这样俊逸出尘的人物感到迷惘。
他穿着一身白袍,随着北风的吹来,飘荡出了一圈圈的褶皱。可以看得出来,这身衣袍原本是洁白,亮新无比的,只是现在却染上了灰朴朴的颜色,自然也就无法给人带来飘逸出尘的观感了。
他沉思,他迷惘,有时脸上露出微笑,有时有愁眉苦脸,单看他的表情,会使人不由得迷惑他的精神问题。而又有一点,似乎佐证了这一点,那就是这个面目清秀,眉眼如画的青年,脚上是没有穿着鞋子的,他赤脚踏在大地之上,一双脚丫子显得与周围格格不入,与他格格不入。当然了,唯一不显得不相配的,大概就是他的表情了,如果代入疯子这个角色,脚上没有鞋子自然也不会成任何的问题。
当然他并不是一个疯子,从其背后的一柄连鞘长剑就可以看得出这一点,这是一柄装饰古朴,鞘上纹着云纹的长剑。虽看上去并不起眼,可是明眼人却能够瞧得出来,这剑已经有一定的年份了,而从剑鞘上一个不起眼的细微之处也能够看得出来这一点。
就是血,那原来不知道是什么颜色的云纹,已经带上了一点沉积下来的铁锈红斑。这自然不可能是剑鞘自身带出的锈迹,最合理的解释就是已经有人用血,或者是说用生命证明了一点,这剑或许值钱,了不得,可这青年却不是一个疯子,至少他还有杀人的本事。
“诗和远方?眼前的苟且?真是可笑的想法啊,也就只有那群文艺青年,一群无所事事的人可以说出这样子的话来了吧?”嗤笑了一声,青年缓缓摇头,目中多出了几许不屑之色。
要是那些人来这里诗和远方,很快就会被生活以重重的一击,或许被杀死,或许全身上下值钱的东西被搜刮一空,就连衣物也被剥去,留在秋风萧瑟中领略大自然的风味了。这是男人的结局,至于女人,那只怕要有多苟且就有多苟且了,至少生活中的残酷性,在这里会被完美的体现出来。
他这一路过来,也算不上多安逸舒适,至少他这个人还是挺引人注意的,于是这一路背上的长剑,已经饮了事数人,数十人的鲜血。他也不是为了远方而来,胸中有沟壑,又怎么需要去看山河?胸中有山河,放眼而去的,自然就是最平常的景色,也能够从细微处,看到最不平凡的景致。
他为的便是自己的迷惑,解惑而来。而其中有一部分,则是为了重走先贤的道路,从他们的道路,即使时过境迁,也能够依稀辨认出的痕迹看出属于自己的痕迹,所要去追寻的东西。那些意志,那些不同的思考,那些他们所曾经脉动,得慌的血液,都是他要体会,要获得的东西。
(本章完)
第314章 联邦玩家的酸爽味()
他站着,看着这这一片天地,有一种陌生的感觉。真正的来说,他并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所以并不能体会到这个世界原住民的那种感觉,那种情怀,或者说,他从一开始,至始至终,用的都是一种另一个世界的视角。所以他迷惘,所以他看不到,所以即使脚踩这一片土地,闻着这个世界的味道,却始终与这个世界有一种隔阂存在。
“所以我这样做有什么意义么?”他拿起腰间悬挂的酒壶,晃了晃,才拔开塞着瓶口的木塞,往嘴里面猛的灌了几口,喝得酣畅淋漓。
酒却是这般的没有滋味,一点滋味也没有,一斗酒,喝不出属于自己的味道。对于他林斗酒来说,还真是可笑,明明是斗酒的名字,却怎么都喝不出酒的味道来,只有舌尖那淡淡的辛辣味道在说明喝的是酒。
作为林家子弟,其实他是能够回到母星上去的,只是现在的母星,即使经过了漫长时间的恢复,仍旧满目疮痍。就算回到母星,看着那一些景色,也没有办法体会到先人的情感。据说那里有着各种各样的东西,包括铁的意志,漫长生与死的道路,只是他体会不到,体会不了,于是林斗酒来到了这里。
他还有一个哥哥,但比起自身那较多的迷茫来说,两者之间却没有可比性。林斗酒微笑,酒液从嘴角淌下,沿着下巴,缓缓的滴落,一点一点的沁湿了他衣领的部分。
从心把酒壶绑好挂在腰上,林斗酒开始继续前行,赤脚踩在土地上,有石头,有沙子,咯得他的脚生疼无比。但他却仿若无所觉察一般,继续前行,赤脚踩踏上去,用着一种不快不慢的韵律前行。
用着这双肉脚,他从所在的荆州,来到了并州,一路上过山爬山,遇水淌水,脚底起初的伤口,被磨破的皮肉,已经经过了一次次的愈合,又一次次的受创,周而复始,终于在最后那娇嫩的脚底板,出现了一层厚厚的老茧。就是用着这一双脚,不过前方有没有道路,他都走出了属于自己的一条路,一人独行,有风有雨。
一路走来,走到现在,林斗酒看过太多的事情,看过马贼屠村,看到强盗杀人,看到那些百姓为了守护自己的家园而流尽了最后一滴血液。他,却没有太多的感觉,因为这是他们的家,他们的国,他们的天下。他的家,他的国,他的天下并不在这里。
他就只是看看而已,没有伸出援手,看着杀戮,看着拼战,看着他们为了守护家园而被杀死,看着他们的妻女被侮辱,被带走,看得太多太多。他没有动,静静的看着,只有到这些马贼山匪对自己动手的时候,才会出手击杀。
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是冷血动物,可是那又如何?他体会不到,体会不了,作为林家里面最特立独行的存在,看得太多太多,有太多太多的东西就是他自己都遗忘了。
据说帝国的历史上,曾经有秦皇扫六合,挥剑诀浮云,也曾经有人乌江唱别一场皓月,就死也能撑鬼雄。还有一曲满江红,破碎山河风飘絮,誓死只为守护这万古长夜。帝国的历史上,有着太多太多的英雄人杰,就因为太多太多,所以林斗酒都记不清了。
他只记得他们哭过笑过,生过死过,来过去过。正如这脚下所踩踏的土地一般,看起来平平无奇,可是却没有人知道在遥远的曾经它是否也浸透着某人挥洒的热血?即使曾经没有,在以后或许也会有。即使以后没有,可是在帝国的即使上,也有无数人,为了这寸土锱铢必较,为了那一掌能够握住的泥土,而付出了生命。可以说,这就是他们所守护的家与国还有天下!
林斗酒的脚心火热无比,持续的发暖,是一种能够烫人的温度。这是因为长时间的行走,脚掌蔓延的热度,也似乎是因为脚下这冰凉,却每一寸都有心血的土地被烫得灼热。
是啊,他不懂,即使预见,曾经读到过,也不同,因为不能够感同身受。所以林斗酒不知道,曾经有人走过两万五千里,用血肉之躯踏过雪山草地,他们沸腾的血液,跳动的心,曾经是那样的猛烈,毫不犹豫为了一个崭新的世界而毁灭掉自己曾经的一个小家。他们为了国,为了这个天下,先天下与国,最后才是自己的家,然而剩下的,只有支离破碎罢了。
那个时候,就和帝国立国之初一般,风雨飘摇,正因为有无数的人,牺牲掉了自己的家,才成就了一个国。至少就现在来说,帝国并不辜负,辜负曾经那些人前赴后继的牺牲,不辜负那些人所淌流的血液。
而那个时候呢?公元那个纪年呢?有多少人辜负了?有多少遗忘了?他们拿曾经有人付出鲜血付出一切所希冀创造的未来,而成全了自己肆意妄为,挥霍无度,泯灭心性的现在。他们不在乎这一个国,他们只在乎自己的家,为的就只有自己,甚至于不在乎牺牲国家利益,来成就自己。
不能感同身受,所以林斗酒不懂,不懂为什么会有人为这付出自己的所有,包括生命,包括未来,只为成全别人的挥霍。然而,他却又有一点共鸣,从家国天下这四个字品味出了一点东西。也仅仅是一点领悟,即使知道,却不能够代表他认同,也不能使他明悟。
那些人,为的不是某人单纯的家,为的是这个国,为的是一个能够容纳大家的大国!他们所曾经深信过的,就是这个国家不会辜负他们,即使有人遗忘,国也不会遗忘他们,即使有一天遗忘而背叛了,也有这片淌过鲜血的土地能够永远的铭记他们。
“家,国,天下。”林斗酒喃喃着,却依旧的迷惘。正因为知晓,正因为看见,所以无比的迷惘。
(章节数又打错了,人生╮(╯_╰)╭)
(本章完)
第315章 抵达九原()
有人正踏出北行,所去的方向正是与并州骑军去的方向一样,只是这样一个人会带起怎样的波澜,却是没有人知道的。而并州骑军,所要带去的,并不是微泛起点波澜就可以的,是血雨腥风,是带着杀机的气雾弥漫。
从清晨,到正午,骑军已经前行了极长的一段路程。对于骑兵来说,这只是微不足道的一段距离罢了,却是苦了后面的步兵。到最后,他们已经彻底的跟不上了骑军,远远的看着,视野里面只留下了一条向前的黄色烟尘,他们这下也是彻底的吃不到土了,因为距离太远,等他们到达土黄色的沙尘尾部,却已经被风一吹,倏的散去了。
吕布不会等待他们,万余人的骑军也不会驻足下来就只为了让三千步兵追上他们的脚步,离得远了,云霆再回头看去,也看不见步兵的踪迹了,心中却没有多大的担心,反正他们一定能够跟得上来的。这不是毫无缘由的自信,而是高顺已经派出了一小队的骑兵,沿路指引着这些步兵大部队的方向。
“全军下马,原地休息。”骑军最前方的吕布挽住了缰绳,战马又往前踏出了几步,才缓缓的停了下来。
“停步。”
“停步……”在吕布身后的传令兵,又一层一层逐级的传达着刚刚下达的命令,从队伍的前端,到队伍的末端,不到一会儿骑军上下就全部听到了,一批批的下马,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