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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云霆说,不是每个人都适合成为统帅,成为一个合格的统帅更不简单。当一名士兵只要想着让自己活下去就可以,不用太多的脑子,只需要肌肉。而一名统帅,则是要想着如何让更多的人活下去,时时刻刻考虑方方面面的东西,因此任何一个成功的将领都绝对不是侥幸。
吕布放下手中的碗,霍然站起了身来,身上的铠甲甲页碰撞发出了清脆的响声。他的脸上微微凝滞,那是在思考时才出现的表情,用着眼睛远眺,远眺着远方的天空。
“既然这样,那我们的速度就要快了。”吕布说道。
战场瞬息万变,一点时间上的延误,可能就是对生命的浪费,可能你有时候你离死亡就差那么几个呼吸的时间。就如同吕布现在所看见的一样,他们要加快速度了,否则就不再是那,简单的事情,也甩不掉那些追兵。
追兵,是的,追兵。他只看见了天空上一个黑点,虽不清晰,可是吕布还是能够轻易的辨认出那是一只鹰凖,由人饲养,驱使的鹰凖。至于是什么人?几乎不用思考,就能知道是鲜卑人,也就只有那一些鲜卑人才有熬鹰之法,才能训练出鹰凖来。
这些鹰凖不同于普通野外的鹰凖,野外的鹰凖会在天空中盘旋觅食,一会儿之后或许就会消失了。可是吕布看了一下,却发现眼中看到的那只鹰凖,却紧紧的吊在远方,在那里盘旋上下,却始终牢牢保持着极高的高度。那是人力所不能到达的地方,就连弓箭都很难射到这个地方,否则现在吕布早就挽弓搭箭,将鹰凖给射杀了。
“恩?”云霆顺着吕布的目光落处看去,眼中映入的也正是前者所看到的黑点。眉头一跳,云霆已经知道他们被人盯上了,而且来得是如此之快,简直称得上迅雷不及掩耳。如果不是身边有吕布这种常年与鲜卑人厮杀战斗的猛人在,换成其他地方的名将,可能要等到几次袭击之后才会明白他们的动向已经被人掌握。
“那我领三千骑兵护送云校尉。”张辽立刻开口说道,他带的人不用太多,主要任务也并不是厮杀,保护云霆就可以,因此三千骑兵已经足够,再加上云霆原有的士兵三千人,这样就有了六千士兵。吕布与高顺两人则率领七千骑兵,吸引住所有可能出现的追兵的目光,他们面对的挑战并不轻松,所以将大部分骑兵都留给他们才行。
“那就这样吧。”吕布毫不犹豫的点头应承。拔起插立于地面的大戟,他朝着骑兵聚集的地方走去,高大的身影足够让所有人都感觉到一股阴影笼罩,行走之间还带起了一股向前的劲风。
“也好。”张辽也站起身来,转头对着云霆说道:“云校尉我们也差不多该出发了。”
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对话基本都很少,更多的是一种积淀的默契,大多数时候都是用行动来将没有说完的话给继续下去。
眨眼之间,几个人就行动起来,难得悠闲的进餐时光也变得肃杀起来。他们必须抓紧时间,这才只是一只鹰凖,如果等下再出现第二只的话,那么他们的分兵,也就成了可笑的举动。到时候如果再继续分出一支队伍出来,就真的是削弱实力,遇上任何一个中型部族,都会陷入苦战当中。就算是几名统军将领实力超群,可麾下的骑兵却不能达到他们的实力高度,难免会出现死伤。
(本章完)
第352章 狼骑出阵()
“怎么样了?小五。”有人开口问道。
这人所在的位置,离着并州骑军所在的那个部落的位置还有大老远的距离,可在这一望无际,地形几乎没有过多起伏的草原上,有着战马的存在,他们也只需要花上二三十分钟就能够到达目的地。但他们,不会去,或者说,不会立刻就去。
说话的人,身处在移动的大军当中,在众多彪悍的鲜卑大汉当中显得毫不起眼。可是其所在的位置,却是在最中央靠前一点的位置,光看这所处的位置,便可以猜测他的身份没有太复杂,可也并不是太简单。
“放心,跟着呢。”小五摸了摸头上的毡帽,他身上穿着的衣袍和其他人并无差别,可是最特别的地方,就是他的左手手臂绑着一圈厚实的皮絮。
小五显得特别信心满满。“我特意让它飞得高一点,绝对没有问题的。”
他并不知道,正是因为这一点谨慎,他精心饲养,不知道花费多少心力才驯养得到的鹰凖才没有被从天上给射下来。只是也仅仅是这样罢了,这小五不知道的还有即使他让鹰凖飞得这样高了,还是让吕布给发现了踪迹。
他是鹰奴,也是一名帝国的玩家,正如字面上所表现的,鹰奴是一种玩家职业,以熬鹰,驯鹰为生,有相关的一连串技能体系。别看后面一个奴字就以为他们毫不起眼,可事实上却不是任何一个玩家想要就能够成为鹰奴的,就是许多鲜卑人想要成为鹰奴都没办法得偿所愿。每一名鹰奴,都只会将自己的手艺传给一名传人,这就注定了鹰奴数量的不多,就算是整个鲜卑草原上,拥有鹰奴的中型部落都不多,更别说那些不可计数的小型部落了。
就算是鹰奴真的成了“奴”,那也不是普通的奴隶,而是豪弩,足够让他的主人当作如同珠宝一般拿出来炫耀。更别说是他们所驯养控制的鹰凖,在战时用来侦查几乎是无往不利的,也正是有了鹰凖的存在,在昔日几次与并州的战争当中,鲜卑人并没有受到太多的损失。
小五所在的部落是西部鲜卑的一支中型部落,距离大型部落,也仅仅就只有一线之隔。并不是实力,财富与势力的差距,而是声名,想要一跃而成为已经成了既得利益体当中的一员,不想跌个头破血流,那就只有按照他们的规则行事。这也正是这个部落出现在这里的原因之一,他们在得到了消息之后,闻风而动来到了这里。
不用猜测的是,这到最后肯定会演变成为一场争夺。即使是在昔日,众大中型部落也并未对并州骑军抱以太大的重视于兴趣可是这一次不同了,就连许多大型部族都决定掺一脚。
究竟谁能够拔得头筹?这便是现在这个部族族长脑海当中所想的问题,至于说吕布和他手下那些明显骁勇善战的并州骑军们,他并不放在眼中。如果单单就只有他们一个部落,他是绝对不会大意的,可是现在分明就是整个鲜卑草原的力量,又有谁能够在这样的攻势当中幸存下来?
除非……他是神,真真正正凌驾于众多凡人之上的神。
眼中闪烁着冷光一闪而没,这族长问着旁边的族人,“最近的部落快到了没有?”
“快到了,族长,大约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回应的壮汉舔了舔嘴角,垂涎的口水不自觉的在角落闪烁着晶莹的光芒。
“那加快速度。”族长淡淡的说道。他们要不急不缓的跟在后面,在这之前,当然是看其他的部族帮他去试试成色,等到他觉得有把握一击致命的时候,那才是他们部落勇士出击的时候。
围绕在其身边的那些鲜卑近卫们纷纷发出一声呼喊,那是喜悦,隐隐之间还带着一种觊觎。不管所去的那个部落愿不愿意,只要他们不想被灭亡,那么就得低下头,弯着腰,奉献出部落中的美酒与美食,当然还有美女。自然而然的,这些近卫们都兴奋了起来,在草原上最让其觉得愉悦的事情,大概也就是享受女人了。
这支军队向着远方渐行渐远,并不像是一支纯粹的追兵,也并不急迫。可是许多鲜卑士兵所不知道的是,整个鲜卑草原上必将决出一个胜负,终有一个部落要问鼎那鲜卑人最高宝座的位置。这也就是为什么一整个鲜卑草原都鼓荡起来,他们来到这里的原因,就是因为众多部族的族长商议决定,就以此次入侵草原的吕布的人头为赌注,谁能够取下他的人头,就将成为众鲜卑之首。
族长决定了,底下的鲜卑民众自然也不会去议论什么,相比那些在乎鲜卑之主位置的人,他们更在意的是吕布究竟什么时候才会死去。怨恨,恐惧,就是众多鲜卑民众对于吕布最真实的写照,因为有数十个鲜卑部族,就毁在他的手上,他的脚踩着的是鲜卑人的尸骨,酒杯中晃动的,是那流止不尽的鲜血。
这出现的鲜卑部落,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第二个,近处的部落可以在短时间内赶到,更远的,则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到来。唯一不变的是,没有一个有实力的部落会放弃这次机会,即使距离再远,他们都会到来。
他们是追兵,可就是现在,他们也被临近的危机所追赶着,所以如此的迫切,迫切能够将整个鲜卑族的力量凝结于一股。在他们身后,同样有着追兵,那是来自更北方的威胁,是昔日被大汉帝国赶进西漠的北鲜卑所带来的威胁。
那是真正最残暴的草原狼,是在生存环境严苛的西漠磨砺出来的,就算昔日的匈奴已经消逝,可任何一个鲜卑人都不会忘记,被他们所支配着的恐惧。而且,匈奴,那可是曾经让大汉帝国和亲议和的存在啊,就算是被打败了,可现在重来一次,让鲜卑人们都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够坚持下来!
又该何去何从?
(本章完)
第353章 寻找()
“这是第几天了?”策马奔行当中,吕布问道。
他身上越发邋遢了许多,铠甲上布满了一层厚厚的沙尘,那是空气中漂浮的沙尘落下附着在铠甲上的时候,又被清晨的露水一冲,于是便成了不擦拭轻易不得去的一层。连续不断几天的行军下来,就是几乎无时无刻不在路途上,就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多少,日夜不停,许多时候也只是就在战马上吃着干粮,只有在必须的时候才会寻找水源,将空的水囊重新补充。
“四天。”高顺补充道。他们已经和张辽分别了四天了,就离开的那时候经过不久,就被人撵了上来,却不不只有一支军队,就算是只有一支军队,他们也不会选择回过身去将其杀散。
这是很慎重的行事,也恰恰是当时吕布正准备如此做的时候,高顺阻止了他,这才免于太大的损伤。因为几乎就在第一支鲜卑军队出现的时候,其他的不同部落的军队也差不多到来,一旦对其发动冲锋,那么就有可能陷落进去,而被围杀。
他们只能跑,或许看上去狼狈许多,可事实上整支并州骑军从上到下,从吕布到每一名士兵,身上都没有出现任何称得上狼狈的东西出现。他们如鱼得水,惬意十分,即使后面吊着比他们数量多上十数倍的鲜卑骑兵,也没有人脸上露出恐惧,更是保持着一种规律的速度前进。后面的追兵快,他们才快,否则就用一定的速度吊着鲜卑骑兵,始终出现在鲜卑骑兵的视野当中,更给他们一种错觉,似乎只要加快速度就能够追上一样,可是至始至终,他们却没有办法追上来。
另一边,吕布与高顺也并不将其甩开,否则以并州骑军的速度,还真的有可能甩开,可是因为他们这一路是吸引鲜卑骑兵目光的,所以并没有选择将后面的追兵给甩掉,而且不仅仅是有追兵的存在,相较于鲜卑骑兵,其实天上的鹰凖才是真正的追兵,有着它的存在,真正甩掉后面的追兵是不可能的。
一方追,一方逃,这样的追逐已经持续了四天,正如吕布所问的,他们已经逃了四天。是逃?说是逃,却不是逃,如果光靠逃跑可以赢得每一次战斗的胜利的话,那么所有人都会选择逃跑。这只是类似与逃跑罢了,真正来说,其实就是发挥出骑兵的机动性,如同这样的事情和举动已经经历过不知道多少次了,对于他们来说,更是信手拈来,至少从以前到现在,并州骑军在鲜卑草原的历次战斗中从未覆灭就证明了他们的可取性。
“还跟着呢?”吕布皱起了眉头来,即使是有着保护云霆的考量,可在这个时候看到后面越来越多的追兵,他也有着一点压力存在。不过,就是要这样才对,他吕布哪一次来到草原没有受到过这些鲜卑人的“热烈欢迎”?
不能停下,不能松懈,就是对于吕布现在心理的最恰当的描写。就算是以他之力,在这样的环境中都极难生存下来,在众多鲜卑骑兵的包围下面,想要全身而退几乎就是一个天方夜谭。因为在他们身后,不是几百上千的追兵,而是数万,并且随着时间的经过,追兵也变得越来越多!
“简直是发了疯啊。”吕布啐了一口唾沫,伸手去摸战马的脖颈,摸到了一手热汗,并且热气还在不断的扑腾往上。
这战马已经快承受不住了,吕布深深的知道以自己的体重,再加上数日的疾行,座下的战马早就到了极限。要不是平时在中途有过休憩,让这些战马得到充分的休息,不然这些战马都要力竭而死。吕布不知道后面的追兵是因为什么原因而留下处处使他们能够抓住的空隙,可是敌人的失误,就是他们的机会,因此吕布也乐得一路与他们玩追逃的游戏,直到这时,他才生起了将这些鲜卑人给甩掉的心思。
“我们必须抓住机会甩掉他们了。”和吕布并马驰行的高顺抬起头来,看着远方开口道:“到了,就是那里。”
吕布点头,出声道:“也是到这时候了,遛得够久了,也跑得够窝囊了,现在也该让他们看看后果是什么了。”
吕布脸上露出了嘲讽的笑容,回身望去,跟在远处的是密密麻麻的鲜卑骑兵,在他们当中有着不同部落的旗帜,一看就知道是由每个不同的部落组成。之所以迟迟不全力动手,可能有着彼此牵制的原因,最大的可能就是他们每个部落都不愿意当那个首先动手的人,这才会只是吊着,为的就是削弱吕布这支并州骑军的实力。
疲乏之军可击之,现在就到了一根弓弦绷紧的时候,也离这些鲜卑人动手的时间近了。
“全军加快速度!”吕布大声暴喝,全军速度骤然提升,毫不迟疑的将战马最后的马力爆发出来,朝着预定修整的那片树林飞驰而去。
早在决定分兵之前,那个时候,他们就在那片树林中留下了后手,为的就是现在的这个时候。
“差不多是时候了,该到收割的时候了。”后面追兵当中各个部族的族长,看到了这一幕,都毫不迟疑的下了命令,让麾下的鲜卑儿郎加快速度。
已经到了最后收割的时候了,许多族长在下命令的时候,毫不掩饰着眼中对于其他部落族长露出的寒光。许多人也在暗中吩咐着,准备对其他人下手,丝毫不用怀疑的是,等下第一个动手的,有可能拔到头筹,也有可能会成为众矢之的。
每个人都势在必得,更不会将这机会让给其他人。就算谁真的杀死吕布,但是他们所要做的,就是拿到吕布的人头,仅此而已,乱军之中,谁又能够保证杀死吕布的人不会被吕布临死“反扑”给杀死?这一点小默契,每个族长们都懂毕竟啊,那都是不可预知的“意外”啊。
(本章完)
第354章 一往无回!()
远在并州之上得鲜卑草原的一场追逐战已经到了迫在眉睫,一触即发的时候。远在南阳的一场攻防战,却已经到了末尾,耗时一个多月天,经历无数血战,就连城墙都变得残破的南阳城,终于迎来了一个可以真正安歇的时候。
数天前的一场夜袭,彻底奠定了汉军的胜利,黄巾军一方在失去了攻城器械后,再难以发起任何有实质威胁的进攻。就算是他们能够制作简单的攻城梯,可是更复杂,也是最为主要的攻城器械,冲车,投石机等等,却在夜袭当中被黄忠领军统统的破坏掉。那一些,已经是南阳黄巾军所有从各地官府府库收集而来的攻城器械,也是最后剩余的。其他的,都已经在连日来的攻城战斗当中,或多或少损坏了,就是黄巾军想俢,也没能找到工匠来修理。
在这种前提下面,再提攻城,那就是一个笑话。攻城一方,就是在以有各种攻城器械的辅助下,攻城都会有至少十比一的战损比例,也就是说守城一方死一名士兵,攻城一方的士兵就要死十名!更别说现在的黄巾军势力一方已经失去了所有的冲车与投石机,再去攻城?就算是黄巾军有着比守城的汉军多上几倍近十倍的人数,用一个个士兵的性命去填,只怕也填不上南阳城的城墙。
黄忠大刀金马的坐在城墙过道的一块石头上面,双手按在身前长刀的刀柄上,柱着长刀。二十多天了,这二十多天来,他从未踏下城墙一步,就算仅有的几次,也是前往太守府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