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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凡的青春-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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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度假村里,公共浴池里洗澡的人很多很多。刘婕很自然很大方地脱出衣衫。妻子却被眼前男女混泳的阵势吓怕子,怎么也不敢脱衣下水。刘婕走到妻子跟前,在妻子耳边悄悄地说:你这样,畏首畏尾,会被人家笑话的。妻子不想被人家笑话,就鼓起勇气脱了衣衫,走到里间,换了泳装。泳装是那个叫胡大军的男人买的。妻子穿着泳装走到浴池边的时候,整个浴池都沸腾了,所有的眼光,不论是男的,还是女的,都一齐朝妻子扫射过来,啧啧称奇,他们是称赞妻子的身材太美了!妻子的心扑腾扑腾直跳。在水里胡乱地游了一阵后就上岸了。之后,刘婕说她不打算回去了,她这边有很多朋友,大家在一起玩得很开心,劝妻子也和她们一起玩,妻子死活不肯,胡大军就自告奋勇地送妻子回校了。
我听了很不是滋味,酸溜溜地问妻子,那时胡大军就注意你了?
妻子说是的,当时,胡大军的眼神就有些异样。往后,每当妻子回娘家的时候,他都会出现在路旁,并会用摩托车送妻子一程。这样的情况发生几次之后,彼此有些熟了,他就对妻子说,每次看到你,他的心就跳得特厉害。就这样,他们的距离越来越近,一个月下来,已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后来在一个周末,他又见到了妻子,说很想约妻子去县城玩。那时我整天迷着苏梅,妻子正生我的气哩,妻子怀着一种报复心理,就跟着他去了。第一次和他去县城,他没把妻子怎么样,他带妻子看了看他在县城租的房,那房挺客气的。又带妻子吃了些零食,还带妻子去看了电影。妻子觉得和他在一起很开心,第二次,他再约妻子的时候,在他县城租住的房里,他们就有了第一次。
我就想起那一个月里,刘莎每个周末都不在家,那些周末,妻子肯定都去找胡大军了。这猜想在妻子的嘴里得到了证实。妻子说她不想再瞒着我了。她每次对我说去她妈家,都只是借口。她去的都是胡大军在县城的家。难怪,我记得有一个周末,小舅子还来学校找妻子,当时我并没留意到这些情况,以为妻子真是去娘家了,就随口说了句,她不是去你们家了么?小舅子说没有。我就说,可能是到别的地方去串门了吧,要不,你再回去找找。其实,哪能找得着呢,她正在三十公里以外的县城哪!还有一次,刘莎说小萍打电话来,要她去玩,我当然知道在县城教书的小萍和刘莎是邻居,从小就形影不离,现在还一直保持着联系,也就答应了她。谁知,晚上电话打过去,小萍说刘莎根本就没来她家。当时,我还没有怀疑,只当刘莎是去了其他同学家。
妻子还对我说了这样的话,胡大军比我对她好上还不止一百倍。一年四季,胡大军都会给她买来适合时令的衣服,甚至连内衣内裤,袜子,都会给她买来,放在校门口的王老头那儿,然后打电话叫她去取。
我问她,那王老头不是知道了你们的情况?我很担心这一点,那样的话,我在那地方就没法呆了。
妻子说,你放心吧,他哪会知道,她还不至于那么傻,不会说是胡大军给买的。胡大军早就和她约好,有时说是绿萍给买的,我不在校时就说是我给买的,有时也说是她自己买的,托他给带回来。胡大军经常去县城,托他带东西,是不会引起怀疑的。
那他舍得在你身上花钱吗?我问她,当时我是想验证胡大军是否真的对她好,也想引出她更多的话题。
妻子说,胡大军给她买了铂金戒指、铂金耳环还有铂金项链,不过她都没戴,她一直收在箱底。每次分手的时候,胡大军都会给她三两百块钱,有时是四五百,但妻子都不要。妻子很认真地对我说,和胡大军在一起,并不是为了钱。
那为了什么?我急切地问她。
妻子很平静地告诉我,她只是想弥补我在她身上缺少的那份感情!
余凡的语调又高出了许多,我怕他激动,想如何稳定住他。这时,我发现余凡杯里的茶又没了,我忙给他倒上。余凡一仰脖子,一口气喝完了茶水,重重地把杯子摔在桌上,震得当当地响,我知道,此刻不宜再听他的故事,我掏出手机,装出有事的样子,要拔电话。
余凡的青春第七章
    我发现自己对余凡的故事着了迷,这些天,我本来事情较多,按理说没时间跟他的唠叨,何况余凡的唠叨里有时还有些叙述不够连贯的地方,同时还伴随着余凡情绪的让你很难预料的潮涨潮落,但我还是有一种了解的冲动,我太想知道他这些年的生活了,有时,我甚至会想,余凡是不是另一个我,命运之神在岔道口把我们引向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我急于想知道岔道口另一边的风景,就象我刚爬上了一座山,先是欣喜,后来逐渐地厌倦了,又在想望着另一座山是否会更为风光宜人。
毕竟,我们是大学里形影不离的最好的朋友!
我把事儿交给秘书处理,继续听着余凡的叙述。
余凡看出了我对他的故事很感兴趣,用信任的目光打量着我。我已读出了他目光里的一丝丝理解和善意。余凡点了一根烟,继续说。
当时,我听得血气直往上冒,但我当时还算冷静。我在经历了太多的事后,已习惯于没以前那么冲动了。我想到妻子敢于把事情的经过和盘托出,说明妻子还是爱我的,爱是内容,其它都是形式。想到这,我心里稍微有了些安慰,但不管怎样,内心还是火辣辣地在痛。
会不会是她下了决心要和你离婚,才不怕把真象告诉你呢?我起身倒了一杯茶,给余凡端上。自己也倒了一杯。
或者,她本来就打算用这样的方式去刺激你的神经,让你也下决心和她离婚?你说为什么她不早把真相告诉你,而在你提出离婚的时候才告诉你?我帮他分析。
不至于吧,其实,这样的细节说出来,假如我们离婚了,对她没有半点好处。余凡这时的思路极清晰。
但是,她知道你的性格,你是不会去张扬的。你已不是原来的你,你已变得很要面子,这点,我完全能推测出来。我补充道。
我告诉你吧,她其实是想感化我。她知道我很爱苏梅,她是想让我往后好好地爱她。她是在先要我保证不再和苏梅来往,好好地待她之后,才把真相告诉我的。后来,我试着对她好,但是,不知为什么,总是好不起来,心里总是酸溜溜的。
我真惊叹余凡禁有这样的忍耐力,如果换了我,早就和这女人拜拜了。
人,是要分辩是非的,你说是吗?我试着感化她。我包下了家里所有的家务活,可是,我发现,只要稍微有一丁点事不如她意,她就会对我大发脾气,并且先发制人先揭我的老底。有时,一个茶杯放得不是地方,或者锅架在液化气灶上油稍微放得迟了些,她都会对我发火。有时本来一开始谈得很好,一个极小的不和谐的语言的火花的闪耀最终都会爆炸,她有事没事会往我以前的那些事儿上靠,几乎每次的谈话到后来都会变得不欢而散。我根本就感化不了她,她就像一块顽石,是雪峰山顶的一块顽石,再怎样的烈火,再温暖的阳光,都融不化它。她又死灰复燃,频频和胡大军通电话,频频在每个周末和胡大军去县城约会。我这才开始寻思放弃了。
那你就放弃得了。我都有点急了。
其实,在我的心里,余凡不应该是这样婆婆妈妈缠缠绵绵的小男人,以我和他大学四年交往的经历,他一直是风风火火的,属于那种做任何事都我行我素、天马行空的潇洒走一回的新新人类,尽管那时还不兴这个词汇,但我敢说,他至少可算是新新人类的萌芽。那时,我性格怯弱,胆小如鼠,说话做事都小心翼翼,跟人说话不敢大声,每分每秒每时每刻都看着别人的脸色行事,生怕给别人留下不好的印象。因此,大学四年,余凡一直是我的偶像,他从来就是无拘无束,潇洒随意,和余凡生活在一起,那才叫有安全感,我想学他,想潜移默化地接受他给我的影响,但是,我总是学不来。可十五年后,生活真是改变了我不少,我现在已不再是原来的我,我按照我自己的生活方式去生活,在我的生活中,已基本上没有什么令我头痛的束缚存在。像我今年三十六岁,未婚,但是我生活中从不缺乏漂亮的女人,至少有三、四个相对稳定的性伴侣,我想去找谁就去找谁,谁也不会因此而和我吵闹,我觉得我的生活方式很好。当然,我能走到这一步也是不容易,吃过的苦受过的累,也许真的一点也不比余凡少,但是我的生活是丰富的,也值得我去回忆去品味。
我为眼前这个小男人可怜起来。我开始试探着鼓励他,让他重新找回生活的激情和勇气。
那你真的不想离婚?我问他。
说实在话,也想过,但是当时,我放心不下孩子。余凡要了一根烟,吐出一长溜浓浓的烟圈,然后压低了声音,像是怕外人听到,我的房间是有很多人来来出出,秘书经常给我送资料,说不定什么时候会突然闯进来。余凡的声音很小,很沉,象是怕我听见,又象是怕他自己听见。
刘莎其实很想和我离婚哩,她说,真的离婚,她只要我五千块钱,象征性地给点青春损失费。她不能白跟我十多年,她已人老珠黄了,怕没人要。我说,你去找胡大军吧,他有的是钱。她眼珠子一瞪说,就算天下的男人都死绝了,我也不会去找他。天知道她说的是不是真话。不过,他们的关系还真的时好时坏,胡大军经常在外面招花惹草,不时闹出点花边新闻,我妻子又特灵敏,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及时传到她耳朵里,一遇到这事,她就会对吴大军大吵大闹然后对他不理不睬。想必那阵子他们正闹别扭呢。我说,孩子怎么办?她说给她每月五百元的生活费就行了,孩子归她。她说,你一个男人拖着个尾巴,恐怕苏梅都会看不上你。我想想也还真是,但在那山窝里,我每月才一千多点,给了她一半,我还要不要生活,要不要赡养父母?如果真的和苏梅走到了一起,我钱袋空空,拿什么照顾苏梅?就为这个,我还是拿不定主意。
后来最后是怎么下了决心的呢?我追问。
余凡这时候已经完全信任我了,他用友好的眼睛看着我。我似乎又找回了大学时期那个对我友好的余凡。在谈话的过程中,余凡不时地用眼神和我交流,他敢于打开心灵的闸门,把藏在灵魂深处的东西倾泻而出。我也用和蔼的眼光望着他,这让他感到亲切,在他面前,仿佛坐着的还是十六年前的那个我。他喝了一口水,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继续往下说。
说起来真丢人。后来,我亲自抓着他们两个了。那天,我妻子说又要去县城给孩子买牛奶,我就知道她又要去会情人胡大军了。我假装很高兴地答应了她。然后我跟踪她。我知道从小寨到县城大约需要两个小时,中间要转一趟车。我比她迟半个小时上车,转车时我就租车提前到了县城。过了十分钟,她才到县城。一下车,就给胡大军打电话,胡大军骑着摩托车一晃就神奇地出现了。他们俩个一前一后进了商场。买了一大包零食和几件衣物后出来了,出来后径直上了摩托,等他踩响发动机后,我赶忙租了摩托跟上,前面的摩托七拐八弯地在一座看上去不错的楼房前停了下来。我赶忙停下,跫入街旁的小商店。大约半个小时后,我跟了上去。房东的门关着,我估计房东不知道他们已来,就敲开了他的门,对他说我是楼上住户的亲哥,他落了点东西叫我去房间拿。房东将信将疑。我就说那你拿着钥匙,你和我一起去好了。那时,我已顾不得什么脸面了。
上了楼,房里果然传出了我妻子和胡大军在翻江倒海的声音。房东止住了脚步,我一把夺过钥匙,一个箭步冲上去打开了房门。我目睹了难堪的一目。胡大军和妻子全然惊呆了。房东也惊呆了。我的血往上涌,我的心在滴血,我狠狠地掴了胡大军一巴掌,扬起手欲打我的妻子,被房东制止了。也就在那一次,我离婚了,孩子归了刘莎。刘莎的风流韵事,学校已经有人知道了,我不能再在那儿呆了,我终于辞了职,就出来了。
我简直不敢相信他所描述的一幕,但是,我还是为眼前这个男人心痛。我不知道该如何去抚慰这颗受伤的心。
余凡失神的眼光扫了我一眼,然后停留在窗外。
窗外,有一棵苦楝树,在这个季节,叶子早掉光了,光秃秃的枝桠象一双巨大的手,在向上苍乞求着什么。
雨,不知什么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
余凡的青春第八章
    余凡发出一声沉闷的叹息。
这时,我的电话响了,是小凤的。娇柔的声音划破了空气的沉闷。
小凤约我去周记鱼府吃鱼,那甜甜的声音里分明藏着一把坚韧无比的钢刀,不容我置疑。我抛下余凡,驱车去了周记鱼府。
一宿欢腾,一夜无眠。第二天早上九点,我强打着精神开车回了家。
到了家,我倒头便睡。待我醒来时,已是下午四点多钟。
这才记起余凡。问秘书,秘书说昨天下午就出去了,昨天晚上没有回来。
我吓坏了。拿起手机想给余凡打电话,却发现余凡根本就没有手机,他的手机上次被那假苏梅搜走了。我急得像热窝上的蚂蚁,在房间里团团转。这么大个广州,到哪儿找去呢?正寻思着,余凡却自个儿回来了。
我当时真的很急,心里也很火,我真怕他跑丢了,也怕他给我惹事。我收回了以前的和善的眼光,换上了另一副面孔。我对他咆哮道,你上哪儿去了?然后我一把抓住他,像警察审问犯人一样。
能上哪儿呢?到处逛逛么!余凡的眼神怪怪的,很无助的那种。
可别给我惹事啊,我是想让他记起上次我给他出了三千块钱的事。
放心吧,我不会的。余凡声音颤颤地说。
一连几天,余凡都在家呆着,没事的时候看看书,看看电视。但是,每次我从外头回来都见不着他。好在每天晚上都能自己回来。
渐渐地,我也就不把他放在心上了。况且,我的事也很多,我要照料我的公司,公司管着几十号人马;还有一堆我怎么也任付不过来的女人。我甚至在想,我养了他快一个月了,如果他真的就这么长期在我家里呆下去,还真是一个麻烦,说不定哪天又要我满世界去找,又要我拿钱去赎人,他神智不清楚,这样的事,是很可能会发生的。我想我得打电话给他家里人来接他回去,只有这样,我才能彻底甩掉这个包袱。但是,打电话给谁呢,他连家也没有一个,他现在是彻头彻尾的无产阶级了,看来这条路是彻底没有希望了,那我就得让他给我做点事,我不能白养这么一个大活人,但他又干不了任何事。我绞尽脑汁冥思苦想不得要领,最后决定还是先养他一阵子,尽量和颜悦色不给他精神刺激,等他病情稳定下来后,让他出去找份工作。
又过了一个星期。余凡的脸色红润起来,我的心里也高兴起来。
我决定让他出去找工作了。
你想找工作吗?试探着问道,声音压得很柔。
我今年四十岁了,我还能找到工作吗?我现在只会教书,别的,什么都不会!
还真的拿他没办法。我想鼓励他,男人四十还能创业,还能重振旗鼓。
你得学会生活。话一出口,我觉得有些不妥,啥时我成了教训别人的哲学家?但是,面对眼前这个男人,我曾经的大学同窗,我曾经最要好的朋友之一,我觉得有必要开导他。我继续说道:你现在这样就能解决问题么?就算我能养着你,你还有父母,还有孩子,这些,我也得给你养么?
余凡稍有些红润的脸在一瞬间又变得憔悴起来,他猛地扬起头,在一头蓬乱的野草般的长发里露出一张狰狞的脸,眼里放出绿光,恨恨地说:原来你也是靠不住的!我走,我现在就走!说完就扔下手中的笔,把刚写下的半行诗撕得粉碎。
我这才知道刚才的话过重了,对于一个处在目前状态下的人,这话是谁也受不了的。
余凡一个箭步跨出门口,抓起桌上他的背包就要往外走。我一把拉住他,使劲地把他按在沙发上。余凡已没有多大的力气了,我感觉到他现在已根本不是我的对手,不像在大学时,他是一条雄狮。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样说吧。我只是要让你振作起来!听清我的话没有?我斥骂中夹着不容拒绝的命令。
余凡规规矩矩地坐在了沙发上,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响。
墙壁上的钟滴答滴答地作响,每一声都是那么地响亮,那么地清脆。
窗外下起了小雨,有着微微的风,一根根斜斜的雨丝像银针一样插在玻璃窗上。
我也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我点上了一支烟,给了余凡一根,余凡没有接。我使劲地抽着烟,脑海里迅速地闪过大学时余凡生活的一些片断。这些片断像电影里的蒙太奇,在脑海里交替出现。
那时,余凡是我们校园的一道风景。九十年代初,文学的余热还在校园闪着亮光。那时的余凡一点也不平凡,整天奇装异服秀发披肩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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