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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园-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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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在聊天室内认识,她并未告诉过我很多东西,我们只是很随意的交谈,谈理想,谈人生,或者谈一些小事,就连她的家在沈阳,我也只是通过我的网络技术所探知的。但是,我却知道,她是有老公的人。
我希望我的猎物很干净,但并不是指对方有没有过男人,而是指她是否滥交。对于有过男人的女人,我可以接受。
自从三天前梁瑞那件事情发生之后,我总是非常的警慎,生怕再次出现这种情况。对于梁瑞的死,我并不感到自责,相反我觉得他死得太轻松。因为,李艳被他的手下轮奸了三天,至少有三十个男人进入过她的身体。
我非常自责,李艳完全是因为我才受到伤害的,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这是永远也无法抚平的创伤,这是我身上的罪孽。我想过要对李艳负责,把她留在身边,陪她渡过今后的岁月。不过李艳却在那天早上留下了一封信离开了我的别墅,让我不要找她,她要到一个新的地方去,寻找她新的生活。
如果我想找到她,是很容易的事情,不过我没有。因为她的离开或许才是最好的选择,我之所以想要留下她,并不是因为爱,而是对她的怜惘,是为了减轻我的罪孽。留她在我的身边,她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到一个新的地方,或许她会找到一个真正爱她的人,这才是她真正需要的幸福。
我所能做的,只是在天的这一边,默默的祝福她,祝她一路走好。
虽然我很警慎,但我今天还是来到了北湖公园,还是买了一束“云”所喜欢的玫瑰花。因为,在她的身上,我忆起了沉睡在我心灵深处的记忆,那个被我掩埋了的在我心灵深处的永远的痛。
“雨”,那个同云有着一样忧郁的女孩儿。
“雨”是我初中时候的同学,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十一岁那年,初一新生报到的那一天。
因为我的家在农村,我只是因为成绩很优秀才进入了县立初中。生在农村的我,并不知道怎么填写记录个人资料的机读卡,这时,她出现了。
她帮助了我,这对于一个拥有自卑心理的农村少年来说,是多么值得感激的一件事。
在我的眼里,她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温柔。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微笑,都深深的吸引着我。她的身影,在我幼小的心灵里边播下了爱的种子。而我兴奋的发现,我竟然与她分在同一个班级。
每天,我都会有意无意的看向她的座位,都会关注着她的倩影。我已经忘了我来到这个学校的目的,只是每天就那么默默的看着她,没看见她的时候想着她。我觉得,这种感觉很美,在我的心里,有一种不明不白的期待……
老师很奇怪,为什么小学成绩极为优异的我,到了初中成绩会变得不值一提,甚至于数学成绩也不能及格,要知道我之所以能进入这所学校,最主要的原因是我获得过市小学数学奥林匹克竞赛的冠军。
终于,在十二岁那年,我明白了,原来我对雨的那种期待,叫“爱”。于是我用最美丽的文字编织成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情书,让她们传递了我对雨的深情。
不过,那天晚上,我哭了,一个人,坐在学校的后山上,哭了一整个晚上。
“雨”告诉我,她不喜欢我,因为我太笨了,她喜欢成绩优异的男孩子。
从后山下来之后,我便做了一个决定,从今天起,我要努力学习,我要成为全校最优异的学生。
虽然我依然会时时想起她的身影,虽然我依然会时时去注意她的座位,虽然我依然会时时倾听她的声音。但是,我终于还是凭借我的毅力,把以前丢下的功课补了回来。
初中毕业的时候,我拿到了市第一高中的录取通知书,并且夺得了全国化学竞赛初中组的二等奖,全国物理竞赛初中组的一等奖。这个时候,我抬起了头,却发现我的“雨”已经从我的眼里消失了,她根本就没来到学校。
我失魂落魄的找到了我的老师,问他雨考上了什么高中。
他说,她没发挥好,只进入了县第二高中。于是,我揣着市第一高中的录取通知书,找到了县第二高中的校长,那年我十四岁。
十四岁的秋天是明媚的,是美好的,是充满期待的,因为我进入了县第二高中,我又与雨同校了。
可惜,这次我没有再与雨一个班级。我们的教室整整隔了一层楼,开学的第一天,我便跑到了她的教室,对她说:“雨,中午我在学校阅览室等你。”
那天中午,我等到了,可我等到的却她与另一名男生牵手同来。那名男生长得很帅,很高,家里很有钱,父亲是县里的高官,脸上总洋溢着自信的微笑……
我的心很疼了,我强忍住满心的泪水,向雨说道:“我们又在一个学校了……”
从那天以后,我就再也没有流过一滴泪水。每天早晨六点我就起床跑步,吃过早饭就开始学习,参加学校的各种社团,体育、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所有能参加的我都参加,把自己所有的时间安排得满满的,只是为了不想起她的容颜,却因此而获得了优异的成绩,训练出了各种特长……
高中毕业的时候,我翻阅了雨的志愿表,只在第一志愿那一栏填上了“XX师大”,因为我了解她的学习情况,以她的能力,完全可以考上她的第一志愿。
老师后来又给了我张志愿表,让我填清华,或者北大。我坚决的摇了摇头,还是填上了“XX师大”。老师说,我是她的悲哀,我只是笑了笑,这个温柔的中年妇女一直把我当她的孩子看待,我确实让她失望了。
后来,如愿以偿的,我同她一起进入了“师大”,中文系。只不过她是专科,而我,却是本科。
进入“师大”,并没有拉近我同她的距离,她总是躲着我。就这样,师大三年,我拒绝了众多女生的示爱,而不知道为什么,她也一直没有男朋友,或许,还是当初那个高官的儿子,听说他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军校……
在第三年的时候,她毕业了,并没有升入本科,而我,也向学校申请提前毕业。
我们一同回到了县上,那年我二十岁。
我在县立第一中学,她在县立第二中学。虽然在同一个县城里,虽然只相隔了不到五公里,但我却感觉到,我们之间已经竖起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我已经没有勇气再向她表白了,我害怕失败,我害怕会再遭到她的拒绝,所以我选择了沉默,默默的关注着她的一切。
一年的时间,我将一个原本杂乱不堪的班级,原本毫无前途的班级,转化为了一个优异的班级,全班五十四名学生,全部考入了大学。我将五十四名被称为“垃圾”的学生,变为了对社会有用的人。因为我有崭新的教学理念,我有先进的教学方法,我教会了学生怎么去学习,怎么去做人,而不是成为记忆知识的机器。但是,这个时候我却成了别人利益的牺牲品,更大的打击同时传来,她,竟然要结婚了,是沈阳军区的一名军官。
而那名军官,就是她高中时候的恋人,那名长得很帅,很高,家里很有钱,父亲是县里的高官,脸上总洋溢着自信微笑的男生……
我的心,碎了……
酒,可以麻痹人的神经,可以让人短暂的忘记痛苦,我喝了许多的酒,却发现酒根本不能将我灌醉……
我依然很痛苦……
就在她结婚的当天,我躲在婚礼殿堂的角落里看着身穿白色婚纱的她,滚下了两滴血泪。
第二天早晨,看着她同他回娘家的背影,我离开了那个让我心碎的地方……
生命中有着过往的悲痛,而我却在寂静中独自承受。
第八章 青涩的初恋情人
    人生,是灰色的,社会,是灰色的。所以我成为了猎人,我要让我的生活变得有趣些,而不是一味的灰色。我喜欢红莲般的血花绽放的味道,因为她们都同样的妖异。
正想着,颈项上传来阵阵冰凉,我抬起头来。奇怪,我怎么会对“雨”那么的思念?她不是已经沉睡在我麻木的心灵深处了吗?
天,下雨了。
自从认识“雨”之后,我看了十三年的雨,一直到现在都摆脱不了这个习惯,每次下雨,让雨滴飘洒在我的身上,就像雨在我的身边,那种感觉,很温馨,很惬意……
正张开双臂让雨水抚摩我的全身,突然一名缩在雕像下边躲雨的女孩儿吸引了我,她的手上拿着一本书,遮住头顶滴下的雨,在封面印着三个大字《飞鸟集》。
是她,这是我和“云”见面的暗号。我手中拿我喜欢的黑玫瑰,她手中拿她喜欢的《飞鸟集》。我这才想起,原来我到这里来的目的,是等她,并不是在这里享受过往的记忆。
我向她走了过去。
“云?”
女孩抬起头来看向我……
我整个人呆住了,忘记了天空倾泄下来的雨水,忘记了正闪耀着的电光,忘记了正震荡天际的雷声……
在我的眼中,只有她。
雨水,从她光洁的额际缓缓淌落下来,是那样的缓慢,流过她那娇小的鼻梁,流过她那薄薄的红唇,最后从她细圆的下鄂滑落,滴在她雪白的颈项上……
在她的双眼中,也有雨水淌落下来。
那是雨水么?
不!那不是雨水!而是泪水,如泉涌一般,比她额际淌下的雨水更多,更蓝……
那一刻,我明白了许多。
我抱住她,紧紧的抱住她,生怕她从我手里消失掉,生怕这只是一场梦,我要把她融入我的体内,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让她永远也无法离开我……
天空中电闪雷鸣,雨水如狂潮般自天幕上泄落,地面上怒吼咆哮,江水如恶龙般冲上了堤岸……
而我与她,却屹立在雨水之中,紧紧的相拥在一起,紧紧的相拥在一起……
疯狂的激情之后,是短暂的冷静。
我将雨拥在怀里,轻抚着她凝脂般的皮肤,将头埋在她乌黑的秀发中,贪婪的吸吮着她长发里淡淡的清香,我沉醉了……
雨在我的怀里,闭着眼睛享受着温馨,沉默了良久,抬起头来向我问道:“恒,我们这样做是不是不道德的事情?”
我将手指轻抚在她薄薄的柔唇之上,“傻瓜,别想这些事情。”然后闭上了眼睛,依然将头埋到她芬芳的长发里。
不过,这次我却不能沉静下来,在我的脑袋里,老是闪现出那个家伙。
雨,并不快乐。
其实,十二岁那年,我给她递情书的时候,她已经喜欢上我了。不过,老师正好发现了我的情书,知道了我成绩差的原因,同她谈了一次心,所以她便告诉我,我太笨了,她喜欢成绩优异的男孩子。
初中毕业的时候,她知道我进入了市第一高中,她感到很失落,谁知进入高中以后,却惊讶的发现我竟然也在县第二高中,欣喜的瞬间,她明白了为什么会在那里看到我,她感到痛苦,是她让我放弃了那么好的机会,所以,她便找上了那个帅气的男孩子,让他扮演她的男朋友,他叫“磊”。
韩磊是她的一个远房亲戚,帮助了她,在往后的三年里,韩磊一直追随着她,而她害怕我对她再生感情,便一直保持着与韩磊若有若无的关系。
她日日受着感情的煎熬,成绩自然不会太优异,选择了师大,进入师大后,却没想到我也进入了师大。这让她很自责,以我的能力,完全可以上最好的大学,读最好的专业,可以有一个很美好的将来,可我却因为她去了师大,中文系,只能做一辈子清苦的教师。她认为这都是因为她的原因,所以她将自已封闭起来。
回到县里工作之后,她的心慢慢的活了,我的人生已经成了定局,既然是她让我成了现在这个模样,她要用她的爱来照顾我一生,陪伴我一同走完人生的道路,她要让我生活在幸福当中。她心中,有了一种期待。
可惜,我再也没有向她表白,而她是一个矜持的女孩子,害怕我会认为她很下贱。
这个时候,她那个远房亲戚从军大回来了,到学校来看望她,就在那天中午,他将她强奸了。最终,她选择了妥协,在那个火红的季节里,同他一起走进了婚姻的殿堂,那天,她在人丛的角落里寻找到了我,看到了我滴下的血泪,她很想跑到我的面前把一切都告诉我,可是,她不能,她是个矜持的女孩,受着社会道德的束缚。
结婚之后,她并不快乐,最初一年的时候,韩磊对她还算好,后来就慢慢的变了,经常打她骂她,在外面鬼混,再到后来,就很少回家了。
这时,她在无意当中发现了我制作的刷点软件,知道我在网上活动,便在网上四处寻找我。她心中有一种奢望,有一天她会碰上我。
那天,她在一个聊天室里,突然发现了我的名字“阿牛”。当她第一次看到那个名字的时候,竟然感到一丝温暖。
只有我才会取这种平淡朴实的名字,于是她便开始同“阿牛”交谈,谈人生,谈理想,或者谈些生活琐事,在“阿牛”身上,她发现了我昔日的痕迹,所以,她才会萌发出同“阿牛”见上一面的想法。而正好,韩磊被派到巴基斯坦的红色阵营去指导建立导弹基地去了,有三个月的时间……
我还记得她当初在聊天室内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我们都是命运的仆人,被命运所捉弄着……”
她说,她很喜欢根据泰戈尔《飞鸟集》改编的一段诗句: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不能说我爱你,而是想你痛彻心脾,却只能深埋心底;
……
这正是我与她之间的真实写照。
云本漂渺,雨乃其根。我早就该想到她就是雨了,虽然我从“云”的身上感受到了雨的气息,可我确确实实的,没有想到“云”就会是“雨”。
而她,却会从“阿牛”的身上,想到昔日那个缅腆内向的小男孩儿。
还是她爱我多一些啊!
我抱紧了她,深情的在她耳边低呤“雨,我爱你……”
从她紧闭的双眼之中,滚出两行泪水,无声的顺着她娇嫩的脸颊,慢慢的滑落下去,滴到我的手上。
我低下头,轻吻着她脸颊上的泪珠,咸的、涩的、还带着丝辛味儿。
第九章 心痕
    我心中轻轻的说道:“流吧,把过往一切不快的记忆通通抹掉,让她只剩下甜美。”
顺着她的脸颊,我的嘴唇落到了她的柔唇之上,芬芳、甜美,又是那么的羞涩,将她的柔唇含在嘴里轻轻的吸吮,轻轻的安抚,轻轻的呵护……
唇吻,如雨点般落在她秀美的颈项上,雪白的胸脯上,落在她皎洁的胴体上,她是那么的完美,毫无瑕疵,宛如美玉般莹白,又如冰雪般秀美……
她的身体开始发烫,呼吸渐渐急促起来,发出轻轻的嘤咛声,而我的血液也渐渐开始沸腾起来,雄性的力量蓬勃向上。紧紧的相拥在一起,我们融合在了一起,身体与身体的碰撞产生出了挚爱火花,在我们体内燃烧,将我们所有的不快全部融化,融化到只剩下美妙的回忆。
一次次的巅峰,一次次的欢愉,没有疲倦,只有忘情,奔腾的江水冲破了快乐的堤岸,我们共同达到了爱的顶峰,享受着人间至爱的乐趣……
……
“雨,我不会让你再离开我的。”我说道。
“嗯,我们永远也不要分开了。”雨将脸紧贴在我裸露的胸膛上,听着我的心跳。
“傻瓜,我不会骗你的。”我笑着责骂道。
“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我必须小心些。”雨调皮的说道。
她还是像以前一样,十三年了,一点也没有变,一样的天真,一样的调皮,一样的讨人喜欢。
“雨,我陪你回沈阳去,我们去找韩磊,让他同你离婚。”我对雨说道。
听了我的话,雨浑身震了一下,沉默良久才抬起头来说道:“他不会同意的。”
在她的眼中,流露出浓厚的忧郁,悲伤,还有凄迷。
我不禁自责起来,是我在她娇嫩的心上刺了一针,破坏了这片美好的宁静。
“雨,不用担心,他会同意的。”我安慰着她。我想信,只要他是个人,我都有办法让他同意的,以我对人性心理上的精深研究,只要我愿意,还没有我对付不了的人。以前在学校之所以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只是因为我不想使用量化了的标准。
雨点了点头,依旧将头埋在我的胸膛之上,倾听着我心跳的声音,不过我可以感觉到,我的话已经在她心里留下了阴影,她已经没有先前那么专心了。我必须尽快解决此事,让她全身心的享受我们的爱。
我同雨一起疯狂了一整天,终于我们都精疲力尽了,这时,我才发现原来我们是在酒店里。
是该带她回家了,她应该会喜欢那个地方的,那个地方可是完全按照她所喜欢的颜色,她喜欢的类型布置的。虽然我在前十三年里,总的加起来同她交谈的时间不会超过一个小时,但我仔细的观察了她整整十年时间,没有放过她的一丝动作,没有放过她的一个笑颜。
“快起床,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我神秘的向雨说着。
“什么地方啊?”雨慵懒的在被窝里伸了个懒腰,好奇的向我问道。
“去了你就知道了。”我得意的说着。
我要给她一个惊喜。在郊外明月湖边,有一块属于我们的近两千亩的地皮,种满了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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