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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居然有点大胜归来的惬意,嘿嘿!
随着越来越接近年底,我们行业进入了旺季,工作也安排得更加紧凑,再加上,年底他们公安部门也是在大搞“严抓紧打”活动,跟林在一起的时间变得少之又少,倒是小鬼,还是会经常在我面前晃,而我也习惯了有他在身边的日子,要是真的有哪一天没看见他那阳光的笑脸,反而会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
11月底,我接了一个外派上海培训的任务,上午通知,下午的飞机就得走人,林走不开,是小鬼送我去的机场。自从回到深圳从事电子市场工作,就很少出远差,基本上都是在珠三角各地跑,现在一下子要离开半个多月,感觉有点像是不回来一样,依依不舍。小鬼也是眼巴巴地看着我进入安检,才一步一回头地走了。
上海的培训生活,每天鸭子填泥似的,枯燥而单调,林每天的例行电话,还有小鬼时不时的信息就是我最大的享受。好不容易到了周末的晚上,才得以逛一逛向往已久的“上海滩”。走在黄浦江畔,一边是外滩历史悠久、造型严谨、风格迥异的建筑群,而江对面是东方明珠塔等新区的高大建筑。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各栋建筑物上灯火辉煌,一座座犹如水晶宫似的美仑美奂,身临其中,让你感叹历史的同时,也不得不为她的繁华与壮观而折服。
可饮食却是我最大的难题,从小不怎么爱吃零食,对于甜食为主的上海菜,实在是有点不习惯,只能尽量找些相对清淡的餐馆解决一日三餐,真是怀念自家做的小菜,唉,权当减肥吧!
然而,最要命的还是阴冷的天气,我从小在南方长大,比较怕冷。虽然每天出门的时候,都会穿上所有能穿上的衣服,但半个多月下来,脚还是可怜地长出了冻疮,特别是睡觉的时候,在被窝里一捂热,又痒又痛,那种感觉堪比古代的十大酷刑,再加上对交替出现在我脑海里的林还有小鬼的思念,恨不得马上插翅飞回深圳。
谢天谢地!本来是半个月的培训,两个星期不到就结束了,想着这周日就可以回到熟悉的深圳,特别是见到日思夜想的人,心情真是兴奋得难以言表。
周日上午先去南京路逛了逛,想到林有时晚上经常要出勤,冬天会比较冷,特意给他选了条围巾。中午坐上十二点多的航班飞回深圳,下了飞机就直接打车去了林家。昨天刚通电话,知道他今天休息,林还在电话里情意绵绵地说想我,问我什么时候回深?不过通话的时候还不知道昨天是最后一天培训,所以在路上就一直设想着,他见到我提前回来会有什么样的惊喜,又会发生什么样的浓情?想着想着下面的小鸟还不自觉地有了反应,真是流氓!还好司机大叔没发现,嘿嘿!
以前周末休息,只要不是想单独在一起,准会约一帮子朋友在家打牌或者玩什么的,可今天回到门口,里面却出人意料的安静,里外两道门都是关着的。我以为他还在睡觉,怕吵醒他,小心翼翼地开了门,刚打开门,惊喜变成了惊吓。房间里面居然传出阵阵淫荡的呻吟声,我怀疑是不是飞机降落引起的耳鸣还没有过劲,打开房门一看,呆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脑袋更是一片空白,只见J高抬着双腿,架在林的肩膀上,而林在那卖力地做着活塞运动,看来功夫不错,刚才那个让人春心荡漾的声音是从J的嘴里发出来的。可能是过于投入,直到我在门口站了一会,他才发现旁边有人。
我冷冷地从包里掏出买给他的围巾,朝地上一甩,“不好意思!打扰了,你们继续!”强忍泪水,掉头走人。林赶紧停下了身下的动作,追出几步,才发现身上什么都没穿,又赶紧折回房间,连内裤都没穿,随便套了外衣裤就追了出来,可他还是慢了一步,我已经关上了电梯,在电梯里,我终于忍不住泪水。
心乱如麻,实在想不出为什么会这样,我失魂落魄地拖着手拉箱在前面走,林坐了另一部电梯下来,在后面边喊边追。回想着刚才那不堪入目的一幕,连头都不愿回,只想着赶紧离开那个曾经留下N多美好回忆的地方。
出了小区,也没管林是否追来,直接召了辆的士。林还是不死心,取了车就一路追过来,载我的司机大叔见到后面一部O牌车紧追不舍,还以为是自己哪出了差错,有点紧张又有点疑惑,我不忍心司机跟着受罪,告诉他那是我朋友,不用怕!
回到我家楼下,正逢小鬼当班,看见我回来,赶紧走出岗亭,想要来接我的箱子,但见我的脸色不对,正在纳闷。林已从后面追了上来,也没顾旁边站着小鬼,拉住我就忙着解释,“翔,你听我说,是J引诱我的,我并不喜欢他的,只是玩玩而已。”
在大庭广众之下,这样的话都说得出口,我真替他难堪!我把他的手一甩,退后几步,好像要跟他保持距离,冷冷地说,“是吗?那你回去继续玩吧,不好意思!刚才打扰了你的雅兴!”
他知道这次闹大了,走上几步,又想过来拉住我继续解释,这回小鬼不干了,挡在了我身前。“帅哥,有话好好说,干吗拉拉扯扯的?”
本来林心里就对小鬼充满了猜忌,现在又是着急上火,见他替我挡驾,醋意加上着急,想都不想,用力一推小鬼;而小鬼也因为上次事件,早已对林心存芥蒂,再加上当兵出身的吃软不吃硬的性格,哪能吃得了亏?回推了林一下,一来一回就在小区门口推推搡搡开了。本来小鬼把我们隔开以后,我以为林会作罢,毕竟这是公共场合,实在不想再看见他,拉了箱子,转身准备上楼,刚走了几步,才感觉到后面声音越来越吵杂,回头看到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没想到他们真能在这样的公共场合动手,不能让事请闹大了,赶紧把箱子放在一边,跑回去分开他们。
可是已经迟了,小鬼的嘴角,林的鼻子都挂了彩,两个壮实的男人打架,结果肯定比较惨烈。我吼了一句“都给我住手!”可他们好像没听见,还想继续上演全武行,我眼睛一闭,死就死吧!硬往他们中间一站,等待着被前后夹击,终于两个都没舍得把拳头落在我身上,停了下来,在那大眼瞪小眼。见好戏收场,围观的人也散了,现在的人真是悲哀,都是一副看热闹的心理,就没人站出来劝一下架,唉!
我从包里掏了纸巾,揉了一团塞到了林的鼻孔,然后不再理他,故意转身帮小鬼拭擦嘴角的血迹,“小鬼,你没事吧?干吗这么傻,跟他打架?万一被你们管理处发现了,会处分的。”
“不碍事!我就是看不惯他那盛气凌人的样子,警察了不起呀?更何况我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你的!要处分就处分好了,大不了不干!”一股正义凛然的样子,像极了武侠小说的侠士!
林听到小鬼说这样的话,又看见我撇开他,在照顾小鬼,气得鼻孔直冒烟,但知道自己理亏,也没敢再发作,这是我第一次见他在人前认亏。
我看见小鬼嘴巴已经不再流血,觉得僵持在小区门口也不是办法,拉了箱子准备上楼,林跟上几步,欲言又止。
“你还跟着我干吗?我不想听任何解释。你走吧!”
林还是不死心,尾随我进了家门,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恶心!这算是哪门子的事?刚从别的男人身上爬起来,现在又到了我家。进了房间,我随即把门反锁了,让他一个人留在了外面,管他走还是留。
想想自己本来满怀喜悦,以为小别胜新婚,可以跟自己心爱的人,好好温存,一诉半个月来的相思之苦,没想到等待自己的却是这样一个场面。都说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可我们在一起才一年多一点点呢,难道这么快就厌倦了?更何况昨天还在电话里说想我、爱我,今天却已经跟妖精上了原本只属于我们两个的床,难道真的爱已不在,到了该说再见的时候?
我趴倒在床上,用枕头捂着脸,任凭泪水浸湿枕巾。回首一起走过的风风雨雨,虽然也矛盾、风波不断,但一直以来也只是些小摩擦,或者性格冲突,并没有实际上的背叛彼此。
去年国庆节,七天长假,独自守在深圳,百般无聊中,我参加了一次同志羽毛球群组织的活动,有意无意地我们配对双打,由于我水平一般,再加上配合又欠缺默契,不出意外地一败涂地。我礼貌性地说了声“不好意思!”他用拍子轻轻地拍了一下我的PP,笑着说“没关系!只是运动一下,主要目的是出汗,别放心上,打多了就好了。”就是那刹那的笑容捕获了我的心,而他似乎也对我印象不错。
我们下场后,干脆就坐在场边聊开了,从交流中得知了他是一名警察,跟我是一年的,而且我阳历的生日跟他阴历的生日是同一天,平时的爱好主要是爬山和打球。我也简单地介绍了自己,并交换了电话,约定下次再一起打球。
我是个感情论者,那时正渴望着爱情的幸运之神降临。对他的第一印象是不错的,但可能是香港的警匪片看多了,知道他是个警察以后,却多了一丝惶恐。处于对交友的谨慎,又或许对警察的敬畏,那次一起打球后,我一直没有主动跟他联系,直到过了两个星期以后的周六下午,接到了他的一个电话,意思是约我第二天去爬马峦山,我想反正周末也没事,参加一下户外活动也没坏处。
第二天,是他开车到我家附近接的我(初次认识,只告诉了他大概的位置),车里还有两外两个帅哥,(后来知道他们是一对)我们先驱车到小梅沙停车场,然后再开始登山。由于山的海拔不高,大家都觉得走山道没意思,于是一致同意以溯溪的方式上山,这样的登山方式,人少,空气也好,再加上都是正当壮年,行进的速度很快,上山仅花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
下山的时候,林的职业本性就露了出来,他嫌正儿八经地下山没意思,于是把我们领到了一个从来没人走过的山的另一边,打算开路下山。如果把那个地方称作原始森林,那是一点都不为过,人影都没一个,就更别提山路了,全是比人还高的灌木和茅草。行进的过程中,往往都是走几步,发现此路不通,又得折回来重新开路,林当然是尽其所能地在我面前表现着,充当了开路先锋。
林毕竟是训练有素,所以不觉得有什么特别困难的地方,而我们三个一看都是从小娇生惯养,细皮嫩肉的,哪里经受得了这样的折腾,所以都是走走停停。好不容易下到一个山坳里头,在草丛中彻底迷了路,除了能看见太阳,根本无法辨别该往哪走?眼看太阳渐渐往山顶靠近,大家心里更是着急,(大家都知道,如果太阳下山就更无法判断方向了)水往地处流,最后决定沿着山涧走,心想沿着水流的方向,一定可以走得出去。
走着走着,突然我觉得脚下一软,右脚陷进了溪边的淤泥里,紧接着是一阵钻心的疼痛,不自觉地大叫了一声“啊”。林马上回头,以为出了什么事,过来帮忙把脚拉出来,才发现脚掌边上被一根尖尖的树枝刺下了一块皮肉,鲜血直流,他赶紧把擦汗的毛巾就水洗干净后,把我的脚扎了起来。好在下脚的时候是侧着的,要不非把整个脚掌洞穿不可,真是想想都后怕。
林看我紧张得脸色苍白,安慰我道,“别怕!还好只是点皮外伤,出去以后消毒包扎一下就可以了。”我自己是走不了了,一开始只能是林在前面开路,他们照轮扶着我走,这样行进速度就更慢了,林看到这种情况,干脆把我背了起来。那种情况下,一个人走都已经挺艰难,更何况还要背着一个70多公斤的我,能明显感觉到他的吃力,心里阵阵感动,伏在他背上,闻着他身上的汗味,不知不觉被他的男子汉魅力深深吸引。
好不容易回到车上的时候,林的衣服已经全湿透了,过了好久才缓过气来,他从后尾箱拿了工具箱,帮我简单消毒包扎了一下。(可能是职业习惯,他车后尾箱有个常备小药箱,这次正好派上用场。)我感觉也稍微好了一些,望着身边疼惜地看着我的林,已经不可救药地被他征服。
经过了马峦山惊魂的患难与共,我和林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他后来跟我说,从看见我第一眼起,就喜欢上了我,因为我斯文白净的文弱书生模样,让他有种要保护我、照顾我的冲动。为了向对方表明心意,在一个周末的下午,我们一起去了凤凰山的寺庙,彼此许下了爱的诺言;清楚地记得他跟我说:会永远珍惜我,照顾我,爱着我,不让任何人伤害我。
誓言犹在耳边,林却已经违背,他是没让别人伤害我,可是我却已经被他深深地伤害了!我承认,他对我是很好,应该也是真心爱我的。因而,一直以来,我对我们的感情倍加珍惜。他占有欲强、小心眼,于是我几乎断绝了跟很多男性朋友的联系,哪怕他们大部分都不是G;他脾气坏,我体谅他职业压力大,基本上不回嘴,让他发泄,最多就是暂时不理他,逆来顺受着;他邋遢,我本来有点洁癖,于是,我每周去他家帮他收拾屋子,打扫卫生,洗衣服,甚至洗袜子,让两个人有个整洁温馨的窝。一年多来,我小心地呵护着脆弱的同志感情!
在家里,我也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少爷,可是为了我们的爱,为了珍惜、经营我们来之不易的缘分,我改变着自己,哪怕是偶尔的花痴YY一下帅哥,也是点到即止,从来没有想过要出轨,去跟别人有什么瓜葛。
可是就象海上世界的填海工程,本来都是沧海,现在都已变成了桑田,甚至是停车场,誓言还能相信吗?即使海不会枯,石不会烂,但只要一方有了二心,誓言就会被背叛。
乱发脾气我忍了,近似SM地暴力侵犯我也不再计较了,现在这样肉体的背叛,我还能原谅他吗?
正当我内心在交战的时候,突然听到林在咚咚地敲门,我开始没理会,现都恨不得揣他几脚呢,还想我开门?连窗户都没有!
这时,听到林弱弱的声音在说,“翔,你家有药棉吗?在客厅找了半天没看见,我的鼻子又流了好多血。”
心里不禁诅咒了一句:让你把血流干才活该!可口是心非,我总是心太软,觉得一夜夫妻都百日恩,爱人之间哪有隔夜的仇恨;虽然此时此刻内心恨极了他的背叛,可听到他鼻子又在流血,还是有点担心,也有点心疼,毕竟鼻子是身体最脆弱的部分之一,伤口不容易愈合,要是真的一直不能止血怎么办?
思想斗争了片刻,终于还是不忍心不管,起身抹掉了泪痕,打开房门。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个熊抱抱得紧紧的,原来是林这个混蛋,耍阴招,利用我心软,骗我开门以后抱住我。
唉!他就是吃定了我,每次变着法子利用我的这个弱点,吃亏后我都会在下决心,下次绝不能让他故计重施,可就是被他屡试不爽。终于知道猪是怎么死的了,就是象我这样笨死的!
我挣扎着,想脱出他的怀抱,可就凭我那点打蚊子的力气,哪抵得过他这头峦牛?我拿手用力拍打他的背、头,他就是不松手,更过分的是,嘴巴还凑了过来,开始我还能躲闪,紧闭嘴唇。可慢慢地在他的攻势下,全身已经酥软地失去了力气,仅存的一点抵抗意志已经不足以构成威胁。手也从他的背,环上了脖子,温柔的陷阱真的魔力无法挡。
从上次闹别扭到现在,毕竟快有一个月没跟林亲热了,身上熟悉的味道,温柔的爱抚,那种诱惑确实有点难以抗拒。他似乎也感觉到了我的配合,紧锢着我的手也放松了下来,从背部摸到臀部,又从脸转向胸,然后沿着腹部伸了进去,似乎累赘太多,束手束脚,伸手准备解我的衬衫。正在意识模糊之际,突然,刚才天人交战的场面再次出现在我脑海中,顿时有如当头棒喝,惊醒过来,想象着刚可能也在演绎着这样的柔情场面,愤怒地把林用力一推,他猝不及防间踉跄地后退了几步,看着我铁青的脸色,意识到这回美男计失效了。
“你以为自己是磁铁呀?这边刚脱开,就能马上粘到另一边。你走吧,马上在我面前消失!”感觉自己说话的声音都激动得在颤抖。
“你先别生气,听我解释一下好吗?我真的心里只有你一个,我爱的是你,再说我怎么可能喜欢J那样的妖精?”
不解释还好,越说我听着就越气愤。“你别再侮辱我的耳朵,对你们的破事,我更加不感兴趣,我想一个人静一静!不送了!”说着打开了防盗门,摆出一副逐客的架势。
他知道我正在气头上,解释再多也没有用,只好装出可怜的表情,悻悻地走了。临进电梯前,我不忘补充了一句,“这段时间请不要再骚扰我,我们都好好地想一想吧?我会给你一个答案的。”说罢‘哐’地一声关上了大门。
赶走了冤家,心情低落到了极点。我能忍受段正淳般的花心,毕竟他对自己的每一段爱情都是真心而忠诚的,同志圈里谁没点花花肠子,谁有不曾有过过去?可我无法忍受他是个韦小宝,左搂右抱还能谈笑风生,那不能叫风流,而应该叫下流。
拿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