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夏日之诗-第1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该问你,你为什麼给我这样的感觉?』 

「……」听到这里,我沉默。 

『我想,这只有两个原因……如果不是你有心跟我玩这种爱情游戏,就是你心里有一块连自己也没办法搬动的大石头吧。』 

「……!」听到这里,我有些吃惊。 

『我相信你不是个会跟我玩爱情游戏的人,所以我想,那块大石头,就是我们之间的阻挡了。』她说。 

  

「我……」我欲言又止的,但其实我不知道该说什麼。 

『我很喜欢你,我很享受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她轻轻地抱著我,然后继续说,『如果你的石头需要时间搬开,我不会逼你非得很快的移动它。』 

「……」我依然不知道该说什麼。 

  

这段对话发生在我跟她刚做爱结束的某个晚上,而我们会拥有前面所述的默契,就是她这个特性让我们之间继续著「互有」又「不互有」的关系。 

  

「于你娘的王八蛋。」中诚这麼骂过我,当他知道我拥有著一个女孩子,但却不跟她在一起的时候。 

「骂得好。」我点点头。 

「这样很王八蛋。」 

「我知道。」 

「你只是要开心,你只是要爽,讲明白一点,你把她当成某种牺牲品,而你不想改变这种不公平的情况。」 

「我在尽力了。」 

「不过,其实你尽不尽力都不是重点,会爱你的人还是会继续爱。」他说。 

  

就这样,我跟佩华的关系一直在假装拥有爱情的情况之下持续了好几个月。有时候我们一起出去玩,她会故意拿著相机请路人帮我们拍照,她会说「麻烦你帮我跟我男朋友拍一张。」,甚至她说过「麻烦你帮我跟我老公拍一张。」 

  

其实在听到这些话的当下,我是有些歉疚的。但我只能配合她的剧本,在这场戏中尽力的演出。 

  

她有时候会靠在我的身上,然后很撒娇的说,『说你爱我好不好?』,当她看见我面有难色,她会再补上一句『假装一下嘛。』 

  

我带她去过高雄吃海之冰,那是一间会卖跟垃圾桶一样大碗的各式冰的冰店,那间店的墙上密密麻麻地全都是签名。许多学校、学生、情侣、同事,同学、夫妻………管你是什麼关系,只要你来吃冰,你就可以在他店里的墙上签名。 

  

当佩华看见墙上一大堆某某某到此一游,某学校某系学会到此一吃,某人爱某人,某白痴是个王八蛋……的留言,她很开心地摇著我的手说『我要签我要签』。 

  

然后她向店家要一支笔,找了一根柱子,在上面写了「徐昱杰带○○李佩华到此一吃。」然后标上日期。 

  

「你为什麼要多画两个圈圈」我好奇地问。 

『嘿嘿,这是有阴谋的。』 

「什麼阴谋?」 

『如果你把心里面的大石头搬开了,我还要你带我来这里,然后你要亲手在那两个圈圈里面写上女友或是老婆。』她说。 

  

在我们离开海之冰之前,她还不忘提醒我,要记得是哪一根柱子。不然下次来会找不到。







几个月之后,她放弃了。我想是爱情给她太沉重的压力,使得她不停地在我的爱里找她在哪里,当她越想找,我的爱就越缩越小。 

  

有一天晚上,她到我住的地方敲门。当我开门的那一刹那,她用力地拥抱我,并且开始亲吻我,她撕开我的衬衫,一整排的纽扣四处乱飞,她拉开我的皮带,我抓住她的手,问她怎麼了,她笑笑地回我『明天,我们就是同事了。』 

  

隔天,我用公司的电脑一登上MSN,马上就收到她寄过来的Word档,里面写著: 

  

『在爱情里面,我从来都不是个贪心的人, 

 我一向认为当某个地方会有我的位置,那理所当然就属於我。 

 但你却让我发现自己的贪心, 

 当我拥抱你,当我亲吻你, 

 当我恣意地让你的手在我的身体上来回地抚摸, 

 当我在某些思绪当中清楚地看见你的样子, 

 当我时常在某些呼吸的缝隙当中去感觉到自己想占有你的欲望时, 

 我便开始不喜欢自己。 

  

 我不知道你心里的大石头是什麼,我也从不曾去过问它。 

 我相信你也是爱我的,因为我从你每一次吻我和跟我做爱的心跳当中, 

 感觉到你对我是真的。 

  

 只是,我在和一个不知名的大石头在拔河著。 

 它占据了你心里绝大部份的空位,我只能在夹缝中找寻生存的一点隙缝。 

  

 和不知名的东西战斗是累人的, 

 几个月下来,我在爱情里累积的寂寞也已经足够我难过很久了。 

  

 昱杰,我们就做回同事吧。 

 当我发现我们距离真正的情人只有一步之遥,却一直无法跨越的时候, 

 我就知道这场拔河,我已经输了。』 

  

* 我在爱情里累积的寂寞也已经足够我难过很久了。*

很久前的某一天,在跟中诚聊天的时候,他跟我说他做了一个梦,梦见有个神来找他,要给他一种魔力。 

  

「什麼鬼啊?」我说。 

「干!不是鬼啦!我说的是神!」 

「喔……」我无趣地说,「什麼神?」 

「就是那个啊!……嗯………」他搔著头想不出来。 

「什麼啊?」 

「就是一个神。」他说。 

「喔……然后呢?」 

「这个神要给我一种魔力,让我可以去帮助别人。」 

「什麼魔力?」 

「类似实现愿望的魔力,但一个人只能有一机会,而且重点是……」 

「啥?」我好奇地问。 

「重点是这个愿望只能让你选择“你希望什麼是不变的”,而不是让你选择娶到侯佩岑或是赚到两百亿之类的。」 

「希望什麼是不变的?」我不太了解。 

「就是你现在已经拥有的东西,而你希望它永远不会变。」中诚说。 

「可以举个例子吗?」 

「例如你的健康,或是你的家人的健康,或是你的快乐,或是你的事业………」 

  

「喔————」我终於懂了这个神是要干什麼了。 

「那你希望什麼是不变的?」中诚问我。 

「说了你能帮我实现吗?」 

「不能,」他摇头之后继续说,「那个神在我醒了之后就不见了。」 

「那你问个屁!」 

「讲一下嘛。」 

  

我大概花了十分钟思考这个问题,然后我歪著头,看著中诚,「我不知道……」我说。 

  

然后我问中诚同样的问题,他说希望不变的是朋友之间的感情,他希望永远都有很好的朋友,而且不会交恶,不会背叛,不会有任何的不愉快。
这个问题我也拿去问我的同事,还有我的朋友甲乙丙丁,他们都有不同的选择。 

朋友甲说他希望他现在银行里的钱是不变的,那他将永远都花不完。说完他双手叉腰以为自己说了一个无敌聪明的愿望,在路边哈哈大笑起来,不过他刚说完,他老婆就打电话给他,要他领钱回去缴车贷跟房贷。 

  

朋友乙说我的问题非常假设性而且无聊到极点,他这辈子最讨厌这种奇怪的问题,那感觉像是跟你说有一张空白支票在这里,要你填上数字,然后这张支票隔天就可以兑现,你将永远都会有花不完的钱一样。 

  

「这感觉非常非常地不踏实,我们做人要实际一点啊!不是吗?」乙皱著眉头正经八百地说。 

「那你就别回答嘛,罗嗦这麼多干嘛?」 

「我只是在想我要填多少数字才够花………」他说。说完马上被甲跟丙围殴。 

  

朋友丙打完乙之后,说这其实是个探究人性的问题,多数人就像甲乙一样,只会想到不变的是财富,但却一直没去在意到比财富更重要的东西。 

  

「什麼东西?」甲乙异口同声的问他。 

「女人。」丙认真的说。 

  

这个答案一出,马上获得在场五个大男人的掌声,大家都觉得他说得真好。这时丁正在一边拍手一边替他的小儿子餵牛奶。当我们看见他一副万年奶爸的样子,就决定这个问题不需要问他了。 

  

佩华也曾经听过我问这个问题,当时我们已经做回同事。刚开始的尴尬期,我们都很尽力地拿出自己最成熟的那一面去面对,所以我们还是一起吃午饭,一起讨论工作,一起到员工消费社去买东西,有时假日还会跟同事还有她一起出去玩。 

  

只是我们不再一起散步了。 

  

佩华说,她希望不变的是爱情,她希望人一辈子就只爱上一个异性,然后相识相知相守相惜,不需要经历失恋,不需要经过好多次好多次的爱情战争,在那炮火轰隆之下,就算能全身而退,也已经伤痕累累。 

  

说完,她看了我一眼,我则是刻意回避她的视线。在那之后没多久,我就递出辞呈,准备到另一间公司去工作了。 

  

我跟佩华最后一次单独约会是某个周末,我约她一起去吃西餐。我发现一间铁板烧的海陆大餐非常好吃,我希望她能赏光跟我一起享受。当然,这是一个朋友之间的约会,那天走过的每一条马路,我们都没有牵手。 

  

本来我以为她可能又会说「找同事一起去吧,这样比较好玩!」但她在听完我的邀请之后,眯著眼睛微微笑说:『我还以为没机会跟你再单独一起吃饭了。』 

  

那顿铁板烧,我们吃得很愉快。 

在席间我们聊到的事情,不只是曾经有过的那段关系,她还说到她未来几年可能会在存了一笔钱之后出国念完硕士,或是真的就找一个男人嫁了,从此相夫教子,不再过问尘事。 

  

我笑她用「过问尘事」四个字会不会太神仙了一点,她却回我说『把自己当神仙一样过活,会比较愉快吧。』听完,我只能点头称是。 

  

「下个月我就要离职去另一家公司了。」我说。 

『啊!』对此,她感到非常惊讶,『你要走了?』她说。 

「嗯,那间公司的经理是我朋友的老长官,他希望我过去帮忙。」 

『你已经递辞呈了?』 

「嗯,」我点点头,「很久前就递了,一直到两个礼拜前老板才准了。」 

『他没有留你?』 

「他留了我两个多月了,我一直没答应他。」 

  

『你……是在我写给你那封信之后递的吗?』 

「嗯?」 

『我的意思是,是因为我写给你那封信,所以你决定不再继续待下去吗?』 

「喔不!」我赶紧解释著,「不是这样的,因为对方开出来的条件比较优沃,既然工作的内容相差不多,我当然选择薪水比较高的。」我说。 

『喔………』她点点头。 

  

主菜之后上的甜点跟饮料,我连动都没有动。我不是个喜欢吃甜点的人,而饮料则是上错了,我要冰红茶,他送来热的,我心想反正不渴,就不用请他换。 

  

这天的晚餐约会,在我们走出餐厅之后就结束了。本来我以为会陪著她走到捷运站,但她说我跟她的方向相反,所以坚持不让我送她。 

  

『在你离开之前,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她说。 

「嗯,你讲。」 

『到底,你心里的大石头是什麼?』 

「……嗯………」我低下头想了一想,路灯把我跟她的影子照得叠在一起了,「那不是一块大石头,只是一根羽毛而已。」我说。 

  

离开公司那一天,佩华并没有来参加同事为我办的小小送别会,她只是在我的位置上留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著:『其实我最希望不变的,是时间。因为你跪在地上帮我捞起钥匙的那一天,我感觉到爱情,在你我之间的空气中漫延。』 

  

其实,我早就忘了这个问题了,关於中诚的这个梦,一直到某个我喝掉了半瓶威士忌的晚上,我的脑袋并没有因为半瓶威士忌而昏昏沈沈,我发现自己的酒量有明显的进步时,这个问题突然又从脑袋里的某个角落窜出来。 

  

於是我连到网路上,把自己的MSN昵称改成:「神给了我许一个愿望的机会,我该对他说什麼呢?」 

  

这个昵称我用了很久很久,一直到前一阵子,我才真的发现我要许什麼愿望,我才真的发现我希望什麼是不变的。 

  

  

* 那不是一块大石头,只是一根羽毛而已。 *
到了新的公司之后,我的工作其实不如我原本想的「就差不多一样的内容」,上司希望我能从客服工程师开始做起,在彻底了解公司的机器之后要我转当业务。 

  

上面的人交代,下面的人就是执行,对於命令,你没有空间讨价还价打折扣,也没有时间嘘寒问暖打哈哈,当你在制度优先的公司工作的时候,这就是绝对的首要领悟。 

  

几个月之后,我摸熟了公司的系统,被命令立刻转战业务。大概是天生长得比较诚恳,而且说话不会油腔滑调,还有我几乎两天就会刮一次胡子的关系,我的工作进展的还算顺利,收入与奖金也是以前工作的三四倍。(中诚说,这跟刮胡子没关系。) 

  

也就是在那时候,我见识到所谓的「欢场就是生意场」的文化,就是酒店,有小姐陪酒的。那天经理特别交代我在他们都回到饭店之前绝对不可以回家,在我还没搞清楚状况的时候,心里还在想著「他们?他们是谁啊?」的时候,经理车子的后门就开了,上来了几个日本来的客户。 

  

七人座的休旅车里面,吵得跟菜市场没什麼两样,日本人说话嗓门真的很大,尤其是当他们一起大笑的时候。 

  

经理向他们介绍我的时候,他们拍著我的肩膀用口音很重的英文跟我说:「今天你要多喝一点喔!」 

  

那天晚上在餐厅吃饭,我一直在找机会把订单谈妥,但不知道为什麼,我完全找不到一个好的缝隙插话。一直到晚餐结束,十点不到,公司的日文翻译凑到经理的耳朵旁说:「他们要去玩。」经理就知道什麼意思了。 

  

那是我第一次到酒店去,浓妆艳抹的陪酒小姐还有装潢气派的包厢,把客人都当做神明一样一定是九十度鞠躬的服务生少爷,还有几个专门站在酒店外头看起来非常凶悍模样的酒店围事,是我对酒店的第一印象。 

  

「不是每个客户都会这样,但一定有客户是不上酒店不签订单的。」经理这麼告诉我,在我第一次上酒店吐得乱七八糟的隔天早上,我的头痛欲裂,我的每个毛细孔似乎都还散著酒味。 

  

在我当业务的那一年里,我去酒店不下二十次。经理拿给我的酒店干部的名片,我每一张都用过了,我每一个干部都认识了,甚至我几乎见过了所有的陪酒小姐,只要我去过那间店两次以上。 

  

我跟许多酒店小姐上过床,我跟其中一些甚至还有感情关系。那一年的混乱对我的生命来说,就像是一座非常大的草原,其中的某一部份被龙卷风吹过,当你从高空俯瞰,你就会看见那被摧毁的部份有多麼地乱七八糟。 

  

『多乱七八糟?』雅芬这麼问过我,在我们刚在一起的时候。 

「就像碎片一样。」 

『生命的碎片?』 

「不,」我微微笑,并且摇摇头,「是灵魂的碎片。」我说。


那一年,我感觉不到爱情。我只知道有些对「这个女孩」的好感来自於某个不知道从哪蹦出来的情绪,但或许几天或几个礼拜之后,好感消失了,我就会离开「这个女孩」,直到「下个女孩」再出现,莫名其妙的好感又不知道从哪蹦出来…… 

  

这样的循环使得我的灵魂变的很狼狈,我回头想想那很年轻很年轻时的我跟那些真正的情人,到底是怎麼面对爱情的呢?当年那股青涩还有认真到底都去哪里了?我感觉我那掌管著感情那一部份的灵魂出了一场很严重的车祸,散了一地上的碎片,乱七八糟的,就是乱七八糟的,根本没办法拼得回来。 

  

一直到我不再做业务,抛弃了年收入至少有一佰五十万的高薪,我才在每天早上八点十分那闹钟响起的瞬间睁开眼睛,发现我的视线不再因为宿醉而模糊的时候,我的脑袋不再因为酒精而头痛欲裂的时候,还有摸一摸身旁的枕头,不再躺著一个我只知道她的花名却不知道她的真名的女人的时候,我才重新感觉到我好像还活著,我的灵魂并没有变成碎片。 

  

於是我换了公司,遇到了雅芬,这个有时感觉很像纷飞的女人。 

  

前两年的某一天,一个许多人在游蝣行抗仪的那段日子里,我在中正纪念堂捷运站,遇见了一个十多年不见的旧情人,她是我高中时的女朋友,我因为紧张而夹飞卤蛋的那个。 

  

我非常非常惊讶她还能认出我来,毕竟十年的岁月实在是不短,而一个人的变化却是很大的。看看那个两千年意气风发雄心壮志当选了总统,两千零六年就被百万人民包围的人,你就知道人真的变化很大。 

  

我指著那一身红衣服的她,惊讶的问:「天啊!你不是移民了吗?怎麼会回来呢?你在这里干嘛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