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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走”看着李梅转身,冯峰几大步上前,拉住她的手臂,也顾不得其他人的目光,直接抱住她,低声在李梅的耳边说:“我喜欢你,小梅,很喜欢,你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哼”再一次听到某人的告白,李梅心里面笑开了花,一晚上的郁闷烟消云散,只剩下满满的甜蜜:“你放开我。”
“不行”冯峰义正言辞地拒绝:“放开了你跑了怎么办?”
“要不是你不理我,我会跑!”李梅气急,直接挣开冯峰的手臂,转身在他的腰侧狠狠地一拧,看着痛的皱起眉头,却不敢哼哼的冯峰,决定暂时原谅他:“跟我来”
苏云带冯峰去的是学校的一个水吧,昨天开校的时候学姐介绍的,很僻静,是一个情侣幽会的好地方,随意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我们要好好算算。”
在李梅的严刑拷打之下,可怜的冯峰交代了所有的实情,看着一脸深思的李梅,冯峰觉得前途渺茫,直接把昨晚自己听到的话忘到了千里之外:“小梅,我不是故意隐瞒你的,我就是想着能够留下一好印象”
“哦”李梅没有给与任何评价,只是很淡定地问:“你暑假的后面一个多月干什么去了”
“打工”
“打工干什么,你缺钱?”
“不是,我买礼物。”
“买礼物,想送给谁?”
“你”
“我?”李梅笑了笑:“那礼物呢?”
“变成车费了。”
“你个傻子”李梅瞪眼,吓的对面的冯峰缩了缩。自家媳妇儿的眼神真可怕
“不是,我本来是要买礼物告白的,结果工钱还没拿到,你就走了,我只好变成买车票了啊。”
“还是我的错了!”
“不是,不是,是我的错”
“哼”
冯峰瞟了李梅一眼,小心翼翼地问:“小梅,那我的告白呢?”
“哼,等你买到礼物再说吧”
“哦”
“哦什么哦,我告诉你,要是你在拈花惹草,直接出局”
“我没有”
“你还狡辩?”
“可是你都要带男朋友去了”
“那又怎么样?”
“我……”
“怎么?”
……
二人争辩了很久,但是不管结果如何,美好的初恋却是从今天开始了,即使一个人傲娇的不想承认,一个人迟钝的以为对方没有接受。
磕磕碰碰的大学生活在四季的更替中慢慢过去,冯峰在毕业之后就慌慌张张拒绝的自家所在地公司的邀请,跑到Q市加入了叶任的公司。冯峰在大学学的是计算机,木楞二呆的他虽说情商不高,但对于计算机却是极其地精通,再被叶任招揽之后,冯峰很是自然地对李梅展开了更加轰轰烈烈的追求。最终,在李梅过五关斩六将,顺利进入叶任公司的那天晚上,他的第十次告白终于得到了回应。
在苏云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年,冯峰和李梅正式交往的第五年,二人终于在家长与朋友的督促下,将于今年的八月结婚,可喜可贺。
作为李梅与冯峰好友中,唯一一个没有结婚的人,苏云自然成为了伴娘人选,而伴郎,当之无愧的就成了方言,用苏云的话来说就是,好闺蜜就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结婚是一件大事,纵然有双方家长的帮助,李梅和冯峰仍然忙得团团转。一般人结婚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但是一生一辈子的婚礼却也是马虎不得。订婚纱,筹办酒席,置办礼堂,客人名单等等,都是必不可少的结婚准备。
“李梅,那个老板请不请呢?”正在认真写着宾客名单的冯峰皱着眉头问
“你傻啊,当然要”
“可是他会来吗?”
“会不会这是一回事,请不请又是另外一回事,你怎么那么笨?”
冯峰:……
忙碌的婚前准备工作很快便在欢声笑语中结束了,当婚礼正式到来的那一天,被拉来做伴娘的苏云穿着紫色的小礼服,微笑着穿梭在宾客之间。伴娘和伴郎的作用很明显,就是帮这对新人喝酒。苏云的酒量不大,贵在喝醉了依旧是非常理智地笑,看上去有多正经就有多正经。
整整一天,苏云都沉浸在好友结婚的喜悦中。叶任却是没有来,因为是周末,他只是包了一份大大的红包。
苏云笑着将叶任的红包和自己的一起递给新婚的夫妇:“百年好合,这个是老板让我转交的”
“哇,谢谢”李梅跳起来抱了苏云一下:“老板真好,这红包真厚”
“我的呢?”
“哦,你的心意厚”
苏云怔住,反应过来之后放声大笑,捏了捏李梅的脸蛋:“这次算你过关了”
“来来,这边”李梅把苏云拉到一边:“我给你们特意按了一桌,吃饭的时候淡定点,不要吓着别人了”
苏云:……
李梅和冯峰的签订仪式是选在了一个很漂亮的教堂,教堂的外面是开得绚烂的薰衣草,成片成片的,美不胜收。苏云坐在凳子上,看着她的两个好友严肃地在结婚书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相视一笑的画面,觉得特别感动。
人这一辈子,求得不过就是幸福。又有什么能够比得上心爱的人永远在自己身边更幸福呢!
作者有话要说:
☆、巧遇
李梅和冯峰的婚礼之后,冬天就来了。冷冽的寒风没有驱散二人度蜜月之后回来的喜气,反而多了相依相偎的融洽温馨。
苏云走出房门,突然感觉到一阵凉意袭来,现下已经是深冬,她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三年,而那边却过了恰恰不过二天。在这三年里面,她不敢和家里面打一次电话,思念就像潮水一样席卷了她的整个世界,每晚午夜梦回,都忍不住哭泣,在这样下去,或许还没有等到回去,她便疯了吧。苏云无奈地轻笑一声,Q市的冬天气温很低,银装素裹的世界是自己的家乡不能看见的景色。
一阵凉风袭来,飘扬的雪花调皮地钻进了脖子,凉凉的,苏云的心中升起莫名的喜悦感,连周末的郁闷也一消而散。这样美好的天气,若是执着于那一丝的可能性,也太悲哀了。苏云将手放在嘴边,哈了一口气,她不喜欢戴手套,总觉得那是一种束缚,若不是这儿的冬天太冷,或许,连围巾也不会戴。
一个人的周末总是无聊寂寞的,苏云在雪地中走了很久,终于决定去市中心逛逛。冬日的市中心不算热闹,也不算冷清。怕冷的躲在家中,不怕冷的仍然满大街乱跑。循着记忆的影子,苏云来到当初那个和方言一起来却无缘品尝的小店。由于下雪的影响,小店的生意略略有些冷清。苏云点了一碗馄饨,望着碗中氤氲的热气,想起了当初的第一次聚会,很温暖。
“苏云,真巧。”或许是缘分,卫郁今天一早突然很是想念记忆中幼年钟爱的味道,那位老夫妻的手艺是一个原因,而他羡慕的还有二人之间那种温馨的氛围,是卫郁这一辈子都不曾感受过的。
卫郁的父母是大学教授,一个是哲学,一个是数学,卫郁想不通当初是什么原因把这两个冷清的人结合在了一起,或许是年龄到了,或许是家人逼迫,但卫郁唯一可以确认一点的就是不会因为爱情。卫郁的父母都是研究狂,平时相敬如宾,这也导致了刚一出生的卫郁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冷落,若不是还有一个有责任心的保姆,估计现在他都不能站在这儿了。是以卫郁特别羡慕夫妻之间能够拥有温情的家庭。
在这家小店能够碰见苏云,卫郁表示很惊讶。苏云留在他记忆中的影子,是那个在酒吧中拘谨腼腆的女孩子,即使在后面的合作中见证了这个女孩子的从容不迫与言辞犀利,但卫郁潜意思里面还是觉得苏云应该是那个腼腆得与陌生人说话都会脸红的的样子。
“卫总!”苏云微笑着看着在自己对面坐下的卫郁,今天的卫郁穿了一身白色的休闲羽绒服,整个人裹在一对,倒是把以往的精英感觉冲淡了不少:“正巧,你也来这儿吃饭?”
“恩,你别说,我都在这儿吃了好几年了。”卫郁笑着看着嘴巴吃得鼓鼓的苏云,觉得这趟倒是没有白来,挥手招来服务员,卫郁点了一份和苏云一眼的馄饨
苏云惊讶地看着卫郁:“卫总,你吃这么少?”
“哦,还好”卫郁挑起一个馄饨,塞进嘴里,边吃还不忘说话:“我吃过了,就是想加餐,。对了,在外面就不要叫我卫总了,就叫我卫郁吧,省的别扭”
“嗯哼”苏云挑眉,表示同意,将近三年的合作,苏云觉得卫郁是一个很随和的人,不仅工作能力出色,性格也温柔,要不然也不会受到公司上下的赞扬。
在结账的时候,卫郁执意付了账,二人结伴离开小店,苏云摸了一下肚皮,感觉有些撑:“卫郁,要不咱们去逛逛吧!”
“好啊,反正我也是一个人”
“唉,咱们孤家寡人凑到一块儿了”
“对啊,要不,我们干脆以后也一起结伴算了”卫郁苏云说,语气半是认真半是调笑,不可否认,他对于苏云很有好感,苏云给他的感觉是干净,若是真的成了自己的女朋友,也是好事一桩。
苏云有些惊讶,她或许有些懂卫郁话中的意思,或许不懂,只是依旧笑着:“成啊,只要你不嫌弃,不过等你找到女朋友,就知道我有多么多余了。”
听了苏云的话,卫郁眼中隐藏的期待散开,来日方长,不是吗:“走,我带你去瞭望塔走走,那儿的风景真是不错“
“好啊“苏云回答的很是积极,但是当她知道在瞭望塔还有谁的时候,她真心觉得有些时候会乐极生悲。
事后,苏云想起自己家乡有这么一句话:人有两个心房,一个住着快乐,一个住着悲伤,笑的时候不要太大声了,以免吵醒的旁边的悲伤。苏云觉得,她可能就是笑的太大声了,才会又一次见证了暗恋者独有的心酸。
Q市的瞭望台可以说是W国著名的风景区,这主要归功于Q市独具特色的人文风景,春有芳草萋萋,花团锦簇,夏有绿树碧水,相映成趣,秋有枫林残忆,飒爽恣意,冬有漫山遍野,白雪皑皑,实在是观光避暑的一大圣地。
在这个地方生活了三年,苏云没有在冬季去过瞭望台,是以很是好奇。一路上,由于下雪的缘故,路面有些湿滑,苏云在经历了好几次差点后仰翻的悲剧之后,认命地让卫郁拉住了自己的手,在矫情一下,今晚都别想到瞭望台了。因为是周末,瞭望台的人很多,为了观光方便,卫郁特意定下了一个望远镜,
“这个用来干嘛的?”苏云摸了摸望远镜精致的表面,好奇地问
“观光啊!其实Q市的冬季风光不在近处,而是远处!”卫郁笑眯眯地给苏云普及旅游常识:“冬季的Q市除了雪景,还有被称为一绝的雾凇,雾凇多形状奇特美丽,晶莹剔透,这个才是真正值得一看的东西,恩?”
苏云笑了笑,她其实也听说过雾凇,是北方雪地独有的一种特色,只是无缘观看,而今日,到时有了这么一个机会,听起来不错哦:“那咱们快去”
“恩,走吧!”卫郁看着因为心急又溜了一下,扑进自己怀里的苏云,微笑着拉着她的手,装作没有看见某人羞红的脸,一本正经滴说:“我怕摔,你拉着我吧!!”
苏云:“呵呵”
Q市雾凇确实是一绝,雾凇轻盈洁白,附着在树木物体上,宛如琼树银花,清秀雅致,各具特色。雾凇由于其特殊的时期以及特有的特点,有多个美好的赞誉。雾凇美丽皎洁,晶莹闪烁,像盎然怒放的花儿,被称为“冰花”;因为它在凛冽寒流袭卷大地、万物失去生机之时,象高山上的雪莲,凌霜傲雪,在斗寒中盛开,韵味浓郁,被称为“傲霜花”;因为它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精美艺术品,好似“琼楼玉宇”,寓意深邃,为人类带来美意延年的美好情愫,被称为“琼花”;因为它象气势磅礴的落雪挂满枝头,把冬季点缀得繁花似锦,景观壮丽迷人,成为北国风光之最,它使人心旷神怡,激起各界文人骚客的雅兴,吟诗绘画,抒发情怀,被称为“雪柳”。
远远望去,一排排杨柳的树冠似烟似雾,与天上的蓝天白云相接,让人分不清天地的界限。忽然,几个红的蓝的颜色从树丛里冒了出来,好像不小心滴在宣纸上的几点颜料,在白茫茫的背景下格外显眼,整个世界就像一副泼墨的山水画,不识人间烟火,淡雅素净!
苏云沉浸在望远镜中雾凇的美丽之中,一时忘了自己身处各地,连身边的卫郁也直接漠视了!卫郁没有说话,只是一言不发地将苏云围绕在他的手臂之中,避免过往的人流冲撞。
当叶任和安雅走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场面,苏云嘴角含笑,轻依偎在卫郁的胸前,而卫郁则是宠溺地望着她,手臂静静地抱着,俊男美女,看上去很是赏心悦目,周围来往的人都把他们当做了一道风景,但还真的应了那首诗: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叶任觉得胸口发闷,他有些不理解这突如其来的失落感从何而来,每个周末,他都会抽时间陪安雅,他的未婚妻。今天,安雅说想来瞭望台,叶任也理所当然地接受了,却没想到会看到这样的画面。叶任有一种被背叛的感觉,苏云,明明是他的特助,为什么要和自己的竞争对手那么亲密!
安雅原本正看的高兴,却发现自己身边的人发起了呆,目光无声神地看着不远处的地方。作为一个女人,安雅有些及其精准的直觉,叶任看那边的神色很不对,就像是在嫉妒,像是发现了自己深爱的女人背叛了的痛苦,不不,安雅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叶任还是只有她一个的
“你在看什么呢?”努力地摆正自己的心态,安雅戳了一下叶任的手臂,笑着问道
“啊?”叶任有些茫然,安雅的动作让他从那种气闷中解脱了出来,只是隐隐约约地觉的不舒服,没有过多的想法,叶任一把拉着安雅向苏云他们走去
苏云没有想到,会在这儿碰见叶任,带着他的未婚妻,对于叶任,整整三年的朝夕相处,让苏云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奇特的爱恋,苏云知道这不对,因为那个人已经有了未婚妻,可是感情的事情,谁有说的清楚,弄的明白呢!于是,这场苦逼的暗恋就此拉开了序幕!
“叶总,好巧!!”
作者有话要说:
☆、相约
卫郁微笑着对叶任打招呼,不得不说,叶任在工作上是一个让他倾佩的对手,家世,相貌,手段,要什么有什么。然而,如今他们在合作,没有什么能比得上和自己原本是敌人的人一起合作了,那感觉……真一个“爽”字得了!
“确实,好巧”叶任死死地盯着二人拉着的手,总觉得眼前的二人很是碍眼,可是却不知道怎么做,最好的办法就是眼不见心不烦,可是,自己的脚就是不愿意挪动一步:“你们怎么在这儿?”
叶任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特意把重音放在了那个“你们”身上,潜台词就是:你们两个怎么会在一起?还手拉手走在一起!这不科学
今天的雪很大,也不知道卫郁和苏云二人是没有听清楚还是真的没有听清楚。这一场巧遇中,苏云缩在卫郁的身后,一言不发,让叶任越看越着急,手情不自禁捏成了拳头形状。
卫郁微微向一旁的安雅颔首,以示礼貌,然后才转头温声回答:“这不是正巧没事就碰到一起了,便结伴同行。叶总这是出来约会?女朋友很漂亮”
“多谢夸奖,早有耳闻卫总大名,今日得以一见,万分荣幸”安雅看了叶任一眼,笑着:“那要不一起吧?人多倒是好玩些!”
“老板,安小姐,谢谢好意!我和卫郁就是逛逛,还是不要打扰了。打扰别人约会可是天理不容的,是吧?”苏云笑的有点勉强,要她和叶任、安雅一起游玩。抱歉,她就是心再大,也受不了
叶任冷笑着盯着拉着男人衣袖的女人,,那个人正在男人的耳边细细地说着什么,感觉很……是的,叶任不得不承认,看起来很般配。他没有任何开口拒绝的理由,他要顾着安雅,安雅才是他的未婚妻:“那你们慢慢玩,我们先走了”
“恩,老板慢走!”苏云望着叶任离去的背影,目光怔然,也没了看雪景的心情,半晌才转身对卫郁说:“卫郁,没什么看的了,我们回去吧”
“恩”卫郁应了一声,护着苏云慢慢向山下走去,他感受到苏云突然暗淡的心情,就像曾经年少轻狂的自己一样,以为前面是一马平川,结果却是荆棘遍地。他不知道怎么安慰苏云,爱情这个东西本来就奇怪,何况苏云还是暗恋的身份。在这个时候,语言的表达太过于苍白,不足于疏解她内心的苦闷。现在,他只要默默地陪在她的身边就好!有一个人在身边,就不会有自己曾经那种孤立无援的寂寞感了
这一天周末,注定不会平静,漫天的飞雪到了晚上依旧在飘飘洋洋,地面上厚厚的一层雪花。过往的行人踩在洁白的雪地上,会发出“卡兹卡兹”的声音,在他们的身后,留下一串又一串大大小小的脚印。
“我想喝酒”
“好”
卫郁带着强烈表示要喝酒的苏云去超市买了一大袋啤酒,浩浩荡荡地出发了。孤单的人喝酒就要选择孤单的地方,卫郁将苏云带到了公司的楼顶,那儿有为观景专门准备的一个小房间。你一杯,我一杯,两个人在公司的阳台喝了一晚上的酒!酒不醉人人自醉,苏云越喝越清醒,越喝越理智,就在真正醉去的一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