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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一笑思倾国-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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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话 被忽略的事
更新时间2007…1…7 17:12:00  字数:3618

 华丽的修罗殿内,罗刹王敏锐地察觉到阿修罗王突然笑了,不同于以往看似无害而冷漠的微笑,这次他居然笑得这么随兴,配上那张仙女也比不上的绝美容颜,就是看这张脸看了几十万年的罗刹王也差点乱了心率,自他认识阿修罗王以来只看过这个笑容不过三次,这次居然。。。是谁又倒霉了吗?
实际上阿修罗道天人之间的关系不象其他人想象的那么恶劣,他们确实都很骄傲,自视甚高,而他们也确实有骄傲的资本,所以才总看不起其他人,也妒忌比自己能力强的人,但好歹他们也活了几万几十万年,还有什么看不透,偶尔打打闹闹不过是切磋,只有亲身经历打斗才能提高自己的对战经验,阿修罗王本身就是最好的例子,被他的修罗刀斩杀的人数绝对可以用天上星星的数量来算计,他本身也成了阿修罗道的最强的天人,所以他们心情好的时候会坐下来一起喝茶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尤其是自从淼夕来过阿修罗道之后,他们一起喝茶的次数更是提高(一起商量下次要怎么整她)。
不过,敢和阿修罗王坐下来喝茶的,只有粗线条不怕死的罗刹王。
“修罗,你在笑什么?”罗刹王咽了咽口水,问出心中的疑惑。
“那小丫头,她也不是太笨嘛。”
“啊?哦,是她啊,她又做了什么事?”会被阿修罗王称为小丫头的人只有一个,全阿修罗道的天人都知道,阿修罗王的玩具——淼夕。
“她用变形绳改变了别人眼里的她,呵呵,我的封仙术只针对她的身体内部,对变形绳这种流动于体外造成障眼法的道具似乎没有抑制作用。”
“哦,那你的心思不就白费了吗?之前她也就哭了两天而已,就这样完了?”罗刹王好奇地问。
“你觉得呢?”阿修罗王的嘴角又弯起似笑非笑的弧度,看得罗刹王一阵心惊。
罗刹王不愧是和阿修罗王相处了数十万年的老相识,当然知道阿修罗王不会那么轻易放过淼夕,这丫头也真敢,一而再,再而三地在知道阿修罗王的情况下拒绝他,偏偏修炼的知识极度缺乏,根本分不清他们的好意和玩笑,枉费阿修罗王五十年对她的关心,甚至还想帮她一个凡人换天人的身体,那丫头倒好,在仪式开始前溜了,浪费一直以来的准备。
换个天人的身体和换凡人的身体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凡人的身体随便挥挥手就能制造出海量,天人的可就不一样了,就是阿修罗王也要消耗八成的力量才能完成一个,这次的仪式是集全阿修罗道天人的帮忙才完成一个完全适合淼夕的身体,淼夕平时和大家的关系都不错,天人欺负她之余其实是在帮她提升,大家都很疼这个难得的小丫头,只要换上天人的身体,她的灵力能急速成长,连天劫都省了,直接步入天道,超脱轮回,可丫头那一走,把大家的好心都浪费了。
他们是谁?他们是阿修罗道的天人!几万年都难得发挥一次的好心就这样被漠视,大家都想跑一趟凡间把淼夕那个不知好歹的丫头拉回来修理,还是他和阿修罗王出面才稳住天人们,想当时阿修罗王盛怒的金眼一个扫视,所有天人都乖乖让步了,可见他的怒火之盛。
这还不算,他们追寻法器的气息来到凡间后发现,那丫头居然把他们辛苦为她炼制的首饰都当垃圾当了,他们承认他们炼那些东西是有为了整她的目的而将首饰炼成可以使灵体负重,可是他们不会无聊到用天地奇才炼物只为了让她负重,那些东西随便拿出一样都是够天帝那级的神仙跪着求要的法器,虽然他们考虑了她是女生特地加了精美的花纹改了形状(夕看走眼的原因),她却根本不懂艺术欣赏,实在够糟蹋!
于是罗刹王和阿修罗王把失落在凡间的法器都收了回来,并到处搜寻她的行踪,刚开觉得她的气息忽强忽弱,还以为她遇到什么问题,后来才发现原来是两个灵魂共用一个身体,和她同身体的居然是个剑仙,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和普通灵魂没两样的她会出现在阿修罗道。但是他们也看出那身体是剑仙的身体而不是她的,一个身体不能同存两个灵魂,就算那剑仙有心留她,对他们本身的修行也是有影响的,所以他们才劝她和他们回阿修罗道换身体,可是。。。
也难怪阿修罗王会那么生气了,不过生气归生气,还是给她换了身体,虽然为了整她而故意换了男人的身体,为了不影响她的修行给她加了定型咒,还留下修罗刀帮她转化能量,照丫头的警惕应该不会让别人发现修罗刀在她身上,所以他们也放心离开了,为了给丫头小小的警告,阿修罗王还给她下了封仙咒,其实说是警告不如说是保护,照丫头倔强的个性真要被那些贪心的神仙发现她身上有修罗刀而追捕她,她也绝对不会向天人们求救的,所以才给她下封仙咒,不让神仙的仙术伤害她。
可是淼夕这个死丫头居然又把他们的好心当驴肝肺,居然以为阿修罗王特地用上十大天咒的定型咒和封仙咒就是为了整她,还把别人求都求不来的修罗刀当烫手山芋不知珍惜,就是能破碎虚空的尚仙也抵挡不了修罗刀强大的诱惑,但那丫头完全不把修罗刀看在眼里,与其说淼夕定力好,倒不如说是她无知得可笑,根本理解不到修罗刀的可贵。
“这样好吗,把修罗刀留在她的体内?”深刻明白修罗刀魅力所在的罗刹王问。
“有什么不好?”阿修罗王依然微笑地看着面前一片的湖水,仿佛里面有什么有趣的倒影。
“那东西对凡人与神仙都是诱惑吧,就算把它封在丫头身体里,可是她的修为实在太低了,根本不可能阻挡修罗刀的气息,那宝贝随时都在散发诱惑,任何有野心的人只要靠近小丫头就会被吸引出内心的欲望,以丫头的能耐恐怕应付不来,要是这段时间又有人举行大型仪式向你献祭借用修罗刀。。。”
“呵,那又如何,要借是他们的事,借不借是我的事,傻丫头可是我的弟子,怎么说我也要先照顾她,至于刀的诱惑,丫头努力提高自己的修为不就能抑制了吗,这得看她自己,虽然修炼的知识她很缺乏,但不可否认她的头脑很好,只是平时懒得用,她在阿修罗道的那段日子你不也经常被她用迷药放倒吗,让她有点危机意识才能促使她改改懒动脑的坏习惯,要知道修炼之路动脑可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修为到了一定程度基本就要靠自己领悟,如果她再懒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成仙,白费了她那百年难得一遇的仙才。”
阿修罗道的天人除了骄傲,护短也是非常出名的,一旦他们认定要结识的人就会不顾一切地以那人的利益为上,其他人就算是天帝也全部靠边站,但是他们性情诡异,就算能力极强也没什么人敢随便和他们结识,所以遇到淼夕这个异数的时候,虽然她一开始看到阿修罗王就跑的态度让阿修罗王很生气,可是后来又发现她确实是难得的天纵奇才,只凭一股临危的爆发力也能搁倒天人,加之她又是第一个不被阿修罗王的容貌迷惑的女子,反倒引起阿修罗王的注意,遂破天荒地收为弟子,而淼夕也确实不辜负阿微罗王的期望,以灵体的状态五十年升上化婴中期。
灵体就是灵魂,灵魂一但离开肉体长期曝露于空气中,很容易被天地精元分解成最初的能量状态,失去个人意识,换言之就是魂飞魄散,本身像淼夕那样还没修出元婴的情况下必须以肉体为凭依吸收天地精气结丹,直到化婴后期化出完整的元婴之后才能出窍,纵使出窍也会影响到精气的吸收转换,所以修炼之人通常很注意自己的肉体,修心之余也不忘修身,务必使身心同步方能保住修为,淼夕纯粹是夕一时粗心才被以灵体状态丢到阿修罗道,幸好有阿修罗王帮忙才保住意识,但是从心动前期到化婴中期的修炼普通人有肉体至少也得花费百年,她却仅凭灵体才用五十年,虽然天人的操练是一大因素,但淼夕本身的过人悟性也是不可小视。
在这些天人眼中,把上古灵药当稻草盖茅屋的浪费也比不上淼夕这样把难得的悟性当多余丢在意识角落,别人求不来,小丫头还不知珍惜,以他们的性格不狠整她就不叫天人了,也是淼夕受苦受难的最基本原因,更解释没被她搁倒过的天人为何会找她麻烦,他们都妒忌淼夕与生俱来的天赋啊。
“你放心你的‘宝贝’被那些神仙得到吗?”罗刹王一语双关,问得暧昧。
阿修罗王也不多作解释:“就算他们能拿到又如何,那毕竟是‘我的’。”
阿修罗王这么一说,罗刹王也笑了:“修罗刀是你的,可是另一样东西就。。。你给她的是封印修罗刀,可不是你的金色火焰啊。”
“你这些话。。。是在对谁说?”阿修罗王扬扬眉,眼中金色的光芒是谁也无法忽视的:“别忘了修罗刀的意义,她可是修罗刀唯一的封印者啊。”
“修罗刀的。。。封印者。。。吗?”罗刹王再大条也明白了阿修罗王的话中之意,还有什么比修罗刀更能代表阿修罗王呢,如果让那些仰慕阿修罗王的仙女们知道。。。他迫不及待想看看那场面了,到时候仙女们的表情一定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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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对8起哦,最近小汐实在粉忙(原因偶实在8好意思说,粉打击滴),时间8够啊(真恨一天咋才24小时而已哦),更新速度慢了些,小汐已经尽量努力,过段日子就补回来了哈,大大们稍微等等哦。


第一百零八话 故人再见
更新时间2007…1…8 17:40:00  字数:3600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淼夕总算是把那些走过一村又一店的老熟人给盼来了,在看到那些人之后,月昊更是难以自拔地落下很轻弹的男儿泪,但是,所有来人都在看到淼夕的容貌后变成了地藏王菩萨,乖乖立着给人拜。
老半晌之后,宇文老头才回过神来,手指颤抖地指着淼夕,以极度不可置信的语气说:“你。。。你该不会。。。你该不会是我徒弟吧?”
淼夕不客气地拍开宇文涟的手指,道:“老头,用手指指着别人说话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哦,考虑到你是从山里出来没受过教育不懂礼仪,我就大人有大量不和你计较了,不过你也该找个有礼貌的老师好好学一下,女人虽然喜欢能她们给安全感的男人,可是野人怎么也是被鄙视的对象,你这么多年都没娶老婆也该想到理由了,人格魅力缺乏啊。”
“是你,一定是你!”除了淼夕,没有人会用这么恶毒的言语和他说话。
“当然是我,真是的,好歹我们相处了快六年了,你怎么就还连自己的徒弟也认不出来呢,做人也不是这么个失败法,亏你还敢说自己是天下第一神偷哦,既然已经老花眼了就该勇敢地承认,你不说别人怎么知道,别人要是不知道就会请你偷东西,就算人家雇你偷的不是贵重物品,但被你这老花眼看漏眼了可怎么办,哪天把人家的扫把当宝刀偷出来,我都替你感到丢脸,到时候别说你是我师傅。”
虽然见到淼夕宇文涟很开心,可是她就不能改改那张气死人不偿命的嘴吗?谁能想到自己那经常躲在面具背后不让人看脸的徒弟会是这么个倾国倾城的红颜祸水,他总算知道那几个比自己修为高的眼尖的老怪物在唐瑞的婚礼后怎么会那么热心和自己商量淼夕的婚事了,以前一个两个摆着比月亮还“清高”的模样,说起婚事来都成了月老,牛皮都没他们的脸皮韧,而且淼夕这张脸怎么看也是只有十四五岁的模样,这么年轻的人怎么可能会有那一身变态的内力?苍天不公啊!宇文涟缩到墙角阴暗发霉去了。
淼夕还不忘给倍受打击的宇文涟补上最后一剑:“别在我的屋子里长奇怪的东西,有空阴暗不如到后院去劈柴,别指望我白白养活你,我拜你为师可没说要替你养老,不过要我送终我会考虑用草席把你包好丢到深山去的,免得留在街头妨碍市容,就你那张脸也算有碍观瞻了,再不注意保养没准过些日子脸皮就能比菊花还多皱,那时就算你想看女人舒解长期没女人缘的饥渴,人家还要躲着你呢,如此恶性循环下去,估计到给你送葬的时候这世界上还都没个给我叫师娘的女人。”
“逆徒啊逆徒!你。。。你非气死我不可是吗?我。。。我。。。我劈柴去。”知道淼夕的语言气焰,宇文涟明显底气不足,只好找柴木当发泄对象。
“老大,真的是老大,我就知道老大一定不是凡人,我可以叫你大姐吗?”和宇文涟同来的还有楚素歌,他也同样是用痴呆的目光看着淼夕的脸。
简直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性别问题不是淼夕的地雷,而是原子弹,果然此话一出,淼夕就用比万年寒冰还冷的目光瞪着楚素歌,非让所有人都领教什么叫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企鹅和北极熊都坐到一起烤火了。
“老大,老大,我知道错了,不管老大是什么性别您都是老大,您是潘安再世,兰陵王的化身,您俊逸脱俗,我一个凡夫俗子眼光低,嘴巴贱,知识少,就算集所有词汇也不足以形容老大您的俊美,好莱坞的明星也比不上老大身上的光芒,我对老大的敬仰犹如长江之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闭!嘴!”这两个字简直是从地狱特产的,冷风夹杂阴气,寒流把刚才烤火的企鹅和北极熊都在幽灵的冷冽下结冰了,也成功地冻住小楚越描越黑的话,把变成冰棍的他往宇文涟刚才蹲的角落一丢,世界就安静了。
伊天宫同情地看着小楚,总算找到和他一起受苦受难的同类了,不过。。。
“娘子,你别这么说嘛,那两个字可是娘子对我的专利,娘子怎么可以用它们去说别人呢,我不要啦。。。”
淼夕从鼻子里冷冷一哼,看也不看抱怨中的伊天宫一眼,纯粹当他是透明人,草履虫,垃圾堆里的苍蝇,对他彻底鄙视加无视,成功地让伊天宫的抱怨声越来越小,最后只能像苍蝇那样嘤嘤嗡嗡,到小楚身边画圈圈去了。
敢触我的禁忌,没死过!淼夕恨恨地倒了一杯茶喝下,总算让屋子的气温稍微回升了一点,四王爷和小郡主还没从淼夕性格差异里醒悟过来,月昊则了悟地点点头对他们的状况表示理解,也难怪,毕竟以前在安玖城里,她是出了名的儒雅公子,谁能想到。。。
“公子。。。公子。。。”
淼夕回过头总算在人堆里看到娇小的春兰,她似乎瘦了不少,逃亡的日子一定让她吃了不少苦吧。
“春兰啊,这些天辛苦你了呢。”
“公子你平安真是太好了,在听到公子你追击刺客被杀时,春兰的心都差点停止了,还好宇文前辈说公子福大命大,不会就此丧生,还带了春兰来高和,现在总算看到公子了,实在太好了。”
“好了好了,春兰,我这不是没事吗?我们出去说吧。”淼夕把一切闲杂人等拉出去,把房间留给重逢的四王爷一家三口,临走不忘在房间里插上一柱香,刚好够烧一个时辰的,月昊对她的这个举动无奈哭笑。
“公子你真是神机妙算啊,你是什么时候把出城的暗道挖好的?”
春兰想起四王爷被抄家的时候,宇文涟不顾一切冲进骅王府救出了四王爷和王妃,然后拉上她和小楚一路逃亡,跑到安玖城最出名的客栈之一的迎春楼里,并在里面发现了暗道,她怎么也想不到淼夕是怎么做到的。
“哦,在迎春楼出名以前我和他的掌柜见过面,教过他一些防范突发事件的方法。”看来耶老伯还是有远见的,真的在她指定的地方挖了通道,这点在她请鸷带回去给宇文涟的信中有写救四王爷后的退路,其实就算不写,老头也会不惜一切去救四王爷,不过以他的头脑,想逃出安玖城那是做梦,最多也就避上一段时日,被发现是迟早的事,淼夕还不想他死得那么早又那么失败。
“可是公子,王妃殿下她。。。”
“这也是没办法的,要逃过追兵本就是困难的事,当然要有人当饵,这个饵必须要有足够的份量,你和小楚肯定不行,老头又不放心离开四王爷,小郡主身份是够了,可是她的个性。。。可能会让计划曝光,能打掩饰的只有王妃,四王爷对王妃的爱是有目共睹的,这些年都没见他纳妾,有王妃在的地方就有四王爷,加上别苑的五个家奴,我可不是白买他们的,他们的体形和你们很像对吧,他们本身也是有点武功底子,负责追捕的又是南宫前辈,听说这次是他自己请愿追捕你们,想来是顾念老头,并没有动真格,我想他们至少在到达清风小筑之前是没问题的,你们能在这里不就是最好的证明了吗。”
“老大好厉害哦,你又是怎么知道小郡主养的鸽子会有问题?”小楚解冻后立刻问。
“在第一次见到她时就知道了,她看凛王爷的目光分明是女人看男人的目光,那只鸽子又是凛王爷送给她的,但是一个小姐再怎么养的宠物鸟也改是金丝雀那类,何况她是个小郡主,经常在女人堆里周转的凛王爷不可能犯这样的错误,虽然信鸽在普通人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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