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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容达路上,远翔用他“哲学家”的独特眼光观察着街道。容达路是市里的严管街,也是市里最繁华的街道。这条街的性质和其它城市的繁华街道是完全相同的。两边是欲与天公势比高的大厦。和视线平行的是琳琅满目各式各样的商品橱窗。闪耀着彩色人造光的巨幅广告牌塞满街道上空。街左的“财贸技术学院”孤立在这条商业娱乐街上,楼匾上六个绕灯的光动字中,有四个已经夭折,只剩下“技”和“院”两字,依旧光彩照人地闪烁着,夹在桑拿院和美容院中间,并称“三院”。真可谓“遥看酒绿灯红处,广厦千间不庇寒”。
路面上车水马龙,象是草原上大片的屎壳郎虫在来来往往。摩登女郎们搀着腰缠万贯的白发丈夫在人行道上蹒跚而行。放学的小学生们唱着一首流行歌曲,歌词俗的不能再俗,曲子简单的叫三岁孩童也能哼唧出声,而演唱该歌曲的那位港台的“三稀明星”,年龄虽已是半老徐娘,面容却保养到位,依旧红颜不改地混在舞台上。远翔一路行来,看见“美美杂技院”门前人山人海,原来是女训兽师们穿三点式泳装进行杂技表演,此招果然见效,化解了杂技团多年的经济危机。再往前走,看见“福星酒”专卖店,生产福星酒的福星酒厂在去年非常热火,可惜今年年初因为用飞机在城市上空往下空投“福星酒”做宣传时,其中一个降落伞出现问题,致使三瓶福星酒急速掉落,砸在一个市民头上,该市民是绝对的戒酒主义者,可惜晚节不保,还是死在酒下。此事一经登报,福星酒一下被人传为“灾星酒”,最终使得本股下跌,销售低迷,职员跳槽,厂长自杀。
远翔信步来到一家名闻本市的“塞北酒家”前,这家店铺的门脸装潢的好不气派,生意火爆,大门时开时关,人群川流不息。男的夹包提箱,不知那箱里的钞票是公是私;女的红发乌唇,不知愿不愿意把黑眼珠换蓝眼珠。
再往前走,是家新开的“牛奶浴室”,当年宋美龄用奶洗身,以示尊贵,如今平民也可享此殊荣,真乃世事轮回。只不知早点铺的饮用牛奶是不是“牛奶浴室”提供的,本着废物再利用的勤俭原则,浴室经理很可能实施了这个可行性计划。紧挨“牛奶浴室”的是厕所,厕所墙上贴一纸,纸上曰:“小病杂病疑难病,口疮痔疮癞头疮,只要吃了通神丸,包你治愈不再犯。”下面一行小红字写着:“往南二百米进胡同,转左,走十米,拐右,见一大屋,大屋旁的小屋便是敝诊所,欢迎光临。”一群穿着奇装异服的女孩从远翔面前走过,其中一个女孩突然翻头朝着远翔伸出右手中指,喊:“高远翔!去死!”远翔定睛一看,认出是高中同学,因为高考时没告诉她历史题答案一直记仇至今。
远翔不去理会她,继续往前走,过了街角,就看见“酷丽蒙”酒吧。
酒吧就是给人放纵的地方。变化不断的光线飞快地从这个人的脸上逃到那个人的脸上。远翔一头扎进这个迷乱的充满陌生的世界,震耳的音乐让他感到眩晕。
他拣个僻静的角落坐下,张望酒吧里的每个人,没发现缨子,于是要了一杯啤酒坐着等。
一个浓装艳抹的女人站在吧台前看着他,头发松松地披在胸前,她左手抱胸,右手细长的指头夹一支白色烟卷,用粉红的嘴唇吸着,喷出烟雾。当灯光打在她身上,可以看见半露的胸膛上泛出肉感的色彩。她的眼神里满是欲望和痛苦,几乎要流出来淹没整个世界。她发觉远翔没有看她,身体颤抖了一下,神经质地把烟灰磕在面前的酒杯里,再端起来一饮而尽。
在远翔侧面坐着一对男女,那男人的样子连上帝看见都会掉泪。一只眼睛快偏到太阳穴上,好象要搞分裂。鼻子大概被人打了一拳,从中间塌进去,好象塔里木盆地。耳朵还灵,就是形状不好。嘴巴一张,露出牙来,被贪官贪污了似的少两颗门牙。这人本身就象个贪官。贪官是小偷的师父,小偷偷人民,贪官偷国家。贪官贪污钱财被人发现是没本事,贪污后永远不会叫人发现才是有本事。
贪官搂着的女孩很漂亮,成熟的打扮掩饰不住她稚嫩的脸庞。她本来应该叫做叔叔的男人此时正在使劲地揉捏她未发育成熟的乳房。强颜欢笑中,女孩那张为钱消的人憔悴的脸,隐现出只有远翔能发现的凄楚。贪官就这样喝着蓝带,搂着下一代,最后把钱装进女孩的口袋。
一个脸长的象柿饼子的胖男人走到歌台上唱歌。赤裸的上身抹了猪油般闪闪发光。一双小眼睛象是八宝粥里的红枣,鼻子象剥了皮的蒜,两条腿香肠般弹跳着,嘴张的老大,大到可以同时塞进五个鸡蛋,嗓子眼里喷出熊吼般的歌声。他的情人站在台下朝他飞着热吻。
远翔感觉被扔进了地狱,又象是在溢满泡沫的浴池里游泳,自己被丢到这个混乱的世界里,就如同被丢到无边的荒漠中。
远翔把头埋到桌上,不想再看。这时候,酒吧里的人已经开始随着那糟糕透顶的歌声跳起舞来,他们疯狂地舞动肢体,好象要把骨头甩出体外,双脚蹦跳着,仿佛有看不见的火在烧他们的脚。
远翔的心象沙袋般被击打着,额头顶到桌面,用手捂住了耳朵。
几分钟后,他感觉有人走到他身边。
远翔猛地抬起头来,看见面前站着的人正是朝思暮想的缨子。她穿一身橘色的紧身便装,衬出了柔和的曲线与高雅的气质。她伸出手来,洁净的袖口带起一阵清香。
“你好,远翔。”缨子浅浅地笑一下。
远翔慌忙站起身,差点带翻桌子。“你好,缨子。”他的手刚握住缨子的指尖,缨子就收回了手。远翔心里打个突,见缨子在对面坐下来,也慢慢把屁股挨上椅子。
缨子要了瓶红酒,两只晶莹剔透的高脚杯成为红酒的陪嫁。远翔盯着缨子的脸不放,恨不得一双眼睛长到缨子的脸上。缨子看到远翔呆呆的神情,又浅笑一下,其实就是嘴角的肌肉跳了跳,远翔觉得那笑容变的很陌生。他看着缨子说不出话来,照以前是可以伸手摸缨子的脸的,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包括他在内的一切都已经变了。这个世界又有什么不会变呢,都在变,而变的最快的是人心。
“远翔,过的好吗?”缨子轻声问。
“我?哦,我过的还行。”远翔明知道缨子和自己一样年龄,但却觉得对方要比自己成熟。若是秦浪在场,决不会这么认为,他会说那是因为缨子的冷漠,冷漠给人的错觉就是成熟。
见远翔失了魂似地看着自己,缨子再一笑,稍稍侧过头,抚一下长发,拿起红酒往杯里倒。她的眼睛看着红色的液体流进杯中,雪白的脖颈映出灯光穿透酒杯后媚惑的颜色。远翔眼睛眨也不眨,看着她漂亮的面容和优美的动作。
“嗨,怎么不说话?生疏了?”缨子说着,把酒放到远翔的面前,再给自己倒。
“不——不是的,是高兴,呵呵,高兴,忘了说话。”远翔的舌头笨的象搓衣板。
“呵,我也很高兴,来,我们举杯,为今天的重逢干杯。”缨子把自己的酒杯举起来。
“好,干杯!”远翔木讷地重复,把杯子举起来,和缨子碰杯,那一瞬间,远翔透过酒杯看见了缨子戴在无名指的钻戒。
远翔的心被针猛刺了一般,如同泄了气的气球,疼痛着收缩成一颗黄连。人生在世,最悲哀的莫过于突然发现自己最喜爱的东西已经失去,尤其是爱人。爱和恨在远翔心里迅速变成一把制造痛苦的双刃剑,切断理智的思考。他仰脖子把酒倒进胃里,凄苦的神色一览无遗地掉进缨子的眼里。钻戒提前揭露了缨子此次约会远翔的目的,也打乱了她计划中的节奏,这使得事情变的难以预料。缨子一边在心里责怪自己粗心,忘记脱掉结婚戒,一边张嘴想解释,可又怕雪上加霜,把远翔的眼泪勾出来,于是只用舌头接触了一下空气,又闭了嘴,静等下音。
远翔喝的太急,那酒带了愁火把五脏六腑烧成灰烬。又倒一杯,大声道:“来!缨子!为你成为别人的妻子干杯!”缨子端着第一杯酒,忧伤地看着远翔,见无法保持沉默,轻声道:“远翔,你不要这样。其实你一直都不了解我的。我只是个表里不一的女人,根本不值得你这样,也无法承受你多年来对我付出的感情。以前我们都太小,不明白爱情是什么,现在我们大了,知道那只是一种最珍贵的友谊,即使它是爱情,也会改变的……对不起,远翔……知道我变成什么样了吗?抽烟喝酒打麻将,这就是我生活的全部,可我却喜欢这样傻活着,总比以前的苦日子好过。你已经看到了,我结婚了,很幸福,我不想自己的生活再有波动,我累了,不想考虑太多。这种平淡的日子,很快乐……”她停了下来,因为远翔低着头,好象没有在听。
等了几秒钟,远翔猛抬头道:“来,喝酒!”又把刚才的动作复制一遍,差点把杯子也扔进胃里。
“远翔!你还是那么容易激动,还是那么天真!我们不能静下心来谈吗?”缨子的声音提高了几分贝。
“我天真?哈哈,是呀,骗人的人总爱说被骗的人天真。”远翔开始扔炸弹。
“远翔!你应该理解我,这不是什么欺骗,我没有办法,而且我认为自己没做错什么!”缨子想把声音的分贝量提升到和远翔平级,无奈肺活量不支持这个设想。
“理解?!那你有没有理解过我?你想到我的感受吗?你只想到你自己,你变的把所有的朋友都忘记了吧?秦浪都不喜欢提你的事情,我看出来了,你大概想把我们的样子从记忆里踢出去吧?哈!你有钱了!看不起我们了!对!我能理解!人都是这样的!阶级造成的小把戏。”远翔认为咆哮和自己的心情属于正比。
“远翔!你不要胡说!你要故意气我吗!我从没有忘记过你们,如果我不想见你们,就不会去找秦浪,更不会坐在这里和你吵架!我知道秦浪对于今天短暂的见面很不愉快,但是我当时真的有事,他不理解是他的事。我只在乎你对我的态度!你的话叫我伤心!我还不至于变的那么坏。”缨子在声音上略输一筹,只能横眉怒目以神情来给自己助威,但这怒气又有几分是真?
有时,怒能产生距离;距离产生美——寂寞的美,保护了自己的安全和尊严,也带来了双方的平静。
远翔突然觉得心酸的要命,闭起眼睛。缨子微垂头,一小口一小口地把手里的酒喝完。
酒吧里的人都在注视着他们,见双方的口战进入中场休息阶段,忙点烟倒酒,准备聚精会神地观看下半场的精彩对白。
“远翔,你冷静一点,可以吗?我们心平气和地谈,好吗?”缨子发现几十只眼睛在阴暗中窥视自己,便觉浑身爬满蚂蚁般不自在,于是一番软言软语,希望缓和战局。
远翔闭起眼睛用内脏吸收闷气,听见缨子说话,睁开眼仔细看着面前这个即熟悉又陌生的女人。三年等待得到的结果和他长久的担心不谋而合,原来缨子从来没有爱过他,那美好的时光里,只流动着最亲近的友情,而不是他想象中的爱情。至于对方含蓄的拒绝更加抬高了原有的贵族身份,使他跌到可怜虫的地位。他暗笑缨子袒露心声的开场白何必要那么长,其实四个字就够了——“我不爱你”。他吐出一口没消化完的闷气,轻声问:“什么时候的事?他对你好吗?”“结婚两年了,他对我挺好的。”缨子很高兴自己制造的谈话氛围能被远翔接纳。
周围的观众们突然听不清声音,只好遗憾地放弃了“求知欲”。
“有孩子吗?”远翔对计划生育很关心。
“没有,我不想要。”缨子怕生了孩子会改变自己的体形。
“他很有钱,是吧?”远翔认为是金钱抢走了他的情人。
“是的,他在北京和天津都有自己的工厂,他很爱我。”缨子特意加上最后一句,想让远翔明白自己是为了爱才结婚的,不全是因为钱。她不想过多地破坏留在远翔心中的完美形象。
“生活难道只是幸福地过日子吗?”远翔突然发问。书呆子都喜欢问这种蠢问题。
“你是想问人究竟需要什么才能过好的生活,对吧?你想的太深了,远翔!生活的实质就是早晨起床洗脸,中午吃饭洗碗,晚上睡觉前洗澡,就这样,很简单,我们的生活需要的就是平安和宁静……我相信,在你未来的生活里,会出现比我好几十倍的女人……我不值得你留恋。”缨子妙答。最婉转的分手台词都离不开毁己誉人的说辞。
“缨子,你相信命运吗?”远翔怪问迭出。人一旦陷入迷惘,就开始求助于神灵。
“我信!”缨子的回答很干脆。女人一过了幻想的年龄,就变的相信命运了。
“我不信!”远翔说的斩钉截铁。男人从不轻易认命,即使心里认了,嘴上也绝不会认。
“远翔,你哪怕把你的性格稍微改变一点点呢,脑袋硬嘴更硬。”缨子很了解远翔。
人们留恋不变的事物,改变的和正在改变的总是叫人们难以接受,但是,我们就是处在这样一个变化不定的世界中,而我们本身的状态也随之而变。当变化成为一种必然规律时,一切感情因素都将有针对性地产生剧烈的跌荡起浮。
“其实你没必要来见我的,一切都结束了。”远翔觉得自己从思维的混乱中逐渐清醒过来。
“我们还可以做朋友的。”缨子其实是负疚才这样说的。
“是,我们当然还是朋友。”远翔嘴上这样说,心里明白自己根本做不到。他突然想逃开,回家看他的书。
“远翔,你还是喜欢一个人躲在家里看书吗?你真的应该走到阳光下,多接触接触社会。”缨子转守为攻,开始拉拢远翔背弃其生活轨道。
“是啊,如今的阳光也充满了黑子色素,猖狂地在城市里跳舞,吸引年轻的心堕落。”远翔的思维脱离苦海之后,立刻当了和尚参禅入定,窥破红尘。
“远翔,你太悲观了,为什么你看到的事物总和别人不一样呢?你要改改自己多愁善感的性格了,这样活着太痛苦。”缨子进一步瓦解远翔的防御工事,争取让他的思想尽快还俗。
“哈!一个痛苦的制造者在解释痛苦的来由时,又用老伎俩把它栽赃给社会。”远翔的悟性果然高,参禅片刻即得道吐真言。
“难道不是吗?在父亲病死,母亲下岗,弟弟需要读书的情况下,一个女孩能做什么?她没被吓倒,她也没有逃避现实,而是迎接现实,用自己的力量养活了她的家人,这就已经足够。”缨子以事实为依据,以生存为准绳,把得道高僧逮捕入狱。
“所以她背叛了爱情,抛弃了理想,更出卖了自己,为的只是一个‘生存‘的理由。”远翔无辜入狱,在绞刑架上慷慨陈词。
“不要把字眼用的那么难听!这是被逼迫的无奈!不是出卖!一个人如果连生存都做不到了,那么谈其它的就是毫无意义的一纸空文。”缨子把绞索套上远翔的脖子。
“你的意思是,为了生存可以泯灭善良的人性,而且把生命投注到生存唯一的基础——金钱之上?那么生命的价值就只能附庸在金钱的光泽上才能放光喽?在腐烂的思想中享受奢华的物质生活时,你能得到真心的快乐?富贵把人的智慧和良知都侵蚀了,人性在它的面前只遗留下赤裸的欲望,最后会把自己也吞没掉。”远翔视死如归,继续宏扬佛法,讲经布道。
“你是在背诗吗?好深奥。对,我已经看不清生命的实质,能看到的,只有金钱!没有钱,酒吧的老板会叫你把刚才喝进胃里的酒全吐出来。我没有你那样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我只为生活中点滴的小事而伤神。活在书本里的人来妄谈生活是最可笑的,他甚至连小麦也没见过,却要用一支笔去赞颂农民。钱命紧相连,没有钱你会饿死在书桌上!你喜欢读书喜欢写诗,可这又有什么用?那些大文豪们写出一部著作会疲累致死,而他们用生命完成的硕果在有钱人眼里只是无聊时打发时间的消遣品,有几个人能品出书里的苍凉?与其悲哀,不如把世事都想开,也就快乐了。”缨子把绞索勒紧。
远翔倒第三杯酒,举起道:“缨子,你终于说出了你的真心话,仔细想一想,似乎不无道理。人,为了幸福的生活都在追求金钱,膜拜金钱,在追求中,人类的本性和道德也会沦丧在金钱的铜臭里,至于真实平凡的生活,自有伟大的诗人去拥抱。如今,堕落也可以作为年轻人的精神图腾了。哈!我无意嘲笑,也不屑去嘲笑!你放心,名著不是写给有钱人看的,是写给普通老百姓看的,写给纯洁和进取的心灵看的,这和有钱人扯不上任何干系。有钱人就喜欢享受别人忙碌后的成果,却不肯说一句赞美的话。你说你想开了,我也想开了,这是两个概念!来,为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干杯!”最终,缨子没有绞死远翔的精神。泪腺喷射出的液体直接流到远翔心底,他把忧伤溶在酒中吞掉。
缨子黑发轻掩面颊,在酒的魔力下一双眼睛透过发丝幽怨地看着远翔,微红的面容隐露妩媚之色。她把酒瓶一把抓起,染作粉红的指甲因为受力的缘故,印出血色。
“干!”缨子把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