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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荀,现在我不是好好的站在你的面前么,既然我没有死,何必计较这样多呢。如果我们不救他的话,那和害死他又有什么区别。今日既然让我们碰见,如果我们真的能救活他的话,那就是他命不该绝,一个能为亲人,为国家勇于冒险,舍命奔赴沙场的人,绝对不是大奸大恶之人”
“天下间没有比你还‘傻’的人了”我们一起跟在送葬队的后面,躲在一旁看他们把霍去病给埋进坟墓里。那么多达官贵人都在,其中天涯也在,天涯旁边的是公主,看样子他们已经结过婚了。还是照着历史的发展而演变着。
突然皇上也来了,还有皇后,不对啊,那个和皇上在一起的另外一个人,怎么长的这么像吕云。
“皇上,皇后,李夫人驾到”一个太监这么喊着,吕云什么时候成了李夫人了,还和刘彻在一起,不是刘彻剿灭的吕家的么,他们不是有抄家之仇么?怎么?看来他们也有一番自己的辛酸,自己的爱恨离别,自己的心酸苦楚。
等了好久,怎么人都还不走,等的我都困了。白荀干脆带着我躲到大树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他们,我还窝在白荀怀里小栖了一会,有树的地方都清凉多了,反正有白荀在。
“青儿,醒醒,他们都走了”我迷糊的张开眼睛,都走了,那就可以开工了。白荀带我跳下树,看着还有几个守墓人在那烧纸钱,我们刚现身,他们一看就紧张起来。
“你们什么人,想干什么”
“对不起,为了救人,只好要你们暂时休息一下”我刚说完,就见白荀人影一闪,他们就一个个的倒地睡觉去了,放你们半天假,好好休息去吧。
白荀一掌劈开坟墓,棺材翻了几翻重重的砸到地面上,又一掌推开棺材盖,里面霍去病安静的躺在那。白荀,轻轻一带,把霍去病给带出棺材。我翻出好久都没派上用场的银针,快速的插上几大穴和人中部位,让他的血和气先通畅,白荀再以内力将他腹中的一口恶气排体外,让血气能够内外结合畅通起来。
我们把还在昏迷的他乔装了一番带到客栈,买了几副药熬给他喝,他应该快醒了吧。看了看他的眼睛,开始慢慢的张开,好象快恢复了意识,再把把脉,他的脉象已经平顺了,应该没事了。
“白荀,我们走吧,他快醒了”走出客栈,我们找到娘在的地方,躲在房顶上偷偷的看她,不敢上前和她见面。我就要走了,怕见了她又是一番别离,那个男的还是一直陪在她的身边,很细心的一直照顾娘。
娘还是穿着男装,坐在大厅正位上,很多的掌柜,都坐在下面,唯唯诺诺的应对着,娘现在不再是以前那个只会躲在屋里哭泣的女人,现在她有着自信,威严,事业,还有一个一直默默照顾她的爱人。这样我走的也会很安心,她以后的日子应该是很幸福的。她谈到高兴的时候还露出了温柔的笑容,这个笑容我好久都没看见过了。娘再见了,希望你真正的女儿能回来陪在你身边。
“我们走吧”
“你不进去和她见个面么?”
“不需要了,白荀,你把这封信悄悄给她,这里有我的所有的解释,把一切都告诉了她,希望她能原谅我占用了她女儿这么多年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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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七十七章 临别三日]
来到这座荒废的宅院,我曾经住过的古代的家。家早被爹和叔叔们败光了,要不是娘另起炉罩,今天可能都要露宿街头,娘带着姐姐弟弟他们过,爷爷奶奶被爹他们给气死了。其余每人拿了点银子各自营生去了,娘不想看见这个宅院不想想起爹,于是这个宅院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虽然没人住了,但还有偶尔有人过来打扫,还算干净。就是缺少了点人气,走过熟悉的长廊进入客厅,记得我就是在着里,这个客厅,这是我来到古代的第一个地方。
“这个地方,就就是我来到古代的第一地方,要等到什么时候才是回去的时机”
“三天之后就是你来古代的那个时辰,那时回去是最好的时机”白荀,没有任何期满的告诉了我。还有三天,和白荀在一起的日子就剩下三天了。
他睡的那么沉,昨天晚上他肯定又一夜没睡,因为昨天晚上感觉到他的视线一直都没离开过我,我闭着眼睛也可以感觉到他的眼神。白荀,真的对不起,我能做的就是在这三天里让你过的很开心。让我们都有个美好的回忆。也许几百年或者几千年之后你会忘记这一切。
我轻手轻脚的起来,怕惊醒他,也许我可以给他做一个丰盛的早餐,他还没吃过我煮的东西,找了半天才找到厨房,路痴到了那都是改不了。昨天和白荀买回来的菜米都还在。菜都终于被洗好了,这古代打给水都能把人给累死,这么重。开始生火,可是这火怎么都点不着,拿着竹筒怎么吹就是不着。
‘咳,咳,咳,咳……’呛人的很,在我被抢的眼睛都看不见了,火突然‘哄’的一下全着了,吓的我赶紧像后退免得被波及,谁知道灶里的柴被我不小心一碰全掉出来了,火顿时吞灭了整个厨房,厨房里都是干柴,这下可烧个热闹,在浓烟弥漫,火势凶猛时候,寻找房门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什么也看不见,眼睛也睁不开,都是烟雾。
‘咳,咳,白……咳,咳……白……’话也喊不出来,烟呛的眼睛,喉咙都很难受。在我盲目的四处乱摸的时候,忽然被人拦腰抱起,带出厨房。终于呼吸到新鲜的空气,我看了看白荀有点惭愧,想做个饭,厨房竟然被我烧了,看来今天什么也吃不成了,米粮也都被烧光了,害他还要饿肚子。
“我是想亲自为你做一顿丰盛的早餐,可是厨房被我烧了”我低着头,话说的越来越小。白荀温柔的用衣袖轻拭着我一脸的灰,有给我整理了一下被火惨掠过的头发,还有烧过的痕迹。
“以后不要做这些危险的事情,看见厨房着火又看不到你的人,就算我是不死之身,迟早也被你吓死”白荀还在帮我梳理差点被烧光的头发,我也沉醉在他的温柔下,难得的闲暇时光,不对啊,厨房还在着火。一回头对这他喊。
“快救火,厨房还在着火”连忙叫白荀救火,这可是我娘充满回忆的地方不能全烧了。白荀笑一笑,从容优雅的,用手一指井,井水就从井里面冲了出来,灭了大火。有时候法术是比较好用点。
第一天就把厨房给烧了。最后我们到了我的龙门客栈去吃饭,想不到那里的店小二,掌柜都还认得我,他们都还在为客栈打点一切。客栈一进是这里最大,最豪华,生意最好的客栈了。
吃完饭我们就逃离了现场,怕被他们的热情给淹没,还想多留点时间和白荀一起度过,白荀还买了很多的礼物送我,都是姑娘家用的。想想来到古代,那些姑娘家用的胭脂水粉,漂亮的衣服,我好象从来都没怎么用过。
一张很平凡的脸在白荀精心的装扮下,也有点艳丽生辉,他对着我以前用的过的梳妆铜镜,还给我梳了个简单的发髻,插上他送我的典雅别致的发簪,还给我系上了白色长长的丝带,配上白色的女式丝裙,有点清丽脱俗,淡雅除尘,飘飘欲仙的感觉,这个真是和我生活了这么多年的身体么?从来没发现自己也有如此吸引人的一面,至少我有点惊讶。在白荀微笑的眼睛里,看见了我的倒影,在他水亮的眼球里,闪闪散发着美丽的光芒。
就这样我们安安静静的相守了三天,没有任何人来打扰,也算是老天的一种仁慈,明天一早就回去了,以后就再也看不见他了,想着他的好,他的苦,他的痛,千千万万个日子里,又要在独自思念,等待中度过。心就隐隐泛痛,为什么他不能放下这没有结果的执着呢?如果可以,至少离别的时候不用这样伤感,如果我是一个无牵无挂的人,我真的会为他留下来。如果我留下妈妈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在那生活,没有人照顾,还怀着对我的想念,整天以泪洗面。我一辈子都不会心安,一辈子也不会快乐。
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责任不负卿。就这样爬在他的怀里一夜无语到天亮。他好象也一直没睡,深夜还听到他轻轻的叹气声。白荀,谢谢你,谢谢你没有强留下我,如果你要是强留下我的话,我是无力和你抗衡的,谢谢你如此明白我。我本不是爱哭的人,为什么这两天眼泪那么喜欢流出来,把脸深深的埋进他的怀里,怕他看见这些泪,不想再增添一些烦恼,再添一些伤痕,再添一丝难过。
一夜无语到天亮,站在大厅正中央,相对无言,泪洒心中。忽然想起一首离别的诗词,现在也能体会诗中浓浓的忧伤。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开始吧”我喊到,白荀一动也不动,从他的眼中我看见了强烈的挣扎,他的心在动摇。
“白荀,你曾经说过,无论我想去那,你都会送我去,现在是我最后一次要你送我走,最后一次,就一次”闭上眼睛,不要看见他的挣扎,他的痛苦,回到原来的一切吧,本来没有交集的我们,硬是拉到了一起,也无法跨越生命的极限,生死的轮回。我会把你藏在我内心的一个角落,永远的收藏。伴随着我走上生命的终点,最后带着这些回忆一起,躺在骨灰盒里永远长眠,永埋泥土。
“白荀,算我求你,送我走吧,我是不属于这里的,你前世的恋人已经死了,我只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魂魄。”刚说完就看见白荀全身都散发着白色的光芒,风吹拂着他的发丝,连发丝都散发着白色的光芒。最后所有的光芒都集中在一点,都向着我飞来,包围在我的周围,感觉他们好象要把我托上天空似的,把我向上牵引,我知道我就快要离开了,永远的离开白荀,拿出一直藏在身上的布,交给白荀。
“等我走了再看,答应我,不要在傻傻的等待了,那样我会放不下你,不要让我担心你,不要让我不安心,天下苍生永远都比我更需要你,用你的能力去为他们做些有意义的事情,不要浪费在这永远都没有结果的悲剧上”忍了很久;我的眼泪终于绝堤而下。我飞在半空中看着白荀,一滴泪低落在他伸过的手中。
“青儿”
“阿青”一大帮人伴这喊声闯进来,吕世风带着黑衣他们和霍去病同时喊到。不论他们知道了什么,擦干眼泪,微笑着面对他们,轻轻的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和他们握别,和这个古代永别。
[正文:第七十八章 梦醒]
看了白荀最后一眼,记得我好象从来没和他说过喜欢他,可是现在说不是有白增烦恼。
“东边日头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希望你永远开心,在没有我的无数个日子。白光突然一亮,我;就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不知道了。
“啊……”大叫着猛然坐起来,还没看清楚四周就被四面八方扔过来的抱枕,'奇‘书‘网‘整。理提。供'臭鞋砸的晕头转向,乌鸦漫天飞。最后天外飞来一只臭鞋正中我的面门……没被它们给砸晕,差点被它们给熏晕了。这毒气简直比我二十一世纪寝室室友的臭脚还毒。
“吴辛,你又做噩梦了”她们一起冲着我河东狮吼,这下我彻底清醒了,这般深厚的吼功不是我们寝室的一帮损友还会有谁。摸出手机,一看,时间还是那一晚,2007年5月9号,晚。就是我被白荀摄到古代的那一晚,时间仅仅只是过了几个时辰,现在也只不过2007年5月10号7点钟。都是难道刚刚真的只一场是梦么?
感觉到脖子上有什么东西好象有点烫人,摸着拿出来,一看,血红色的凰,是凰。这一切的一切,似梦非梦,这个世界谁又是活在梦中,谁又不是活在梦中呢?都是心造的梦,到头都是空。砸了我一顿,大家都嘟嘟囔囔的渐渐睡了,只有我却怎么也睡不着。
很庆幸的是时间没变,我当然也没有被学校‘当’掉。第二天,我还是一个普通的大学学生,一个再不普通不过,再平凡不过的女学生。还是照常上课,照常生活,照常读书。只是沉默了一些,平静的一些,多了些发呆的次数。日子很平静的过去了,白荀将是我心里的一个神话,一个秘密,一场美梦,他永远的埋藏在心低的最深处,以后要微笑着面对一切。这是我自己的选择。
一年后
大四快毕业了,时间也就跟着很紧了。这天学校里要搞一个很重要的讲座,说是请了成功的专业人士来给我们做大学最后一次的教育,学校很重视,学生都要去,不过好象女生是最重视的这场讲座的,从快退休的老女教授,到一些小女生,都很兴奋的期待着。例如我们寝室的那帮损友,现在还在寝室里大叫着,兴奋着,几个人围在一起叽叽喳喳的,指指点点,讨论的兴奋的不得了。
“阿辛,过来,你也过来看看,你看这几个男的好帅啊。”他们的口水都快滴到海报上,各个都一脸的色女样子,还没见过,谁的魅力这么多,能成为他们统一色色的对象。记得她们有的超喜欢吴尊,有的粉喜欢程楚生,有的是黄小明的超级粉丝,有的……没有任何一个超级明星,能得到她们统一的色样。现在不知道是那位大神,有如此本事。对他们笑笑,没在意,还是在做些自己的事情。无论是谁都和我没关系,除非是白荀现在站在我面前,不过,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那只是一个梦罢了,黄粱一梦。
“你们玩吧”
“不来你会后悔的偶,听说啊,这次就是这几个帅哥给我们搞讲座也,全校的无论是人,动物,植物,只要是母的,都拼了命的要一睹他们的帅死人不尝命的风采。连其他学校的,社会上的都闻风而来,我们学校未来的命运就是——被挤爆。
下面言归正传,我都查过了,他们是最近一年里新出的公司,以神话般的速度,迅速占领国内市场,奔赴国外市场。成为现今企业界最风靡的话题,所向霹雳的作风,让对手纷纷败阵而逃,而他们的几个带头人都是英俊潇洒,帅气十足,风靡万千,那些什么影帝,影星的还没有他们的一个小指头帅。真是迷死人不偿命”喝了口水有继续轰炸。
“你看这个,这个
名字:霍延
外表:冷酷迷人
性格:桀骜不训
做事:果断迅速,干脆利落,身材超级的好,而且不是那些健身房锻炼出来的。可惜的是一直不知道他的三围是多少。不过目测量看来,比施瓦辛格那种完全肌肉型的男人要显得温柔斯文,比起那些文弱书生要健美,强壮很多,身材完美到不行,就像天生的战神,英勇,果断,所向披靡。如果要是古代一定比历史上任何一个大将军都勇猛帅气。最主要的是现在还没有女朋友偶,大家都有机会。
还有,还有你们看看这个
名字:吕世风
外表:风流成性,标准型的花花公子。
性格:喜好女色
做事:谈笑间强敌飞灰烟灭,所谓杀人与无形,标准的笑面虎。得罪他的人,最后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虽然是这样危险,不过他坏坏的笑容,完美的外表,邪气的魅惑,就像毒品一样,让人明知道是危险还心甘情愿的往里跳,而且上了隐是再也戒不掉的那种。现在虽然床伴不断的换,可是还没有正式的女朋友,就是不知道什么样的女生才可以收服他这匹‘野马’”听到吕世风的名字,心里还是一惊,看了看他们拿的海报,是有点像,可是大千世界相象的人也不是没有,可能一切是巧合吧。也许他是吕世风的转世也说不定。大家都还沉浸在幻想里,此时‘包打听’突然又站起来一下子站到桌子上大喊。
“还有更暴料的,他们两个再完美也只是经理,他们还有一个最神秘的总裁……
姓名:不详,听说没有几个人见过他,网上,电视,报纸,各种媒体上都从来没见过他的照片,是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秘人物,具可靠消息传说,他喜欢穿着白色的衣服,有一头银白色的长发,比最完美的神仙还要漂亮,比是最完美的天神,还要温文而雅,玉树临风,道风仙骨,飘飘欲仙,偶,我的男神……”包打听拿沉醉着迷的样子,把他形容的天上有,地上无的。再帅也没有我的白荀帅,如果白荀在的话,他们都要靠边站了。
“真的假的,世界上有这么完美的人”大家又一阵争论,我坐到自己的床位上,看着她们打闹一片,世界上有这么完美的人,比她们形容的还要完美的人,永远留在我心里的人。
“阿辛,难道你都不心动么?这么完美的人也,如果你看中哪一个的话,我们让给你好了,不和你争好不好,除了哪个神秘总裁偶。不要天天像看破红尘似的,你都大四了也,从没有谈过恋爱,你都成国宝了也,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