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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霞把余辉涂抹在他身上,使他的身影显得更加孤单。不远处的小杨树,在渐渐大了的风中摇曳着枝头。额上的一撮乱发被风吹起来,象是燃烧的火把。他的怀里,抱着她的花布棉袄。
彩珠憎恨地瞅着这个男人,眼睛随即潮湿。只是,她不想再哭。“这只饿狗。”她轻视地说。这使她的羞愧不安的心,好受了许多。不错,一切罪孽都是由这个男人所一手造成。她在他的强暴面前,怎么可能不受到伤害呢。
保瑞扭过头来,就看见了她的身影。他不再吸烟。额前的那一撮头发,又飘了起来,就象一只黑火把。
女人盯着这团黑发,蓦地没有了一点恨意。
保瑞显出惶惶的样子,把吸了一半的烟扔在地上。他夹着她的花布棉袄,飞快地朝这边奔来。
她用十分夸张的样子,把脸扭开。
“天凉呢。”他把棉袄递过来。
女人木然地瞅着远方的雪岭,和雪岭上方燃烧的晚霞。
他把棉袄披在她身上。当他的指头碰到她的一瞬,她的身子猛地一颤。一股莫名的恼怒,重新笼罩了心灵。“走开。”她用嘶哑的声音说。他的总是喜欢带着几分嘲弄的目光,变得毫无光彩。他想说什么,可喉咙就好似被什么糊住了。
“呸。”他把脸扭开。
女人的目光,变得疯狂、暴烈。
就在保瑞嘴角上的冷笑准备按照习惯,继续绽大绽宽,女人的手在眼前闪了一下。霎时,他的右边嘴角渗出一溜血印。他的还没有绽开的微笑,也就被这意外的撞击凝固在了那里。他扬起脸,喘着粗气。脸上的纹沟就象要塌下去一样,把嘴挤歪。他把一颗早就快脱落的烂牙扯出来,看也不看,扔进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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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在地头上叫唤。远处农舍的上空,升腾着缕缕青灰色的炊烟。暮色下的湟水,沉静了许多。林子周围的空气,清冷、潮湿。风停了,空气跟着凝滞了似的。
他用凶狠的目光,盯着她。酒精使他的眼睛发出一层淡红色的光泽,使它们显得更加愚蠢、顽固、野性和骄傲。
“要重新分地了……你个迷糊虫。”
“这又咋样?”她的心,哆嗦一下。
“你也得上山啦。人心变了。这就是新的历史。你想让人家照顾你一辈子?你脑子热了一阵子,却得守个瘫子过一辈子。”
“你这独活虫……真叫我恶心。”
“独活虫?如今谁又不是?你睁眼看看,谁又不是?你在我眼里不象一个人。你是圣人,是怪物。我真不想可怜你哩。”
“你还是先可怜可怜自己吧。”
“你在为淫邪的侯家堡守节,可他们全准备抛弃你了。你的美德已一钱不值。你是所有人的笑柄。瞧着,他们将用抓阄这种最公正的形式惩罚你的善良……这就叫秩序,就是市场经济。你这头先天不足并且善良过头的骡子,你去争吧……”
他在酒后的谈吐,总是这么畅快。他的话又多又狠。此刻,他再次为自己的这种潜能而得意。其实早在八年前,他就显示过一番。那是在莲花娘家的建筑承包队,他有幸顶替别人,成为采购。他在省城混了三个月。那是一次失败的经历。但他却从中验证了自己的潜能,他比教书匠还善于运用词汇的沟通功能。如果是生在城里,他就极有可能成为最厉害的律师。只是,他如今却变得越来越懒惰,懒得搭理这个世界,懒得同人讲话。如果不是因为肚子难受,连屁都懒得放出来呢。
“你终于有机会来羞辱我啦。”
“是的,我一直就想作践你。你从来都不愿意正眼看我。好象我一死了女人,我也就变成了一只苍蝇。你生怕我会碰你这堆熏屎。可我偏要碰哩,我就是要让你变得不贞节。妈的,我今天是多么痛快——我蔑视侯家堡贫贱透顶的道貌岸然,我憎恨祖宗的虚伪……我早就想这么痛快一下啦。怎么?”他伸出手,把她的下巴掀起来。“你好狠。可我就是喜欢让你打。你再打呀,你对我做什么我都愿意……你是我的女人啦。”他阴毒地一笑。
这一刻,她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比阴险还要可怕的东西。那是什么呢?是带着野性的反叛的疯狂吗?他在反叛谁呢?在向谁挑衅呢?这个女人的心,产生了惧怕。他的真诚,就如一副诱人的钩子啊。她想,真正的魔鬼决不是保顺。可是,可是,保瑞的鲁莽又是这么富有男人气概……她一下拨开了他的手掌。
“你将来也只能属于我,永远属于我……不信就瞧着,除非我们都死了,可我们都不会死……我们的日子刚刚开始,对,刚刚开始。”他端详着她的脸蛋。他把一个男人的全副活力,都聚集在眼睛上。他怎么也不会相信,他占有了她,哪怕只一次。他还是第一次偷尝野食,而且是什么样的果实,美丽、高贵,有时简直如太阳一般,会发出圣光。当第一次见到她的父母亲,就感觉他们比她还要高贵。他们属于人类中最忠厚善良的那种,一颗心完全透明,如水晶一般美丽。他当时就想,自己的父亲比照起来简直就是个仆人,偷吃了主人家东西的下人,可这个下人的残废儿子竟又作践了主人的女儿。他不能再对视他们的眼睛。二哥怎么就不羞愧而死。可今天,他也作践他们的女儿了,并且还十分得意——他是越来越轻视她的这种善良了。
“你是想逼我死呢。”浓郁的暮色,掩去她脸上的苍白,使她变得更加俏丽。寒气中,她吸吸鼻子。她用泪眼盯着他。眼睫毛随着眼皮的张合,动人地一抖一抖。
他仿佛看见了她眼里的越来越浓的轻视和嘲笑,这使他再次按捺不住自己。他伸出手臂,把她夹进怀里。自己只有这种肉体的力量了,他要用它再较量一下,再征服一次……然而,当触到她的身体,他就清楚了自己的处境。我夺不走她的心。这样,他的身体有如抽空了血液,乏软无力。他为自己的状态绝望。
她挣扎,咬他的肩膀。他把她的下巴掀起来。两人就这么僵持,把嘴里的热气喷在对方脸上。她无法直对他的目光,把眼皮合住。他一阵兴奋。可这股快意,怎么也走不到最顶端去。他不可能真正征服她。他把双手按在她的后脑勺上,把带着血腥气的嘴唇对上去。这使她不得不把手伸上去,勾住他的脖子。
他们摔倒在草地上。
暮色中,她的面庞猝然削瘦了,身体软得如一团面糊。他的手凝固在她的腰带上,整个身体都凝固了。她睁开眼睛,焦渴地瞅着他。可他的力量,霎时全都消失了。他绝望地闭住眼睛。
“我是畜生……”他咕哝道,脸埋在她胸前,身体颤栗。
她怔住,慌乱地掀起他的头。他如孩子一般伤心地哭着。毕生从未体验过的母爱的温情,如血液流遍身体,并使她心碎。她用粗糙的手掌抚摸他的脸蛋,抹去他眼角的泪水。她更加清晰地看到,他的目光一直是这么单纯,有如孩子。
两个人的身体交缠在一起。女人悲伤和幸福的低泣声,使树上的喜鹊不安地摆着身子……
第3章 嫂子接受了小叔子的爱
保顺这天没有盘问彩珠。平时她回家稍晚一些,他就要盘问一番。彩珠匆匆做好吃的,给男人端上来。她自己吃不下。他刚一吃完,她就又进了厨房。她这天把厨房收拾得十分干净,还烧了一锅开水。她给他擦洗身子时,他感到她今天是这样细心。
“秋天抓阄,保瑞也许能换到山下来。”
“唔。”他说。
“保瑞要是能换到山下,就太好了。”
“唔。”他的眉毛,动了一下。“母亲对咱俩很操心哩。分到山上的窄溜子地,再也用不成骡子,对你会多么难呢。”
“会那么巧吗?”彩珠感到奇怪,自己已经不再那么惧怕分地了。“是我的心已经麻木了吗?”她朝男人的下半截身子瞥了一眼。自结婚以后,它们便日益萎缩得如两根粗胳膊了。
熄灯后,女人钻进被窝,背对男人,默默地想心事。胸中仿佛滋生着一股崭新的力量。连他的粗野和莽撞,激起的都是绝美的感触。莲花为什么那么不喜欢保瑞?如果他是自己的男人,哪怕他就是苦役犯,她也会爱他,等他,把他当作神灵……
她并不为自己对保顺的敌意,而有太多的不安。给保顺洗罢身子,她就用挑衅的样子把腈纶毛衣取出来,放在枕边。内心的冲动,使她真想跑到野地里大嚎一阵。
现在,她思索的一个问题是,从哪一天起,自己开始喜欢上保瑞的。显然,事情的发端决不是今天。尽管十分愿意正视自己的灵魂,却还是回答不了。她只是记得,她跟保瑞三个春天在一起耕地,三个秋天在一起收割……不错,当初某一天,她的头脑倏然间产生过一个念头:保瑞同她才算组成了一个家庭。当她从那一瞬间的恍惚里走出来,并没有感到害羞,相反,一种对保瑞完全是出自习惯的轻视,使她看到自己的可笑。
但是,在后来很长的岁月里,她却是那么自卑了。是啊,她天生就没有资格嫁给四肢健全的汉子。这世界不属于她,她没有选择的权力,更没有挑剔的资格。保瑞则有足够的资格,慢待这个世界。虽然她一再否定他的懒散,可是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他那个出身的人的特权。这样,在长达三年的并肩劳作中,她一直不肯正视心灵的想往。总之,只是因为父辈欠下的孽债,使她注定没有幻想幸福的权力。她在这一刻继续回忆,当保瑞把她按倒在坑里,她的第一个反应不是暴怒,而是默许。
她的被子的一角被掀开。接着,男人的手在她的身上抖抖瑟瑟地摸索,手很快朝下移去。她就象是怕冷似的,身体一下就缩成了一团。遽然间,她用指头把他的手背犁了一下。
“男人家,别来这个。”她说。
屋子里一阵令人难受的沉默。后来,保顺的嘴里发出嘤嘤的哭泣声。黑暗中,好似一只秋后的苍蝇发出的噪声。
她这下就更觉到了心中的厌恶。
早上,彩珠穿上大红色的腈纶毛衣。
去厨房做饭之前,她忍不住又望了望墙上的镜子。镜子里的人面色略显苍白,然而如今那里又透出一层淡淡的红润。“我比昨天变年轻了吗?”她很想看出这一点。在厨房里,不小心打碎一只瓷碗。打扫碎碗片时,她哼着一支少女时代的曲子。
保顺忘记了吃饭,一遍一遍地端详她。许久,他才默默地端起碗来,悄无声息地吃着。很快就到了该去地里的时刻。她把便盆放在保顺的身边。她斜过身,再次朝镜子里望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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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上午,太阳变得更大。
彩珠看见保瑞把犁提起来,就以为他今天会掌犁了。可他只是那么端详了一下,就把犁扔了。他仿佛早就把昨天的事忘了个干净。不过他的眉眼间,又明显刻下了昨天的痕迹。他不愿直对她的目光,当不得不对望,就会变得无所顾忌,甚至放肆。这真使她受不了。他再也不称她二嫂,而是直呼名字。他不客气地吩咐她这样那样,好象她真是他的女人了。总之这天起初的时光,她被种种不快的情绪压抑,尽管对昨天的事并不后悔。
直到用疲倦的胳膊支撑着犁把,身子踉踉跄跄地随着马的疾走往前挪动时,她才看清自己是个天大的傻瓜。这个虎背熊腰的汉子,就这样把她做女人的尊严撕碎。从此,她再也别想在他面前昂起头来。这使她多么痛悔。只是当发现他的步履同样也有些踉跄,至少不再是那么散漫,她才觉得,自己的怨恨是多么不应该。她专注于眼前的这个男人,以至犁铧早就偏离了位置。
保瑞终于瞅了瞅老马,然后就朝身后望去。她正用发愣的目光,盯着他的脑袋呢。她的身子在惯性中,往前一倾。她有些狼狈地直起身来,脸一时红得厉害。他咧着嘴角,笑一下。这不是冷笑,也不是多么亲切。他再次拽马行走。他吹起口哨。
她对此一点也不生气了。种种迹象表明,他对她已经十分在意。这个从来没有被男人爱过的女人,就从眼前这个人的刻意嘲弄里,感触到甜蜜的爱意对心灵的冲击,眼里蒙上幸福的泪光。
她想起堡子里一些女人对保瑞的说法。她们觉得他虽然有一副好面孔,好身材,却不懂得女人的心,是十足的傻瓜,白生了一副男人相。一回,秀娥对彩珠说,你回去教教小叔子,别把大好的时光白白耽误过去嘛。那时,保瑞结婚还不到两年。彩珠把这件事当成笑话,讲给自己的男人听。
“你少听她们教唆,”保顺说,“这些恶妇……”
“她们的心,也还不坏。”
“也许吧。但她们的心,确实痒得熬不住了。她们永远不敢跪在神的脚下烧香祷告……她们早就被佛祖视为异端了。”
“你是寂寞得无聊,就整天胡思乱想吧?”
“喜欢骚念的女人,大多是一种遗传。”
“你是说秀娥吗?她的父母亲怎么啦?”
“喜欢骚念的毛病,多半是父母遗传下来的。父母把那种基因传给子女,晚辈并不知道自己的言行在代表家庭,在印证族门的邪恶或端正……我有功夫了,给你好好讲讲遗传学。”
“长点知识当然好。我们侯家的祖先就很有学问。只是有知识的人,脾气都有些古怪。我弟弟自读了大学,就古怪了。”
“彼此的境界不一样,就容易产生隔阂。天才多古怪。他们对事物的看法,常常跟凡人不一致嘛。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还是初中毕业呢。作为庄稼人,还是应该朴实为好。弟弟常嫌家里的炕不干净,饭不卫生,使父母亲伤心。其实,食堂的饭菜更不卫生。世界上最干净的人,就是自己的父母。”
“你对家族有这样深厚的感情,我很敬佩。希望你无愧于自己的先辈。我一点不会歧视你什么。你家不是几年前就被摘掉了地主帽子嘛。你正在得到堡子的公认。你要永远鞭策自己。”
“可我怎么总是觉得,我是你们的对立面呢?”
她变得这么冲动。这是因为保顺一再要提起她的出身吗?因为他家是贫农出身,就敢对她的亲人品头论足。她奇怪地坚信一点:公公年轻时一定不如她的爷爷勤快和热爱劳动。公公其实早就承认了这一点。就个人品德,她相信自己也要比保顺高尚。只是,她的命运从一生下来就注定了。这个世界,有一批天生的坏人。在少年的某一段时期,于她头脑中甚至发生了生存危机。每当课文里出现人民这一类字眼,她就会痛苦地想,我是人民的敌人,一生下来就是。她曾通过各种赎罪的方法,来减轻灵魂的罪恶感,比如每天很早去打扫教室和校园卫生。老师夸奖她是可以改造好的。这虽然使她受到鼓舞,也使她永恒地看到自己与别的孩子的差别。因为过早地思考人生,因为精神的负重,她很小就不喜欢笑了。虽然生活也在告诉她,自己本来就是有着美好品格的人。在后来的岁月里,她不止一次地想,她肯定比庞家堡的许多人,都更配生活在这块贫瘠和美丽的土地上。
彩珠跟保顺这天交谈了很久。最后她怀着感伤,结束了这次交谈。保顺的真诚里,常常含着压迫人的东西。大哥和保瑞从来不会在她面前摆出这副姿态。保顺不该这样,在相依为命的夫妻之间,不该这样。不过,她还是原谅了丈夫。她从他的身上,看到了文人的呆气,虽然他只读过几年小学。在他的枕边,摆放着各种书籍,多半是借来的。彩珠渐渐对这些书名有了兴趣。有一本书的名字是《〈金瓶梅〉研究论集》。她知道《金瓶梅》是禁书,也知道他有欣赏能力,可庄稼人研究这种古籍做什么呢?他说,是出于对灵魂的兴趣,想看看人能浪到什么样子。他这么说时,用炯炯的眼睛瞅着她……唉,她在心里摇头,一个瘫子,整天跟寂寞为伴,怎么会没有一点稀奇古怪的念头呢。
望着保瑞的背影,她想,要是保顺也能有保瑞的散淡,就会活得多么轻松……然而保瑞真就轻松么?他从来也不想沾惹秀娥她们,似乎她们通通是他的负担。可见他活得一点不轻松。彩珠对保瑞的理解,就这么一点一点深入。可她还是一点也不理解这个汉子。预感使她痛苦地觉得,她和他会永远隔着一层厚纸,使彼此只能看见对方的影子……就在她这么苦苦思索时,保瑞用木棍敲打一下马背。她的身子摇晃一下,头脑蓦然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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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云霞又送来吃的。她比昨天晚来一小时。她以为今天要犁保瑞的地了,就提着饭篮子朝山上爬。爬了一半,看见河边彩珠和保瑞的身影。她心里恼火,不等走到跟前,就喊道:
“怎么搞的嘛,害得我往山上白跑一趟。”
彩珠不吭声,只是冲云霞嘻嘻地笑。
“跑跑也好,跑跑也好。”保瑞嬉皮笑脸地说,“我看你腿上的劲儿,还大得很呢。”
“大不大,反正没吃过你的一口。”云霞盯着保瑞,“我说你怎么也能熬过三年来,你真该娶一个女人了。让我一个嫂子家这么奔来跑去的,在村人眼里算咋回事呢?”
“你能给我支援点钱吗?”保瑞说。
“不花钱的拐一个嘛。我看秀娥就很痴心呀。”云霞说。
“她太瘦,我更喜欢丰满一点的。”保瑞说。
“丰满的有呀,只怕你癞蛤蟆啃不上哩。”云霞轻视地瞥了保瑞一眼,“瞧你那干瘪样儿,搂着都硌肉。”云霞因为自己很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