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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响的时候,奔跑中的小阿疯一个急停,突然右闪,往山下冲去了,很快就不见了踪影。可是那个时候,方苏就在它身后……
我听见树林里传来惊慌地奔跑声,两个又或者三个黑影向着树林深处快速转移。我眼前方苏躺在碧绿的草地上,只看见他黑色的头发还在风中晃动。
最后几步是飞过去的,我的心快要炸开了,这个男人,他死了。我跪倒在他身旁,尖叫,方苏……
我俯下身去摇他,我已经什么都不能去想,我只知道这个男人,他不能死……
一只手臂突然横空出世抱住了我,把我逮向他的身体,毫无防备的,我的脸已经贴住他的脸,一个强横的嘴唇抵了上来,那是一只叫“火”的野兽,那是一只浴火重生的麒麟。我的唇被烧灼到痛苦,他用凶狠地火势强行烧开了我的牙关。天知道我感受到了什么,火在我的唇齿间强暴肆虐,我是天边的一棵小草,狂风暴雨又或者是野火焚烧,他的舌是那样蛮横而灵巧,想拔走我心中所有理智的根苗。
虽然被搂在他怀中,舌头早已缴械投降,双手却不由自主地抗拒着,心里一个声音狂叫,这不行,这不行!
他的双臂和唇舌却不容许任何的抵抗和逃逸,他把我拥得越发紧了,我甚至感觉被整个儿的被挤进了他的身体里去,他的手脚突然一起缠了上来,压着我一个侧滚,我被反压在他身下,他的手掐上我的脖子。
吻停止了,他低头看着我,眼睛里有一抹奇异的水色,带着薄雾似的光华,他的声音哑了,低沉地叫着:方小篆?
看着那双春水的眼睛,我突然意识到汹涌而来的危险,但我被他扼着喉咙,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能唔唔地表示抗议。
他的眉头轻皱着,那里面是不容抗拒的威严。
他的嘴唇再一次压了下来,轻滑柔软的,在我的面颊上磨蹭亲吻,然后,舌头很小心地伸了出来,在我唇上猫儿般轻舔,那雨气菲菲的吻,没有了刚才的血腥与火暴,绵软的舌尖脆弱而胆怯地,一点点探进,绞住了我的,慢慢吮吸,落过古旧城墙的花絮般,很轻,很软。
我们的身体紧紧贴在一起,他的心跳得很快。他的手渐渐松开扼着我的力道,慢慢地顺着脖子向下游移,摸索,留下微痒而酸楚的痕迹。
我浑身由僵硬突然变得瘫软,他的手已经不再对我进行禁锢,可我竟懒懒地不想离开,这是一个被诅咒的吻,这是一种被诅咒的情感,我浑身颤抖,眼泪夺眶而出。
他的唇从嘴边移到耳边,一口叼住我的耳垂,轻声叫着我的名字,方小篆,我……可不可以爱你?
我的呼吸在那一瞬间停止了。
他的手正顺着我的身体像泉水般流过去。
为什么我的心中,能承受如此多的感动与爱?为什么一边痛苦的破碎着,一边却又依恋着相亲的温暖?
两个声音在我心底叫喊,两个念头在我心中辗转,两样不同的决定同时产生,两种完全不同的感觉在一瞬间同时决堤。
狂乱地思索勒紧了脑中的弦,越勒越紧,越勒越紧……
我听见尖锐的哨音,接着是炽白的光让我睁不开眼。阳光下权昕说,猪,你这个笨蛋。
拼命推开方苏,我开始向山下跑。我看到张明立在灌木丛边,他似乎没想到我们之间会这么热烈奔放。当我经过他身边,他差点伸手拉住我,他喊,我什么都没看见,你别跑,你们继续,我闪。
……
27
第二十二章
我慌慌张张地收拾着行李,慌慌张张地问张明老师借着钱。方苏斜倚在小学校的门框上,只用漾着水波的眼睛看着我,没有任何的阻拦或者语言。
我不知道要去哪里,我从权昕身边逃开,逃到不为人知的地方想平静地活下来,但我又遇到了危险,我似乎又想爱了。我怕死了爱。我的生命里,爱就像尖刀毒药,爱了就会死吧?可我想活着。更何况,那个让我萌生爱意的人,居然是把我害到这步田地的方苏,我本来只是想知道他恨的根由,却没想到再次落入了他的圈套。
我得逃,这回是从方苏这里逃。
我背上包包向单书记夫妻告辞,然后沿着来路快步出走。方苏不徐不疾地跟在我身后。
突然我站住了,轻声问他,可不可以把恨我的真相说出来?
方苏说,好。
没有任何迟疑,方苏直接说了一个字,好!
多么不容易的好。我跟在他身边这么长时间,等了这么久的日子,终于换来他的坦白。他说,好!
方苏开始很简短地说话。不用酝酿,没有起伏,没有表情。他飞快地说着:
你是我从马路上抱回来的弃婴,在我五岁那年。
因为是否留下你,父亲与母亲的感情有了裂痕,最终,他们离了婚。
我与母亲被一个日本人骗了,我们是被卖到美国的。
母亲死的时候,我发誓要杀了你,然后再杀了我自己。
就是这些。
我感觉自己一直在摇。没有风啊,为什么我在不停地摇,是谁拨弄着我的身体,这样飘摇?“还有呢,为什么带我来这儿?”
你是赤朵人。我捡到你的时候,你当时的衣服上,就绣有一朵很奇怪的小花。我回来后查了很久,才查到这花只有赤朵峰才有,它有个很美丽的名字,细细香,我们住的房子,是你母亲的。房后的墓里全是你的亲人。我认为应该让他们看看你,或者让你看看他们,这是我能为你唯一做的事。
他的嘴一张一合的,我听清了,但似乎,我又什么也没听见,我困惑地看着他的眼睛,那里全是疲倦和痛苦的神色,他站在一条幽闭的小路上,向我说着一些如尘土般四处飞舞的话,他身后是新收割过的麦田,无数麦茬化成冰冷的利箭,在我们的神思里嗖嗖来去,这个破了个洞,那里透着大窟窿,很多金色的箭穿进来,身体抖一下,痛一下,它们又穿过去。
我摇着头,你胡扯。我的喊声并不强烈。我知道到现在这个时候,方苏已经没有理由骗我。
他望着我,眼神已经发白。又是突然的,他抓住了我的手腕,一下搂住了我。我在他的怀里大声呼吸,他说,你要哭吗?要吗?我原来不想告诉你的。可是,你这样处心积虑地跟在我身边,如果我不说,你会恨我的吧?方苏轻声笑了,笑得比哭还难听,可是如果我告诉你,你还是恨我的吧。我该怎么办?方小篆,我爱上你了,这份爱,我该拿它怎么办?
我哭了,推开了他的手。跌跌撞撞的往前走。我不是因为想惹麻烦而出生的孩子,可为什么,却给其它家庭造成了这么多的痛苦?我是毒药吗?我为什么要像毒药一样的活着?
方苏追过来拦住我,他问,你想去哪儿?
我说,不知道。我已经没有爱了,现在却连恨都不能有了,我想静一静。
多久?
不知道。
还回来吗?
不知道。你让开,让我走。
我们对峙着,最终他侧过了身体……
中间的过程是一场慌乱,我像是长出了一对惶急的翅膀,在风中慌张地扑扇。一路的山色,呼地就从眼旁飞去,一路的阳光,呼地转而成阴霾。我的眼睛除了痛楚什么都看不见,我似乎在一个汽车站等过车,当有人跟我搭话问我去哪时,我说的字眼竟然是,我是骗子,我有毒,走开。
……
我像一只无头苍蝇,昏头胀脑地往前撞,买了车票,上了车,我听到临座人浓重的末江口音,急忙掏出车票,才发现车的终点是末江。
我还是想回家的了。那么,就让我回家吧。毒未去,爱又来,奔来忙去,逃来逃去,我似乎做错了些什么,但真的是我的错吗?我的母亲为什么要丢弃我?想向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大喊,这一切都不是我想这样做,这一切的后果,不能怪我。
也许我的确喊了,但是没有听见。
列车运行十个小时到达了终点站。
站在这个熟悉但又有些陌生的城市,我贪婪呼吸着它的空气。在这里留下了太多的欢乐和泪水,这个城市,早已在我心中打下了烙印。直至这一刻,我才发觉,我是爱它的。
我拎着自己单薄的行李在车来车往的街上慢慢走着,感觉着城市的气息。天快黑的时候,我偷偷溜回了家,我看见走过无数次的那座小红桥,看见了父亲的二层小楼,看见了我与权昕共种的那株玉兰树,看见七十七正蹲在地上摆弄着我小时候的洋娃娃,他正轻声唱着,小小子坐门敦,哭哭啼啼要媳妇……
我走过去,蹲下来向他笑着,他看到了我,他还认得出我,他高兴地咧开嘴,冲我笑着。
我说,七十七,让我做你的媳妇吧?我们结婚,好不好?
他噢噢地点着头。
我笑着拉起他的手,把他带到院子的东南角,那里有几座假山,我们隐身其后,我慢慢地盘问着他,这几天家里都有谁啊?
他说,钱姨。
我说,还有呢?
他说,哥哥。
还有没有?
他摇头。
看来权昕一直在等我回来。我知道权昕会一直空着这所房子的,但从七十七嘴里听到这个消息,我还是止不住有些感动。
我想了想,又问他,这会儿家里有谁?
他说,没有。
钱姨呢?
她出去了。
家里没人?这太好了。我很需要回去取一些东西。
径直跑回家去,用钥匙打开房门,熟悉的一切,那些成长的岁月,呼地随着打开的门扇向我扑来。我只有极力让握紧拳头,才压抑下想亲吻这座房子里一切物件的举动。
我得快点把自己要干的事干完。钱姨随时都会回来。我觉得自己没法再面对这里的每个人了。我走进自己的卧室,用小钥匙打开梳妆台的抽屉,那里面有我存在银行里的财产,还有几张我很珍贵的照片,全是跟父亲或者权昕的合影,那些照片照得美极了,我单独用一个小相册装着。把这些塞进包里后,我又打开柜子随便抓了几件衣服,找个旅行袋装了,本来已经抬步想走,站到门口想了想,我又折回去,拆下了权昕送我的风铃。
我做这些的时候,七十七一直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我再次停下来,问他,七十七,你愿意跟姐姐走吗?
他肯定以为我们要进行一场别开生面的游戏,他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伸出手拉住我的衣服。我明白了。我拍了拍他的头,说,走吧,我们一起走。
……
我想我应该过一种独立的不再依赖任何人,也不再与过去有任何关联的日子,我暂且称之为:我的新人生。
我用自己的存款,在远郊租了一所不错的小房子,带着七十七安顿了下来。我把带来的照片用精美的相框装了,放在书桌上,每天擦得纤尘不染。面对着它们,我就又能不自觉地微笑起来。
我开始为生计而奔波,为了不想和以前的生活圈子接触,我找到一份仓库保管的工作,工作地点偏僻,而且接触面狭窄。我想到以前看过一个电影,说最好的隐身地点,是隐藏在要找你的人的周围。因为人都会有一种错误意识,认为如果逃跑就一定会向远方,所以眼皮底下会形成一个意识上的盲点。
白天我去上班,就打开电视让七十七看。有时也带他到工作的地方。他不但不惹事,反而会帮老板干活,搬箱子,整理仓库,所以,对于我带他上班的事,老板并没有什么怨言,反而因为花一份工资得到了两份劳动力而高兴不已。
日子很平静,这期间,我学会了做饭,用手洗衣,而且还会缝扣子了,我认为这是个了不起的进步,我的确是个被娇纵坏的孩子,还好的是,现在学这一切并不算太晚。
一直到秋风再起,我的生活始终在一种冬眠的状态下延续。幸福的冬眠。
当我拿到第三个月的工资的那天,我想带着七十七去打打牙祭,这一段生活的很清苦。一个月干下来,我只能拿到千元的工资,日子紧紧巴巴的过。如果没有在大蓝山的那段生活,我肯定无法适应现在的贫困。
父亲给我留下了一大笔财产,我并不缺钱,但是除了急需时我才会从折子上拿一点外,平常用度我并不去动用那些钱,我总觉得每花掉一分,就好像跟父亲的联系少了一分似的,奇怪的想法,但我无法抑制自己这样去想。更何况,自力更生也是件快乐的事。
那天是周末,我带七十七出了门,楼下有一家牛肉面馆,平时我也经常光顾的,只是吃两碗面就走,今天我加了菜,要了凉拌肚子、夫妻肺片、盐水花生和糖醋莲菜,除了这些,我还要了瓶白酒。我似乎是有酒瘾的,几个月没沾酒,用一句《水浒》上的话来说,嘴里淡出个鸟来。
七十七高兴得什么似的,一边吃一边扭来扭去,我给他也倒了点酒,很谢谢他能在我最需要的时候留在我身边陪伴我。
我们吃了一会儿,一瓶酒我俩已经喝完,十月初的天气,我开始流汗,脱了外衣,回身搭到椅背上,突然看到临座人不怀好意的目光。他们血红的眼珠紧盯着我,猥琐地在我周身上下打量着。
我的衣服是从家里拿来的,紧身、颜色艳丽、缀有亮片,那可是高档货,可是如果穿着这件衣服在一家油乎乎和小饭馆里喝着廉价酒,吃着牛肉面……
我知道临桌几个大汉在想些什么了。我留意到他们桌子上已经堆满了啤酒瓶,似乎有危险的气氛正向我聚拢。
脱掉的外衣又穿上了。我招手叫来老板结账。拉起七十七要走。七十七偏在这时跟我耍起了小性子,他没有吃饱,两手扒着桌子死活不肯走。
我赶紧哄他,说带他去买爆米花,几个大汉向我走了过来,他们说,小妹妹要帮忙吗?
我尽力装得很平静,说不用了。说着用手强行去拉七十七。
一个男人伸手按住了我的手,问我,多少钱?
我装成听不懂的样子说,对不起,我得回家了。
那个男人不肯罢休,他说,你连和尚都侍候,怎么正儿八经的爷们你倒看不上了呢?一晚上一百,你看行不?
我说,我不是干那个。
男人说,那就二百。说着,一只手直接冲我的胸口抓过来,嘴里还嘟囔着,好像不小啊。
我被羞辱了。一时气极,怒火从胸腔处直蹿到脸上,我的呼吸开始发烫,一个耳光啪地甩到了流氓的脸上:滚开。
几个大汉没想到我会出手,先是愣了一下,很快挨打的那个伸手拧住了我的双手,小娘们,你他妈的犯贱啊?是不是B痒痒?
我从没听过这么粗俗的话,眼泪开始在眼眶里打转,想把手从男人的脏手里抽出来,可是却根本动瘫不得。
七十七再傻也知道他的姐姐被侵犯了,他从桌子那角站起来,冲着那伙人撞过去,同时急的大叫,噢噢噢。
可他哪是几个大汉的对手,几下就被他们反剪着双手按到了桌子上,脸压在凉菜盘子里,七十七哭了,抽抽答答的。
老板出来了,战战兢兢地说,各位老板,这是怎么说。
那个大汉说,我老婆偷汉子,这是我们家务事,该干嘛干嘛去。
我大喊,不是,老板,请你报警。
老板却没说什么,慢慢地往操作间退去。
大汉拉着我往外拖,嘴里还不干不净地说着,今晚就让你快活。
我气急交加,心口闷得厉害,我觉得自己快昏过去了。为什么我总摆脱不了被强行欺负的命运?
也许是上天听到了我的怨恨,一个人影突然撞了过来,操着啤酒瓶子,直接就给了抓着我的人一下子,我看到鲜血扑地就流了满脸,跟开了一朵血花似的。然后才看到一张恍若梦境的脸,淡淡的眉头锁着,是方苏。
他们很快打成一团,我看到剩下的几个大汉操起椅子向方苏的身上招呼而去,结结实实砸到方苏的身上,椅子腿都飞了,但他没倒下去,而是又操起一只啤酒瓶狂乱挥舞着,我看到老板一边观察外面的情况一边打着电话,我看到七十七推翻了按着他的那个人,拳打脚踢又扑又咬……
我终于听到了警笛声。
流氓们都住了手,扔掉手里残缺不全的椅子,架起脸上开花的大汉,四散而逃。那时候方苏已经半跪在地上。我想把他拉起来,结果拉到一半他又跪下了,说,别动我,千万别动。
他的表情很痛苦,我问,你是不是受伤了?
他捂着左肋说,不知道,这里很疼。
我说,你忍着,我给你叫救护车。
救护车拉走了方苏,医院的诊断结果是,肋骨有一点开裂,但幸好的是没有断。左腿被划了个口子,不过没伤到筋骨,除此之外,大小淤伤破皮不计其数。
我在急诊室外呆了等了一会儿,等方苏再出现我眼前时,他那样子蛮可怜的,身上缠满了固定肋骨用的绷带,跟搞人体艺术似的直挺挺地戳在病床上发呆。我走过说了一大串话,谢谢谢,幸好你来了。不过,你怎么会在这儿?你不是在大蓝山吗?你的骨头还痛不痛?还好没断。不然就糟糕了。
他抬起眼睛看了看我,困惑地说,方小篆,你究竟想说什么?乱七八糟的。
我摇头,没什么。我只是没想到你会救我。
我吃惊地意识到自己的喜悦之情,那感情不是属于劫后余生,而是源自面前这个叫方苏的男人,我因为再见到他,居然惊喜到慌乱。
……
28
第二十三章
医生说方苏这种伤,可以住院也可以回家调养。方苏说他受不了医院的味道,坚持要回家。天知道我怎么答应他的这个荒唐请求,从急诊室走到马路边,几十米的距离,我扶着他缓慢移动了二十分钟,后来我笑了,说,铁板烧蜗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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