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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叛逆的女孩
一个天称星座的女子,一个幻想完美的人。
这一年我就20岁了,又一个叛逆的年龄。
我是如此的年轻,仿佛刚刚绽开的花朵儿,新鲜娇嫩,让人容易起怜惜之心,所以像我这般年轻,如花似玉的单身女子,总是容易让人想入非非。可能你会想一个二十岁出头的黄毛丫头能有什么阅历,笑声,还是感叹,都已经无所谓了。
我有一个像样的家。
小的时候,家教严格,甚至家庭暴力是顿便饭。这些对于管教小孩子没有什么错误吧!至少我觉得自己比离异的家庭好。虽然他们总是吵架,二十年了,依旧如此。
十六年前,我是为他们而活的。
十六岁那年,我第一次离家出走。
原因,无法忍受被压迫的自我。
我想他们一定想不到向来温顺的我会有如此举动。他们一定会疯狂的找我。或许明天还会发现头版的寻人启示。
出走那一夜,第一次尝到失眠的滋味。
听说,他们为了找我几天没有合眼。一条大街一条小巷的找。所有的亲戚朋友认识的,不认识的,他们都问了,谁也不知道我的踪迹。
最后,在一家网吧找到我。那天我是故意的。
她是何等的欣喜。见到我的那瞬间,她整个人好像背了几千斤的担子,突然松懈下来。
她瘦了一圈,晒黑了。
用她那双粗短而粘满汗水的手握着我,紧紧的。
那一刻,我觉得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撞击着,一股热流在血液里窜动。
那以后,他们不再强迫我。
而我,在反抗生活的时候,常想到他们。
他们已经老了,明白争吵的无意,两个人为了孩子而维持,已经不是维持了。而是他们最初的感情,虽然最初的爱淡漠了。可是他们为了结果而负责坚守那份亲情。
这段时间,我总失眠。
幻想着公主与王子,灰姑娘般的童话,静静的坐在楼道拐角处的台阶上,望着不规则的月亮,它无情无欲的把我的脸照得明亮极了。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打发生活中的寂寥与落寞,是组织某些人群看A片,或者三五成群的大吃一顿,抱着酒喝到烂醉,或者健身房,美容院,又或者百般无聊的像只没有方向感的寂寞鸵鸟,在商场里游荡?或埋没在眼泪交织的肥皂剧?或者玩三缺一的马吊?还是索性去谈一场恋爱,依偎在他人的怀抱里取暖。
我的方式如此简单。
我没有恋爱,没有烂醉,没有购物,没有电视,我只是坐在这里看水一样的月亮,那时候我喜欢夜晚,晚上的时候会想像自己是一只猫头鹰,从角落里飞到树枝上,瞪大眼睛,嘹眼望着空旷的黑夜。世界如此安静的放在面前,无论在这个和平的假象下蕴藏了多少冲突,矛盾、争吵、暴力、色、悲伤、凶残,此刻它无辜的像一个婴儿的脸。如此的安全如此值得信赖,如此让人义无返顾的怀抱。
我和所有生命中相遇的人,都过着自己的漏洞百出又自得其乐的生活。
世界上有无可计数的找不到自己的人,在那充满温暖阳光,或是忧郁的阴雨天,全不知道如何自处,欲望总是如潮水般涌来,无论是忙碌追逐还是索性自欺,一不小心就把自己弄丢了。
小时候,家里找人算命。
算命的人的脸上比我手上的纹路还乱。
这个像树皮一样的老人,像在下咒语一般。
他说:“此人天生聪慧,生性多情,脾气古怪,年少好学,多才多艺,乐于助人。一生坎坷不断,命中遇贵,中年发达,大器晚成。”
大器晚成?我是哪里得罪他了。居然那样说我?
直到我开始信命,但我从来不认命。
我已经不再去管天上有没有月光,它会不会像锅盖一样扣下来,我们在里面没有半点还手的余地,莫名其妙的囚在里面。
沙沙会在我的身边,舔我的手背。沙沙是一条狗,刚2个月的时候在一家很不起眼的店子发现了它。决定要它也是因为它看起来很安静。
它被我用一根火腿肠骗进了家门,它寸步不离的跟着我,这点它比人强。它知道自己要什么,知道跟着我才会有吃的。
我小时候爱哭鼻子。
任何小事情都能让我嚎啕大哭到声嘶力竭。
但是他们马上会凶我,爸爸一吼,我就怕了。以后,我也很少哭。
在这个城市里,没有人用手帕帮我擦泪水。如果我觉得不解困惑,或委屈伤害。我只有自己。
我不知道现在的女孩子怎么了。
大家是不是都着装时髦,内心混乱,寂寞穿行在夜的繁华的街市。
我只是越来越知道,生活,就是这样,谁也逃不掉。
第二章 早熟
当生命无法倒退时,唯一的选择,就是向前进。
大学二年,是最轻松自在的,已经不像最初那样生疏和羞涩。也不像毕业生一样关心未来的路。
我已经听不见那些不知名的歌曲是如何漂浮在宿舍楼上的。
大一的时候,我就和一个好友搬了出去。
我们都像雨后的青笋一般娇嫩,肆意年华里的唇红齿白。问题简单,直接,迫切想要长大,对这个世界充满不可思议的幻想和野心勃勃的胃口。
日子平淡无奇,柴米油盐的字眼是被讥笑的对象,不可思议的做找水晶鞋的美梦,义无返顾的为变成泡沫的美人鱼感动落泪,最后成了颓废文学的跟随者,忧郁伤痕,疼痛灰色。
人总有错觉,以为自己是最特别的异数,有最细致人微的心和感触器官。
现在的孩子都早熟。
从幼稚园交往到大学,去问问四五年级的孩子,什么叫恋爱?他们会给你最满意的答案。
爱情在任何人的面前都是一致的,我们不可以主观的去对待它。
恋爱,在大学里是最普遍的事情。是不是学东西的时间少了,谈恋爱,同居的人多了。在大学里读不错的专业,总觉得自己年轻好看又有知识,一副天之娇女的样子,仿佛大学里就是怎么样打扮自己享受生活。身材有恃无恐,10元钱的吊带衫穿在身上也不露一点破绽。每月都去商场尝试各种化妆品,紫色的眼影闪光的金色唇膏,买回一堆来对着宿舍的镜子细细的把描,直到镜子里出现一张张妖精的脸。头发染了枣红换金发,看不顺眼又染回黑色,烫很奇怪的麻花卷,去手艺店做指甲,十个指甲十个颜色,搞不好还变成慈禧太后的金套套,长长的伸出来像个女鬼。衣柜里,各种款式的服装,打开的那一瞬间,依旧不知道自己要穿什么,女人总是嫌自己的衣服太少,贪心,反而得不到满足。就好像对待自己的身材一样,一日三餐只剩下中午可以吃点大米。早晚都要吃青菜小粥。好像要单薄成大家公认的美女。难道你不觉得单薄的没有内容的女人多么可悲吗?
我从小就爱好跳舞,自己认为多才多艺的。
好像学艺术的生比较早成熟,我不明白,班里十六,七岁可以上大学。后来才知道,那是艺术生。而我是普高生。它们的区别就在于一个从小学专业,一个从小就是业余。学舞蹈的人真的要能吃苦。像杨丽萍,你有她一半的精神,也许都能红的半边天。可又有多少个那样的人呢。显然我不是。
说到早熟,我11岁就开始暗恋。
被我暗恋的那个男孩子比我大3岁,我和他交往的时候单纯到以为接吻就可以怀孕。
和他分开是他去上大学的那一年。他去了一所重点大学。那时候我就有一个疑惑,分居两地的情感真的不能维持吗?他最终有了新欢,放弃了我这个还在做美梦的小女孩,那时候我居然懂的,“爱,是为了成全他”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那时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
面对所有的早恋它都是一个美好的回忆。是啊!所有的过去都将在回忆里。
每一个人经历一个阶段,必定有收获,而且那时候的年轻,谁也不知道爱情并不是人生的全部。没有悲伤。没有欢乐。很平静的过了一年。直到太阳照射进窗户,让我感觉到眼光的温暖与一丝新的希望。
人生好像在堆高塔,你想堆得越高,那底盘就要愈大,你不能把所有的石头都往塔尖上放,而要多分一些在塔基。爱情对女人来说真的重要吗?好像永远注重了堆高塔的过程,而结果,似乎都不重要?
我望着镜子,镜子里有一双冷眼,还有一张未老的容颜。看见那张脸,不知道是不是我在做梦。我感觉脸上,嘴唇,有如水般的物体擦过,身体暖暖的,有什么轻轻抚过我的肩膀,胸部,然后往下滑落。
原来,我真的在做梦,一个少女羞涩的梦。
第三章 生命中第一个男人
孩子们最初感受到的人生是虚幻,是在气球破掉的一瞬间。
柏拉图,就是一种碰不到的东西。当你过于认真时。它离你很远,也许爱情永远是计划之外的东西,来了,就来了。像一个女人的高潮,要不来了,也许永远没有。
我坐在凳子上,拿着笔,望着窗外。今夜,没有月亮,楼下传来一声声,台球撞击声,急迫,声声不息。
仿佛这些声音里,我听见大海的涛声。看见无边际的海洋与我万般惆怅的回忆
弘,是一个时髦的家伙。个子高挑,英文流利,彬彬有礼,一个有教养的男子。在澳洲留学,回国探亲。
他是朋友介绍过来,一个留洋的小伙子,那时候姑娘们自然都会对他另眼相看
而我对他的第一感觉,轻浮。有时候女人就是应该相信第六感的。可惜,那时候缘分的到来,怎么能躲的过呢?
往往要和一个人接触后才会发现,他原来也是个腼腆的大男孩子。不知道是因为他外在的条件先吸引上我,还是他本身的魅力。我喜欢他的那一天。与他在街头相遇了四次。
“好巧啊!”
“是啊,好巧!”我们相遇的第3次对白
我已经不能去相信它是上天的安排,还是我们故意创造的奇迹,第四次相遇的时候,他身边多了一个女孩子。她就是宜,穿着白色的衬衣,一条简洁的灰色休闲裤,头发很短,烫成了流行的麦秽,像个非洲女孩子,眼角擦金色闪粉紫唇彩发着银色的光,像个来自火星的人。她是一个时髦的女孩,看见我,她俏皮的朝我问好
“HOLLE!”
“HI,你好!”
“你们认识吗?”
我望着弘一双诧异的眼睛,宜突然拉过我的手说
“当然认识,她可是隔壁重点学府的校花,谁不认识啊!”
她这样一捧,我到显得很不自然,仿佛我是他们之间的局外人。
“你要不要一起去喝咖啡”
面对他的主动邀请,自然是喜出望外,呆愣了半天也不知道该不该去。
“你是不是有别的事情,你有事情,我们就不打搅你”
宜说完这句话无意是对我泼了一盆冷水,看见她拒绝打扰的表情,我明白了什么。那时候我就很相信缘分,是我的,一定是我的,跑不掉。不是我的,怎么强求也没有办法。而且我觉得他还有女孩子追求,说明他真的有魅力。证明我自己的眼光也不错。
她和他是什么关系?我关注着他们的事情。
我最不喜欢做第三者,显然,有时候,真相很残酷。
第一次和他约会,是网络做了媒人。它是个很好的交流的方式。
“吃饭了吗?BABY!”
“没有”
“一起出来吃点东西?怎么样?”
“啊,你要请客!”
“对啊,难道还不赏脸”
“好,那我马上出来”
“在学校大门见吧”
“好的,一会见!”
谁也不知道那时候我心里有多甜蜜。在学校门口见到他的时候,他腼腆的笑笑,他的着装依旧那么绚丽,挑染火红的几根发丝,流海遮住了眼睛,一身黑色的很大的外套。像日本韩国的装扮,那时候在我眼里,他是很酷很帅气的男子。
那天出奇的冷,秋天就要过去了。伴随着我和我的恋情的冬季来临了。两个人肩并肩的坐在羊肉火锅旁,汤热气腾腾的,他说每年都会回家乡,每一年都会来这里吃羊肉火锅。原来,这只是他的一个习惯,原来与约会无关。
他看我心不在焉,于是带我去玩具店,买了两只很大的熊给我。女孩子都很爱这些。特别是心上人送的,抱着它暖暖的,还有无穷幻想。他拉着我的手,在人群中穿行.那时候,感觉自己像个公主,被王子牵着在大街上奔跑,那一种感觉只维持了1分钟不到。
在大街上遇到了宜。她看见我手上的玩具熊,笑容有些僵。还把熊抢过去抱着说买了2只,应该送她一只。我自然不肯,女人这个时候都很自私。然后她对弘说有个同学聚会,看见弘恍然大悟,我知道,她又从我身边把他带一起走了。
我一个人站在大街上,抱着2只熊。苯苯的,什么也不想。
有时候,男人与女人身边总是有几个暧昧人物。他们存在的意义与爱情没有关系,可他们存在这个空间里,会弥漫出人的一点本性,都有一点犯贱。
女儿是什么时候开始长大的,开始有自己的秘密,自己的抽屉。开始莫名其妙的微笑或者哭泣呢?家长们都会想这个问题吧!父母为自己死死的撑着自己的翅膀让子女在下面风雨不沾。可是有天,他们怅然发现孩子舞动着天使的翅膀,望着外面纠缠着一颗惶恐的心,看着小天使兴高采烈的飞出去。当自己做了母亲的时候,在自己妈妈的面前,你永远也是孩子。
前后和弘约会后,兴奋的每天在家大笑,上学或者回家,哼着小曲,心情无比欢愉,谁也不知道我怎么了。那段时间,我吵着家里给我买电脑,买手机,仿佛都是因为恋爱。
他给我打第一个电话的时候,我连说话的声音都会颤抖。你可以想像我那时候是多么的喜欢他。那天夜里很冷,我们一起去放烟花。街上的人都穿的厚厚的,只有我薄薄的一件外套,我赶到相约的地点,宜也在。我整个人也就没办法兴奋,那时候就不懂的伪装自己的表情。不高兴的脸摆在桌面上,你越这样她那边和他笑的很灿烂,一直和他聊天,我觉得自己是多余的。
“冷吗?”
他一直在注意我吗?虽然他开始一直和她说话?
“放进我的口袋吧”
那一刻,我听见幸福的声音,一脸洋溢着甜蜜的微笑,还悄悄对宜抛了一个得意的眼神.
那晚,我们放了很多烟花,我的手一直没有离开他的口袋。直到广场的烟花晚会结束了。先送走了宜,在送我回家的路上,两个人没有说话,漫步在冬季的大街上。那天是10点30几分了,我第一次这么晚回家。在楼下的时候,我看见窗台上爸爸的身影,匆忙甩开他的手,像一个做错事情的孩子。进了小门,里面没有灯,他跟了进来,我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他从后面抱着我,接着,他吻了我
人们常常在欢愉之后开始惶恐。
我那时候就在想,我在他眼里是什么角色?一个人,一辈子演义无数的角色,最终要的是什么,一个名份吗?现代女性似乎不注重形式了?还是因为这些男人根本就给不了。我们都不在渴求那份承偌。你可以想像我是多么大胆的女子,十七岁的叛逆,喜欢上弘。认识不到一个月,把自己最宝贵的童贞交给了他。
我带他回家。
那天爸妈回来,愣在门口。
他们大概是吓到了,磨蹭的说几句话,匆匆就出了门。大约过了几分钟他们觉得不应该放任我们单独在家,又返回来。
他也害怕,一直不敢抬头看我父母。
父亲什么也没有说。母亲问了他的来历,家境。原来双方父母都认识,他的父亲和我爸爸曾经还是一个学校的。
他们没有反对我交男朋友,我有点惊讶。我觉得像我这么大的时候。好多女孩子根本就不可能带着男友回家。更别说是发生关系!那时候,学生的性教育真的够差劲。我是一个提前偷吃禁果的夏娃,亚当,会不会一直在我的身边?我依旧会做这个美梦,就像一个犯罪者抱着侥幸的心理。
我压根就没有想过要跟父母交流性问题!不说有代沟,而且那么小,就和他们说这些。他们是接受不了的。在他们的观念里,还不是21世纪。每次电视上亲吻的镜头都会换台的父母,你又怎么能渴求他们给你摆谈人生性事?那时候已经知道很多小女孩子因为不懂,吃了禁果,不小心怀孕了。这些都是我怕的!那时候的性爱也是很纯碎的。男人因为性而爱女人,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那个年龄怎么可能懂的了!
宜知道我和他在交往了。我以为她会很嫉妒,没有想到她说
“你以为你得到了么?有你受的!”
我一直不明白她话的意思,后来学校里来了一个女孩子。高挑,时尚,冲着我们教室走来。点着我的大名叫“你给我滚出来”
她把我叫到学校门外,我说我不认识她,“啪”一个巴掌扇在我脸上。她说我抢了她的未婚夫?看见她拿着她和弘一起的照片。我漠然。不知道当时我心里多乱,围观的人都指责我。所有的事情都是我的错吗?未婚夫?弘提过,家里个他订的一门亲事,他说完全是他家里的经济婚姻。现在还小,懂不了这些。我只知道他除了我外,还有别的女人。怎么听都觉得像电视剧,可这是真的,那一巴掌还在脸上火辣辣的。
我认为的一段至尊无上的爱情,原来是个骗局。
我没有告诉他,那个女人来过的事情。后来,他回澳洲了。他走的那天,我没有去送他,我不知道该找什么理由去。他发给我最后一条短信。叫我,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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