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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吧。”
“一旦你有她的消息,请务必第一时间通知我,拜托了!”
“好的,你放心。”
明宇从楼上下来,漫无目的的在校园里徘徊。他经过图书馆,在某个雨夜,他撑着伞在这里等她,她卷着裤腿,手里夹着书本;他来到溜冰场,曾经有一个笨手笨脚的女孩,一连摔了好几跤,最后崴了脚,是他冒失地抱起她,把她送到医务室;他来到湖边,他在这里第一次吻了她……他不停地走,一直走到小礼堂,是这座小礼堂,锁定了他与她的情缘。在那个炎热的夏天,在水池旁边,她的一个不经意的笑容象一阵清凉的微风吹进明宇的心田。他仿佛又看到了她在大镜前翩翩起舞的身影,她象一朵忧郁的君子兰,独自悄然绽放;还有她第一次去他的宿舍给他送画的情景── 许许多多,历历在目。他在心里希冀着奇迹的发生,让他在她曾经出现过的某一个地方发现她。一一走过之后,他终于疲惫不堪地停下来:他的心好痛好痛,他依然不愿相信他的小曼已离他而去,一切来得太突然,他毫无防备。明宇从怀里掏出小曼写给他的信,一遍一遍地读。小曼,你在哪里?你到底在哪里?
放爱一条生路 45(1)
小曼在哪里?小曼现在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高烧40℃,全身出麻疹。那天清晨离开明宇的公寓以后,小曼没有再回到学校。她把一切都安排好了,没有让任何人知道,包括郑欣。她在学校附近找了一间出租屋,在临毕业前两天把所有的行李都搬了进去,她要从此告别她的明宇,告别她的大学生涯,开始她的新生活。之前,她一直以为自己很潇洒、很勇敢,可是真正离开以后,她才发觉自己比想象中要脆弱得多。白天,她出去找工作;晚上回来,一个人呆在一尺见方的小房间里,连床都没有,睡的是地铺。没有电视,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只能以书为伴。生活很艰苦,每天吃的是三块钱的盒饭或者干脆啃面包。许多时候,她会冲动地想给明宇打电话,想听听他的声音,想知道他在做什么,但她最终还是忍住了。既然已经决定并且付诸了行动,就不可以回头,不可以后悔。再苦再难,也要咬牙挺过去!内外交困中,小曼的身心受到巨大的考验,加上营养不良,终于病倒了。
医生说出麻疹不可以打退烧针,要让疹子全部发出来才好,只能打点滴吊葡萄糖和各式各样的消炎药,每天要吊差不多2000CC的液体,从早上七点钟开始,一直吊到第二天凌晨的三、四点钟。小曼的两只手布满了针眼,手上没地方下针就扎胳膊、扎脚,全身因为打进太多的药水而浮肿,疹子密密麻麻,一片连着一片。她的身体被冰块包围着,外面寒气阵阵,体内却热得象火在燃烧,冰火交融,仿佛在炼狱里一般。她的整个口腔粘膜因为麻疹病毒而全部感染,长满了白色的小水泡,痛得不能吞咽。麻疹具有传染性,小曼被隔离在单独一间病房里,只有护士在换药的时候会进来,身旁没有任何亲人。她已经有一个多星期粒米未进,即使喝口汤都痛苦不堪。小曼一直这样发着高烧,40℃、39℃,总也不退。有一段时间,她的意识一度模糊,命如游丝般,灵魂好象已经飘出体外,她开始说胡话了:
“医生,给我打支安乐针吧……好痛,好难受……我不想再这样活着了……明宇走了,爸爸走了,妈妈走了……我也该走了……上帝说,孩子,是时候了,该走了。走吧,走吧……”
模模糊糊地,小曼睁开双眼,视线里好象有一个人影。一个人,是谁?这个时候会有谁来看她?是明宇吗?不可能,他根本不知道她在哪里。是── 小曼努力把飘远的意识拉回来,终于看清了,是弟弟!是那个她从小带大的懂事的弟弟!
“姐……呜呜……” 弟弟在哭。
“不,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小曼艰难地扬起手,蠕动着干裂的嘴唇,从喉咙里发出细微的声音。
“姐……呜呜……” 弟弟哭得很伤心。
“你回去吧,回去。快点离开这里。”
“姐,你会死吗?” 弟弟哭得更厉害了。
死?小曼从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小曼一点也不害怕。死了也并不坏呀,死了就不知道什么是痛,什么也不用想了。
“不,姐姐不会死。” 小曼安慰着弟弟,“听姐姐的话,快点回去,不然你会挨骂。”
……
小曼不知道弟弟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她的意识又开始模糊,她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被放逐到一座孤岛,四周都是滚烫的海水,一起朝她涌来。她拼命跑,拼命挣扎,却怎么也逃不出那座孤岛,她成了一个囚徒── 不!她不是囚徒,她是自由的,她要逃出去……她看见明宇了,他远远地站在那里,冲她微笑。她伸出手去,想要扑到他怀里,可怎么也触摸不到他。她感觉自己好无助,她想喊,拼命喊,可是喉咙怎么也发不出声。突然,明宇不见了,她终于哭了……
小曼在鬼门关整整徘徊了二十天,终于退烧了,情况开始好转。当她终于可以下床,当她第一次走进病房的洗手间,从水台前的镜子里看见自己的模样的时候,被吓了一大跳:天哪,镜子里那个可怕的人是谁?骨瘦如柴,面形浮肿,五官全部变了形。烧虽然退了,可疹子还没退,脸上、手上、脖子里,胳膊、大腿、脚板,几乎全身有皮肤的地方都呈现出暗红色的疹子,模样太恐怖了,象个怪物!小曼尖叫一声,昏了过去……
放爱一条生路 45(2)
等她醒来的时候,她感觉她的脚正被一双温暖的手握着。她睁开眼睛,看见一位慈祥的满头银发的老人。
“申教授!” 小曼喊起来。
“好,好,没事,孩子。”申教授和蔼地微笑着,仔细检查着小曼的身体。
“申教授,我会变丑吗?我会变得很丑吗?” 小曼急切地问。
“不会的,孩子。只要不出现感染,疹子会退得很干净,不会留下印子的。”
“真的吗?”
“怎么,不相信我的话?” 申教授笑着说。
“不,我相信。”
“放心,你还会和从前一样漂亮。”
申教授的话让小曼安心了些。我不要变成一个丑八怪!小曼心想,不然上天就太不公平了。它已经夺去了我许多宝贵的东西,现在请把美丽留给我,让我有信心活下去。对,活下去,既然连死的勇气都有了,为什么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不,我不要放弃,重新开始,好好地活着。我还年青,不是吗?我要奋斗。
放爱一条生路 46
整个暑假,明宇都没有放弃寻找小曼。他每隔三两天就会跑回学校,去宿舍里瞧瞧,希望她会回来。他还跑到外语系找到同学录,在通讯地址一栏里,他找到了小曼在军区大院的住址。他找到小曼的家,但她们已经搬走,新来的这家人对她们并不熟悉。线索完全断了,明宇这才发觉,原来一个人要想在这个世界消失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情。她真的做得干净利落,不留一点痕迹,不给他留一点希望。明宇思来想去,最终给潘亚云打了一个电话。
“喂,是明宇吗?” 潘亚云一下子听出了他的声音。
“晚上见个面吧。” 明宇简洁地说。
“好啊。” 潘亚云惊喜万分,“在哪里?”
“晚上八点,我在你家楼下等你。”
晚上,潘亚云打扮得漂漂亮亮地从家里出来,明宇已站在车旁等候了。
“明宇!” 潘亚云的高跟鞋踩在水泥路上,发出刺耳的响声。“我们要去哪里?”
“就在这里。” 明宇冷冷地说。
“在这里?” 潘亚云奇怪地望着明宇。
“你,去学校找过小曼吗?” 明宇直截了当地问。
潘亚云心里一惊,结结巴巴地说:“去,去过。”
“你都跟她说了些什么?” 明宇铁青着脸。
“没说什么呀。”
明宇紧盯着潘亚云的眼睛,从喉咙里发出沉闷的声音:“你最好说实话,不然,我不会原谅你!”
潘亚云从明宇的脸色中,感到事态的严重性,他从来没试过对她发这么大的火。她有些心虚,偷偷看了他一眼,“发生什么事了?”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明宇粗暴地打断她。
看来他今天是兴师问罪来的。潘亚云心里一凉,从鼻子里轻哼一声:“哼,是她告诉你的吧。”
“是她告诉我的就好了!她根本什么都没说!”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怎么,我不可以知道吗?” 明宇的眼睛瞪得圆圆的。
“你不要用这种眼光看着我,我又没有干什么坏事。我只不过告诉她,我很爱你,我不愿意失去你,我难道错了吗?”
“你!” 明宇气得青筋暴跳,“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是我跟你之间的问题,为什么要让她来做决定?”
潘亚云又羞又恼。“你那么紧张她,那你去找她好了,干嘛跑来找我!”
明宇苦笑一声,“我要是能找到她就好了。”
潘亚云一愣,“什么意思?你找不到她?”
明宇没有搭理。“她有没有跟你说她会去哪儿?”
“她怎么会跟我说她要去哪里。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对不起。” 明宇不想再说话,他打开车门坐进驾驶座里,发动车子扬长而去,把潘亚云一个人抛在后面。
他的心很乱。他开着车,不知该到哪里去。夜意阑珊,夜晚的霓虹灯璀璨迷离,如影如幻。街上的情人三三两两,如鬼魅般隐没在黑暗里。夜幕中,总有无尽的暇思。从滨江路到钟山路,再从松柏路到长堤路,最后车子不知不觉停在了小曼曾经工作过的那家“木子吧”的门前。明宇推开门走进去,找到一个阴暗的角落坐下,他要了一瓶啤酒,点燃一支烟。远远地,传来低沉的萨克斯风,摇曳的光影里勾勒出一个失意的男人的轮廓,把心放进啤酒里浸泡,让思念无限蔓延……你象梦一样的来到我的身边,又象梦一样的飘走。他真希望这就是一场梦,一场恶梦。恶梦醒来,他的小曼依然出现在他面前,一切都没有改变。
放爱一条生路 47
暑假快结束了,小曼依然杳无音信。这天中午,明宇又来到学校,他爬上六楼,忽然看见小曼的床又铺上了床褥,床边站着一个人正在收拾行李。小曼!明宇惊喜地快步上前,一把握住那个人的手。
“你是谁?” 女孩回过头,惊讶地望着眼前这个陌生的人。
“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明宇失望地松开女孩的手,“请问,你是──”
“我是九二级新生,刚搬进来。” 那个女孩回答。
哦,对了,暑假已经结束,新生开始入校了。明宇看看这个今后要睡在小曼曾经睡过的床上的女生,跟小曼一点儿也不像。奇怪,为什么一定要像呢?明宇苦笑了一下,望望四周:床还是那张床,书桌还是那张书桌,只是它们已经换上了新主人。时过境迁,物是人非,直到这时,明宇才确信,小曼不会回来了。他纳纳地转身,离开了那间宿舍。从那天起,明宇再也没有回过学校。
放爱一条生路 48(1)
由于前一天晚上打麻将打到半夜三、四点,所以潘亚云今天起得很晚,直到下午五点多钟才回到健身俱乐部。经过健身房时,透过透明的落地玻璃墙,她看到了明宇,他正在练健身。潘亚云心中一喜:自从那天晚上在她家楼下分手以后,她已经有四个多月没见过他,今天他居然又来到她的健身房做健身,潘亚云赶紧跑回办公室,放下皮包,对着镜子迅速化了化妆,擦上鲜艳的口红。再从前台的冰柜里拿出一瓶饮料,走进健身房。
“给。” 潘亚云从明宇的身后把饮料递过去。
明宇回头一看,是潘亚云,他对她笑笑,“你好,谢谢。”
“好久不见。” 潘亚云小心翼翼地挑选着话题。“最近这段时间忙什么?很少见你来。”
“工作忙。” 明宇喝了口饮料,拿起毛巾擦汗。
几个月没见,他明显瘦了,眼神也很憔悴。
“等会儿练完健身有空吗?” 潘亚云问。
“有什么事吗?” 明宇心不在焉地。
“晚上……一起吃个晚饭吧,我们有好久没一起吃过饭了。” 潘亚云笑着说。
明宇看看眼前的这个女人,“好吧。” 他说。
两人一起从健身房走出来,潘亚云坐进明宇的车。
“想去哪里吃?” 明宇随口问了一句。
“嗯,我想吃法国菜。” 西餐厅环境幽雅,富有情调,潘亚云想制造一点浪漫的气氛。
法国菜。明宇想起一个地方,他发动了车子。
夏布利餐馆依然富丽堂皇,由于价格昂贵,大厅里就餐的人并不十分多。
“晚上好,欢迎光临。” 一位身穿黑色礼服的侍者彬彬有礼地向他们微微一鞠躬。
明宇指了指其中一张桌子,侍者立刻把他们带过去。
“这家餐厅我倒是第一次来,感觉还不错。” 潘亚云环顾着四周,满意地点点头。
“请问要不要喝点什么酒?” 侍者问。
“请给我来一瓶法国拉菲特酒庄出品的,由赤霞珠混合美乐酿造的红葡萄酒。” 明宇对侍者吩咐道。
“好的。” 侍者随即走开。
潘亚云挑挑眉毛,“你刚才在说什么?那种酒有什么特别吗?”
“尝尝就知道了。” 明宇说。
侍者为两位客人换上较大的高脚酒杯,将酒瓶递给明宇,明宇看了看,交还给侍者。开瓶后,侍者首先斟了一小杯给明宇试酒,明宇尝了尝,向侍者点点头,示意可以继续,侍者于是分别往两位客人的酒杯里倒上酒。
“来,尝尝看。” 明宇举起酒杯,对潘亚云说,“这酒很不错的。”
潘亚云握住酒杯。
“酒杯不可以这样握,” 明宇扬扬手,“喏,要这样。” 明宇只用拇指、食指和中指三个指头捏着杯身下的杯杆。
潘亚云笨拙地模仿着。“为什么要这样?这样好象有点头重脚轻,拿不稳诶!”潘亚云手里的酒杯摇摇晃晃。
“这是为了避免将人体的温度传导给葡萄酒。”明宇说。
潘亚云啜了一口,撇撇嘴,“跟以前喝的葡萄酒差不多,又酸又甜,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呀。”
“你把葡萄酒含在嘴里,让它停留几秒钟后再咽下去,细细体味一下。” 明宇耐心地说。
潘亚云又啜了一口,过了一会儿,她皱着眉头说:“舌头都发麻了,象吃了颗酸杨梅!”
明宇笑着点点头,“这就是收敛。”
“什么叫‘收敛’?” 潘亚云问。
“所谓收敛,就是口腔里又酸又涩的感觉,是葡萄酒中的单宁的作用。”
“单宁?单宁又是什么东西?”
“单宁是葡萄皮中的一种物质成份,也是构成葡萄酒的特色与风味的重要物质。”
“你刚才点名要拉──什么酒庄的酒,那个酒庄很出名吗?”
“是啊,拉菲特酒庄是法国波尔多地区最负盛名的五大酒庄之一,它最贵的葡萄酒甚至比‘路易十三’还要贵。”
放爱一条生路 48(2)
“哦,是吗?这倒是很新鲜。” 潘亚云瞪大眼睛,拿起酒瓶端详一番。“可是,我还有一点搞不明白,这上面的年份说明什么?‘1990’,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按照国际惯例,葡萄酒所标注的年份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1990,说明这瓶酒所用的葡萄是1990年采摘的。”
“不是说年份越久越好吗?”
明宇摇摇头,“这只是人们对葡萄酒的一种误解。其实,并不是所有的葡萄酒都是年份越久越好,相反,绝大多数葡萄酒是趁新鲜时喝好,有股清新爽口的果香味。只有极少数、价格昂贵的顶级佳酿才具有几十年的保存期。所以以后,不要再被所谓的年份所迷惑。” 明宇笑笑。
潘亚云听得很仔细。以前跟朋友们出去喝酒,总是狂斟豪饮,从未如此细心品味。现在,在这个优雅的男人面前,潘亚云以一种近乎崇拜的心情留心倾听他说的每一句话,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如此牵扯她的神经,甚至连他的憔悴的神态都充满磁性。虽然她并不十分清楚这几个月究竟发生了些什么事情,但只要能见到他,并象现在这样坐在一起吃饭,听他说话,她已经感到幸福。她妩媚地对明宇笑笑,温柔地说:
“明宇,我觉得你好象什么都懂!”
明宇微微一笑,“也许是喝酒喝多了的缘故吧。” 他盯着杯子里酒红色的液体,手指无意识地在杯底划着圈,目光中有种游移不定的神态:不,我并不是什么都懂,我所知道的关于葡萄酒的一切,都是另一个女人告诉我的,一个散发着比酒还芳香醇和的气息的女人,那个女人── 明宇的心又在隐隐作痛,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然后拿起酒瓶,往两人的杯子里添了点酒,他的目光触碰到酒标上的法文,耳边仿佛响起她的声音,她说的好听的法语……
“明宇,明宇!” 潘亚云的喊声把他从幻觉中唤醒。明宇回过神,抬起眼睛,无意识地望望潘亚云。
“明宇,我想跳舞。” 潘亚云用期待的目光看着他。
明宇这才发觉,此时大厅里已奏起轻柔的舞曲,舞池里,三三两两的恋人在跳舞。明宇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