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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菜已经上好了,酒水也端上来了。他们安排我坐在上上座,实在让我有点受不起,大家都是同学,客气个啥?吴优坐在我的右手旁,烧饼坐在我的左手旁,阿春靠在烧饼一起。
“今天真的要谢谢你,要不是你,恐怕我见不到今晚的月亮了。”烧饼说。
“有什么好谢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感谢你给了我这么一个积善成德的好机会。再说,要不是你,今天晚上也吃不到这么丰盛的晚餐啊!”我说。
“照你的意思说,你救她是为了一顿晚饭?”吴优说。
“不排除这种可能。”我说。
“原来你是有企图的。”阿春说。
“什么企图?狗嘴吐不出象牙来,要不是他,我今天就没命了。看你,就知道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烧饼说。
“对不起,我承认我错了,有一点必须说明,我要是能吐出象牙来,我就不在这里了,得送到动物去保护起来,省得被你攻击。”阿春说。
他的这一番话把大伙逗乐了,搞气氛是阿春的长项。
“来,我敬你一杯,本来我是不会喝酒的,为了搭谢你的救命之恩,今天我破例了。”烧饼站起来对我说。
“不会喝酒可以用饮料代替嘛。”阿春说。
“别打岔,”烧饼说,“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说实话,这样的大礼让我有点受宠若惊,只好把杯中的酒一干而尽,烧饼也干了,还把杯子底翻过来给我看,滴酒不剩。还没等她坐下去,她就开始咳嗽起来,阿春连忙不失时机地大献殷勤,替她拍背。我第一次见烧饼这么豪爽,没想到她这个平日里看起来挺小家子气的女生还有这样豪爽的一面,我看阿春是没追错人。
接着,她和我干了第二杯、第三杯,到了第四杯,我再也没有答应她,前面三杯都是在她说了一大通祝酒词之后,被她说得不得不喝的,第四杯说什么都不能答应她。每喝一杯酒她都要咳上一阵子,不要说阿春,我看到都心里难过。我知道她心里难受的很,开始是吃了万姿的醋,然后又掉到水库里,差点被淹死,而救自己的却不是追求自己的男生,平时挂在嘴边的甜言蜜语不得不让人怀疑它的真实性。我不知道该怎样安慰她,我从来就是一个不善于安慰别人的人,连自己受了伤都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又何他谈安慰别人呢?
阿春制止她不要喝了,告诉她喝多了伤身体,烧饼把手一挥,叫阿春不要管她,她说:“我的事不要你管,今天我高兴一醉方休?你玩不起,你走啊!你走!谁要你在这里?……”后面的话越来越难听,在驱赶式的命令下,阿春顶住了,依然没有离开半步,只是默默的低着头在乖乖地听着听,默默地承受这一切,默默地被伤害着。
这样的气氛令在座的每一个人都很尴尬。我看了看吴优,她看了看我,一副无可置否的样子。从她的眼睛可以读出一条信息——你好啊,人家都要以身相许啦!恋爱中的女孩子就是这样敏感爱吃醋,不过我喜欢她吃醋,这不是说我喜欢她为我受爱情的煎熬和折磨,而是从她吃醋的现象来看,我知道她现在蛮在乎我,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子像她一样这样在乎我,包括紫涵。有一点必须说明,我非常不愿意不希望她受到伤害,如果伤害可以转移,我祈求,将她受的伤害全部移植到我身上。尽管我并不知道我对她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感觉,但是我真心希望发也过得比我幸福,现在是这样,将来还是这样。
不知道烧饼说了多久,可能是说得太久,口干舌燥,累了才停下来,见我和吴优都在沉默,连忙招呼我们吃菜。我们哪里吃得下,只是象征性地吃了几口,不是没有胃口,相反肚子空荡荡的,饿得很,但如果在此情此景猛吃狂喝,简直就是一种亵渎。
吃完饭,我和阿春把她们两个送回了寝室。阿春买了包烟,给了我一支,我没接。他想和我聊聊,我没有给他时间。因为我得往紫涵那儿赶,今天一天都没陪她,也不知道她怎么过的,刚才之所以和烧饼喝到第三杯赶紧打住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这个原因。我不想被紫涵闻到我身上有烟酒味,我想也一直在努力做使自己在她的印象之中是个干净、积极、向上的男生,而不是一派颓败之景象。
在路上,我买了一盒口香糖,嚼完了一条换一条,直到把一盒全部嚼完,还有点不放心,用嘴对着掌心呵气,呵了又呵,闻了又闻,如此反复,只怪自己刚才没回寝室漱口。
浑浑噩噩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我起来的时候已经近中午,肚子饿得咕咕叫,奇怪,昨晚明明差点把肚子撑破的,没想到经不起一夜的时间的考验,就开始喊冤了。我这肚子实在也够可怜的,不是被撑得要死,就是被饿得要死。话说昨晚我一路星火奔驰到这里,当时时间尚好,紫涵正在看肥皂剧,见我一来,喜出望外。
“我还以这你今晚不回来了呢?”
“有点事,被缠住了,坐的公交车老是遇红灯,这还不算,气人得是走到半路竟然斗气抛锚了。一车人舍不得多花一块钱坐下一班车,只好等区间调度车过来应急。真晦气!”我说。
“什么好事都让你给遇上了,我怎么从来没这么好的‘运气’。”
“因为你没坐过公交车,天天骑摩托车,公共汽车抛了锚,你也赶不上。”
“这倒也是,你吃了饭吗?”
“没吃,外面的饭特难吃,我就是饿得快死了,也只有你做的饭我才吃。”
“我做的饭有那么好吃吗?一天到晚尽知道油嘴滑舌。”
“非也,我这是实事就是,绝无半句虚言,书生不打狂语。”
“应该是出家人不打诳语吧?”
“我也算是个出家人,我很少住在家时的。”
“又贫,你还想不想吃饭?”
“想得不能再多想一秒。”
“你去洗手,我把饭菜热一热,你将就点吃。”
那饭菜可是丰盛得不得了,三个菜根本没动什么,还要半锅饭,盛出来绝对有三大碗。紫涵喜欢做饭,特别是周未,她喜欢烹洞,既使在只有她一个人的情况下,也要做两到三个菜,碰上我在就更多了。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她答应坐下来和我一起把这群“顽敌”歼灭掉,这就是共患难见真情。吃完饭之后,她大叫撑死了,其实我比她撑得还凶,都快走不动了,得匍匐前进。
她要我帮她按摩,我自然是乐此不彼,在她的肚子上来回耕耘,其认真程度不亚于一个老农耕种自家的农田,每一个动作之精准到位不亚于一个专业摩擦师。慢慢地,她的肚皮越来越热,我骗她说体内的脂肪正在燃烧,其实学过物理的人都知道,那只是由于摩擦生热的缘故,与脂肪燃烧没多大联系。不知道是她当年物理没学好,连这个最基本的知识都忘记了,还是知道愿望受这种欺骗以达到自我安慰的效果,或是说她压根儿不在乎脂肪是不是在燃烧,她要的只是这样一种抚摸,一种温情。她很满意我的按摩服务,晚上大加褒赏我。
紫涵正在看书,见我起来,没什反应。我洗漱完毕,她问我是吃早点,还是吃午饭。我这人一向喜欢浓缩,我甚至想过把这一辈子的饭放在一餐吃了,多省事!我说吃中饭,两人开始忙活起来,我喜欢在紫烟做饭的时候帮她打下手。这样并不是说我一个多么爱劳动的人,相反我和很多男人一样不喜欢做家务,什么刷盘子刷碗拖地擦窗户的活,一看就头痛;在家里,母亲要我帮忙个菜,我都是十二万分的不愿意,一般找个不称之为理由的理由来搪塞,万一次没辙只好硬着头皮干。对于紫涵是个例外,至于为什么,我也说不清楚。
吃完午饭,午休,有时我真佩服自己,特能睡。当然今天之所以睡了那么久还想睡,是因为昨天爬山太累了,平时根本不怎么运动的人突然一次那么大的运动量,过后的手脚酸痛在所难免,比起紫涵来,我更是一个需要按摩的人,只是我不会像她要求我一样去要求她罢了。
午睡过后,头沉眼花,浑浑噩噩不可终日,眼睛欲闭未闭,手脚瘫软,浑身上下没一个地方自在,坐在沙发傻傻地看墙壁上的时钟钞针一格一格地移动,心里默数着“一、二、三、……”数数又数混了,数混了又接着数。突然,她把我扳倒,试了试没成功。她是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体的人,越是做不到的事她越想做到。一次没成功,她来第二次,第二次行不通,再来三次。最后我投降了,看她那阵架势,今天要是不被她扳倒,我的脖子得搬家了。我倒下了,头放在她的大腿上,她用手温柔地抚摸我的脸庞,手指轻轻地滑过我的脸颊,犹如春风拂面,那般细腻,那般轻柔,那般妩媚,是一种怎样的美好啊?!
“每次都是我躺在你怀里,那样不公平,今天换过来。”
“我还巴不得这样,多么惬意啊!”
“要是我把你脸划破了,怎么办?”
“划破了算了,反正我是一个不要脸皮的人。”
“怎么这样说呢?”
“没什么。”
“你肯定有事瞒着我。”
“哪有?我是完全是一个透明的人,哪会有什么秘密?我连我是一个不要脸的人,这样大的事情都告诉了你,还有什么不可以告诉你的?”
“你这个人最喜欢说反话讲倒话,表面上妄自菲薄,内心实际上在挖苦别人。”
“我说了吧,我的全部都被你知道了”
“就数你贫。”
“我不说了。沉默,沉默是金。”
“不嘛,你要说话,我要你说嘛!”
“我说什么?”
“说什么都可以。”
“做爱?”
“满脑子尽是坏水”
“是你说说什么都可以的,怎么又反悔了?”
“不跟你说了,我们去超市吧,冰箱里快空了。”
“遵命,Myhonest!”
我们来到沃尔玛超市,这是我们都喜欢的一个超市,这里不但物美价廉,而且购物环境蛮好,还常常有特惠商品,我就喜欢特惠的东西。废话,优惠谁都喜欢,我拿了个篮子,跟在她后面,其实就是类似于一辆不用推且会自动接商品的购物车。
紫涵和我是同一类人,见了什么都想买,只要有一点点用就不惜花大价钱把它买下来,买回去之大多数是放在那里当摆设,对于有小资情调的人来说,可能他们会认为值得,因为得到一种购物的享受,一种花钞票的快感,可是对于我这种实用主义者来说,就是一种灾难,是陋习,不改之则祸害无穷。按说我们这种人不能在一起购物,因为两个人在一起,就会更加厉害。为了防止此类事情发生,每次和紫涵逛超市,我都是充当一辆购物车,不发表任何看法和意见。当然,有时候她万一拿不定主意的时候,我还是会做做狗头军师的,不过此类情况很少发生,因为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女人。
东西越买越多,篮子被塞得满满的,提这么重的东西得消耗多少能量?恐怕几天的饭白吃了。篮子实在是沉得很,我好几次不得不换手,左手换右手,右手换左手。开始还管用,慢慢地手上没力气了,随你怎么换,都不顶用。我后悔自己刚才没推一辆购物车。这是紫涵治我的招,以前,她不怎么了解我,要买多少东西她在心中大概都已计划好了,一进超市她就会告诉我是提篮子还是推车子,后来,她发现我陪她购物老走神,原因是看美女去了,所以她再也不提醒我了,有时故意叫我提一个篮子,然后拼命地购物,累得我半死,哪有心思去留心美女?当然,也怪我自己从小懒得实在没有谱,再加上父亲是中年得子(在父亲那个年代那个地方三十得子,已经是很晚了),看得我特重,真是抱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什么活都不让我干。记忆中的小时候,每年的农忙假和双抢时分,我的任务就是看家,没干什么活,没经受什么锻炼,自然也没多大力气,久而久之,我就养成了懒的习惯。就像算命先生说的那样——你要他做事,他就靠看壁。
完了,我看她这次是成心整我。姑奶奶,我真想差一点就说出口,叫她别买了,可是我顶住了,我是个男人,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大丈夫,怎能因为这等小事而败下阵来?我要证明我的实力,让她知道这对我来说是不管用的。其实这一切都是我自己在争饿口气。为了坚持到底,我在心里不停地告诉自己,她快完了,快完了,马上就到家了,胜利在望啊,坚持就是胜利啊!不知道受了多久的罪,我的手指以及手腕都麻木了,没感觉了,就像打了麻药一样,谁要是把它从我身上卸下去,我看一时半会儿是感觉不到痛的。她总算有停的意思了,问我还有什么需要买的。我要她看着办吧,之所以没有透露真相,是因为我怕她以为我顶不住了,再多买东西整我,这样让她自己去判断。哈哈,我是不会认输的,还好,她手下留情,放我一马。哎呀,我的妈啊,我总算要脱离苦海了,可也正因为有了希望,整只手反而觉得越来越景了。
紫涵骑摩托车带我往回赶,每当这种时候,我心里总有一种不自然的感觉,或者说是不习惯,主要是因为大街上骑摩托车一般是男同志带女同志,很少见女同志带一大老爷们的。有一点必须声明,这绝对不是什么大男人主义。只是觉得不习惯,感觉有好多人都有盯着我看,越这样想越觉得盯着我看的人很多,越觉得人多就越会这么想。我知道这是自己缺乏勇气的表现。为了保持心理平衡,我在心理对着众人说,看,有什么好看的?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带帅哥?嫉妒吧?嫉妒,自己也去找一个啊?找着了算你运气好,没找着算老天有眼,就算找着了,你自己长得不帅或者不如我帅的话,那也是白搭。这样想的时候,我感自己比王力宏还帅,心里一点也不害臊,其实这是一种极度自卑的表现。为了获得更好的效果,我想到另一办法,我从后面伸出手去轻轻地靠在她扶车把手的手背上,让别人以为是我在骑摩托车。
其实,只要在没交警的地方,紫涵总是让我带她。每当这时候,她都会从后面用手抱着我的腰,头轻轻地靠在我那并不宽广的肩膀上,也许对她来说,这是她在这个城市惟一的靠山。每当想到这些的时候,我就感到一些安慰,同时又感到一丝忧伤和恨铁不成钢,怪自己不能给她带来更多的安全感。我知道我还不是一座山,连一棵大树也比不上,充其量是一棵正在发育的不大不小的树,每当这时候也是我最幸福的时候,幸福得哪怕在那一刻我突然被汽车撞死也心甘,可我担心紫涵会因此而悲伤,所以还是小心翼翼地骑。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能够成为导演,拍爱情片的时候,我一定会用这个镜头来表现恋人间那种无法言喻的幸福。
曾经为这事,我想过去学驾车,弄个C照,别说摩托车,连大卡都可以开了。经过长期的思想斗争,鉴于目前的经济状况,决定还是不学。告诉自己,有一天,等我有了自己的车,一定要带着紫涵去她所有想去的地方。可这些对于我来说,只能是一个梦想,是一朵因爱情而盛开的娇嫩的鲜艳的花,是一个用爱情编织的华丽的昂贵的梦,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枯萎,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破灭,就像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实现一样。
吃完晚饭后,紫涵抢先一步把锅碗给刷了。她说我今天幸苦了。这一句话把我心里所有的不痛快不开心都吹得九霄云外去了,连下午提东西提得麻痹的手一下子都感觉轻松了一万倍。幸福啊?理解万岁!经她这么一说,我又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多不够好,甚至想冲上去把她手里的活抢过来,替她做,然后看到她那淡痰的温馨的一笑,就心满意足了。
我们去外面散步。这点有点奇怪,普通市民一般是夏天出门散步,而我们俩整个夏天几乎猫在家里(我一直在心里把紫涵的住所看作家),我怕热,紫涵不喜欢出汗,她觉得出了汗,身上粘糊糊滑腻腻的,很不舒服。这点与R很不相同。她擦“台湾岛”的那会儿,夏天的时候,我见她全身都是汗,背部乳罩的白色的带子从汗湿的浅绿色衬衫上映了出来。
“你不热吗,出了那么多汗?”
“热啊,但我喜欢出汗。”
“你真是一个勤劳的好学生,如果你去当护士,准保你能获得南丁格尔奖。”“我没那么厉害,……”
我不记得这一段是否在以后的日子使我产生一种错觉,认为她对我有意思。事实上从我见到她的第一天起,就对她有好感了。
我们慢慢地走着,静静地,手指勾着手指,晃来晃去,谁也没有说话,谁也不知道说什么。
在都市的霓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