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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绿绮思-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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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

    我是只黑羊。

    我的经历与他们不同,以后的日子里,尚会发生许多许多故事,许多。
水晶花
    那个美丽的女人,我早留意到她了,三十上下年纪,无论何时何地,都穿黑衣服,配戴着许多钻石首饰。

    钻石这样东西最古怪,冷艳、闪烁、梦幻,能够真正把一个女人的容光衬托到一个新的境界。

    她喜欢镶得很累赘的古董首饰,但她穿得简单,看上去很顺眼。

    我叫妹妹看她,“怎么样?是不是全城最美的?”

    妹妹笑说:“城里有许多美女是不出来走动的。”

    “有这样的美女吗?岂非锦衣夜行?”我问。

    妹妹笑,“金丝雀有时候不可乱跑。”她提醒我。

    “这一位也是别人的金丝雀?”我问。

    “她是何老三的外室,最近何太太病得厉害,她便跟着老爷出现。”

    我点点头。

    难怪,她双目有呆木与厌倦的神色,不容易看出来,但留意一下,还是注意得到。就因为这样,她另有一种矜持的样子,与那眼珠子转得掉出来的小舞女大大相异。

    “……你去不去?”妹妹在说什么。

    “嗯?”我问:“什么去不去?”

    “我在问你!玛姬明天结婚,你去不去?”

    “不去,我累得慌。”我说:“想多睡一点。”

    “上午睡够了,下午可以到三婶那里吃饭。”妹妹说。

    “三婶又是怎么回事?”

    “三婶生日。”

    “她认几岁?”

    “谁敢问。”妹妹抿嘴笑道:“大约四十一、二吧。”

    “四十?她会把你杀掉,她顶多希望你说她三十二。”我说:“再聪明的女人在年龄上头还是神经兮兮的。”

    “其实一眼就看出来了。”妹妹感喟的说。

    “睡醒就去,睡死了就不去。”我回答她刚才的问题。

    “当心妈妈骂你,”妹妹说:“说话没点正经。”

    这样的罪名我背着已经有很多年了——说话没正经,做事没正经,做人没正经……

    生活真令人失望,闷闷闷,太闷了。天气好,坐船,天气不好,吃饭,去舞会,大伙儿大眼对小眼,硬碰硬原班人马,偶而有张新面孔,几乎必然的,一定是电视台的小明星,半年就这么胡混着过去了。

    我打一个阿欠,找个籍口提早离场。

    外头在下雨,空气有种腻答答的味道,一地的汽油虹彩,我深深叹口气,不知不觉,回来已经有半年了。

    要走的时候,爱伦娜无论如何不相信。

    “你父亲叫你回去,你就得回去?我们最多不用他的钱!”

    爱伦娜是混血儿,至少有四分之一的中国血统!一双眼睛是深棕色的,长发如瀑布,但皮肤如牛乳。我们走了两年,谈及婚嫁的时候,父亲发慌,下十二道金牌把我召回家。

    混血儿?洋女?不可能的事,玩是可以的,结婚?不要开玩笑。

    在爱伦娜来说,屈服于任何事,都是爱得不够,我也认了这一点。可是没有父亲的救济,而叫我留在欧洲,这是没有可能的事。

    叫我出来找一份年薪约三千镑的工作,净受洋气,也是没有可能的事,我拖延半年,越来越害怕,终于还是回来了。

    爱伦娜苍白着脸说:“我一生都不要再见你。”

    我也没有抱着再见她的心情。感情这种事,完了便是完了,无法再走回头。

    回到香港,才发觉潜意识中,我爱爱伦娜,比我自己知道的多。

    父亲见我一个人回家,很漂亮的处理整件事,他连提都不提,就当爱伦娜不存在,但我不能够。

    我的梦魂常常飞回去欧洲,看到爱伦娜只穿着薄衣,坐在初冬的窗台,窗外白蒙蒙一片,而她捧着一杯热茶喝,牛乳般的皮肤,黑瞳孔,肿肿,如刚哭完,犹如一张图画。

    我讪笑自己对她念念不忘。

    特别是这半年来,看到此地的名媛,没有一个上眼,我便会偷偷的想起爱伦娜。

    香港的女孩子越来越僵、越来越浓妆,头发全部烫得像铁丝,鲜红的唇,人工的面孔,一丝灵魂都没有,披着悉悉索索的舞衣,身材细小得像发育未全,抖着走路,像具塑胶洋娃娃,不约而同地拥有黑眼圈,看上去也够疲倦的,仍然为抓金龟婿而到处颠扑,真是惨淡。

    妹妹曾刻薄的说:“看看你爱搭救谁,拉人家一把,行行好,娶了她回来让她专心在家发胖。”

    除了爱伦娜,我还没有动过要娶人的念头。

    这半年来郁郁不乐是每个家人都看得出来的。

    一睡睡得老晚,呆呆的吃午饭,看电视录映带,晚上跟妹妹妹夫出去泡,晚上回来读小说至天亮。父亲只要把我留在香港,其他一概无所谓。

    他也想我结婚,结了婚更加飞不了,乖乖的替他养孙子。

    妹妹说:“他才廿六岁,晚几年不妨,别把他逼急了。”

    父亲是很宠这个女儿的,也更迁就我,事事处之泰然。

    偶而也问:“要不要到公司看看?嗯,学以致用,堂堂会计师,别太投闲才好。”

    我还是心倩坏。

    一路踯躅回家,益发不原谅自己,为了享受放弃爱伦娜犹可,但我根本不是爱享受的那种人,我只是不想吃苦,偏偏现在就苦得十足。

    走错一步棋子,只要不顾一切的在欧洲结了婚,生下孩子,父亲总会心软吧。

    我也别太乐观,父亲是硬脾气,爱伦娜亦是硬脾气,任何一方面都不肯退缩,到时只有更惨。

    我大叫出来:“爱伦娜!”

    我颓然靠在墙上,酒气上涌,我胸口有点难过。

    到欧洲的第一个春天也是这么渡过的,当时年纪虽轻,也被春天迷得疯狂,满院子的桃红柳绿,女孩换上薄衫,天上露出金光,人们活跃起来……

    今日可也是春天?

    我喃喃叫:“爱伦娜。”

    “唤我?”一旁有个声音问。

    我转头。她坐在一辆开蓬汽车里,向着我微笑。

    我认得她,钻石在她的朝子上闪闪生光,她那冷艳的面孔很难叫人忘记。

    我问:“你也叫爱伦娜?”

    “嗯。”她自嘲地说:“爱伦娜何。”

    “何先生呢?”我问。

    “在玩牌。”她说:“上车来吧,你是利家第二个孩子?”

    “不,那不是我姐姐,我是利家大儿子。”

    她推开车门。

    我问:“带我到什么地方去?”

    她笑,“送你回家。”

    “别,别带我回家,我不要回家,难得被一个美女接了上车,就此被送回家,心有不甘,有什么刺激的地方可以去?”

    “你喝醉了。”

    “真的,我不要回家。”我睁大了眼睛。

    她笑,“早知随你靠看墙吐个饱。”

    “对不起。”我知我说得太多了。

    “不要紧。”她说:“你们这些孩子,一贯的放肆。”

    “对不起。”我唐突了她。

    她并没有介意,把我送到家门,看佣人出来把我接进去,便离开。我倒在床上就睡了,并没有得到期望中的艳遇。

    醒来之后,只觉自己糊涂透项。

    羞愧之余,也得赎罪。

    我问妹妹:“爱伦娜何的地址你有没?”

    “有。干嘛?”妹妹立刻提高警惕。

    “送花给她。”

    “发什么疯?少惹她这种女人。”妹妹联想丰富。

    “真的,我有正经事,不是想像中那种理由。”

    “我不管你是啥子理由,总而言之,你好自为之。”

    “得了,那么多的之乎者也,真受不了,”我轻轻推开她,“我完全知道我在做些什么,你给我放心。”

    “——”

    我抬起头,扬起一条眉毛,她没奈何,只好翻出地址给我,她不告诉我,我也有法子在别的地方找到。

    都是我亲手挑的,一大束白色的花,都是芬芳的,美丽的,亲自开车,送到她佣人手中,有一张小卡片,叫她原谅我的唐突。

    我也叫自己当心,这种感情陷阱,一把持不住,就会直堕到底,而一半是自己己愿意的!

    利用另一段感情来治疗前一段感情所留下的伤口……

    她不在家,我放下花就走了。

    那时我也送花给爱伦娜。也由自己亲手挑选。我不惯那种一个电话到大酒店花铺,说出挂账号码,付了钞票算数的客套。

    我怅惘的想,但是这样亲力亲为,又为我带来什么?诚意?在这种无谓的事上,太多的诚意会引起不良效果。

    一般两兄妹,妹妹比我聪明得多,也智慧得多。

    性格控制命运,但是我干嘛会有这样的性格?改无可改。

    我不期望有什么回音,成熟的人应对什么都没有反应。何太太自然是一个成熟的人。

    在以后的一个星期内,我又见到她两次,她只是远远的向我点点头。

    妹妹热心地帮我介绍女朋友。

    她偷偷说:“那穿蓝衣的如何?那绿裙的最好看,红花闪光缎的?叫爱拉。把全家的钻石都戴身上的,是美宝。”

    我一句也没听进去,单相信自己的眼睛,仔仔细细的看过了,谁也没给我留下什么印象。

    还是何太太最最夺目,我喜欢她那半吊儿郎当的态度,把应酬视为工作的一部份,比起那些视之为生命一部份的人,自然有一种洒脱与超然。

    我问妹妹:“她有没有男朋友?”

    “谁?”妹妹喜悦的问。

    “爱伦娜何。”

    “她呀,”妹妹椰揄的问!“碰了壁是不是?人家找男朋友,也不会挑熟朋友的儿子。”

    “挑陌生人有什么刺激?”我不以为然,“反正是秽,不如搞得轰轰烈烈。”

    妹妹冷笑,“代价未免太高,为了什么?”

    “恋爱呀,不谈恋爱,多闷。”我伸个懒腰。

    “为什么像瘾头发作似的,累成那样?”

    “昨夜与电脑下棋直到天亮。”

    “神经病。”

    昨夜并没睡。想到与爱伦娜在风中拥抱,接触到她的身体,浑身如触电似,心头的狂喜使我有落泪的冲动,兄弟,这便是爱情。

    而现在,顶多是约不到绿衣女去约红衣女,去不去都无所谓,而那个时候,却像发了狂似的半夜跳起来在零下三四度的天气驾车去敲门,为了说一句:“爱伦娜!我想你。”那里来的勇气?这个勇气后来又跑到基么地方去了?想起来已是非常遥远的事,但心中仍然牵动。

    爱伦娜已属于他人了吧?

    半年了。

    她们是不会为一个男人守着的,顶多是三两个星期之后,又随别人去了。

    回来之后未曾写过一封信。

    我又提前离座,开了车子出来,在街上慢慢驶动,我喜欢开车,无论快慢都带给我一种悠然的感觉。

    有一个女子穿着黑纱裙钴在前面的街角。我心一动,是何太太,她低头在点燃香烟,没看到我的车,我将车子滑停在她面前:“等人?”

    她抬起头来,见是我,也不生气,就笑说:“国超,如果你真的有歉意,就别再说这些轻浮的话。”

    我才觉悟到,她可能真的在等人,被我撞破。

    我的脸慢慢涨红,进不是,退不是,尴尬得要死。

    好一个何太太,真不愧是何太太,她走过来,拉开我的车门,“来,送我一程,不理司机了。”把事情轻轻带过。

    我仍然好奇,但表面已经平复下来。

    “回家?”我问。

    她说:“去喝杯东西吧。我知道有个好地方。”

    她叫我把车子驶往郊外。

    “你有个女友叫爱伦娜?”她闲闲问起。

    “嗯。”

    “你父亲不喜欢,叫你们分手是不是?”

    “都知道了?”我奇,“消息真灵通。”

    “你人没到,新闻已经在这个圈子沸腾,”她笑,“你都不知这里人那种小镇风倩,什么芝麻绿豆都绘形绘色地传半天。”

    我哑然失笑。

    她把我带到一间某厅,地方装修得很好,坐下来她对恃者说:“热咖啡。”

    我笑了,人们以为这个艳妇与年轻男友来到此地,一开口必然要烈酒。

    我幽默的说:“我要热牛奶。”

    她也笑。笑起来很媚,而且比我想像中的爱笑。

    “她长得很美吧?”她问。

    “不但美,而且与我投机。”我惋惜的说。

    “那多难得。”她说。

    “真是。”我吁出一口气。

    “所以你一直郁郁不乐。”

    “嗳。”我直认不讳。

    “C…estfaitacpli;别太难过。”她说。

    “再让我选择一次,事情就不同。”

    “会吗,”她狡猾的笑,“国超,对我要老实,真的再来一次,你会选她?恐怕再来千次,你选的还是利国超这身份。”

    我抬起眼睛。

    她点燃香烟,纤长的手指甲并没有搽寇丹,但却一贯累赘地戴着钻戒,鹅蛋型、方型的钻石在幽暗的光线中迸出光芒。

    我无味的说:“但是我们即使赚得全世界,赔上了命又有什么益处?”

    她闲闲说:“对我来说:想那样,得到那样,就是幸福。”

    我说:“抬起头来,让我看清楚你。”

    她抬起头来,眼睛中那种呆滞散去无踪,代之的是一种倔强与坚忍。

    这个女人比我勇敢,她有勇气面对她所选择的后果。她并不快乐,但是她理智地控制着自己。

    她说:“如果我是你,我就回父亲的公司去做一份事。”

    “你不是我,我不想动。”

    “多少人想得到一份安定的工作,”她感喟,“多少人为五斗米折腰,倍受试练,你却早已被宠坏。”

    、“是的,”我说:“我也知道我幸运。可是我已付出代价,我被逼放弃我所爱的女人。”

    她失笑,“语气听上去像某国逊皇。”

    “有什么应是免费的?你说!”我逼她。

    “这个道理我早就懂得了。”她说:“所以我从不抱怨,真的,而且要往回走也来不及,你要不要回顾?”

    我咬咬牙,“一切已经过去。”

    “可不是,已经吃了那么多苦,才到今天,怎么往回走?”她很深意的说,语气是苦涩!

    但是我抬起头来,却看见她对着我咪咪笑。

    我很震动,为什么每个人都生活得那么苦?每个人都有本难念的经?为什么没有人可以舒畅地过其理想生活?

    我很难过!把脸埋在手心中。

    “想什么?”

    “觉得深深的寂寞。”

    “你还算寂寞,唉。”

    “谁为我拒当这一切?这种渡日如年的日子,还不是靠我自己一天一天熬过?我多希望可以睡得昏死,直至我心灵恢复?”

    “傻孩子。”她笑。

    那天我们聚到凌晨才分手。

    何夫人的慧黠给我很大的支持,其实一个人不介意悲哀,只要有人了解他的悲哀,或是同他一样悲哀,人是群居动物,最怕寂寞,有人陪就可以生存,这解释了人们捱得过战争这种大灾难的原因。

    我有何夫人相陪,心情自然而然不一样。

    有意无意之间,我开始约会她。

    她往哪里跑,我跟到哪里。

    她似乎是个相当自由的女人,生活很有规律,星期一必然在健身美容院,星期二、四做头发,星期三在中环,星期六日在家,每天晚上都非常活跃,五时到六时选购衣饰。

    社会与她无关,天塌下来她还是在最好的饭店内啜白酒。天也与她无关,三个司机廿四小时恭候她的车子、哪有日夜,不与她谈过话,不会相信她是有血有肉的一个人。

    但是她的确是有血有肉的一个人。

    被我追踪得发毛,她说:“你当心我告诉利老先生。”

    “告诉他好了,叫他把我送到外国去。”我讪笑。

    “你到此刻还不原谅他?”她讶异的问。

    我转过头,除非有一天,我完全忘记爱伦娜吧。

    “可怜的孩子,在香港不乖,赶往外国,在外国不受遥控,又抓回来。”她很同情我。

    我说:“可不就像具玩偶一样。”

    “听话一点。”她笑。

    “想见到你,想与你聊天,想听你的声音。”

    “有很多未婚的小姐愿意陪你。”

    “陪我?还是陪利少奶奶的衔头?”我嘲讽的问。

    “不要太啬吝,自己拥有的,应同人分享。”她说。

    我不理她,常常驾了车在她家门口等。

    精神有了寄托,每天起得比较早,生活较有规律,父亲还以为我快要恢复正常,只有妹妹,非常担心。她很爱我,我们两个人的童年日子并没有过得外头人想像中的那么幸福,母亲一早去世,妹妹与我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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