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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被吸引,是因为上面密密麻麻写着三个字,写满了两页,定睛一看,是苏远帆这三个字。字迹清秀,一律向右微斜,轻漂漂地浮在淡蓝色的纸上。
我诧异,苏远帆这三个字好不熟悉,看样子和我渊源非浅,但近年来俗务缠身,着实健忘,竟然想不起是何许神圣。
正思索间,欢颜已推门而入,换上了黑白格子小大衣,系一条火红围巾,更觉青春逼人。
我啧啧称叹。
欢颜娇笑:“姐姐,你不知道你有多美,我将来老了,就希望是你这个样子。”老字才出口,她已觉不妥,抱歉地向我微笑。
我摇头表示不介意,心里却惊觉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我已年近三十,在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看来,三十岁已是人生极限,那个时候的我常常怀疑,一个女人是否有活到三十岁那么老的必要。
欢颜携我走上大街。
天空飘着触手即化的小雪花,几个孩子正在街角欢天雪地地堆一个大雪人,有没有打烊的商店灯光明亮,映照着玻璃橱窗上用彩纸拼出的“圣诞快乐”。原来这天也是圣诞节,当然那时候这个小城过洋节的风气远没有现在浓重。
欢颜说要带我去参加她们班上的第一个圣诞晚会。这也是她念高中班上搞的第一次集体活动,难怪如此兴奋。
我知道另外的人完全看不到我,只有借故说不喜欢和陌生人打交道,站在教室外参观一下即可。
欢颜耸耸肩,不以为忤,看样子这个晚会对她至关重要,以至于我的去留也可暂时放下。
在学校里随便地转了一圈,在梦中重游旧地,自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一不留神,差点被一个埋头走路的人撞倒,我急急回避,依稀觉得那人的背影似曾相识。
很多个班都在搞晚会。欢声笑语赛银铃。
我一路唏嘘,不知不觉转到我旧时教室的门口。
教室里张灯结彩,黑板上用艺术字写着“圣诞快乐”四个大字,非常漂亮,唯一的缺点就是微微往右斜。我失笑,原来欢颜是模仿这个人的字体,画虎不成反类犬,除了倾斜度,什么也没学到。
一个主持人模样的男生一本正经地宣布:“下面请听沈欢颜同学的诗歌朗诵。”
欢颜腼腆地走到人群中心,鞠个躬,轻声说:“我给大家朗诵一首勃郎宁夫人的《我是怎样的爱你》。”男生中传来一阵嘻笑,又迅速恢复平静。
欢颜开始朗诵,声音清澈而富有深情,很有点千回百转荡气回肠的味道,全诗如下:
我是怎样地爱你
我是怎样地爱你?诉不尽万语千言:
我爱你的程度是那样地高深和广远,
怡似我的灵魂曾飞到了九天与黄泉,
去探索人生的奥妙,和神灵的恩典。
无论是白昼还是夜晚,我爱你不息,
像我每日必需的摄生食物不能间断。
我纯洁地爱你,不为奉承吹捧迷惑,
我勇敢地爱你,如同为正义而奋争!
爱你,以昔日的剧痛和童年的忠诚,
爱你,以眼泪、笑声及全部的生命。
要是没有你,我的心就失去了圣贤,
要是没有你,我的心就失去了激情。
假如上帝愿意,请为我作主和见证:
在我死后,我必将爱你更深,更深!
一群少男少女都沉浸在她诗一样的叙述中如痴如醉。而少女沈欢颜,眼含泪光,霞晕双颊,陷入了诗的深情中不能自拔。良久,教室里响起雷鸣般的掌声。我也忍不住报以掌声,为这圣洁的爱情的歌颂者。虽然没有人能听到我的喝彩。二十八岁的沈欢颜,坦言结婚只是为了搭伙过日子,至于爱情,如果有的话,就算做一个美好的名义吧。
我还正在激动,欢颜已被一个男子叫出教室谈话。
昏暗的路灯下只见那个男子年方三十左右,还算得上是大龄青年,穿黑色风衣配长长白围巾,明显的模仿许文强或秦汉的打扮,只是身高不足,风度也差了一点。用现在的我的眼光来看,这种打扮实在是不伦不类。
显然在少女沈欢颜眼里,这名男子不啻是许文强的化身,灯光下她仰起脸庞,可以看见她连耳朵根子都红透了,轻轻地喊:“苏老师。”声音因为激动而颤抖。
原来这就是她在少女日记里写了一千零一遍的苏远帆。我凑近细细打量,只见该名男子五官平常,身材矮小,无任何出众之处,是以在十几年以后我对他的回忆基本上被清存到零。
苏远帆冷冷地应一声,颇不友好地问:“你喜欢诗歌?”
欢颜颔首:“是的,老师。”真是不胜娇羞,我见犹怜。
苏远帆皱眉:“有这种爱好是好的。但是请你培养一下自己的文学品味,比如说多读些唐诗宋词、毛主席诗词等等。”
欢颜惊诧地抬头,脸上红晕一时褪尽,变成苍白,我知道有无比复杂的情绪在她心底涌出,羞怯、激动、失望、伤心、愤怒等等。暗恋是一杯看似芬芳的酒,受伤的往往是饮酒的人。
苏远帆继续不动声色地说:“而且你这么小,我不认为你懂得什么是爱情。”
欢颜强忍住泪:“是的,老师。”声音低若蚊吟。
苏远帆不再多说,疾步走入教室,快进门时迅速地回了一下头,表情交织着不舍和爱护,想来少女的心事他也不是不懂的,装做不懂,也许是最好的爱护,因为他那一回头,我对他的印象分倒上升不少。
欢颜显然是不知道老师的用心,我走过去,用手环住她的肩,她隐忍的眼泪便夺眶而出,沾湿了衣襟。
雪下得更大了,纷纷扬扬,无边无垠,我陪欢颜坐在操场的平台上,她冰凉的小脸靠在我的肩上,荷荷哭泣,像一头受伤的小兽。
我劝她:“会有人送你玫瑰,会有人给你念诗。”
她呓语:“谁都比不上他,他那么英俊,那么有才华。”
我顿时失笑,天真的少女啊,你怎么知道,有一天,你连他的名字都想不起了。
欢颜生气地瞪我。
这个时候一个楞头青男生及时地为我解了围。
他跑过来,将一条围巾塞到欢颜的手里,说一声:“你的围巾。”便急急跑开。
我帮她打开围巾,却见一朵粉红的塑料纸玫瑰静静地躺在里面。
我打趣道:“你瞧,说玫瑰玫瑰就来了。”
欢颜嗔笑着将玫瑰扔到雪地上,笑说:“我才不要。”脸色却已转为祥和,少女的爱脆弱而易变,我也不相信她能为这种夭折的暗恋伤心到什么程度。
欢颜喟叹:“姐姐,我再也不要爱上任何人。”
我纠正她:“不,你会爱上很多人。”
她摇头:“我不要,那不是太累,哪有那么多心思去爱人。”
我突然看到不久将来之后的她,为了爱情而憔悴支离,的确,爱人太辛苦了,我认真地对她说:“欢颜,你可以爱任何人,但是记住,不要爱得超过你自己。你始终要有一颗你自己的心。”
欢颜娇笑:“不会的,我不会为任何人而改变的。”
她站起来,在飞舞的雪花下轻快地转了个圈,脸上是骄傲而美丽的笑容,粉色玫瑰被她轻轻踏入雪中。
我唯有祝愿她:“但愿如此,欢颜,一切都但愿如此。”
雪渐渐溶化了,寒意入骨。
迷糊中,有人将我轻轻抱上床。睁开眼,看见萧朗疲惫的脸。
“小懒猪。”他捏捏我的鼻子:“睡觉也不上床睡,脚冻得像冰块。”
“怕什么,有你呀。”我笑。
萧朗撩起毛衣,将我的一双脚揽入怀中,紧贴在他的小腹上。
原来嫁个老公,最大的好处就是找到一个免费且不用充电的热水袋。
“圣诞礼物呢?”我向他伸出手。
萧朗尴尬地拍拍头:“不好意思,我忘了。”
我装作生气:“那么明天补上吧,貂皮大衣加上钻戒。”
萧朗做吐血状:“你想榨干我呀,亲爱的老婆大人。”
我大笑。
一室如春。
生活照常在运行,努力工作,但离升职永远有一步之遥。
公司在年底提拔了一批人当作最好的新年礼物,名单里面没有我。
同事说:“怎么可能?你这么努力。”语气有的惋惜有的尖酸。
我淡淡微笑,心里不是不介意的。
放年终假前,新上司单独派了我一个红包,数量接近五位数,不可谓不丰厚。看得出,他是真心赏识我的,所以突破常规给我这种逾级的奖励。
于是转悲为喜。我一向重实利。如果评我一个优秀员工不如多发我几张人民币。
打电话想找林菁出来庆祝,电话里她的声音异常单薄:“我在医院。”
我飞速打的赶往医院。
林菁坐在病床上,脸色和床单的颜色接近,眼边嘴角是浅浅的倔强细纹。扶她起身时我不禁吓了一跳,平时看来十分丰盈的她如今纤腰真的是盈盈一握,触手都是硌手的骨头。才两个月没见到她而已。
没寒暄几句,医生推门而入,语气冰冷:“你男朋友还没来?这种手术是不可以拖的。”
林菁顿时花容惨淡。
我识趣地不多问,奔出去追住那医生细细打听。
只听得他说了“宫外孕”三个字,我顿觉天旋地转,要扶住墙壁才能不倒下去。
冷静了几分钟才勉强挤出一脸笑容去面对林菁。
我说:“给他打电话。”
她摇头:“要来的话早就来了。”
我急出一头的汗,口不择言:“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吧,你从十七岁恋爱,阅男无数,怎么栽在这么一个人手里。”
她拿纸巾给我擦汗,安慰我:“别着急,很小的一个手术而已。”
我暴跳如雷:“你以为只是搞个无痛人流那么简单,搞不好就要学习林黛玉魂归离恨天了。”
林菁皱眉,轻轻喝住我:“别胡说。”不怒自威。
我顿觉失态,双手紧握住一个纸水杯,连水溢出也不自觉。
林菁拨开我额前的碎发,轻轻说:“欢颜,我以为你是理解我的。没有什么人迫害我,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的。”她叹口气:“你可以说我下贱,但是欢颜,难道你不明白我吗?”
我张开双眼,正好与她那似怨似泣的眼神相对,这一瞬间,我似乎明白了她,更透过她明白了我自己。
也许有些女人因为太过至情至性,当太爱一个人时,总是把自己放在异常卑微的位置。如果遇人不淑,这就是她命里难逃的桃花劫。
我又可以谴责她什么,我也只不过是从那一场劫难中勉强逃生出来的。差一步,我便要化了烟化了灰,只因上天保佑,才囫囵留了个肉身而已。
我突然勇敢起来了,定定地说:“好吧,那么我们马上开始手术。不要怕,你还有我。”
我用了一番声泪俱下的演说才说服医生同意我作为直系亲属在手术单上签名。
林菁被推入手术室前,我失控地给了她一个窒息的拥抱。这一刻,我们骨肉相连,血脉相融。
我坐在手术室外的走廊上等待手术结束,不停地流泪,因为没有开空调,眼泪流在脸上,很快被风干,像干冰一样割裂着我的皮肤。
但我只是控制不住的流泪,为林菁,为自己,为那些曾肝肠寸断的历历往事,我想,所谓的千红一哭,万艳同悲说的就是这种深入骨髓的悲伤吧。
林菁终于被完好无损的推了出来。不,我这样说是极端错误的,从今以后,她只有以一颗残缺的心来守着这一具外表华美而内部已千疮百孔的躯体了。
林菁努力伸出手,抚摸我肿得似烂桃的眼皮。
我握住她的手,又忍不住流泪:“好了菁菁,医生说,不影响生小孩,不影响我作干妈。”
林菁微笑,她的笑和我的泪一样,是历尽沧桑后的淡淡喜悦,生命的苦难接踵而至,只要你还会笑还有泪,你就不曾麻木,还来得及享受这劫后余生的喜悦。
窗外已华灯初起。
急急的赶回家,从邻近的超市买来新鲜的土鸡,装在一个小瓷罐里,急急的炖。
萧朗贼头贼脑地晃进来,猛吸鼻子:“这么香,是不是看我最近找工作太辛苦,特意给我进补的。”
我心虚地笑。最近不知忙些什么,根本就没察觉到他已临近毕业,要找工作了。
萧朗倚在门框边,睫毛的阴影打在脸上,两颊陷进去,可能是因为瘦了,所以显得帅了。
我问他:“工作找得怎么样了?”
他长长地舒口气:“还行。欢颜,你不是一直喜欢苏州,我们去那边工作可好?”
我笑笑:“你当然可以考虑,我这边工作尚好,不想老挪地方。”
我之所以不定期的失业和老挪地方也有关,他在A地读硕士,我就跑到那找份零工打打,他换了个地方读博士,我又屁颠屁颠地跟过来。我一直讨厌这个城市的吵闹、阴晴不定的天气和大声说话的本地居民,为了爱情,我忍受着一切,并把忍受变成了习惯。我终于习惯的时候他说又想挪地方,也许是为了我,但是我已受够了这一切。如果爱情注定让我们如此颠沛流离,我们会不会后悔我们当初的选择。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萧朗从背后环住我的腰,柔声说:“好好好,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生根发芽,永远做你打也不打走的跟屁虫。”声音柔得像三月的和风。这样矫情,我反而受不了。忙挣脱他的手,拿保温杯盛鸡汤。
他无奈地笑:“真的不是给我做的啊。”
我自顾自地忙:“给林菁的。她生病了,在住院。知道你不爱喝鸡汤。下次给你炖银丝鲫鱼。”
萧朗有点失落:“不是你父母,就是朋友,真不知我在你心中排第几。”
我拧他的脸:“这么小气,跟病人吃醋。”
萧朗很乖的给我开门,手里拿着外套,说:“我跟你一起去看她。”
我连忙拒绝:“别客气了,有我就行了,你去了林菁没力气跟你客套。”
萧朗给我系好围巾,故意酸溜溜地说:“好啊,你们是一家人,我倒成了外人了。”
我摆手,转身叫了一辆的士。
守着林菁喝了鸡汤,天色已晚,她催我回家,我终究不放心把她一个人撂在病房里,便交了个床位费睡在她旁边。醒来时鼻端仍有挥之不去的消毒水味。
但是林菁却不在,只见一个身穿病号服的少女背对着我。背影纤细,长发披肩,我的心咚咚地跳了起来,我终于看到了她,我一直回避的她。
她并没有回过头来,只是专注地往玻璃上呵着气,然后就着热气一笔一划地写一个人的名字。
我不禁心如刀绞。什么样的爱什么样的人值得你忘了生忘了死忘了病痛也忘了自己呢?
我想默默走掉,但是我知道这个梦境便如人生,你想一直延续下去的快乐未必能长久,你想逃避的痛苦也不得不面对。
我只有选择面对,颤声叫她:“欢颜。”
她回过头来,尖尖的下巴,褐色忧郁的眼睛,她正是欢颜,二十一岁的不一样的沈欢颜。
看见我,她笑了,仍然是甜甜地叫我:“姐姐。”大眼睛里却空洞无物。这个时候,怕只有她心心念念的某人才能使她双眼绽放神采吧。
查房的医生进来看见她马上皱眉:“怎么还不回家,烧不是已经退了吗,咳嗽的药也已经开了。”
她很乖地应答,其实我知道她根本听不进别人的话。
我走近她:“走,欢颜,我们回家。”
她摇头:“不,他不在家里,他说过到这里来接我,我怕他找不到我。”
我逼视她:“我说的是回你自己的家,有爱你的爸爸妈妈。”
她一味摇头,眼里隐隐有泪光闪耀:“不,姐姐,你不知道,我已经回不去了。”
我当然知道,为了那个他,你抛家弃亲,中断学业,来到这举目无亲的荒凉之地,真是自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