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水是上海路上最中央那店里的老板,也是一年中销售利率最高的人,平时他只要九点跑来开门,晚上八点关门就得整整工作十一个小时。但暑假里小水的书店和别人的一样,什么也卖不出去。小水也和别人一样,照例每太内来开门,生意人若是一天停业了,他的心里就总觉得空落落的,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坐在店里就算什么也没有赚到也是还有赚钱的希望的。
但没有人进来也是无聊的,在他书店里有一副象棋,小水拿出象棋摆好,去叫隔壁的王老板过来一起下棋。王老板却躺在竹床上睡着了,他那三岁不到的儿子拿着他的拖鞋在啃,小水赶过去帮他拿开,把他抱到王老板旁边。小水只有一个人回到店里,左边隔壁是许小姐的服装店,许小姐是从南京那边过来的,整天也不知在弄什么,店里常有固定的顾客,只是不见有人买衣服。小水于是只有一个人下棋,左手下黑子,右手下红子。'
下了一会儿,棋盘上没剩几个子了,小水开始每下一步都要考虑很久了。然而才一会儿他就下下去了,因为他忘了到底是该左手先下还是右手先下,因为有几步他嫌麻烦都是用右手去拿子的。小水于是烦了起来,这天气一烦起来便非常热,全身冒汗,小水又搬了一台电风扇过来直对着自己吹。
他靠在椅子上,调整了一下电风扇的位置,然后在那休息。刚要睡着,他听见王老板的儿子哭了起来,接着就是王老板大骂他儿子,似乎是他儿子抓住他的耳朵一直往下拉,然后他妻子也出来了,他妻子骂了几句就没有声音了,小水猜想肯定是他妻子抱起那孩子回里屋睡觉去了。小水想着他妻子出来时是什么样子呢?这大热天的,一点风都没有,门外的热气一波一波地往里里边涌进,王老板的妻子是没有多少家教的,看她平时骂人的样子就知道了,所以小水猜测她刚出来一定没有多注重着装。
想到这小水就马上又想到了隔壁的许小姐,许小姐是挺不错的,当然,这得从她的长像上看,许小姐是那种好看的瓜子脸,柳叶眉,大大的眼睛,高挺的鼻梁,舒琪式的嘴,反正这一张脸是没得说。胸脯高挺着让人有着无限的遐想,腰肢纤细,总之是整个人无一不符合漂亮的标准。每天都是上午穿白色套裙,下午穿兰色短裙。小水是喜欢这种类型的女人的,只是许小姐搬来这么久,似乎人品并不能令大家满意,虽然大家并没有真正地发现什么重要事实,只是互相交流看法而已。
小水一点睡意都没有了,他睁开眼睛,门外有的士飞快地开过,连灰尘都不曾卷起。小水想或许是这天气太热了,灰尘已经被烤得软软地再也飘不起来了吧!他又注意到他门口的一辆自行车,那是一辆灰褐色的女式车子,他记起这是早上有谁仍在那一直没有骑走。他想这车一定已经晒得冒热气了,他甚至想象得出那坐垫上的皮子的灼热。一定比得过巢菜的锅子。他暗笑那主人了,如果她现在跑去骑车,一定会烫得摔下来。
想到这时小水便想笑,一笑起来身上又热了起来,于是小水便想喝水,他走到里屋拿水喝,端起水想喝却听到门外有爆炸声,他赶紧赶出来,却没有发现什么。隔壁的王老板,王老板的妻子和许小姐都出来了,互相问着什么事,大家都不知道。小水注意到那自行车,车后胎没有一点气了,他告诉大家原来是车胎破了。王老板的妻子啧了几声,说南昌这鬼天气便抱着孩子进里屋去了,小水发现她果真等同于只穿了内裤胸罩,因为外面披的那件根本就不算是衣服,透过她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只剩下三个人在那了,大家便都到小水的店里,小水想如果不是这事许小姐是不会来这的,看来这车也真停对了地方。
王老板说他从小便生长在这里,却从没见过这种事,这鬼天气竞能把自行车胎晒爆,真是奇事,他甚至提议打电话告诉报社记者。但小水与许小姐都反对这样,这太多人知道这里这么热于他们是没有好处的,许小姐说在它们南京是绝不会出现这种事的,南京永远不会有这么热。
许小姐说了和年多话,在王老板走后还跟小水说了很多,小水甚至了解到许小姐并不是他们想象中的那种人,小水非常高兴,在许小姐走后他想到了到对方冷饮店买冷饮来庆祝一下。
小水回身在钱包里拿了点零钱便往对面走,刚走过那爆了胎的自行车时,有一辆的士飞快地向他开来,小水慌忙回撤,但车速实在是太快了,他的上衣被望后镜带了一下,整个人原地转了一圈,衣服撕了一个大口子,小水吓出一身冷汗,差一点便成了车底幽魂。他站在那里呆了一会,看到那的士在员处停了一下,司机往后边探了探头,没有发现有人倒地便缩回头去,一踩油门又飞快地开走了。小水冲着那车大骂,王老板他们又跑了出来,问明了事由,也开始骂那司机不讲公德,然后又回到了天气上,如果不是这鬼天气,路上行人就会增多,人多了车自然也不敢开这么快了。所以罪魁祸首便是这天气。王老板提议叫上海路的老板们联名写书要求领导安排人工下雨。南昌的雨集中在了春天,那时候本来就不热,下那么多雨都浪费了,现在夏天如火炉一般又没有一丝雨下。许小姐则认为应该多下几天,像九八年一样,绝对感觉不到热。
第49节:他不会横穿马路了
第49节:他不会横穿马路了
然而这些终于都是不行的,随口说说而已,这天气的事怎么能因为他们几个在种类发一通牢骚便改变,于是各人又只能回到自己店里面。小水还是有点惊魂未卜,他又进去倒了一杯水喝。
南昌的天气一直是这样,小水每太内都坐在店里,如果要过马路他一定要先向两边张望,如果有一百内有车来了,他是绝对不会穿过马路的,小水以为这就是流年。他小水一个人的流年,对于不利的流年,他实在是没有办法,只有每做一件事都力求小心谨慎,所以如果没有什么非常重要的事,他不会横穿马路了。
自从那天认识了许小姐后,小水便开始常常思念着她,她是那么漂亮,那细和的语言简直可以把小水化了。小水决定这一个夏天一定要将许小姐变为他女朋友,然后再花一段时间两人结为夫妇。小水甚至想到到时候他要把两家店连起来,改成文化服装店,进来店里的人都是有文化,有品位的人,将来他们有了小孩,受那些文化人的熏陶,一定也会成为有名有出息的人。小水想到这时都会笑,小水想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他得以他最好看的笑去赢得许小姐的高兴。
所以小时亏是西欧啊着走进许小姐的服装店的,许小姐的店算得上很大,许小姐坐在那里感觉有点无聊,目光只看着一个地方。看到小水进来站了起来,问小水有什么事,小水却不知道到底怎么说,这种事并不比其他什么,随便两嘴唇一张一合就完了。
小水笑了几下问许小姐是不是渴了,他原本打算到对面冷饮店去买点冷饮的,如果许小姐也渴了的话,他便就顺便给她点过来。许小姐也笑了笑,点了点头,这一笑露出两个小酒窝,那酒窝似乎是两个旋涡,小水一卷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还有两排如玉般的牙齿,小水看着便觉得那是两座冰山,难怪能将他化了,许小姐给他钱时他才从想象中醒了过来,但小水是不会要钱的,小水如果收了许小姐的钱他便不是小水了,至少不算是想将许小姐变为女朋友甚至妻子的小水,他这样了那一切都将免谈,这是人之常情。没有人愿意和这样一个小气的男人交往。
门外还是那么热,还是有车子来来往往,并且那些车子也依然是飞快地来去。小水有点担心,他真害怕有车子从他身上开过去,但他想到许小姐了。许小姐正在他身后盼望着他抱冷饮回去呢!
许小姐一定是坐在那里等待了,她的眼神,小水想着那眼神必定是那种望穿秋水式的。小水想许小姐这是在等他呢!他胆子大了起来,就算真有车往他身上碾过,他也得往那边跑去买好冷饮给他的爱人许小姐送过去。然后看着许小姐甜美的吃像,他再慢慢地不支,再慢慢地倒下,在临倒地的一刻他知道他曾为一个非常漂亮的许小姐而活过,他一点遗憾也没有,他想他一定是快乐着死去的。
但毕竟是曾吓过一次的,他看到车还是觉得非常害怕,每一辆车都很像是朝他开过来,甚至连那些另外一个方向的车也像是要转一个弯来撞他。小水于是就想许小姐,他想许小姐还在等他呢!他便过去了,走过去了的他还是害怕非常,他总算是走过来了。
每天小水都要为她冒死买冷饮,他每次横穿马路都想着他这是为了她呢!为了她高兴他还有什么是不可以去做的呢?
但是许小姐有一天却没有来,小水四处打听知道了许小姐原来回家结婚去了。小水觉得打击太大了,许小姐应该是他小水的,今后她还要成为他的妻子,还要为他生孩子。这两家店还要连起来呢?小水觉得这简直是不可思议,他甚至觉得许小姐这是欺骗了他,侮辱了他纯真的感情。他为了她什么事都愿意做,每天都冒着生命危险去为她买冷饮。
小水回到他店里,又烦了起来,店外的热气一浪一浪地涌进来,他的电风扇扇出的风是热的,他站起来把电风扇关了,他觉得有点渴,但是他不去倒水喝。他失恋了,他觉得失恋是一件很伤心的事,失恋甚至连生命的意义都失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太阳快要沉下去,王老板过来叫小水去游泳。小水是不会游泳的,但王老板说他和他妻子都是游泳好手,他们两个人保护着没什么事的,小水于是就答应了,小水正悲伤着,他做什么事都愿意听别人的。
然而游泳池里的人非常多,而且都是聚集在浅水区,王老板便提议到人少的深水区。小水于是就跟着,他看着王老板的妻子跳了下去,一会就浮了上来,招手让他们下去,王老板于是就跳下去,王老板果真是好手,在水里做了几个姿势才上来,他们在水里叫小水下去,小水于是就跳了下去。
小水觉得水异常地深,他一直在往下沉,他屏住呼吸,他想他一会儿也该往上浮了吧!但是他却一直在沉,一直在沉。他闭不住气了,呛了一口水,非常难受,也非常害怕。但这时他的脚触到水池低了,他感觉到希望了,他想用力蹬一下。还没用上力他却开始上浮了,很幸运地,他的头浮到了水上,他开始高兴起来,想起他应该喊救命,他便喊了起来。
他喊第一个字的时候他的嘴便已经没在了水中,他开始有点恐怖,他挣扎了起来,手脚不住地在水里打来打去,但却再浮不出水面,甚至连水底都沉不到,他不知道王老板他们夫妇到哪了,他们两个说好了会保护他的。他开始觉得手脚的力气越来越小了,他嘴里喝的水也越来越多了,但他还是使劲地闭住气。他开始觉得他的鼻子越来越大,水止不住地往里灌,他想他是顶不住了,这一次他注定要丧生在这池里了。
第50节:寻找一只丢失的乌鸦
第50节:寻找一只丢失的乌鸦
但小水却觉得有人抱紧了他,把他往上拖,他觉得希望来了,他想吸一口气,但觉得并没有到水面,于是他咬紧牙关闭住最后一口气。但眼前一黑,他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然而一会儿他醒了过来,他吐了好多水,旁边是两个不认识的人,他对那两人说了声谢谢,那两人却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很大的事,他们说这也是巧遇到而已,只是他的两个伙伴游得太远了。
小水没说什么,穿好衣服就走了。
他想回去,他很想回家,小水从没有如此急切地想回家,他觉得一切都不是那么重要了,流年也不是那么可怕,活着就好。
寻找一只丢失的乌鸦
乌鸦是不详之鸟,小时候村里人都这样认为,他们也因此鼓励我们这些小孩去捕杀。我也正是在那时知道到底什么是乌鸦,并且找到了一只乌鸦。然而我没有弄死它。在我看来,弄死一只乌鸦是一件很残忍的事,虽然有时我也会拿我的铅笔刀解剖泥鳅之类的小东西,但乌鸦与这些小动物的区别在于乌鸦是一只大动物,而泥鳅则是那么的不显眼,那么地无助。我最大的缺点应该就是敢于欺负那么比我弱比我更加无助的东西吧!或许这也是大家的通病。
所以我把那乌鸦养了起来,放在柴房的角落里。我不能随时带着它到处跑,更不得将它带回家,大人们通常能容忍很多事,但于这只乌鸦,这一只不过四五两轻重的乌鸦却怎么也容纳不下。我当时也很奇怪大人怎么也会像我们小孩一样,拥有那样的缺点,只不过是因为他们自身的体积增大后对于小东西的范围扩大了一点而已,而且对于那种欺负已经到了另一个台阶,就是不除去不罢休的地步。当时对于大人世界的探索就仅限于此,若是我再多问几句不属于小孩的问题便会遭到很严厉的呵责,其中反映最强烈的是父亲,伯父,然后是母亲,再就是其他人。
一父亲,伯父
父亲在这一个村子里并不是最有名的角色,但绝对是最厉害的角色。最好的证明就是他娶了一个城里女孩,也就是我母亲。没有几个人知道父亲当初是用什么手段娶回城里女孩的,包括他的儿子也不曾告诉过。因此父亲在他年轻时期便在村里造就了一个传说,布下了一个永远可望而无法得知的谜。
当然,如果只有这些的话也并不值得写父亲,每一个子女对他的父亲都会怀有某一种莫明的恐惧,不管他们呆在一起时是多么地快乐或忧伤。对于父亲,我所怀有最早的记忆在于上小学前两年起,那时我们家所有人都没有离开,一起呆在一座并不非常宽大的房子里,说不是非常宽大是因为相对村里其他日呢来说是属于大房子,甚至类似于古堡式,但对于我们家那么多人来说则不是很舒服。房子里住了几家人,包括我家,伯父一家还有外公外婆,因此我们小孩一直都是挤在几间很小的房间里,无论男女。
而父亲则是这一家的家主,假如这个时代还可以这样称呼的话。伯父在参军时炸伤了脚,只能在家里教我们一帮小孩认一些字或是费很大劲把地扫干净。管理家务的事自然落到了父亲肩上,因此,父亲也理所当然地没有时间精力照顾我们这些小孩,他整日就是出去干活,回来再干活,然后睡觉,仿佛整个世界也就只存在干活与睡觉。
我们小孩最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你怎么什么都不做,什么话都不说,小心你像父亲一样了。这话首先是由大姐说出来的,后来二姐,三姐,大妹,二妹,堂哥,堂姐,表哥表姐等人都模仿着说了,于是大家心目中便根深蒂固地烙有父亲这样的印记。
一直到现在那帮当初的小孩都长大成人后谈起父亲总也忘不了这句话,它成了我们童年的见证。虽然我不知道这话本身最后是否成全了我们什么,但就是忍不住要说出来,就算父亲就在我们的身边。父亲这个时候早已没有了当年的疲倦和当年的锐气,所有年轻时有过的都化为了如今的慈祥与微笑。只是略略有点思念母亲,这一点他总也无法隐瞒。
所以父亲出去的时候我们便在家里疯玩,也正是那样才有机会得知乌鸦。伯父虽然教我们念书,但对于乌鸦他是不会教我们的,我们亲眼看着他曾扬手就将手中的拐杖往树上的乌鸦仍过去,吓得乌鸦哇一声就飞走了,我们从没有看过伯父发这么大火,顿时吓呆了,一会儿二妹哭了起来,伯父慢慢地拾回拐杖回他自己的房间。
当后来我们终于从别处学到说在农村有一种传说就是说喜鹊叫喜,乌鸦叫丧,可能那时伯父担心我们这个大家庭会因此而遭受到什么打击,伯父的参军并没能让他改变对传说的信任,尤其是自他的脚出事以后。
父亲拖着一把锄头往田里面一站就是一上午,我们家的田并不是属于那种非常好的水田,每次到了春秋两季刚种下去稻子便开始断水,父亲于是就从很远的地方引水过来,并且白天黑夜守着。就是害怕别人跑去把水引走。这种事情在我们家乡早些年是经常发生的,半夜里,走出个黑影把水往别人家里放。父亲在这个时候便每天晚上都守在那里,或者点一根香烟,都是那种自己弄的卷烟,只不过是装在以前从城里带回来的烟盒而已。
村里人时常会聚在一起玩牌,当然,也是在大家都非常闲的时候。因为那时候人也非常多,所以时常会出现一些吵架的事。我们家是大户人家,所以经常会是受抨击的对象,而当这个时候,当然,我父亲也时常会是在场的,父亲先是给人好好说话,像是古代某个非常有风度的翩翩君子一般。但若是实在不成,他便就有会动起手来,他有很好的身手,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学来的,似乎是自他出生便有的,也似乎是跟外公学的,但外公的身手并不是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