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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男友-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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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鸭讲的西瓜太郎已经让她一朝被蛇咬,如果跟这个男孩子勾搭成奸,那就真是“才出虎穴,又入狼群”了。 
“可是出国以后肯定要面对各种鸡同鸭讲,你肯定自己受得了么?”如果单从语言来考虑的话,这个论点显然不成立。 
“那至少是几个月以后的事情了,到那个时候,我肯定已经完全恢复了”,她的意思是并不是永远都不行,只是现在还不行。“如果有空,写写我的故事吧,我还从没写过自己呢。” 
我问她为什么突然冒出这种想法,她笑了笑,说是突然想起来的,我说那好的。 
回到家里,我打开电脑,反复挑拣着句子,却终究没能想出一个完美的开头。我不知道如何该从哪里作为切入点,这真是个看似简单的难题。 
想了很久,突然一阵头晕,眼前的景物很快模糊了起来。我揉了揉太阳穴,过了一会,似乎一切又好了。我关掉顶灯,走到窗前,拉开窗帘,俯瞰着窗外的一地月光。一只鸽子毫无预兆地落到了窗台上,天黑了,也许它迷路了。我打开窗子,想让它飞进来,可是它却抖抖翅膀,向别处飞走了。 
也许这并不是一只普通的鸽子,它在追求不同寻常的生活,它有磅礴的理想和健壮的翅膀,所以它要飞,不停地飞。想到这里,我突然有了灵感,我关上窗子坐回电脑前面,尝试着回忆王家卫的《阿飞正传》,那种生下来就是没有脚的小鸟,一直不停地飞,飞累了就睡在风里,多么像洛可可。 
洛可可,她不管不顾特立独行;对爱情既轻率又执著;有过无数个男人却又相信爱情;看似平静却从未平静;绝望并满心期望着。她那句“爱情在别处”,也许仅仅是说给自己听,只有这样,她才能保持那种永恒的激情,永久的向往。 
稿子一蹴而就。停笔之后,我从头到尾看了看,与其说是情感热线,还不如说是一篇乱七八糟的旁观笔记。主人公自然是洛可可,而我,仅仅是用指尖把它记录下来的人。 
关上电脑,扭头看看窗外,月光依旧,我想起了常欢。我很想打个电话给他,问他上海的雨是否已经停了,问他拉开窗帘是否也能看到美丽的月亮。于是我就这么做了。 
长长的彩铃唱着张洪量的《你知道我在等你吗》,好一会他的声音才模模糊糊地传了过来,看样子正在睡着,但被我吵醒了。他问我有什么事情,我说没有,不小心按错键盘了,你睡吧,他“哦”了一声,随后挂断了电话。 
他刚才的声音懒懒的,就像每次亲热之后一样,沙哑而性感,这让我在一瞬间湿透。我走进浴室,拧开水龙头。泡芙把牛奶味的浴液打出了喷香的泡泡,我的肩膀是滑滑的,手臂是滑滑的,腰肢是滑滑的,双腿间也是滑滑的。我犹豫了一下,终于伸出了柔软的手指。 
热水冲刷掉了一切痕迹,我走回房间,电话正在嗡嗡地震动着。是常欢,他说刚才睡得迷迷糊糊,问我是不是有事找他。我说没什么,就是问你上海是否依旧在下雨,还有泰城这边有着很好的月亮。 
他笑了笑,说你真是个小疯子,大半夜打电话给我,还以为你春心荡漾思念我了呢,没料到只是说些不疼不痒的话。我小声地跟他打着哈哈,心想,即便爱情在别处也没关系,只要有个具体的所在,就一点都不可怕。 
至少,可以在想听到的时候打电话。     
《契约男友》PART4   
第二十八章 习惯的开始(1)   
常欢回来了,我跑去机场接他,结果得到了一个大大的拥抱。 
他问我有没有想他,我很用力地点点头。从上出租车那一刻起,一直到他家楼上,我们的手始终像高中生那样十指相扣,紧紧握在一起,就算是付车费或者拎行李箱的时候都没有分开。 
坐在他的沙发上,我把头轻轻靠在他的肩膀上,嗅着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不记得在哪里看过,任何人之间的感情往往是从嗅觉开始的,而他身上恰巧有我最熟悉的味道,是Dior的华氏。 
我还记得三年前的那个下午,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住院处,医生把一个穿着黑色T恤的男人带到我的病床前。他手里的一大束香水百合把整个房间薰得香喷喷,不过我还是闻到了他身上那股淡淡的香味,简单华丽,让我觉得似曾相识。听妈妈说,车祸的时候,就是这位先生拨通了110报警,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他算是我的救命恩人。 
再后来,我和这位“恩公”鬼使神差地搅和在了一起,跟别的男男女女略有不同的是,我们曾经约法三章互不干涉,也许这才是生活中最具戏剧化的地方。 
当我从神游中回过神的时候,发现他正专注地看着我,从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我看到自己傻乎乎的表情。我有些窘,猛地离开他的肩膀,一下子坐得很端正。 
“干吗盯着人家看,像个白痴一样?”我先发制人,免得他又取笑我花痴或是其他什么。 
“仔细端详才发现,你的嘴长得挺好看。”他说,“从前都没留意过,肉嘟嘟的,满可爱,有点像杂志上那些口红广告的模特。”他脸上有着显而易见的温柔,他伸手摸了摸我的脸蛋,用拇指摩挲着我的嘴唇,又在我的脸颊上拍了拍。 
那只大手温暖干燥,这串动作很轻柔。 
我轻轻闭上眼睛,等待着一个亲吻,因为我是那么迫切地想吻他,用肉嘟嘟的嘴。他的嘴唇轻轻凑了过来,我尝到了乐天木糖醇口香糖的味道,青柠的香气混合着淡淡的烟草味,这种熟悉的男人气息在刹那间遍布到我的四肢百骸。 
“你先去泡个澡,我烧饭给你吃。”半晌,我们才放过彼此的嘴唇,我轻声对他说。 
“我想吃朝鲜菜,可以么?”他像个挑食的孩子一样问着。 
“傻瓜,先去泡澡吧,等你洗好,一切都OK了。”我早有准备,紫菜包饭上午就做好了,鳕鱼也炖好了,剩下的黄酱汤不用多久就能搞定,而牛肉是事先炜好的,等下只要一片一片边煎边吃就可以,估计现在魔法餐桌也不会比我的速度更快。 
浴室里的水声响了起来,穿着围裙的我哼着歌扭开了煤气阀门,把调好的酱汁和豆腐鱿鱼猪肉青辣椒一股脑地扔进石锅里,等到快熟的时候又扔进了小白菜和豆芽,酱汤就是这么可爱的东西,不用油盐,就能轻松解决,而且味道好极了。 
当他穿着睡衣走进厨房的时候,一切都已准备就绪,“你是妖精么?怎么这么快?”他吓了一跳,显然没想到我会如此神速。 
“对呀,我就是妖精,这些东西都是我用苍蝇蟑螂变出来的,怕死的就别吃。”我歪着脑袋对他说。 
“我也是妖精,就喜欢吃苍蝇蟑螂,这样正合我的胃口。”他嘻嘻笑着坐到我身边,拿起一碗麻将调料,仔细搅拌均匀后放到我面前,然后才拿起了自己的那一碗。 
我按下了电磁炉的开关,平底锅里面的牛肉很快被色拉油煎得滋滋作响,我夹起最平整漂亮的一片放进他的碗里。 
“尝尝看,味道怎么样?”,我满脸期待地看着他。即便他不作评论,我也知道自己的手艺并不赖,可我还是那么渴望得到一句肯定。就像一个刚刚考了双百分的小学生一样,等待着一句“太棒了”,或者是“真了不起”之类赞扬的话。 
他很仔细地嚼着,脸上很快出现了一种痛苦的表情。这种表情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错把咸盐当作白糖放进了调料碗里。“叶心爱,”他喝下了一口麦茶,又清了清嗓子才对我说,“我不得不很认真地告诉你,你这片牛肉,简直……” 
“很难吃?”我百思不得其解,“不可能的,我明明没把盐当作糖啊,油也没有放错,芝麻酱也没过期……真的那么难吃么?” 
“你可真够250的,”他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逗你玩呢,谁说难吃了,味道不错,值得表扬。” 
“要死了,那你刚才一脸的痛苦,我还以为放错了材料呢。”换成从前,如果他这样戏弄我,我肯定会狠狠地在他胳膊上拧一下以示惩戒,可是今天不知为什么,我的心情超级好,于是就这样轻描淡写地饶恕了他。大概是因为刚才那个悠长的亲吻吧?女人总是很喜欢那些弄清蜜意的小动作,我也不例外。 
“你今天特殊贤惠,是不是中邪了?还是吃错药了?” 
“你才中邪了。”我端起茶杯,又轻轻瞥了他一眼,“看在你旅途劳顿的份上才没拧你,谁知道你还是个天生的受虐狂,要不然我现在拧你一下报仇雪恨?” 
“您可别。”他伸手捂住了两条胳膊,“你拧得太狠,每次都是先红后蓝然后变黑,像调色板一样,还是算了吧。”他说的也是事实,我一共拧过他不下3次,每次都是先变红,第二天变青,4天以后在变成黑色,最后再慢慢变成浅黄色直至退去。他的皮肤很细腻,拧过以后的痕迹怵目惊心,看起来有那么一点点施虐的成就感。我不止一次怀疑自己有暴力倾向,跟别人在一起的时候还好,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想咬一口或者拧一把,像是夹书签或者做记号一样,这很邪门。   
第二十八章 习惯的开始(2)   
“所以最好还是少惹我,要不然天天给你画油画。”我夹起一个紫菜包饭放进嘴里,味道不错,有那么一点点“心灵手巧”的味道。 
这顿饭吃了很久,他像个一百年没见过荤腥的难民一样胃口大开,最后我们消灭了一大盘牛肉两条鳕鱼外加一大盘紫菜包饭,除了黄酱汤以外几乎没剩下什么,连辣白菜和咸萝卜都吃得一干二净。当然,还有一瓶来自韩国的“真露”清酒。 
那一瓶清酒几乎都被我干掉了,等到收拾碗筷的时候,我感觉到自己的脸颊热热的,血液流动也似乎更快了些,晕晕乎乎却十分清醒,这境界真的很受用。 
在我刷碗的时候,他一直站在旁边看着,不帮忙也不插嘴,那种玩味的眼神像是在观察动物园里的熊猫。 
我放下了刷好的碗,也盯着他看。也许是喝了清酒的缘故,我觉得自己的眼神都带着不温不火的度数,就这样一股脑直勾勾地看着他,像是在挑衅。他穿着深蓝色的皮尔·卡丹纯棉睡衣,带着那一股熟悉得要命的香水味,黑白分明的眼睛,说不好事正气还是邪气的眼神,这就是那个跟我做了无数次,却仍然不知道是否有爱的坏家伙。 
然而就是这个家伙,他居然有本事让我像个家庭妇女一样唱歌下厨房,用这双拿惯了笔,敲惯了键盘的双手。 
就在我们用目光对峙的时候,他突然笑了,今天他好像笑得很多。 
“有什么好笑的?”我每次喝酒之后都会带一些鼻音,说起话来又粘又长,怎么听怎么不正经。 
“没笑什么,就是觉得你刷碗刷得很好看,有那么一点家庭妇女的劲头。”他好像一直在夸我:刚进门时夸嘴唇,吃饭时夸我的厨艺,脸刷碗都要表扬几句,这很不正常。换成是平时,他一定没完没了地赞扬我是个“250”,连傻瓜都听得出那是句绝对的贬义词。 
“去死了,你才是家庭妇女,我还没结婚呢,不要胡说。”我依旧用哑哑的声音说。 
“那就结婚吧,”他突然说,“叶心爱,我们结婚吧。” 
“啊?”我像只呆鸟一样瞪着眼睛一动不动,耳朵里嗡嗡作响,翻来覆去只能听到两个字:结婚,结婚,结婚结婚结婚……这个字眼让我突然变得感伤起来。我想起了从前,有一次,他也说过“结婚吧”,再然后又飞快地变成了“喝杯咖啡吧”。这一次,等他再次开口追问的时候,他又会说什么?会变成“来杯大麦茶”,还是“我想喝可乐”? 
“什么?”我回过神来才问他:“你刚才说什么?我就当没听到,你也赶紧忘掉它吧。” 
“我说结婚。”他的脸上又浮现出了少见的认真,“你要听到,我也没准备忘掉。” 
“忘掉它吧”,我吸了一口气,眼眶有些湿润,“上回你说结婚,然后变成了喝咖啡,这次肯定还会变的,等一下你肯定还会说来杯大麦茶,或者是给我一杯可乐。别说这件事情,常欢,拜托你别说,忘记它,我会当做什么都没听到。”我边说边脱下围裙,“你喝多了,我现在回家,等到明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一切就都过去了,你还是你,我还是我,今天的一切,就当没发生过。”在我走向客厅的时候,被他一把抓住了。“我没有喝多,也不是在开玩笑。小爱,我们像别的男人和女人一样,认认真真地相爱,然后生活在一起,不好么?” 
“别跟我说什么fucking相爱!”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常欢的字典里根本没有那个词,今天你是被一个嘴唇一片牛肉甚至一个刷碗的背影感动了,可感动终究是感动,与爱情无关,更与婚姻无关。” 
“叶心爱,你现在听清楚了:我爱你。”他突然抓住我戴着戒指的左手单膝跪地,“我们拗了整整三年,我骄傲,你比我更骄傲,既然你不肯投降,那我投降好了。我爱你,我想跟你生活在一起,结婚吧,嫁给我,做我的妻子,然后永远在一起。” 
我被他的举动震撼住了。在我从病床上醒过来直到今天,这个像影子一样粘在我身边的男人,这个仅凭着一点香味就让我觉得似曾相识的男人,这个让我小心翼翼不敢讲出“爱”字的男人……他说他向我投降,他说他爱我,他说他要娶我,他要我做他的妻子,然后跟他生活在一起。这样的片断,是否曾经在梦里出现过?或者在某个阳光旖旎的下午,曾经跃然于我的思维中,再然后被我用一杯凉茶镇压下去,随后再笑着骂自己一句“傻瓜”? 
然而这一次,一切似乎真的上演了,不再是没谱的想象,不再是心血来潮的玩笑,我反倒不知所措了? 
“我该相信你么,常欢,告诉我,是否应该相信你。”我的思维像是在刹那间从每个毛孔里蒸发了,我低头看着他,轻声问着。 
“相信我。”他的眼睛里有着让人不容置疑的力量。 
我的头很晕,视线也很模糊,就在我以为自己要摔倒的时候,他站起身来抱住了我。我把头轻轻埋在他的肩膀上,对他说,“好的,我相信你。” 
这个没星没月的夜里,我终于验证了一个早就呼之欲出的事实:我爱常欢,已经很久很久了。 
他妈的fucking爱情,真让人捉摸不透的东西。   
第二十九章 我也爱你(1)   
作为一个即将踏入婚姻的女人,我有着一种难以言说的心情。昨天常欢求婚,我稀里糊涂地答应了他,随后我像逃跑一样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再然后整夜翻来覆去难以入眠。 
最初我是喜悦的,但那种短暂的喜悦很快被排山倒海的局促所代替。一想到自己将从此变成一个已婚女子,再然后相夫教子终了一生,我就有些犹豫,但我知道自己绝对不会像徐小妤那样拍拍手逃婚,毕竟嫁给他是我多年以来不敢正视的一个心愿,我爱他,这是毫无疑问的。 
天亮以后,我打电话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远在康城的爸爸妈妈,他们显然很高兴,还说要尽快赶回来。跟大多数的中国母亲一样,她并不赞成婚前性行为,只不过觉得我们已经订了婚,做些什么也还可以容忍,如果让她知道我们早在三年之前就睡在了一起,恐怕会吓得心脏病发。 
他们问我们订没订下具体婚期,我说还没,因为我除了害怕,再没心思去想别的事情。我突然很怕自己变成了一无是处的家庭妇女,怕自己走进了爱情的坟墓,怕这怕那,我甚至怕看见常欢。 
“傻孩子,女人在出嫁之前都会这样的,”妈妈在电话的另一端慈祥地说,“都会有一点点紧张,一点点迷茫,还会有一点点犹豫,但这并不意味着你不想嫁给那个男人。你只是婚前恐惧,这很正常。” 
可是别人为什么都不会恐惧呢?我问她。因为一周前结婚的表姐就是满脸幸福,我没看出她有丝毫的异样。 
“你怎么知道她没恐惧过?听你姑姑讲,领结婚证之前的那天,她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哭了整整一个下午,还跟所有的玩具告别了,第二天去民政局的时候,两只眼睛肿得像咸蛋,搞得林伟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她随后又补充了一句,“不光她,就算是我当年,也动过逃婚的念头呢。” 
她说当初和爸爸去领结婚证的那天,她在路上反悔了,是我爸爸一直攥着她的手,才没逃脱成功。等结婚证一拿到手,她突然号啕大哭,说叶建国,我这一辈子算是交待在你手里了,你要是对我不好,我就跟你拼了。结果爸爸只说了三个字:你放心。“你爸爸让我放心,很奇怪,我当时就不哭了。”她说到这里笑了笑,“如果当初我逃婚成功,事情也许就是另外一个样子了。” 
听到这里我不禁暗自庆幸,多亏我爸爸当年紧紧攥住了她的手,否则世界上就不会有“叶心爱”了。从他们婚后30年的相濡以沫看来,结婚好像也没那么可怕。 
“出去走走吧,约上刘亚菲,把你的小心事说给她听,也许她的话比妈妈的管用些。” 
“嗯,我知道了,再见。” 
一如既往的下午两点半,我和刘亚菲面对面地做在北塔大街“妈妈家”的一张桌子前。我先做了个深呼吸,然后用尽量自然的语气告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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