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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项好处,就是邻居能为他注意,在他外出期间有无陌生人前来,什么都逃不过艾芙瑞太太的眼睛。一丝疲倦的微笑浮上了他的嘴角,因为他想起了那个鬼鬼祟祟的保险推销员,被她猛地一推,跌倒在台阶下的情景。显然,霍克和推销员两人都低估了这个矮小的、按月份有规律地改变头发颜色的、亮眼睛寡妇的实力。
打发推销员那天,她的头发是一种淡紫色,霍克赞赏地看着她漫不经心地拍拍手,将一绺淡紫卷发往后一抿,然后邀请他进去喝茶吃点心。她眼中闪烁的光芒让他想起了很多。他喝着她的茶,没有对她的行为加以评论,但不禁想到他的前同事们若是向她学习,一定会有所收益的。
同时,他仍然密切注意着那些来访问她而他又不认识的人,小心谨慎已成为他性格的一部分。
当他走进两个房间之间那间狭窄的走廊时,艾芙瑞太太的门开了。霍克看了她一眼,从她脸上的表情察觉到有什么事不对劲。
“怎么啦?”他问道,他一边扫视着黑暗走廊的每一个角落,一边放下运动包,“将右手滑进夹克中。他并不害怕他们找到他,这是迟早的事,现在,他关心的是估测好形势,别让任何人——特别是艾芙瑞太太——受到伤害。
“没事,鲍勃,真的。”她犹豫了一下,弹了一下舌头,举起手拂开脸上的一缕粉红色卷发。她叹息一声,把一个厚厚的信封塞入他手里,“这是给你的,邮政快速,我替你签收了。”
他从没有邮件,至少这个地址没有,认识他的人中没人知道他在哪儿。
他的手指紧紧握住他那支左轮手枪的桐,用他空的手拿着口袋朝他的门扔去,然后,地移动到艾芙瑞太太与大街之间。因为,如果她的房间里有一个枪手,她的神情举止就会很烦躁。如果真是这样,他知道他必须关掉灯,而只要她移动一点,他就能抓住电闸……
他突然意识到她一直没有停止说话,现在他听到她说的一些词语了,它们听起来毫无意义:“……而我不会给电台打电话,不是为我自己,可我有一点厌烦了,并且有点想和一个真正的通灵者谈谈。虽然现在我必须承认我是这样做了,但我相信她是一个骗子。我是说,真的,鲍勃,你应该听听她是怎么评论你的。”
他眨了两下眼睛,决定放开他的枪。毕竟,他已在走廊上站了一分多钟了,如果这附近真有一个枪手,他再掏枪不迟。他走到一个安全的位置,伸手旋下天花板上的电灯泡。
“谁说我什么啦?”他问道,一边把那烫手的灯泡放在邮箱边上。
“灵媒。你为什么旋下灯泡?”
“我听见里面有一些咔咔的声音,这意味着它快要爆了,”他撒了个谎,“我现在要把它放回去了,免得有人在黑暗中摔跤。什么灵媒?”
“收音机里的那一个,面向全国播出的广播,不仅南北卡罗来纳州,其它地方也能收到。她宣称能为任何一个老单身汉找到理想的伴侣,我认为你很适合这个话题。”艾芙瑞太太小。已翼翼地看着他,“我没有听见什么咔咔声。”
“我的听力特别敏锐。”确信艾芙瑞太太是站在她的门里了,他走到自己的门前,拾起袋子,将钥匙插入锁中,“那么,这就是你打电话的录音磁带罗?”
“显而易见,佛拉——那个灵媒——叫人在我上节目后打来电话,问你的地址。这是今天早上寄来的,但你不在。”
霍克注意到她没有问他到哪儿去了,他一直为她在这方面的缄默感到庆幸。他只希望她在给那个灵媒打电话前能想到这一点。
霍克没有告诉她那个简单的电话可能会带来的恶果。
“你什么时候打的电话?”他问道。
“昨天傍晚。你没有生我的气吧?鲍勃,你看起来有一些神经紧张。”
霍克放松了自己的表情,他不想伤害这几个月来他一直信赖的人。
“别担心,艾芙瑞太太,我只是有些奇怪。我想它是,嗯,值得一听的。”
她叹口气对他微笑道,“那么你别把它看得太严重。现在,我想我最好让你一个人待着,汤普金斯先生快下楼了,而我还没有把牌桌安好。”
霍克一直等到她走进去并关上她的门,才走进他自己的住所。虽然他怀疑是否真有人在房间里等他——这纯属浪费时间,因为他们完全可以在门口就对他开枪——但他还是采取了惯常的预防措施。过了五分钟没有动静,他把枪放在咖啡桌上,把磁带插进录音机。没多久,他便分辨出灵媒佛拉的声音,萨拉——他还不知道她的名字——的声音。当听到萨拉关于“漂亮而不讲究”的概括时,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当萨拉提到他手上的伤口和针线时,他正靠在椅子上开始放松自己,霍克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很快站起来,走过房间,收集起~些日常用品,并把它们塞进运动包里。
此时节目还在进行,他走过去取出磁带,把它装进身上的夹克口袋里。他走到黑暗的走廊里,小心不发出声音,以免惊动他的邻居。。
他又要开始逃亡了,这一切只是因为一个可爱的老夫人认为他很孤独。不过霍克也感谢她唤起了他的警觉。他不喜欢不告而别,也不喜欢对他在过去的几个月中受到的关照不说声谢谢就走。但他仍然什么也没说就走了,因为他知道,一旦那些来找他的人了解到她什么也不知道,就不会再去骚扰她。
他以自己的方式,小心地穿过背街小巷,走向他停车的大街,他意识到他现在还能走动纯属运气。过五分钟或五个小时,也许(圣拉斐尔报)的头版上就会登出关于他的消息:……变节的禁毒警察被击毙,或诸如此类的胡说。
他必须防备那些收听节目的人们中会有人根据那伤口和针线的细节认出他来,即使认出他的人,也许不是那些追杀他的人之一,但他们很可能在无意中向别人提到这点,而这会导致在佛拉还来不及预感到会发生什么事之前,杀手们就会冲进他的住处。
他从后面接近他的车,然后毫不停顿地走过去,车上的玻璃看起来都被棒球棍给打了。在目前情况下,时间上的巧合让他担心,尽管还有其它两辆车的车窗也被打破了,他们不放心,他判断这是一起系列暴力行为,他真希望这些坏蛋选择另一个晚上来干这些坏事。离这儿半条街处,一辆警车停在路灯下,两个警察正在铐住一个人,一个警察弯下腰去拾起一棍球棍。
也许不关他的事。但出于安全的考虑,霍克继续向前走,直到看不见那三个人。然后他叫了一辆出租车。尽管他藏起来备用的下一辆车离这儿只有五分钟路程,但这种时候,坐车比走路更保险一些。
他坐进车里,用后视镜观察后面路上的情形,想着那个拿球棍的人,这并不完全因为他不相信这是一个巧合。
道理很简单,他对他们感觉不好。
霍克放置他另一辆车的停车场,位于一座繁华的商场的下面。他选择那儿是因为,在那座砖制建筑楼里工作的大多数人,在他们外出旅行时,都将他们的车停在那里,没人会奇怪一辆按月付了车位费的汽车会在那儿一停好几个星期。
这是他在过去六个月中启用的第三个备用点,没有什么文字材料会显示他与这个车位有关。
他在沦为逃犯后很快弄到的伪造证件,有效地帮助他躲过杀手们的追踪。只要杀手们不知道他在何处,是台北还是塔希提,他就能躲藏很长一段时间。
他真希望艾芙瑞太太没何打那个电话。
霍克手里紧握着手枪辆,慢慢走过灯光黯淡的停车场,避开那些低垂的钢梁的均匀公布的水泥柱。此刻,停车场里停满了汽车,但在霍克停车处有一块空地,一个男人正埋着头在一辆紧挨着霍克汽车的蓝色切诺基吉普的车罩下忙着什么。
为了不惊动那个人,霍克轻轻地把手里的包放到地上,从皮套里抽出枪贴在大腿旁。当那个人抬起头来,好像是第一次注意到他的存在时,霍克离他五码远。
“酶!”他的声音听起来很激动,但霍克没有理会他话语的字面意义,而是细心体金地的潜台词,以及话中是否有破绽。
他的穿着打扮的确像一个在这里工作的人——细条于西服搭在吉普车敞开的车窗上,衬衫袖子换到了肘部,领带斜着,一头学生式短发被弄得乱糟糟的,他的表情一半是懊恼,一半是见有人来的解脱神色。如果他把双手从汽车引擎里拿出来,霍克很可能会相信他是一个遇到汽车麻烦的人。
霍克站住了,枪仍贴在大腿后,盯着那个人继续说下去。
“我不知道你是否懂得修车?”
“略知一二。
“那么你愿意帮我看看吗,我才开了二十英尺它就停下了。”他把目光从霍克身上转向车罩,“这车在这儿停了将近一个月,很可能有什么地方坏了,但我不知道,我的秘书忘了通知汽修厂。笨姑娘,她总是……”
他的手从引擎里拿了出来,却突然转身,一支自动手枪对准霍克两秒钟前还站在那儿的地方。出于本能的反应,霍克抓住时机闪开了。这人还来不及再次瞄准,霍克使闪到他旁边,左手朝他下颌来了一拳将他打昏。自动手枪——霍克认出这是一支贝雷塔——落到了水泥地上,霍克将它踢开,用他自己的手枪柄朝这人脸上补了一下。
来这一手虽然脏,但是有效。被打破的鼻子一般能让人丧失战斗力,却又能保持足够的意识来回答问题。抓住这人的领带,霍克把他拖向靠墙的阴影。突然,他背后传来的很轻微的一响,使他浑身血液都要凝结了。他扭头一看,一个女人正从地上站起来,她的眼睛瞪得圆圆的,满是谴责,一只手在脑后挽着一头浓密的红棕色头发,另一只手拿着那只贝雷塔手枪。
在她开枪之前,他一闪身,抓住那男人的领带并借助于他自己的枪柄,将男人推到那女人身上,纵身一跳,把那两人一齐扑倒在地。自动手枪从她手中飞出去,滑过油腻腻的地板。他听见什么东西撞在地上发出砰的一声,但不管是这女人的头,还是一只鞋后跟,他都不在乎。重要的是在这一回合中,他赢了。如果在这一过程中有人受了伤,应该庆幸那不是他本人。
男枪手在霍克的身体下默默地扭动——霍克估计此人有六英尺高,体重也与他相当。他爬起来,对这男人后颈部猛击一掌,此人软软地倒了下去,留下霍克自己去决定,是找到这女人耳后的颈动脉——如果他能找到她的耳朵的话,他所看到的是一大团头发摊布在地板上——也照样来这么一下呢,还是听任她在两个大男人的重量下窒息而死。她并不高大,大约五英尺高,且很纤细,看起来几乎可以说是纤弱。
外貌真是具有欺骗性,杀手们从来不像这一个看起来那般柔弱。
他扭头看着滑到远处的贝雷塔,推测这女人身上是否还有武器,也许是一支枪,也许是一把刀藏在她的小牛皮便裤里,也可能最后背括了一支枪,但她的丝绸上衣看起来藏不下什么大武器,除非她是使用一些很特别的武器,就像一种做成头饰的匕首。
他突然意识到她既没动也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没有发出声音使他猜想这可能是干净利落,不事声张的谋杀,当然也可能是她失去了知觉,或者就是她在装死。他想他最好确证这一点。
把那男人的头推向一边,他一只手撑在地上,另一只手去拂开她厚厚的、波浪般的头发,那男子破鼻子里流出来的血涂了一些在她脸上而他不得不擦掉一些,以便看得更清楚。
他用大拇指翻开她的眼皮看了看,满意地发现她的眼球翻了上去,且身上发冷。有那么一瞬间,他担心她已停止呼吸,但当他把手指放在她的鼻端后,他放心了——她的呼吸浅而微弱,时有时无,但是没有停止。
他开始考虑带哪一个走——男人的破鼻子提醒他,也许会有什么人碰巧看见他;此外,考虑到尺寸和重量的因素,女人更容易控制一些——他站起来,把抢插回皮套里,然后把男人从女人身上拖开,让她呼吸得更畅快些,随后用男人的衬衫擦掉手上的血迹。这时,她有了一点反应,轻咳一下并轻微地咕饿了一声,侧翻身蟋成一团,然后又沉入昏迷之中。因为她愚弄了他并可能在一两个小时内醒来,霍克从男人的脖子上扯下丝领带,用它把她的手腕绑在一起。
感觉这时应加以特别的小心,他把她的手腕绑在背后。
然后他抚遍她的全身搜寻武器,他以一种漠然的态度抚遍她的身体,不允许自己去品味她那精致的曲线、修长柔软的四肢和小而结实的乳房所引起的快感。他把手指插进她的头发,搜寻发饰,但是没有。他搜完之后,把她侧放在地上,听任她的脸贴着冰冷的水泥地。
这期间,霍克把那男人拖到一堵别人看不见的墙边靠着,拾起地上的枪,检查吉普车是否正常。实际上,他把钥匙插进锁孔后车就发动了。那女人一直没有动弹,他希望这不是因为她的头碰在了水泥地上引起的,他希望她能及时醒过来。那么,从她嘴里得到的消息可能会救他的命。
他决定开走吉普,因为这一辆比他自己的用处更大,这一改变,会为他赢得一周多的时间。打开前座车门,他拖出一个小冰箱,把它塞到后面去。走到那个女人身边,再次检查了她的眼睛,然后把她抱进吉普,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碰撞。他把她安置在后座的地板上,让她的身子躺得舒服一些。他拂去她脸上的头发让她呼吸得好一点,拿出一张手帕为她擦去前额和面颊上的血迹,为了不引起注意。现在擦比稍后擦要好些,因为那时,血会变干并粘在她的皮肤上。
掀起她弄脏的袖子,他再次检查了一下她手腕处的领带是否绑牢固了,接着从地脚上褪下高跟鞋。这样做,并非让她更舒服一些,尤其是在她的双手被反绑在身后,身子蜷缩在地板上时,更无此必要。从她身上,霍克没有发现杀手常有的那种残忍气质。他不想伤害她,除非他被迫而为。即使如此,他也不想解开她,让她毫无束缚地躺在那儿。
他花了一分钟时间把一些装备从他自己的车里转移到吉普车后面。拿了一张毯子从头到脚盖在那女人身上,将他的运动包放在前座上,把贝雷塔塞了进去,然后倒车,向前开去。他怀疑是否会有人在出口处伏击他,这次他们派了两个人来,就人力而言已是绰绰有余的了。即便这样,他仍然放低了身于,眼睛四处察看,直到驶离了那个商业停车场。
看了看表,他发现从他进入停车场到离开那儿,只过去了六分钟。如果他不再犯错的话,那么,在那些杀手们意识到他已逃脱之前,有一次机会让他跑得远远的。
真是愚蠢,当艾芙瑞太太和那个灵媒将他的一些细节向全国广播之后,他竟会对此抱一丝侥幸。不过另一方面,追猎他的人竟也会愚蠢地认为他们能轻而易举地把他捉住。
驾着吉普向南开入红木高速公路,霍克奇怪那个女人有什么没有向他开枪,而她是有这机会的。
二、“女杀手”
安吉拉不知道该呕吐还是该喊叫。
因为哪一种选择都不能让她更舒服一些,她只好用牙齿紧紧咬住下唇,努力停止打颤。假装昏迷的时间越长,她越能找出办法来让自己摆脱困境,可一直到现在,她还是弄不清楚她陷入的是什么样的困境。
她知道自己是躺在一辆移动的车里的——她猜是一辆卡车,但不能确定,因为蒙在头上的毯子让她搞不清楚。这车摇摆的方式让人感觉像卡车,因为感觉它的底盘比小车高。
她的手被绑住了,她的头自从撞在地上后一直在跳痛,而且她觉得她的肋骨如果不是已经断了的话,那就是快要断了。
她推测是停车场两个男人中的一个在开车,很可能不是那个鼻子破了的人,而是另一个,那个有着黑眼睛和敏捷身手的大个子。
她把脸转过来贴着薄毯壁,她奇怪于自己是如何陷入这种境地的。枪,血,突然转向她,当她是一个有威胁的男人……如果他们肯花一分钟时间看看她,他们就会知道她不是他们的对手。
生活,她的生活,是简单而并非如此的。对她而言,一天中最坏的事,不过是不得不安抚一个过于焦虑的演讲者,暗示他怎样控制他的讲话围绕那些关于增长的利润差额、联合的典礼,诸如此类等等的话题,而不要离题太远。
如果她没有拉起那支该死的枪就好了。
她在毯子下扭了一下,让她的臀部不再擦着地板上隆起的硬东西。心中希望在离开办公室之前已经去了一趟盥洗间。
卡车猛颠了一下,血从咬破的下唇流了出来。那个向她转过身来的高个陌生人动作可真快,快得让她躲不开。他把另一个男人向她扔来,让他们跌成一堆。安吉拉一直在奇怪,她为什么会想都不想一下就弯腰捡起那把枪。
血和枪,想到那个满脸是血的男子,鼻子歪向一边,她感到一阵恶心。在另一个人把他猛推向她,让他们倒成一堆之前,她看到了不少。尽管细节让人很不舒服,但她还是想起了那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