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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性本善-第1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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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却不知道,她这一回。害死了自己,也害死了唯一的儿子。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魏家人本就不是良善之辈,怎么可能会毫无目的白白养着她们母子十多年呢?

王勇自回到魏家。因是外姓人,是被魏家本家族人当成小厮随意使唤的,日子过得别提多苦了,等魏相宜发现儿子在魏家地位还不如一头牛想离开时,却为时已晚。

面对变了脸的堂兄,魏相宜知道,如果她再不识相点,他们母子死了都不会有人知道。

魏相宜其实是魏家旁枝的普通女孩,但她生的时间非常好,她母亲在怀着她七个月下地时。不小心被县里下来视察的车给撞了,当即被送往医院,总算是平安落地。也因为她生在医院里,医院开具了出生证明,魏相宜才得以被魏家人上了户口。平安长大,可以进学,最终嫁到外面去了。

这些,都是梅姑小时候,她的父亲告诉她的,这位慈父,估计是希望女儿也能逃离魏家那个大火坑吧?

魏相宜无疑是幸运的。可惜她的幸运无法复制。

咬牙熬到王勇成年,魏家终于不再限制他的人身自由,但是魏相宜想离开魏家,门都没有。控制住了魏相宜,就等于将王勇捏在手心里。

于是从一开始的钱财,到后来发展到要王勇杀人。因为母亲的关系,王勇无法拒绝,而他所理解的血液融合,就应该是指血型吻合。

这些被王勇诱拐回来的青壮男子,会先在魏家住上一段时间。与想要他们血的人混得熟了,再带走让王勇杀掉,热腾腾的血液被送回魏家,那人用他们的血饮用、沐浴,如是再三。

可是令王勇没有想到的是,魏家下来的长生不老秘法,需要七个人的性命,而他才堪堪杀了六个人,便因为不小心被警方抓获,他需要杀的人还不够数。

而长生不老的仪式需要在三个月之内完成,那人知道王勇被抓,眼都红了,要不是早就试过魏相宜与他的血不能融到一起,她早已经被杀了。

那人再焦急,也不敢把手伸向魏家其他人。以前的魏家,人口众多,而且魏家的男人为了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心照不宣地大肆纳妾,庶女更是不值钱。可是现在,魏家人丁凋零,再加上多数人是不信什么长生不老的,那人可不敢在这风口浪尖上去害自己的亲人。

他的身体状态已经不允许他自己出去寻找可以下手的对象了,只能等。

一年后的年底,魏相梅生了个女儿。自从得知自己生的是个女孩后,她连睡觉都恨不得睁着眼,整天整夜地把女儿抱在手里,就怕一眼看不到,女儿就丢了。

可是自来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一天夜里,睡到半夜的魏相梅突然醒了过来,她伸手一摸,身边的孩子不见了!

吓得她出了一身冷汗,点亮油灯之后才发现,不光女儿不再了,连她丈夫也不见了。魏相梅心里突然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她发疯似地跑进祠堂,冲着左手边第二间屋就去了。

这间屋子,是魏家的禁地,原先她父亲活着的时候,不止一次告诉她,千万要离这间屋子远远的,能多远就多远,绝对不能因为好奇心闯进去,进去,就肯定出不来了。

魏相梅这回顾不得那么多了,大力推开屋门的她看到屋内的情景就疯了。

她的女儿,她出生才一个月的女儿,那么小小的软软的一团,会冲着她笑的女儿,此时像团破布般被扔到了房间的角落里。而房间正中,那人正捧着一滩红色的液体往脸上扑去,他的旁边,站着魏相梅同床共枕的丈夫!

魏相梅不理会丈夫的呵斥,一步一顿慢慢往女儿身边走去,她无力地跪在女儿小小的尸体旁边,抱起她,入手冰冷,冷不过她的心。

她的女儿死了,她的心也随着死了。

报复!是魏相梅唯一的念头!魏家人都是人渣,都该死!魏相梅此时很冷静,她完全明白自己要做什么。她抱着女儿出了门,从外面将门插好,然后回家拎来一桶灯油,在屋子四周围全泼上,之后,冲天的火光!

不愧是百年望族,房屋盖得质量很好,这间屋子烧得都快没了,其它房间都没有着火,房间里,那两个畜生终于慢慢停止挣扎,结束了他们罪恶的生命!

再之后,人们都知道,梅姑一夜失去了丈夫和女儿,疯了,这一疯,就是十多年。

有人说,梅姑自出嫁后就已经疯了,你没看到原本爱说爱笑的女孩子后来见人都不说话吗?也有人说,梅姑是装疯的,你没看一有男的拉她的手把她往屋子拖,她就疯了似的像要杀人吗?

反正不管怎么说,梅姑天天疯疯颠颠在魏家出没都是事实。

即使现在,她回想起一切,说出了一切,她还是魏家那个疯子,这辈子,算是毁了。

长生,自古以来,那到底是多少人的梦?又有多少人,上穷碧落下黄泉,寻寻觅觅,只为长生。作为一名从小学着科学技术长大的人来说,文沫受到的教育告诉她,是生命,都会衰老死亡,生老病死,本就是人生所需经历的过程,不在五行中,跳出三界外,不受轮回控制,这些,只存在于西游记的美好愿望中。

魏家的悲剧,在于他们求而不得的**。依照现代医学解释,魏家男人得的病,很容易理解:伴x性染色体隐性遗传的血友病。因为是隐性遗传,所以具有两条x染色体的女性发病人数要远远低于只能从母亲一方继承一条x染色体的男性病患。而且血友病,是凝血因子再生障碍,不光在我国古代,即使在现代,都是没有办法根治的疾病。

再加上古代中国,婚育观念是提倡近亲结婚的,魏家人的命运几乎不可能避免。是说他们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好呢?还是说他们愚昧无知好呢?

这样一个烂到根子上的家族,警方恨不得立刻将他们全都扔到监狱去!

文沫再次来到魏家时,开门的还是那位中年人,而那位叔父,也早已经正襟危坐,像是专程等警察上门一样。

警方从魏家祠堂底下,挖出的人类尸骨不计其数,多数都是骨骺线还没有闭合的孩童尸骨,年代之久远,已不可考。

自此,魏家附近村民全部哗然,连魏家自己人很多都被吓个半死,虽然没有证据证明这些人到底是被谁杀死的,但这么多的尸骨已经很能说明问题。魏家被警方查封,魏家叔父当场吐血身亡,魏家其他人被赶出老宅自谋生路,中年人想方设法带走了梅姑,从此下落不明。

百年望族,名亡实亡!

可是合市的案子还是没有进展!魏家每一个人都被警方登记身份询问笔录,暂时还没有发现离开家族出外谋生之人,合市的凶手与魏家到底什么关系,仍然是一个谜团。

站在魏家门前,文沫接到赵栋的电话:合市发现了第七名死者。

第七名,也是最后一名了。短时间内如果警方无法锁定嫌疑人的身份,七人已满,凶手很可能会收手蛰伏起来,去做他长生不老的白日梦!

异常

在回合市的车上,文沫做闭目养神状,脑海中不停地闪现着前不久从赵栋那看到的关于合市六名被害者的案件资料以及这段时间她与李响岳从魏家得到的线索。

总结起来,凶手应该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凶手有接触到失踪竹简的条件。以魏家人的谨慎,他们自已泄密的可能性无限趋近于零,这一点从警方包围魏家之后众人的表面上可以看出,连魏家年轻些的一代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发现那些尸骨时脸上的震惊和害怕做不了假,而与魏家做邻居在一个村子过了几十年的村民更是毫不知情,都是一脸好奇地围在魏家大门口看热闹。魏家人中的知情者对长生不老秘方一事始终守口如瓶,究其原因,一是怕外人知道有觊觎者,二毕竟方法太过伤天害理。那么凶手能接触竹简中所写内容便只剩下一种可能:凶手本人或是ta极为亲近之人见过或者现在根本就是竹简的拥有者。

第二、凶手有必须不得不尝试的理由。长生不老这种无稽之谈,任何一个智力健全接受过教育的正常人都不会相信,但是凶手却孤注一掷,不惜以身试法,杀害七名无辜受害者取其血液,便只有一种可能:凶手本人,或者凶手极为亲近之人患了无法治愈的疾病,将不久于人世,凶手绝望之下,才铤而走险。反正无论如何,结局都是一个死,现在这残忍的方法给了凶手一线生机,文沫相信,任何人处在凶手的位置上,都会做相同的选择。

失去至亲是什么滋味,文沫不敢回想,父亲去世时她年岁还小,妈妈只告诉她爸爸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回不来了,她当时只觉得是被平常最崇拜的爸爸抛弃。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死命地拉着妈妈要出门去把爸爸找回来,妈妈只是抱着她哭。等她明白什么是死亡的时候,距离失去父亲已经有好几个年头了。虽然想起来伤心,但是因为时间过长,长得文沫都不太记得爸爸的样子了,悲痛是有,却谈不上刻骨铭心。后来唯一的亲人也离开自己,那种痛,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就好像漫天海水冲你兜头浇来,又苦又涩,而你根本无法探出头去呼吸一口新鲜空气,全身的器官里都灌满了海水。沉甸甸地压在胸口,想吐吐不出来。

第三、凶手具有良好的社交能力,很习惯与人交流,长相不出众,不会轻易让人害怕。从警方已知的唯一一名死者的身份上来看,王仲青是大学毕业生,头脑不可谓不聪明,他又刚刚被公关公司骗得很惨,即使他急需挣钱,也不会再轻易相信陌生人,这是人的动物性本能。可是凶手仍然试图取得他的信任后将其杀死。这样的凶手,远比不合群的人更可怕,他可以一面对你笑得灿烂,一面毫不留情地算计着你的生命!

合市公安局,赵栋焦急地等着文沫的归来,已经七宗命案了。警方却连死者的身份都没搞清楚,再这样下去,他这市公安局刑警队长的帽子是戴不下去了!

连续熬夜之下,赵栋的脸色带着不正常的青白,再加上眼底的黑眼圈。分明一副长期吸*毒人员的样子,其实不光他,整个刑警队都是这么一副尊容,再穿上那么一身警服,怎么看怎么都有点不伦不类的感觉。

也就一个星期没见,文沫都有点不敢认赵栋了。在得知他们最近天天都加班到凌晨,赵栋更是几乎连轴转的时候,文沫很是敬佩。

其实做警察,尤其是刑警,绝对是苦差事。抓捕犯罪分子的危险性暂且不说,就说案件发生后,案发现场附近的所有监控设备的视频资料、调查走访,工作量就大得让人吃不消。这是一个高死亡率,高压力的群体。每年警察队伍都有牺牲者,却仍有更多的新鲜血液注入这个队伍中,默默无闻地贡献着自己的力量,维护着社会的安定。可能千辛万苦树立起来的人民警察形象会在下一秒被某个老鼠屎毁掉,可能案件破不了得不到群众的理解,但是他们仍然守着一份最原始的坚持,无它,但求无愧于心!

所以说起来,文沫要感谢这些常年坚持在最艰苦岗位上的同行们,比起他们,文沫做的事要轻松不少,往往只需要指出一个方向,剩下的都由这些同行们帮助完成了,赵栋就是全国数不清的刑警队长中一个,现在他因睡眠不足而布满血丝的眼睛在看到文沫的时候迸射出激动的光芒。

第七名死者发现的地点与前几个不同,不是被扔在了垃圾堆,而是在一处广场中心的草地上被人发现的,第一发现人是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大爷秦奉先。秦大爷已经八十九岁了,但是身体不错,耳不聋,眼不花,就是今天发现个死人有点吓到了。

人上了年轻,觉就会越来越少,这不,早上天刚蒙蒙亮,秦大爷便再也睡不着起身了。他的老伴早在十年前就已经去世了,子女虽然都在一个城市,到底不住在一起,只家人为了怕他一个人在家出意外,请了人回来陪着老爷子,也不用做太多事,平时陪陪老爷子说话,做个饭,洗个衣服,收拾收拾房间什么的,工资给得很高。

但是秦大爷一个人独居惯了,脾气不免有些古怪,跟那些整天围着锅台转的中年妇女没什么共同语言,陪护是换了一个又一个,最终家人才发现,老爷子喜欢的类型,居然是年轻小伙子,这样的人会做什么家务?能照顾好老人吗?

家人问了几次,发现老爷子身边的小伙子隔三差五换得勤快,他们连脸都没认熟过,一直担心老人家的基本生活能保障吗?老爷子自己没意见,老爷子的小儿子秦久渔也没意见,其他人也就默契地闭了嘴。

这一天,秦老爷子起床洗漱完毕出去溜弯,没见着他现在的陪护赵冬的人影,从昨天晚上这小子出去到现在都没回来,秦老爷子嘴里嘟囔着现在的年轻人,一整晚都不知道跑哪疯去了,真是世风日下。

做为根正苗红的革*命将士之后,秦老爷子性子有些古板,很看不起现在年轻人没有责任感的样子,但他却愿意跟他们多亲近,毕竟马上90岁高龄了,秦老爷子很清楚自己这一辈子快要过完了,可是谁不怕死啊?跟那些老头老太太们总在一起待着,今天少了这个明天缺了那个的,任是再心宽的人也不免对死亡产生恐惧,哪如与年轻充满活力的人在一起待着让秦老爷子觉得舒心呢?

收拾好东西,秦老爷子下楼去吃了早点,几十年如一日的早餐:白粥一碗,馒头一个,咸菜一碟。边吃饭边给赵冬打电话,却不想连打几遍都是关机状态。

吃完饭,照例到家附近的人民广场去溜溜食,此时广场上稀稀拉拉没几个人,自从雾霾后,愿意早上出来运动的人比过去少了,人民广场这又挺偏僻的,当然人就更少。

秦老爷子溜达了两圈,最后走到广场中心的一条长椅上坐下休息会。就在他正对面的草地里,俯卧着一个人,他身上的衣服让老爷子觉得很眼熟,像是赵冬昨天穿的那身衣服,秦老爷子仔细端详了起来,越看他越像赵冬。

秦老爷子这下坐不住了,当下走近前一看,地上趴着的可不正是赵冬,他的双眼直直地瞪着面前的小草,秦老爷子跪到他身边摇了几下:“赵冬,赵冬,你醒醒啊!”赵冬一点反应也没有,秦老爷子这才颤微微地掏出手机报警。

赵栋接到报警赶到现场一看,死者穿着衣服,被发现时伏尸草地,还以为赵冬的死是个案,与现在合市发生的连环杀人案没有关系,想让别的分局接手的,结果法医这一验,验出事来了:赵冬的脖颈处也发现了两点抽血针孔,死亡原因是失血过多引起的休克,赵冬的死,极有可能是连环杀人作案!

赵冬今天二十一岁,他是合市交通大学在校大三学生,暑假期间没有回家,留校打工的。他的家乡远在西北,母亲在他年幼时因病死亡,父亲再娶后,对他不管不问,赵冬这孩子倒也争气,没用父亲的一分钱,愣是靠着好心人的资助和自己打工挣钱,一路考上大学,却不想,他的人生路截止在二十一岁。

虽然确认赵冬系连环杀手的第七名受害者,他的死却还有不少疑点,为什么他被人发现时不是赤身*而是身着他失踪时穿的衣服?又为什么凶手在赵冬失踪后不到24小时便下手杀人?

要知道,魏家人得到的竹简上有一条,便是提供鲜血的人,必须要与接受者关系亲近啊。赵冬这半个月来一直陪着秦老爷子,外出时极少,毕竟秦老爷子名义上是请个保姆回来照顾他的,赵冬吃住都在秦家,根本没有太多自由时间,昨天他突然不见了,也没有跟秦老爷子打过招呼。

到底是为什么?让凶手对第七名死者处理得如此匆忙呢?

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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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玩偶妖女、鱼鹰是只鸬鹚两位大大的打赏!!

终于凑够七个人了,他松了一大口气。

转身看着面色苍白瘦小、连呼吸都微弱得几乎听不见的儿子,满心疼惜之下,又突然充满了希望,他的儿子,注定是要长长久久平平安安活下去的,而不是躺在床上等死!

“宝儿~~宝儿~~”他趴在儿子床边,轻声呼唤着儿子,看到他吃力地睁开眼睛,冲着自己露出个浅浅的笑容,他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碎了。

“宝儿,起来喝点东西,洗个澡吧,啊。”他一边说,一边小心地掀开被子,露出儿子两条水肿得与身体明显不成比例的腿,又惹得他一阵心疼,他忍着落泪的冲动,用两只有力的手把儿子从床上抱起来,向着浴室走去。

被称为宝儿的小男孩本能地瑟缩一下,离卫生间越来越近,他搂着父亲的手越来越紧。

他察觉到儿子的害怕,将自己的脸贴到儿子冰冷的小脸上安慰他:“宝儿不怕,这是最后一次了,以后啊,宝儿什么病都没了,会一直开心快乐地生活下去,乖啊宝儿。”

父亲的安慰也没让宝儿平静下来,他知道推开卫生间的门后,里面有些什么,那些腥红的温热的带着粘稠触感的液体,让他本能地恐惧,想想有一小部分那些液体,会顺着他的喉咙划下,留在他的口腔中经久不散的腥味,让他以为自己永远不再吃东西都再也不会感觉饿。

可是他虽然年纪小,却因为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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