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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我心-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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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也应该有个孩子了,你也不小了,我是没有什么指望的。”我对吴静说。那个时候,我还没有遇见阮巡,所以,孩子对我来说还是飘渺的事。 
第一次看见医生把宝宝从产房抱出来,我的心砰砰跳,激动的程度并不比吴静弱。我看见一张粉嫩粉嫩的小脸,一双细长好看的小手,还微微翘着小指,实在让人心疼坏了。医生说:“你看长得多漂亮啊。” 
她爸爸一把抱住她,自豪地说:“长得像我。” 
我说:“她的手怎么也这么好看呀?” 
他看看宝贝的手说:“哦,手像文子。”他说得也对,吴静的手是很好看的。 
在医院的时候,宝宝每天只让我们看一会儿,我们发现,她每一天都不一样,给我们带来很多惊喜。 
本来说好一周出院的,没有想到,宝宝闹肚子,把全家人担心坏了,还好,只耽搁了两三天,我们就兴高采烈抱她回家了。 
家里没有妈妈,确实大不一样。我和妹妹根本不懂得该如何摆弄这个小不点。尽管先前我们都看了大量的有关书籍,可现实和书本还是有距离的。好好的她就哭了起来,而且是大哭。我们束手无策。我看着妹妹和老爸的额头上都出汗了,还是想不出小宝宝到底哪儿难受。 
是不是冷了?好,加被子,加电暖扇,是不是饿了?好,给奶吃,是不是…… 
我们整天整天的围着小宝宝转,还是搞不清她到底哪里不舒服,全家人揪心揪肺的直冒汗,尽管是十分寒冷的冬季,我们的心却像在火炉上煎熬。 
阿中说:“我们还是请一个月嫂吧!”这以前,我们也曾经商量过是否要请一个月嫂,吴静不愿意,她说自己可以带。 
我马上说:“好的,请月嫂吧。一定要请个月嫂来,否则搞不了。” 
老爸本来反对的,这回也说:“好吧,请一个吧。” 
吴静没有说话,少数服从多数。月嫂来了,我们全家把她看作救星。她还真不愧是照顾月子的嫂子,一看我们把宝宝捂得严严实实,再一摸宝宝的胸口,知道我们把她给热着啦,热的脸上都起了小水疹。月嫂很快把电暖扇给撤了,被子也给解开了,没过多长时间,小宝贝还真就不哭了。这个时候,我们才松了口气,唉,可怜的小宝宝,幸亏给你请来了阿姨,要不然,我们还不知把你热成什么样呢。 
自从月嫂来了以后,她教会我们很多小常识,宝宝也一直非常乖,夜里基本不哭闹。 
记得,我听杭天琪说,小孩在月子里的时候,要趴着睡,这样脑袋长得好看,脸也小,我们都是被一张大脸给害惨了,上镜实在是难看呀。 
所以我急切地问杭天琪:“有什么根据吗?” 
她说:“外国人都是这样让小孩睡觉的,你见过外国人有几个是大扁脸的?” 
我想这可能有一定道理。所以,宝宝接回家以后,我坚持让宝宝趴着睡。可是,吴静说书上讲,宝宝趴着睡,容易造成窒息。 
我说:“那最次也要侧着睡。”吴静同意了。就这样,我们每天坚持让宝宝侧身睡觉。效果果然显著,宝宝的脑袋真的不是扁的,前也冲后也鼓,煞是好看。第一次把宝宝抱到院子里晒太阳,大家好奇极了,因为和宝宝同时出生的三个小孩都睡成个扁脑袋,而宝宝的脸又小,又饱满,光光的脑袋别提多诱人,引来大家一片赞叹。我们很是得意。看来外国人的方法是有一定道理的。我很感谢杭天琪无意中给我们推荐的好方法。也建议更多不想让自己的小宝贝像我们一样是张大脸,而采用侧身睡觉的姿势。 
现在,等你一进家门,小元湘就跑着给你去拿拖鞋,这时候,你心里面的那份感动,实在不是言语可以表达的,当她主动抱着你,亲亲你的时候,你心里面的愉悦又是语言难以形容的。 
她轻轻的叫我一声“大大”,我的心里就像喝了蜜一样。她要是哪里有点不舒服,我会心焦如焚,坐立不安。 
第一次,小元湘的爸爸病了,吴静要去陪他,宝宝就由我来带,那是我第一次陪宝宝一起睡觉。晚上,我和小元湘早早上床,她让我讲故事,一遍又一遍,她还是不睡,好不容易把她哄睡了,半夜要找妈妈,这是我最紧张的。为了分散她找妈妈的情绪,我又开始给她讲故事,宝宝很会捉弄人,一会儿要听故事,一会要拉巴巴,把我搞得筋疲力尽,她还在兴头上,当她终于在我的胳膊上睡着了的时候,我一点也不觉得累,睡意全没了,心里很甜很甜……   
侄女王子欣(2)   
2004年的3月,吴静去欧洲考察半个月,把宝宝交给了我们。第一天,我们很担心,怕宝宝吵着要妈妈。结果,宝宝非常乖,一点也不给大家添麻烦。第二天,第三天,一直到吴静回来,宝宝都表现的惊人的出色,这让我们非常惊讶。吴静回来了,我们都松了一口气。可是,问题却出现了,宝宝变得非常闹人,而且,每天都说:要妈妈,要妈妈抱。吴静不抱就哭,别人抱还不行。这一切,让我们束手无策。吴静不停的问我们怎么啦?可我们谁也想不出哪儿出了问题。后来,我估计还是因为宝宝第一次和妈妈离开这么长时间,内心无法接受又不会表达,虽然,妈妈不在家的时候她并没有闹或是找妈妈,但她内心是迷惑和害怕的,所以当再次见到妈妈时,就再也不愿意妈妈离开她的视线,理出现了一点障碍。每次看她哭得时候,我的心都碎了。特别是我们回老家给母亲扫墓的时候,把宝宝也带回繁昌去了,这下可好了,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因为她的哭闹,我们原本还想停留几天的计划也取消了,急忙返回北京。经过全家耐心的呵护,宝宝一天天的好了起来。现在她又像以前一样,活跃了,开始嘴呱呱的,她的小嘴可会说了,在我们院子里,非常惹人喜欢。每天都有无数个为什么要问你,话不清楚,但童趣多多。 
王子欣是我们全家人的宝贝,每次远远看见她张开双手向你扑过来的时候,心也跟着飞扬起来,这就是她的力量。 
因为妹妹有了宝宝,才勾起我想要小孩的欲望。原来,宝宝的力量是如此之大,原来遗传的力量是如此之美妙。以前,为什么从来没有想过小宝贝是这样的让你喜欢和开心呢?现在,我一天也不想等待了,我决定,马上怀孕,我要一个像我,又像阮巡的小家伙,虽然这个计划有点晚,但还来得及。     
家人和朋友特别的人   
凡凡姐(1)   
凡凡姐和凡凡一家就是我永远难忘的人。 
我和凡凡姐一家有着特殊的关系,我叫凡凡姐的爸爸妈妈为老爸和老妈,一直到现在仍然如此。 
凡凡姐的兄弟姐妹多,我和她是关系最密切的。 
我经常说,如果有人问我:什么样的女人才算是成功的有魅力的女人,我会告诉你:在我眼里,凡凡姐就可以算是一个成功的有魅力的女人。 
从小,我就觉得她很了不起,她的口才好极了,她讲的《一块银圆》的故事,至今让我想起来还会热泪盈眶。 
老爸老妈都是军人出身。他们一家人是什么时候到繁昌县的,我不知道,因为那时候我还太小。我只记得,我们两家是隔壁邻居。她们家虽然孩子很多,但因为老爸老妈都是军人,所以生活水平在我们那个小县城算是好的,再加上老妈是一个非常勤快能干的温州人,所以,她们家总有好吃的。 
老妈说我小时候像个小瓷娃娃,胖胖的雪白粉嫩,眼睛乌溜溜的,两个大大的酒窝,人见人爱。她们一家人特别喜欢我,我也很喜欢在她们家玩。吃饭也不肯回家,所以我就和她们家的孩子一样,分一小碟菜,一小碗饭,规规矩矩的围着桌子吃得可香了。一来二去,我就像是她家的孩子一样,随他们玩,同他们吃,也跟她们一起喊爸爸妈妈,我成了她们家的老巴子(老小的意思)。 
后来,凡凡全家搬走了,他们搬到另一个城市——马鞍山去了。我很难过,很孤独,因为没有哥哥姐姐们带我玩了,也没有好吃的。 
他们全家也非常想我,所以每个暑假,我妈妈都让我去马鞍山,这是我童年最快乐的事情。现在看来,我妈妈当时的胆子真的很大。我还那么小,她就让我一个人坐火车去。每次她把我送上火车,然后发电报给老爸老妈,告诉他们我在哪一节车厢。我印象里面,通常他们都会选择第14节车厢,说是靠中间比较安全,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每一次去,妈妈都让我带很多东西,咸鱼咸肉、糯米团子、花生等,篮子装得满满的。老妈说,那时我真不简单,几个小时的火车,我小小的人儿把东西看得牢牢的,那东西恐怕比我人的份量还要重呢?每每说起这些,老人们都感叹:孩子那么小独自出门,大人没担心会给坏人拐跑了,那时的社会治安多好啊! 
在马鞍山,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暑假,每次都是那么开心,不情愿回去。记得有一次,老妈给我做了两件短袖衬衫,很好看。那个时候非常时兴的确良面料,我问老妈:这是不是的确良做的?老妈笑说,是的。我兴奋的一晚上都没有睡好觉。回繁昌以后,见人就美滋滋的说,我马鞍山的妈妈给我做了的确良的衣服。说实话,那两件衬衫一直到我上艺术学校的时候,我还穿着呢。后来老妈才跟我说,那不是的确良的,是一种绵绸的,那已经无关紧要了,因为我早就体会到老妈和老爸对我的偏爱。 
他们总说我小的时候很野,虽然是小客人,在他们家的大院里也敢和人打架。更让他们至今还津津乐道的事情是:只有五六岁的我,让凡凡的堂兄带到南京去玩,回来的时候,也是老办法,把我送上火车,让这边接。当时大人们忙于工作和政治学习,就让凡凡的弟弟小伟哥去接我,一个玩心极重的大男孩,结果,他伸头探脑的花架子般的东看看西望望,我就在他眼皮子底下走出了拥挤的人群。 
大街上没有一个我认识的人。偌大的城市,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我自己一个人走着,朝着自己记忆中的方向寻找着。走了很久很久,天也暗了下来,我开始有一些害怕,我怕自己找不到家。突然,我看见了自己熟悉的一座大楼,我知道,我快要找到家了。我惊喜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其实那座大楼离家还有四十分钟的路程。天黑的时候,我终于回到了凡凡家。他们一家人因为接不到我,担心我会坐过站,老爸老妈快要急崩溃的时候,看见我一个人平安的回来了,非常不可思议!直到今天说起这件事情,还是觉得很神奇。我一个五六岁的孩子,方向感那么好,如果从火车站出来方向走反了呢?不是越走离家越远吗?后果真是不可设想。 
我问过我妈妈,我那么小,怎么放心让我一个人去马鞍山的?妈妈说:那个时候大人好忙,白天工作,晚上还要去政治学习,时不时还要搞阶级斗争,根本没有时间陪小孩,只好让你自己去了。哪像现在,每家的小孩都那么娇惯,连上学短短的路程还接送个不停呢? 
因为和凡凡一家特殊的关系,我和她一直保持着频繁的联系。 
她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大学生,是院学生会的文娱部长,她文采出众,相貌清秀,气质很好。我最佩服她的是她对爱情的执着追求。就她当时的条件,身边有许多条件优秀的追求者,但她却选择了现在的姐夫,既门不当又户不对,因此,当时很多人很不理解,也不看好。 
她和姐夫中学时代曾在一个文艺宣传队里。姐夫一直暗恋她,他们是很好的朋友。但随着他们之间身份的悬殊,一个是当时人人羡慕的大学生,一个是地质队的工人,所以姐夫一直不敢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并开始有意疏远她。当姐夫认为今生和她已没有任何可能了,又左右不了自己的感情时,就勇敢的向她表白了自己的心迹,想一吐为快,想给自己的暗恋从此画上个句号。没有想到的是,凡凡姐对他说让他等她!这是谁也没有料到的……   
凡凡姐(2)   
凡凡姐曾对我说过,选择姐夫就因为有那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就在灯火阑珊处的感觉。她总说:“只要两人彼此真心相爱,其他什么都不重要!”她爱情至上的态度曾深深的影响过我。事实证明了她选择的正确,姐夫虽然没有上过大学,但很有才华,各方面都很出色。他们相爱已整整二十五年了,仍深深的相爱着,成了所有人羡慕的夫妻。 
我常想,为什么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看似不般配的婚姻却过得很幸福,而很多看似很般配的婚姻却走不到头呢?因为很多人在选择婚姻时,不是因为彼此相爱,而是因为彼此的条件适合,可悲的是,我们绝大部分人在婚姻问题上都是这样考虑的。 
在单位里,凡凡姐是高级工程师,在家里,她是能干的家庭主妇,她总是把自己弄得清清爽爽漂漂亮亮的样子,让我非常惊叹!她兴趣多,见识广,对很多事物的看法非常独到。每当我遇到一些困惑,我总是会和她沟通。她是一个让我欣赏,让我羡慕的女人,有魅力,有能力,而且时尚。   
丁 儿(1)   
说丁儿是我们吴家的成员,一点也不夸张。不仅如此,丁儿还是我和妹妹两家争抢的大红人,恨不得让丁儿一三五在妹妹家,二四六在我家,搞得丁儿一些朋友常常嬉戏她是不是长在我们吴家了? 
严格地说,丁儿是Hi哥的朋友。第一次Hi哥介绍我们认识的时候,我被她一米七的个子给震住了。十几年前的丁儿,真的很漂亮,气质极好.着装品位也高,她略带俄罗斯般的容颜,给人非常高贵的印象。所以,我们常问她是否有俄罗斯血统?她总是摇头说:“哪儿呀?我们家没有人在那边。” 
认识丁儿的时候,她在西苑饭店一家外企工作。我总是羡慕她穿什么都是那么好看。尤其她高挑的个儿,我们俩站在一起就是一道风景,衬的她更高,显得我更矮,幸好,这不防碍我们成为好朋友. 
丁儿从Hi哥那里知道我爱吃奶油蛋糕。有一次,黄梅戏剧院让我到济南演出<女驸马>,实际上那个时候,我已经不经常参加黄梅戏剧院演出了。因为这个戏马兰演得也很好,而且,去济南又是马兰领衔主演。不知为什么,马兰临时不演,剧院让我一定要赶到济南。我也就此提出,我去救场可以,但是剧院必须同意我借调申请。剧院领导表示可以商量,其实不过是对我的缓兵之计吧了,我却乐得个屁颠。那天,我先到火车站,Hi哥和丁儿赶来送我。我这个人有的时候很懒散的。我看时间还有一会儿,便东逛逛西看看,忘记了时间。后来听见广播里找人喊出我的名字,我才发现时间很紧了。急忙往检票口奔去,只见检票口乘客已寥寥无几。Hi哥不断央求检票员再等一会儿,当Hi哥看见我的时候,气得大发雷霆:你上哪儿去了? 
我看书去了。我说。 
你也不看看几点啦?啊?我和丁儿到处找你。 
不是还有两分种吗?我若无其事的说。 
还有两分钟?你以为你是谁呀?总理吗?火车是你们家开的呀?Hi哥气得对我嚷。 
行啦行啦,赶上就好了,别再得得了。丁儿一边推我进去,一边把一个精美的蛋糕盒子塞给我说:路上吃吧。 
人家丁儿知道你爱吃蛋糕,特别来送给你,连句话都没说上,你说你尽瞎撺掇,一刻不跟你交代好,你就给我出差……Hi哥的声音已经听不见,只看见丁儿一边劝Hi哥,一边向我比划吃蛋糕。 
火车越开越快,我打开盒子,西苑饭店做的各色各样的纯奶油蛋糕,漂亮极了,看着都让我咽口水,心里好温暖。 
和Hi哥分手,让丁儿受了些委屈,在Hi哥的心里,因为丁儿收留了我而对丁儿有些不快。丁儿也因为我的缘故,失去了与之相识多年的朋友。 
在我十年爱情空白的日子里,我常常对丁儿说:老了,我们就在一起过吧,男人都是靠不住的。 
好啊,不过想和我一起过的人还有好几个呢?丁儿是指那些和她相处都很不错的女同学 
看来,女人对男人都那么失望吗?我想。 
虽然我从小学戏、演戏,因为戏还唱得不错,离开了县城,改变了人生。但是,我觉得自己骨子里依然是一个小农意识极强的人。尽管我在事业和社会影响方面都还说得过去,可是和丁儿比起来,很多方面我还显得有点小家子气,做事没有什么远见。 
1992年我随中央电视台《中国风》到香港演出,因为已经不是第一次去香港,便想说服丁儿也去,两个人玩会更开心。那时,丁儿开了一家不错的餐厅,也很想到外面去看看,就真答应了。本来两个人算好的时间,谁知道阴错阳差,等我演出快结束了丁儿才到达香港。只剩下最后一下午和晚上的时间,我们俩可以在一起,尽管时间紧,但我们还是无比兴奋。先逛街,买衣服,看见这家店我也要进去,看见那家店也不想放过。丁儿说,可要可不要的就别要了,买点好的正经衣服,贵一点也没关系。我听不进去,捻巴捻巴弄了大包小包便宜的回来,还累得要死。结果,正如丁儿说的,有的穿两天就没法要了,还有的干脆一次也没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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