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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短篇集)-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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琦琦笑一笑,若是别人,她会怕他已被宠坏,但小郭不同,他只是自嘲,小郭有着非常可爱的性格,他情绪稳定冷静,不会轻易为人所动。 
小郭问琦琦:“你喜不喜欢看爱情小说?” 
“那是我终身之爱。” 
“少年时期,我曾立志,要做小说家。” 
琦琦忍不住嗤一声笑出来,“呵,会写字就有潜力成为小说家呀?” 
小郭不语。 
张永瑞的故事写得真不错,不能因她是位千金小姐就否定她可以拥有自己事业的机会。 
小郭站起来,拨电话到张宅。 
他最喜欢张永瑞一点架子都没有。 
她声音朦胧,像是在睡梦中被小郭吵醒。 
小郭连忙说:“对不起,我过些时候再同你联络。” 
“不不不,郭先生,我正想找你。” 
“什么事?” 
“那些信……我看了通宵,没有法子放得下来,就像看一本极佳的爱情小说,我流下泪来,真没想到黑字白纸可以感人若此。” 
小郭打蛇随棍上,“会不会增加你写作的灵感?” 
“我真想把这个故事写出来。” 
“不要想,马上动笔!” 
“我没有信心。” 
“不管好歹,先把它写出来再说。” 
“郭先生,你认为我有能力把故事做好?” 
“绝对有,赶快坐下来写,千万不要给自己压力。” 
张永瑞似感动了,在那一头半晌不说话。 
小郭想起来,“对了,书柜还有没有叹息?” 
张永瑞答:“即使有,我也听不见。” 
“我想问你要那个短篇的原稿,我认识几位大编辑,他们对文章的鉴赏有极准的眼光,也许愿意采用你的小说。” 
张永瑞又沉默了。 
小郭看不到她的表情,便说:“我没有得罪你吧,或者,你根本不在乎发表与否,也许,你已决定自创出版社。” 
“不不不,郭先生,我太高兴了,我马上把原稿送来,这是我梦想,谢谢你。” 
张永瑞亲自送稿上侦探社,喝了一杯沙滤水,走了。 
琦琦说:“她有一股优雅的气质。” 
小郭完全同意。 
她不应该游手好闲地浪费时间才华。 
小郭替她把原稿交给一个熟朋友。 
那位编辑立刻来电话,“谁写的?” 
小郭说:“我。” 
“你?”朋友大笑,“你连便条都写不出来,这篇小说肯定出自女性手笔,手法非常清新,看事情的角度也够新颖,我们决定在下期刊登,稿费从优。” 
“喂,预告登大一点。” 
“你是她的经理人?” 
“可以说是,她打算做长篇。” 
“你跟她说,好好写,慢慢来,希望很大。” 
放下电话,小郭欢呼。 
这不算锦上添花吧。 
张永瑞只是一个寂寞的女孩子。 
看得出大学毕业之后在家无所事事,对父亲的生意不感兴趣,又不耐烦到外头找工作,生活肯定无聊。 
幸亏热爱写作,小郭可以猜到她已经写了不少作品,他会劝她拿出来发表。 
过了一天,小郭应邀到张府喝下午茶。 
张永瑞正埋头苦写,看到小郭,放下她的笔。 
她笑说:“坐在这张书柜之前,好似特别有灵感。” 
小郭笑,“会不会是心理作用?” 
张永瑞也不能作实回答,她指一指桌上大叠手稿。 
小郭惊呼:“哗。” 
张永瑞怪不好意思,“我自高中起就爱乱写乱写,全是幼稚的垃圾。” 
小郭看她一眼,多么奇怪的谦逊,他不知道垃圾还分高深及幼稚。 
“你的长篇进度如何?” 
“顺利。” 
小郭坐在她写作的位置上,拿起笔,忽然觉得一股冲动,像是有许多话要自心中冲出来,化为文字,全部都写出来。 
小郭诧异,真有灵感这回事? 
真是这张书柜作祟? 
小郭连忙站起来,此刻他又不愿做大作家了。 
他自张永瑞处取走两样东西。 
一是那叠手稿,二是书柜的发票。 
手稿交到出版社,他的编辑朋友一时看到这许多派得到用场的作品,几乎没感动到落下泪来,最近稿源困难,令他头痛,这下子小郭成为观世音菩萨救苦救难。 
接看,小郭拿着发票,找到本地一间拍卖行去。 
一进店门,他看到许许多多趣致的假古董,包括假的留声机,假的大花瓶,假的檀香木屏风,假的明朝酸枝椅…… 
小郭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假的东西堆在一间货仓里,不禁大乐,这些假的玩意儿,用来配人的虚情假意,再好不过。 
他按一按柜台上的唤人铃。 
半晌,一位少女出来见客。 
她向小郭点点头,直觉不信他是一名顾客。 
小郭出示发票。 
她笑,“货物出门,恕不退换。” 
奸商。两个同龄少女,张永瑞却如此天真,可见环境造人。 
“我不是来退货,我来查货源。” 
“货源全部正当。”少女对答如流, 
“发票上所示书柜,还有没有存货?” 
少女接过发票,只看了一眼,便示意小郭跟她走。 
小郭跟她走到货仓里角,抬眼看去,呆在当地。 
足足有十来廿张同类型如不是一模一样的书桌被东歪西倒地扔在那个角落。 
少女问:“你喜欢哪一张?” 
小郭目停口呆,好家伙,它们都会叹息,都能提供灵感? 
“挑中了,告诉我,我们三天之内可以帮你髹上新漆,保证看上去像十八世纪瓜地尼尼的杰作。” 
天! 
“售价特廉。”少女补上一句。 
小郭过去拉开其中一张书柜的抽屉,嘿,照样有音乐盒子乐声叮叮咚咚响起。 
简直同张永瑞张大小姐那个一模一样。 
小郭低下头去找机括。 
少女又笑说:“弹簧在这里。” 
一按之下,檐边暗格跳出来。 
小郭几乎没破口大骂。 
小女说:“为了增加顾客趣味,我们会往暗格内放一卷仿古手稿之类。” 
小郭一阵晕眩。 
“最受欢迎的是藏宝地图。” 
小郭忍不住问:“手抄本情书呢?” 
少女一征,“我们倒没考虑过这个,太费工夫了。” 
“没有情书?” 
“你要是想令女朋友惊喜,可以自己动手,”少女耸耸肩,“你慢慢挑选,我还有顾客。” 
小郭为之气结。 
这么小就这么滑头,真没想到。 
小郭有点黯然。 
原来不是真的 
慢着,好像又似真的,不然的话,情书从何而来,叹息从何而来? 
啊,凡是世事,人信是真,便是真,人信是假,便是假,有一个很玄的说法,叫假作真时真亦假。 
小郭静静离开了拍卖行。 
有一件事千真万确。 
小郭肯定张永瑞的写作天份真得不能再真。 
文艺春秋杂志一连三期选用了她的小说。 
编辑替张永瑞改了一个笔名,无论叫什么名字已经不重要,她马上引起读者注意,再过三个月,小说结集出版,立刻销了三万本,这样的数字,对新人来说,简直是奇迹。 
小郭看到一颗文坛新星诞生,开心莫名。 
张永瑞仍然温柔随和,但举手投足间多一分自信,她与小郭已成莫逆。 
她仍然在那张书柜上写作。 
永瑞说:“坐到别的地方,一个字也写不出来。” 
她的长篇小说快要脱稿。 
先睹为快,琦琦先看上半部,不知恁地,一边看一边流泪,小郭怕伤怀,不敢拜读。 
他心底下觉得永瑞很伟大,她拒绝让她的身份干扰她的事业,愿意痛下苦工。 
很多家里有点恒产的女孩子,光是喝喝茶逛逛时装店,已经去掉一辈子。 
一日琦琦说:“张永瑞讲,她迷信得很,她说她所有的灵感来自书柜的一格抽屉。” 
那里有这种事。 
新长篇出版那日,文艺春秋在张府开派对庆祝,小郭也去了。 
张永瑞说:“小郭,我有份礼物送给你,跟我来。” 
他俩走上小起座间,女仆迎面而来,“小姐,老爷有电话回来。” 
永瑞英说:“小郭,就在书柜上,你自己去拿吧。”她转身去接电话。 
小郭只得一个人走进永瑞的起座间。 
礼物用小小盒子装着,包装得极考究,他拆开一看,是只金表。 
“太名贵了。”小郭自言自语。 
忽然之间,他听到一声叹息声。 
小郭手一松,金表险些落地,“谁?” 
没有人。 
但是光天白日,小郭明明听见那声太息,且觉察到声音中有莫大安慰。 
“你是谁?”小郭问。 
没有回答。 
“你可是张永瑞的灵感?” 
静寂一片。 
小郭说:“假如你是的话,请继续帮张永瑞写一百本好小说。” 
这时候,门外传来永瑞的声音:“小郭,喜不喜欢那只表?” 
小郭先对木书柜说:“不然读者们不放过你。”然后转身对永瑞说:“太名贵了。”
铃兰



作者:亦舒
——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选《红鞋儿》

过几个节,茱迪带了晚服到公司来,全挂在我房内。 
她是个很乖娇的女孩子,高挑身裁,白皮肤,商科毕业第一份工作便找到我们公司,一做两年,熟稔之后,会得自动替我做许多额外的工作,是以我也准她用我的房间来做更衣室。 
我一抬头便看到那几件衣裳,真的是廉价货,宝蓝的粉红的艳黄的,钉着亮片,镶着羽毛,披披搭搭,但你别说,穿在茱迪身上,衬看她圆润的手臂及背脊,并不难看,反而有一两份原始性的诱惑。 
事实上她人也不漂亮,苍白的面孔,略黄的头发,但不知怎地,把眼睛一描、粉一上,衬着玫瑰红的唇,把头发腊一腊,也就是亮晶晶的艳女一名。 
是不是年轻?抑或是有信心?我不知道。 
所知道的是,甘六岁的我,只比她大五岁,已经没有朝气。 
那样的衣裳,我也穿不出来,我所有的,只是一件圣罗朗黑色皱纱的长裙,我坦白同你说,女人穿得优雅,不过是给女人看的,男人才不管女人穿什么,男人最好女人不要穿。 
茱迪白天做工,下班便换上晚装,化上浓妆出门,天天去跳舞。 
夜夜如此,第二天九时正,又得坐在办公室里,她总也不累,呵欠也没一个,亦不见有黑眼圈,是什么支撑她? 
我没敢问。 
我没有地方去。 
回到家,多数往床上躺着,看电视,不是酸葡萄,别来叫我,我要追长篇剧,一次推不过,跑去吃一顿饭,结果忘了看《花债》之大结局。 
我没有录映机!故此打电话打锣般找黄筑筠,片子是她买回来的,她一定知道结局。 
“菲比凯斯到底是谁生的?” 
“你猜。” 
“三个女人都不是她母亲。” 
“去你的,是那美国女人,《缧丝》杂志的创办人。” 
我心头放下了一块大石,原来是她。难为我看不到大结局一直睡不看。 
我的节目不过如此。 
我的唇膏一直是豆沙色,我的眉笔棕色,我从来不敢把眼皮搽成一半金一半紫,我看过太多的妇女杂志,都向时代女性谆谆善诱,叫她们努力工作,千万勿突出性感,或是女性的本钱。 
于是我成为一个孤清的淑女,时时在小处著迹:底裙,永远不露出来。内衣,以肉色为主。袜子从来不勾丝。连粉扑都定期洗涤。每隔两天便洗头。清洁、整齐、理性。 
没到年纪已像个老站婆。 
我看茱迪像是完全不注意这些条款,无端端黑色绢花丝袜去配粉红高跟鞋,但是男人看到她,全部眼前一亮,我很佩服她。 
不管好女邪女,能吸引男人的便是有办法之女。 
她那些男友也很不错,管接管送,买票子订台子,都不用她费心,看着她每天高高兴兴出去,为女性争气。 
我竟羡慕她。 
有人送来一盆铃兰,搁我桌上。 
铃兰这种花,俗称谷中之百合,花白色而细小,只只像铃,也像小钟,很香,沁人心脾,法国秋奥有种香水,叫狄奥莉丝幕,便纯用铃兰制成,非常茫然及幽美的香,若有若无,但是太高贵,不容易接近。 
原本要待五月才开花,法国乡下的少女,人手一串,买回插在瓶中。 
谁买给我一盆铃兰? 
小小的花钟,一串串,仿佛可以摘下吸其中的花蜜。 
不似茱迪送我的,她会得送非洲紫萝兰,但不是铃兰。 
是谁? 
还有一只白信壳,拆开来,上面用紫色墨水写:“与我跳华尔滋。” 
没有署名。唔,紫色墨水,可惜我不认识简而清,否则准是他,还有谁那么了解女人的心意? 
华尔滋。 
不知谁同我开玩笑。我不会跳华尔滋。 
我不会游泳,不会跳舞,不会打球,亦不懂玩乐器,什么都不会。 
这是谁? 
我把花盆转了转。 
茱迪跑进来,“可不可以放早一小时,莉莉及奥莉花她们都四点钟走。” 
“可以。”我简单的说。 
“你真好,甄小姐,你真好。”她笑得似一朵花,即使是浓艳的花,也还是花一朵。 
“今天又到那里?” 
“一家新开的酒廊,叫卡萨诺娃。” 
我微笑,又通宵达旦。 
吃完夜饭九点,还嫌早,先去看场电影,十一点散场才到酒廊去喝一杯,到一两点钟回家。 
怎么可能,每日我到下班都已经相当疲倦,如果吃顿饭还可以应付,其余就恕不能奉陪。 
或许茱迪会得说:“年纪不一样。” 
我还是不要自取其辱的好。 
她把颜料厚厚涂上面孔,一层一层,我亲眼看着她似变戏法似的把五官变出来,红是红,白是白,略嫌粗糙?不要紧,她有一罐矿泉水,对牢面孔一啧,雾水珠使粉沉淀,用化妆纸印一一印,使全部被皮肤吸收。 
哗,滑得如剥壳鸡蛋。 
她妖妖娆娆的去了。 
真好。 
我把注意力放在工作上。 
张太太过来查视我,“对了,那个报告在假期之前是一定要赶出来的。”. 
我还想同她打趣几句,“新历年还是农历年假期之前?” 
谁知张太太板看面孔,假装没听见,“记住。” 
转头就走。 
我索然无味。下属是下属,没情讲。她要说笑,大家便得陪笑,她没心情,便不听笑话。也许人人那么向往升级,便是为获得这种权利。 
我又把铃兰的盆子转一转,闻到一阵幽香。 
是谁开我的玩笑? 
既然那么赶,我想把部份稿子先拿出来打字。 
打字员全部下了班。 
我看看钟,四点四十分。 
他说的,五默前会得给我电话。 
大抵不会了,说过算数,我也没怀什么希望,有种做债主的感觉:“你几时回覆我?” 
“你几时走?”“五点。”“我五点前给你电话。”两人一齐挂上电话。 
我也不想做到这样。 
一半是被逼的,一半是不甘心。 
太讲风度,也不行,那么不计较,以后还怎么混。 
改天问起,又说一时走不开,不好意思,现在不一样见,哈哈哈,呵呵呵,拿他没办法。 
铃兰,当然不会是他送的。 
以前他送过台湾玫瑰花,瘀黑的紫红搁冰箱运来,都开不出,花瓣死命包紧着,一下子茎就软下来,还含苞与盛放呢,见过那种玫瑰,把女人比玫瑰简直侮辱。可是一星期后我还是会拨电话给他,闲闲问一句:“怎么样,几时出来。” 
如果是真的钱债案,倒好辨,找个律师付数百元叫他代为追讨,什么事都没有。 
但这不是钱。 
也许我应当放弃这一笔债项,当烂帐一笔勾销,连利息都牺牲掉。 
现在这样念念不忘简直不是生意经,磨得我壮志消沉。 
明天是假期。 
花摆在办公室里,抑或带回家? 
也不是没有收过花。转职、生日、或是为朋友做了事,多数会得收到花。 
送滥了,写张支票给花店,随便送什么:玫瑰、丁香,当事人也许是挂帐的,花也没见过。 
这盆铃兰是不同的。 
不过也不需要小题大做,使它在办公室搁一天吧。 
如果给同事看到我捧看那样的小意思走进走出,真会笑大了嘴。 
同样的一件事,十八岁做,是天真纯清,廿六岁做,是老十三点。 
我性格略为狷介,不能视旁人为无物,我颇介意别人对我的看法如何,所以不能胆大妄为。 
我终于在下午六点下班。 
街上人潮如涌,都赶着回家过节。 
店铺还没有休息,几万枝火的灯光照向各式名贵礼品,尤其是首饰店,都在大减价。 
有些女孩子以艳羡的眼光盯牢各种颜色的宝石,心向往之,也有一个印度籍的女性嗤之以鼻,“讨厌!展览财富最令人厌恶。”她说。 
我并没有逗留。 
头一两年赚钱的时候,特别爱把薪水用来装扮自己,首饰、衣物、能买的全买下来,手袋都几十只,鞋子数不清那么多。 
到现在反而不计较。 
有两个早结婚的女同学问我,“你周身名牌,到底为什么?” 
我倒是愕然。 
我都不觉得。多年来都在那两家店买东西,因为招呼好,货色齐,而且经济,万一褪了色,还可以拿回去投诉。 
我不觉得自己周身名牌。我现在穿衣服纯为护体,早不讲究花式,况且做我们这种公司,也不必花姿招展,同事们都很朴素。 
但在家庭主妇眼中,我还是名牌崇拜者。 
我耸耸肩。 
在路上逛也不是办法,我坐下喝一个龙虾汤,吃一块面包。 
到八点多才踱回家,开了电视机,躺到床上,鼻中还似有铃兰的香气,此刻又后悔没把花带回家来。 
他的电话始终没有来。 
第二天是新年,我伸一个懒腰,深觉这一天跟另一天没有什么分别。 
离婚后,只觉清静的日子便是好日子。 
我并不想说谁是谁非,真的要开起研讨会来,自然百分之一百我是人非。 
对象是家人所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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