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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在这间屋子里,我看到了段烨的影子。他一直喜欢的蓝色与白色,整齐的装饰着这间厅房,就连桌上插放着的,也是段烨喜欢的白色山茶花。
我看了看李意灵给我的名片,李意心,将是什么样子的一个女孩子呢?
在我的好奇心已经泛滥成灾的情况下,她出现了。
她是一个比她姐姐还要漂亮的女孩子,除了个子没有姐姐高挑以外,至少外表看起来比我和意灵都强。最主要的是,她有一种由内而外的魅力,一种一见到她就会很放松,很想将自己的一切都告诉她。
也许,这就是心理医生的魅力吧。
就像段烨,他的身上也有这么一种气质,如果他还在世,与李意心倒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王小姐有什么想要说的吗?”她坐在我的面前,声音温柔得像个天使。
我不由自主地想将我的话倾泻而出,可是却又惟恐她告诉她的姐姐,这样,我也许就会失去一个朋友。毕竟,我曾经爱过程朋。
于是,我问:“你有没有谈过恋爱?”
她向我笑笑,并没有拒绝我的问题。
“有。”
“现在呢?”
“没有。”
“为什么呢?”
“最爱的人已经离开人世,我抱着他的信仰在生活。迄今为止,还没有遇到让我可以放弃他的男人代替他。”
我看着她,年纪不过二十出头,看起来稚嫩青涩,为什么她的眼里却有为爱人美好活着的执着,而我却不能拥有。
“为什么要为爱人而活?”我静静的问:“为什么不为自己而活?〃
“我也在为自己而活啊,做了我想做的事情而已。”她的笑容那么自信。
我沉默了,我还有什么可问的呢。
她却问我:“你呢?你在为你自己而活吗?”
我摇摇头,我从来就没有为自己而活。
“那你是在为你所爱的人而活了?”
“是的。”
“你快乐吗?”
我摇摇头。
“不快乐为什么还要持续这样的生活呢?”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父母……”
“可是你的父母希望你这样做吗?你有没有问过他们,你为他们所做的一切是他们所希望的吗?”
我想起鬓发斑白的爸爸妈妈,他们早就已经厌倦了我这样的生活,他们已经不止一次地央求我回到他们身边,回到平凡朴实的山涧花间。
是啊,我从来没有尊重过他们的意愿,就将自己的所作所为加在他们的头上,口口声声说是为了他们而活,可是他们并没有叫我这样堕落这样糜烂啊。
段烨说过,只要我快乐就好。我的快乐是什么呢?
我的快乐就是回到山涧花间,回到我最初的生活状态。我看着微笑起来像个天使一般的李意心,眼睛却红了。眼泪一颗一颗地往下落,喉咙也哽咽起来。
我就这样在她的诊所里哭了整整一下午,什么也没有告诉她。
离开的时候却已豁然开朗。
她将我送到门口,温柔地说:“好好爱自己,好好地生活。怎么快乐,就怎么去生活吧。”
我点点头,真心地感谢她。
回到家里,我就给妈妈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想回来看看他们。
他们在电话的那一旁竟然像个孩子一般激动得哭了,而我,也哭得彻彻底底。
我大概已经有两年没有回去陪陪爸爸妈妈了。
这两天我的身体一直不舒服,老是咳嗽。我想大概是烟熏得太多的缘故。
肖老头一直在催促我赶快去签约,我却已经不想再继续了。这种灯红酒绿的生活我早已经厌倦了,找个时间,我必须要对他讲清楚,请他不要再来烦我了。
实在咳嗽得不行了,我抽了个时间去
医院做了个检查。医生搞了个活体检查,我搞不懂是什么意思,只叫我过两天去拿结果。我才懒得去管是什么结果,无论是什么结果,我都要快乐地生活。
我去过段烨的墓地几次,每一次我都发现碑前放着新的菊花。
爱他的人,肯定不只我一个吧。
他真幸福。
机票定在去医院拿检查结果的那一天,下午三点的飞机,早上九点我就去了医院。
我率先看到化验单上的“Ca”字样,接着看到了中文写的“癌”。
这早已经是我料想的结果,医生试探性地对我说:“其实癌症早点发现也是件好事,我们可以住院治疗,控制住病情发展……”
我轻轻一笑,将化验单紧紧捏着,对医生说了声谢谢,便转身离开。
过度的抽烟酗酒真的让我得了这个病。我曾经一直期望自己能早点生病死去,可是当这一刻到来的时候,我却胆怯了。
我还没有回到过去,我还没有回到我的山茶花间去。
毫不犹豫,我拖着行李上了回大理的飞机。
终于回到了我向往已久的家乡,终于可以在我最爱的白色茶花间翩翩起舞。我感到了久违多年的幸福与快乐……
寻觅了那么多年,原来快乐就是如此简单。
我再也没有打算回到成都那个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最后一次与茶花亲密接触,我穿着的是我们传统的桃红服装,头上包裹的是精致漂亮的头巾,妈妈说,我穿上自己民族的服装是最美丽的,我也这么认为。
那一天,我和妈妈正在采集茶花,肖导的电话却打来了。
“予纤,你的假期什么时候可以结束?《爱在掌心的纹路》已经在电视台播出了,反响非常热烈。公司已经收到了许多观众的来信,你已经是千万影迷的偶像了。你赶快回来,我和加委决定好好包装你,给你接十部戏,还要出唱片……”
听着这样的消息,我的耳朵却慢慢地模糊,眼睛也慢慢地模糊了。
我想要的已经得到了,这样的消息对我而言不算什么。
我倒在芬芳的山茶花间。
与大地与茶花融为了一体,我知道,我的灵魂即将离开我。
段烨,那个最爱我最疼我的人,他一定在等着我。
我相信,幸福就在不远处等着我。
我仿佛听见了妈妈的哭喊声,可是那声音已经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有时候,为了得到某些东西而抛弃掉的,其实是内心真正想要的,我在离开的那一刻,终于明白了。
第七章 情书(1)
路过的人我早已忘记,经过的事已随风而去,驿动的心已渐渐平息,疲惫的我是否有缘,和你相依……
很多时候,看到你头上的白发,我很心疼,你爱我那么多年,从一个如花少女到鬓白发华仍未改变,我怎堪承受这样的深情,我惟有用我的余生来好好爱你、疼你,将曾经亏欠你的全部弥补给你。我们的孩子已经长大,他不再需要我们陪伴在他的身旁;我们的父母也已经离世,现在只剩下我与你相依为命,只有我们能相互疼惜彼此,只有我们能相互依偎。
我叫顾秉韩,据说是在成都上空声音可以绕梁三日的男人。我有很多的崇拜者,也有很多爱慕我的女人,可我此生只爱过一个女人,她不是我的妻子,也不是我的情人,她只是我的一个旧同学,一个故友。
在我的生命我的心里,这个女人占据了一大半的地方。而我,只是她生命里最小的一部分。
五十年前,我们出生在现在已经成为成都的城市名片的宽巷子,那宽宽的青石板小巷现在已经被磨损得看不清楚年代了,还有民房也拆迁的拆迁,改建的改建,如今的宽巷子,自然比五十年前繁荣美丽,可是再也无法在大街上找到滚铁环、玩陀螺的小孩了。
岁月如梭,自然孩子们玩乐的东西也会飞速发展。现在的小孩可以买很多的玩具汽车、绒布娃娃,还有堆积如山的零食,与当初的我们相比,简直就像是天堂。我儿子出生的时候,我收到了许多贺礼,有婴儿床,婴儿被,婴儿专用的奶粉服装等等……五十年前的我们哪有这些待遇啊,大人们穿剩下改造的就是我们的新衣服,大人们的床角就是我们的婴儿床,大人们在嘴里嚼得稀烂的食物便是我们的婴儿食。
每当回忆起小时候的生活,我便会教育我的孩子,要勤俭要节约,要发挥父辈们的优良传统,可是在孩子们的耳朵里便会变成唐僧的教条,他们会叛逆,会越说越做越离谱,索性到了后来,我也懒得去管他。
我常常独自一人开车去宽巷子喝茶,因为那里有很多回忆刻画在参天的大树和青石板上。
坐在龙堂里,要上一杯龙井,在中式的客栈里坐进欧化的茶馆,再要一杯传统的龙井,真是别有意境。真搞不懂现在的年轻人为什么就能将
传统文化与西式文化结合得如此天衣无缝。
外面淅淅沥沥地下着雨,成都的雨季到来了。
龙堂客栈是一座古色古香的客栈,外部结构完全是木质的,可是内部结构却是完全西化,比如,有马桶的洗手间,有吧台的咖啡馆,还有服务周到围着粉色围裙的服务小姐。
只是这边有个堂屋,高高的门槛,高高的屋顶,看起来有些骇人,老外们最喜欢坐在那里面看书。
今天我也坐在那里,并不是因为我喜欢,而是因为今天的茶馆被一群年轻人霸占了,他们吵吵闹闹的感觉像是开会又像是聚会。这也是见惯不惊的了,龙堂客栈常常会组织人出去旅游露营,当然这些大多是孩子们的爱好,我从来没有去过,也没有时间去。
抱着龙井,我坐在堂屋的书架前,捧了一本书,思绪却又回到以前。
她现在应该在北京吧,在那边也许已经成家,也许儿女已经成群,她有没有想过我呢?
我给她写过很多情书,从小学到大学,算起来应该可以装订成一本通史那么厚重,可是她,从来不回应我的爱。
她叫成碧君,从小与我便是邻居。
三十多年了,她离开成都的时候才十八岁,那个时候如花似玉,而今大概也是个满脸福相的老太太了。
我和她同年,我出生的时间比她出生的时间快了几分钟,于是我总是逼迫她叫我哥哥。我们家与她的家仅一墙之隔。
当我们哇啦哇啦相继落地的时候,我们各自的奶奶相互上门道喜,由于世代都是邻居,他们甚至还想为我们定娃娃亲。
可是由于刚解放的缘故,父亲担心这些传统制度会约束我的发展,便取消了这门亲事,现在想来,我真该恨我的父亲。
可是我并没有恨他,或者他早有预见,成碧君与我注定只是单恋而已。
小时候,我们一起穿着开档裤,手牵着手在巷子里蹒跚着走路,稍大一点,便变成了我牵着她在巷子里小跑着滚铁环玩陀螺,还有躲猫猫。
现在的小孩,哪里知道这天下最好玩的游戏莫过于躲猫猫了。
碧君那个时候就常常被我牵到小角落里去藏着,藏着藏着,我会偷偷地亲她的小脸蛋。
如今回想起,原来我那么早熟。
不过,印象里的碧君,那个时候似乎很喜欢我的保护。
那个时候,我们没有好吃的没有好穿的,大人们整天都在思索自己的成分问题,哪里还能尽责地照顾我们,更不会像现在的家长一样把孩子当宝贝一样捧在手里含在口里,我们是自生自灭的,泥里生,土里长。
记得我们刚刚三四岁的时候,成碧君总是拉着我的手,怯生生的。无论我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那个时候的我,个子已经比她高出了半个头,又以哥哥自居,所以保护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我们那个时候喜欢玩皇帝妃子的游戏,每一次,我都是皇帝,她都是我的嫔妃。
到了后来,她有一段时间甚至叫我:“皇帝哥哥。”
而我傻呼呼的叫她:“爱妃妹妹。”
我们还喜欢玩抢亲的游戏,隔了三四间屋子的叶品德扮演的明明是“小太监”的角色,却总是要跟我这个“皇帝”抢碧君,当然,每一次都被我打得鼻青脸肿。
他就哭着向他爸爸妈妈告状,说我仗着自己比他高大就欺负他,然后我就会被父亲拖回屋子,狠狠抽个几鞭子疼得我哇哇直叫。
而我那个傻爱妃妹妹,却总看着我们两个为她打架之后捂着小嘴笑。
儿时的快乐是刻骨铭心的,我们三个是铁三角,做坏事有我们,做好事也少不了我们。
我们所谓的好事,就是帮巷子里的孤寡老人林大爷打扫卫生,每个星期去个一两次,然后蹭吃蹭喝。林大爷虽然是孤寡,但每次去总是会准备好多蜜饯给我们吃。
我们为他打扫清洁,为的不过也是蜜饯而已。
可是碧君从来不吃林大爷的蜜饯,她说那是林大爷积攒下来为了吸引我们去的,因为他孤独,想有人陪。
我和叶品德却嗤之以鼻,以为她是妇人之仁。
直到后来林大爷去世了,社区公布了林大爷的生活,我们才知道,那些蜜饯都是林大爷用自己的粮票换来的,为的只是我们多去陪陪他,而他自己,常常因此吃不饱穿不暖……
细心的碧君在林大爷的灵柩前哭了一个晚上。
我和叶品德在碧君身旁内疚了一整晚。
叶品德这小子长得要比我清秀一点,看起来要帅一点,这是我们上了初中的时候发现的事实。我难免有点自卑,但是却并代表我向叶品德认输。
初一暑假,叶品德神秘兮兮地跑到物品家来,告诉我他有喜欢的女生了。
我问:“是谁?”
“你猜!”
“你简直神经病,大男人猜什么猜!”我个子比他高,身材比他魁梧,常常以“大男人”自居。
他俊俏的小脸上有了少许尴尬的神色,怏怏地对我说:“算了,没有了!”
“不是吧,我才说了一句话就把你吓得不敢喜欢女生了?”
“你有没有喜欢的女生?”他突然小心翼翼的问我。
我斜睨了他一眼,傲慢地说:“当然有,我从小就喜欢碧君。”然后紧张地看着叶品德:“不许说你喜欢的是碧君,碧君是我的!”
他的脸色有些难堪,大概估计自己打不过我,于是撇撇嘴说:“我才不会那么没水准,要喜欢也不可能喜欢她那个排骨精!”
“你说谁是排骨精?”
“没,没有……啊……啊!救命!”
那小子又一次被我捶扁了。
自从那次被叶品德勾引得把内心的话说出之后,我就开始筹划怎么让碧君成为我的女朋友。
我告诉叶品德,追女朋友这事情他必须给我办到。我算是个小流氓吧,因为比同龄人高大,他们也愿意服我的管束。叶品德是个小矮子,长得比我俊俏又怎么样,还不是屁颠屁颠地跟在我的屁股后面。
上了初中以后,我们都懂得了男女有别,碧君也很少和我们两个男孩子一起瞎玩了,她最多就是早晨和我们一起上学,下午和我们一起放学,除此之外,就是躲在家里看书写字。
我父亲常常在揍我的时候就骂我:“你看人家碧君多么文雅,人家碧君回家就知道写作业看书,你小子倒好,捉鱼捅马蜂什么都有你,学习成绩比猪还瘟!”
我像杀猪一般地哭喊,心里却在笑着说:“碧君早晚成你儿媳妇。”
不过这里也需要更正一下,我的成绩并不是差得一塌糊涂,而是父亲责骂我的时候采取了四舍五入法,原本不是很差的成绩被他说得很差。
反正,碧君是我们那条巷子里最好的孩子,也是大人们最喜欢的孩子。
可是我们谁也不妒嫉她,因为我们都喜欢她。
碧君小时候很可爱,长大了更出落得美丽大方。
上初二那年,我开始正式追求碧君。
第一次做傻事是一个夏日的午后,我们刚放学,在课堂上写了“我喜欢你”四个字的小纸条已经被我的手汗湿了,叶品德叫我在课堂上的时候由他递给碧君,我没同意,下课以后,我就跑到学校门口拐角处等着,等待打扫完毕的碧君经过这里的时候拦截她,向她表白。
我早已经鼓起了的勇气,却在叶品德和碧君说笑着向我走来时一下子泄掉了。
因为碧君说:“秉韩,今天老师安排我们打扫卫生,你为什么要偷跑啊?”
我偷跑?我偷跑了吗?我只是为了躲起来向她表白而已,我……
“明天我会告诉老师的!”
还不等我回过神,碧君已经拉着那个矮个子走远了。
搞什么,就是没有打扫卫生而已,居然也要告老师。我恨恨地扔下手中那块早被汗浸得一塌糊涂的纸条,暂时放弃了表白计划。
回到家,我赶紧写完作业,坐在微弱的蜡烛火光前,眼前又有碧君的脸孔在晃动。
我想给她写情书,可是写什么呢?
我提起笔,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
那个时候没有现在方便,现在随便拿一首歌就可以作为情书来唬弄人。
想了一半的蜡烛光景,母亲催我洗脸睡觉的声音响起了,我提起笔抓紧时间写下了“希望与你一起共创美好的明天,我们的革命我们一起努力!”
我没有写她的名字也没有落下自己的名字。
晚上,就抱着那张还无法命名为“情书”的情书酣然入眠。梦里,碧君已经成为我的
新娘。
第二天,我将情书塞给叶品德,叫他帮我递给碧君。
我则躲在自己的座位上,偷偷地瞄着叶品德与碧君的一举一动,碧君拿到可纸条,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上,却没想到她根本不看情书的内容,反而扔进垃圾堆,顺便骂了叶品德一句:“有毛病!”
天啊!好险。
她以为是叶品德写给她的情书。
我在叶品德要供出我之前捂住他的嘴巴,然后笑着说:“碧君,我把品德拖出去教育一下,他又惹你生气!”
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