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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甘比亚钓水鬼的男人-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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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大雨中的非洲空气
  从台湾到西雅图转机后,还得熬上十八个小时。
第二章 落脚

  巨大的厢型车摇摇晃晃颠颠簸簸,穿过不甚有活力的市郊后就一路往上,开了两个多小时,晃过七座危险的吊桥,最后才来到杰米森的研究根据地。  我一开门下车,一边观察周遭环境,一边从容不迫地呕吐。

  那是一片被群山环绕着的小平原,大约有三个部落散布其上,共计四千多人。没有遭到人类过度开发的地方,无论如何都是美丽的,有所有大家可以想象的景色,蓝天,白云,骄阳,还有不含戴奥辛的凉风。  甘比亚不是没有干净的饭店,机场附近加上市区,据说各有一间体面的三星级国际会馆,专门招待外宾。但是为了体验完全的当地生活,我跟老师跟着杰米森住进农舍的茅草屋。  我们一个人一间,两座大茅草屋相距大约二十公尺,草屋里头空荡荡的没有隔墙,简单的橱柜跟木板大床、草席,大约只有七坪大小,跟我在台中租的房子差不多大, 但没有任何插座,只有一个煤油灯。不过茅草屋外附有专属的厕所,比起当地人的真正住所已高级了不少。  茅草屋外是一大片苗圃,种了从西方引进的莴苣跟马铃薯,还有一个专门烤羊的炉台,走到茅草屋后方的厕所拉屎,还可以一边欣赏悬崖下的大好景观。原来我们位于群山怀抱,却没发现自己脚底下也是座小丘。  当地人的人力实在便宜,征求老师同意后我自己雇了一个十七岁会简单英文的大男孩当我的向导,也算是增加他们的工作机会吧。  会自己雇用向导的原因很简单,我不想跟着老师跟杰米森的研究角度去看甘比亚,这其中当然也有「我不想妨碍你们的研究」、视自己为累赘的意思,或者潜意识里更包藏着「老师跟杰米森你们自己去忙吧,别打扰我任性的玩耍!」的想法吧!  透过杰米森身边两位仆役的介绍,我很快就找到了合适的向导,这位向导的真正名字很诡异又长,所幸他自己也简单地称自己为 Jim,这样让我方便称呼很多,雇用的费用约一天三十元新台币,算是中高价。  Jim 很高兴,因为我雇用的时间多达九天,而且我是个非常无所求的人,简单讲就是很好应付的老板。  这种很好应付的老板血统也发生在我舅舅身上,他在大陆深圳开了间木工厂,养了条大狼狗守着厂房,不料他回台湾过年后回到工厂,却发现那条狼狗消失了,一问之下,竟得到令人匪夷所思的答案。  「那条狗上吊死了。」工人们遗憾地说。  上吊死的?看到鬼才会相信这种答案。

  我舅舅没看到鬼,自然不信,但问了许多人也不得其果,直到半年后才有人偷偷跟他打小报告,说他的狼狗被过年期间留在工地的工人们给冬令进补,说狼狗这么大一块肉光是看门太可惜,还是吃了实在。  知道真相后,我舅舅气得快起乩,但也无可奈何,那些工人吃定了他的好脾气。只是我舅舅从此之后就不回台湾过年了。还且脾气整个坏掉。  有个属于自己的向导,我的旅程才有明确的起点。

  每天老师跟杰米森出去做一些我觉得很无聊的仪式研究时,我就会叫 Jim带我到处看看,他起先都带我去比较先进的城里晃(我想是他自己比较想去),包括在罕见的观光咖啡店里让我的笔记型计算机 ibook 充饱电,好让我可以偶而写作纪录甘比亚的生活,或是将数字像机的记忆卡照片存进计算机里,隔天才有空间继续照相。  Jim 可不是笨蛋,能担任兼差的向导都是精明、人际关系良好的人;只有人际关系好的人才有机会透过介绍服务西方人,多接触西方人英语也会渐渐灵光,英语渐渐灵光工作机会就会多了起来,两相循环之下以后就算不当向导也能到领事馆任长期的稳定工作。  聪明如 Jim 两天之后就发觉我不是那么有兴趣逛城里后,于是问我要不要开车到处去乱晃。  我蛮废的,一直到升上硕士三年级的暑假我才在全台湾最便宜的台中学开车,但驾照考过始终没机会真正上路,一来没钱买车,二来不好意思跟朋友借车,台湾的路况让我觉得会把朋友的车给撞坏。  「租车?一天要多少钱?」我问。

  「二十盾。一个月以上会便宜一点。」Jim 目露喜色。

  「好啊随便,我们就租个八天吧。」我说,这价钱实在很低。  于是 Jim 非常兴奋地租了台接下来一个礼拜都会陪我们上山下海的破车。

  有多炮?比古老的裕隆速利还炮。

  有多破?我一拳就可以将车子板金击凹的那种破。

  更惨的是,那是辆手排车。

  我傻眼了,因为我当初学车时偷懒,学的是最简单的自排,现在可好,完全派不上用场,只能干瞪眼。  「你会开车吗?」我问。

  「会!」Jim 的声音简直在颤抖。

  「那?」我看着他。

  「没问题!」Jim 飞快摇晃着手中的钥匙。  后来我才知道是他自己想开车,想开得要命,所以我安安分分坐在一旁不跟他抢方向盘。虽然我自己也很想在非洲开车暴走。。。。。。但面对手排车我完全无能为力。  接下来几天,只有杰米森表示有可观的祭典时我才会跟老师一齐过去瞧瞧,凑个热闹,或是偶而晚上一起用餐时我才会问老师今天她做了什么鬼,其它的时间我们都不互相打扰。  老师说,我最大的优点就是不会带给人麻烦。

  我会牢牢记住。  一个优点已经很少的人要认份,必须牢记别人赞许过的话,免得死后遇见守在天堂门口的天使,严厉地质询我进天堂的理由时,我竟一个答案都孵不出来。
  

第三章 部落战争

  那台破车开在台北市里一定很有KUSO的恶趣味,避震器失灵到屁股随时起飞,后车厢车盖有时还会弹开,但无论如何这破车都是我们最好的代步工具。  似乎出师不利,我们第一次开车出城就遇到下大雨。

  那雨势大到我认为车子会熄火,车顶宛若被子弹不断打中,声势十分吓人,如果撑着伞走在外头的话,就算雨珠穿破伞面砸到头上我也不会太讶异。  「怎么办?这样的雨势很常见吗?」我问。

  「是精灵在生气了。掌管邻近村落的精灵叫坛科罗拉斯(仅音译),是个暴躁 的五片叶树神。」Jim 严肃地说,看来这雨不太寻常。  大雨让行车视线很差,我们勉强开着车到山谷下的村庄休息躲雨,两个人在车子里听着用古老卡带放出来的、充满拉丁气味的欢乐音乐,一边用简单的英文聊天。  Jim 问我是在做什么的,我说我是学生,但也是个作家,出过十几本书,什么题材都写。

  Jim 点点头,一副很了解的样子。  不过我想他将作家与研究者两个意思弄混了。

  越是离奇的地方,人类学家、考古学者、中介客这三种奇妙的生物就越多。  甘比亚在国际旅游协会去年的评鉴里,是「喔喔,真不可思议」国家的第四名,所以当然是很离奇的地方,多的是人类学家。这个非洲小国拥有多达五十多的不同种族(这样的分法还算是客气了,如果让当地人来分,他们用祖先姓氏跟掌管部落精灵的名字来分的话,就算出现一千支种族也稀松平常),不管是比较文化学、宗教人类学、或是什么机歪学都很适合在这里发展学术研究,连哈佛大学的特殊疾病研究室都来这里做大规模的基因采样(垄断一整个村落的基因是很常见的,尤其是不与外村通婚的地方,基因链会显得很单纯)。  「这雨还要下很久吧?」我自言自语。  大雨毕竟让人嫌闷,坐在金属构造的车子里,被铿铿咚咚的雨珠撞击声疯狂地环绕,久了会得神经病,或聋掉。  于是我打开雨伞下了车,在附近闲晃,一边构思在这个几乎都是小孩子的小村落里,故事「等一个人咖啡」里的男主角阿拓整天都在做些什么?  在无法睁眼的大雨中跟动物猎人生死斗?

  在神秘的洞穴里挖恐龙的粪便?

  跟酋长的女儿谈恋爱?  突然 Jim 紧张地下车,要我回到车上不要再乱晃了,因为几个持枪巡逻的民兵搭着吉普车乘雨而来,脸色不善。我识相地照办。  尽管是破车,我们的车子还是太显眼,路过的民兵议论了一阵后停下来盘问。他们在说什么我当然完全状况外,全权交给 Jim 作答,连翻译都免了,我只负责天真无邪的笑容那部分。据说微笑是世界共通的两大语言之一。  然而 Jim 一直说,民兵却不断摇头喝斥,好像 Jim 的答案一路答错到底,再答下去就会拿到一张零分的考卷。  我在旁边有些怕了,胡思乱想自己会不会被一枪打死、从此一堆小说落得断头的地步。许多连载中小说的结局都摆在笔记型计算机里,希望老师不要傻到将它丢进属于我的丧礼的熊熊烈火中。  幸好世界共通的两大语言之二,叫做钱,这语言我们口袋里也有。  只见 Jim 神色匆忙从口袋里掏出好几百盾的钞票,交给民兵后,民兵还气地神闲地一边数钞票一边杂念了几句,当着我们的面将钞票逐人分妥才冷冷地开车离去,刚刚发生的一切好像只是一场预先写好剧本的闹剧。  我当然知道 Jim 刚刚掏出的是规费或是行贿之类的东西,所以他的脸色变得比原先的黑还要更黑,我赶紧说这种打通关节的费用当然是由我来给,叫他别在意,毕竟民兵一定是看我一个外国人,身上一定有钱可以捞,Jim才会遭到池鱼之殃。

  Jim 理所当然接受了我的意见,立刻笑了,还说他们将我误认为日本人。。。。。。  「在这里,日本人很多吗?」我问。

  「不算少,而且日本人很有趣。」Jim 说。

  「有趣?他们买了很多东西吗?」我不解。

  「有些日本人会主动拦下民兵,给他们钱后还会跟他们合照,有些人还会拿起民兵的枪摆姿势拍照。」Jim 若有所思:「日本人是很喜欢照相的一种人类。」  日本!真不愧是出产拖稿大王富坚义博的神奇国家!  我颇震惊,但不是震惊日本人勇于拍照,而是震惊自己刚刚居然没有拉着民兵拍照留念。毕竟可以被钱打通的人,通常脾气也特别好。

  大不了惹火了人家,再用钱打通一次也就是了。  「真是失算!」我叹气。  晚上回去后,杰米森找我吃烤豆子饭。

  杰米森跟我解释,那些民兵是巡逻村庄查缉游击队的,因为部落之间的小战争常常演变成部落联盟的集体挑衅,失败的一方往往逃往山区变成自治自灭的茫然游击军,留在失败者村庄中的,只有殷红遍野的大屠杀,还有茅草屋上黑烟大火。

  大屠杀在部落战争里是很常见的集体运动,只是不晓得谁是观众谁是运动员。  大屠杀后,失败的幸存者逃往山区隐匿,处境十分可怜,因为他们只是失败了,却往往没有东山再起、推翻政府的意图,不上不下的状态最无助了。  幸好我不是住在这里。


  

第四章 醍醐灌顶  补充介绍一下我的私人向导。  Jim 是长子,有五个弟弟、三个妹妹,可谓人丁颇旺。其中两个弟弟也是在为观光客打杂,不过是短期性质的仆役,好处是可以顺手学英文,将来必可步步高升,朝向导这模拟较高级的工作迈进。  有一天 Jim 问我需不需要人帮我洗衣服等杂事,蛮热情的,特别推荐我他十二岁的妹妹,说她很勤快,而且很爱干净。

  而且很漂亮。  我心想应该不用吧,再怎么漂亮都不关我的事,最多也真的只是帮我这个懒鬼洗个衣服而已,况且我到甘比亚之前还特地买了几件质料特殊的排汗衫,合成的塑料纤维嘛,只要落到水里随便搓揉一番就很干净,在室内晾一下,即使天气偏阴也很快就干了。后来我到香港参加大陆今古传奇杂志社举办的交流会(他们称之为笔会),也是拎了两件排汗衫就去,到了当地还多买了两件。

  懒人的、聪明的旅行方式。  不过我想了想,看着 Jim 热切地想替家人谋个短工的情况下,我还是答应了,关键仍在于便宜。  到了Jim 的家时,我灵机一动 问 Jim 想不想开车载他的弟妹出去看看、随便瞎晃个什么,Jim 很高兴,他的弟妹更是欣喜若狂,一下子将后座塞满我们便出发乱晃。后来我才知道 Jim 的高兴不是因为可以带弟妹出去玩,而是我邀请他的家人共游,表示我将他当作朋友而不是寻常私人导游,颇有抬高他地位的意思,这点让他在家人跟邻人面前大大露脸一番,很有面子。  不过 Jim 的弟弟妹妹们上了车后,车子里的味道变得有些难闻,不是大便没擦、也不是很多天没洗澡的那种黏腻的汗垢味,而是很神秘的臭味,不过我这种好相处的个性当然没有表现出来任何异样就是。  此时我想起小的时候看过一本书,叫「爱的教育」。

  爱的故事里面有一个小故事,大意是说一个水泥工人的儿子到作者家里作客,要走的时候,屁股一离开沙发,作者就发现他朋友落下了些许白灰,他想伸手将沙发上的白灰给拍掉,却给他父亲阻止了。等他朋友走后,他父亲说,当着他朋友的面将白灰清理掉,会伤害他朋友的脸皮甚至尊严,反正白灰什么时候拍都行,但总得先顾虑到人家。  我很同意,如果我被熏到想吐,也会假装是自己晕车,不会牵拖是被臭味陷害。

  讲到吐,就不由得遥想起小学三年级的一场学生远足。那堪称是影响我人生的十大重要事件之一(到底是哪十大?说不清的,搬个数目或名次出来无非是想慎重起事)。  那天风和日丽,我们要去某个儿童游乐园玩耍,全班五十多人共乘一辆巴士,座位早就依照身高安排好了,我个子从小就不高,加上老师挺喜欢同我说话(我小时候就很喜欢乱讲话,甚至是编故事耍老师),于是被安排在老师的后面,位置在巴士的最前方部份。  但开车没多久,有个坐在巴士尾巴的同学摇摇欲坠地举手,宣称他体质容易晕车,若继续挂在巴士后头,他铁定要晕到狂吐,强烈要求好心同学跟他调换位置,让他坐前面点。  在他脸色苍白的恐吓之下,一向富有爱心的我举手了(虽然我也蛮容易晕车),说我不介意跟他换位子坐,老师说随便我们,于是我们俩就调换了。

  我坐在巴士后头没有晕车,因为我跟隔壁同学玩纸牌玩得挺入神,但跟我掉换座位的同学却出事了。  出事了,可不代表他吐。  而是坐在他后面的女孩子吐了。

  这位呕吐的女孩子呕吐的方式很有个人风格,就是站起来吐。

  别问我她为什么呕吐非得站起来,这个问题跟去问一个左撇子为什么吃饭要用左手一样蠢,会站起来呕吐的人就是非得站起来吐不可,才能被称为「挖靠,她就是站起来吐的那型」那种人。  惨剧就这么发生,女孩子站起来吐,于是呕吐物便如醍醐灌顶般在那位男孩子头上倾泻而下,当真是震撼人心、魄力十足的一幕!  不久后巴士停在休息站,大伙下去尿尿。那位被呕吐物淋了一身的同学在男厕洗手台前有气无力地梳洗,他将所有人身上的卫生纸跟手帕都借光了,因为他必须将沾黏在头发上的糊状物洗掉,也要将衣服上的汤汤汁汁尽可能消灭,你知道这是多么悲壮的工程。  印象很深,没有人愿意靠近这位苦主,因为他不只身上的东西很脏,还散发出扣人心弦的酸臭,酸臭的范围大到大家尿完后全都没洗手就出去了。  我还记得我尿尿完后,看着孤单单站在洗手台前清洗的他,颇有感悟说了一句话:「喂,黄世颖,如果我没有跟你换位子的话,被吐的人就是我了耶!」鼓励他,然后没洗手就闪人了。  他透过镜子看着我的表情,我这辈子决不会忘记。那堪称是影响我人生最重大的十个表情之一。  后来大家上了巴士,不久后那男生也吐了。  坐在那么前面也吐,实在不能怪他身体虚,而是浇了他一身的呕吐物残留下的余味不断地熏他、蒸他、摧毁他,还将坐在他身边的同学吓跑,宁愿跟后面的人挤一挤也不愿跟他坐在一起。  原本应该是苦主第一顺位的我,当然比谁都要关心事件的后续发展。

  我仔细看着站起来呕吐的那位女孩,嗯,实在是很丑,而且丑到将来也没机会变美。  一个人长得丑不丑其实没什么好评论的,漂亮也不见得个性好或是善不善良什么的,但在呕吐这件事上,美丑就产生了很严肃的差别。  如果站起来呕吐的女孩子是名模林志玲,至少那位被醍醐灌顶的男孩在长大后,还可以指着电视上的美女说:「哈!想当初我国小三年级时,这个大美女还吐了我一身呢!万一当初我没跟柯景腾换座位,她还吐不到我身上咧!」  靠,多么的骄傲!  但很可惜,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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