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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见人家影视大鳄正式开机。既然我不做这种丢人但不现眼,倒可以出名的事情,我就在暗地里使劲了。
所以,我就想做一个自由职业者,这样可以悄悄地专事创作,等待一鸣惊人。
我做过很多像这样的愚蠢的事情,但是我毫不在乎——我跟我的朋友们说,我管它们叫做自信。
那时候我觉得,把自己逼到绝境上可能就是坐看云起的时候了。起码,你一个名牌大学的中文系的毕业生,不参加工作就在家呆着,不呆成一个知名作家说得过去吗?
事实证明,这个借口不堪一击。
我在家呆了一个月。
其间,我父母对我的态度从纳闷到郁闷转而到苦闷,让我很难过。
在社会各个方面的舆论批判下,我也深刻体会到,好眉好貌的一年轻女子,要想安静而孤独地在家蜕变成一个专业作家,期待着成为一个知名作家,那她除了有病、还是有病。
眼看着离知名作家还有遥不可及的距离,又看到窗外热火朝天的社会主义建设场景,实在不忍心只做一个旁观者,于是,我就应聘到一家电台当了主持人。主持一个谈话谈心节目,略带娇嗔地倾谈,就像小时候我看《中国少年报》上开的那个“知心姐姐”的专栏那种性质。
有一份社会职业的感觉很好,而且,在那个节目中我拥有了一批固定的听众,找到了一种被信任、被依赖的感觉,很有一点带着小虚荣的满足。我父母甚至希望我能借着这个工作正式把组织关系调进那个单位,重新抱一个铁饭碗回来。
很遗憾的是,这职业也短命,我在一年后辞职了。我不想一成不变地、每天在密闭的直播间里、对着一群看不见、又不认识的老面孔说那千篇一律的开场白:“深夜的人,是最真实的人”……
之后,我去了北京。像许多文学青年一样,我们把北京当成自己的淘金地和避难所,以为呼吸着那里浓厚的风沙就能熏陶出更高深的文学境界来。
《没人知道我爱你》二
我喜欢生命里只有单纯的盼望
喜欢只有安定缓慢的成长
喜欢岁月漂洗过的颜色
喜欢心底没有唱出来的歌
我去北京最关键的理由还是因为裴俊。
裴俊大我八岁,是个不大不小的商人,他的公司在北京和其他一些省会城市都有办事机构。他们企业是我做的那个电台节目的冠名单位。我在他到江城出差的时候很自然地就认识了他。他说他们公司企划部赞助我主持的栏目就是因为我的声音很好听,很有亲和力,就像他的企业定位。不过,他本人更喜欢我不说话的时候,他觉得那才更有亲和力。我就听信了他,在和他最初相处的时候,很节约我的口水。而且,我抿着嘴的时候也可以让他不那么注意我的一口虽然经过漂白但也偶露峥嵘的四环素牙。我知道,和这样一个看上去很有涵养、很淑女、很斯文的我在一起,他不会觉得丢人。
裴俊有点钱,具体在小数点前面有多少个零,估计他自己也不一定确切知道。反正到他那个境界了,所谓钱的概念,绝对不是一摞摞的钞票了,那不过就是一些数字,来得容易也去得快。他知道该怎么用些小钱来收拾自己,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在。这让我很有面子。他舍得在我身上花钱,而且花得不庸俗,不着痕迹。比如我说我喜欢金庸的小说,他就用特快专递给我邮一套36册精装版的《金庸全集》。又比如说为了见我一面,他坐早班飞机来江城,和我吃个中饭以后又坐飞机回北京。他这么做让我很受用。我喜欢这种像梁凤仪的财经小说中才有的生活场景,在现实中享受超现实。
裴俊身上有很多值得一提的优点,但那些优点好像不能成为达到某一种结果的必然条件。我说的结果就是我和他后来谈恋爱这件事情。天知道他哪一点上就迷住我了。很多人都说我是看上了他有钱。我不这么看。他要是傻有钱的那种人,我肯定也就敬谢不敏了。街上这种傻有钱的人也不少。现在的大款很多都是小个子,小学学历,小学徒出身,小家子气——对这种大款,想让我说爱他也不容易。我虽然也爱钱,但还没有爱到拥抱一个男人的时候就仿佛拥抱一堆钞票那样执着。所以我说我喜欢他的血肉——他在钱之外的那些有血有肉的样子。
总之我就那么任性地喜欢上了裴俊,日久天长还发现他全身上下都是我喜欢他和我必须喜欢他的理由。
有一天,我问他说:“假如我非常喜欢悬崖上的一朵花,而你去摘的结果是百分之百的死亡,你会不会摘给我?”
他马上就回答我说:“亲爱的,我不会去摘,你听我讲我为什么不去摘的理由。你出门总是忘带钥匙,我要留着双脚跑回来给你开门;你在自己的城市里都常常迷路,我要留着眼睛给你带路;你没有什么朋友,担心你患上自闭症,我要留着嘴巴陪你说话;你总是盯着电脑,健康已经磨损了一部分,我要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给你修剪指甲,帮你拔掉让你懊恼的白发,拉着你的手,在海边享受阳光和沙滩……还有,我坚信没有一朵花,能像你的面孔那么美丽,所以,我不舍得为摘朵花而死掉,在我不能确定有人比我更爱你以前,我怎么可以死去呢?”
裴俊就那么坦白地跟我说他爱我,那时候我很傻,也就明明白白地问他:“我怎么知道你不是骗我的呢?”
这个有钱又有闲的男人立刻说:“那就让我骗你一辈子吧!”
现在想来,这些台词真是悦耳啊。就算是写作了一辈子的人,他创作的甜言蜜语也不一定比那些只会在支票上签名的人说得更动听。就好像一个笑话说,一名好奇的美国游客在特拉维夫有名的曼尼教堂前问导游,这建筑是不是以世界著名作家托马斯·曼尼的名字命名的。导游回答说,不是,它是以费城的费莱克·曼尼命名的。美国人很奇怪,追问说:“真的吗?我可从来没有听说过他,请问他写过什么?”导游回答说:“他写过一张支票。”
道理如出一辙。
之后,裴俊跟我说你到北京来吧,我们不要老是这么两个城市牵扯着,我就当圣旨似的听进去了,并且针对各个方面找了各种不同的理由来解释我北京之行的动机,说给别人听也说给自己听。比如,我跟电台那边辞职说我想到首都发展那里天地更广阔,我跟父母说我要到北京去那里有我的爱情,我跟我的同学童超说我在一个无比辉煌灿烂的夜晚让一个男人用眼神挖走了我的灵魂我只有跟他去北京这样才能够灵肉一体。
我贫不贫?有中文系高才生的感觉吗?
——我这么隆重地把自己扔进所谓的爱情里,因为我对爱情是有规划的。裴俊是我想要的那一类人。
其实,并不是从北京起,我才诞生出爱情。你想呀,人家方若蝶从大一开始就如火如荼地恋呀爱呀,我能是那么老土、不跟进时代的人吗?
《没人知道我爱你》三(1)
谢谢你以当年的面貌在我梦里出现。
我复何求?多年来你的脸孔在我的脑海心田萦绕,你啊,等你入梦我等了多少年。然而,在梦里,我俩未通一语。
为什么我不在梦里告诉你,那个你从未晓得的秘密?就是在我与你分离的前几天,我都
是针线密密缝,为你缝一件白色的浴袍。在浴袍的带子里面,我绣下了我爱你三个字,假使你念我之情穿到带子破烂的那一天,你会看到我爱你三个字——只可惜,浴袍我没有缝完,也没有给你。
我在念高二的时候喜欢一个叫韩飒的男同学,很认真地喜欢,不是单相思的那种。那时候我15岁。我们互相之间都说过“我爱你”,像做贼一样地拉过手,甚至还简单地假想过未来的婚嫁问题。以前,我一直不敢承认,因为怕被别人说我早恋。我一直认为社会上的人看待早恋的学生就跟看待工读学校的学生一样,是同一个道德尺度。最近,看到那么多写高中生活的文字都描写了那么赤裸裸的高中恋情,而且个个都可歌可泣的,我才敢抖落出自己的那点陈年老账来。现在我写起这些感情来,波澜不惊的,但在当时,那也是死生契阔的啊。
韩飒比我高一届,他在1988年考上了南京的一所大学。我在第二年考上了江城的这所大学。是距离,也是其他很多原因决定了我们年少的爱情的无疾而终。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当时喜欢着他的那些细节和那些感觉。
我原来以为我的生活中没有他我会活不下去,但是到今天,过了这么十几年几乎和他无关的生活,我过得也不差,我就明白了,爱情被忽略的时候,自然有它被忽略的理由。只是偶尔想起他的时候,一下子就被拖进了一个带着一种色彩的记忆里面,那里面有真实的我和真实的他在那么一种不真实的色彩里面给现在的我表演着我那曾经的爱情。
累极。
倦极。
眼泪可以随叫随到。
眼泪当然也可以闭门不出。
韩飒很早就结了婚,我到十年以后才知道是什么原因。
当年,在我知道韩飒结婚的消息的时候,我在家发了一天的呆。说实话,我特别想去搅乎一下他的婚礼。我试想了很多种捣乱的可能,但最终还只是自己在家里发呆,一点点地回忆我和他在一起的及其有限的那些相处的日子和对话。那些数得清楚的细节和零散的语言,像没有方向随地飘落的树叶。我知道自己不是一棵树,但是每一片树叶都是凋零的我。
后来,我妈妈问我,要是韩飒以后婚姻生活不幸福,他回头来找你,你还要他吗?
我想都不想就回答说,当然要。
我妈妈叹了一口气说,我养了你20年,怎么一直没发现你这么没志气?!
高中毕业后,我和韩飒一直在江城和南京两地断断续续地交往着。我不傻,能感觉到他和我之间牵扯着的东西越来越少,但我不敢用我自己的手来剪断它。我当它是一种存在,是我自己选择的存在,我就要尊重它。一直到大三的时候我都还掩耳盗铃地认为韩飒是我的男朋友,总有一天我要嫁给他。当时也有一些男生追我。我给他们的印象大概就是一个不懂风情、不谙世事的女孩子。其实,根本问题是我放不下韩飒,而且周围也没有人知道有这么一个让我放不下的韩飒。——我因此在中文系女生那如火如荼的爱情盛事中显得别致。
我知道那时我惟一出众的就是我的清白,感情历史非常清白简单——这就让一些自以为是的男生们有一种在上面要涂抹一点什么的愿望。像方若蝶那样老到、复杂的女孩子不好对付,那就找像殷拂这么单纯的女孩子好了,追到手了,也是包了一辆专列的感觉。
有一个和我同年级的学金融的叫童超的同学对我殷勤备至,乃至让我也快要喜欢上他了。
我就跟他说了韩飒。
我说韩飒是我的一个梦,一盘没有下完的棋。
童超说,那我陪你下完它吧。
当天,童超就买了两张到南京的船票。
他陪我去找韩飒。
其实我都能够想到结局。但我想看到结局中的每个细节和各自的表演。
到南京的那一天,很早,5点钟吧,公交车都还没有开出头班。天空中一直下着很大的雨,我自虐一般地淋着雨往前走,童超也就陪着我淋得像个水鬼一样。
终于找到了那个大学,找到了韩飒的寝室。我在他的寝室门口酝酿了好半天情绪,我害怕我真的见到他的时候我会失控。但是,寝室里他的床铺被蚊帐包得严严实实的,一看就是主人长久外出了。
他的室友说他去他老婆那里了。说他们现在是写毕业论文的时候,大家的时间安排上都比较灵活,韩飒可能要过几天才回来。
我像一把灌满了雨水的伞一样呆呆地站在韩飒寝室的门口,我身上的雨水就那么迫不及待地找着地心引力要摆脱我。我那样子一定狼狈极了。
他的室友说,你进来吧。
我在原地没有动。
他们又问我要不要留张字条。
我想了想,还是走进去写了几个字:
“韩飒:我来过了,你不在。我走了。殷拂”
——这一腔废话其实是说给我自己听的。更确切地表达应该是:韩飒,我来找过你,我想找你要我们的未来,你不在,我知道你不会给我了。那我就从你的故事里走开了。
《没人知道我爱你》三(2)
我一点都没有悲伤的样子。因为我已经用三年的时间分解了这一刻的悲伤。
我满脑子里就装着三个字:“他老婆”。在大学里确定了恋爱关系的男女都可以老婆老公的乱叫,但是我听到这三个字和韩飒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我还是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废墟,里面清晰地看得见的只有那三个字——他老婆。
那天我突然就懂得了,生离,其实和死别相差无几,一样只能回忆对方,无法触摸。
童超一直在楼下等我。看见我那么快地下来,他也没有多问。
我让他揽住了我。那天我真的很需要借他的肩膀用一用。
然后,我们一起去买了一只南京著名的咸水鸭来吃。那鸭真是咸啊,我一辈子都记得。我就当它是失恋的味道了。从此之后,我的口味特别重。有什么咸能赶上那天的呢?
当天我和童超就又买票搭船回了江城。
回来后,我找童超要回了这趟来回的四张船票。我认真地把它们贴在了我的日记本里。
附记的文字及其简单:“某年某月某日,我和童超去了趟南京。”
除此以外的一切发生,即使不写不记,我也不会忘记,我知道。
从此之后的很多年里,我和韩飒之间就没有了联系。韩飒做得也很绝,连个回复和解释都没有,让我都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我的留言条。我还在暗处关注他,找一些知情的人打听他,在有事没事的时候想起他——但我知道,他确实已经不在乎我了。
那一年,我看了三毛编剧的电影《滚滚红尘》,看到林青霞千里迢迢找到秦汉,却见秦汉和另一个女人生活在一起的时候,我的眼泪夺眶而出。生活中的我就像是这个故事的翻版。在这个电影故事里,还有我无法逃避的宿命,就是在许多年之后,林青霞本可以和另一个待她好的男人一起开始新生活,但是当她看到秦汉的召唤的时候,她就一定会不辞辛苦地追随过去,哪怕她堵塞在人群中,最后谁也没有找到……
接下来的大学时代,我和童超之间也没有更多的下文。
我很感谢童超,他帮我结束了一段没有明天的恋情,还帮我出了来回的船票钱。在1992年,我们一个月生活费只要100块钱就足够的时候,童超那一趟为我花了差不多200块钱,这是很昂贵的一笔支出啊!到今天,想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我仍然觉得我在当时占了他很大的便宜。同时,我仍然认为,童超是难得一遇的好人。
但我深知,如果我这个时候接受童超一定不是因为我爱他。
那个时候,我还是非常相信有一种可以要命的爱情的。我在等它。
我不要披着爱情外衣的别的什么感情。
有一种病毒叫爱情。我中毒很深。
我知道,只有以毒攻毒。
所以,我的大学四年,看了无数的爱情小说,我假想小说里面那些甜言蜜语就是一个我心仪的人从某一天开始起要对我做的一切功课。我天天预习着,期待着,还自己写些小破文章,不断强化着、演义着。
我顽固地剥夺了童超同学在现实中来给我表演这些小说细节的权利。
自然,在毕业的时候,童超最后离开我的表情,很是忧伤。
混着混着,四年就过去了。现在回顾这段大学岁月的时候,不用“弹指一挥间”这样的表述,实在是对不起祖先们辛辛苦苦为我们生字造词、锻文造句。
我们很快就毕业了。校方总是让学生太太平平地毕业。四年前是欢迎四年后是欢送,那样的有始有终。
不太平的肯定是我们。我们也没有别的创意,只能串门、吃饭、喝酒、借酒装疯,无边无际地传播着感伤和伤感,变着法子让那些没有一点理由就不敢流的眼泪一点也不保留地都撒在了校园里。为什么学校的大操场的草坪总是不那么郁郁葱葱呢,就是一届一届毕业生的泪水把它泡成了一块盐碱地啊。加上中国的环保措施从来是执行乏力,相信迟早有一天它会寸草不生的。估计在我有生之年就可以看得到。到后来的大学生,他们在上学的时候就会上网了,相互交流得很多之后,他们决意摈弃了“伤感”这种很过时的用词,启用了“郁闷”——我学中国语言文学的,不得不感慨他们对文字的把握真是贴切到位,一个“郁闷”,就更传神地诠释这种有泪没泪都要让自己的心以流泪的方式来累一把的状态了。
毕业了的时候,是记忆最泛滥的时候。那时是在吃散伙饭的时候来回忆四年的大学生活。到后来,我们就开始回忆吃散伙饭的生活——总之,大家吃完了一趟一趟好像永远没有结束的散伙饭,最后,都在火车站台上哭成了泪人。
我记得,给童超送行的那天,在站台上,童超抱住我,在我耳边说:“如果有一天你不开心,记得找我,一定啊。不要把我当成陌生人。”
我问:“千里迢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