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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还那么远吗-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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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只要是我力所能及的事,我就会帮你做的。”
他便回我一个笑容,拿掉叼在嘴边的香烟扔到脚下踩灭,他转身将那瓶存了四年的白酒倒了一杯递给我,然后将正在调电视机颜色和音量的离郊一把拉过来,把杯子举到半空中,白色灯光里的光芒穿透玻璃杯中纯澈的液体,折射出一小束一小束仿佛新吐的蚕丝一样柔腻的光线,这光线在我们三个之间梭织成一张大网,撒开来将我们瞬间收拢在一起了,连同那些微妙的蠢蠢欲动的情愫,和在这个深秋里悄悄萌生的不可言传的一个新希望,也许这一盏酒就可以将它好好浇灌起来也不一定吧。
余佳说:“来,为不可意想的事情干一杯吧!”
我看到他眼底沉郁的色泽,像一层怎么也敲不破的有机玻璃,依然对自己有所隔离。
我说:“为过去干杯,也为将来干杯吧!无论怎样,我们要过新的生活了。”说完,我再一次深深的望着他。
他却将杯子重重的碰了一下我们的,然后一仰脖子咕噜一声就把一满杯的酒喝了个精光。喝完了他就笑,笑得有些飘飘的,仿佛一只断了线的风筝被风吹到远处。
这时候门被敲响了。我猜想是谁这么及时的到来了,一只手就拉开了门。站在门口的是一个个子小小的,一脸乖戾和闲散之气的小女孩,我只能称她是个小女孩,有些小小的稚气,细腻却略显得黑的脸颊上嵌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生动清澈却带一股倔强的邪气,她烫着时下有点过气了的玉米须的发型,在头顶高高的扎起来,这显出她的年轻以及开朗个性。她虽然看上去个子小小的,且清瘦,但是她却穿一件很长的风衣,到膝盖下面,黑色,简单没有任何绣花或者配饰,她像一个从黑夜深处走来的小精灵,她的一蹙眉一撅嘴之间都透露出一股恬淡的气味。我想她应该是一个十分讨人喜欢的小女孩。
她看到我有一瞬间的惊讶,然后对我微微笑一下,就绕过我,异常娴熟的走进了这间屋子。她一进门就喊:“佳子,我今天去医院里,就没能去接你。”
说完就把衣服解下把那件衣服往床上一扔,也不管屋子里任何变化。给她自己倒了一杯酒,什么话都不说就喝了下去。我瞠目结舌的看着她的一举一动,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
“你去医院干什么了?”余佳问,显出一些担忧的神色来。
她说:“我一个姐妹去打胎,那个臭男人不知道躲什么鬼地方去了,我就陪她去堕胎啊!你别看她平时胆子大的不得了,她打胎的时候哭着喊妈呢!要是让我碰到那个臭男人,一定替我姐妹好好教训他一顿。对!佳子,到时候叫上你几个兄弟,我就不信他不害怕!”
说完,她就很骄傲的再倒了一杯酒,喝到一半的时候看到阳台上的野菊花,她放下杯子好奇的走过去,将那一大捧野菊花抱起来揶揄似的问余佳,“哈!什么时候搞来这些烂花?”
我走过去说:“这花是我送给余佳的,他今天出狱我想——”
我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她的脸色忽然就变得凌厉起来,和我第一眼看到的那个惹人怜爱的小女孩简直判若两人。她的目光像一支尖尖的冰凌一样穿透了我的,我愕然甚至来不及承接的目光纷纷向两边倒塌。她看着我很久很久,我深陷在这样震慑的情绪中。她忽然就把野菊花举起来,举到了头顶,被笼罩在腊白的隐约的灯光中。
她似笑非笑的弯起她那涂得精致的玫瑰色唇彩的小巧嘴唇,像一片花瓣一样卷起来,她沉沉的声音说:“原来就是你!原来他常常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画的那些根本卖不出去的野菊花都是因为你!她说到这里,又转向余佳冷冷的说,难怪你连情人节都不肯送我一支玫瑰呢!”
说完,她就将那把野菊花狠狠的扔到地上,扔在灯光打下来的那一圈模糊的光圈中。花瓣抖落一地,被白色的光照射得亮灼灼的,像一场无辜的惨死前徒劳的呻吟。这还不够,她竟然一只脚踩上去,用皮鞋硬生生的尖使劲的碾压,直到碾出暖黄色液体来,碾得它们惨绝人寰似的乱糟糟一片,一次重大的毫无理由的摧残。
他终于一把拽起她的胳膊,将她拖了开去,推她到床上。她站起来,嘴里仍喋喋的骂着,“怎么?生气了?只不过是一把一文不值烂花,有什么大不了的?”
啪一声,余佳甩过去一个耳光,那巴掌落在她脸上火辣辣的,她的眼睛里立即就充满了泪水,她的眼睛红了,脸上也印了一个红红的巴掌印。她捂住脸深恶痛绝的看着他,也横过来看我们。然后提起她扔在床上的黑色风衣,就往屋外冲去,什么话也不说。
余佳愣愣的看着自己的手,他很久没有打人了,可是这么久后第一个打的竟是和自己同居了四年多的女朋友,那个小小的,傲慢的小姑娘。他也跟着冲了出去,在深黑的楼道里着急的喊着她的名字,“倩倩,倩倩——”
倩倩,这真是一个好听的名字是不是?我喃喃的说,蹲下身去捡地上碎烂的花朵,它们耷拉着细细小小的头颅,或者像摔破的玻璃渣一样捏着手里有尖酸的刺痛传遍全身,一种微微的细如针头的痛楚像色彩浓烈的染料晕进骨骼里。
我和离郊走在解放大道那些苍郁的梧桐树下面,夜晚十点多。这个城市的灯火算不上多么璀璨,但却都是在同一个时间段异地上演,仿佛涂裹在城市脸膛上橘红色,水蓝色,草绿色的脂粉,我们一路走过来,像有什么话要说,可话到嘴边又咽回去。我把衣服裹了裹紧,视线在路边林立的小店铺之间来回流连。梧桐树刷刷的掉着叶子,被脚踩出清脆的碎裂声音。一切都很静,其实都很静。这条路上的灯除了红就是白,这条路上行走的人不是低着头就是把下巴落寞的塞进领子里。他们都像梧桐树叶的凋落一样不甘心,仿佛都期待着下个春季的到来,于是他们速速的从森冷的城市中央穿过去,仿佛就穿到了另一个温暖的季节里。
“碧落,这么多年了,我竟然不知道你喜欢野菊花。”离郊说。
我把头低了一低,目光仓皇的别向马路旁边的店铺大块亮晶晶的玻璃橱窗和广告牌。我幽幽的说:“你不知道我喜欢野菊花,也正如余佳不知道我们已经恋爱了四年一样。”
“是啊!你们的过去和我们的未来一样,都会成为一个历史。可是碧落,下个礼拜我就要去广州了,我叔叔已经帮我找到了一份好工作。”
“很好啊!我说大学毕业了,找该找一份喜欢的工作去做了。”
“可是,我却不放心走了”,他说:“我已经感觉到余佳在心里深处还是爱着你的。只是他自己将有关于你的回忆逼到一个角落里打上了封条,你的出现会将它们从新开启的。”
“离郊,难道你没有看出来,他现在爱的其实是那个叫倩倩的小女孩子吗?”
“你不明白!”离郊摇一摇头,摇得整片天空都虚弱的支撑不起一大块浓黑来。“倩倩是余佳妈妈第一个反对的女孩子,也是最反对的,他妈妈讨厌她,嫌她个子太小又乖张。所以余佳就决意和倩倩在一起,他是要反抗他的妈妈,他要向他妈妈证明,她的想法都是错的。所以他和他妈妈的关系越来越僵,直到他后来搬出来和倩倩一起租了那间小屋,然后就同居了四年。余佳入狱之后,和倩倩一直还有来往,倩倩对余佳可以说是死心塌地的,所以每当余佳冷落她或要与她分手的时候,她都会用各种极端的手段来胁迫他,你不知道四年的时间,她自杀过五次,有两次割腕,两次吞食安眠药,一次放煤气。好在最后都被救了回来,从那以后余佳就格外小心,甚至不敢再提分手的事情了。”
我乍听离郊对我说余佳和倩倩的故事,不禁从心底冷了起来,仿佛被一袭袅袅白雾笼住。我竟不知道我在另一个城市读大学的四年,余佳身边竟发生了这样多的事情。我想是他自己已经无力负荷自己身上冗重的负担,它们像一块一块炙烫的巨大陨石砸下来砸在他的背上,所以他觉得只有自己把自己逼上绝地,才会有更通畅的不必回头去看往事的出口吧!而解脱,绝处逢生这样的词语就更能诠释他那些滚滚过去的旧事和心境吧!不过余佳,那些事情都过去了,你可以重新塑造你的另一段人生了,从现在开始,从此时此刻开始,你不要再被那些过去圈着套着,你的人生不会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因为从现在开始,我会解救你,无论你需要不需要,我都会义无返顾的进入你的生命中,将你混乱不堪的生命整理出一条一条清晰的脉络,像长直的头发,愿我能帮助你将颠簸的一生摆渡到一个波谰不惊的平和港口。我要你诚实而谦逊的面对你今后的人生。
离郊忽然拉住我的手,我们停在一个有暖橘色灯光的落地玻璃窗外面。他忽然无比热烈的看着我说:“碧落,你真的不和我一起去广州吗?或者你去了我叔叔也可以帮你找一家杂志社或者出版社让你进去工作,你照样可以继续写作的。”
我想也不想的摇摇头说:“离郊,你知道我已经不可能轻易离开了,我真正想做的事情才刚刚开始。”
“这让我吃醋!”他咬着牙齿说,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他抓着我的手在一点点僵硬起来。“四年了碧落,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担心过。”
“或者因为四年来我们都没有安安心心的相爱过吧!你知道毕竟当年我放弃余佳选择你,是我这一生做的最难的一道选择题,对于他,我们一直在内心都有歉疚”。我安静的说,橘色的灯光透过玻璃窗像水一样缓缓流淌过来,在我的睫毛和嘴唇上扑朔迷离。
他说:“不管怎样,这四年,我们都没有放弃过彼此。”
“是的,我说这是一个多么值得好好纪念一番的时间。”然后我绕过离郊,向那暖橘色灯光的店面走去。
这是一个装饰得十分华丽又简约的店铺,我已经注意它有一些时候了。首先吸引我的是它门旁边的那一个菱形的匾,是用粗糙的松树皮拼凑起来的,在树皮上用图钉钉着几个红色的字,这红色的字也是用细麻绳编的,写着“人在天涯装裱楼”。这是一个多么诗意的名字啊!有一种亲切的感觉涌了上来。
“到这里面干什么?”离郊问。
“我有张照片想要裱起来。”
我们进去的时候店主没有来招呼,只见一个三四岁大的小女孩儿把玩着许多一块钱的硬币,那些硬币有的散落在她的身边,有的被她兜在灯心绒的小裙子里,她将硬币抛起来,掉到褐色的松木地板上发出咚咚的雨点一样的响声,或者将硬币按在地上让它们呼呼的转圈圈。她玩得十分熟练沉浸在里面也很专注,就连我们走进来了也没抬头看一眼,依旧格格的兀自笑着。
我却是被这家店里的陈设震慑住了。像一个展览厅一样有幽深的通道,踏上木台阶,向那条亮着微弱的白色灯光的通道走过去,在通道两边的墙壁上,挂着许多已经裱好了的照片,奇怪的是这些照片的主体都是各式各样的木头房子,大的小的,繁复的简单的,深的浅的,放置在草地上,森林中,湖边,有旷蓝的天空或者下大雨的夜幕,色彩变幻莫测,或浓郁或飘渺,但都是让人琢磨不透的,像人的心情一样。我是后来才知道这些照片都拍摄于欧洲的一些国家,芬兰,奥地利,瑞士,意大利等等。我才知道这家店的店主竟然游历了那么多国家,背着他最衷爱的相机,回到这个小城市后,为了养活他的小女儿,他才开了这家装裱店养家糊口,难怪店名叫“人在天涯”,原来他从前就是一个天涯羁旅游客,仿佛是飘来飘去飘得累了才栖息在这个城市里任俗世湮没他那卓而不群的才华。由于他出色的艺术天分,早就已经在这个城市里远近驰名了,人人都知道一个叫窦远的天才艺术家,可是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个艺术家背后的故事,他的性格怪异的小女儿,他的所有辛酸。
我们一直走到这条通道的尽头,走到一个灯光通明的小院子里,那个院子上方用玻璃顶棚罩着,将院子里地灯的光芒反射了一部分回来落在院子中间一张圆形的大桌子上用细木条堆积起来的小木屋上面。我不由得屏住了呼吸,因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在那张大桌子上,正矗立着一项杰出的工程,那是一个用修整得光滑轮廓分明的细木条一根一根搭建起来的屋子。尖尖的顶子,半开半掩的扇形窗户,小木屋的前面有台阶一直延伸到篱笆外面。但是这个小屋还没有建设完全,有一些地方还松松落落的,墙壁无端的空出一大块一大块来,门也没有装,屋顶上还缺一些小瓦片。它应该出自一个细腻而幽雅的人的手中。我这样想着,他就出现了。
我怎么也想不到,竟是这个面容沧桑倦怠的男人日复一日的将这个闪烁着象牙白光泽的房子建造起来的。他穿一双墨绿色毛绒拖鞋,蓝白格子的宽大裤子,和一点也不搭调的蓝色牛仔短上衣,扣子没有扣,敞开着露出里面灰色的羊毛毛衣,他的表情十分懒散,胡渣像一块新割的麦地一样参差错落,又茂密。他的眼睛被一副大的黑框眼镜挡在后面,有如一口深井散发出黑黝黝的光泽,他的头发却不像一般的艺术家那样留得长长的,相反他将头发剪得很短,这又使他原本落拓的神情增添了些许强硬。他浑身向外散射着一股神秘的难以探测的气息,从旋绕着的楼梯上走下来。
他说:“欢迎欢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我于是从包里取出一张照片交给他,那是我和离郊在滨江公园的船上照的一张合影,背景是灰蒙蒙起着雾的山岚和缓缓流动的长江水。我想将这张照片裱好了留给离郊随身带去广州,算是为我们四年的爱情留的一个纪念吧!
他在为我们忙着镶相框的时候,我一边打探他的一些东西,他却总是有所保留一样,仿佛不愿意让人知道更多关于他的事情,因此而显得安静起来。
他把相片裱好了送到我面前的时候问:“你对这个木头屋子很感兴趣么?”
我点点头。我说:“我喜欢这样的房子。”并再回头去看。
他说:“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建有这样一个房子,房子里面居住的不仅仅可以是过去,也可以是将来。如果它建造得足够美观和坚实,就会甘心情愿的用它来避难。”
他意味深长的话我听得似懂非懂。我于是笑着问:“那么,你是为什么建的这个房子,过去,还是将来?”
“是为爱。”他简洁且不容置疑的回答,说完轻轻一笑。我发现他笑的时候样子很好看,狭长的脸饱满了起来。
我记得我离开那里的时候说过一句话,更像是一种喟叹,我记得我说我也想有这样一座小木屋,为爱,无关乎过去还是将来,但它们却是爱情的载体,的确是。
4
    离郊在四天以后就离开了宜昌这个没有明确前途的城市,背着他的行李和我送给他的那张相片,独自一人去了远在南海边上的广州。本来这天要来送他的除了我还有余佳,但是我们等到火车(要)开动的时候了余佳也没有来。离郊走得有些失望也有些伤怀。我不喜欢送别,所以没有去月台上眼睁睁的看他被这辆绿壳子的火车带到隔了山山水水路远迢迢的南方城市去,不愿那猝然到来的酸楚像锋利的刀子一样切下来。
他虽然一再叮嘱我要保重要等他,虽然我一遍一遍的许诺我会等他回来一起营造那样坚实的木头房子。他随着人流涌进了入口处,我立刻背过身去,不想再看他给我挥手。+
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似乎并不是为了这样的分别,心里仿佛有一个大大的蚕茧正被一根根的抽去了丝,慢慢的变得空荡荡起来。
余佳,你在做什么呢?无论怎样你该来送一送离郊。我正想着,离郊就给我发来了一条短信,他问:“你还会再一次爱上余佳吗,碧落?”
会吗?会吗?我不知道,或者我从来就没有爱过他吧!其实有些爱情或者到今天了我也没有将它们弄懂。也或者真正的爱情就像深海里的珍珠一样,捞不上来的。
我想余佳一定有什么事情,我的第六感。所以我立刻关了手机没有回短信给离郊。
我得马上,火速,快马加鞭的赶去找余佳。
可是当我钻过几条巷子,再爬上那栋破旧的小楼房的三楼的时候,我已经累得汗津津的了。这一次为我开门的竟然是倩倩,她穿着黑色的皮裙和藏蓝色镶珠片的布靴,头发依然和上次一样高高的束在头顶,扎这样夸张的头发的人更能显出她的调皮和倔傲,以及挥霍不尽的青春。
她一只手端着一碗泡面,筷子咬在嘴里,看到我乖乖的一笑,笑得云淡风轻的。说:“你来啦!”然后就一屁股窝到电视机前面的青灰色人造革小皮沙发里,继续目不转睛的盯着荧光蓝的电视机屏幕看着,时不时被那些搞笑的娱乐节目逗得噗嗤一声笑得人仰马翻。她再没有看我第二眼,仿佛我的到来根本与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看屋子里没有余佳,便问她他在哪里。她咬在嘴里的筷子拿也不拿下来,就含混的说:“不知道。我来他就不在,估计去西华街找唐老大了。”
“唐老大?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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