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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燕脂决定不再逗他,“我从霁华的秘书那里知道,咱们的易日晞董事约了霁华周六晚上在落夕湖畔的‘WISH’咖啡屋见面——郗总你说,这件事情究竟是大是小,是好是坏呢?”
广泽微微地垂下了头,他的额头上隐约沁出汗珠。
“老兄,你还是好自为之吧!”杜宇声拍拍他的肩膀,向自己的办公室走去。走了两步他突然回过头,喊了一句,“喂!郗伟广泽——”
听见杜宇声叫他的全名,广泽木木地抬起头迎上他的视线,“什么?”
“认识你这么多年,你刚刚做的事最有气质、最有风度!”杜宇声向他竖起了大拇指。
“我也这么认为。”柳燕脂回眸一笑,将所有的一切丢给广泽自己去思量。
郗伟广泽最大的灾难降临了——什么什么?易日晞董事对俗妞儿的约会邀请?不是这件事啦!还没轮到易日晞那个老色鬼出场呢!
那是什么?
是——那株蒲公英啦!
端坐在他办公桌上的蒲公英明明已经开花,渐趋成熟,可这一天它突然蔫了,无精打彩的,好像要死了一样。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它一直生长在中央空调环境下的缘故,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惊慌失措地查找起各类花卉书籍,可这也没找到可以治疗它的方法。万般无奈之下,他决定趁着清晨去找它的原主人想想办法。
再一次,他来到了东施公寓的楼下。毕竟公寓里住的都是女性,他也不敢就这样贸然闯入。抱着那株蒲公英,他遥遥地向七楼的阳台望去,想要找寻那抹熟悉的身影。
风轻轻地飘过,蒲公英白色的种子缓缓地扬起,离开了母亲,它们将去找寻自己的生命地。这就是纷飞、繁茂的爱情!
伸出手,他想将那些白色的小伞网罗到掌中,可惜,天不从人愿,他无法收住这纷飞的希望。一种没来由的沮丧从心底应运而生,他惟有收紧双手,紧紧地抱着怀中的那株蒲公英。
“你在这儿做什么?”
一道熟悉的声音窜进了他的耳膜,猛地转过身,他惊奇地发现了俗妞儿的身影。她拎着装早点的纸袋,看样子是去买早点刚回来。寻觅了半天不得见,不想她竟出现在他的身后,这是否就是他们之间的缘分呢?
有些尴尬地耙了耙头发,他不自觉地扯了扯衣角。他一向注重外表,昨天被这株蒲公英折腾了一天,今早又赶早来到这里,他穿的还是昨天的衬衫。这对他这么注重气质、形象的人来说,简直是一种无法容忍的错误。
“我……我是来找你的。”
“废话!”霁华翻了一个白眼,他来这里,手里又抱着这株蒲公英,不是来找她的,会是来找谁的?“我是问你大清早抱着这株蒲公英来到我家楼下做什么?要还我,在公司里还就可以了,用得着这么一大早送过来吗?”
经她提醒,他方才想起他此行的目的,“我不是来把它还给你的,我是来让你救救它,它好像快死了。”
霁华只是简单地扫了一眼,“蒲公英是多年生草本植物,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多年生草本植物?虽然它一直生长在二十五摄氏度左右,可它最终的命运就是让生命飞翔,这有什么么好奇怪的?”
“这么说它真的快死了?”广泽紧张地瞅着手里的蒲公英,像检视着自己的生命一样。
霁华不想再跟他继续纠缠下去,他那种失望的神情让她忍不下心来断绝他们之间所有的一切。而她一向不喜欢拖泥带水,那会让她失去自我——她不要!
甩甩头,她甩掉这些无谓的纷扰,“我不跟你在这儿发神经了!今天轮到我买早点,我还得赶快上去呢!”
“这不是发神经!”广泽再也受不了地叫喊了出来,“我这不是发神经,我紧张的不是一株蒲公英,而是我们之间的感情!你到底明不明白?”
她明白!就是因为她明白,所以才要逃开。
广泽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走到她的跟前,他不要她回避他的眼神。
“你所说的那一切,我都仔细地想过了。正像你说的那样,我们之间的确有许多差距、许多克服不了的差距。可我们为什么非得要有一方改变,从而来适应另一方呢?我们为什么不能只做我们自己呢?在外面,我还是那个代表公司气质的郗总,可是在你面前,我可以做回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郗伟广泽。你不喜欢那些社交场合你就不去,我会尽量陪着你,若是一些非出席不可的宴会,我就一个人前往。我相信我能做到!因为……因为我是真的爱你,用所有的力量和信心在爱着你。”
霁华将早点袋抱在怀中,紧紧地抱着。她背对着他沉默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更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相信他的话就这么一路走下去。
而广泽却无法忍受这种沉默炼制的酷刑,扳过她的身子,他强迫她看着自己,“霁华,你究竟是对我没信心,还是对你自己没信心?为什么连试一下都不愿意呢?为什么?”
“你不要问我这些连我自己都无法回答的问题!”越过他的身体,她直直地跑进了楼。那种匆忙不是在逃避他,而是在逃避她自己的犹豫。
风,将广泽手中的蒲公英种子一点一点带走。他的希望是就此飘散,还是在那不知名的远方继续繁茂的盛开,谁又知道呢?
一口气冲进电梯,温霁华仍旧紧紧地抱着早点袋,丝毫不在乎那可能沁出来的油渍脏了她的衣服。她的脑子里乱极了,像有几千几万个声音在呼喊着她似的。她不停地眨着眼睛,想将那些声音通通都眨掉,可是不行!她越是努力地想甩掉反而越是弄得一团乱。
好不容易离开了那狭小的电梯空间,霁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让凉凉的空气一直进到她的肺里。借着这份感觉,她想将所有的一切理出一个头绪来。没料到头一抬,她撞见了两堵人墙,正堵在她面前呢!
“哈!你倒是回来了,那个傻瓜还站在下面呢!”丑丫头沐暖日毫不客气地讽刺着楼下那个抱着蒲公英的傻瓜。其实广泽一来到楼下,她就瞧见了。当然,她也看见了这两个人彼此间的挣扎与纠缠——没办法,谁让她房间的窗户朝着楼下呢!
“他还没走?”霁华的脑子又乱了起来。
胖妹妹樊落星可就顾不了这些了,把两个同屋拉进餐厅内,她马不停蹄地从早点袋里拿出煲好的粥,先喝上两口,这才有机会开口,“听暖日胡说,她那是想看看你反应呢!大概在你的电梯到达五层的时候,他抱着蒲公英离开了。”
“要不然我们怎么舍得丢下那么好看的戏,跑出来迎接你呢!”暖日也不客气,拿起她喜欢的鸡肉粥喝了起来。
霁华的眼睛时不时地向楼下瞥了瞥,确定没看见那方身影,她显得有些失望。
“你不吃吗?快吃!快吃!”落星不明白她的心思,只是一味地招呼着她解决民生大计。
在这方面暖日可就聪明多了,“我说霁华啊!你可想清楚了,今天人家是抱着多大的决心来找你,别怪我没提醒你,错过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喽!”
霁华把嘴巴噘得老高,“错过这个村没有这个店,说不定还有其他店呢!”
“话不能这么说,你想想落星和隔壁那只‘老母鸡’!”暖日一边说还一边用眼神比划着,“那时候落星多坚持她的‘兄妹论’啊!最后还不是怕人家不要她怕得要死,现在呢!出双入对,幸福每一天!”
“怎么好好地说到我头上来了?”落星吃东西吃得正开心,却被暖日这一声“老母鸡”给叫了暂停,“说她就说她,别扯上我。你要是需要打比方的例子,就拿你们家‘索命狂客’做模板。”她用一大勺的粥堵住了暖日的嘴。
她们说的什么“索命狂客”、“老母鸡”都是一些很特殊的人物。“索命狂客”是她们对暖日那一位的别名,“老母鸡”自然就是落星那一位的爱称喽!
看她们笑着玩着,霁华不禁长叹了一声,“你们都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看样子我是天煞孤星,注定苦命了!”
暖日一脸受不了地拍拍她,“行了!行了!你就是想天煞孤星也要问人家‘伊面’同意不同意啊!我看你还是好好想想你和那个郗伟广泽的事情比较实际一点。”
“啊呀!烦死了!”霁华趴在餐桌上的样子就像一条正在歇夏的老狗,就差没把舌头吐出来了。
落星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她用胖嘟嘟的手将霁华的身体拉直。望着她的双眼,她大力地拍着她的脊背,“你到底在担心什么?只要你认真去爱了,就没有什么好后悔的!”
她用手中的勺子不停地搅拌着碗里的粥,顺道将沉静的心也给搅乱了。
“我那时候也很担心,担心我和沧浪之间的差距,担心我们的爱情走不到头,担心这个担心那个,好像所有的一切都乱了。可后来我才明白,所有的担心都是多余的。事情没有发生,与其在这里无聊地担心一切,还不如想想怎么样让两个彼此相爱的人能多得到一些幸福。那样,即使有一天不得不分开,也可以好好地说声再见,也可以感谢着……感谢着彼此所给予的那分快乐。这不是很好吗?”
可以吗?她真的可以抛开一切,去尝试着爱他吗?霁华也开始认真思索了起来。
暖日挨着她坐着,“霁华,懂得怎样保护自己是一件好事,但不要让这种保护捆住了你的手脚。在爱里,有获得就必定会付出代价,这是准也无法改变的公平守则。要想完全地不受伤害,除非你放弃爱,可是放弃了爱,也同样放弃了世间最美的幸福颜色。你那么聪明,—定明白这个道理的,对吧?”
霁华重重地点了点头,她明白,只是她自私地想做一件不公平的交易。她像一个放高利贷的商人,放出一点点的资本,却想收回数也数不清的利息。在爱里,这是不被允许的,除非她想换回的是更多更大的伤害。
“霁华,你看看我们三个!”落星眨着星子般的眼眸环绕着四周,“暖日是‘日’;你是霁华,是‘月’;我是落星,也就是‘星’——我们加起来就是日月星,那是世间最不平凡的光华。我相信,上苍会善待我们的!”
“是啊!”暖日的脸上有着如沐暖日的笑容,“我们组成了东施公寓,既然上苍没有给我们女孩所注重的容貌、气质和身材,他一定用另外一种形式、另外一种体验给了我们幸福和……爱!”
清晨的朝阳一点点升了上来,在那初初的明媚中,三个女生肩并肩地守在了一起:她们的心中,蕴藏着这样一句话——上帝是公平的!他给了她们彼此间的友情,让三个在世俗的眼中各有残缺的女孩真正地走到了—起。
上帝真的是公平的!只是,这需要用你的眼睛去看,去发现,去收获。
周六很快就到了,按照约定的时间,温霁华向“WISH”咖啡屋走去,在那里易日晞董事正等着和她的约会。
过了马路,她发现身后似乎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在跟着她。她快走了两步,那人走了一大步;她将脚步放慢成小碎步,那人走了一小步;她气恼地停下来,来个猛回头——那人也停住了脚步(被她吓的)。
“郗伟广泽,你老跟着我干什么?”
“我哪有跟着你?”他显得有些委屈,双手插在口袋里,他的头低低的。
霁华仔细打量着面前的他,像是第一次见到他似的——平时看惯了他西装革履的样子,乍看见他穿着简单的T恤、牛仔裤和休闲鞋,她还真有点不习惯呢!
看着他像个小媳妇似的耷拉着脑袋,她的语气也跟着松了下来,“不跟着我,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条路又没标明只有你能走,我为什么不能走到这里?”小媳妇偏着脑袋,一副很跩的样子。
这样子的他不似平常高高在上,一言一行都讲究气质、风度的郗大总裁,倒像是个刚出社会没多久的大学生。面对这样的郗伟广泽,霁华反而不知所措了。
她学着他的样子,头一撇丢下一句,“随便你!爱跟不跟!”
两个人还是像刚才那样一前一后地走着,她快他快,她慢他慢,她停下来他望风景。保持着这样的行为一直到“WISH”咖啡屋的门口,霁华再一次地忍不住了。
抬起高傲的下巴,即使在身高上她比不了他,也得在气势上先把他压倒,“我到达目的地了,我看你往哪儿跟!哼!”
广泽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长臂越过她的身体,他先一步进了咖啡屋。这下子,霁华彻底地愣住了,“喂!喂!你……你究竟要干吗?”
冲进“WISH”咖啡屋,霁华一抬眼瞧见了易日晞董事,她不好意思地向他笑了一下,伸出小手私下里拉了拉广泽的衣角。用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她恶狠狠地命令道:“你给我出去!出去!”
他不仅不动,还大步向易日晞走去,大方地打起了招呼,“易先生!”
霁华还一个劲地在后面扯着他的衣角,“喂!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皮厚,人家约了我,你跟过来做什么?”
易日晞冲着霁华微微一笑,解释起来,“我昨晚打电话给郗先生,我也约了他。事先没跟你说,真是抱歉。”
“呃?”霁华呆呆地看看易日晞,又瞅瞅广泽。
广泽双手插在口袋里,带着一点戏谑的笑容瞧着她,得意之色溢于言表。什么气质高雅、风度翩翩都摆在家里晒太阳呢!
霁华终于明白了过来,这一路上他根本就在耍她嘛!气恼地抬起脚,她狠狠地向他的小腿踹去,毫不留情地踹去。
“嗷!”广泽抱着疼痛的小腿,带着那张想咬人的表情啐道,“你这个俗妞儿!”
霁华双手叉腰瞪着他,“我就俗!我就俗怎么样?你咬我!你咬我啊!”
看着他们俩虎视眈耽的样子,易日晞忍不住大笑了起来,“行了行了!过来坐吧!”
三个人在一处较为安静的地方坐了下来,霁华赶忙凑到易日晞的耳边“大声”地问道,“您今年贵庚啊?”
贵庚?我还古来稀呢!
广泽翻了一个白眼,“问人家年龄——你真没气质!”
“你有气质!你有气质你这样说我?”得!两个人又杠上了。霁华将脸转向战地,“我说易日晞面容很年轻,不超过三十岁。你非说人家前额银丝、内心狡诈,绝对是四十好几的老色鬼一个。哦!我问问都不行啊?”
上帝啊!你杀了我吧!
他郗伟广泽粗活了二十七年,从来没觉得像现在这么丢脸。
对他们的问题,易日晞尽量保持严肃的表情,凑到他们俩跟前,他招了招手。等三颗头颅凑到一起之后,他小小声地说道:“我告诉你们,我啊!是不死之身,虽然看得挺年轻,其实好几百岁了呢!”
呃?
广泽和霁华的呆滞与易日晞的得意形成鲜明的对比。谁说易董事沉稳内敛?谁说的?谁?
如此尴尬又有趣的气氛没能维持多久,侍应生端着三杯特色咖啡过来了,他分别介绍起来,“小姐面前的这杯咖啡叫Moon(月亮),先生面前的是Eclipse(月蚀),易先生还是老规矩——St。 Luke’s Summer(秋日艳阳天)。”
霁华好奇地看着眼前的咖啡,“这些咖啡看上去差不多啊!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名字,我还从来没有听说过呢!”
“这你就不知道了。”广泽用咖啡勺依顺时针搅拌着那杯Eclipse,“‘WISH’咖啡屋里各式咖啡均是以各种气象景观命名的,口味也因各种气象给人的感觉而各有特色,在这东方学院附近非常有名。我久闻大名却一直无缘一尝其味,今日也算有幸。以前我读大学的时候还没有这么好的地方,否则我一定经常来坐坐。”
抿上一口,他立刻赞不绝口,“好咖啡!以Napoletana(那不列塔那)咖啡为原料,加上咖啡师特别的调制,让它的口感更加圆润顺口。能泡制出这样的咖啡,一定是个气质非凡的人物。”
“郗伟广泽果然是个注重气质,懂得欣赏气质的人。”一杯小小的咖啡,他都能发出如此的感叹,难怪易日晞会这样说他。转过头,易日晞发现霁华一直望着面前的咖啡出神。“霁华,快喝啊!你这样看着它,又不会变出两杯来。”
霁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不懂咖啡的,这么好的咖啡给我喝糟蹋了。”
“这说的是什么话?”易日晞佯装生气的样子,“你可知道,这杯咖啡可是这家咖啡屋的老板特意为你调制的。”
霁华不好再推辞,尝上一口,她连叫,“好喝好喝!跟一般苦苦的咖啡不一样。”
“那当然!”易日晞显得很骄傲的样子,“这杯‘月’和郗伟广泽的那杯‘月蚀’,可是那位老板特意为你们俩而泡的。”
月和月蚀,一明一暗,一显一隐,广泽顿时反应了过来,“易先生,刚刚在来的路上我还在想,你今天的邀请对我而言究竟是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