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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他?不、不、不,她想他们最好还是保持在彼此不了解的状态下最好。
☆ ☆ ☆
过了一整个礼拜无所事事的上班生涯,贝多芬每天八点半准时到聂封云的办公室报到之后,她便可以做自己的事。不论是躺在那张看来价值不菲的沙发上看漫画,到林瑞方的秘书办公室打打电动玩具,甚至是上网找人哈啦,全都没问题。其实,她真正见到聂封云的时间并不多,因为他要不是忙着开会,要不然就是有事外出,真正在办公室的时间并不多。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只要聂封云一不在,她就算溜到他的专属休息室里睡大头觉也没人会管她,她在凌鹰过的日子,可以说是惬意又自在,在加上强而有力的空调系统,她一点都不觉得现在是热得可以要人命的夏天。
这一天,贝多芬还是照常搭电梯上了十二楼,打开聂封云办公室的门,却不见聂封云的“芳踪”,她心想,他可能又像前些天一样,直接先去接洽公事完毕后,再到公司来。
她将自己带来的零食、饮料、小说和漫画先放到茶几上,然后脱掉西装外套,解开衬衫上头一个钮釦;,让自己的脖子能够正常的转动;虽然她在这里的生活十分悠闲,但是她每天还是得穿着正式的套装上下班。如往常一般,她从聂封云的桌上随手抽起一份早报,看看今天的头条新闻为何。
半小时过后,她已经看过了两份早报,因此决定上林瑞方那里去串串门子,聊聊天也好。
“早啊,林秘书。”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她和林瑞方也算得上是朋友,因此她拿了包零食过来和他共享。“我这里有一盒小西点,刚好给你配咖啡。”小西点配咖啡,味道应该是最配的了。
“太好了,我才在想下午茶的时候没有点心可配呢。”林瑞方收下贝多芬送过来的小西点。“对了,董事长还没来吗?”
他记得昨晚十一点半时,还接到聂封云询问有关公事的电话,也就是说,他昨晚八成又是通宵工作,因此他要不是还在家里睡觉,就是人在董事长室隔壁的小房间里休息。总而言之,一时三刻之间,他们可以安心的喝上一杯好茶,聊一聊有关聂封云的小小八卦。
“还没,我来的时候没看到他。”她拉了张椅子,坐在林瑞方的办公桌旁边,手上还拿着原味番茄汁。“对了,我来这么久,怎么从没见过董事长的未婚妻啊?”其实也没多久,不过一个礼拜又一天而已。
“喔,王小姐啊……她出国了,应该这两天会回来吧。”林瑞方想起王文忆的脾气,实在弄不懂天下女人这么多,怎么聂封云谁不好挑,偏偏挑上王文忆!“我想,我要是妳;,我宁可不要见到她。”他对她实在没什么好评价。
“为什么?”贝多芬的兴趣完全被林瑞方给挑起了。
“她啊……”一提起王文忆,林瑞方就有满肚子气。“我不喜欢讲人是非,可是提到她,我就……我就……有气!”
“林秘书冷静点,别激动!”贝多芬见状,连忙去帮他倒了杯开水,要他喝水降降火气。
“小芬,等哪天妳;自己遇到后,妳;就可以了解我的感觉了。”林瑞方接过茶杯,喝了口水润润喉。“小芬,我问妳;,妳;进来这几天,董事长有没有要妳;倒茶给他过?”
“没有。”因为聂封云都很自动的将她冰在小冰箱里的饮料拿出来喝。
“是啦,我来凌鹰也有七年的时间,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要我像个小妹倒茶──但是,王小姐第一次来的时候,居然就要我倒茶给她喝!更可恶的是,连句道谢也没有。”
“就这样?”贝多芬认为这是林瑞方太过大惊小怪了,也不过就是帮人倒了杯茶,而对方忘了道谢而已嘛。
“小芬,妳;不了解那种感觉!”林瑞方也不是刚出社会的热血青年,动不动就会被人惹得发起脾气,他今年已经三十岁了,看的人、事、物之多,绝对不在少数,但是有办法在几句话里就让他彻底讨厌某人,王文忆是第一个做到的人。“她那种脾气……唉,反正等妳;自己遇到就晓得了。”林瑞方叹了口气。“要是等哪天她真成了董事长夫人,我们这些当人属下的可就辛苦了。”
“怎么?她会干预朝政不成?”
就像历史上一些外戚篡权一样,将一些忠心不二的良臣给诛杀殆尽?要是将这戏码搬到凌鹰来,不就是董事长夫人利用后门管道,将她的娘家亲戚全都弄到凌鹰来上班,到最后凌鹰公司的实权反而落到聂封云的未婚妻家里去了!嗯……如果事情真照这样发展的话,林瑞方以后的确辛苦!
“岂止,她目中无人的样子,简直像是凌鹰就是她家旗下的子公司!”林瑞方气就是气这点。论集团财势和政商关系,王文忆家的海亿集团和凌鹰根本无法相比,她凭什么在他们这些高级主管面前摆出一副老板架子。
“哦,这么说,她是气焰高张的女人喽?”由林瑞方的说法来看,聂封云的未婚妻不怎么得民心。“奇怪,有修养的大家闺秀不是很多吗?怎么董事长谁不好选,偏偏选到她?难不成她美得让男人见着第一眼后,就会忘了今夕是何夕吗?”
要是有这么美的女人,她倒想见见。
“唉,还不都是海亿的老板硬说什么聂、王两家要是结成亲戚,不但两大集团都各有好处,而且在市场还能造成更强的影响力,在合作案各方面也更好商量了。”
林瑞方觉得要是凌鹰和海亿真的联姻之后,凌鹰很有可能会被海亿给拖垮。虽然海亿在台湾算是前十大企业之一,但是最近他们的经营策略一直处于扩张状态,面对经济不景气,也不晓得修改经营策略,要是再这么下去,如果经济大前景不转变,海亿肯定会爆发财务危机。而那时要是凌鹰和海亿的联婚已定的话,依照中国人传统的认定观念,外界一定也会对凌鹰的财务起疑,到时凌鹰就算没事,也会变成有事。
“难不成董事长就是为了这个原因和王小姐订婚?”不会吧,她不觉得聂封云像是这样的人啊?虽说他有时候和她说话时,有些轻浮外加不检点,但是他可是个很努力工作的人,而且她也不觉得他像是个嫌贫爱富的人。
“这不是董事长决定的,而是老董事长做的决定,我们董事长只是没反对而已。”但也不表示赞同就是。
“可是,他们不是订婚了吗?”要是聂封云不同意的话,那么那位王小姐又是怎么成了他的未婚妻?
“什么订婚,他们只是口头上的承诺,连仪式都还没举行过。”要是凌鹰和海亿两家真的决定联姻,早就上报纸的头条了。
“口头承诺?那为什么我当记者的二姊告诉我,董事长那辆蓝宝坚尼是那位王小姐送给董事长的订情之物?”
“订情物?”林瑞方听到这说法不禁哈哈大笑。“没错,这东西就是那个王小姐送的订情物──不过很不幸的,这辆车董事长不要说是开它了,他连碰都没碰过它。”
“那辆车可是贵得跟什么似的,他真的连碰也没碰过?”要是她是男人,有这种名贵跑车的话,她肯定会开这车到处跑。“而且,有点见识的人都应该知道这车价值不菲,如果说董事长和女人约会、还是想泡女人的时候,这车不就发挥了最佳功能了?”
“小芬,看来妳;还不了解我们那个把工作当情人的上司。”林瑞方摇摇头。“自从董事长接掌凌鹰这几年来,我还没看过他和哪个女人有过非公事以外的约会。”一个能把办公室当成自己家住的男人,他对工作的兴趣应该是凌驾其它所有的事。“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老董事长才会帮他安排了这门婚事。”他猜想,聂封云之所以没有直接拒绝,很可能是真的认为和海亿联姻,能为凌鹰带来某些利基点。不过,今非昔比啊!
“这怎么可能!”贝多芬才不信这个聂封云过的是类似清教徒般“守身如玉”的日子。“林秘书,你该不会是为了维护董事长的名誉,所以才故意这么说的吧?拜托,如果我是完全不知道他本性的人,也许我会同意你的话,但是,很不幸的,我并不是不知情的人。”
“哦?”林瑞方听她这么一说,兴致全来了。若说起聂封云的本性,全公司有谁最了解?他林瑞方要是认了第二,绝对没有人敢称第一。如今,贝多芬却持完全相反的意见,这其中一定有什么内情在。“那么妳;说董事长的本性是如何?”
“色!”贝多芬想了想然后这么说:“不过,他也是挺努力工作啦,虽然有时候还是有点……”她实在不想说出聂封云对她毛手毛脚的经过。
说也奇怪,她对聂封云加诸在她身上的“性骚扰”,居然不会起反感,还有点习惯成自然,再也见怪不怪。她奇怪的不是她的“习惯”,而是这行为要是换成别人,她恐怕早就大开杀戒,将对方的肋骨打断两、三根也说不一定,可是对着聂封云,她要不是相应不理,便是被他激得面红耳赤、神智不清,到最后变成有些语无伦次……怪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是吗?”林瑞方明白如果想要知道更多,就绝对不能露出一副猴急样,在这种时候更要泰然自若,和平常闲聊时的态度相同。“妳;可不可以举例说明啊?”
今天她既然会说聂封云性本“色”,那么一定是她看到或得知他的某些举动,才让她有这种结论。该不会是聂封云对她犯色心了?
“举例……”在这一个礼拜下来,例子已经多到不胜枚举了,不过让她印象最深的,还是第二次见面时他所说的那段话。“有一次他居然对我说,要亲自展现他本为男儿身的证据给我看!还说如果我看了之后还有质疑,甚至可以直接用手摸。”男生和女生除了“那个”地方大大不同外,还会有什么地方是能证明他本男儿身的证据?
“他真的这么说!”天啊,大新闻!天大的新闻!林瑞方双眼圆瞪地说:“这真的是聂封云──也就是我们董事长说的?”
“不是他还有谁!”
“小芬,妳;想董事长会不会是对妳;情有独锺,所以才这么说的?”他这个当秘书的竟不知道聂封云有这么热情、奔放的一刻!“妳;晓得的,有时候男人嘛,总是会对他们心仪的女人有些异于平常的言行出现。”
“不可能!”贝多芬根本不觉得有这种可能性存在。“林秘书,你觉得我美吗?”这个问题,她也时常问自己,但是得到的答案,总是“中等美女”四个字。也就是说,她不很美、但也不很丑,了不起就是比别人高了点。
“美的定义人人不同。”不说别的,在他林瑞方的心目中,所谓的美女至少要达到前凸后翘,发质要柔顺、轻柔,皮肤要吹弹可破……基本上,能达到这几点,就算她的五官平得和画出来的没两样,他还是会觉得对方是个美女。“妳;觉得那些走国际服装秀的模特儿美吗?”如果光就五官来说,有些还真的是美女一个,但是她们全部瘦得只剩皮包骨,从侧面看,简直和竹竿没什么两样。
“有些很美,其他的……很高吧。”贝多芬就她的感觉如是回答。
“是啦,可是有些人就认为那些身高高的人很美、很有魅力,这妳;要怎么解释?”林瑞方喝了口开水。“我的答案是,各花入各眼,就算全世界只有一个人觉得妳;美,那么妳;也是一个美女。其实平心而论,依妳;的条件来说,妳;也算得上是个美人了。”
再稍微注重一下化妆、衣着,肯定其它楼层的男职员一定会想尽理由到十二楼来办点事情。到时候,从不为女人心烦的聂封云,恐怕要破天荒的紧张起来了。
想到这里,林瑞方不自觉的心情好了起来,就算昨儿个晚上聂封云烦他烦到半夜一点,让他今天极度的缺乏睡眠,他也无所谓。
“真的?你是第二个这么说的。”第一个当然是生她的母亲。不过有人称赞自个儿美,当然是很让人高兴的事。
“妳;想不想变得更美?”林瑞方怂恿着。“成为所有人目光的焦点?”
“变美听起来挺不错的。”不管是任何人,当然都希望自己能变得美一点,这是无庸置疑的。“不过,成为目光的焦点就免了──我喜欢我现在的样子。”
“小芬,妳;先听我说。要是妳;在路上看到一个美女,妳;不会想回头多看她一眼吗?”
“那她也得是个超级大美女才有可能。”
“是啊,要是妳;成为一个超级大美女,那么不就很自然而然的成为所有人目光的焦点了。”林瑞方很是兴奋地说。
“超级大美女?我?”她指着自己,直觉的认为他是在开玩笑。“不可能啦!”
“小芬,妳;相信我──妳;绝对可以的!”他认识不少女人,在人前几乎个个都是别人口中的大美女,但是一旦她们卸完妆,换上最普通的衣服后,简直就是换了个人似的。他相信贝多芬只要稍加妆扮,绝对能成为一名绝色。
“真的?”她半信半疑地问:“你没在和我开玩笑?”
“相信我,我绝对是认真的!”他甚至已经可以预见十二楼将成为凌鹰所有男职员最想拜访的场所。“今天下班后有空吧?”
“要做什么吗?”
“下班后妳;就知道了!”林瑞方故作神秘地回答。
第五章
在结束了和林瑞方的闲聊后,贝多芬回到聂封云的办公室,将今天带来的小说和漫画统统放在茶几上,准备慢慢消磨早上的时光。她很是努力地看了一套漫画后,却发现瞌睡虫在向她打招呼。
她伸个懒腰,心想这沙发舒服是舒服,可惜就是长度不够,要她硬塞在这里头睡上个把小时,也是挺难过的。她记得聂封云曾经告诉过她,要是她真想睡觉,可以利用他的专属休息室好好的“休息”──她这样打混过日的米虫,实在是没有资格谈“休息”二字──现下,聂封云不在,刚好她又有这个兴致去“参观”、顺道使用他的床铺……那么事不宜迟,想做的事情还是要做的!
上班这一个礼拜以来,她从来没有进去过聂封云的休息室,原因一,她用不上;原因二,那也算是他的房间之一,她一个女孩子和他又非亲非故,闯进他的私人空间,实在不是什么有礼貌的举动。
她打开了门,带着一颗好奇的心,以及有些倦意的身躯,踏进了第一步。
“哇,这就是他的房间啊!”她看着里头的装潢,不禁赞叹道:“真是个好棒的卧室啊!”
她不会用豪华两字来形容这卧房,因为它压根就不像;她也不会用高雅来描述它,因为它根本就称不上。她之所以用“好棒”二字的理由再简单不过了──一个卧室的最大功能就是拿来睡觉,而一个良好、舒适的睡眠环境对于一个极度需要睡眠的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聂封云的休息室刚好就符合了以上几点。
首先映入贝多芬眼帘的是比她的双人床还要大上许多的“特大”双人床。她好奇地走上前,禁不住坐了上去试试它的柔软度。而后她觉得光是如此,并不能真正测试出这张床的优劣,因此她索性脱掉鞋、袜,整个人横躺在上头,并且在床上翻了两翻,然后她露出神往的神情。
“天啊,聂封云好幸福啊,居然有这张这么舒服的床!”如果她有这样的一张床,她一定会主动延长自己的睡眠时间。“如果我是他,我一定会天天睡在这里!”
贝多芬光顾着对这张舒服而且巨大的床感动不已,完全没有注意到这床在她上去蹂躏它之前,已经有些凌乱──而这显示不久之前,才有某人从这张床起来。
“啊,太棒了!”她拉起薄被,将放在床头的枕头给拍松,而后她站在床上,以大字型的姿势,直接倒下。“我要一直睡到肚子饿时再起床。”她决定就这么一直睡到她的肚子唤醒她为止。
贝多芬睡觉的习惯,向来是穿着宽松的睡衣,当然啦,睡衣里头是不可能会穿内衣的。现在,她既然要在这里睡觉,虽然没有宽松的睡衣,不过要她穿着内衣睡觉的话,她肯定会睡不着,因此她决定将这层束缚给脱掉。
她快手快脚的将内衣从衬衫里取出,然后将它给塞到枕头下。她心想要是聂封云下午回公司时,真在这里逮着她,除非他有透视眼,否则绝不可能发现她的内衣,而她也可以利用机会,赶快趁乱把内衣给带走。
最后,她拍了拍枕头,拉起薄被将自己的身子整个盖住。头一侧,闻到一股属于聂封云的味道……不像是香水味,也不像自己的枕头上传来的肥皂味……嗯,或许这叫男人味吧。她在枕头上自言自语地说着,为了这想法而牵动了嘴角。然后她双眼一闭,几乎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她已经沉沉的进入了梦乡。
贝多芬以为这休息室的主人,不是还在自个儿家中沉睡不起,就是和客户谈生意什么的,不到下午时分肯定是不会回公司的,因此她才敢如此大胆的在聂封云的专属休息室里“宽衣解带”,睡她的大头觉。
但是,她却忘了一件事──聂封云要是太晚下班,便会直接在休息室里过夜,反正他单身一人,在哪里睡觉都无所谓。
在贝多芬沉沉入睡后,聂封云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