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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骑车回家的时候,很高兴。虽然天气很炎热,但我的心情很舒畅。因为学校又早放了,下午不上课了,尽管我们那学校经常早放,老师对少上个一、两节课也总表现得春心荡漾。但我那天还是很高兴,因为获得自由可支配的时间。我决定先回一次家,然后才去找鹃子,接她放学。
街边的大树上,有知了在叫,“知了,知了”叫得很亢奋,我听着也很兴奋。快到家的时候,我开始想冰箱里的冰棍。于是就一直保持这种亢奋的心情。但是后来那些我惦记着的冰棍没吃成,应该说是不屑去吃。至于它们去那了,我也忘记了。
我只知道我打开门的时候看到这样一幕。有一男一女很亢奋,男的是我爸,女的不是我妈,我不认识。他们抱在一起,表现得很亢奋。女人双手紧紧抱着男人的身体,踮着脚扑在男的身上啃他的嘴,男人的一只手抱着女人的腰,嘴互啃的同时,还腾出另一只手伸到下面来拉女人的裙子,并且已经露出了半截白色内裤,并且两个人都发出气喘嘘嘘的声音。
而我,就在这个紧要关头出现了。出现的太不是时候了,我自己都觉得歉意,我本来想说一句,“对不起,我走错了门。”但我做不到,因为那男的是我爸,可那女的不是我妈。
那次我很冷静,冷静坏了,我没有冲进去棒打野鸳鸯,我站在门口停顿了5秒钟,他们也呆呆的看着我,并且气都不喘了。为了让他们继续,我退出门外,并狠狠地把门摔上了,声响很大,门框顶上落下一层白石灰。
我往外跑,开了锁,骑上车。开始拼命地蹬。我想我这前半辈子都没有这样蹬过自行车,只知道一个劲拼命的蹬,踏板转的跟轮子似的,而轮子也就不知道转得跟什么似的了……
我也不知道要去那里,只知道要往前走。我彻底傻了,脑子里别的没,只有刚才那一刻跟幻灯片似的来回播放。白裤衩太醒目了,太耀眼了,我爸那一手海底捞月太绝了,以至于我看天上的白云都象一条条白裤衩。
后来我满头大汗了,眼睛里有液体流出来。我车骑很快,所以它们一点也不晶莹,被风吹的泪水都破碎了,只是一个劲地随风滑落到地上。直到后来决堤了,泪水泛滥成灾了,我停下车来,开始大把大把抹眼泪。我视线模糊,我怕再骑下去,就要被车撞死,因为快到大马路了。我死了,那样就没有人见证今天这一切了,无法见证一个叛徒的所作所为了。
我见证了历史,我要揭露背叛者的丑恶嘴脸。那一刻我无法平复这样的心情,他是我爸,他这样做怎么能对得起我善良的母亲呢!?我咬牙切齿,将他恨之入骨。我爸变成了一个道貌岸然而,心怀不轨,他就是黑芝麻汤圆,外面是白的,里面是黑的。很黑很黑,他很阴险,比鬼田太君还要卑鄙。我要离开他,我不要我爸了,我要去找鹃子。这个城市里另一个我爱并爱着我的人。我要跟她在一起。
我骑车去了这附近的一个小公园,下车后,把车子狠命地撞向路边草丛里的大树,它倒下后,车轱辘还在飞快的转……
第二十六章 时刻准备着!
第二十六章时刻准备着!
我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泣不成声。我爱我妈妈,一直爱,我也爱我爸,现在不爱了,他不能这样对待我妈!我觉得我的精神上受到了很严重的打击。我妈,是那样一个好的女人,我爸他为什么要叛变?我觉得他是可耻的,我爸是无耻,对我妈来说就是一种耻辱。我这时候我脑子里产生了一种很复杂的想法,我想要报复我爸。突然我很想做那事。我的想法有些畸形,但我的确想那样做,我想我做了那事,对我爸也是一种报复。起码是一种示威,他能做,我也能做。其实关于这个念头,我到现在还没搞懂,即使我跟鹃子做了那事,也不会告诉我爸;那样的话我爸又怎么能因为我跟鹃子做了那事,而自责难受呢?可能是源于一种假想的精神报复吧。
其实过去我也想跟鹃子做那事,但从未象这天一样想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要不是我爸,我也不会急于要跟鹃子做那事。
我在长椅上坐了一下午,想汉奸叛徒是什么样的下场,想秦侩是怎么被世人唾骂的。想油条是怎么在油锅里被炸的翻滚的,还有就是想做那事……
我把车从草丛里弄出来,发现还能骑,于是我骑着它去接鹃子放学。
等到她出来,我们就照例四处走走,再送她回家。
那天鹃子很好看,太阳照射下来红扑扑的脸蛋,眸子又黑又亮,就象我小时候最心爱的黑玻璃蛋球,嘴唇微微翘着,很能勾搭出我的欲望。
我站在自行车的左边,她在右边,很标准的男左女右,阳光照下来,影子在地上都一边儿长短,我觉得我们很配。但是想跟她做那事的话,老也说不出口。
鹃子说,“今天你很奇怪呀!?”
我说,“恩。”
于是她又说,“你有什么事,就说吧?”
那声音发的好很听,我觉得是天籁,于是我就说了。
我表示了我想跟她做那事的意图。具体我忘记那会是怎么说的了,总之那话不是很艺术的,应该是接近于直白的。
鹃子答应了,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其实那会我和鹃子已经很要好了,除了那事,其他的事都已经做过了。现在想来,她一定也是很期待的吧,更何况做那事的时候,还能把其他的事都复习一遍。
当然要做那事,还没有这么简单,这毕竟是一件激动人心,并且双方都盼望已久的事。选择一个好的地点便是头等大事。
我想到宾馆开个房间,可没那么多钱。那时候我们都还是学生,我口袋才19。5块钱,加上她的16块,加一起也才35。5块。
宾馆肯定是开不起了,又不能在野地里,那样我觉得太委屈了鹃子了,更何况这样很危险,虽然那样可能会很刺激,但我还是不能冒那样的风险。万一被捉到,我倒没什么,鹃子就毁了。会被开除学籍什么的,可能还会上小报,标题会被列的很大:本市青少年早恋引发性行为——野地苟合,当场被捉。再加上点舆论抄作,我和鹃子很快就能升天了。所以这个方案,立刻就被我枪毙了。
于是我们就去找小旅馆,要知道在这个城市30块以下一宿的旅店并不是很多,应该说是很少。看惯了高楼大厦,我突然很想念门口挂着二灯笼,上头写“住宿”二字的小旅店。
我们就那样默默地走,我脑袋空白想不出要说的话,只觉得很感动。鹃子也没吭声,所以我们彼此都不说话,只有被摔弯的自行车挡泥板,每转一圈都要碰一下车胎,发出“各蹦、各蹦”的响声。这声音撩动心铉,我知道我们彼此都在期待,已经好久了……
第二十七章 怀念旧历
第二十七章怀念旧历
“嘟,嘟”
手机铃响起了,把我从遐想处拉回来。
“喂!”
“喂!刑军呀!”
“哦,恩”。(是鹃子)
“恩,你在做什么呢?!”
“我?没事做!“
“我好无聊哦,你来看我,请我吃饭吧!”
“恩,好的,你在那里我来找你!”
“我在学校呢,你现在过来吧!”
“好的。”
是鹃子,每次接到她的电话,我内心总是隐隐作痛,我知道我仍不能释怀,虽然提出分手的人是我,但她仍然掌握了主动,因为我爱上了她,而她却没有,或许她也曾经爱,但现在……
爱让一个人麻木,或许我已经成为了她的傀儡。她掌着遥控器,让我飞来飞去。
其实我一直在后悔,后悔我为什么不能等到完全不爱她了,再提出分手呢?可我做不到这点,我对自己很失望,于是痛下决心跟她提出分手,准备来个快刀斩乱麻。我本来以为这会是一种解脱,但没有想到却成了一种失魂落魄。
我曾经一度很喜欢鹃子跟我撒娇,因为她在跟我撒娇的时间里,就不可能跟别人撒娇。我的想法很单纯,所以我不得不承认我爱她,直到现在依然如此。爱让一个人使人变得单纯,这就象人们常说的老鼠爱大米。我义无返顾地爱上了鹃子,哪怕她是个老鼠夹。
我坐公交车去了鹃子的学校。这样的长途跋涉需要跨越2个区县。因为图快,中途我还换了好几辆车,当然这是因为我坐公交车不用付钱。因为我偷偷保留了工作证,这证件足以证明我们是一个团体,起码曾经是过。我不认为我是骗子,毕竟我付出了青春年华。而这点福利也是我在公交公司做过的唯一收获。
S大的门面气势不凡,宽阔而整洁。学校门口的中央是一个巨大的花坛,里面有各色花卉、繁华紧簇。巨大的门柱耸立两旁,顶部则成一个波浪的形状,显得别具一格。这里很干净、空阔并且显得气派。
其实我很向往能在大学里生活,但是不行,我把中考就给考砸了,根本没上高中,所以更谈不上高考。那传说中另人窒息的高考,我没经历过,所以说我是失败的,应该说是失败的开始,因为我没得到文凭。没有文凭的人给人一种没有出息的感觉。
于是今天,在这里,我摆出一幅一点都没有文凭的样子。我的头发年久失修,参差不齐,上身穿了圆领体恤,外套一件浅绿色的格子衬衫,下身则是一条3个星期没洗,但总算看不出很脏的牛仔裤。我把左手插在口袋里,身体依在校门的柱子上,右手掏出手机给刘鹃打电话,眼睛盯着周围漂亮的学生妹肆无忌惮。
“喂!”
“恩!是我!”
“刑军吗?”
“是呀,我到了!在你们学校门口。”
“呵呵,不好意思呀,我有点事没完,要不你到我们寝室楼这来吧,!”
“好吧。”
我漫步在校园里,走过一幢幢焕然一新、色泽鲜丽的教学楼,似乎还能闻得到些油漆味,显然是经过翻新的。这个城市的教育事业发展的很快,资金也源源不断,我上次来的时候这里还不至如此光彩照人。
我拐弯进了去往女生寝室楼的小道。这的路旁杨柳细腰俊俏,垂叶拂面撩人。清新的空气随着微风飘来荡去,过去每次走到这里,我都会很兴奋,就象一支刚沾了墨水的钢笔,轻书疾笔,均匀得很是舒展。
我远远地看见一个男生垂头丧气的向我走来,很显然是吃了闭门羹的。直到快与我擦身而过时,他才注意到我,而看到我自在逍遥的痞子样后,眼神变得很是鄙夷,我则欣然以眼还眼、以鄙还鄙。他让我有种幸灾乐祸的快乐感,而与他不同的是,这的女生打量我的目光则很友好,这加深了我快乐感。
其实我长的不赖,五官端正,皮肤水嫩,并且很白,属于黄种人里的白种人。我有眉目清秀的俊郎外形,而配上这痞子摸样,不得不承认,是具有一种颓废美。要不是身高限制,我想我可以去做个模特,那的人不需要太高的文凭。
尽管是这样,这的女生还是毫不吝惜秋天的菠菜,频频往我这飞抛眉眼。我边走边冲她们微笑,笑得逐渐微弱。因为我已经走到寝室楼下,但是仍没有看到鹃子。
于是我又给她打了个电话。
“喂!”
“喂!,我已经在你寝室楼下了!”
“哦哦,我马上下来拉,你再等一下!”
“哦。快哦!”
“恩。”
马上,我知道她嘴里说的马上,约为十五分钟的样子。
也就是说我有十分钟的时间来怀念一下这周围的一切,还有五分钟,则用来应付她的对于马上这个词的时间出入,我不想让她等我,因为这是我对她长久以来形成的原则。
我没有走远,去了边上的足球场看别人踢球,他们的技术很烂,这让我有些脚痒。但是他们玩的很欢快,我觉得他们在体味生命的乐趣,运动着的生命的乐趣,所以我看了会。过去我常来在这,也在这块球场上踢过球,而刘鹃在边上替我加油助威。那段时间真的是很快乐,因为人在表现的时候总是希望能让自己的心上人看到。
我看了一下时间,11分钟,于是我赶着往回走。
结果我回到那里的时候鹃子已经嘟囔着小嘴等着了。
“你怎么搞的啊!不是说已经到楼下了吗?”
“哦,我到那边看了一下!”
“你怎么搞得哦?你这人就是这样!”
“你刚下来!?”
“恩!”
“那我们走吧!”我不想再解释什么,我觉得看到她已经很高兴了;她没有太大的改变,我看不出来,因为我提分手后,我们只是分开了1个月,而那以后仍然经常见面,但双方都绝口不谈旧事。而我跟她这样的状况,到现在也已经延续维持了约大半年之久。
我搞不懂她心里是否还存在对我的爱?那个是曾经有过的爱,而现在却变得很模糊,我觉得现在她更多是把我作为一个备胎,而我自己内心的潜意识里仍心存幻想。
“对了,你辞了那个工作?”
“恩,是。”
“就是嘛,那算个什么工作哦?!”
“呵呵!”我干笑。
“那你现在做什么哦?”
“无业游民!”
“呵呵,做无业游民也比修车好!”
“哦,恩。”我觉得她是不知道人间疾苦,社会无奈
“那你有什么打算吗?”
“不知道……”我仰望天空一片空荡荡。
“其实你可以去做生意啊!”
“哦,没本钱呢!”
“这倒是,恩……,找个有钱老婆呀,让她养你,呵呵!”
“……”我没有说话,我不喜欢她开这样的玩笑。
第二十八章 温故无新
第二十八章温故无新
到学校门口我毫不犹豫地拦了一辆出租去了他们学校附近的麦当劳,我不知道我是否虚荣,但我知道我这是在满足她的虚荣。
其实我只有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才会变得阔气,经管我现在是个没有生活来源的无业游民,尽管从学校门口走到那里不会超过8分钟。付钱的时候,的哥冲我笑,以为我是大款,或是傻帽。
下车我看了一下手机,是中午12点35。走进麦当劳里,看到排队卖食吃的人就象成捆成捆扎在一起的薯条。我找了个位置让鹃子坐下,而后投身于水深火热的人群之中。
当我满头大汗,端着食物回到鹃子面前。
“你怎么这么慢呀!?”
“排队的人好多呀!”我用手背摁了摁自己的额头的汗水。
“人多你不能快点啊!我都等饿了!”她象小女孩一样不讲理。
“呵呵。”我挺高兴,我就喜欢看她可爱不讲理的样子。
“你替我把生菜,弄出来!”
“哦!”
“帮我再去买个冰激淋吧!”
“哦!”
“替我把薯条沾上番茄酱!”
“哦!”
我默默无闻地被她指挥,就象清廷的走狗,就差没“喳、喳”地叫。其实我知道这些都已经不是我的义务,因为我已经不再是她的男朋友,但我还是做了,就象过去做的一样好。我觉得鹃子有时候是个孩子,而有时候则又个大人,但我知道我喜欢她是个孩子的时候。
其实平时我的脾气很坏,但到鹃子的面前又变的很好。就象和申遇见乾隆,一股子奴性。不过这也是我想见她的最重要的原因,因为每当我照顾她的时候,我就会由狼变成了人,一个真正的人。
“你最近还好吗?”
“挺好呀!呵呵”鹃子冲我微笑,“就是有时候挺无聊的!”
“呵呵,我也是!”
“对了,一会我们去那玩?”
“要不去看场电影吧?”
“好呀,呵呵!”
其实我一个人从不看电影,那是两个人活动。不过这让我想起我和鹃子第一次牵手那次,那次也是看电影,人很多,摩肩接踵地,我和鹃子随着人流往里涌。我们两个肩并着肩走在人群了里,免不了要磕磕碰碰,这使得我的心里活动很剧烈,心如狂潮,好似海啸,血脉翻滚,犹如地震。
但那时候我们才初三,在那个年代的少年人都还很纯洁,当然也包含了我们俩个。尽管两个人彼此都有意思,表现得都很内敛,双方都不采取主动。开始我也退缩,尽力地往边上挤,减轻我和鹃子之间的摩擦,于是就这样我们两个在周围人流的涌动下,碰撞在一起,却久久擦不出火花。
但是到了最后关头我还是晚节不保,眼见人流要散,我终于鼓足勇气把暗中下手。她没有反抗,但是脸却红到了脖子根,那一刻我今生都不会忘记,我知道她把手放在我手心里,就象把心放在我手里。而我的幸福就在那一刻产生了。那很珍贵,真的很珍贵,在这个如今连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