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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乱-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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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好。
  我和表哥借了二十万块钱,给苏小染开了一个时装专卖店。她喜欢穿衣服,而且很有自己的品位,再说,她早就想开个高级女装店,而且,可以找高级时装师给定做。
  她忙了起来,先是装修门店,再是去广州上海进了几趟货,把一些国外的品牌放进了她的店里,看她这样的忙,我心里很为她高兴。
  这时,没想到表哥出了事。
  喝醉了酒,中了风,三个小时人就没了。我赶到医院里,表嫂发疯地往上扑着,表哥十八岁的儿子站在旁边,苏小染使劲地握着我的手,表哥不过四十岁啊,现在,过力死的中年人太多了!
  表哥的葬礼全是我亲手操办,这个疼我爱我的亲人离我而去了,从此,这世上我只有苏小染一个亲人了。
  表哥去世太匆忙,好多事情没有来得及说,他所有的财产成了一笔糊涂账,而几天之间,却又冒出好几个女人来,她们都说是表哥的情人,而且有的还带着孩子。
  可想而知表嫂的心情,难过和绝望,悲愤和难言……她和儿子在忙着整理那些财产,表哥尸骨未寒,家已经散了。
  我发着烧帮着忙,表嫂说了一句,你那里还欠我们的钱吗?
  这句话,让我一下子心寒了。说到底,我也外人啊。
  一个月之后,我把能帮的忙全忙完了,表嫂一家回了北京,从此,与我联系甚少。
  表哥曾经带给我的一切,刹那间烟消云散。
  苏小染一定让我去检查身体,表哥的死吓坏了她。
  我总是笑着说,我没事的,你放心吧。
  而她忙着自己的店,生意非常火。她说了,等有了钱,先给你买个车。看你天天挤公交车打出租,心疼,如果不是因为我,你哪里会这样啊。
  好,我说,我就等着你包我了,你有了钱,我就负责花钱。而且,我只负责做你的夫君,白天甜言蜜语,晚上把你伺候好。我搂过她说,到时花钱花到我手累得慌,做爱做得你腰累得慌!
  每到这时候,苏小染就说我是流氓。她越来越素白的时候,我却越来越喜欢和她开玩笑了。
  是,我也这么想,角色要学会转换,从前是你养我,以后,我准备养你了。我嬉皮笑脸地说,我就想当小白脸。
  她打着我,黏着我,然后再嘱咐我,去医院看看,老发烧老恶心哪里行。
  也许是胃炎呢,我说,我有老胃病,好多年了,胃病也是恶心,早晨起来就恶心呢。
  我的确没拿着自己当回事,这么年轻,能有什么事?
  阳光很好的秋日,我去了医院。
  医生听了我的情况,然后说,你得详细查查了。
  那时,我仍然没有想到事情有多严重,也许我这一年是真的太累了,心力交瘁,所以,难免身体有些虚弱,查查也不是坏事。
  B超、肝功、验血……整整一天,我都在医院里,中间苏小染来了一个电话,她说,有个明星要从她那里定一套衣服,中午不回来了。
  好,我说,你忙吧,我也忙。
  你在哪里?
  我没有说在医院,我说,我在工地呢,正在看工人们装修房子,做监督呢。
  第二天,我去医院拿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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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尿毒症。
  是的,尿毒症。
  我呆呆地看着那三个字,好像觉得这世界和我开玩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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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乱》NO。31(2)
怎么可能呢?
  我笑了笑,觉得面部表情特别麻木,好像不是自己在笑。医院里仍然是川流不息的人群,有人捧着鲜花来看病人,有人在走廊里痛苦地呻吟,还有人在担架上疯狂地叫着,疼死了疼死了——是一个刚出车祸的人,血一滴一滴地落着……可这一切,与我无关了。
  我走出医院,看到外面明晃晃的太阳,忽然觉得这世界不是自己的了,是啊,我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看到这明晃晃的太阳?从前没有觉得秋天有多美,现在,我觉得秋天真的很美,美得那样凋零。
  蹲在南京的马路牙子上,我开始数脚下的几只蚂蚁。有人说,蚂蚁是最讨厌孤独动物,如果它一个人待着,即使有充足的食物,也会寂寞而死。
  而我就会是其中一只蚂蚁了。
  我要选择一个人寂寞地来,寂寞地去了。
  我不能连累苏小染,我们没有多少钱,何况,我病入膏肓,她还那么年轻,还那么美,怎么可以拴在我这样的人身上?
  看着那些蚂蚁,我感觉有什么东西从眼里落了出来,一滴滴砸到蚂蚁身上,它们被我的眼泪砸湿了。我站起来,感觉太阳那样刺眼,以至于我睁开眼睛时,就想掉眼泪。
  晚上吃饭时,苏小染照样坐到了我的腿上,而且用手缠住我脖子说,亲爱的,我看中了一条水晶项链,今年的新款呢。
  哦,我说,买。
  她亲我,说我好乖。
  我笑了笑,然后拍拍苏小染的肩,我明天出差。
  这是我说出的话,空气中回荡着冰凉的声音,我都不相信我能离开她,我多么迷恋她,她的笑,她的声音,她风摆杨柳的样子,她的妖她的媚,但的确,我必须离开了。
  为什么呀,她撒娇说,出什么差,要去北京装修人民大会堂啊?不,我不让你去。
  不行,我说,得多挣点钱,你这么爱花钱,不挣钱怎么行。
  我不爱花钱了,她很乖地说,明天,明天我就把项链退回去,你放心吧,我能过苦日子的,小时候我家里也没钱,照样不是长了傻大个吗?
  公司让我去的,我摸着她的头发,你的头发长这么长了,真好,你知道,男人都是喜欢长发的,长发的女孩子是我们的梦想。
  记得为她留长发和她吵过一架。
  苏小染曾经喜欢短发,卷卷的那种短发,时尚美丽,染上粟色,那是我最初看到她时她的样子,可我要求过她很多次让她留长发,我喜欢黑色的长发!
  我给苏小染讲,电影《英雄》中令人惊心动魄的镜头是两个红衣女人在胡杨林中打斗,红衣闪过处,长发飞散,那样的悲壮与艳情,仿佛冰与火的缠绵,仿佛爱与情的纠缠,长发飞起时,泪水如雪飞溅,红与黄的颜色中,有黑的长发飞散如瀑,那样的惊艳,让人看后只觉得惊心动魄。
  而几百年前,或者几千年前,女人们的美丽总是从一头长发开始,唐朝的人总是高挽云鬓,那样的大度与开朗,像他们那个年代的服装,低胸而透明,像她们那个年代的人,奔放着吐纳豪情,所以,鬓发就那样如大朵牡丹一样高耸起,耳边是一朵朵盛开的花,或者莲,或者山茶,或牡丹,不像明清的女人,死死地箍紧自己的头发,生怕不小心泄露了玄机,只在后面支出了一点,如狗尾续貂,而头发上戴着的东西并不好看,仿佛是虚张声势的。
  轻解罗衫时,长发如瀑布飞散开来,又黑又亮的长发缠住了男人的心,所以,几千年的女人总是留着长发,除非那男人变了心。在私订终生的后花园里,女人总是剪了自己的一绺长发,然后用贴身的小衫子包裹了送给男人,那样的表达,胜过许多海誓山盟,在某种意义上,长发是和女人的爱情、性命紧紧连在一起的,一脉相承,不离不弃。
  苏小染都听傻了,她说,行啊你,这么懂女人,快接着说。
  我得意地说,那是,只有真正地爱一个女人,才会这么懂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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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乱》NO。31(3)
长发,写在纸上就是一段风流浪漫,你如果去问男人,十个男人九个会说喜欢长发,剩下那一个还在徘徊,假如有一个长发的女孩和一个短发的女孩同样美丽,他真是要彷徨的。
  丝丝的长发,真的是万种风情,怪不得传奇中的狐狸精和女鬼们都会是长发,比如青蛇和白蛇,也是把长长的发卷盘成蛇状在头上,然后让许仙迷死,别说是美貌如花的白素贞,单是那一头长发,八个许仙也难抵挡啊。
  古代的女子,和恋人分了手或者爱极了,总是剪了三千烦恼丝给恋人带走,比心还重要的。看破了红尘的女子,也是从头开始走向虚无,青丝飘落之时便是与红尘绝别之时。失恋的女子,总是从头发开始断了念头,先剪了头发,然后洗心革面,你知道梁咏琪刚出道时唱了《短发》,全是因为一个男人。
  当然知道,苏小染说,是为郑伊健吧?
  长发和爱情,有时紧紧相连。剪了头发,很快就能长出来,不过有人长得快有人长得慢,就像爱情,旧爱情去了,新爱情又长出来,也有人一狠心把所有头发全剪掉,就如同对他死了心,也对爱死了心,然后,一个人,永不再爱。
  就像潘虹,总是短发,她却说,如果我爱上一个男人,我会为他留一头长发。已过不惑之年的她还说出这种感人的话来,何况正恋着的我们?
  苏小染依在我怀里,沈丹青,我一定会把头发留得特别长特别长,只要你喜欢。
  我吻了她一下,继续我的关于长发的讲演。
  而被男人抛弃了的女人,最先想到的不是死,而是从头发下手。比如剪了青丝入了佛门,了断了爱欲,没了三千青丝,就没有了让男人心动的道具,没了青丝,就不用再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就不用再轻解罗衫,缓缓地让男人解开头上的钗头风。
  这几千年来,不知有多少女子为了一个情字剪了青丝入了佛门?最让我心疼的是秋仪,苏童《红粉》中的一个妓女,解放了,妓女要被收容改造,改造就要先剪她那一头长长的发,大波浪一样,再穿着水蓝的旗袍,让王姬演绎起来就更多了风情万种,为了躲避剪头发的命运,秋仪从窗户里跳着走了,奔了自己的爱情去,因为爱着的老浦是不能忍受头发短短的女人的,两个人温柔乡里尽是缠绵,然后事情总是一波三折的,没有人能和残酷的生活作对,爱情去了,秋仪想到的是入了佛门,当她自己哭着用剪子把头发剪得如同一堆柴草,那一刻,她的心必是死了的——有佛无发,有发无佛啊。当老浦再来找时,隔着雨帘,她首先抱住的是自己的头,女人没了头发,没了那三千青丝发,还能是一个风情的女人吗?
  而老浦嚷着,你怎么把头发剪了?你的头发呢?你的头发呢?
  所以,当我看到苏小染的又黑又亮的长发时,我明白,她在深深地爱着我了。
  当我说完这些长发的故事时,她笑着,然后拿出剪子,一剪子就下去了,半尺长的头发落下来,递到我手上,长发为君留,给,带着,出差时想我了就闻闻我头发的味道吧。
  我说你这是干什么啊。
  她傻傻地笑着,削发明志,让我的长发,也成为你故事中的一个故事吧。
  我感动地搂住她,亲爱的,你是我一生的故事啊。
  那段长发,我用丝绸包好,上面,有薄荷的清香。
  苏小染说,她会永远留长发,到四十岁还留,只为我喜欢。
  我拥她入怀,心里,满满的,全是喜欢。
  那夜,我与她,是冰与火的缠绵。一段段,全是激情。
  到最后,我崩溃,根本不能了。
  她贴在我的身上,声音如虹,沈丹青,你知道我有多爱你么?没有你,我根本活不了,是你,教会了我爱情。
  我紧紧地抱住她,知道这将是最后一夜,天亮了,我将离开。
  我将离开,从此,一去不回了。
  苏小染很快就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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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乱》NO。31(4)
我点了一支烟,坐在她的身边。
  月光下的她,仍然那么美,似人生初想见,她是那个让我意乱情迷的女子,她梦中喊着我的名字,我伸出手去握着她,再见啦,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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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再见啦,亲爱的。
  
《烟花乱》NO。32(1)
我回到了青岛老家。
  是父母留给我的房子,一直有人租住着,我让他们离开了,然后一个人住在海边那老房子里。
  是德国人留下来的老房子。
  有腐朽和陈旧的气息,可是,真的很好。
  我喜欢这些腐朽的气息,旧的铁艺栏杆,因为受了风雨,无限地斑驳着,原木的那些老家具,泛着动人的旧光泽。
  曾经和苏小染说过,有朝一日带她回这里,两个人,男的废了耕,女的废织,相守在一起,如今,却只落得我一个人了。
  是的,我不能牵累她。
  记得有一次开车带她去南京郊外,是晚上,一段残破的路,她坐在我身边,化了艳妆,我们去看一场露天电影,车穿行在那条破路上,风尘弥漫,对面有大卡车一辆辆开过来,苏小染说,像在逃亡。
  这句话让我非常伤感,是啊,像在逃亡。
  一个乱世,黑夜中,光束,大卡车一辆辆从对面过来,刺得睁不开眼睛,这车上,坐着我的佳人,她是乱世中的风尘女子,我是这人面桃花的书生,私奔了,为了爱情?还是为了生?
  恍惚是在三十年代了。
  那是我喜欢的年代。
  宋朝也是,大气而悲凉,我喜欢那样的年代,乱而繁华,一堆乱墨,用得到处都是,哪一段爱情都有浓墨重彩的味道,不肯妥协,不肯低了头。
  苏小染是喜欢低头的。
  她低头,然后扭过脸时,我以为,她是那朵尘埃里的花。
  我喜欢这朵花,即使她破败,即使她只有花茎了,这样的爱,近乎盲目,可真的爱情都是盲目的,也许开始还有一二三四甲乙丙丁ABCD……到最后,全是盲目地在爱,甚至她的缺点,甚至她的疯狂她的花痴她的变态……爱情,爱情是什么?爱情是从来说不清的东西。
  曾渴望一夜之间老去,苏小染没了牙齿,头发全白,如晚年陆小曼一样,腮瘪进去,满头没有几丝头发,或者,她患了老年痴呆,一直去关煤气,我定是那个跟在她身后,然后她开我关,她关我开的男子。或者她卧了床,再也起不来,我定是那个,为了端尿盂叫她起床的老男人,然后梳那几丝头发,如果她喜欢,我还会为她涂了口红,推她到院子里散步。
  这样想的时候,满是心酸了,一寸寸,胀了我的胸,让我的眼泪,一滴滴落得急。
  爱了这么久,爱得这么苦,到今天平静下来,却发现,如此爱哭,如此动情,是因为我已经没有机会再去爱,只能等待时光将我拖走,拖到无边的黑里去,黑了,还要更黑,没处可躲藏了。
  亲爱的,你听到我在叫你唤你么?
  我带的东西,只有苏小染的长发。那一段长发,她剪下给我的,那么黑,那么亮。
  我知道,那将是我一直带在身边的东西,到死。
  上天还有多长时间留给我?我每天活在记忆中,和苏小染的所有,像在放电影,一幕幕,百转柔肠,爱过这样的一次,这一生,再也无怨,再也无悔了。
  只是,我没有想到的,人生,很多时间会出现意想不到的事情。
  在我生命即将走向终结时,我再次遇到了宝莉。
  是的,我遇到了宝莉。
  我真的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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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怎么可能是宝莉?
  是的,她怎么可能?这个头发乱七八糟的女人,胖得足有一百六七十斤,手里牵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穿着条碎花的大裙子,一双人字拖,一只开了胶,勉强粘着,一只断了带子,她衣服大襟上还有饭粒子,想必是中午吃的米饭。那胖得变了形的脸上,有生动的雀斑。
  太阳下,汗珠一闪一闪的,照得她鼻子发着亮。
  我们对视了好久,是的,她是宝莉。我终于认出了,她是我曾经迷恋的女神宝莉,那个带着风尘气的女子,那个曾经充满了魅惑之美的女子,如今却满是岁月的尘霜,身体里,恍然间有烂菜帮子的味道。
  
《烟花乱》NO。32(2)
她的眼睛还是那样好看,只有眼睛没有变。
  是在她家的超市里,我的手里,有一些日用品,两卷卫生纸在外面露着。
  当年的人,都变得这样柴米油盐。
  而我曾经为她,拼了命,把马修的眼睛扎瞎了,而她因为马修,从此远走天涯,一步步沦落到柴米夫妻。
  但此时,我们静静相对,如风飞过了千山,云越过了万年,眼睛里全是平淡。
  我们站在那里,相视一笑。
  以为会惊天动地的见面却是如水一样平静,我逗着她的孩子,我说,叫舅舅。
  舅舅。孩子叫着。
  我抱起孩子,感觉有些发晕。
  你脸色不好,宝莉说,特别不好,而且很瘦,怎么了?
  没事,我笑笑,低血糖。
  我和孩子逗着,宝莉的老公就来了,一个矮而胖的中年男子,宝莉介绍我说,我的同学。
  男人笑着,露出极黄的牙,大概是老吸烟吧?使劲握着我的手。我说,你好有福气,娶了宝莉,当年,她是校花呢。
  男人继续哈哈笑着,我不管什么校花不校花的,反正她对我蛮好的,而且会生孩子,看,她让我养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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