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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7-趣说古代官场生态-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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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提高整体意识。    
    此外,实践中的机关食堂会餐,也是一种非正规的作风批评与调解矛盾的评议场合。赵璘《因话录》卷五中,有一长篇专述御史台食堂会餐的情景,略谓每次吃完饭后,都要由一个知杂事的御史(简称“杂端”)站起来,点名列举某同事有何过错,某同事有何失误,违犯了机关内部纪律的哪一条。其时气氛严肃,“皆绝言笑”,但有时批评者即“杂端”说着说着,自己忍不住笑了起来,结果满座皆笑,“谓之烘堂”——哄堂大笑这句成语,就是出此典故。而彼此间的芥蒂或意见,多半能在这种公众性见证的氛围中化解,这就是《刘记》所云“无面从退言之诮,无躬厚薄责之嫌”的效果。总之,“(食)堂之作,不专在饮食,亦有政教之大端焉”(《崔记》)。


《趣说古代官场生态》 第三部分工作午餐说食堂(2)

    严格点讲,唐代文献中的“食堂”,特指机关餐厅建筑而言,整套“烹饪之养”制度及其性质的规范性称呼,则谓“公厨”。公厨中档次最高的,就是摆在金銮殿廊庑下的“朝食”,因为是天子请客,俗称“天厨”,准确定义应是参加朝会的常参官员的食堂。王梵志诗云:“仕人作官职,人中第一好。行即食天厨,坐时请月料。”说明凡一定品级以上的地方官员进京汇报工作,都可去天厨用餐。不在出席朝会范围内的其他在京官吏,都在本部门公厨享用工作餐,典章中称“百司官厨”,其中档次最高的是宰相办公的政事堂厨,简称“堂厨”。《唐会要》卷五三记,高宗龙朔二年(662),宰相们曾以“政事堂供馔珍羹”为题召开会议,讨论削减伙食标准,马上有人反对说:“这顿丰盛的公餐,是皇上对中枢机务特别重视的表示。如果我们不称职,就该自请辞职以让贤能,不必以减削标准邀求虚名。”于是罢议。各级地方政府及中央各有关部门的派驻机构,亦各有本署公厨,如前引诸记中县食堂、判曹食堂、孔目院食堂、节度使院食堂等名目。另外,所有上述公厨在为官员们提供工作餐的同时,还要另办专供吏员即一般科员或办事员吃饭的食堂,称“吏厨”或“佐史厨”、“府史厨”等。    
    机关食堂按官品高低实行等级供应,专设“食本”为伙食基金,就餐人还可以分享“伙食尾子”    
    以上一再讲到公厨供应丰盛,具体情况究竟如何?据《唐六典》卷四所载,凡常参官员的“朝食”,都依品级高低订有标准,如四至五品的标准是菜肴七盘,细米二升,面二升三合,酒一升半,羊肉三分,瓜两颗,余酱、醋、盐、豉、葱、姜、葵、韭等调味品各有差,六至九品的标准是菜肴五盘,白米二升,面一升一合,油三勺等等。怎样在同聚食堂的会餐中确保对口供应不出差错呢?古人的进餐形式都是各据一几、席地而坐,盛放菜肴等物的载体,是一个称作“案”的托盘,东汉时梁鸿之妻孟光给丈夫送饭时,为示尊敬,总把托盘举到和眉毛一样齐,由此留下了“举案齐眉”的典故。侍役举案,自会按照每个官员的品级,把各人该得的一份送到几上。《因话录》卷三记,贞元初年,洛阳物价翔贵,一般人家舍不得吃好东西。河南府兵曹庚倬因有一顿午餐可享,每次都省下一份打包带回去,给守寡在家的姐姐品尝。起初,同事们多笑他寒酸,“后知之,咸嘉叹”。这也是食堂实行分餐制的一个例证。    
    肴馔丰富的食堂供应靠哪一笔费用开支,三言两语是讲不清这个问题的。大体而言,“天厨”的用餐者都有相应的“食料”即伙食津贴,由国家财政在预算内拨款;“百司官厨”都由财政一次性拨付一笔“食本”,让各署“置本兴利”。讲白了,“食本”是基金,通过放贷生息等办法产生的利润,就是食堂的开销。据研究唐代财政的专家说,“京官食本”是一个稳定的预算外收支科目。地方各级政府和其他机构的食堂开支来源,与百司官厨相似,不过启动性的“食本”并非中央财政拨付,而是《柳记》中讲得很明白的“羡财”,可能是“公廨钱”即办公经费支出的羡余,可能是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后的盈余,攒作本金,贷放出去,收取利息,所谓“月权其赢,羞膳以充”。实际上,一顿午餐根本吃不了这笔钱,所以机关食堂对官吏们的又一条实惠,就是可以按日分领“伙食尾子”。    
    柳宗元《唐故秘书少监陈公(京)行状》中,有一段关于分配伙食尾子的故事,发生在陈京兼管集贤院食堂工作时,“始,御府有食本钱,月权其赢以为膳;有余,则学士与校理官颁分之。学士常受三倍,由公而杀其二”。可知,依品级高低决定数额,应是分配伙食尾子的惯例。负责整理编辑图书文献的学士们,多为五六品,而负责校对工作的校书郎一类,品秩要低得多,所以分伙食尾子也只能得学士们的三分之一。陈京改革分配方案为平均主义,在柳宗元看来是政绩,故予表彰。李翱为卢士琼撰写的墓志铭中,也有相似的故事。卢士琼在河南府任司录参军,分管机关食堂工作。在此之前,厨房依品秩高低向用餐者供应标准不一的肴馔,卢士琼“召主馔吏,约之曰:‘司录、判官、文学参军,皆同官环处以食,精粗宜当一,不合别二。无踵旧犯,吾不恕’”。到了月终分伙食尾子时,厨吏又照惯例,文学参军仅得司录的三分之一,卢士琼说,俸禄、职田等各种名目的薪水津贴都已经照品秩高低发放了,“此餐钱之余,不当计位高下,从此后自司录至参军平分之”。由此可见,无论膳肴供应还是伙食尾子分配,在实际操作中都存在等级制和大锅饭两种做法。又无论哪一种分配方案,按月领取的伙食尾子实际上已成为官吏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前文提及食堂制度在唐代始终得到维持,另有经济利益的原因可寻,即此谓也。    
    从上述几条史料中还可以看出,唐代机关食堂的管理,一般多由各司佐官兼领,另有“主馔吏”、“厨吏”一类科员、办事员等具体负责。这些人多无仕途前程可言,如疏于监察,弊端肯定不免。《旧唐书·窦轨传》记传主“尝遣奴就官厨取浆(饮料),既而悔之”,此为有权势者把食堂当做自家食品柜的实例。前引李翱撰卢士琼墓志铭中,还有这样一段情节:旧例,河南府掾曹一级的官员(相当于科长)都可支取一份伙食补贴打到本司吏员食堂的账上,让跟随上班听候使唤的家僮一人在吏员食堂的厨房里搭伙吃饭,而分管食堂的司录参军则享有特权,让自己的三四个家僮在官员食堂的厨房里搭伙吃饭,不只损害了大家的利益,而且仗着主人是厨房的顶头上司,“侵扰厨吏,弊日益长”。卢士琼到任后厘定制度,司录可支取两份补贴让家僮二人去吏员食堂的厨房搭伙,不许再进官厨。此又见得食堂管理中是有不少空子可钻的。《新唐书·李德裕传》中还提到,中书省和门下省把机关食堂的资金运作等交给江淮富商承包,这些承包商打着中央的旗号,跑到外面乱窜,地方政府还得当客人对待。想来这种现象也不止中书门下存在,主事者与承包人的勾结舞弊恐怕难免,只是史传中这类细节性的资料很少。    
    换一个角度看,机关食堂对于改善吏治提高效率的种种促进作用,是否尽如柳宗元等人所记,也要看具体情况。如韩愈《唐故河南令张君(署)墓志铭》称,张署任京兆府司录时,对下属辞色严厉,中午在食堂进餐,大家只管“促促就哺”,埋头吃饭,然后擦擦嘴巴,“揖起趋去,无敢阑语”。有这等威风的上级在座,什么沟通信息、评议公事固不可能,谈笑风生更甭提了。


《趣说古代官场生态》 第三部分工作午餐说食堂(3)

    伙食优劣,“尾子”多少,与机关经济效益和食堂经营管理大有关系,这里面的弯弯绕绕可多哩    
    机关食堂制度在唐以后的历朝各代,大多继续实行,但具体情况有差,如宋代地方官署的会食费用全从“公使钱”即办公费里支出,则油水肯定无法同唐代相比。《霏雪录》记:“司马(光)公编《通鉴》,久未成。或言公利餐钱,故迟尔尔。”以此推测,在司马光编书时供职的崇文院食堂里,还有伙食尾子可分。《鹤林玉露》记,南宋初,“堂厨每厅日食四十”,到秦桧做宰相时,把自己的标准大大提高,“执政有差,于是始不会食。胡明仲侍郎曰:‘虽欲伴食,不可得矣’”。这大约是专门为一个人开小灶的破纪录。而在此之前,宰相、副相及知制诰(机要秘书)们都是照同一标准共进午餐的,《宋史·丁谓传》上还有一段故事:宰辅们会食,寇准的胡须沾了汤羹,丁谓站起来为他“拂之”。又《宋会要辑稿·职官》介绍“三省胥吏”的经济待遇,谓“日给肉食,月享厚禄”,因知中央省院之吏员食堂的伙食标准也是不低的。    
    明人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五中,有一段“洪武间,朝参官皆赐食”的记载,又称“至二十八年十月,以供给为难,始罢之”。朱元璋以“老悭”出名,官吏待遇很薄,由这段材料推测,各官署的食堂供应大概不会好到哪里去,当然“名分账”以外的实际情况就难说了。清代也是如此,特别是在嘴巴馋求口福之乾隆皇帝当道的年代,上行下效,那些生财有道、“效益”极高的单位,机关食堂可比五星级餐厅。如《水窗春呓》述当时各地河务机构的食堂,“其肴馔则客至自辰至夜半不罢不止,小碗可至百数十者。厨中煤炉数十具,一人专司一肴,目不旁及”。由于这里面油水实在太足,所以机关首长多把食堂管理的差使委派给自己带到任上的“长随”。清人所著《长随论》中,设有一节《司管厨事论》,专门传授管理机关食堂的诀窍,比如首先要弄明白有多少人参加会食,据此决定雇用厨子、煮饭、打杂、挑水夫、火夫等人手数目,因为这上头有个花账和实支的差额;又如要把采购对象如当地的碗店屠头、酱园糟坊、面铺盐店等都摸清楚,因为这里头照例是有回扣的;再如掌厨的必须选用老手,他们懂得料尽其用,不会浪费,你得于工钱之外,常分些好处给他们,同时又得提防买办、打杂等人里应外合,勾手揩油;“最难言者,逐日同人例饭菜(特指在厨房里吃饭的僮仆等),均宜美而且丰,如过省减,同事不无物议;倘竟丰盛,朋友眼中出气。跟班有内外之别,同事有家乡旧人之别,不合得罪合署朋友,相隔一半月间,另添菜肴三样,在人运用维持,此曰应酬,又曰嘴头请天神”。否则,有人在菜里增放盐醋,有人去老爷耳旁撬边,都是吃不了兜着走的事。这里面的弯弯绕绕,唐太宗想不到,柳宗元也想不到。    
    冯友兰的父亲在晚清时曾署理崇阳知县,冯先生和弟弟妹妹们也随父亲去上任。据他在《三松堂自序》中回忆,那个机关食堂就是他父亲带去的长随承包的,“实际上是个小馆子,独立经营,给衙门里的人包饭,预备宴会筵席之类”。几个小孩子在原籍河南吃惯了面食,而衙门食堂的“例饭”都是米饭,所以冯先生的母亲隔一段时间就给他们做一顿面食吃。该书还回忆道:“平时父亲陪师爷(幕僚)在花厅吃饭,母亲带着我们在上房(即衙门里的老爷内宅)里吃厨房的‘例饭’,从没有叫添菜,加点心,更不用说有什么宴会了。有一次,父亲回上房晚了,觉得有点饿,叫厨房送点点心来。送来了一盘烧卖,父亲没有吃完,还剩下几个,母亲就分给我们这三个小孩子吃了,觉得很好吃。可是我们三个不敢向母亲要求,叫厨房送点心。”可见知县的伙食标准与众不同,又可见冯老太爷家教极严,换成现代语言就是:点心和添菜都是国家给我的干部待遇,不许你们跟着沾光!    
    收笔之前,再引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中一段回忆给读者解颐。作者自述,光绪时他在京师都察院供职。照惯例,“每夏季改早衙”,颇像近世之夏时制,食堂里的午餐供应也改成早餐,自然也是很丰盛的。院中有位吏科给事中陈应禧,“每日必到署,虽阴雨,持伞涉水,无不到者,其实为早餐也”。七月初的一天,作者值夜班,早晨起来,“大雨如绳,司中无人”,暗忖这位陈御史大约也不会来了,岂知茶役走来说:“开饭否?后堂陈老爷待之已久,专候老爷同餐!”


《趣说古代官场生态》 第三部分百僚同休说节假(1)

    当官做吏皆有定时休沐,住家太远不能按时往返的,只能积假告归,“孔雀东南飞”的悲剧也许隐伏在此    
    古诗《孔雀东南飞》述汉末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夫妇的爱情悲剧,千载传唱,感人至深。默诵全诗,有几段前后照应的情节,却未必引人注意:先是丈夫不敢抵触母亲盛怒,遂安抚妻子说:“卿但暂还家,吾今且报府。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取。”及送别爱妻将分手时,又道:“誓不相隔卿,且暂还家去。吾今且赴府,不久当还归。”等到刘家逼女另嫁的消息传到庐江府,就是“府吏闻此变,因求假暂归”的形势急转直下了。据此推度当初仲卿两度安抚的自信,正是兰芝所谓“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要遵守准时办公的制度,但“不久当归还”,即下一次休假就要轮到,便可获得劝转母亲回心或另作从容安排的时间了。万万想不到刘家的封建家长制淫威,丝毫不逊于焦家,操作之速出乎意料,迫使仲卿“求假”,企图挽回。唯木已成舟,终于酿成赴池挂枝双双殉情的悲剧。反顾“两家求合葬”的结局,说明仲卿欲趁休假时再妥善解决婆媳间的矛盾,并非绝无可能;而准时“报府”与下次“还归”之间的时间差,在此便凸显出了其关键性的意义。    
    有兴趣穷根究委的读者,不妨就此切入,对两汉“府吏”乃至整个古代公务员的休假制度,来一番概观。    
    “做公人”定时休假的制度,先秦及秦时已有。《史记·高祖本纪》说,刘邦任秦朝亭长时,“常告归之田”,注引孟康曰:“古者名吏休假曰告。”是说刘邦虽然大小也算是一个基层干部而并不脱产,亦利用休假干点农活。及西汉建国,这个制度也得到继承。上起台省,下至啬夫,各级官吏都能享受制度规定的节假和公休。由于后世所盛行的一整套岁节,在彼时尚未形成,因而从史料记载看,两汉的节假,大抵只有冬至和夏至两节。《太平御览》卷二八引《续汉书·礼仪志》曰:“冬至前后,君子安身静体,百官绝事不听政,择吉辰而后省事。”是说自冬至日起,百司放假,要另选吉日开衙办公。《汉书·薛宣传》称薛宣任左冯翊即首都卫星城市市长时,“及日至休吏,贼曹掾张扶独不肯休,坐曹治事”。贼曹掾相当于后世的治安科长,过节时放弃休假,主动值班,常人眼里看来应算是一个忠于职守的好干部。但薛宣劝导说:“盖礼贵和,人道尚通。日至吏以令休,所由来久矣;曹虽有公职事,家亦望私恩意。掾宜从众,归对妻子,设酒肴,请邻里,一关(笑)相乐,斯亦可矣。”听其叙说过冬至的内容,就同今人过春节差似。而于“日至休吏”四字,颜师古注:“冬、夏至之日,不省官事,故休吏。”因知汉代时夏至也放节假。    
    冬、夏二至节假之外,另有定时的公休,相当于今之星期日。《太平御览》卷六三四引《汉书》:“汉律,吏五日得一下沐,言休息以洗沐也。”因知汉代规则是五日一休,又以彼时官吏都要宿在机关,抑或一般机关又缺公共浴室的缘故,所以公休又称“洗沐”或“休沐”,意思是放回家去洗个澡。但《资治通鉴》卷二八的一段纪事又引胡三省注:“自三署郎以上入值禁中者,十日一出休沐。”因知凡办公地点在皇宫内的官吏,须一旬才得一休,当是职责更加紧要的原因。此外,如太学里的学生,军队中的将士,也都享有休假,但居家离学校或营地太远,不可能当天往返,所以这个假期就得以五日一休的累积折算,像前述刘邦任亭长时的“告归”了。当官而住家不在本地的,也是如此,《史记·李斯列传》里就有李斯儿子李由官居三川守而“告归咸阳”探望父亲的记载。以此推度《孔雀东南飞》里的焦仲卿之休假,正属于这类情况。但他是“庐江府小吏”,每年按规定可以享受的往返日程扣除,肯定限制极严,所以急着赶回庐江报到销假,不敢稍缓数日,以致酿成悲剧。至其闻变而“求假暂归”,则属对常规的打破,通常得以日后的休假抵扣。这种情形,后文还要述及相似的现象。    
    轮流休沐或同时放假,不同的公休方式皆有利弊。历史上不少突发事变,都可以从这个视角来重新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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