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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逸事-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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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嘿,你真强,真有你的。这么多年不见了,你这只狐狸越活越有魅力了,嘿嘿,你的风采比当年……” 
  “stop!”我狠狠的瞪了身边喋喋不休的老头一眼,“我没有那么多功夫和你玩,我这次来有很紧急的正事,等我解决了正事再来找你叙旧。” 
  “也不必那么急……,妖怪不是一般都在晚上活动的么?说不定我还可以帮上什么忙。”这老头终于说出一句比较像样的话来。我看了看天色,确实也还早,不如先打听一下情况再说,庚正红是地头蛇,应该可以有所帮助。 
  庚正红的屋子看上去像个真正的贫民窟,里面的东西又脏又乱,墙脚歪七竖八的躺了些小椅子小凳子,实在找不到坐的地方,没办法,只好扶正一把小凳子,垫了张报纸坐下来。这时张天羽也进来了,也难为他找得到这么偏僻的小弄堂。 
  他一进来就打了个稽首,这是道家之间的行礼方法,搞的庚正红非常不好意思,只好也恭恭敬敬的回礼。“想不到会在上海遇到天师教的道友,真是太好了。”目前张天羽急缺人手,这句太好了说的情真意切。 
  “玄心宗的弟子很少在外面走动,想不到我一大把年纪了还有幸见到,呵,嘿嘿。”除了给人算命看风水的时候,庚正红很少能够有严肃的时候,这几句场面话实在很为难他了。 
  张天羽笑了笑,随便找了个看起来比较干净的小凳子坐下来,不停的打量屋子。 
  “嘿嘿,不好意思,以前的日子很难过,你们坐的这些凳子都是从垃圾桶里面拣来的,嘿嘿。幸亏有居委会大妈的照顾,最近那大妈迷上了炒股,也不经常来了,好在算命生意还算红火,我现在存款已经是这个数……”说着,他竖起一个指头。 
  我毫无兴趣:“你不是曾经说过钱财乃身外之物,你是修道之人,更应该洁身自好才行。” 
  “话是这样说,这年头,活下去容易吗,更何况是在上海这个花花世界里面,问个路都要付钱那。” 
  “对了,你的脚是怎么回事?” 
  “风湿,关节炎太重了,都快烂掉了,想当年大冬天的往我身上倒黑狗血,又是屎又是尿的,只残废了脚已经算不错了,唉,不说也罢,”他挥挥手,“人就是这样的,有求于你的时候拼命的拍马,等到你落难了,不踩你一脚的已经是非常讲义气了。” 
  我点点头:“所谓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无论对妖怪还是对人,要求都未免高了点。” 
  “妖怪和人不一样,比如说妖怪,大家都知道彼此很奸诈的拉,所以一碰面你暗算我我暗算你,你输了只能怪自己能力不够,怨不得别人;人不一样,满口的仁义道德,一边笑嘻嘻的塞糖给你,手底下却狠狠的给上一刀。一旦道义这种东西迷失了,一个种族就会陷入万劫难复的境地了。” 
  我悠悠的道:“你好像怨气很大?是不是被人狠狠的骗过?” 
  “是被骗过,不过已经没什么怨气了,虽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谁又能真正分的清怎么做才是真正的保护自己?纵然得到了一时的利益,于自己何补?什么才是真正对自己有利,什么才是有害……”他耸耸肩,白色的眉毛往上跳了跳,显得很有活力的样子。 
  “那你还赚那么多钱干什么?”我不屑的撇撇嘴,人类一般都这样,说一套,做一套。 
  “我的赚钱和别人不一样,别人是为了赚钱而赚钱,而我不是。就比如说你,还有那个几百年前得道的济颠和尚,所谓酒肉穿肠过,佛在心中坐。只要我的心思不在赚钱上,赚多少钱也不会损害我的道行。” 
  我终于明白了:“这么说来,我只要心中不想吃肉,现在就算吃了你,也无所谓?”对他龇龇牙。 
  “咳咳,这个……,理论上是这样拉,不过实际操作很难的嘛,你也知道,我道行很高的,吃我很不容易,都说了要无为而作,你辛辛苦苦的跑上海来吃我,是不是犯了道家的大忌?” 
  “对了,我这次来上海是为了调查六十多家小孩失踪的事……” 
  终于回到了正题,张天羽也回过神来露出专注的神色。 
  我简洁的把前因后果讲了一遍,庚正红和我们商量了很久也没能说出个所以然来,总结起来也和我们猜想的差不多,毕竟,不会有妖怪闲的发疯找那么多小孩陪它一起玩的。我心中还有更深的忧虑,如果那个螃蟹小孩说的话是真的,那么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已经在别人的计算中了。 
  眼见我们讨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张天羽起身告辞道:“我先去一趟这里的警察局了解一下黄天寿的情况,顺便打听一下这里的情况,你们先聊吧。” 
  “也好,既然这样,我们等一下就在刚才见到的那个浦江旅馆碰头好了。” 
  和张天羽告别后,沉思中庚正红突然撇开话题道:“婴儿我没有见到,不过我见过血魔。” 
  “血魔!” 
  “有几只?”我忍不住问。血魔不但是人类的天敌,也是修道者的噩梦。当年的望狐坡上我第一个师父座下的五十三个弟子,只有我依仗当时并不纯熟的电光火石逃了出来,代价是师尊他永远都倒在望狐坡上。到处是鲜血,猎猎的火光映照得我眼睛发疼。 
  “我上次只见到了一只,杀了后就气化了,没来得及作恶。那玩意儿就是恶心,其实也没什么,又笨又迟钝,被我一把三昧真火,烧得什么都没剩下,嘿嘿。” 
  “错了,血魔绝对没有你们说的那么简单,”我打断庚正红洋洋自得的夸耀,郑重的道,“一只血魔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群血魔,他们一见到活物就会吸其精血,而且吸的精血越多,这只血魔的能力就越强,如果允许他不受限制的吸血的话,那只血魔就是无敌的。”虽然他们身为人类,修道的基础比我好,我缺比他们多了两千多年的见闻。血魔在一千年前突然销声匿迹,想不到再次出现居然是这个要命的时候。 
  小屋里面的气氛沉重起来,庚正红眼看着我面沉似水,一时搞不清楚状况,不好随便开口。 
  “你在哪里碰到的?只有一只吗?” 
  “当时是在浦西大道的人行道上,那只血魔在我前面学鸭子走路,晃晃悠悠的,我老人家刚好那天生意不好――就火大了,在他后面嚷了几句。这家伙转过头来的时候,我发现他的脸色居然是青紫色,眼白是血红的,当时就觉得有古怪,嘿,”庚正红搓了搓手,深吸了一口气道,“当时的情形可真有点吓人,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家伙就这么直直的瞪着我,好像瞪着一块蛋糕似的,呵,嘿嘿。幸亏我老人家临危不乱,趁这家伙还在犹豫的时候祭出我的本尊三昧真火,烧的那家伙又哭又喊的,嘿嘿,接着就在我手下化为灰烬了。” 
  这番话他连说带比的,说的唾沫横飞忘乎所以,把那一套吓唬人的本事发挥的淋漓尽致。 
  “你有备而发的三昧真火居然将他烧的又哭又喊的,也真没水准。”我晒道。 
  庚正红嘿嘿干笑了两声:“也没有拉,其实他只尖叫了一声就烧成灰了。呵呵,要真是又哭又喊的,还不把所有人都惊动了。幸好当时汽车喇叭声响成一片,那魔物的叫声又很像刹车的声音,别人才没有怀疑。” 
  我点点头,这才像话。以本尊凝成的三昧真火直接进入腑脏由内而外瞬间将人化为灰烬,哪会给人大呼小叫的时间? 
  “哎呀,晚餐时间到了,怎么样?和我一起吃了饭再去旅馆吧?” 
  陈年往事在我脑海中一一复活,久违了的感觉渐渐的充溢我的胸腔,挤得我几乎透不过气来,摇头拒绝了庚正红与我共进晚餐的邀请,我匆匆走了出去。妖怪需要的是一时的爱憎,而不是长久的回忆。几千年的生命里面经历的东西太多,一旦陷入了回忆,该如何从里面挣脱出来? 
  “唉,本来想找个冤大头为我的晚餐买单的,这下又得自己掏钱了,唉――”背后传来庚正红真情流露的叹息声。 
 
 
 
  
 ~第三十四章生命之火~
 
  我刚在旅馆里面安顿下来,鲤鱼的电话就到了。 
  “嗯,是这样的,我见到轩辕渺渺了!!” 
  “在哪里见到的?要不要我过去?” 
  “哎呀,你不要那么紧张,渺渺姐没事,也没少块肉,就是┅┅,唉,反正你回来了就知道了。她现在好好的,我刚刚还去她家玩了一趟呢。你别急,把上海的事情处理完了再回来吧,反正她现在好好的。哎,阿斌叫我去吃夜宵呢,不和你说了。Byebye!!” 
  鲤鱼的话语吞吞吐吐的,似乎有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既然轩辕渺渺没事又已经回家了,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了吧。 
  不一会儿,张天羽也回来了,听我说到轩辕渺渺已经找到了,也长吁了一口气。这个看上去正直敦厚的道士不是很善于表达自己的感情,因此此刻我从他眼楮里看到的表情是:至少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安心办事了。 
  于是我们商量决定由他配合上海方面的警察一起捕杀血魔,而起我则负责找寻黄天寿的下落。计议妥当,两人即分头行动。 
  ※※※ 
  “哎,别这样好不好?我一大把年纪,已经过了喊打喊杀的青春萌动期了。老人家睡觉很难的,你就让我好好睡个觉吧,明天一早还要摆摊呢。”庚正红坐在他的残疾人车上故作姿态的哀求。 
  我微笑不去理他,这个家伙从我认识他的时候起就说一些言不由衷的话。当初明明饿狠了,偏偏嘟嘟囔囔什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君子不受嗟来之食”“君子爱物,取之有道”,当不明所以的我悻悻的把三个馒头拿回厨房的时候这家伙眼楮都直了,居然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的抓著那几个馒头不放。就像现在,很久没有接触到妖怪,空有一身本领的他早就急不可耐的想要斩妖除魔,却偏偏装出无所谓的样子。 
  “你的小心肝早就激动的扑通扑通的直跳了吧?”我毫不客气的指出他的虚伪,有时候看这家伙滔滔不绝的讲话突然被噎住的样子也是一种享受。 
  “呃,不要这样说。老人家的心脏是很脆弱的,激动过了头可不是什么好事。为了缓解一下你制造的紧张气氛,我老人家不得不浪费大量唾沫来开解你┅┅” 
  “上海果然不一样,这么晚了还这么热闹。像杭州,这个时候以妖怪的活动为主,要找一只妖怪也容易,这里到处都是人,真不知道他们哪来的那么多精力。”我喟叹道,已经十一点多了,江宁路上还是一派热闹景象,无数衣冠楚楚的绅士淑女招摇而过。 
  “上海是有钱人的天堂,对没钱的人来说可不是那么舒服的。你看这些人衣裤鲜亮的,到底有多少身家也说不上来,里面有几个是真正的上海本地人也不好说。上海人看不起外地人,偏偏外地人有钱的多,这样就难办了,嘿嘿┅┅” 
  上海本地人的地理优越心理是全国皆知的秘密,在这个以身家来衡量一个人成功与否的今天,地理优越性并不显得很重要,在很多人心目中有钱才是最重要的。可是有钱又能代表什么呢?想起《红楼梦》里面贾宝玉刚见秦钟时的想法:“我虽如此比他尊贵,可知锦绣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根死木头,美酒羊羔,也不过填了我这粪窟泥沟。‘富贵’二字,不料遭我荼毒了!” 
  “再过去就是建筑工地了,那些大楼还只是个空壳,里面什么都没有。可能会有一些住不起店的外地人在里面栖身,没什么好瞧的了。回去吧,已经四点多了,困死了呀┅┅” 
  “天师道的正宗传人,居然连妖怪的方向都会算错,你以后拿什么去骗饭吃?” 
  “我算的当然不会有错,只要我们继续走下去一定可以碰到妖怪的!” 
  到了,我将庚正红的坐车停在一幢高大的建筑物前面,刚刚完成外墙的大楼裸露著粗糙的外壳,用来做商店的底层空荡荡的,像一头饥饿的怪兽一般张开了大口等待猎物的进入。冷风嗖嗖的吹过,让人从心底泛起一阵寒意。 
  “嘿,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妖魔鬼怪?”庚正红搓著手期待的道。 
  “是血魔就好了,”我叹了口气,血魔是我早期的梦魇。明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血魔一般不会花大精力去掩饰血腥气的,因为在他们的观念里面,血腥气是天然的体味,根本没有想到过要去掩饰。 
  阵阵冷风从身边吹过,空空的大楼里面什么都没有,没有一丝风,甚至连水泥的味道也没有,以我灵敏的嗅觉,居然闻不到从里面飘出来的任何一点味道,就这一点已经让人很怀疑了。“进去吧?”庚正红兴奋得像个小孩子,“等一下你别出手,让我来对付它。” 
  一楼大厅里没什么东西,庚正红的小车在坑坑洼洼的水泥地面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给周围黑的环境增加了很多恐怖的气氛。转过大厅,通往地下室的楼梯展现在我们面前。应该就在下面了,这家伙为了掩人耳目,放置了一个隔离阵在整个一楼,怪不得外面什么动静都感觉不到。 
  地下室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庚正红嘿嘿笑道:“这么一点障眼法也敢来献丑!”没等我有所动作,从怀里拿出一张黄裱纸,在空中虚画了几道,叫声“疾!”眼前突然大方光明。 
  一个黑色的台子上一团火焰大放光明,七彩的颜色仿佛被禁锢在小小的一米见方的空间里,上下左右不停的翻腾。我被这一团跳跃的火光迷住了,从这一团呈金黄色的火光中,我居然感觉到一丝悲壮的气息,不错,就是悲壮。仿佛这天地的一切都没有眼前的这团火更加动人心弦,这究竟是一团什么样的火? 
  相比之下火焰上跳跃翻滚的长方形透明物体反而不是那么引人注目,那块扁平的长方形的东西看起来像一把尺子,它每跳跃著接触火焰一次,火焰的光芒就削弱一分,就好像把那火焰的灵气全都吸收进去了一般。 
  “轰!”火焰突然大放异彩,接著便完全熄灭下去,什么都看不到了。地下室又陷入了黑暗,隐约中有小孩的抽泣声传来,我们这才清醒过来。 
  “哈哈哈,我的炫冰尺终于炼成了,我真是天才,大大的天才啊,啊哈哈┅┅” 
  黄天寿的声音!我和庚正红此刻简直无地自容,居然会全副心神都被那古怪的火焰吸引了去,全然忘记了此行的目的。如果有人趁我们发呆的时候偷袭我们,我们这两个自以为智勇双全的修道之人岂不是死得不明不白? 
  黑暗中传来庚正红的怪笑:“刚才那团火是什么东西?” 
  透过黑暗,我看清楚了黄天寿正得意的欣赏著手中的尺子,那根尺子在黑暗中发出朦朦的光晕,流光溢彩,一看就知道不是凡物。往边上扫视了一圈,我才发现地上躺著很多婴儿,抽抽噎噎的哭声间或传来,我暗自数了一个,居然有十八个婴儿躺在地上。 
  “嘿嘿,你们算是有眼福的,这就是生命之火!” 
  庚正红抓抓头发道:“生命之火?这又是什么玩意儿?” 
  “生命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当一个生命被复制出来并且和母体分离的时候,生命的能量便开始发挥作用,她可以将一个小小的柔弱的个体变成一个强壮巨大的个体,这其中除了生命体不停的从外界获取需要的能量外,生命的力量在起著不可忽略的作用。只有这种力量才是宇宙的本源!而我,就是这种本源力量的发掘者,什么三昧真火,什么天火,有什么可以比得上生命的本源之力?哈哈哈,我成功了,这把炫冰尺就是最好的证明!多少年了,自从灵气变薄以后,修炼、驾驭法宝几乎成为不可能,因为一点点灵力的消耗都没有办法迅速补充恢复,不过从此以后我们就不用愁了,因为用生命之火锻炼出来的法宝拥有自己的灵力,根本不需要我们的法力相助,只要能够和法宝心意相同就可以了,哈,我不是不最伟大的天才?” 
  “刚才那团火就是这些婴儿发出来的?”庚正红的声音里有些惊惧和愤怒。 
  “不是一些,是一个,我这把尺子用生命之火锻炼了整整四十九天,一天一个小孩,今天是第四十九天,我已经彻底成功了,哈哈。”黄天寿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不停的大笑,显然心中欢喜之极。 
  “他妈的去死!”庚正红大吼一声飞扑了上去。 
  “哈哈,来的好,我正好试试宝贝炫冰尺!”面对两个失控的人,我在地上刮起一阵旋风,把那些小孩都卷出了地下室。 
  等我把小孩子安顿好回来的时候,地下室一片狼藉,一个女子正和黄天寿斗的正酣。这么冷的天,那个女子穿一件薄薄的羊毛衫,一条紧身牛仔裤,双手摆出各种造型,“嗤嗤”的白光映得地下室如同白昼一般,和炫冰尺的五彩斑斓形成了奇妙的对比。 
  居然是莫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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