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龙骑战机-第3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夜路走多了总要撞鬼,这伙劫匪却有一种撞上鬼的感觉。

    劫匪们一点也不敢大意,这个被抢过的年轻人行为带着诡异,他们不敢擅自开枪,杀人是容易,对手的底细却一点都摸不清楚。面对着黑洞洞的枪口指着,林默毫不在意,除了少数大口径、强火力的火器外,像这些劫匪们手上拿着的TT…33手枪和AK,几乎不能将他怎么样。

    语言不通,没办法,只好用拳来交流,林默从这些劫匪抢劫与杀人过程中习以为常的熟练,就看出这些人都是背负累累人命的亡命徒,游牧民族的犯罪分子更加凶狠,更加草菅人命。

    林默毫无征兆地突然双脚一蹬地面,仅仅眼睛眨了一下的功夫就冲到了劫匪们中间,直接一拳就给一个劫匪放了风筝。

    嗷嗷惨叫着摔飞出去十多米高,手中不慎扣动着的AK74喷吐着子弹,枪焰急促爆闪,一道道暗红色的弹道撒向天空,紧接着就传来一声沉闷的落地声,再无声息。

    这样的高度摔下来就算草地柔软,也是要去掉半条命。

    林默的动作太快了,这些劫匪甚至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这么近的距离,手中的枪简直成了烧火棍,极容易杀伤自己人,这伙劫匪大多装备着俄制AK74突击步枪,采用的5。45口径的小口径枪弹号称“毒弹头”,打入人体后会剧烈翻滚,造成严重伤势。

    劫匪们在慌乱中散来,可是林默的第二个目标就是曾经抢劫过他的那个劫匪,一巴掌拍掉对方手中与中国产五四式手枪同出一源的TT33手枪,另一手直接捏住了对方的脖子,猛地往上一提,一转身就像拎一个麻袋一样翻起,毫无反抗能力的被狠狠拍在林默身后。

    其余劫匪被林默凶猛的攻击给吓得激灵了一下,生怕下一个就是自己,忍不住扣动的扳机,失去了理智,疯狂扫射起来。

    突然一张巨大的锅状金属圆罩出现在林默身边,360度全面罩住了他全身,无数子弹不分先后击打在金属圆罩上,就像打击了无底洞,甚至连个火花都没溅起直接消失无踪。

    这家伙到底是人还是妖怪,劫匪们简直快要被吓疯了,完全失去了人类语言能力,连连怪叫着。

    恭候多时的金系巨龙早已按捺不住,趁着这些劫匪的注意力被林默吸引,在他们对准林默开火前,化身为一面巨大的半球形盾牌生生护住林默,曾在异界做为龙骑士的时候林默都不曾享受到如此的待遇。

    AK74火力凶猛,战斗射速每分钟40…100发,可毕竟不是机枪,火力持续力不足的敝病暴露出来,突击步枪说不好听点就是炮灰专用枪,打仗冲锋陷阵时,冲不上去就是一个死,当逃兵死得更快,一场阵地突击战时,士兵未必还能活着坚持到用完一个弹匣的火力。

    现实毕竟不是小说和电影,没有人个个都是手里都有无限弹药的主角模式。

    30发弧形塑料弹匣倾刻间一泄而空,火器近距离遭遇近战对手,如果一搂火全部放了空,那么,接下来就杯具了。

    林默右手虚握凌空一挥,笼罩住他周身的金属圆罩化作一柄长度几乎与林默身高等同的巨剑,落入他的手中,样式几乎于以前的斩龙剑一模一样。

    斩龙剑的杀伤力连龙族都不敢小视,这才是龙骑士的战斗方式,可是对于普通人而言,这种战斗方式太血腥,太凶残了。

    龙骑士可是与巨兽作战的高端战斗力!牛刀屠鸡,就是形容眼下这个场面。

    巨大剑身泛着凌厉的寒光,金系巨龙的演化能力与龙骑士配合的天衣无缝,犹如电光一闪,林默附近又有一个劫匪枪断人亡,仅仅是一剑,恐怕连坦克都能劈的开,更何况血肉组成的人类。;

    甚至来不及更换弹夹,劫匪们的末日降临了,从林默现身开始,就没打算留下任何一个活口,把这些亡命徒杀一万遍都不够抵偿他们犯下的累累罪孽。

    劫匪们走了调的凄惨叫声也无法阻林默的杀戮,巨大的剑身挥舞中将子弹一一吸收融合,连林默的毛都碰不到。

    正如林默所想的那样,那些弹头全是喂金系巨龙的糖丸,有谁会怕零食攻击自己的,只需要张口吃就行了,连手都懒得抬。

    疯了一样的劫匪甚至忘记了逃跑,可能他们心底认为,碰上这样的怪物,哪怕是开上法拉利也无法逃走吧。

    这个时候人类已经在恐惧到了极点后猛然爆发出无畏的勇气,从一个极端冲向了另一个极端。

    草原上爆起激烈的枪声,暗红色的弹道在空气中纵横交错,可偏偏却无法击中林默,甚至有劫匪被自己人的子弹给击中,还没来得及痛嚎几声就见到一道寒光迎着自己扑面而来,然后什么都不知道了。

    近半的劫匪被林默残忍分尸,枪也断人也断,子弹打空了,那些劫匪甚至拔出了马刀,如蝼蚁撼树般向林默亡命冲来。

    A和谐K也好,TT33也好,马和谐刀也好,子和谐弹也好,人类手上绝大多数武和谐器都是金和谐属制品,可偏偏碰一头异界以金和谐属为食的怪物,当然是来者不和谐拒,多多益善,再加上一个龙骑士,哪怕是上帝或真主安拉降临,恐怕也是只有一个结果,全是送菜!

    转眼间,只剩下最后一个劫匪高高举起的马刀凝滞在空中,亲眼目睹了近前一个同伙被林默从左肩劈到右腿,就像切奶豆腐一般生生分了尸,一腔滚烫腥气的热血喷了最后一个劫匪一脸。

    被血一淋,那个劫匪似乎终于回过魂来,左右看看,除了自己和对面的林默,草原上再无一个站立的人,空气中浓重不散的血腥气让他一阵阵的反胃。

    这家伙难道是地狱里爬上来的恶魔吗?!

    他手里的是什么?!还有之前出现的罩子又是什么,是神器吗?!

    难道我们真的是罪孽深重,上天派神使来惩罚我们了吗?

    仅剩的劫匪发出嘶心裂肺的嚎叫,就像狼群中最后一头濒死的孤狼,十几个呼吸的功夫,刚才还欢声笑语的同伴都倒下了,螳龘臂当车,甚至连反抗的勇气都在同伙鲜血迎面一浇的时候消耗殆尽。

    啊!~~最后幸存的那名劫匪扔下手中的马刀,掉头转身就跑,他此刻唯一的念头就是离这个恶魔越远越好,能够享受每一次生命的呼吸都成了他的奢望。

    突然,他的脚步一顿,无法再往前一步,带着疑惑慢慢低下头看向开始向全身扩散麻木感的胸口,一支带着弧形的利刃从胸口透体而出,越伸越长,直到显现出一支巨大的弯月形无柄单面弧刃。

    犹如一轮美丽的残月在他胸口显现,末尾离开胸口的一刹那,劫匪感觉所有五感都离他远去,一片黑暗笼罩住了他的灵魂。

    直径近三米,近乎一轮美丽的下弧月形状的弧刃漂浮在空中,微微抖动一下,鲜红的血液毫无阻碍滑过闪烁着寒光的刃面,展现出一种近乎绝望的杀戮艺术。

    弧刃轻轻微转,猛地扑向未曾挪过一步的林默,在空中越变越小,最后化作一块造型奢华的手表在轻轻一声碰击声中,扣在了林默的手腕上,精确显示时间的晶莹剔透的表面上最后一滴残血滴落在草丛中。

    林默缴获的赃物极多,有好几匹马是专门用来背负赃物,这伙劫匪并不是短期内第一次作案,估计是多次得手,恐怕警方也无法找到全部失主。

    劫匪们的劫掠物全部堆到了一起,除了捡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林默没有多取一件。

    枪、刀、子弹,一切金属制品全部成了金系巨龙金币的战后甜点,这点慰劳并不为过。

    至于那些尸体,并不在林默的考虑之内,就这么随便丢在那里,等到有人能够找到时,恐怕也会荒野的野兽给吞食地不成样子,即便有心人能看出些什么,却只能发现冷兵器利刃切割的痕迹,光凭这一点痕迹,并不能追查到林默的身上。

    恐怕这个时候警方已经将林默归入了失踪名单了。

    劫匪们带着的马匹在刚才的战斗中被流弹打死了好几匹,林默只牵过一匹枣红马,其余的马全部松开笼头,解放了一切人类施加在它们身上的东西,直接放生了。

    背起背包,林默拿出地图和指南针,认准了方向,牵着马慢慢的步行在草原上,这里到处是战斗后的痕迹,实在是不适合扎营。

    当晨曦第一缕阳光撒在林默的脸上时,沉睡中的林默眼睫毛抖了抖,从香甜的梦乡中清醒过来,他揉了揉眼睛坐起来,昨晚的战斗使在梦到了异界的龙骑军团,战友阿卡和他的火系巨龙,葛代尔大队长,还有民政大臣那该死独子的葛朗,林默和他们又在一起打打闹闹,和特西帝国火拼了好几场……)(闪神提供)

第七十六节 … 哈萨克毡房

    曾经的记忆也开始渐渐模糊起来,半梦半醒的恍惚状态下,林默分辨不出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哪一个才是梦。

    林默从水壶里倒出一点水在手心里,抹在脸上一激,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脸,迷离的目光迅速凝聚、闪亮起来,重新焕发出如鹰一般的锐利,梦依旧是梦,自己生活在现实之中,和平的生活不知不觉地消磨他的警惕心。

    他需要重新接受挑战,磨砺自己,使自己永远保持着战士所拥有的一颗时刻警醒的心,因此他来了,来到这片危机四伏的草原。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内的草原和中国内陆的蒙古草原没什么区别。

    有了马匹代步,林默这一路悠哉悠哉,才真正像个旅行的游人,偶尔也会遇上狼群,也许是慑于林默身上令人恐惧的龙威,远远地嚎叫一声,主动避开了。

    说到底现在能充当GPS卫星定位的金币还是给林默提供了很大帮助,脱离了公路,几乎是冲的目标的直线前进。

    远处传来悠扬的牧歌声,还有淡淡升向天空的炊烟,林默微微一笑,今晚不必再睡在荒郊野外,也有口热食可以垫肚子。

    这几天林默在旅途中,没少遇见过游牧的牧民。

    虽然独身一人,又语言不通,可是看到林默和善的谈吐,又没有任何武器,极为好客的牧民极为热情的接待了林默,牧民的毡房成了林默临时的旅馆,手抓羊肉,油果子,熏马肠,让林默遍尝了哈萨克的美食。

    哈萨克有一句古老的谚语,“如果在太阳下山时放走了客人,就是跳到水里也洗不清这个耻辱”,他们认为客人是安拉赐予的,不可稍有怠慢。

    每次受到热情的款待后,要临走时林默都会留下一小叠美元,感谢牧民们的淳朴好客。

    林默驾驭着胯下的枣红马向炊烟升起的地方一路小跑而去,在草原上,哈萨克人中流传说:“只要沿途有哈萨克,哪怕你走一年,也不用带一粒粮、一分钱。”

    只要看到毡房,林默就算找到了今晚的落脚点。

    离得越近,前方人与牲畜的声音就越清晰,可以清楚的听见有小孩子的打闹声音。

    伴随着马蹄轻响,几个小孩骑着小马出现在林默的视线里,互相追逐着,嬉笑着,不愧是马背上的民族,年纪不大却是骑术精湛,在马背上稳若泰山,甚至有时还会做一两高难度动作。

    这才是真正的骑马打仗游戏,农耕地区孩子们手里的竹马与牧民们孩子胯下的那些骏马比起来,可真是寒碜多了。

    不一会儿骑似乎看到有陌生人从远方渐渐接近,好奇的停止了追逐,放缓了马速向林默靠近过来。

    林默这一身打扮和草原上的牧民和格格不入,极为招眼,不过好奇的同时,也更容易受牧民的欢迎,与那些草原上的马贼和野兽比起来,林默这个异国游客更加可爱的多。

    孩子们临近了几乎只有十几步的距离,笑嘻嘻的打量着林默,说着林默听不懂的哈萨克语,不时爆发出一阵哄笑。

    忽然其中一个孩子脸色变得有些凝重起来,瞪大了眼睛看向林默骑着的马,似乎在确认着什么,突然脸色一变,惊慌失错的大喊了起来。

    林默刚想挥挥手打招呼,却看到这些孩子就像见到了鬼似的,扭着马头,转身向毡房的方向跑去,把林默丢在原地。

    “怎么了?!”林默左瞧瞧,右看看,附近没有坏人啊,再看自己,自己也没变妖怪啊!

    林默满头的问号,“这是发生了什么事啊?”

    不一会儿,好几个壮实的成年人拎着枪和马刀冲着林默驾马冲过来,直接把他包围了一起来,枪口对准着他,脸色不善。

    林默还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让对方这么误会自己,老实地举起手来,情况还没有弄清楚前,并不会向平民动手。对方看到林默一脸茫然,似乎更加生气了,枪指着林默,马刀一挥一挥的,似乎随时会冲上来砍他。;

    这个时候,一个套着袷袢,腰间缠着宽牛皮带,头戴色黑色绒边白毡帽,赤红色脸庞,须发花白的老者打马冲进圈子,手一挥,制止了包围着林默的冲动行为,对着林默说了几句话。

    还是听不懂,林默摊开双手,无可奈何,瞎猫碰死耗子似的,碰运气似地说道:“不好意思,我不会哈萨克语和俄罗斯语,你们说的什么,我都听不懂!”

    说实在的,林默有点后悔在来之前没有做足功课,至少简单的哈萨克语打招呼怎么说都不知道,也不知是情报组那对双子星双胞胎姐妹忘了培训,还是故意没准备。

    出乎林默的预料,老者却听懂了,而且还用着比较流利的普通话说道:“你好,远方的客人,很抱歉我的孩子们对你如此无礼!”

    林默一开口,老者就知道肯定是误会了,板着脸对边上的那些挥刀执枪的哈萨克汉子训斥了几句,这些汉子悻悻地收起了武器。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林默终于松了一口气,能不动手就尽量不动手,与巨龙搏斗的龙骑士的力量可不是普通人能承受的,他当然不可能任由这些人对自己开枪刀砍吧。

    “请问,您的这匹马是从哪里来的?”老者的目光移向林默胯下的那头枣红马,这匹马是林默的战利品,强壮有力,也很驯服听话,草原上带着也很方便,省脚力还不烧油,是最环保的交通工具。

    “马?!”林默拍了拍枣红马的脑袋,枣红马亲昵地转过头蹭蹭林默的手,林默怎么也想不出问题会出现马身上,这马可是自己骑了好几天了。

    “您看,马屁股上是不是有个图案,这是我们马群里特有的标志,半年前被人偷了去,本以为找不着了,今天又被客人您骑着,所以”

    不言而喻,那群骑马的小孩子和成年汉子把林默当成盗马贼了,在草原上偷马是很重的罪,如果被失主抓到,甚至直接被失主处死都有可能。

    林默看向这些人的马屁股,再看看自己头匹枣红马,果然,两方马屁股上用烙铁烧印的图案完全一模一样,这些人对林默表示出愤怒和威胁,这才有理由说的过去,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林默恍然大悟,立刻表示理解,“这马可不是我偷的,而是从一伙强盗手里夺来的。”

    “强盗?该死的盗马贼!他们逃到哪里去了,太谢谢你能给我们这个消息了,我要通知其他牧民,一定要消灭这伙害人精。”老者忿忿不平地挥了挥马鞭,在空气中甩了个响,仿佛抽在了那些该死的强盗身上。

    “呵呵,他们不知道往哪个方向逃了,反正抢我没抢成功,反倒被我抢了!”林默呵呵笑了起来,半真半假的说道。

    反正这伙劫匪这会儿也差不多喂了狼,尸骨无存,任林默说什么就是什么。

    “反正今天正好遇上失主,这马就当物归原主好了!”林默跳下马来,拍拍马脖子,他也大度,毕竟一匹马也有着牧马人的心血,任谁被偷了东西都不会高兴。

    既然碰上原主了,还是成人之美的好,大不了自己再走几天路,反正离接头地点不远了,否则这马还得找地方处理。

    “不不不!”老者连忙跳下马来,极为惊讶地摇摇手后握住林默的手说道:“这马被盗马贼偷走,又能载着远方的客人来到我们面前,这一定是真主的意志,您一定是我们的贵客,这匹马就作为感谢您替我们教训了这伙强盗的礼物,我们可不能收回。”

    冥冥之中也许真有真主安拉的意志存在,老者哪里敢收回林默的马,就当完全送给林默了。

    “不必了,我快到目的地了,也不可能随时带着这匹马,这段时间的借用我已经很满意了。”林默摇了摇头,出行任务中,这马临时代代步还行,如果没遇上原主人,林默甚至打算直接放生,虽然很驯服,脚力也不错,但也没办法带着回国。

    难道战斗机在天上飞啊飞,地上的马儿在地上追啊追,基地里也没骑兵的说法啊!

    哈萨克的俗话中,祖先遗产中的一部分是留给客人的,如此巧遇,老者本欲坚决不收,不过林默说的也是实话,一个中国的客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