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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客是鬼物-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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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力气一瞬间被抽走,颓然跌坐在地上,大家都在努力救人,而我却不断的让人受到伤害。

我浑身开始滚烫,眼皮耷拉着,仅靠求生的欲望支撑着自己不要睡觉,我看到小参将药丸炼成来,给雷雷喂了一颗,然后又跑过来掰开我的嘴给我喂了一颗,我已经虚弱的说不出来话了,甚至看不清小参的脸,我现在这个样子一定很糗吧。

就在我精神崩溃,将要沉睡过去的时候,我的眼睛却看见了诡异的一幕,我看到一个人影突然从地砖下面窜上来,但地砖却完好无损,那人脚上穿着一双黑色高帮哈雷靴,身上穿着印有哈雷标志的皮衣裤,嘴里叼着巴西雪茄,戴着皮手套的双手握着两把骨刺。

我看不清他的脸,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脸,准确说他的脑袋就是一个白森森的骷髅头,那两只深陷的眼眶冒出绿火,想来自地狱的使者,而手里握的那两把骨刺更像是两根肋骨,不过骨刺上燃着熊熊绿光,竟有三尺长。

好奇怪的家伙,是他救了我们吗?我闭上了眼睛,终于停止了思考。

我确信我昏迷的时候做了很多噩梦,但是我却不敢相信我竟然恢复得这么快,我现在站在一楼厕所的镜子前,浑身赤裸着,因为我刚洗了澡。

镜子里的自己面色红润,发质黝黑,身上满是伤口愈合后留下的疤痕,二次骨折的左腿已经无大碍,除了胸腹还有些刺痛外,我确信我已经没事了。

我特意看了时间,今天是六月四号,我记得出事那天是六月二号的晚上,我醒来的时候在二楼中室,雷雷浑身包着纱布躺在小小卧室的床上,我刚才已经看过了,还没有从昏迷中醒来,不过听小小说已经无大碍,但能恢复到什么程度就看他自己造化了,我知道小小指的是他烧伤的皮肤。

我对着镜子深深呼出口气,然后将身上擦干,穿上衣服,当我将厕所门打开却发现大家都站在客厅里,当然是在等我。

小小站在楼梯口,她身后站着新客人,那个穿着皮衣的骷髅,小参坐在骷髅的肩膀上,小毛猴坐在小参的肩膀上。

对于这个突然出现的客人我已经安然接受了,因为他正是封印在第五个陶埙里面的鬼物,刚才在小小卧室,小小将一个陶埙递给我,陶埙虽然毫无破损,但是封印在上面的黄符却已经不见了,而且陶埙变轻了很多,在小小的示意下,我将陶埙破开,将里面的小纸卷搓开。

上面是这样写的:不化骨,要离也,要离者春秋第一刺客也,剑术无双,曾击败天下第一勇士丘迮。未成名前穷困潦倒,得伍子胥接济才衣食无忧,日夜苦练,参悟了天下第一的剑术。后受伍子胥所托追杀天下第一武士庆忌,两人酣斗三日夜不分胜负遂成挚交,庆忌不想要离为难便自刎而死,庆忌死,要离已算报答伍子胥救济之恩,便也投江而死。其时有蛊道老宗经过江边,遂将要离尸身掠走,炼成不化骨,学会土遁,供养秘窟之中。老宗亡,其族弟以妖蛊驱其身,行杀人勾当,族弟亡,不化骨逃逸不知所往,宋朝年间被蛊道中人捕获,行刺于庙堂,使得朝野震动,张天师遂将其擒获封进乾坤埙中,直至今时。若以血破埙,则不化骨复出,不过千年封敛,杀气尽消,务必以浩然之气养之,否则必遭血光之灾,切记切记。

我已经看了四张纸条了,但只有这张纸条上面的内容最是详尽,几乎不用我去百度。

骷髅裸露在外的牙齿上咬着巴西雪茄,抽的噗噗的,浓浓的烟气之冲而上,骷髅将巴西雪茄从嘴里取下来,喷出一大股烟气,然后对着我嘎嘎叫着。

我当然听不懂他说话,便看向小参,小参似乎还在生气,却不理我。我舔了舔嘴唇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知道我失去大家的信任了。

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小小叹了口气,要离说黑爷被鬼道士抓走了,他没有追上。

一听到黑爷,我脸颊滚烫,浑身不住地颤抖起来,那鬼道士阴狠毒辣,黑爷被他捉去了,我不敢再往下想。

我感到有东西攀到肩膀上,对着我吱吱叫着,是小毛猴,它用毛茸茸的小脑袋在我脖颈上蹭着,似乎是在安慰我。

哥哥,你知道前天下午我在玩具城门前等你等到天黑吗?最后实在等不到你了,小倩姐姐打车将我送了回来,因为要熬药昨天我没有去参加培训,小倩姐姐又专程过来一趟,我很喜欢去玩具城,但是我已经两天没有去了。

求别说了,我对不起太多人了。我再也站不住,颓然跪坐在地上,心里难受的要死。

小参从骷髅肩膀上爬下来,从红肚兜里掏出一包薯条,一边吃一边说,哥哥你真不应该去卖那宝木……

小参,别再责怪张郎了,他也是为了我们大家啊,我是真的没想到家里一分钱都没有了,却还让张郎给我买那么多衣服。小小走过来将我扶起。

小毛猴一看见薯条便吱吱叫着窜了过去,小参给小毛猴喂了一根,接着说,我只是想告诉哥哥那宝木的来历。

我对小小摇了摇头,示意小参继续说。

第五十一章绝地反击(中)

那宝木是隐仙派的宝物,叫做犹龙驱邪木,万邪莫侵。从文始祖师一脉相传,当年水鬼水尸大闹洛阳,袁天罡借龙门山势布下锁鬼大阵,这块宝木被埋在东山山腹充当阵眼,这才暂时平伏伊水,为日后引龙气争取了时间。小参也不看我,一边吃着薯条一边自顾说着。

师婆当时盗走血珠,龙气狂躁而起,将这块宝木逼了出来,幸亏老道以自身坐化为代价才暂时压住龙气,这宝木非比寻常,我当日不告诉你这些就是怕你多嘴,被邪魔修士听到了。

这么说那四爷也是位入了魔道的修士,不然他怎么会认出这块宝木,我心里想着。

小参叹了口气,这宝木若被邪魔修士炼成召鬼令木,只怕又会出现万鬼屠城的惨景了。

我听得浑身一震,这么严重,看来这次我闯大祸了。

小参突然抬起脑袋看着我,你当初问老道师婆为什么要盗取血珠,现在我告诉你,师婆盗取血珠是准备复辟,当然凭她这一脉的力量自然是不够的,其他魔脉也开始蠢蠢欲动了。

这个复辟让我不能理解,他们要复什么辟?

你知道古代皇帝为什么要自称九五之尊吗?小参突然反问我。

我心里一动,小参从来没有给我说过这么多秘闻,这次是打算把什么都告诉我了吗?

我摇了摇头。

九指的是被九鼎镇压的九条地龙,五指的是被血珠打散的五条天龙,所以古代的皇帝都会祭天祭地,他们祭的是什么,就是这十四条星槎所变化的龙,祈求地龙不要发动地震洪水,祈求天龙不要发动大旱大寒。

我从来不知道九五之尊是这个意思,更不知道这些自然灾害竟然和龙有关,我感觉我这二十三年白学了,小参这番话直接颠覆了我的世界观。

我整个人好像被巨锤击中,脑袋嗡嗡作响,我隐约有些明白师婆的目的了,他们要复活这十四条龙吧!

你只说对了一半,小参摇了摇头继续说,洪荒大地灵气充沛,却被这突然出现的十四条龙蚕食了十分之九,复活龙只是他们的一个手段,因为他们的最终目的是斩杀龙,将龙蚕食的灵气释放出来,他们是要复洪荒之辟,恢复灵气充沛的洪荒时代,然后修仙飞升。

我感觉我大脑已经不够用了,这真的太,太不可思议了,骷髅嘎嘎叫着,咣当咣当走到我跟前,从兜里给我摸了一根雪茄,然后掐掉头,塞进我嘴里,又掏出打火机给我点着。

我深深吸了一口,很香醇的味道,有点像蜜桃。

小小虽然没有嗅觉,却有着一般女性对烟气的敏感,小小用手扇着空气,站得远了一点,给我说,要离让你不要担心,他会去将那些邪魔全部杀掉,救回黑爷和你的朋友,夺回宝木。

是吗?我感激地看着骷髅,骷髅深陷的眼眶里燃烧着绿火,歪着头看着我,像似在对我笑。

就在这时,突然二楼传来动静,我侧头向二楼看去,却见雷雷大步走了下来,身上的绷带已经撕扯掉了,穿着我的衬衫和运动裤,看着跟穿着紧身裤似的。

雷雷头发眉毛全部被烧掉了,我能看到他裸露出来的皮肤黑中透红,而且有很多皲裂的伤痕,虽然比我想象中恢复的要好,但是看着还是有些可怖。

我看向小参,小参对我耸了耸肩,我知道他尽力了,这已经算是恢复的好的了。

我叫了声雷雷,雷雷走到我跟前拍了拍我肩膀,嘿嘿一笑,你二爷爷对你真好,不仅给了房子,连媳妇都给你了啊。

雷雷摸着光脑袋,傻笑着凑到小小跟前伸出手,嫂子,你好你好,我是老张的死党,我叫王雷雷,打雷的雷。

我以为小小会不知所措,却没想到小小也笑着伸出手,和雷雷握在一起,甜甜一笑,我是南齐钱塘的苏小小,这次多亏你舍命相救,不然张郎就危险了。

雷雷将手缩回来,挠了挠头皮,傻傻地笑了起来。这货就这德行,一和女孩说话就跟傻根一样。

雷雷和小小打完招呼,又走到骷髅跟前郑重其事地行抱拳礼,晚辈王雷雷见过前辈,前辈剑术超卓,晚辈钦佩不已。

骷髅嘴里叼着雪茄,对着雷雷嘎嘎叫着,将雷雷扶起,然后从兜里摸出一根雪茄,给雷雷点着。

小参还在一旁翻译,要离说雷雷哥忠义无双,铁血真汉子。

雷雷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嘴里一个劲说着,哪里哪里,前辈才是真的忠义无双,令后世敬仰的铁血真汉子。

骷髅被雷雷说的双手叉腰,仰着脑袋嘎嘎笑着,我能确定那是笑声。

雷雷勾住我脖子,凑到我耳边,真有你的,竟然给苏小小找了一副娃娃身子,看着比那些真人还漂亮,而且也不用担心怀孕之类的,雷雷用肘子戳了戳我,你俩哪个啥过没有啊,什么时候办喜事啊。

雷雷的话吓得我嘴一张,雪茄直接掉在了地上,我去你大爷的,这是哪跟哪啊,我一掌将雷雷推开,但是大家都知道的,雷雷是天生的大嗓门,虽然是和我咬着耳朵说,但是这个客厅里的人我相信都听见了。

果然就听小参天真地说,你俩说什么呢呀,要办什么喜事啊?

然后我就感觉我后脖子一凉,小小的眼神如一道冰锥向我射来。

雷雷好像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竟然装着没事人一样,抽着雪茄向小参走去,骷髅好像也看出了什么,嘴里嘎嘎叫着,跟着雷雷过去了。

然后我就看小小走到我跟前,只对我说了四个字,你死定了。我敢肯定小小是从网上学来的这话,说的狠劲十足。

直到现在我才搞明白,前段时间一直做噩梦就是因为骷髅,他每晚上躲在我身子底下吹凉气,而且那八根香烟也是他偷偷吸了,小毛猴终于洗白了。

雷雷虽然皮肤看起来跟抹了迷彩油一样,但身体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而最让我惊异的是对于我这些鬼怪房客们,他竟然没有哪怕半点惊愕,而是很快和大家打成了一片。

我问及这个问题的时候,雷雷颇为自豪地告诉我,要说奇遇我可比老张你要早啊,去年我在八仙宫遇到一个老乞丐,老乞丐把我拉住非要我给他买肉夹馍吃,我看老乞丐虽然脏不兮兮却穿着道袍,好像不是一般的乞丐,我就给他买了一个肉夹馍。

难道奇遇就是从一个肉夹馍开始的吗?我们盘膝坐在客厅里听着雷雷眉飞色舞地说着。

因为临近中午了,小小便去厨房做点吃的,小毛猴坐在小参怀里,一人一猴吃着薯条,我和骷髅则一口口吸着雪茄。

雷雷将雪茄夹在指缝里,继续说,结果我每次去八仙宫,都能碰到老乞丐,他每次都把我拦住让给我他买肉夹馍,那时候我已经不缺钱了,也不知道为啥就心甘情愿地给他买了一个月肉夹馍,有一天老乞丐突然对我说要收我做徒弟,我说做你徒弟难道和你一起要饭啊。结果老乞丐只用了两根指头就把我撂翻了,没错,老乞丐功夫厉害得很,我在他手底下走不过一招,我就拜他为师了。

雷雷说的神乎其神的,这还真的算是奇遇了,雷雷继续说,拜师的时候,我师父说他是川西青羊宫的道士,然后还给我取了一个道号叫做雷震子。

这个道号有够二的,我听了忍俊不禁,但雷雷却说的很认真,我师父他老人家虽然德行差了点,但是练气的功夫可高着呢,两指一并,就算是铁板也给割开了。

真的假的,这么牛逼?我听得一愣一愣的。

骷髅喷出一股烟气,嘎吱嘎吱地叫着,小参翻译,要离说那老人家练的是丹田气劲,如果能炼出九转纯阳气劲的话,将无坚不摧。

难怪几年不见你武功精纯了不少,原来跟了个厉害的师父学练气了,我们正聊得嗨皮,却见小小端着一个托盘出来了,我以为又要吃素羹浇白饭,却没想到小小煮了四包方便面,其他人都不吃,就给我俩一人盛了一大碗。

现在已经大中午了,我俩早就饿得肚腹空空,将雪茄掐灭,端着碗就呼哧呼哧吃了起来。

我吃饭速度用一个字形容就是快,而雷雷可以用神速来形容,我才刨了两筷子,雷雷连汤都喝完了。

雷雷将碗往地上一放,嘴一抹,将雪茄点着,狠狠吸了一口,才说,据我所知,关中五虎堂在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五个城市各有一个堂口,合称为五虎堂,每个堂口都十分隐秘,只有孟字辈的成员才有权知晓,西安堂口一共有三个香主,分别是四爷,养三尸虫的鬼道士,还有炼制土僵的黑胡子。

一听到土僵我和小小互相对视了一眼,小参更是叫开了,我们去龙门的时候遇到过土僵,很难对付。

雷雷愣了一下,突然想起了什么,惊奇地看着我,前段时间龙门出事了难道和你们有关?

我点了点头。

那个石化的老道我师父认识,算是好友吧,我师父前几日还专门回了一趟青羊宫,请他师兄去龙门为老道加持了正法,听说前几日旅游局已经开始着手修复卢舍那大佛了。

我听了心里一惊,他们不会将老道凿下来吧,老道以身石化可是镇着龙气,若是被他们破坏了,后果不堪设想啊。

第五十二章绝地反击(下)

雷雷笑着说,就是怕他们乱凿,所以我师父才让他师兄给老道加持了正法,有正法护持他们破坏不了老道,他们现在准备支模板浇灌混凝土,将老道直接掩埋了。

我操,这不是陷老道于万劫不复之地么?我真为老道不值,拼了性命拯救了洛阳,却换来了万劫不复的结局。

雷雷叹了口气,如今是末法时代,道法不显,现在这些人已经不相信这些玄灵的东西了。

这个四爷也是修士吗?小小突然问道。

雷雷嘴里砸吧砸吧吸着雪茄,想了好一会才说,其实我到现在没有见过四爷真面目,听道上的前辈们说他的发迹史也是三十岁以后的,三十岁以前的事情没有人知道。

我一听更疑惑了,那天咱三个明明不是去了四爷的别墅,你俩不是还上了二楼,你不是告诉我四爷还留你俩吃晚饭吗,难道你在骗我?

雷雷看着我,那是四爷的别墅没错,但却不是四爷唯一的一处,我和阿辉遇到好货了都会先给四爷打招呼,只不过去万郡区那边次数多些,四爷书房隔着一道黑纱屏风,只闻其声不见其人,我们将货放在屏风外面,就要去书房外面的会客间等候消息。

就算是偶尔遇到好货了,四爷一高兴留我俩吃饭也只是我和阿辉在吃,所以这个四爷我还真不好说他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雷雷最后一句话值得玩味啊,看来这四爷说不定连人都不是。

所谓狡兔三窟,一点不假,这四爷的藏身之所也不少,至少雷雷便知道其中三所,短暂的商议过后,我们便准备出发,这一次将是绝地反击,不仅要将黑爷和阿辉救出来,更要彻底摧毁这个邪魔组织,所以我将这次行动命名为破魔!

我综合评估了一下众人的能力,小小的冰冻法术虽然攻击不强,但防御尚可,小参的红果果对付一般喽喽绝对是奇效,小毛猴更不用说了,关键时候就靠它发威,至于这次行动的主力将是骷髅,首先他剑术厉害,其次会土遁来无影去无踪,最后他不怕鬼道士。就凭这三点他不当主力谁当。至于我和雷雷,当然雷雷自保尚可,而我就是所谓的拖油瓶了。

那辆普桑还停在大门口,我们简单收拾了一下,便一拥而上,我充当司机,雷雷坐在副驾驶上,小小和骷髅坐在后座上,至于小参和小毛猴则随便坐了。

我将车玻璃摇上去,一脚油门,普桑便飞也似地冲了出去。

下午两点的时候我们便进了西安城,雷雷扯了扯穿在身上的紧身衣,让先去一趟长乐坊。

我和雷雷下了车,其他人则没有下来。

进了店雷雷娴熟地从柜子底下拖出一个黑箱子,黑箱子里面是一套特战服和高帮靴,衣服下面还压着一对精钢指虎,这货三下五除二将自己脱得精光,然后换上特战服和高帮靴,将指虎揣进兜里。

用不用这么夸张,打扮的跟特种兵一样,任谁看了都知道你这是要去打架啊。我有些接受不能。

雷雷嘴里叼着芙蓉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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