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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崛起与没落-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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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不久这些邻近的民族因为本来的境遇相似、生活方式相同,又很快地臣   

  服于他们,成为他们的一部分,于是就更加重了匈奴人的负担。高原之上,既然无可掠夺,只好把目光转向高原之外,他们首先看到的,当然是南方的千里沃野和数不尽的粮食以及财富,这些增长了匈奴人的掠夺心。但不幸的是,当匈奴人大举入侵之时,他们不知道南方的这个民族人数远远超过他们,又更为富强,因此,入侵的结果,常常是自身的损伤,特别是万里长城,更使这些劫掠为生的匈奴人陷于绝望。   

  南方既然不能获得所需的物资,以帮助他们度过漫漫的冬天或者灾荒的年份,只好把目光转向他方。高原的北方是漫长的冰原,东边有兴安岭的阻隔,唯有西边,在阿尔泰山和天山之间,露出一丝光亮,那是中亚一望无际的草原,一直向西延伸到欧洲,连接到匈牙利平原。于是,他们开始向西前行。当然,他们也可以像以往那样,在短暂的迁徙之后,等待蒙古高原的春天到来,再次回到故地。然而,时间不等人。当他们刚刚离开之后,一批新的游牧民族就占据了这里,他们是鲜卑人。鲜卑人之后是柔然人。一代一代,旧的走,新的来,新的不能安居于高原,就开始南侵,南侵如果失败,就向西迁移,于是新的西迁队伍跟在匈奴人的身后,他们如同背后的芒刺,刺激匈奴人的西移。而这一切的动力之源,我们最后将会发现,它正是蒙古高原。蒙古高原就像一个发动机,它不断产生出强悍和劫掠的力量,而高原西部的亚洲草原、欧洲草原、匈牙利平原,则是这种动力的传送带,而这种动力的载体,便是蒙古高原之子……匈奴人,而传送带的另一端是欧洲,是罗马帝国。这种不断向西传送的强大动力,在摧毁罗马古典文明的同时,为之提供了迈向近代的能量。如此说来,匈奴人不过是这种动力的载体,在完成他们的使命之后,随之退出,似乎就是必然的宿命,如此,也就不用为匈奴帝国的崩溃感到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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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花开花落……阿拉伯帝国(1)         

  第二章花开花落……阿拉伯帝国   

  他们是一支古老的民族,在沙漠中诞生,在沙漠里死亡,默默无闻,与世隔绝。直到有一天,最后一个先知偶然降临在这里,他们才骑着骆驼、唱着美丽的歌,开始远行。两河的新月,因了他们,再成满月。当希腊、罗马、印度、波斯的芳香散尽之时,是他们将遗留的种子,深深埋下,用心浇灌,最终培育出更灿烂的花朵,芬芳满园人人夸。忽然有一天,前门进来一名强盗,举着十字架,狠狠地将枝叶击打。不久,后门又来一位劫匪,骑着骏马,粗暴地把花朵践踏,它这才花瓣凋零。然而那沁人心脾的花香,早已飘过沙漠、山脉、海洋,几乎到达世界的每个角落。   

  一 。先知穆罕默德统一阿拉伯半岛……阿拉比亚人   

  1、阿拉伯人的起源:走出沙漠的最后一支闪族   

  原始的阿拉伯人,是沙漠里的贝杜因人,因居住在阿拉比亚,又称作阿拉比亚人。   

  阿拉比亚三面临海,一面又以沙漠与世隔绝,所以古代的阿拉比亚人,把它唤作阿拉伯岛。阿拉伯岛是世界上最大的半岛。很久很久以前,它是亚洲漫长的沙土地带的继续,和非洲的撒哈拉沙漠连成一体,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被尼罗河和红海隔开。阿拉伯半岛,东西面临海洋,但都太狭窄,海水释放的水蒸气,不足以打破连接亚非两洲的无雨气候。南方的印度洋,虽然跟着东风,送来些许的雨水,但也不足以影响内地的沙漠。所以,这里是全世界最干燥、最炎热的地方。   

  生活在这里的贝杜因人,和他们的祖先一样,追逐水草而居住。他们住在羊毛或驼毛织成的毛屋里,在同一古老的土地上放牧绵羊和山羊。适宜耕作的   

  土地太少,只能产出些许小麦,所以他们不喜欢农业。他们生活在沙漠里,与世隔绝,所以也不喜欢工商业。只有少数的树木可以在这里生长,比如椰枣,在绿洲之中,还有些杏子、甘蔗、西瓜之类的水果。南方的土地上,还有茂盛的乳香树。   

  他们拿椰枣和奶当作主食,驼肉是唯一的肉食。椰枣泡在水里发酵,是他们常喝的饮料。将椰枣的核磨碎,做成饼,是骆驼日常的饲料。占有〃二黑〃 ……饮料水和椰枣,是每个贝杜因人的梦想。   

  他们的衣服似乎也很缺乏:一件长长的衬衫,一条飘逸的带子,一件宽松的上衣,头上蒙着一条披巾,用一根细绳紧扎。裤子是不穿的,鞋袜也常常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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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自称驼民。几乎每个贝杜因人都喝过驼胃里面的水。每当旅途缺水的时候,他们就用一根棍子插到骆驼的喉咙里,让它吐出水来,供人饮用在更危急的时候,就宰掉一只,直接取出驼胃里的水。骆驼,几乎是贝杜因人的一切,没有它,在沙漠就无法居住。骆驼为他们提供食物、饮水、运输、贸易。骆驼还是沙漠通行的货币。凶手的赎金,赌博的赌注,人民的财富,都以它来计算。骆驼的乳可以解渴,肉可以充饥,皮可以做衣,毛可以织屋,粪可作燃料,尿可当发油,可以做药。在他们看来,骆驼简直是神的恩赐。在阿拉伯语中,关于骆驼直接相关的名词,就有1000多个,只有宝剑可与之媲美。   

  贝杜因人的另一个伙伴是马,不过马是一种比较珍贵的动物。在沙漠里,有马的人,就是有财富的人。自从马第一次进入阿拉伯半岛时,就一直保持血统的纯正。在西方,阿拉伯马被作为良马的典型,以健美、坚忍、伶俐、忠实著称于世。对贝杜因人来说,马的主要价值在于它的速度,在于它是贝杜因人劫掠时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   

  劫掠,在现在的人听来或许是件可耻的行动,应当受到最严厉的制裁。可是,   

  在古代的阿拉比亚,在贝杜因人的中间,它甚至是一种最体现男子气概的职业。劫掠起源于水草的激烈争夺。阿拉比亚是干燥的,有限的水草养育不了所有的贝杜因人。这使得劫掠成为一种民族游戏。不过按照常理,除非万不得已,是不应该流血的。   

  自然界的冷酷无情,使得勇敢的贝杜因人也无计可施。每个人都面临严酷的生存压力,所以他们明白长途跋涉时饥渴交迫的痛苦,所以他们在不知不觉间形成了一种共同的默契,或者说义务:那就是对于客人的款待。在一个没有客栈的地方,任何人都没有理由拒绝一位远来的客人,否则便是违背神的意志。   

  但是有限的牧场和水草永远是游牧民不可克服的困难。为了争夺水草,人们积聚起来,互相争夺。起初的聚集,往往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每个毛房,代表一个家庭。家庭仍然太弱小,于是直系或者较近的家庭间,驻扎在一起,形成一个氏族。一个氏族的成员,属于一个血统,不论这血统是真是假,血统是氏族凝结的基础。氏族则保护同一血统的人们。如果一个氏族里的成员被其他氏族的人杀害,那么不论过了多久,即使是四十年,氏族的成员也必将复仇。如果他杀了本氏族里的人,就将成为不受保护的人,他在逃亡的时候,没有任何法律可以保护他。一个贝杜因人最大的祸患就是丧失氏族资格了,一个没有氏族的人,相当于被剥夺所有的公民权。所以,贝杜因人最看重的就是氏族,最重视的品格就是对于氏族的忠贞,这是氏族精神的主要体现。   

  对于本氏族的成员,氏族也许是贝杜因人最好的避难所。但是,对氏族以外的人来讲,氏族往往是残酷无情的,氏族因成员的忠贞而推崇热烈的排外主义,一切其他的氏族就显得无足轻重,可以随意掠夺和杀害。不过,一旦其他氏族的人民愿意归顺,自愿成为氏族的一员,便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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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花开花落……阿拉伯帝国(2)         

  氏族的代表,或者说领袖,叫做舍赫,往往是从族中年高德劭、智勇双全、仗义疏财的长者中选出。他任期的长短,由全体选民决定。公共事务的处理,   

  由他召集部族会议来商议。贝杜因人,生来就是民主主义者,他从不认为比族中的舍赫地位要低。他们是天生的贵族,从来就认为自己十全十美,是世上最尊贵的民族。他们以口齿的伶俐、诗歌的优美、宝剑的锋利、骏马的纯良,感到无限的骄傲。他们尤其自豪的是非凡的宗谱,往往把它上溯到人类的始祖……亚当。   

  贝杜因人有一个值得称道的优点: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贝杜因的妇女们虽然生活在多妻的家庭里,但有选择丈夫的自由,受到丈夫虐待的时候,还有离婚的自由。   

  在伊斯兰教兴起之前,关于阿拉比亚人的故事似乎不多,不过在犹太人的   

  《旧约圣经》里,还可以找到蛛丝马迹。公元前 1225年的时候,希伯来各部族从埃及返回巴勒斯坦,在西奈半岛停留了 40年。他们的领袖摩西,跟当地一个祭司的女儿结婚。摩西的妻子信奉的神灵,叫做耶胡。他是一个沙漠里的神灵,朴素而且严肃,他的住所是毛房,他的祭祀,仪式简单。这位神灵,也许就来自阿拉比亚。后来摩西就从妻子那里学会祭祀的仪式,而这位叫耶胡的神灵,就成为《旧约圣经》里的耶和华。《旧约》里,还提到不少阿拉比亚人。例如《约伯书》的作者就是一个阿拉伯人。到耶路撒冷的东方三博士,很可能是阿拉比亚北部的贝杜因人。所罗门的《雅歌》里,那位美丽的少女书念,大概就是一位阿拉比亚女子。   

  在伊斯兰教以前的历史上,阿拉比亚人似乎并不那么崇尚武力。在南方滨海的区域,繁荣的商业文明,把印度和非洲联系起来。在北方,曾经兴起过皮特腊和巴尔米拉两大商业城市。巴尔米拉,位于叙利亚沙漠当中,处在罗马和安息两大帝国的夹缝中,统治它的是聪明美丽的齐诺比亚女王。她有雄才大略,曾统治过大片疆土,包括埃及全部和大部分小亚细亚。公元 272年,当她的军队被罗马人打败后,她骑着一只单峰骆驼,迅速逃进沙漠,却被罗马的骑兵赶上。后来,罗马皇帝奥里力安用纯金的锁链拴着她,牵引着她,让她走在战车的前面,为他的凯旋增添光辉。   

  阿拉比亚人似乎不那么信仰宗教,在公元 7世纪初的时候,贝杜因人所信奉的主要是月神。这也许因为月亮总是与夜间的凉爽相伴。除去这样友好的神灵之外,贝杜因人认为,沙漠里充满了许多有性格有生命的东西,它们叫做精尼,精尼往往是性格残暴、与人敌对的。   

  在众多神灵当中,有一位非常古老的神。希贾兹地区的麦加人,人们对他非常尊崇,视他为造物主、最高的养育者、危急时刻可呼吁的唯一的神。这位   

  古老的神灵,后来通过一位麦加人的口,用富于诗意的阿拉伯语,锤炼进一句伟大的箴言里:〃除安拉外,别无神灵!〃   

  2。先知穆罕默德统一阿拉伯半岛;以伊斯兰教为旗帜(伊斯兰教的基本教义)   

  公元 571年,一个男孩在   

  麦加降生,母亲为他取名穆   

  罕默德(声望很高的人),族   

  人称他为〃艾敏〃(忠实的人)。   

  他的父亲属于古莱氏部族的   

  哈希姆家族。古莱氏是一个   

  高级的部族,是麦加众神殿〃克尔白〃的管理人。   

  当时的麦加,由于商路的   

  改变,已成为中东地区的经   

  济要地。埃及的混乱和拜占   

  庭-波斯战争,使传统的波   



  斯湾-红海-尼罗河商路,   

  变得危险万分。商人们因此转向更加艰难、但更安全的道路,即叙利亚-阿拉伯半岛西部-也门-印度洋新商路麦加位于阿拉伯半岛西部,正处在新商路的中段,是北往叙利亚,南通也门,东到波斯湾,西至红海吉达港和走水路前往非洲的交通枢纽。    

  不过麦加地位的上升似乎和幼小的穆罕默德没有太大的关系。他生下来就没有父亲,6岁那年又失去母亲。母亲去世后,先后由祖父、伯父抚养和保护。但是,他的祖父很快去世,伯父家境也不宽裕。所以,穆罕默德从少年的时候起就开始努力谋生,到处寻找工作。后来终于在一位远亲、富有的寡妇赫底澈那里得到一份合适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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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花开花落……阿拉伯帝国(3)         

  赫底澈是对他影响最大的女人。25岁的时候,这位富有的寡妇(比穆罕默德大 15岁)向他提亲。与赫底澈的结合,大大改变了他的境遇:他开始有了一些财产,并在麦加社会中,逐渐占据一定的地位。   

  仓廪实而知礼节。在古代的西亚,凡是有一定家财的人,如果在思想感情上对社会人生的一些大问题有所感悟,总会退居到荒野去沉思冥想。年轻的穆   

  罕默德也是如此。和赫底澈结婚后,他常常离开麦加繁华的城市,跑到郊区的一座小山上,隐居在山洞里,思考社会人生的种种问题。公元 610年的某一天,正当他凝神沉思的时候,突然有一股声音劈空而来,命令穆罕默德宣读许多箴言。这一天,被提斯林称作〃受权之夜〃,作为一个重要节日,在每年的斋月即将结束时加以庆祝。这种突然来临的声音,来自大天使伽百利,他命令穆罕默德把真理传给麦加的人民。这种使命,与《旧约圣经》所记载的希伯来先知们所秉承的使命似乎没有什么区别。他们传播的真理似乎也差不多:上帝只有一个,他是全能的,是宇宙的创造者;将来必有审判,信仰上帝的人,将进入天堂,漠视天命的人,则会下地狱,并受到严厉的惩罚。   

  一开始穆罕默德的传教并没有引起强烈的反对。他的妻子赫底澈、堂弟阿里和他的血族阿布·伯克尔等人,先后成为他的信徒。早期的皈依者中,还有一些青年人,他们来自麦加的主要家族。不过,古莱氏族中较有势力的家族都坚决地反对他。特别是大量的奴隶和下层平民走到信徒行列中的时候,古莱氏人开始迫害他和他的信徒。   

  为躲避迫害,穆罕默德带领一批皈依者迁移到阿比尼西亚(今天的埃塞俄比亚)去,并在基督徒尼加斯那里找到避难所。当古莱氏人要求交出穆罕默德的时候,这位伟大的基督徒坚决予以拒绝。也许正是这次经历,使得穆罕   

  默德和他的继承人们,对于友善的基督徒,采取了较为宽大的态度。避难期间,发生了一次奇异的夜间旅行。传说在这次旅行当中,穆罕默德从克尔白被运送到耶路撒冷,并准备升上七重天。这次奇异的旅行,使得耶路撒冷成为伊斯兰教的第三个圣地,仅次于麦加和麦地那。   

  之后,有一个 75人的代表团,邀请穆罕默德到亚利斯白居住,并发誓服从和保护穆罕默德,这就是有名的亚喀巴誓言。亚利斯白的犹太教徒,正期待一位弥塞亚(救世主)的诞生。公元 622年,等到所有要迁徙的信徒离开后,穆罕默德、阿布·伯克尔和阿里等人才在夜晚迁出。当年 9月 24日,他们在   

  亚利斯白城的边境上受到热烈的欢迎,从此亚利斯白城就被称为麦地那……先知的城。这次有计划、有步骤的逃亡被称作〃希志来〃。十七年之后,哈里发欧麦尔把这一年定为伊斯兰历的起点。   

  希志来,对于穆罕默德和他的信徒们来说,是一次危险的旅行,但同时又是一次重要的机遇。之前在家乡麦加城,他的传道既不能改变社会,又不能打破日益滋长的个人主义和氏族精神,因而作为一个先知,他是失败的,受人轻视的;然而在麦地那,他却立即成为当地社会无可争议的、受人敬仰的政治领袖,以及宗教上的权威,在这样的前提下,他才得以从容施展杰出的政治才华和军事能力。   

  很不幸,他一开始所指挥的三次战役,都是针对故乡麦加的,而敌方的主力乃是他母族……古莱氏。第一场较大的战役,与其是说是战斗,不如说是劫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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