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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藏师-第1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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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杀了他们,百益而无一害。

    “好吧。”林轩走向船头。

    “别担心那杯茶,唐雎的毒药都已经被我偷换了,丝毫不起作用。”田雨农在他身后叫。

    林轩当然不担心,因为自己和田雨农都没有毒发身亡。

    在船头的一个三米长、两米宽的秘密隔舱里,林轩看到三面舱壁上挂着近百支枪,全都是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各国的最新武器,从*到加长狙击步枪,应有尽有。

    他选了一支长枪和三盒铜头子弹,随即退出,到了侧面的一个观察孔前。

    “田雨农和唐雎之间充满了尔虞我诈的明争暗斗,但表面上,他们似乎又达成了一致,共同寻找山铜……果真是应了那句话,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可是,这种因利益结盟的战友,究竟能不能并肩走到最后呢?”

    他不敢下结论,毕竟田雨农是组织里的老手,神机百变,深不可测。

    现在,他有另外的担心,任何背叛组织的人都没有好下场,包括那些先变节又悔改的人,也被处以极刑。

    “像田雨农这样隐姓埋名匿藏的,无异于军队逃兵,该当死罪,立即执行。没有纪律,就没有胜利。”林轩在心底这样说。

第九十章 杀戮战场

    敌人出现时,林轩的心情已经平静如古井无波。

    他对雇佣兵一向都没有好感,因为人一旦被金钱利益所左右,就会失去善恶标准,与魔鬼无异。

    第一队人马共有五人,在弓着腰前行的同时,全都平举手枪,杀气腾腾,来势汹汹。

    林轩果断开枪,将五人全都灭杀于马蹄形山谷的入口。

    山谷中没有遮蔽物,敌人一进来就会暴露于枪口之下,几乎等于撞到枪口上来。

    田雨农是高手,选择的正是易守难攻之地。其实组织内部个顶个都是高手,有些成员在加入组织前,已经是江湖上小有名气的一方霸主。林轩知道,世界上再顶尖的团队,都难免存在某种矛盾和裂缝,组织也是一样。

    在田雨农之前,组织内部也出现过反叛者,而组织对于这些人的处置方式只有一种——“反叛者死”。

    第二队、第三队共有十一人,亦倒毙于林轩枪下。

    有他在,田雨农、唐雎自然可以高枕无忧。

    第四队人出现了,其中裹挟着一个最不该出现的人,正是披头散发的田梦。

    林轩只能暂时放下枪,任由对方挟持人质进入谷中。这队人共有八名,其中一人用短枪抵住田梦的太阳穴,推着她步步逼近。在这种投鼠忌器的情况下,战场局势顿时扭转,变得对林轩极为不利。

    “有麻烦了,是吗?”田雨农走过来。

    “那女孩是我朋友。”林轩轻声说。

    田雨农从观察孔中向外看了一眼,立即指出:“唯一能击溃敌人的方法,就是向右前方高速迂回,抵达山壁的拐弯处。那里有块巨石,石头中央有天然孔洞,可以探出长枪杀人。这样做的唯一难点在于,冲出去的人如果速度不够快,就会被敌人射杀,因为大家同时暴露在开阔地上。”

    这种看法与林轩想的不谋而合,他随即起身,将长枪夹在腋下:“我去。”

    既然田梦可以在寒潭下死等着他,信守不见不散的“死约会”,那么还有什么是他不能为她做的?

    人与人之间最深厚的交情,就是这种“命换命”的情况。两个人都能做到为对方去死,或者是一起死,绝不独活于世。人生在世,能遇到这样的知己,已经不枉此生。

    田雨农用双手搭住林轩的肩膀,嘴角浮起微笑:“年轻人,我果然没有看错你。打起精神来,搞定眼前的问题,然后大家合作,一起干大事——惊天动地的大事!”

    林轩轻轻拨开对方的手,淡然微笑:“等我活着回来再研究这事吧,对方八名高手而且控制着人质,我真不知道怎么应付才好,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这是真枪实弹打仗,不是拍动作电影,如果我有事,记得帮忙照顾那女孩。”

    他由大船侧面下去,站在一片深色的阴影中。

    由这里到田雨农说的那块巨石,差不多有七十步。以他的奔跑速度,至少要耗费六到十秒时间。他观察过,四名敌人端着*,三名敌人平举长枪。也就是说,只要他冲出去,立刻就会有四条火舌、三枚子弹交织成弹幕向他身上招呼。

    “死活几率各半。”他告诉自己。然后,他检查子弹,突然间一步跨出阴影,与那队敌人隔着三十步对峙,并一枪射杀了挟持田梦者旁边的那人。随即,他向前狂奔,奔行到一半,马上向前扑倒,连续翻滚,避开了*子弹的狂扫。翻滚中,他已经举枪瞄准,身体一停,随即卧姿开枪,连杀两人。等到敌人慌乱地卧倒以后,他获得了喘息之机,迅速跃起来,一路狂奔到大石头后面。

    “还有五个,难度不小。”他低头检查枪弹,轻轻咬着唇。不必探头出去看,他也能推断出五个敌人正在横向移动,向这边推进。

    林轩自始至终就不相信唐雎,一个整日与毒虫、毒药为伍的门派,人心都被毒黑了,还怎么能出现好人?

    “那么,田雨农值得信任吗?”他问自己,随即又做了否定的回答。

    田雨农背叛组织,痴迷于珠峰顶上的云窟井和山铜,一定是被巨大利益蒙蔽了双眼。这样的人,一叶障目,不见森林,其志向抱负完全走向争名逐利的无底深渊,也是不能与之同甘苦共患难的。

    与这些人相比,堂娜的品格高明很多。

    想到堂娜,林轩嘴角浮起了淡淡的笑。

    江湖是个盛产奇女子的地方,与昔日最出名的红线女、姽婳将军、飞红巾等等卓尔不群、热血沸腾的女中豪杰相比,堂娜更冷静、更明智、更沉稳、更低调,仿佛一座俄罗斯出产的上等冰雕,带着凛然不可侵犯的贵族气质。

    “此刻,如果她在这里,会怎么做?”林轩向大船望了一眼,不禁叹气。

    他并不诧异于田雨农袖手旁观,高手一旦开战,便将整场战斗视为自己的一轮个人表演,不容许别人插手。又或者像是西班牙斗牛士,独自战斗,无需别人助拳。如果两人互换位置,他也不会越俎代庖,替田雨农杀人。

    在敌人步步逼近之时,他还有闲情向上仰望,看那马蹄形的天空。

    “多美好的景色啊,如果藏地的明山秀水之下没有隐藏那么多不解之谜,山只是山,水只是水,每个外来游客都像藏胞们那样淳厚质朴,毫无杂念……那样的藏地,才真正是世外桃源,是人类最理想的乌托邦之国。可是,没有了不解之谜,藏地还是藏地吗?岂不就失去了雪山高原那独特的魅力?”他慢慢地闭上眼,感受山谷中流转的微风、枯草的涩香、泥土的原始味道。

    第六感赋予他“听风辨器、闻风而动”的本领,虽然看不见敌人,但他能感受到剩余的五人已经呈扇面形围过来。

    “山铜?唐雎说过山铜在他身体内部,那是什么意思?山铜是不能吃的东西,他能把山铜藏在哪里?身体内部,身体内部……”

    林轩一边那样想,一边突然横移,枪管从大石中央的孔洞中探出,瞬间扣动扳机,射杀一人。

    他喜欢把思想与身体分离开之后再做事,想的是一件事,做的是另一件事。唯有如此,他才能淡定行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即便是完成了再困难的事,也只是微笑谢幕,毫不自矜。

第九十一章 最大转折

    “别开枪,我们有人质——”剩余四名敌人已经胆怯,这两句话像是威胁,更像是投降。

    “放开她,滚出山谷,饶你们不死。”林轩大喝。

    “好,一言为定,我们走,我们走!”四名敌人还算识相,放弃田梦,掉头就逃。

    林轩走出去,张开双臂,迎向田梦,两人紧紧拥抱在一起,根本顾不得那抱头鼠窜的四人。

    “没事了,别怕,别怕。”林轩拍打着田梦的后背,柔声安慰她。

    “我还以为这无名山谷就是我们最后的归宿地呢!”田梦感慨无限,双手勾住林轩的脖子,舍不得松开。

    “怎么可能呢?我还要帮你找到父亲,完成所有心愿。”林轩回答。

    “有你,天地之间再没有我需要的了。只要有你,我的世界就变得无比完整了。”田梦在林轩耳边呢喃。

    年轻人的爱情是最美好的,无论是爱人还是被爱,都让人热血澎湃,心神激荡。

    蓦地,即将逃出谷口的四人一起定住,然后捂着自己的脖子,慢慢后仰倒地,横尸当场。

    林轩带着田梦上船,看到了他提前估计到的情景——田梦一见到田雨农,先是大大地一愣,然后飞扑上去,使出全身力气抱住对方,不出一声,泪如雨下。

    第一次登船时,他分析出田雨农的身份后,就隐隐约约感觉到两个姓田的人之间必有关联。现在,推理得到验证,田氏父女相见,他也终于了结了一件心事。

    他默默地拖着长枪,走到隔壁舱室的一角,慢慢躺下,凝视有着古老雕花的舱顶。

    “真的累了,该歇歇了。”他微笑着闭上眼睛,全身放松,在大战过后的间隙里小憩。

    他做了一个梦,在白雪皑皑的珠峰绝顶上,无数骷髅鬼怪正张牙舞爪地飞扑下山,杀向人类世界。这一切,只有他一个人看到,就算使尽浑身解数,也独木难支,挡不住潮水般的怪物。

    那是人类的大劫难,而这些鬼怪全都来自于珠峰顶上的黑洞之中,而且此时此刻,还有更多异类从那里源源不断地爬出来,加入到攻击人类的队伍中。从半空中看,白色的雪山已经被黑色怪物铺满,像是一大碗墨泼洒在一幅白纸上一样。

    他飞在云中,身边全都是旗帜一般的白云,但空有旗帜,没有千军万马又有何用?

    为了全人类,他果断地从旗云中跃下,单枪匹马,与怪物决一死战。

    如果那还不是噩梦的话,世界上就没有哪个梦可以称为“噩梦”了。

    他在冷汗淋漓中醒来,双手一颤,马上去摸长枪。

    “醒了?”天已黑,唐雎坐在暗处,双眼如幽蓝鬼火般盯着他。

    林轩摸到枪,慢慢地坐下来。由时间判断,他已经睡了五个小时以上,体力得到了很大的恢复。

    “嗯,醒了。”他打着哈欠回应。

    “不知道谁杀了那四个人,不过我觉得是好事,有人在暗中帮咱们,对不对?”唐雎笑嘻嘻地说。

    林轩脑子里回忆起那四人向后倒下的情景,只有正面袭击,才会呈现出那样的死法。可是,当时田雨农、唐雎在船里,林轩、他们在巨石边,根本不可能分出一个人来提前赶到谷口截杀他们。

    他点点头,稍微动了动身子,感觉浑身酸痛,四肢百骸,无处不疼。

    “跟我合作吧,你的身手加上我的毒药,任何人都不堪一击。我带你去珠峰顶上,打通云窟井,找到山铜,再找到……我爱的那个女人和德国人的宝藏。总之,我们有很多共同语言,也有很多共同理想,是最合适的拍档。”唐雎慢条斯理地摆出条件来。

    林轩为救田梦而杀人,与其它事无关,更不愿与蜀中唐门的人合作。

    他不置可否地笑笑,向后移动,背靠舱壁。

    “补充一点,据我的研究,山铜是可以取代人体骨骼的,具有良好的培育前景。你看我,再想想田雨农,我们体内都有这种成分。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把你打造成半人半金属的超级格斗家,绝对不会出错。现在,你必须选择站在哪一边,帮我还是帮他们?”唐雎低声地桀桀怪笑。

    林轩叹了口气,忽然问了一个很原始也很突兀的问题:“什么是山铜?”

    当所有人以为“山铜”是宝贝的时候,其实没有人静下心来想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找到山铜,该怎么开发利用?

    “什么是山铜?”唐雎一怔,接着又笑,“我解释不了,只能大概地把它当成‘具有毒品性质的液态金属’。它与人体能紧密结合,取代骨骼,使人体变得更强大,成为漫画中钢铁侠一类的人物。”

    外面,田梦银铃一般的欢笑声响起来。

    林轩受了感染,心情也慢慢好起来。

    “听我说,咱们联手,前途一片光明。”唐雎说,“以前我就说过,完成大事后,我只要那女人,其它都归你。这么好的合作条件,你还有什么可考虑的呢?”

    “那女人——那录影带里的女人?”林轩反问。

    唐雎随即很肯定地回答:“当然是她,一个男人活在世上,最理想的状态是‘醒掌杀人权,醉卧美人膝’。从前,我追求前者,才遁出唐门加入梵天会,希冀在中国大陆之外,打出自己的一片自由天空。现在,我只要她,别无所求。”

    如果放在从前,林轩一定会笑唐雎的偏执,认为录影带里的一切全都是道具和布景。相信那些,还不如相信《诸世纪》里那些非诗非词的长短句。

    现在,他好好听着,不予反驳。

    田梦的笑声近了,最终出现在门边。

    林轩抬头,隐约看到田梦的苗条身体倚在门框上,稍微歪着头,静静地凝视这边。

    “林轩,我在等你回话。”唐雎并不避讳,仍然逼林轩作答复。

    田梦咭地一声轻笑,不自禁地捂住嘴,一下子笑弯了腰。她是如此快乐,像一只盛满了美酒的玉碗,酒倒不停,她拥有的快乐便向四周漫溢出去,分享给全世界。

    “唐叔叔,难道你真的以为自己拥有的都是真实的吗?”她边笑边说,“那女人、那录影带、那二战的柏林城……那只不过是挂在驴子鼻尖前的胡萝卜,让它看到却永远吃不到,只好拼命向前跑……”

第九十二章 整装待发

    “什么意思?”唐雎变色,“你懂什么?”

    田梦走进来,微笑着注视唐雎:“唐叔叔,事到如今,我不想再瞒你了,之前你做的很多事,都是我爸爸故意制造的假象。”

    唐雎摇头:“不可能,我们一起经历了珠峰顶上的怪事,那不可能是假象。丫头,你别把我当成低智商的傻小子,云窟井是真的,云窟井里出现的怪事也都是真的。我确信,只要打开云窟井,就能到达传说中的地球轴心……”

    林轩看得出来,田雨农的智商要比唐雎高很多。在尔虞我诈的江湖中,高智商的人总是能借力打力,顺水推舟,把一切事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一直推动。

    他不想搅到田梦与唐雎的争辩中去,便慢慢走出船舱。

    “嘿,年轻人。”田雨农坐在船头上,扬着手叫林轩,“过来喝一杯。”

    林轩走过去,并不接田雨农递过来的酒瓶,找了根横木坐下。

    “年轻人,谢谢你救我女儿。”田雨农又说。

    “不客气,我跟田梦是朋友,任何时候,朋友有难,我就会两肋插刀。”林轩回应。

    射杀那些枪手时,他心无旁骛,只是开枪救人,即使田梦是男人,他也会做同样的事。

    此刻的田雨农,换了新衣新鞋,手握一杯红酒,双颊微醺,红光满面。

    “事情终于告一段落了,接下来,就是租一架直升机,到珠峰绝顶去展开新的搜索。年轻人,跟我们一起吧,保证你有所收获。”田雨农笑吟吟地说,随即纠正,“不,不是有所收获,而是大有收获!”

    林轩微笑不语,仰起头,眺望天际景色。

    经历过生死存亡的人,最能体会生命的可贵,越发珍惜眼前这美好的生活。他一次次出生入死,获得的最大经验教训就是——不要为名利所拖累,更不要相信别人画的“饼”能充饥。

    视界尽头,白云如絮。

    他忽然心头一动:“什么时候白云的形状才会变成旗帜的模样?单纯是由于风力作用吗?强风弱风,都只能把白云吹散、吹走,怎么可能修剪白云的形状?”

    珠峰旗云是西藏十大未解之谜中的一个,其中必有诡异难解之处,才会列入“十大”。否则的话,世界上恐怕到处都是旗云,也就没什么值得捉摸的意义了。

    “林轩,在想什么呢?难道是在怀疑我的诚意?”田雨农追问。

    林轩摇头:“前辈,我第一次见到田梦的时候,她为了寻找您踏遍千山,苦闷而愁郁,如同失去巢穴的雏鸟。那时,我相信她愿意舍弃一切,只愿你平安无事。什么功名利禄、金银宝藏之类,都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外。现在,她平安,你也无事,为什么不能就此收手,让那些秘密永远埋葬?太贪心,必定踏上取死之途。”

    田雨农低头想了想,嘿嘿嘿地冷笑起来。

    林轩知道,世界上没有一种道理能劝服别人,除非对方已经觉悟。像田雨农这样的人,任何话都劝不了,只能等他自己回头。

    “前辈,我的话只说一次,听不听由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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