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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i犯罪现场-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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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读过一位痕迹学专家的论文,上面说:在六百四十亿个指纹中只有一对有相同指纹的情形。曾有其他的学者也说过类似的话。因此,无论将来人口怎么增加,也不会有人的指纹是完全相同的。这个“无人相同”的原则,我相信它不会改变。

在唐的枕套上,那个指纹非常模糊,再训练有素的眼睛也无法看清。指纹的脊状纹路毫无规则。我们把它放在放大镜下观察,可是放大了的织物纹路差不多将脊状纹路完全掩盖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对那个指纹几乎不抱任何希望。

因为印迹上有脊状纹路,那是我们所拥有的全部罪证,但我们用尽各种方法却无法把它放大。掌握的情况实在是太少了,我们很想获取更多的证据,但这基本上不可能。

案发当天,我们还在现场发现了少量的精液。血清测试表明凶手的血型是A型。这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个好消息,因为案子的线索毕竟没有中断,我们总算捕捉到了罪犯的一些蛛丝马迹。这对我们来说至少是个安慰。

这个时候,我们把已经把唐的男朋友排除在外,还有那个正在假释中的唐的邻居。他们两人案发的当天都在外地,没有作案时间。

现在就剩下了一个人了,我们把他作为重点怀疑对象来调查。这个人就是经常用下流话挑逗唐的那个罗伯特,他曾几次因持有毒品被拘留过。

当我知道罗伯特的血型是A型,而且和从作案现场提取的精液样本一致时,我有一种胜利在望的冲动。

我认为把目标的范围缩小到罗伯特一个人身上的思路是正确的。但是那家伙也有当晚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他说当晚他和女友在一起。我觉得这里面有蹊跷,于是我们决定继续查下去。

调查的结果是,唐枕套上的指纹与罗伯特档案上的指纹不匹配。这又让我举棋不定,当时,我们使用的是传统的摄影技术,要知道,这些传统技术在一定程度上能将脊纹与织物的纹路区分开来,但总体上却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

我们还是无法下结论说已经确认了指纹。我们尝试了各种化学方法,以使枕套上的指纹印迹更加清晰可辨。但是,每当指纹变得更清晰时,枕套的纹路也随之更清晰。在这方面,我们可以说是绞尽脑汁,但却没有任何进展。

我非常苦恼,指纹就摆在那里,我们每天都在观察、研究它,但就是没有人知道怎样把它剥离出来。指纹夹杂在枕套上的血迹当中,而枕套上有织纹,这使得它难以辨别。如果有某种方法能使指纹被辨别出来,那么在法庭上它将和DNA证据一样具有无可辩驳的说服力,甚至更权威。

于是,调查工作暂时搁浅了。

我们每年召开一次隐约指纹研讨会,弗吉尼亚所有的法医将会全部到场。这基本上是一次培训会议。而这一次,将有一个供货商把他们研制的成像系统,带到会场来向我们作演示。

我对成像系统这玩意儿还是持怀疑态度,因为,还没有人在刑侦案件中使用过它。但是枕套上发现的指纹如此模糊,这个系统说不定会对我们有所帮助。我用期待的心情盼着这一时刻快点到来,我当时的感觉可以说和模糊的指纹证据一样,但我有一种猎奇的心理,说不清楚这是为什么,只是感觉告诉我,我期待的结果在前方等着我。

我知道痕迹鉴定有很多,指纹鉴定属于痕迹鉴定中的一种。痕迹鉴定是利用痕迹检验技术,对与犯罪有关的形象痕迹进行分析、比对、推断,得出同一或不同一认定的结论性意见。

指纹具有唯一性、触物留痕、终身不变的特点,它可以直接认定一个人身份。在司法活动中对涉嫌盗窃案件的刑事诉讼,指纹鉴定对证实犯罪和查找犯罪嫌疑,都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运用指纹鉴定在认定盗窃案件的司法活动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有人认为,指纹证据是不可靠的,他们理由是在犯罪现场采集的许多指纹是所谓的隐约指纹,也就是说采集者为了“回收”它们,对它们进行了特殊的化学处理,或者使用了紫外线灯光照明。这种经处理过的隐约指纹往往是不完整的,不可能得出独一无二的配对。

另一个原因是宣布两个指纹相一致,通常需要两者之间一定数量的相似点。在需要多少个相似点的问题上,不同的司法机构会确立不同的标准,使得这种标准看上去是任意的。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所限,司法活动指纹鉴定同一性认定结论无法达到百分之百的精确程度,这个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

我在赴会之前曾对托马斯和吉姆说:“在今天的隐约指纹研讨会上,我们或许会找到某一种答案,尽管不知道这种预感从何而来。”

托马斯和吉姆,看我有点自言自语的样子,只是坐在边上笑而不语。我知道,其实他们心里并不轻松,可能比我还要着急,他们只是不想给我增加压力。

想到这里,我把思绪重新作了调整,我相信供应商带来的成像系统真的能帮我们大忙,于是我开始聚精会神听起他们的演示。

图像增强技术是利用计算机来鉴别图案,比如这个枕套上的图案,一旦织物的纹路被确定下来以后,它就会被剔除出去,只留下指纹的脊状图案。经过10个小时的试验,凶手的不完全指纹逐渐会显现出来。

成像供应商还利用图像中变化剧烈的信息和只与高频成分有关这一原理,结合MATLAB设计,实现的高频加强滤波器,对图像进行增强处理,在这个基础上使用时域直方图均衡技术,再对图像进行处理。试验结果说明这两种技术的结合,完全可以使图像的细部特征得到更加明显的处理,图像更加锐化,其图像增强效果,要好于单独采用其中任意一种技术的处理结果。

我的心开始激动,我看到托马斯和吉姆的眼神也开始亮了起来。我对成像技术供应商投去了感激的目光,在研讨会上我还了解到,图像增强是数字图像的预处理,是对图像整体或局部特征能有效地改善。对数字图像进行增强处理,采用时域直方图均衡和频域高频加强滤波相结合的方法,对图像进行增强处理。

我心里在为唐暗暗祈祷,看来这案子很快就要水落石出了。托马斯和吉姆好像比我冷静,但是他们说心里还不是很踏实。我的心也逐渐平静下来,要想抓获杀害唐的凶手,我们必须要鉴别枕套上的指纹。

我又想起案件的主要嫌疑犯罗伯特。他曾有滥用毒品的不良记录,要知道吸毒人员的毒资来源是十分重要的。但是,罗伯特谋杀唐却不存在向她索取毒资的可能,恰恰相反,他对唐实施了杀害并强奸,这种手段是惨不忍睹的。

我始终离不开罗伯特精神异常这个主题,如果以后这桩案子真的破了,罪犯真是他的话,我还是要从这个角度去分析和思考他的精神异变在这起作案当中的作用究竟占了多少。

但在对罗伯特的审讯中,他还是口口声声说他有不在场的证明。唐被谋杀的那个凌晨,他说在他女友那儿,但是他的女友却告诉我们,罗伯特并不是整个晚上都是和她在一起。

对两人说法上的矛盾,我和托马斯还有吉姆都觉得这是一个调查犯罪嫌疑人最好的机会。我们三人合议,就从罗伯特说他有不在场的证明入手,看能否摸出一些线索来。

唐被谋杀的时间大约是在星期六的凌晨三四点钟。这个时间是人们最容易入睡的时段。罗伯特声称整晚都是和女友呆在一起的理由看来站不住脚,他女友说他“在三到四点之间不知道跑到哪去了。”

两个人说法前后不一,这给我们调查取证带来了好处,我对罗伯特的怀疑就更深了。

第三章

现在还有一个问题也引起我们的注意。罗伯特是有女朋友的,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是造成了强奸并谋杀唐这个事实,其中暴露出来的主观愿望非常强烈。对这一点也有让人不可思议的地方,假设罗伯特想解决性问题的话,他完全可以在女友那里得到满足,何况在唐案发之前,他并没有和女友发生某种不愉快的事情。

所以,罗伯特当时并不存在恶性情绪转移的可能。但就是在这个前提下,他还是选在了凌晨三四点对唐实施了奸杀,看来他知道唐确切的下班时间。唐常常在后半夜的一点左右到家,从她进屋睡觉到惨遭杀害,相距的时间大约只有三个小时。这至少能够说明,罗伯特已经完全落实和准备好一切,就只等实施计划了。这种残忍、罪恶的念头已经在他的脑海中酝酿了很久,一旦下了决心付诸行动,一场血光之灾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同时,我们也知道罗伯特档案上的指纹没有足够的脊状纹路,因而无法确定它们是否和枕套上的指纹一致,没有办法进行对比。

当我们再一次出现在罗伯特面前,提出需要他配合调查时。罗伯特显得有点不耐烦了,不像以前那样跟我们合作,他甚至还威胁说要指控我们骚扰他。他完全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还三番五次地说再也不想见到我们,说自己是无辜的。

我对罗伯特的焦躁情绪早有准备,同样也做过分析和调查,但没有证据,没有办法对他进行逮捕。

这种情况,我在以前的办案当中没有遇到过。如果不能确定那枚指纹是罗伯特的,辩方律师将会利用这一点在法庭上推翻我们对他的起诉。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麻烦就大了,我甚至对案件的侦破有些忧心忡忡。

如果辩方律师问这是谁的指纹,我们怎么办?难道我们说不知道?如果辩方律师还问,指纹是凶手的吗?我们说不是?或者不能被证实是,那又怎么办?我的工作规定我必须要回答所有问题,如果没有,辩方律师就能以此为理由终止诉讼!

公诉方决定孤注一掷,还是以谋杀罪逮捕罗伯特,这让我感到欣慰,但是我也很担心,万一抓错了怎么办?我好像在案子面前有些束手束脚了。

公诉方有他们的理由,他们希望新的指纹鉴定技术能够确认罗伯特的指纹与作案现场的指纹一致。

到这个时候,我也只能对成像技术仪器抱着一丝必胜的想法。同时,我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更加细致了。

罗伯特被逮捕后,我紧紧盯着技术警察给他采指纹,从一个指头到另一个指头,以确信每一根手指都被认真取样,并且确保指纹尽可能清晰。指纹识别的通过率,和指纹摁压方法有直接关系,错误的摁压方法,将无法进行有效的识别,还会造成指纹识别不成功。

我只要看见一个清晰的按压指纹,就会将它带回我的办公室开始检查。技术警察给罗伯特采指纹的时候,先观察了他手指的指纹纹心,然后在摁压的时候,将他的指纹纹心对准采集物的中心凹陷处缓缓放下,让指尖压在采集物上。

我看到罗伯特同时将手指尽量完全接触到指纹采集表面、稍微用力摁压,摁压的姿势保持了2秒左右。技术警察在边上不让他的手指移动,一直到完成摁压后,才让。电子书下载他抬起手指。

经过一个月的分析和测试,我们终于找到了答案。这天,负责这次指纹对比的提勒法医把我找去。他告诉我,留在枕套上的印迹是左手拇指的指纹,它和罗伯特左手拇指的外侧匹配。我听了这话,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这个案子终于可以真正结束了。

说实话,在鉴定结论得出之前,我也花了大量的时间进行对比,我从每个角度去分析印迹。与此同时,我还让另一个检查员跟在我的身后,看着我做每一件事情,确信我在鉴定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差错。

关于指纹,我曾经在一次聚会上和托马斯还有吉姆谈论起它的发源。对指纹的研究开始时属于生物遗传学的范围,同时它也是人类学研究的课题之一。世界上最早研究指纹的人是亨利·福尔茨,他在全球第一个出版了《指纹学》杂志,他是著名的生物学博士。指纹作为皮肤纹理学的三大对象之一,对普通人而言,普通人对指纹的认识只是限于肉眼能够观察到的指纹“纹形”,如,斗形、箕形、拱(弓)形。

但是有一个问题,图像增强技术是新生事物,在法庭上还从未作为证据予以采纳。我当时非常担心,我们所使用的这一证据在严谨的科学界可能不会被接受,因为它暂时还没有被认定为是有益的科学。

这是第一次有人利用这种技术,并将它提交到法庭,在法庭上它将面临挑战,并接受检验。为此,法院举行了一次听证会,以决定利用这一新型技术得来的证据是否应予承认。

我还记得当时在听证会上,对图像增强技术我曾做过这样的说明。我说:“指纹图像增强的目的,是增强脊谷对比度,使图像更加清晰真实,便于后续指纹特征值提取,提供正确性依据。”而后,提勒发言对我说的话进行补充。

我希望提勒在听证会上继续把话讲下去,我觉得这是一个机会,应该说是直觉告诉我的,我已经盼了好多年,今天,我终于把它盼到了。这次听证会对侦破唐的案件非常重要,如果今天的听证会要是不成功的话,杀害唐的凶犯就能逍遥法外,一想到这里,我在心里就感到很愤怒。

在之前,我和提勒,还有托马斯及吉姆都已经对图像增强技术掌握了不少。我能够想象得到,我的同伴提勒在听证会上会把图像增强技术讲得多么有声有色。同时,我也在观察反对方的情绪,在他们脸上甚至都已经出现了少有的紧张和不安,这是我事先没有想到的效果。我想,反对方如此激动,说明他们已经明显陷入了被动。这种效果应该归功于提勒,他在会上不但展示了自己的才华,而且最关键的是,由此以后,类似的案件都能用这种新颖的方法进行侦破。

在听证会上,我深深被提勒的讲演天赋所打动,不由得也想起了推销图像增强技术仪器的商人,我在用目光四处搜寻他的身影,结果我发现他坐在我们正方这一边,我还在他眼睛里发现了不多见的自信,而我当时只有一个想法,只要把罪犯绳之以法,这就足够了。当然,我也会对这套图像增强技术仪器而感到骄傲,还有敬佩。

我最后向听证会介绍的是关于指纹的平滑处理,这也是为了让图像取得均匀一致的明暗效果的关键。我所介绍的平滑处理过程,是选取整个图像的像素和它周期灰阶的均方值作为固定值来处理的。

反对方声称,这是“莫须有”的技术,因为它的“假造”已经改变了指纹的图像。

而坐在我另一旁的刑侦专家帕姆·林格解释说,人眼只能分辨16到32线阴影,而计算机则能分辨256线阴影。

刑侦专家帕姆·林格的话,让反对方感到措手不及。很明显看得出,反对方在图像增强技术的运用上,还没有掌握足够的理由来反驳我们。反对方没有足够的理由,那就意味着图像增强技术,将在刑事侦破工作中得到运用。

我在会上还介绍了关于指纹二值化的问题。我发现反对方在这个问题上,也是准备不足,他们不知道在原始灰阶图像中各像素的灰度是不同的。

我在发言中,刑侦专家帕姆·林格也不断插言,他也有许多独到之处,这让我心里更加有把握了。帕姆·林格在补充发言中说,图像增强技术只是将织物纹路的图案剔除,从而使得指纹的深色部分更深,而使脊状纹路之间的浅色部分更浅。

关键是在座的有些人没有看到过唐尸体的惨状,如果大家看到的话就能理解我们今天为什么会如此迫切地希望这项新技术被马上认可。我说自己当时是几乎用了一整天的时间来处理尸体的。我讲这句话的时候,大家都在聚精会神地听,包括那个成像增强技术的供应商。我还发现,连法官都听得很认真。

我围绕图像增强技术继续作介绍,我说增强技术并不改变数据,我们得到的是指纹的真实照片。这时候,帕姆·林格也说:“我在前段时间获取的图像,今天我能把它再次做出来。如果有必要,我可以重复做它100次。”

反对方听了她话后有嘘声稍起,认为这不可能。我让帕姆·林格到讲台上去演示成像过程,她将第一个图案剔除,然后将织物图像剔除。大家可以看到指纹并没有改变,也没有移动,它的凹槽线条并没有改变,我认为这对审理本案的法官很有说服力。

关于指纹图像细化处理,帕姆·林格说,这就是将脊的宽度降为单个像素的宽度,再得到脊线的骨架图像的过程。这个过程减少了图像数据量,使脊线形态更加清晰,为以后的特征值提取做了准备。

法官被彻底说服了,不认为图像增强技术改变了沾有血迹的指纹。

法庭准许在下一次庭审中使用指纹证据,这作为法律判例被确立下来,证据在本案有效。我希望看到的结局终于出现了。

但是新问题又随之而来,公诉人希望提交给法庭的不只有指纹这一项证据。罗伯特被控谋杀二十二岁的唐,他应该有凶器,但我们没有找到。

这是事实,我们没有否认。接下去,我们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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