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别扫了。”妻子说。
丈夫没有回答。他的扫帚稳定有力的刮擦着地面。花瓣们不断变灰。柔弱的枝干抵受不住强硬的打扫,正不断断裂。
妻子再度说:“别扫了。”
丈夫手撑着扫帚站直了身体。“为什么?”他问。
“我想看看它们。”妻子说,“它们多可怜啊。”
“可怜?”丈夫问。
“儿子就像它们一样。扔出去了。碎了一地。被人拖来扫去的。儿子这个时候在干什么呢?”
“警察局会找到他们的。”丈夫说。“有线索了嘛。”
“可是,找到的时候,儿子都不知道怎么样了。也许他已经破衣烂衫。也许他已经一文不名了。他都没吃过苦头。你让他怎么办哟。”
“他活该。”丈夫说,“他自找的。大过年的。他自己要走。他八成是和那个女孩子一起走的。那个女孩子,我在开家长会时就看到了。他们站在走廊里说话。那个女孩子的眼睛是狐狸眼。最能够勾引男孩子了。他活该。都上大学的人了,还这么天真。他活该。他现在最好是在大街上饿着。”
“你太过分了。”妻子说,“那是儿子。我们的儿子。他比别的男孩子聪明,功课也好。他读重点高中,没让我们掏赞助费。他现在在上大学。将来毕业了一定会有前途。他只是受不了管。他耍孩子性子。”
“他活该。”丈夫说,“他活该。都是你们这些人害了他。你那些同事,你那些亲戚,每天夸他,夸坏了他。他有什么前途?他什么都不会做。他到社会上一定会饿死。还不如现在就饿死。他活该。”
“你太过分了!”妻子的声音变得很尖锐,“你还不是懒?你还不是一回家就看报纸不干活?你还不是在房间里抽烟?你还不是总晚回家,直接吃我烧的现成饭?你还不是周末要去打牌打通宵?儿子至少不抽烟,不会跟你一样到处玩。”
“你还好了?”丈夫把扫帚扔到了墙角,“你买那么多衣服,都塞满了衣柜。儿子初中时买的衣服,现在商标都没拆。你下雨天都拖地,弄得地板干不了。你打牌不疯?老是输还牌瘾老大。”
妻子不说话了。两个人彼此沉默。
几分钟后,房间里响起了妻子的抽泣声。
丈夫站直着。他感到自己胜利了。然而这胜利过于空幻。毫无意义。他看着窗外。冬夜星辰之上,依稀有一层美丽的面纱。黑蓝色的夜空。沉静着的美丽。他看到玻璃窗上映出的自己的表情。
居然有几分狰狞。
他微微吃了一惊。
过了很久,妻子的抽泣声开始变成不断的吸气声。
似乎是为了打破沉默,她再度开口。怯生生的:“我们再拨一次他的手机好不好?”
“拨什么呢?”丈夫冷冷地说,“他如果愿意接早就接了。让他走吧。翅膀硬了。他愿意出去吃苦头,就让他吃点苦头再回来好了。”
妻子急切地补充道:“天气这么冷。我都冷起来了。儿子会冷的。他没有带羽绒服走。再说,大年下的。他去哪里?外地工人乘车回家了。到处都乱着。儿子怎么办?儿子带钱了吗?如果和那个小女孩在一起,他们住哪里?他们干什么不都危险吗?他们吃什么呢?”
丈夫站得直直的。
他看着玻璃窗上映的透明的自己。
这高大的形象让他自己颇为满意。
作为这个形象的补足,他思考了一会儿,然后他想起了马尔克斯小说里的对白。作为对妻子疑问的回答,他脱口而出:“吃狗屎。”
再见帕里斯 /张佳玮
十四
3。相遇
“干嘛要替我挡那些拳头?”
“因为我已经爱上你了。”我说。“多年前沉睡的爱情被召唤醒了。”
“你对小胡也会这么说吗?”
“什么?”
“没什么。当我没说。你还要水吗?”
时间:2005年1月26日
我爱上余思若的那一天
A
敲门声第一次响起时,方正的石英钟面,时针正指向3。
我正坐在床尾,将额头枕在白色塑料窗台上,听到那吹乱阳光的风在拂过窗棂时,带起的一片风铃声响。
敲门人在第一次敲了三声后顿了一顿。在第二次的敲击仅仅进行了两下后,门被打开。我看到了身穿黑色外套的女孩。
“好。”我说。
她微笑了一下。粉红色高跟鞋那纤细欲折的鞋跟轻轻刺上木地板。“要换拖鞋吗?”她问。
我为她搬来了房间里仅有的一张凳子,接过她手中的提包放在茶几上,陈列其旁的是一字排开的咖啡壶、雷诺阿画册、蜂蜜罐、绿色水杯、乳白色小猪造型塑料杯、砂糖包、咖啡罐及戴维斯唱片。她已脱下了高跟鞋,提在右手上,上有小熊维尼图案的蓝色袜子直接踩在地板上。
“拖鞋呢?”她问。
“穿着鞋子好了。”我说,“一进门就脱鞋子是倭寇的惯例。”
“没有拖鞋吗?”她说,“走路走得脚疼死啦。你电话里都没把地址说清楚。”
我从床侧拿过一对黑白斑斓花纹的棉绒拖鞋,放在她脚边。冷眼一看,犹如一对斑点狗躺在地板上。她将脚伸进了拖鞋,站了起来,走了两步。
“好有意思的拖鞋啊!“她雀跃道,“大大的暖暖的。什么时候买的呀?”
“2004年12月5日。”我说。
“谁给你买的呀?”
“你。”我说。
女孩的笑眼横瞥了我一眼。她拖着斑点狗一样的拖鞋,走到我面前。伸出手来,轻轻在我鼻子上刮了一下。
“算你有良心。”她说。
“喜欢什么颜色的杯子?”我问。
“蓝的。那个那个。我手指指着的那个。就要那个。”
我为她冲了一杯速溶牛奶。端着蓝杯子从厨房归来时,我看到她正坐在凳子上,咀嚼着我买来做点心的蛋卷。香脆的蛋卷在她牙齿间发出喀嚓喀嚓的碎裂声。不断有淡黄色的碎屑落向地板。犹如尘埃。我拿过废纸箩,放在凳子前。女孩觉察不妥似的用左手虚托在下巴处。
“我一会儿帮你拖地呀。”她说。
“不用。”我说,“一会儿扫一下就是了。”
女孩端过蓝色的杯子,开始喝牛奶。
她的眼睛抬起来,端详着窗。
窗外是2005年1月26日的午后天空。
江南冬季的阳光,带着菲薄的温暖,朝西方渐次倾斜,落在院墙和木犀植物的厚绿色叶上,将稀疏的树枝影子拍在了灰白色的住宅楼表面。一片片云像孤单的鲟鱼一样彼此分开,除却相当于鱼腹部位的一片灰色外,呈现晶莹的洁白。院墙的顶端,无数片碎落的玻璃片散乱堆砌着,将阳光朝向不同的角度漫反射。以至于室内的天花板上,都有着形状锋锐的阳光倒影。
女孩畏缩了一下。两只手掌环握着蓝色的杯子。
“为什么这么冷还开着窗?”
“空气流通嘛。”我说,“你冷吗?”
“是的。”
我走到床尾,将窗户拉上。我眷恋地看着最后的冬季风景,耳边随即听到软绵绵的踏地声。
一对手臂轻轻的从背后揽住了我的腰。我犹豫了一下,没有拉窗帘。
“有东西给你。”我说。
再见帕里斯 /张佳玮
十五
女孩懒洋洋地坐在椅子上,像只刚洗完澡的小猫一样东张西望。 我从床底下拖出旅游箱,在女孩的面前打开,从中取出一挂项链。暗色班驳。造型古朴。我将之递给女孩。
“喜欢不?”
“喜欢!好漂亮的呀。”
“犀角制的。我知道你一定会喜欢。”
女孩将项链围在了脖子上,坐到了床上:“我戴着漂亮不漂亮?”
“漂亮。”我说。我走到她身旁,坐下来。
女孩把头靠在我肩上,轻轻吹着我的耳朵。“想我没?”她低声问。
“想了。”我迟疑了一下,说,“日思夜想。”我补了一句。
女孩儿笑了。落在她鼻翼之侧的阳光,将她柔嫩的肌肤照成了一张剪裁精美的纸版模样。耳垂边的发丝在阳光中掩映生辉。她将嘴唇靠近我的鼻子。
我下意识地回头。
从窗口望出去,对面楼房的阳台上,穿白汗衫的中年人正在手持水壶浇花。女孩从我的肩头循着我的视线望去,明白了我的心思。女孩跳了起来,走到窗口,伸手将窗帘拉上。失去了光源的室内忽然之间呈现出近乎暮色的昏暗。我感到女孩的唇偎依到了他的额,随即落在了他的唇上。
“说,你想我没?”女孩在他耳边悄然说道。
我在黑暗中找到了她的肩。我的双手在她肩后汇合。她顺从地俯低身体,让我拥她入怀。我轻轻地吻了她的嘴唇。
“牛奶味。”我说。随即,我听到了她轻轻的笑声。
我倚在床尾,将窗帘拉开了一点儿,女孩儿坐在我身旁,膝盖上垫着一张纸,聚精会神地吃蛋卷。蛋卷碎裂的声音清脆悦耳,启人食欲。
“搬到这里多久了才告诉我?”她似笑非笑地说。
“昨天。”我说,“一个人搬的。蚂蚁一样累。”
“没有女孩儿帮你?”
“你不让嘛。”
“靠,说得我好像《河东狮吼》里的女主角一样。”
“柳月娥。”
“知道你读过书。别老是在我面前卖弄。”
“我还得提醒你,”我说,“女孩子少说靠。知道靠是什么意思吗?”
女孩儿吃罢蛋卷,将双手互相拍一下。她将蛋卷的碎屑(阳光下望去,好像托斯卡纳附近海岛上暗藏的金沙)在纸上聚拢,而后撕下半张纸来,轻轻地擦手和嘴角的牛奶渍。“好吃。”她说。
“如果想吃,还有金橘。”我说。
“不用了。”她说。“会胖的。”
“你个子高,胖了也不显。”
女孩儿——173公分高的,年轻美丽的女孩儿——骄傲地伸了一下自己的小腿。“我比她高,是吧?”
我知道她的目光正注视着我的反映。看似漫不经心的语调。我指了一下对面的房屋。“快要开始施工了。”我说,“搬到这里,相当不是时候。”
“施工怎么了?”
“会很吵。”我说,“白天黑夜,轰隆,轰隆,轰隆,轰隆。”
“哎,你还没回答我呢。我是不是比她高呢?”
“你是比她高。她才167公分。而且可能实际上只有165公分。”
“我皮肤也比她白吧?”
“她经常游泳,被晒成那样的。”
“我眼睛比她大?”
“你眼睛本来就比一般人大。”
“那我比她漂亮咯?”
“是,你比她漂亮。”
“而且,”女孩儿用手指轻轻碰触着我的鼻子,“我对你好,她呢?她把你甩掉了。”
“甩掉了。”我机械地重复。
“还是我好吧?”
“是你好。”我说。
“有音乐吗?”女孩儿将蛋卷碎屑、撕裂的纸都扔进了废纸箩后,重新坐回床上。我指了指桌子上搁着的笔记本电脑,回过头看窗外。三分钟后,我耳边响起了德沃夏克。
“就这个?”她的声音。
“还有其他的。”我说。
再见帕里斯 /张佳玮
十六
德沃夏克戛然而止,换上比约克冷厉的节奏。刚虚张声势了一刻,BEATLES又粉墨登场。接下来是拉赫马尼诺夫、戴维斯、以至于古筝曲《欸乃》。音乐碎片摇摆一阵之后,她的声音再度响起。
“你电脑里就存了这么多?那么少的曲子。还都不好听。”
“是。如果都不喜欢,柜子里还有CD。”
她的手指轻轻扣击着桌子。我将被单上残留的蛋卷碎片拂去。阳光西斜。我听到她拉开柜子的声音。
“这盒摇滚不错。”她说,“麦克白乐队的。”
“随你喜欢就好。”
她俨然已经听到曲子节奏般摇摆着头,使长发翩然起舞,映在墙上的影子俨然一棵柳树。她走回桌前,开盒子取唱片,预备插入电脑。我将头靠上床尾栏杆,闭上眼睛等待麦克白乐队激荡不已的旋律。时间过去一分钟。没有动静。我抬头看窗户玻璃映出的样子。她的影子悄然立在桌旁。
“怎么了?”我问。
她歪着头看CD的内盒。良久,一个字一个字的读道:“亲爱的,希望你会喜欢。情人节快乐。你的兔兔。2004年2月14日。”
我转过头来,正迎上女孩受伤的目光。好像速冻的金枪鱼罐头中金枪鱼仇恨的眼神。她双手持着唱片盒,冷冷地侧首望我。她的嘴唇微微发抖。眼角的斜度不免过于锐利。我直起身子来。
“是她送你的?”
“是的。快一年了。”
“你还留着。这是她的。”
“是的。”
“那些唱片也都是她送的对不对?”
“不全是。”
“你不是说会把关于她的东西都扔掉吗?你不是说你早已经忘掉她了吗?”
“本来忘记了,被你刚才一提又想起来了。所以,别提啦。”
她对于我企图缓和气氛的努力不屑一顾。
她伸长胳膊,从茶几上取了她的提包。
她将拖鞋踢到了屋子角落里,伸手去取高跟鞋。
我跳下床来,伸手拉她的胳膊。遭到了她的顽强抵抗。像是印第安孩子在摆脱美国警察的镣铐。
我伸出手来搂住她的脖子。她取到了高跟鞋,用极快的速度(亦可描述为手忙脚乱的)企图穿上。
我伸手去拉她的手。她的手如猫爪一般阴狠而凶险,朝我的手上又掐又推。好像美人鱼企图逃脱八爪鱼的纠缠。
她始终一言不发。我能够听到的是她的呼吸越来越急。
她蹙着眉头,一遍遍徒劳无功地推搡我的手。
“别闹了!”我大喝一声。空荡荡的房间里印了一层回声,使这一嗓子显得极富力量。
她停止了挣扎。她低下头来,让长发披在面前。她将脸靠在我的手背上。随即,我听到了呜咽的声音。手背上开始感觉到热。是眼泪吧。
“别闹了,乖。”我说,“都会好的,只要时间过去。”我无意识地重复自己劝慰人时的口头禅。
女孩儿并没有立刻回应。她低声的啜泣,将我的手背当作了调色盘。我直直地站着,任她握着我的手,脊背偶尔耸动。这么站着,忽而感觉到时间的概念渐次远去。如果不是石英钟的时针正缓慢向4游走,我不会感觉到时光正在我身上流逝。
她哭了大约5分钟,抬起头来,用力吸了一下鼻子。然后,扁了一下嘴,笑了一笑。又吸了一下鼻子。
“不哭了,小悦?”
“不哭了……”她说,“眼睛疼,难受。”她伸手揉眼睛。“对了,你今年第一次叫我名字。”
“是吗?”
“是的。上一次叫还是圣诞节那天呢。去年的。你都不喜欢叫我的名字。”
“去年圣诞节?很冷的一天。”
“是啊是啊。我们去吴江路吃了小吃,然后呢,我们还去那个商场玩电子游戏……你输给我十四盘,嘻嘻。”
“是十四盘吗?”我从她手中抽回手腕,坐了下来。她从提包里抽纸巾,开始擦眼睛。
“没错儿,我记得牢牢的。那时我们上商场二楼时,你非要拉着我,沿向下的自动扶梯,往上走。我陪着你傻走了五分钟原地踏步,把整个商场的人都引来看了。脸都丢尽了。”
“是吗?”
“我的高跟鞋都差点卷掉……”
我悄无声息地转头看一眼石英钟。时针已经迈过了4。小悦擦干了眼泪,从眼睛到脸颊一片红红的。
“你以后不能欺负我了。”刚说了一句,她就顿住话语。她的提包中响起了优美的《好一朵茉莉花》的旋律。“等一下!”她说。“短信。”
我看着石英钟面的分针又走过了两圈。我听到她说:“一群王八蛋。”
“怎么了?”我问。
“胖子和阿Q他们说在附近,迷路了,让我过去接他们。本来跟他们约了晚上喝酒唱歌的。这下午就憋不住了。”
“有事那就先走吧。”我说,“你那些哥们儿要紧。”
“你赶我呀?你要给她打电话呀?当着我的面打呀。”
“没有。”我摆出微笑,“你反正认识这里了,随时可以来的。你那些哥们挺有意思。”
“一群笨男人。”小悦拿着提包站起身来,“那我先去一下。明天还是后天过来看你呢?”
“你喜欢就好了。”我说,“代我向你那些哥们儿问好。”
再见帕里斯 /张佳玮
十七
我把小悦送到了门口,小悦将手按在门把手上,若有所思地回头看了我一眼。
“你好像挺愿意我走的呀?是不是呀?”
“你有事情嘛。”
“我不走了呢?”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说了就得走。”
“真让我走?”
“对的。一会儿还有无数美女排着队上门来看我新居。不能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