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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着转着,小欢不动了,因为她发现屋里多了一个人。
小贺。
像小时候一样,小贺静静地看着她,小欢一袭红衣,晶莹的小脸被衬托得娇艳欲滴,格外美丽。生过孩子的身子比从前更加成熟,像水蜜桃般甜蜜诱人。她再也不是叠峦山上黑黑瘦瘦的小猴子,她是他的仙子,永远的仙子。
“小贺,你肿么来了?”
虽说已经说清楚了,但毕竟还是有些尴尬的呢。
小贺不以为然,微笑道:“既是嫁娶,自是要由自家兄弟送亲,这是规矩,我已同几位师姐商量好,你成亲那日,我送你过去。”
小欢忽然想哭,小贺你为何要这样做,你不知道这会让人家很难过吗?
小贺像是知道她的心思,凑到她耳边低声道:“只有这样你才能记得我,你这个健忘的小东西。”
新生后的小欢永远忘记了淳风,梦境中的小欢甚至对伴她几十年的丈夫记忆模糊,这一世,纵使不能与她结合,他也不想让她再忘记他,他要永远留在她的心里,永永远远令她挥之不去。
俗话说“姐送妹,穷一辈”六位师姐只能做为娘家亲戚去璇玑阁喝喜酒,却不能亲自送小师妹出嫁,淘淘和默默便自告奋勇,陪着小贺送七师叔过去。
这两个小姑娘心里别提多高兴了,最强大的情敌终于嫁人了,而且是嫁娶,不是双修道侣,要知道嫁娶是极为隆重的,夫妻便是一生一世,这和结成道侣是不同的,小贺总不能去偷人家老婆吧,就算他自己乐意,王真人拼了老命也不会答应。
师姐们更是早已为小欢备好了嫁妆,仙璃娘娘留了大身家给几个弟子,每人拿出一些,说什么也要给小师妹办出十里红妆,仙璃宗好不容易有个女修出嫁,那绝对不能让人小视,何况容珂要行鸾凤大礼,我们仙璃宗也不能含糊。
小欢感动得快要哭了,她没想到师姐们为了她的婚礼竟然准备了这么多。她从未想过嫁妆的事,她以为穿上红衣裳顶个红盖头就嫁过去完事了呢。
除了师傅留给她的,还有师姐们也都拿出身家给她,宗主的小师妹璃欢儿要嫁人的消息一传出,各峰的峰主长老,资深弟子,好东西一堆堆送过来,全部都是三个字“添嫁妆”别说是十里红妆,二十里三十里也有了。
欢姑娘一向都是跳跃性思维,这时她又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矮油,一定要在成亲前问个清楚。
“大师姐啊,我现在已是金丹圆满,想来不久就能结婴了,师傅不在了,我又嫁出去了,那还有我的副峰吗?话说我早就取好名字了呢。”
璃清韵没想到这个时候,小师妹还不忘自身利益,看这劲头儿是准备提前预订了。
“即便你出嫁了,你也是仙璃宗弟子,也是上任宗主的内室弟子,现任宗主的亲师妹,别说容珂,就算是整个琅琊界也无人敢看低你,副峰早就给你留好了,结婴后便可归你居住。”
小欢放心了,大师姐真是好人,以后容珂胆敢惹她生气,她便带上可心回宗门,理都不理他。
几位师姐问她道:“小师妹,副峰取的啥名字?”
“踩珂峰啊。”
噗,这几位同蛋蛋阿狸一样理解错误——采珂峰?
采?
全都采出女儿来了,你还要怎么采?
为容大能点根蜡,整个仙璃宗一起恭候你来采珂峰做炉鼎。
一一一ps:还有五万多字就完本了,大约不到二十章,想要谁的番外,书评区告诉十三,我好提前看看要如何去写,番外会在正文完结后马上接着写的,因为一旦停下来十三就懒得再动了,所以大家提前说,不要像上一本书时那样,番外写完整体完本后,才有亲留言要李元浩的番外,而且不止一个人,十三也一直想给你们写,可是懒病发作,拖了三个月也没开写,估计是等不到了。
。。。
第一百八十四章 同学,我们认识吗(一)?
若说回到仙璃宗,有一位比小欢还要开心,那就是蛋蛋。它索性连阿娘都不要了,跟着小贺回到归叶峰了,小荷包已经有了身孕,等着它的爱抚呢。
蛋蛋也挺为难的,一边是当它还是颗蛋就相依为命的阿娘,一边是找了它一百多年的娇妻和没有出世的小蛋蛋,和阿娘在一起,就要与荷包分开,同荷包在一起,就要舍了阿娘。
蛋蛋的大脑袋已是不够用了,虽说妖精爹对它挺好的,可是小贺爹也不错,如果阿娘和小贺爹在一起,那它就能每天都看到小荷包了。
蛋蛋不会说话,也不像阿狸那样会写字,可它的小心思还是被小贺看出来了。
自从知道小欢怀孕的那一刻起,他就想到会有今日,终有这么一天,他要亲手把心爱的仙子送到别人怀里。
小欢全都忘记了,要他却记忆犹新,宛如昨日。他被白鹤捉去,日日夜夜以混元真火炙烤,感受着妖息一点点侵入,他知道一旦妖息进入丹田,便能很快漫延,直到他的真元完全被妖息吞噬。迷迷糊糊的,他感到魂魄脱离了躯体,向着一片混沌飞去。
等到他完全清醒时,他已经是三岁幼儿,祖祖辈辈生活在海岛上,父母一生都没有离开过这个岛,他们为生下男丁而兴奋不已,摆酒庆贺,他的名字便叫小贺,以表达全家人的欢欣。
小贺很争气,从上一年级就是老师眼中的好孩子,六年极时。他代表海岛去大城市参加全国作文大赛,那是他第一次离开家,离开这个小岛,当船离开码头的那一刻。他忽然非常非常的不舍,他觉得他不应该走,他要像父母那样永远留在这里,如果他走了,或许会错过一生中最重要的东西。
“老师,我不想去北京了。也不想去比赛了,我不要离开小岛。”
老师摇摇头:“傻孩子,船已经开了,这是多少孩子做梦都没有的机会啊,再说比赛结束我们就回来。”
但是这一次却只有老师回来了,小贺留在了北京。他拿到了第一名的好成绩,被北京岚梓中学破格招收,并提出要负担这个孩子直到大学毕业的所有费用,老师给小贺的父母拍了电报,这对朴实的夫妇喜从天降。果断同意了。
小贺很想家,更想那座小岛,可是助学金有限,即使是寒暑假,他也是一个人留在宿舍里,没有回过家。想家的时候。他就拼命读书,这样可以让他不用那样苦闷。
这一切在他上初中二年级时有了改变,那一日,班主任领着一个小女孩走进教师。
“这是叶小欢同学,从今天开始,她就是我们班的一员了。”
那是小贺第一次见到叶小欢,可是不知为何,他却觉得这个女孩非常非常熟悉,熟悉得如同身体的一部分。
叶小欢并不漂亮,在同龄的女孩子中很不抢眼。她瘦瘦小小,不像是初中生,反而更像是小学生。她的功课很差,除了看漫画就是养小动物,有一次甚至带了一只猫来学校。说这猫生病了要时刻照顾,结果她当然是被老师在太阳底下罚站。
那天很热,叶小欢穿着白色的校服裙子站在阳光下,怀里却还紧紧地抱着那只病猫,阳光照在她的身上,如同镀上了一层金边儿,那一刻,小贺觉得,叶小欢就是天上的仙子,是最美最美的女孩子。
课间休息时,他用为数不多的零hua钱,买了一瓶矿泉水偷偷塞给她:“天热,你喝点水。”
满头大汗,已经被晒得头晕脑胀的叶小欢冲他笑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她的笑也像这太阳,明亮耀眼。
这是小贺第一次和叶小欢说话,在学校里,他们是极端的两个人,一个是背井离乡独自求学的好学生,另一个是全年级倒数第一的差等生,叶小欢能进岚梓中学,据说是她的生父hua了大笔赞助费,才把自己的私生女塞进来的。
“谢谢你,麻烦给我一个杯子好吗?越小越好啊。”
叶小欢的声音嫩嫩的,带着童音,在小贺耳中,比电视上的那些女主播的声音都要悦耳。
他找来一个纸杯,叶小欢把纸杯上半部分撕下去,只留下浅浅一个杯底,她拧开矿泉水的瓶盖,把水倒在杯子里喂给小猫喝。
小贺看呆了,他看到叶小欢的嘴唇已经干裂了,可却还是把水先给小猫喝,自己都顾不上喝一口。
从那以后,小贺觉得叶小欢肯定记住他了,但是他想错了。
他发现叶小欢每天放学都会到一片树林里去,他也偷偷地去了,他看到叶小欢提了一只大纸袋来到树林里,这时不知从哪里来了一群狗,有大有小,全都扑向了她。
小贺急了,叶小欢娇娇弱弱,肯定会被这些狗咬到的,情急之下,他挥舞着手里的书包向着那群狗打了过去。
“住手!”一声娇喝,让他硬生生地停住了手。
“你为什么要打它们,你看它们多可怜。”小欢一把推开正在发呆的他,蹲在地上,任凭那群狗舔她的手,舔她的脸,她也一点都不害怕。
她从大纸袋里取出吃的,有狗粮、面包、甚至还有鸡腿。
“不要抢啊,都有份的,小hua,你先吃,你看看你有多瘦啊,这只鸡腿是姐姐特意带给你的。”
小贺惊讶地看着小欢和那群狗,原来小欢每天来这里竟然是喂这些流浪狗。
“叶小欢,对不起,我不知道它们是你的朋友,以为它们要咬你呢。”他讪讪地说道。
小欢抬起头,露出甜甜的笑:“没关系,不知者不怪,咦,你肿么知道我叫叶小欢的,你认识我吗?”
这是小贺第一次自卑,在这之前,即使是做为唯一的贫困生上台领助学金时,他也没有自卑,而这一次,在小欢的笑容里,他却自卑了。
原来他在她的眼中,竟是那样的不起眼。
“我们是同班同学,我叫小贺。”
小欢脸上满是歉意的笑:“真对不起啊,我是差等生,老师不让我和别的同学多说话,怕我把你们带坏了,所以我才不认识你的,还有就是我的脑子长期进水,记性特别差。”
她边说边大大咧咧地拍拍自己的小脑袋,可爱极了。
小贺笑了,他知道或许下一次,叶小欢还是记不清他的名字,可是他不会介意的,他相信总有一天,小欢一定会记住他,一定会的。
从那起后,小贺学习更加用功了,每当他拿到全年级第一名站在领奖台上,都会用眼睛向台下那片黑压压的脑袋中寻找叶小欢,虽然他一直没有找到,但是他相信,小欢一定也和其他同学们一样在看着他,或许还在冲着他笑,想起她那春水般真纯的笑容,小贺心里就暖洋洋的。
自从认识了小欢,小贺就不再想家了,他觉得小欢就是他的家,只要有小欢在的地方,就有家的温暖。
只是他却再也没有机会和小欢单独说话,不过那对他也没有什么,除了周六周日和寒暑假,他每天都能看到小欢,看到她罚站,看到她心无城府的笑。
怀着这份若有若无的少男情怀,小贺渡过了他的初中时光。岚梓中学是直升学校,他们不用参加中考便可直接升入学校的高中部,只是到了高中一年级开学的时候,让小贺难过的事情发生了。
分班!
他很不走运,被分到了优等班,而小欢则毫无悬念地分到了差等生云集的放羊班。
从那时起,老师们常常看到,学校著名的尖子生小贺同学常常到放羊班里去,乐于助人的他慷慨无私地给那些差等生辅导功课,学校还为此在大会上表扬过小贺。
只是小贺的辅导对象中却没有小欢,虽然他是冲着小欢才去的。
小欢已经有了专职的辅导老师——容珂。
很快就连两耳不闻窗外事,只有小欢和书本的小贺也知道了。
叶小欢在和比她年长八岁的学长谈恋爱!
她怎么能早恋呢?她只有十六岁啊,不,小欢看上去就像是十三四岁的小孩子,她一定是被人骗了!
在学校的篮球场上,小贺看到了容珂,帅气、成熟,篮球场外挤满了女孩子,容珂是她们所有人的偶像。
但容珂的眼里只有小欢,那个正在啃鸡腿的小女孩,容珂一个三分球入篮得分,场外一片欢呼,那些女孩子声嘶力竭地喊着容珂的名字,可是叶小欢却还在专注地啃着她的炸鸡腿。容珂下场后冲出人群,跑到小欢面前,宠爱地帮她擦去沾在嘴角的蕃茄酱,又把她手边的可乐换成冰水,柔声说:“少喝点儿可乐,清水有益健康。”
在小欢不满的抱怨声中,他拿起小欢的书包,拉着她走出校园。
热恋中的两人眼中只有彼此;谁也没有注意到,在离他们不远处的大树下,一个少年正在注视着他们。
看着那一高一矮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小贺第一次有了心痛的感觉。
他觉得小欢离他越来越远了,就像他小时候在海岛上放过的一个风筝,他和阿爹用了两天时间才做好那个风筝,可是刚刚飞上天,线就断了,他眼睁睁地看着那个风筝越飞越高,越飞越远,再也没有回来。
一一一
。。。
第一百八十五章 同学,我们认识吗?(二)
十六岁的少年心里有了一个梦想,以前的他盼望着读完高中就回到朝思暮想的海岛上去,可是现在他想像容珂那样去念大学,他想留在这个不属于他的城市,只因为这里有他心中的仙子。
和容珂那样的高材生谈恋爱,也不能挽救叶小欢那不可救药的功课,她依然是差等生,其他差等生即使文化课成绩不好,音乐体育或许还能出类拔萃,可是叶小欢却是所有功课全是最差,唱歌跑调,体育所有科目全都不能达标。
于是叶小欢成了全校最引人注目的学生,因为她竟然拐到了一个十项全能的高材生做了男朋友。
常常有容珂的爱慕者在学校门口堵着小欢打架,有一次一个女孩找来一群小姐妹想要教训教训叶小欢,小贺知道了,从未打过架的他,拿起网球拍就冲了出去,可是他还是去晚了,容珂已经来了,彬彬有礼地把已经打成一团的女孩们分开,如珠似宝的护着他的小女朋友离开,从那以后,容珂即使不在,每天也有他父母来接送小欢,俨然已经把叶小欢当做了准儿媳。
高中毕业后,小欢便和容珂正式同居了,小贺也考上了大学,上大学前的那个暑假,他终于回到阔别六年的海岛。
父母问他:“毕业后是留在北京还是回来?”
他第一次犹豫了,他想回家,这里是他魂牵梦萦的地方,可是他也想留在北京,即使小欢已经有了容珂。可是他还是想离她更近一些。
他时常光顾小欢的烧烤摊,这时的他已经高大挺拔,英俊的脸庞带着几分书卷气,常常引来少女们爱慕的目光。可是小欢却早已不再记得他,看他的眼神和看其他顾客是一样的,友好热情却又客气。
“小欢,你还记得我吗?”他鼓足勇气问她。
“记得啊。”小欢甜甜地笑着“您昨天也来过,要了两份烤鱼,可是一口没有吃,还打包带走呢。”
他在心里轻声叹息,还好,她还能记得昨天吃烤鱼的自己,他自幼茹素,来这里只是为了看她一眼。
容珂每天下班都到烧烤摊陪着小欢。两个人把头凑在一起轻声说着什么。然后小欢就会追着打他的头。或者踮起脚尖飞快地吻他一下,再笑着跑开。
小贺坐在一角,静静地看着他们。他知道小欢是快乐的,从心底快乐。而那种快乐,他也很想给予她,只是她的眼中没有他。
小欢结婚了,婚礼那天他站在酒店外面,看到穿着洁白婚纱的小欢美得像个天使,不,是仙子,她永远都是他心中的仙子。
他告诉自己,不要再去烧烤摊,不要再去偷偷看小欢,她已经是别人的新娘,他怕自己终会有那么一天,克制不住会去吓到她,小欢会有最完美的婚姻,会有最完美的男人去爱着她,她会是世上最幸福的女孩。
就这样几年过去了,大学毕业后,他留在了北京,有了令人羡慕的工作,事业发展得很好,一切似乎都很顺利,但是他的心里却总是空落落的。
他没有女朋友,别人以为是他的眼光太高,他不置可否,他的确眼光高,他的心里早已被他的仙子塞得满满的,再也容不下其他人。
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那天晚上,他加班到很晚,路过街心公园时,公园里飘来淡淡的丁香hua的气息,他心血来潮,走进了小公园。
夜晚的公园格外静寂,没有了白天孩子们的嬉笑,也没有了大爷大妈们的聊天声,显得清幽静谧,他找了一张长椅坐下来,悠然自得的享受着一个人的时光。
忽然,他听到长椅后面传来轻微的呼息声,他警惕地回头张望,这才发现隔了一棵塔松,还有一张长椅,一个人正坐在那里发呆。
看到他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