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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疆道事-第2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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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贱男春不疑有诈,抱着膀子,得意洋洋地说道:“我是说,对不起,听清楚了么?”

    我点了点头,一字一句地回答:“嗯,没关系,我原谅你这一次愚蠢的行为,不过不要有下一次了,你这样子,真的让人很为难的……”听到我这认真的回答,所有准备嘲笑我的人都倏然止住了笑容,场中静寂无声,气氛凝重得几乎能够滴下水来,大家瞪起了眼,死死地看着我,都没想到这个乡下小子这么不识趣,竟然敢说这么一句话——他这是……不要命了么?

    “我艹!”第一个反应过来的是娃娃脸谢毅,他一个拳头就砸了过来:“你他妈的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兄弟们,弄死他!”

    黑暗中,我往后面退了一步,瞧见所有人都变得无比的暴怒,汹涌而来,而在这个时候,我口中默念着一句口诀:“我欲成魔,身心皆奉,克心、抑性,杜绝所有加诸于罪身的痛苦,痛乃存在,乃爱,乃无处不在的关怀……我欲成魔,奈何奈何!”

黎明年代 第三十五章 大清仓大甩卖

    这小脑袋儿毛茸茸的,黄中带灰,往下看,却是一双乌溜溜直转的黑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我瞧见这皱皱巴巴的粉嫩猴脸儿,才晓得竟然是一个幸存的小猴子,漏网之鱼,刚才那些捉猴人不知道是怜悯,还是没有瞧见它,所以才留下了它一个,此刻瞧见空空荡荡的林中平地,不由得发出了声来:“吱吱、吱吱……”

    这叫声短暂而急促,好似在悲鸣,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的心里面就好像被茅草塞住了一样。

    跟这可怜的小猴子对视了两眼,我突然发现那天我淹到水里面的时候,往溪水里砸石头救我的猴子里面,就有这么一只。如果是这样,那么刚才那些捉猴人抓走的那些,可不就是我的救命恩人?一想到这里我就无比的懊悔,悻悻地看了一下我爹,又看了看我,想着那几个家伙的身板真硬,不过要是我回去喊龙家岭和田家坝的后生仔,扛着锄头过来,不晓得能不能拦下他们?

    不过我们家做主的可不是我,而是我老爹陈知礼,他原本期待着那只被宰的鸡没有被带走,拿回家又是一顿荤腥,结果发现只是个小猴子,就觉得有些扫兴。

    猴子和人长得差不多,就算是再饿的人,都不会那它们来当食物,而且我们麻栗山的猴子灵性得很,性子又暴躁,离得越远越好。

    我爹没有管这小猴子,摸着腰后的柴刀就要离开,然而不晓得为什么,刚才还被人抓的那个小猴子,居然一下子就蹿到了我的肩膀上面来,然后用粉嫩的舌头舔我脖子这一大块鱼鳞。我晓得这小猴子是我的救命恩人之后,也不怕它,反而觉得好玩,伸手去逗它,它朝我呲牙咧嘴,我就笑,然后觉得脖子上面的鱼鳞本来火辣辣的,结果它舔过之后,却有一股子丝丝滑滑的冰凉。

    这小猴子一下子蹿过来,我没有吓到,我爹倒是吓了一大跳,他以为这猴子当我们是掳走它父母亲人的仇家,想要报复我们呢,于是扬起了柴刀,说嘿,你别乱来啊,我的柴刀可是厉害得很咧,砍你了啊?

    我爹学过点中医,相信“万物有灵”,所以说着话吓着猴子,不过他倒也没有真砍——他这辈子连只鸡都没有杀过,都是我娘弄的,善良得很。

    那小猴子蹲在我的肩膀上,我从小身体也不太好,这是从娘胎里就带来的,瘦瘦弱弱的,不过这小家伙更瘦,身子缩起来不比我的脑袋大多少,我看不到它的模样,但是听到它好像在向我爹咧嘴,又发出了刚才那短促的吱吱声。

    我爹是太过紧张了,我娘倒是瞧出来这小猴子对我没有什么恶意,拦住我爹,说老陈你紧张啥,你没看到那小猴子跟二蛋亲热着嘛?

    我也跟着喊道:“爹,我上次在水里面被那水鬼儿拉,就是这小猴子和几个大猴子把那鬼东西赶走的。”

    听到我和我娘的劝,我爹这才放了心,把柴刀收起来。他是个实诚人,晓得这个小猴子是自己儿子的救命恩人之后,从身后的竹背篼里摸出半块煮熟了的甜红薯,伸到那小猴子的面前,蹲下身子,念叨说你莫怪我们没管刚才的事情啊,那些人凶得很,一个就能够料理我们这仨了,我们惹不起,对不起啊。

    我爹认认真真地跟这小猴子道歉,奇的是那小家伙好像是听得懂了一样,直接跳下来,接过那半块红薯就吃。

    我看到这小猴子吃得好急,噎得直翻白眼,顿时就有点儿心酸——红薯是最没有油水的东西了,吃到肚子里,没一会儿,放个屁就啥都没有了,偶尔吃一下还好,吃多了,人都是飘的。我不爱吃,从小就不喜欢,不过家里穷,没办法,没想到这个猴子吃得倒是香。

    我爹站了起来,因为要赶路,所以也没有久留,而是整理了一下肩上的竹背篓,然后带着我娘和我朝着五姑娘山那边走去。

    我爹给的那半块红薯很大,那小猴子正吃着,也不管我们,让我们自行离开了。它不理我们,我却有点儿失落,总觉得那个小猴子跟我好亲近,就像我的弟弟妹妹一样,于是忍不住老是回头,一直到它的影子消失在了林子的尽头,我都担心不已,问我娘,说这小猴子没有了爹妈,它会不会饿死啊?

    我娘低头看了我一眼,抿着嘴巴,想了一会儿还是告诉我,说有可能……

    听到这话儿我就停住了脚步,转身就要回去,结果被我爹一把捞住,厉声骂我:“你这个鬼崽子,自己的命都活不成了,还管那小猴子做什么?”

    我爹是山里面的赤脚医生,又自谓文化人,颇受人尊敬,平日里说一不二,我也有点儿怕他,虽然心里面十二分的不乐意,也只有被他拽着,朝着前面的主峰爬去。我一边爬,还一边在心里面想,说小猴子,你等着,等你二蛋哥治完病回来,我天天偷家里面的红薯给你吃,撑死你个饿死鬼投胎的龟儿子。

    我心里面这么想着,结果没走一两里地,便总感觉后面有东西,一开始还只是我,后来连我爹我娘都感觉得出来了,我娘的文化低,最是迷信,说哎,老陈,你感觉到没有,莫不是有山鬼在跟着我们啊?

    我爹虽然心地里面发虚,但是作为一家之主,他也只有鼓足勇气,紧紧握着柴刀说道:“鬼扯,哪里来的山鬼,我来你们麻栗山十多年,也没有瞧见过……啊!”

    这最后一句话,居然就是直接从肺里面喊了出来,我朝着后面看过去,却见有一个小黑影子在我们的身后跟着,突然一下冒出来,却是把我爹给吓到了。我爹是文化人,有点儿近视,我却瞧得分明,这黑影子可不就是刚才被我们抛到后面的那小猴子么?瞧见它,我满心欢喜地跑过去,而那小猴子也兴奋地吱吱叫,一下子又跳上了我的肩膀上来,帮我舔那块渗血的鱼鳞块儿。

    在小猴子上了我的肩膀时,我当时就下了一个影响我一生的决定——我要收养它。

    我扛着这小猴子,兴冲冲地跑到我爹娘面前,将这个决定告诉他们,我爹立刻就虎着脸来,说不行,我不同意。这儿我可不干了,当时也就跟我爹顶了牛——小孩子顶牛能有啥招呢?无非就是干嚎,于是我就哭了起来,哇啦哇啦,一开始还没觉得啥,瞧见肩膀上小猴儿那张皱巴巴的脸,越看越丑,于是就伤心了,泪水哗啦啦地也跟着留了出来。

    我娘最受不了我这个,于是就劝我爹,说他都这样子了,你就顺他一回心意会死啊?

    我爹表面上心硬,但耳根子是软的,劝两回就投降了,板着脸说好了好了,别哭了,再哭小心把狼给招来。你要是肯负责照顾它,就收留着吧,反正我是不管的。我爹气呼呼的,我却欢喜得要炸了,猛地一跳起来,使劲儿叫,那小猴子也跳到地上,跟我一起跳。我瞧见这瘦猴儿,高兴地对我娘说:“娘,它以后就叫胖妞,我一定把它喂得肥嘟嘟的!”

    我娘见我这么开心,略有些发苦的脸上也有了笑容,然而我爹却仍旧气,往那小猴儿的胯下一看,一个小雀雀,气得扇我一脑门儿,说这猴子是公的。

    我说我不管,就胖妞啦,胖妞、胖妞、胖妞……

    我爹拿我没办法,也只好笑,然后招呼着我们再离开,然而刚刚准备起身,突然从小猴儿胖妞刚才出现的那草丛中“跐溜”一下,竟然蹿出一头灰色的野兽来,舌头长长,眼睛绿油油。

黎明年代 第三十六章 花钱宛如流水

    杨小懒在我面前是霸道小魔女,然而在外人面前却乖巧得很,这甜甜的一声“王叔”,喊得面前这个精干矮小的男子喜笑颜开,忙不迭地摆手说道:“别这么说呢,杨老前辈名满江湖的时候,我都还没出生呢。不敢当呢,不敢当……”

    他说完,转向麻衣老头拍胸脯:“符王,您能够找到我,而且还这么慷慨,我地包天不甚感激。俗话说‘士为知己者死’,下面的事情,一定会尽心尽力的,你放心。”

    这个黑衣劲装打扮的矮个儿汉子倒是个知颜色的人物,虽说那落地凤凰不如鸡,走火入魔的邪符王虽然已经趋于平庸,但是江湖地位在那儿,高高抬起,总比安之若素地接受,要让人感觉愉快,果然麻衣老头的脸上露出了高手特有的那种风轻云淡的笑容:“好汉不提当年勇,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不提也罢。今天既然大家走到一起来了,就要把劲儿往一块儿使。我们刚来,什么事情都不了解,你坐,给我们讲一讲最近的情况……”

    麻衣老头引导着地包天坐下,黑灯瞎火的,也没有什么好讲究的,地包天随便找了一块石头,刚刚坐好,便告诉我们:“前辈,上一次您和老鼠会的纠纷,闹得有点大了,他们的人过来找了两次,后来还跟官面上的人有了冲突,这才消停一点。不过您在麻栗山炼尸的事情曝光了,上面查得严,据说虎门张晓涛都被调过来。我的建议,您最好还是再过几个月,风声小了,春暖花开,我们再行动,您觉得如何?”

    麻衣老头连连摇头,说道:“等到那个时候,黄花菜都凉了。富贵险中求,我们夜里行动,人不知鬼不觉,倒也不会有什么意外,只是那墓,你确定地方了没有?”

    地包天摸了摸两撇胡须,然后看了一眼旁边那十来具僵尸,咽着口水说道:“当年我爹,能够进得那墓,也是机缘巧合,虽然得了些好处,但是惊惶而逃,十三个兄弟,相继都因为各种意外而死,只有他一人能活;即便如此,还活得跟死人一般,唯有行修鬼道,方才存世。为此,他从来都是缄默其口,不过我在他箱底里,倒是翻出了一些当年的记录,有心琢磨,倒也有些收获,后来接到了您的消息,方才用心寻找,大约能够确定了山头,只是……”

    他低着头,长吟不止,这是在坐地加价,麻衣老头的眼中闪过了一丝狠戾,随即收敛,脸上露出和煦春风的微笑来:“此行的确凶险,这样吧,我除了这十二头僵尸之外,我还余一些,放在了神农架,如果一切顺利,墓中财物,皆归你不说,那些僵尸也都由你领走,重现你王家当年辉煌,皆在于此,你说可好?”

    地包天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拱手说道:“杨老前辈慷慨,那小的就却之不恭了,一会儿劳烦您将这控尸的手段给我交接一下,接着我们立刻出发,争取今天晚上,就把事情给办成了。”

    两人又是搂肩膀,又是笑嘻嘻,然而我却能够瞧得出这和煦春风之后的寒冷,想着这地包天的名号到底还是叫错了,他应该叫做胆大包天才对——胆敢勒索心黑如墨的麻衣老头,他到底是有真本事,还是不知死活啊?

    这般勾心斗角的谈话结束之后,两人便走向了旁边的那十二头僵尸,开始交接起来,我和杨小懒在远处待着无聊,便小声地问起了话儿来:“小师姐,你说这地包天怎么这么大胆,尽然敢说出这样的话儿来?他,就不怕师父他老人家翻脸啊?”

    杨小懒一把扯住我,义正言辞地说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那墓中的物件,对你和我爹极为总要,特别是你——所以那些僵尸,即便是我爹养了十几年,也没有什么好吝惜的。”

    她说得冠冕堂皇,一本正经,反倒让我生出了好多疑惑来,下意识地抬头瞧去,看见远处的地包天有意无意地朝着我们这儿瞟了一眼,笑容若有若无,心中不由得一阵惊讶,没想到这个地包天看着圆滑有礼,却也是个不好惹的高手啊?

    我捏了捏拳头,不再说话,旁边的杨小懒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脑袋转到了别的地方去。

    我默然不语,从神农架出来的这些天里,我已经感受到了《种魔经注解》在我身上的变化,也感受到了药浴在我的作用,已经逐渐地体现出来,无论是从体质,还是精神,都有着质的提升,自觉能够有了一些反抗之力,然而在这一刻,我才晓得这天下之大,高手林立,修行的道路上,我还需要走很远,很久,方才能够跟我面前的这些敌人并立。

    麻衣老头和地包天两人在山口转角处商量了好久,过了一会儿,麻衣老头过来告诉我们,说他和地包天先去把这些僵尸给存放起来,然后跟我们一起出发。

    两人离开,留下了我和杨小懒,以及僵尸大个儿在附近的林子边等待,我心情郁闷,蹲在那儿不说话,而杨小懒却有了聊天的兴致,走过来踢我的屁股,招呼道:“二蛋,知道刚才我为什么瞪你不?”

    我摇头,说不知道,杨小懒谨慎地朝四周打量一番,让大个儿挡在我们的前面,然后低声说道:“像地包天这样的角色,若是以前,我爹连正眼都不会瞧他一下;不过虎落平阳被犬欺,才不得不委曲求全而已。那个家伙,身上带得小鬼,能够耳听八方,所以你最好不要乱说话,小心隔墙有耳。”

    带小鬼?我有些不明白,杨小懒瞧见我懵懂无知的模样,也懒得解释,只是告诉我:“就是他能够跟看不见、摸不着的鬼魂交流,而那些脏东西,就在我们身旁,防不胜防,所以你自己小心些就是了。”

    我点头,没有再多说话了,杨小懒瞧着我闷不做声,气不打一处来,又踢了我一脚,恨恨说道:“你就知道‘哦’,不会说些别的么?”

    我看了杨小懒一眼,心中想着:“老子话可多了,要是有可能,我先把你吊起来,像撵山狗打罗大**一样,抽你一宿!”不过时机未到,我也只是在心中想一想而已,根本不敢付诸于实践,杨小懒瞧见我像那粪坑里面的石头,又臭又硬,就没有了跟我闲扯的心情,反过去跟大个儿玩去了。

    我们并没有等待多久,麻衣老头和地包天两人携手而归,然后招呼了我们,朝着前方的深山走去。

    麻衣老头给出了足够的酬劳,而地包天也表现出了相应的价值来,他在此之前就已经进行过了周密的勘测,带着我们一路疾行,几乎没有半点儿停留,翻过了几个山头之后,我们来到了一处长着茂密云杉的悬崖口,路到一半,中间折断,他蹲在悬崖峭壁间,将右手中指放在了舌尖,舔了舔,然后放在了风中。

    没多一会儿,他回过头来,对麻衣老头说道:“杨老前辈,瞧这里,龙过中折,莽原滔滔,巨石折转之下,下有深潭数口,岩口悬棺,差不多就在这里了……”

    麻衣老头左右一看,眉间不由变得十分凝重,慎重地又问了一句话:“你确定?”

    地包天拍着胸脯说道:“当然,不瞒你说,我之前就来瞧过,只是因为我这本事低微,所以才没有成行,这一回有了您,也才有了那胆儿。”

    麻衣老头深深吸了一口夜空的凉风,点了点头:“嗯,我闻到了,很浓的煞气啊,应该没错,走,我们下去。”他一挥手,地包天反倒有些诧异了,左右一看,犹豫地问道:“都去?墓中危险,不如留小姐,或者这位小哥在外面,也好有一个照应啊……”

    听到这话,我整个心脏都开始跳了起来,想着倘若是要留下我,那这不就是我最后一次逃跑的机会?

第九卷 黎明年代 第三十七章 土豪变成穷鬼

    这没一會儿就花了九万五千贝币,加上昨日用来采购金银首饰和珠宝的两千贝币,即便加上小白狐儿手上还没有花完的钱。我们的手上也只有一千八百多贝币了,當真是花钱如流水,万贯家财骤然之间就挥霍一空的感觉。

    不过花钱就是痛快,我对那八宝囊和羽麒麟套件志在必得。所以也没有敢离开这聚宝斋多远,就在旁边泛泛而看,发现聚宝齋之所以能够采用这般霸道的營销手法,倒也不是没有底气,它店铺里面的东西,品质比旁边的明显高出一筹。

    瞧见了聚宝斋的东西,再看别的,都有一种看不入眼的粗糙和仿制感。

    当然。聚寶斋是天生神池宫内宫主营的店铺,这个跟古时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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