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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囊全集-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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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贺齐
【原文】

贺齐为将军,讨山贼。贼中有善禁者,每交战,官军刀剑不得击,射矢皆还自向。贺曰:“吾闻金有刃者可禁,虫有毒者可禁。彼能禁吾兵,必不能禁无刃之器。”乃多作劲木白棓,选健卒五千人为先登。贼恃善禁,不设备。官军奋棓击之,禁者果不复行,所击杀万计。

【译文】

贺齐(三国·吴人,字公苗)为将军时,带兵讨伐山贼。山贼中有善于使用符咒的人,每次交战,官兵的刀剑都无法攻击贼兵,射出去的箭又转回来射向自己。贺齐说:“我听说有刃的兵器可以施符咒,有毒的蛊物也可以施符咒。他们能对我们的兵器施符咒,但一定不能对无刃的器具施符咒。”于是制造了很多坚硬的白木棒,选健壮的士卒五千人为先锋冲上贼寨,贼兵仗着符咒妖法不设防备,官兵以白木棒重击,符咒果然行不通,遂杀死贼兵上万人。

315、萧瑀
【原文】

唐萧瑀不信佛法。有胡僧善咒瑀,能死生人。上试之,有验。萧瑀曰:“僧若有灵,宜令咒臣。”僧奉敕咒瑀,瑀无恙,而僧忽仆。

【译文】

唐朝人萧瑀(字时文)不信佛法,有个胡僧善于咒术,能使活人死亡,皇帝让他尝试,果然灵验。萧瑀说:“胡僧诅咒如果有灵,让他对微臣诅咒。”胡僧奉命诅咒萧瑀,结果萧瑀没事,而胡僧自己却倒地而死。

316、陆粲
【原文】

陆贞山粲所居前有小庙,吴俗以礼“五通神”,谓之“五圣”,亦曰:“五王”。陆病甚,卜者谓五圣为祟,家人请祀之。陆怒曰:“天下有名为正神,爵称侯王、而挈母妻就人家饮食者乎?且胁诈取人财,人道所禁,何况于神?此必山魈之类耳。今与神约,如能祸人,宜加某身。某三日不死,必毁其庙!”家人咸惧。至三日,病稍间,陆乃命仆撤庙焚其像。陆竟无恙。其家至今不祀“五圣”。

[冯述评]

子云“智者不惑”。其答问智,又曰:“敬鬼神而远之。”然则易惑人者,无如鬼神,此巫家所以欺人而获其志也。今夫人鬼共此世间,鬼不见人,犹人不见鬼,阴阳异道,各不相涉。方其旺也,两不能伤。[边批:确论。]及其气衰,亦互为制。惟夫惑而近之,自居于衰而授之以旺,故人不灵而鬼灵耳。西门豹以下,可谓伟丈夫矣。近世巫风盛行,瘟神仪从,侈于钦差;白莲名牒,繁于学籍。将未来知所终也,识者何以挽之?

【译文】

明朝人陆贞山(陆粲,长州人)所住的房子前面有一座小庙。吴县的习俗很多人敬拜五通神(邪神的名称),称之为五圣,又称为五王。陆贞山病重时,为他占卜的人说是五圣在作祟,家人于是请陆贞山去祭拜。陆贞山生气地说:“天地之间有号称是正神,爵位称侯称王,却带着母亲妻子去别人家吃饭的吗?而且威胁诈骗人民的财物,连在人间都不允许,更何况是神?这一定是山妖之类作怪罢了!现在我就和这神约定,如果能降祸给人,就降在我身上;如果三天害我不死,一定拆毁他的庙。”家人都很恐惧。到第三天,病情稍微好转,陆贞山就命令仆人拆除神庙,烧毁神像,而陆贞山竟然没事。于是他的家人至今都不祭祀五圣。

[冯评译文]

孔子说:“聪明的人凡事不会疑惑。”又说:“尊敬鬼神,但是要远离它们。”然而最容易迷惑人的莫如鬼神,这就是巫人用来欺骗人而获利的手段。

当今人鬼共处于世间,鬼见不到人,就如人见不到鬼一般。阴阳不同道,彼此不相关。当它们气旺时,双方都不会受伤害;等到他们气衰时,也互相牵制。只有迷惑鬼神而去接近鬼神的人,自己甘心居于气衰的境地,而给鬼神有压制自己的机会,才会有人不灵而鬼灵的说法。

从西门豹以下的这类破除鬼神迷信的人,可算是大丈夫。

近世巫术的风气盛行,邪神的随从比钦差大臣(皇帝派遣办事的人)1还多,白莲教教徒的人数比学生的人数还多,将来不知道怎么办。有远见的人要如何来挽救呢?

317、魏元忠
【原文】

唐魏元忠未达时,一婢出汲方还,见老猿于厨下看火。婢惊白之,元忠徐曰:“猿愍我无人,为我执爨,甚善。”

又尝呼苍头,未应,狗代呼之。又曰:“孝顺狗也,乃能代我劳!”

尝独坐,有群鼠拱手立其前。又曰:“鼠饥就我求食。”乃令食之。

夜中鸺鶹鸣其屋端,家人将弹之。又止曰:“鸺鶹昼不见物,故夜飞,此天地所育,不可使南走越,北走胡,将何所之?”其后遂绝无怪。

【译文】

唐朝人魏元忠尚未显达时,家中有一个婢女出去汲水回来,看见老猿猴在厨房里看火,婢女惊奇地告诉魏元忠。魏元忠不慌不忙,缓慢地说:“猿猴同情我没有人手,为我煮饭,很好啊!”

又曾经叫仆人,仆人没有答话,而狗代他呼叫。魏元忠说:“真是孝顺的狗,为我代劳。”

一次魏元忠曾在家中独自坐着,有一群老鼠拱手站在他的前面。魏元忠说:“老鼠饿了,来向我求食物。”就命令人拿食物喂老鼠。

夜半时有猫头鹰在屋顶鸣叫,家人想用弹弓赶走它,魏元忠又阻止他们说:“猫头鹰白天看不见东西,所以在晚上飞出来,这是天地所孕育的动物,你把它赶走,要它到哪里去?”

从此以后,家人就见怪不怪了。

318、范仲淹
【原文】

范仲淹一日携子纯仁访民家。民舍有鼓为妖,坐未几,鼓自滚至庭,盘旋不已,见者皆股栗。仲淹徐谓纯仁曰:“此鼓久不击,见好客至,故自来庭以寻槌耳。”令纯仁削槌以击之,其鼓立碎。

【译文】

有一天,范仲淹带着儿子纯仁去拜访民家。民房里有鼓成妖,没坐多久,鼓自己滚到庭院里,不停地打转,看见的人都害怕得发抖。

范仲淹却不以为意,对儿子说:“这个鼓许久不敲了,看见好客人来到,所以自己来庭院找鼓槌。”就命令纯仁去削支鼓槌打鼓,这个鼓立即破碎。

319、李晟
【原文】

李忠公之为相也,政事堂有会食之案。吏人相传:“移之则宰臣当罢,不迁者五十年。”公曰:“朝夕论道之所,岂可使朽蠹之物秽而不除。俗言拘忌,何足听也!”遂撤而焚之,其下锥去积壤十四畚,议者伟焉。

【译文】

李晟为宰相时,政事堂里有一张聚餐的桌子,官吏相传,移动桌子,宰相就会罢官,因此有五十年不曾移动这张桌子。

李晟说:“早晚谈论政事的场所,怎可任腐朽蠹蚀的秽物堆聚而不清除呢?这种乡俗的禁忌,哪里可相信?”于是命令人把这张桌子拆除烧毁,并在桌下铲除了十四畚箕的积土,一时众人都认为他很了不起。

经务卷八
【原文】

中流一壶,千金争挈。宁为铅刀,毋为楮叶。错节盘根,利器斯别。识时务者,呼为俊杰。集“经务”。

【译文】

渡河中程卖一壶酒,大家都会出高价。宁可做拙钝的刀子,不要成为中看不中用的玩物。碰到盘根错结时,才能分辨工具的利钝。识时务的人,才是俊杰。

320、刘晏
【原文】

唐刘晏为转运使时,兵火之余,百费皆倚办于晏。晏有精神,多机智,变通有无,曲尽其妙。尝以厚值募善走者,置递相望,觇报四方物价,虽远方,不数日皆达,使食货轻重之权悉制在掌握,入贱出贵,国家获利,而四方无甚贵甚贱之病。

晏以王者爱人不在赐与,当使之耕耘织紝,常岁平敛之,荒则蠲救之。诸道各置知院官,每旬月具州县雨雪丰歉之状。荒歉有端,则计官取赢,先令蠲某物、贷某户,民未及困而奏报已行矣。议者或讥晏不直赈救而多贱出以济民者,则又不然。善治病者,不使至危惫;善救灾者,不使至赈给。故赈给少则不足活人,活人多则阙国用,国用阙则复重敛矣!又赈给多侥幸,吏群为奸,强得之多,弱得之少,虽刀锯在前不可禁——以为“二害”。灾沴之乡,所乏粮耳,他产尚在,贱以出之,易以杂货,因人之力,转于丰处,或官自用,则国计不乏;多出菽粟,资之粜运,散入村闾,下户力农,不能诣市,转相沿逮,自免阻饥——以为“二胜”。

先是运关东谷入长安者,以河流湍悍,率一斛得八斗,至者则为成劳,受优赏。晏以为江、汴、河、渭,水力不同,各随便宜造运船,江船达扬州,汴船达河阴,河船达渭口,渭船达太仓,其间缘水置仓,转相受给。自是每岁运至百余万斛,无升斗沉覆者。又州县初取富人督漕车免,谓之“船头”;主邮递,谓之“捉驿”;税外横取,谓之“白著”。人不堪命,皆去为盗。晏始以官主船漕,而吏主驿事,罢无名之敛,民困以苏,户口繁息。

[冯述评]

晏常言:“户口滋多,则赋税自广。”故其理财常以养民为先,可谓知本之论,其去桑,孔远矣!王荆公但知理财,而实无术以理之;亦自附养民,而反多方以害之。故上不能为刘晏,而下且不逮桑、孔。

晏专用榷盐法充军国之用,以为官多则民扰,[边批:名言。]故但于出盐之乡置盐官,取盐户所煮之盐,转鬻于商人,任其所之,自余州县不复置盐官。其江岭间去盐乡远者,转官盐于彼贮之;或商绝盐贵,则减价鬻之,谓之“常平盐”。官获其利,而民不困弊。

[冯述评]

常平盐之法所以善者,代商之匮,主于便民故也。若今日行之,必且与商争鬻矣。

【译文】

唐朝人刘晏(曹州南华人,字士安)任转运使的时候,适逢唐朝藩镇割据,内战不断的时节,所有的军事费用都靠刘晏来筹措办理。刘晏事业心很旺盛,又富机智,善于变通,处理国家的财政事务非常得心应手。

他曾经用高价招募擅长跑步的人,到各地去查询物价,互相传递报告,虽是远方的讯息,不过几天就可以传到,因此食品百货价格的高低,都掌握在他的手中。刘晏低价买进,高价售出,不仅国家获利,而且远近各地的物价也因此控制得很平稳。

刘晏认为君王爱护百姓的表现,不在于赏赐的多少,而应当使他们安心于耕耘纺织。在税赋方面,正常的年头公平合理的缴纳,饥荒时则加以减免或用国家的财力来济助。刘晏在各道分别设置知院官,每十天或一月详细报告各州县天候及收成的情形。歉收如果有正当的理由,则会计官在催收赋税时,主动下令哪一类谷物可以免税,哪一些人可向政府借货,能做到各地的百姓尚未因歉收而受困,各种救灾的措施已报准朝廷施行了。

有人责怪刘晏不直接救济人民,只贱价出售粮食物品给人民,这种说法其实并不正确。好的医生不会让病人的病情拖到危急的地步才来医救,善于救灾的人不使人民到需要完全仰赖救助的地步。因为救助少则不足以养活人民,若想救助得多则国家的财政会发生困难,国家的财政一旦出问题又必须征收重税,如此又形成恶性循环。

另外,在救济时往往容易藏污纳垢,官吏相互狼狈为奸,有办法的人得的多,真正贫苦需要救济的百姓反而得的很少,虽然以严刑峻法来威吓也无法禁止,造成双重的灾害。

发生灾害的地区,所短缺的其实只是粮食而已,其他的产品往往可维持正常的供应,若能低价将这些产品卖出去,交换其他的货品,借政府的力量转运到丰收的地方。或者由官府自用,国家的生计就不会匮乏。或由国家卖出屯积的谷物,分交运粮的单位,转运到各个缺粮的地区,使无力到市集购买的贫困农民,能经由政府的辗转传送,免除饥荒。这样就有双重好处。

在刘晏就任之前,运送关东的谷物进入长安城,因为河水湍急,大抵十斗能运到八斗就算成功,负责的官员也就可得到优厚的赏赐。

刘晏以长江、汴水、黄河、渭水等水力各不相同,因着不同的河流制造不同的运输船只,长江的船运到扬州,汴水的船运到河阳,黄河的船运到渭口,渭水的船运到太仓。并在河边设置仓库,辗转接送。从此,每年运谷量多达一百多万斛,可以做到没一点点折损。

还有,州县起初找富人来监督水陆运输,称之为“船头”;主持邮递的叫做“捉驿”,在正当的税收之外还强制索取,叫做“白著”。很多人为了逃避这些额外的课征和劳役,干脆群聚为盗贼。刘晏将船运和邮递事务全收归政府负责,并废除不正常的征敛,人民的困苦才得到解脱,户口也逐渐增加。

[冯评译文]

刘晏经常说,人口多,税赋自然多,所以他理财常常是先养民,可谓是懂得根本的道理。比汉代理财专家桑弘羊(洛阳人)与孔仅(南阳人)好得太多了。王荆公只知道理财,而实际上没有理财的方法,他也自认为在养民,结果反而多方残害人民,所以比上不如刘晏,比下也不及桑、孔。

刘晏将盐收归政府专卖,税收充作军队与国家之用。他认为官吏多会骚扰人民。所以在产盐的乡邑免除总理盐务的盐官,直接把盐户所煮出的盐,卖给商人,任随他们转卖到各地去。其余的州县也不再设置盐官。

在江岭间离盐乡远的地方,刘晏则将官盐转运到当地贮藏起来。有时商人惜售,盐价昂贵,刘晏就将官盐减价卖给人民,叫做“常平盐”,官府得到利益而人民也不困乏。

[冯评译文]

“常平盐”的方法所以理想,在于处在供应短缺时,可补充正常商业行销的不足,而满足人民需求的缘故。如果在当今这种正常的时候推行,一定会造成政府和商人的争利。

321、李悝
【原文】

李悝谓文侯曰:“善平籴者,必谨观岁:有上、中、下熟。上熟其收自四,余四百石;中熟自三,余三百石;下熟自一,余百石。小饥则收百石,中饥七十石,大饥三十石。故上熟,则上籴三而舍一;中熟,则籴二;下熟,则籴一。使民适足,价平则止。小饥则发小熟之所敛,中饥则发中熟之所敛,大饥则发大熟之所敛而籴。故虽遭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而补不足也。”行之魏国,国以富强。

[冯述评]

此为常平义仓之祖,后世腐儒乃以尽地力罪悝。夫不尽地力,而尽民力乎?无怪乎讳富强,而实亦不能富强也。

【译文】

李悝(战国·魏人)对魏文侯说:“实行平籴法(由官方于丰收时买米粮储存,以备荒年时发售,来稳定粮食)必须很谨慎地观察岁收的情形。一般的丰年可分为上、中、下三等。上熟收成是平时的四倍,一般农家一年可剩余四百石米粮;中熟收成是平时的三倍,剩余三百石米粮;下熟收成是平时的两倍,剩余二百石米粮。荒年也可分三等,小饥收成是一百石,中饥收成是七十石,大饥收成是三十石。所以在上熟时,由政府收购三百石,留给百姓一百石,中熟时收购二百石,下熟时收购一百石,使人民粮食足够消费,又不会因谷多而造成价格低贱。小饥时就发售小熟时所收购的米粮,中饥时发售中熟所收购的米粮,大饥时发售大熟收购的米粮。所以虽然遭遇水灾、旱灾等大小饥馑,米价不会腾贵,人民也不致离散。这是取有余来补不足的道理,若能在魏国实行,国家就可以富强。”

[冯评译文]

这是常平仓(就是义仓,汉宣帝时所设)的始祖。后世一些迂腐的儒者,却以竭尽地力来责罪李悝。不竭尽地力难道要竭尽民力吗?难怪这些不敢谈富强之道的腐儒,实际上也没能力能让国家富强。

322、朱熹
【原文】

乾道四年,民艰食,熹请于府,得常平米六百石赈贷。夏受粟于仓,冬则加息以偿;歉,蠲其息之半,大饥尽蠲之。凡十四年,以米六百石还府,见储米三千一百石,以为“社仓”,不复收息。故虽遇歉,民不缺食,诏下熹“社仓法”于诸路。

[冯述评]

陆象山曰:

“仓固为农之利,然年常丰,田常熟,则其利可久;苟非常熟之田,一遇岁歉,则有散而无敛;来岁秧时缺本,乃无以赈之,莫如兼制平籴一仓,丰时籴之,使无价贱伤农之患;缺时粜之,以摧富民封廪腾价之计,析所籴为二,每存其一,以备歉岁,代社仓之匮,实为长便也,听民之便,则为社仓法;强民之从,即为青苗法矣,此主利民,彼主利国故也。”

今有司积谷之法,亦社仓遗训,然所积只纸上空言,半为有司干没,半充上官,无碍钱粮之用。一遇荒歉,辄仰屋窃叹,不如留谷于民间之为愈矣。噫!

何良俊《四友斋丛说》云:

“今之抚按有第一美政所急当举行者;要将各项下赃罚银,督令各府县尽数籴谷;其有罪犯自徒流以下,许其以谷赎罪。大率上县每年要谷一万,下县五千。两直隶巡抚下有县凡一百,则是每年有谷七十余万,积至三年,即有二百余万矣。若遇一县有水旱之灾,则听于无灾县分通融借贷,俟来年丰熟补还,则东南百姓可免于流亡,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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