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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兰州军区的条子在手,新疆自治区政府一路开绿灯,我要什么提供什么,于是一口气把地质大队的装备扫荡一空,又公款购买了如许交通工具。我唯恐局势不稳,受到什么东突恐怖分子的袭击,又向乌鲁木齐分军区借了几杆自动步枪、四把手枪、六百多发子弹,两个手雷,基本上可以对付一般的土匪了。考古队中除了我拿枪,另外萝卜丝估计也是部队出身,曾经和我并肩作战,所以他也是一个重要的战斗力。其他考古队中的人物,差不多都是书呆子出身,中看不中用。不过毕竟白水是自己老婆,要偏袒一下,偷偷地塞在其一把手枪,教会如何打开保险、射击和上弹夹。女人不蠢,差不多能够在平稳的条件下射中三十米开外的酒瓶了。
如此做好了充沛的准备后,我们就从阿克苏出发,沿季节性盈枯河和田河南下折东,夏天正是和田河的丰水时期,一路上至少上百公里我们不必忧愁水源问题。从阿克苏初入塔里木盆地,转眼景色就从山区起伏不平的山丘转换到万里无垠的沙漠地区,放眼都是一片金灿灿的世界,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很多人都是第一次来到沙漠里,骑在骆驼上极为兴奋,连连高生欢呼。
虽然现在机械化程度已经非常发达,而且自治区政府也愿意提供越野车辆,但是我考虑到机械在沙漠的磨损程度太可怕了,难以维护,思来量去,最终还是决定采用传统的沙漠之舟。为此还耽搁了四五天,培养那群白痴骑骆驼的技巧。
此刻白水驾着骆驼慢悠悠地靠近我,她穿着一身阿拉伯式的长袍躲避烈日暴晒,脸上带着防沙镜,笑嘻嘻对我说道:“现在我才知道,为什么称呼沙漠为沙海,而骆驼又是沙漠之舟。不仅是因为沙漠广大,而且,也因为沙漠起伏不定,那一堆堆的沙丘,在阳光之下,你看,像不像金色的波浪?而骑在骆驼身上也有不时晃悠,正如坐船啊!”
我瞧见眼下白水浪漫性大发,等下就知道沙漠的厉害了。果然接近正午,一阵阵热浪袭来,气温高达五十多度,表层砂石更是超过七十多度,顿时把一干兴致勃勃的书呆子打回原形,个个如瘪了茄子一般萎靡不振,昏沉沉地坐在骆驼上半死不活,只会做一件事情,就是不断地喝水。
我暗暗好笑,存心给他们一个下马威,看过去,只有那个强壮的萝卜丝犹如一头苍鹰,警惕地狼顾四周,他在紧张什么呢?
到了傍晚,我们在一片绿洲处驻扎休息,营地上青烟袅袅,打着几个熄灭的火堆,在不久之前,应该还有人驻扎过,不过却又马上离开了。沙海茫茫,绿洲难得,到底我们前面的那批人为什么要突然离开?我心中突然升起了一个不安的念头。
我望着眼下忙忙碌碌准备做饭休息的人,能够保持警惕心的,另外只有一个萝卜丝了,我们两人目光交切,顿时交换了心思。他摆摆手,招呼我过去。
我们钻进一片杂生灌木,迎面一阵恶臭,萝卜丝拨开枝叶,我定睛一看,居然是一泡人屎,不禁勃然大怒,却听萝卜丝说道:“大便还很热,说明这里的人还没有走多远,我们再找找看。”
我心头一凛,一来佩服萝卜丝的眼光,二来他这种探测手段,虽然污秽,但是非常有效,这个不简单啊!
萝卜丝猛然摆手,我听到前面有动静……
塞人石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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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时间:
这书若写好了不次于鬼吹灯,但给人感觉总是欠了点什么。鬼吹灯开始时叙述远过于描写,所以更像故事而非小说,但情节抓人欲罢不能,而作者慢慢进入状态,现在二者之间已很平衡。本书在这方面开始就控制得很好,但个人感觉在结构上整个故事展开得好象不够,就好好比骨龄一米八的大个子只长到了一米六,正如作者自己说的本书小高潮不断,但每一段的积欲总是不够,所以最后一泻千里时难以酣畅淋漓。
kitinsect
回答:善,正说道点子上。回顾一下,我自己的特点是想象力丰富、知识渊博,小高潮连连不断;缺点是写文生硬,没有把小高潮积累到大高潮,往往感觉虎头蛇尾、欲罢不能,看来这是我最需要克服的缺点了!
今天人品爆发,更新三千一百!
浴室大战好搞笑 jiaojiao1238
回答:哈哈
蜂蜜过敏?太可惜了,蜂蜜可是好东西啊。 从今天重新开始
回答:我也可惜啊,吃不来。
西域魔国(原版) 一百五、东突分子
(更新时间:2006…10…11 9:16:00 本章字数:2769)
萝卜丝没有吭声,只是手中打着手势。我当然理解,在军队中某些情况下无法出声,便只好依靠打手势传递信息。虽然中美两国语言文化差异极大,在手势上却有极多共通之处,他意思是叫我配合他波浪式推进。
我点点头,打开手中五六式全自动步枪的保险,潜伏在灌木丛中,警惕地张望。那萝卜丝弯腰半蹲,高大的身体悄悄越过灌木丛。我从灌木枝叶中见他一直保持攻击姿势的持枪动作缓了下来,把枪口朝上,意思是危险解除。
我从灌木丛中走出,四下扫视,沙地上连个沙鼠蜥蜴也没有,萝卜丝低头,紧紧地盯着一套扔在地上的衣服。
我上前,随便瞟了一眼,这是一套接近阿富汗那边边民的男性外衣,看款式,这人块头不小。我便用枪管把衣服挑起来,哪知里面噗噗掉下一大堆内衣、内裤和袜子,顿时吓了一跳,露出怪异的神情。我不禁伸手对着衣服一捏,沙漠晚上温度极低,而衣服还热着,显然这人才脱下衣服不久。莫非这人疯了,外衣不要也罢了,居然连内衣一起脱下,岂不是裸奔?
我正在奇怪,萝卜丝蹲下身子,在衣服下面的沙地上,以手指点起一丝残留的液体,对准鼻子闻闻。我问道:“有什么发现?”
萝卜丝若有所思,最终摇摇头,说道:“不清楚这是什么。”
我们又向前走了几步,地上摆放着六七套男人的衣服,用步枪挑起一看,里面的东西噗噗全部掉下来。我又惊又奇,一个人裸奔是变态,一群人裸奔就是不正常了。再说,这衣服也极其怪异,不像是人们脱下所有衣服,又把贴身的塞进外衣内。似乎就是一个穿着衣服的人,身体突然消失了,然后衣服失去支架就自然掉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心中焦虑不已,渐渐地转化为一层恐惧——看不见的敌人才是最危险的敌人。
突然前面想起像小猪一样哼哼的声音,又似乎是一个人的垂死挣扎。我立即抬起步枪,快速穿插到一个沙丘上,穿过沙丘,看到地下躺着一个人,穿着我们刚才看到的那些衣服,全身缩成一团,不住哼哼。我上前用枪戳戳这人,大喊道:“起来!”
“伊不伊斯!伊不伊斯!”
那人突然发狂地大叫,转过脸来。这是一个满脸大胡子的男人,鼻高目深,比当地的新疆人更像西方人。
“发生了什么?”
萝卜丝翻越沙丘过来,那人看到萝卜丝,就如见到了爹娘一样,突然就扑到萝卜丝脚下,死死抱住不肯放开,口中大叫:“monster!monster!”
文清这小鬼能够在短短几个月内学会英语,何况她老子呢?我天资聪明,比英语难学的俄语都可以,在这几个礼拜中,白水加上若干美国佬,使得我水平突飞猛进,此刻听到这个词汇,知道是怪物。我猛然警觉,他刚才在用另外一种语言在叫魔鬼怪物!
那人抱住萝卜丝发狂,惹地后者不耐烦,我看准时机,一枪托砸昏。萝卜丝问道:“他出了什么事情?”
我摇摇头说道:“一直在叫魔鬼,似乎被什么可怕的东西吓成神智混乱,拖回去仔细询问。”
当下我就一手拎起那大胡子,沿着沙丘拖到营地,唯恐暴起伤人,就用牢牢捆住。白水询问:“他是谁?不像新疆人,也不是苏联人。”
我说道::“捉来的俘虏,也不知道做什么的。奇怪,现在是夏天,除了科学考察,很少有人会来塔克拉玛干沙漠。而最近就只有我们这一只了。”
我搜了一下大胡子的衣服,满身臭味,摸出一些乱七八糟的物件,还有一个本子,上面都是弯弯曲曲的维吾尔文。我不识,随手丢给白水。见再也不能从俘虏身上得到消息,我对准俘虏,连连扇了好几个嘴巴。那大胡子张开眼睛,猛然又叫道:“伊不伊斯!伊不伊斯!”
我一转头,叫萝卜丝用鸟语问他,毕竟我学的时间不长,听力尚可,口语不行。
萝卜丝便嘀嘀咕咕地对着那大胡子问话,那大胡子从最先的惊恐不已到慢慢平静下来,只是在那双棕色的眼珠里,依旧可以看到残存的害怕。
萝卜丝一边说鬼话,一边对我们口译道:“他说,他是阿富汗‘伊斯兰圣战组织’成员,原本在阿富汗展开反对苏联的圣战。”
我眉头一皱,疑问:“为什么跑到中国来了,而且居然在塔克拉玛干沙漠。”
萝卜丝又叽叽咕咕的询问,说道:“他说这次他从阿富汗带来一批武器弹药,准备运到新疆,支援正在为了新疆独立,建立纯粹伊斯兰国度的东突战士。因为塔克拉玛干沙漠人烟稀少,运送武器比较安全。”
我勃然大怒,想不到眼前捉住的竟然是一个从事分裂我国的境外反动势力分子,落在老子的手里,可是有好果子吃了。正在思虑怎么折磨那个家伙的时候,他有乌拉乌拉大叫,渐渐地萝卜丝那头灰色的眉毛卷起来,抬起头来,露出凝重的神情,说道:“他说,他们在刚才的时候,受到了看不见的魔鬼袭击,许多战士甚至来不及拔枪,神秘的魔鬼就把他们吞噬了。他吓坏了,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他警告说,这个魔鬼还在,如果我们不当心,也会遭到同样的下场!”
我心头一凛,扫视四周,眼下大家都四散开始,有的忙碌捡柴煮饭,有乘机仰天躺在软软的沙地上休息,若是那个大胡子说的真,几乎我们立即就会被一望打尽。我说道:“把所有人都集中起来吧,这样安全一点。对了,那个大胡子叫什么?”
萝卜丝嘀嘀咕咕询问,说道:“他说他叫奥萨玛。本。拉登,沙特人!”
我当然不会预想到,几十年后这个人的名字,吓倒了全世界的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不惜一切代价追杀他。此刻我大声把众人集合起来,突然,远方传来美国佬道格拉斯的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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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本作品有什么明显不足的话,我认为就是在悬疑这一点上下的笔力还不够。进一步说就是对读者的神经折磨得还不够。故事情节进展太快,刚进入高潮就结束了,有点草草的感觉。建议不要追求所谓的“多快好省”,慢火煲汤才能入味。在一个故事上多着点笔墨就会有更好的表现力
我个人认为这部小说的定位不应该是笼统地“恐怖小说”,而应该定位在“历史悬疑小说”。从目前作品的走势来看也是如此。因为与其他有历史背景的作品相比(如鬼吹灯)本作品的历史线条更清晰,更严谨,分量也更重。因为情节基本都是围绕某个历史迷题展开的。建议参考一下达芬奇密码。
留头不留发
回答:节奏太快是我的毛病,似乎不是一部小说,而是一部电影,每隔五秒一个镜头。下一部会放慢速度。而恐怖,这不是我所长,可能会渐渐减少内容。历史是我所长,曾经一度打算报考南京大学历史学研究生,后懒病发作才作罢了。所以有关历史谜题比例会加重。我不会写那些大家不熟悉或者又熟到滥的题材,比如秦始皇皇陵,几乎每一部俗套的冒险小说都喜欢写。我会写一些大家知道,但是又无法猜度的,比如这次的超古文明。时间女儿面纱的揭开,将会有什么呢?
附:从目前的投票来看,历史的最少,反而是H的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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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魔国(原版) 一百六、神秘少女
(更新时间:2006…10…12 9:07:00 本章字数:2593)
我心头蓦然一凛,抬起枪口,但是细听,道格拉斯并不是出于危险而呼救,反而好像是看到了什么离奇的东西而不住大喊大叫,既然叫的那么起劲,说明并没有陷入危机中。我稍微放下心来,提枪走了过去,那道格拉斯一见到我就急忙拉着我的胳膊,额头上满是汗水,瞪大了眼珠,结结巴巴叫道:“你,你看……”
我拨开灌木丛,眼前的事物赫然在目,叫我不禁愣住。原先我脑中转过千百个应对方案,或是遇到猛兽、或是恐怖分子、甚至一度想到“外星人”,但是哪知眼前却只是一个浑身赤裸的年轻女孩子,肌肤呈健康的小麦色,长长的黑色头发披下来,遮住了面颊。她横躺在沙地上一动不动,身边流淌了一些蛋清状半透明液体,似乎刚刚从水里爬起来一样。
我眉头一皱,这样一个光屁股的女人,我总是不大好意思处理,于是大叫:“白水,你过来!”
白水急忙赶过来,看到少女啊的轻轻一声,慌忙脱下外衣盖在她身上。然后白水把少女扶起来,摇摇身子,那少女长长的眼睫毛微微颤动,慢慢地张开了淡绿色的眼眸。
白水问道:“你是谁,你怎么在这里?你的衣服呢?”
“衣服?”
少女喃喃自语,眼神一片迷茫,就如儿童一般,浑然不知。
白水眉头皱起来,把少女抱在怀中,送到营地里去。那道格拉斯也跟随过来,白水问道:“道格拉斯,发生了什么?”
道格拉斯结结巴巴说道:“刚才,刚才我正打算在沙漠里解决一下个人问题,就跑到灌木丛中,忽然听到动静,我站起来一看,就发现了这个没穿衣服的女人。”
我转而对白水说道:“我见这个女人,眼珠碧绿,肌肤麦色,不太像当地人种,反而接近印度那边。是不是那些东突恐怖分子带来的慰安妇?”
白水摇摇头,对着拉登叽里咕噜几句,回答:“不,刚才我已经询问过了那个拉登,他说并没有什么女人同行。这些圣战组织分子都是狂热的宗教信徒,连命都不要了,因此我不太认为是在撒谎。”
那个少女惊慌失措,只是瞪大一双无辜的漂亮绿眼睛。仔细看来,她鼻高目深,相貌甚是美,年龄约在十四五左右。白水唯恐她不懂得汉语,所以又相继用当地的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普鲁图语、甚至连蒙古语也冒出来。我觉得白水随着年纪增长,越来越像我第一次遇到的女人王玟琳,精通数十种语言。但是结果还是一问三不知,白水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取了一些饮水和食物,哄她吃喝下去。
这时旁边的灌木丛中,一直在放哨的萝卜丝扒开来,向我招招手:“朱,我发现了有趣的东西!
“什么东西?”
萝卜领我穿过一片灌木丛,在皎洁明亮的月光下,但见沙地上半埋着一口行军锅,近看呈现半透明,犹如胶带纸缠起来的东西,月光透进去,似乎存着一些东西。
我凝视着眼前的东西,越看越像像是某种动物蜕下的外壳,特别是如同蝉一样的幼虫,只是体积大上了很多。这个大锅从背脊的中间裂开一条长缝,我尝试着扒开裂缝,里面黏糊糊的,盛满蛋清般的黏稠液体,没有干透,显然有什么东西刚刚从里面孵化出来。
萝卜丝面色凝重,急切地说道:“朱先生,朱先生,看到这个,你有什么想法。”
我呆呆地看着,过了很久才摇摇头,说道:“很像是一种地下生活的虫类。但是不对,我在塔克拉玛干呆过很长时间,据我所知,在沙漠里,根本没有如此巨大体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