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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们重新上路。埃迪安静下来,可能有点瞌睡了。我们沿着在翠绿的田野中间蜿蜒而去的普拉特河,在内布拉斯加跑了一百英里。
“在大萧条时期,”牛仔对我说,“我每个月至少扒一次火车。在那些岁月里,一辆平板车或者棚车往往挤上几百号人,他们不是一般的流浪汉,而是从一地到另一地的、形形色色的失业者,有一些则是漫无目的地流浪。西部随处可以看到这种情况。在那个年代,火车的司闸员不会找你麻烦。今天的情况我就不了解了。我不喜欢内布拉斯加。三十年代中期,这个地方荒凉得很,放眼望去,只是一大团沙尘。呼吸困难,气都透不过来。土地是黑色的。那些日子,我就在这里。他们可以把内布拉斯加还给印第安原居民,我才不稀罕呢。全世界都没有比这个该死的地方更叫我讨厌的了。现在我的家乡是蒙大拿——米苏拉。你有机会不妨去那里,看看上帝的国度。”傍晚时分,他说话说累了,我抽空睡了一会儿——他是个有趣的谈话者。
我们在路边停下来吃点东西。牛仔走开去补一个备胎,埃迪和我在家常小餐馆坐下来。我忽然听到一阵世间少有的响亮的笑声,紧接着,这个粗犷的内布拉斯加老农带了一批人来到小餐馆;你可以听到他的刺耳的叫喊声响彻平原,响彻他们整个灰蒙蒙的世界。别的人都跟他一起大笑。世界上什么事都不会让他烦心,他对每个人都非常关心。我心想:哇,听那人开怀的笑声。那就是西部,我就在西部。他风风火火地进了餐馆,嘴里叫着茂的名字,内布拉斯加数茂做的樱桃馅饼最好吃,她给了我一块,上面还舀了一大勺冰淇淋。“茂,赶紧给我弄点吃的,不然我要把自己生吞活剥吃掉了。”他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呵呵地笑起来。“再给我加一点煮豆子。”坐在我旁边的人就是西部精神的化身。我真希望了解他的生平,除了那样大笑和嚷嚷之外,他还做些什么。真有劲,我对自己说,这时牛仔回来了,我们一起出发去大岛。
我们很快就到了大岛。他先去接他的妻子,然后去迎接等候他的命运,不管是好是坏,埃迪和我则继续上路。两个二十岁不到的乡下牧工驾驶着一辆拼装起来的旧汽车,让我们搭他们的车跑了一段路,在上行线上的一个地方放我们下来,这时天还下着牛毛细雨。一个老头一言不发把我们捎带到谢尔顿——天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埃迪失落地站在公路边,面对一群无处可去、无事可做的矮墩墩的奥马哈印第安人。路对面是铁路轨道和漆有“谢尔顿”字样的水塔。“该死的,”埃迪吃惊地说。“以前我到过这个镇。那是多年前战争期间的事了,那天深夜大伙都在睡觉,我到月台上抽烟,我们待的地方前不巴村、后不着店,到处一片漆黑,我抬头张望,看到了水塔上‘谢尔顿’几个字。列车驶向太平洋海岸,车上的每一个傻瓜都在打鼾,火车只停留几分钟,大概是加煤生火或者什么别的原因,接着我们就开走了。该死的,这个谢尔顿!此后我就恨这个地方!”可是我们给困在谢尔顿了。正如在衣阿华州的达文波特一样,路过的都是农民的车辆,偶尔有一辆旅游车,那情况更糟,因为开车的都是老头,他们的妻子要么对车外的景点指指点点,要么仔细研究地图,对任何东西都抱有怀疑的态度。
牛毛细雨越下越紧,埃迪衣服穿得很少,说是觉得冷。我从帆布袋里翻出一件彩格花纹的羊毛衬衫,他穿上后觉得好一些。我有点感冒。在一家印第安人开的破烂小铺子里买了一些止咳糖。我到那个两英尺宽、四英尺长的邮局,给我的姨妈寄了一张明信片。我们回到灰蒙蒙的公路上。面前还是那个漆在水塔上的“谢尔顿”字样。罗克艾兰过去了。我们看到普尔曼卧车车厢里的旅客模糊的脸一晃而过。列车呼啸着穿过平原,驶向我们向往的方向。雨下得更大了。
《在路上》 第一部分《在路上》 第三节(3)
一个戴宽边呢帽的瘦长家伙在公路逆行线的一边停下车,朝我们走来;他的神气像是司法官。我们暗地里想好应付他盘问的回答。他不慌不忙地走来。“你们两个要去什么地方,还是随便跑跑?”这个问话再好不过了,可是我们不明白他的意思。
“怎么啦?”我们说。
“嗯,我在路那头不远的地方搭了一个帐篷,搞了一个小游艺场,想找几个愿意干活挣些钱的大小伙子。我有轮盘赌的特许证,还有套木环的特许证,你们知道,就是那种用木环套玩具娃娃、碰运气的玩意儿。如果你们愿意替我干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归你们。”
“住宿和伙食呢?”
“有住的地方,但不供伙食。你们得去镇上吃饭。有时我们要去别的城镇巡回。”我们考虑他的建议。“是个好机会,”他说,耐心地等我们做出决定。我们觉得尴尬,不知说什么是好,拿我来说,我不希望给拴在一个游艺场里。我火烧火燎地急于到丹佛我的那帮哥们那里去。
我说:“说不上来。我在赶路,越快越好,恐怕没有时间了。”埃迪的答复也大同小异,那位老兄摆摆手,从容地回到他的汽车那儿,开车走了。那件事到此结束。我们笑了一会儿,揣摩着假如去游艺场干活会是什么样子。我仿佛看到平原上黑暗多尘的夜晚,内布拉斯加闲逛的大人小孩的脸庞,见什么都感到惊奇的脸蛋红扑扑的孩子,我觉得假如要我用游艺场上那些下三烂的把戏去骗他们的钱,我就同魔鬼相差无几了。还有平原地区黑夜里的费里斯转轮①,万能的上帝啊,还有旋转木马的悲哀的音乐,我向我的目标前进——我的目标是睡在镀金大篷车的粗麻布垫子的床上。
①Ferris wheel,一种在垂直转动的巨轮上挂有座椅的游乐设施。
埃迪证明是个相当健忘的旅伴。路上驶来由一个老头驾驶的可笑的东西,像盒子似的方方正正,用铝板拼装而成——毫无疑问,一辆活动房屋式的拖车,不过是内布拉斯加自制的、怪模怪样的拖车。车子开得非常慢,在我们面前停了下来。我们赶紧上前,司机说他只能捎带一个人;埃迪二话不说就跳了上去,身上还穿着我那件彩格花纹的羊毛衬衫,拖车咔哒咔哒地在我眼前走远。啊呀,我就此同我的羊毛衬衫告别;不管怎么说,它只具有感情上的价值而已。我在令人憎恶的谢尔顿等了好长时间,也许几个小时,我一直以为快到晚上了;其实中午刚过不久,只是天色阴沉而已。丹佛,丹佛,我怎么才能到丹佛呢?我正要放弃等待想坐下来喝杯咖啡时,一个年轻人驾驶的、成色相当新的汽车停了下来。我拼命跑去。
“你去哪里?”
“丹佛。”
“我可以顺便捎带你一百英里。”
“太棒啦,你救了我一命。”
“以前我自己也经常搭车,所以我愿意带人。”
“我有车的话,也会这样做。”我们这样聊起来,他把他的情况讲给我听,不太有趣,我开始打瞌睡,醒来时已经到了戈森堡镇外,他让我下了车。
《在路上》 第二部分《在路上》 第四节(1)
我生平最精彩的搭车旅行即将开始,一辆卡车驶来,后面的平板上趴着六七个小伙子,司机是两个明尼苏达州的金发的年轻农民,路上随便见到谁都乐意带上。那一对是你希望见到的最和气、最愉快、最漂亮的乡下人,两人都是虎背熊腰,穿着棉布衬衫和工装裤,遇到任何人和任何事物都笑脸相迎。我跑过去说:“有地方吗?”他们说:“当然,跳上来吧,人人都有地方。”
我还没有爬上平板,卡车已经轰响着发动了;我摇摇晃晃,一个搭车人抓住了我,我坐了下来。有人传来一瓶只剩瓶底的劣质威士忌。我在狂野而富于抒情气息的、夹带着蒙蒙细雨的内布拉斯加空气中就着瓶子喝了一大口。“哈哈,咱们开路啦!”一个戴棒球帽的小伙子嚷嚷说,卡车加大油门,达到了每小时七十英里的速度,超过了公路上所有的车辆。“从得梅因开始,我们就搭这辆车子了。这帮人从不停下来。时不时你得嚷嚷要停车撒尿,不然只好从车里往外尿,并且要扶稳,哥们,要扶稳。”
我打量一下车上的那帮人。有两个戴红色棒球帽的北达科他的年轻农民(那种帽子是北达科他农村青年的标准帽子),他们收割季节外出打工;他们的老爸准许他们暑期在外面跑跑。有两个俄亥俄州哥伦布的城市青年,是中学的足球运动员,他们嚼着口香糖,眨着眼睛,迎风唱歌,说是利用暑期在全美国免费搭车旅行。“我们现在要去洛杉矶!”他们嚷嚷说。
“你们去那儿干什么?”
“我们自己也不知道。管它呢!”
还有一个鬼鬼祟祟的瘦长家伙。“你从哪里来?”我问他。我在卡车的平板上躺在他旁边;由于没有栏杆,卡车上的人容易翻出去,所以不能坐。他缓缓朝我转过身,张嘴说:“蒙大拿。”
最后,还有密西西比的吉恩和他照管的人。密西西比的吉恩是个黝黑的小个子,老是扒货车车厢流浪全国,他自己说有三十多岁,但看上去很年轻,因此猜不出实际年龄。他盘腿坐在木板上,望着车外的田野,跑了几百英里都一言不发,终于有一次他转向我说:“你去哪里?”
我说丹佛。
“我有个姐姐在那里,可是好几年没有见面了。”他声音悦耳,说话缓慢,很有耐心。他照管的是个十六岁的高个儿金发小伙子,衣着也像流浪汉那般褴褛,也就是说,本来就破旧的衣服被铁路上的煤烟、棚车的尘埃和席地而睡的污秽搞得又黑又脏。金发小伙子也是不声不响,仿佛在逃避什么,从他老是直视前方、忧心忡忡地舔湿嘴唇的模样来看,逃避的很可能是法律制裁。蒙大拿的瘦长个儿带着奉承的微笑偶尔同周围的人搭腔。他们都不理他。瘦长个儿一副阿谀奉承的样子,像白痴似的对着你傻笑真有点吓人。
“你有钱吗?”他对我说。
“我可没有,在到丹佛之前,我身上的钱也许只够买一品脱威士忌。你呢?”
“我知道能从哪儿找些钱。”
“哪儿?”
“随便哪儿。你在冷僻的后街上总有办法让人家破费一点,不是吗?”
“是啊,我想你办得到。”
“我真需要钱的时候,并不是干不出这种事情。我现在是去蒙大拿看我的爸爸。我到了夏延就得换掉这身打扮,想点别的办法。这些疯疯癫癫的小伙子是去洛杉矶的。”
“直接去吗?”
“不错——你想去洛杉矶的话可以搭车。”
我仔细考虑了一会儿;整夜风驰电掣穿过内布拉斯加和怀俄明,早晨到达犹他沙漠,很有可能下午到达内华达沙漠,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内到达洛杉矶,这个想法几乎使我改变原有计划。可是我非去丹佛不可。并且非在夏延下车不可,然后朝南走去,沿路搭乘顺风车,过九十英里便到丹佛。
卡车主人——两个明尼苏达的农民小伙子,决定在北普拉特停下来吃饭,我很高兴;我想见见他们。他们从驾驶室里出来,朝我们大家笑笑。“下车解手!”一个说。“吃饭时间!”另一个说。可是一车人中间惟有他们两人有钱买食物。我们蹒跚地跟在他们后面,进了由一伙妇女经营的餐馆,我们坐下来吃汉堡包,喝咖啡,他们两人仿佛回到自己母亲的厨房似的,买了大量食品打包带走。他们两人是兄弟;专门把农业机械从洛杉矶运到明尼苏达,很赚钱。因此,他们空车驶往西海岸时,一路上见谁都愿意捎带。到目前为止,他们这样干了五次;十分快活。他们喜爱一切。老是满脸笑容。我想同他们交谈——向我们船上的船长表示好感——我得到的回应只是两人灿烂的笑容和两副啃惯玉米棒子的雪白的大板牙。
除了两个流浪汉,吉恩和他照管的小伙子外,大家都陪两个司机进了餐馆。我们回来时,两个流浪汉仍旧百无聊赖地坐在卡车里。天色暗了下来。司机在吸烟。我抓紧机会想去买一瓶威士忌抵御夜里的寒气。我向司机打招呼时,他们笑笑。“去吧,快去快回。”
“你们也可以喝两口!”我向他们承诺。
“哦,不,我们从不喝酒,你请吧。”
蒙大拿的瘦长个儿、两个中学生和我一起在北普拉特的街上瞎转悠,找到了一家卖威士忌的铺子。两个小伙子凑了一点钱,瘦高个儿也凑了一点,我便买了一瓶五分之一加仑装的威士忌。大街两旁都是盒子似的、方方正正的建筑物,门面倒修得挺豪华,一些高大阴沉的男子冷眼看我们从那儿经过;每一条凄凉的街道后面都可以看到广袤的平原。我觉得北普拉特的空气里有些与众不同的东西,起先说不出所以然,五分钟后才恍然大悟。我们回到卡车上,卡车轰鸣着出发。天色很快黑下来。我们大家都喝了一口酒,我蓦然抬眼一看,普拉特绿油油的农田开始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望无际的、平坦的、艾草丛生的荒漠。我十分惊讶。
“这是怎么搞的?”我嚷嚷着问瘦高个儿。
“这里是放牧地的开始,伙计。把瓶子递过来,让我再喝一口。”
“哈哈!”两个中学生喊道。“再见啦,哥伦布!假如斯帕基和那帮小伙子在这儿的话,不知他们有什么感想。哟!”
驾驶室里的司机交换了座位;新开车的兄弟把油门加大到了极限。路况也有变化:路面中央隆起,路肩松软,两边各有一条四英尺深的沟,卡车摇摇晃晃从路的一边颠簸到另一边——幸好没有迎面开来的车辆,真是奇迹——我觉得我们都在翻跟斗。兄弟二人的驾驶技术确实高明。卡车对付内布拉斯加州伐木后的残根的情形值得一看——那些残根简直可以同科罗拉多州满山满谷的残根媲美!我很快就觉得自己已经在科罗拉多州了,虽然事实上并非如此,可是朝西南望去,丹佛只在几百英里之外。我高兴得大叫起来。我们把酒瓶传来传去。天上出现了硕大的彗星,迅速退后的沙丘逐渐模糊。我觉得自己像是一支永不停息的箭。
《在路上》 第二部分《在路上》 第四节(2)
密西西比的吉恩从他盘腿冥思的状态中突然回过神来,开了口,挨过来一些对我说:“这些平原叫我想起了得克萨斯。”
“你是得克萨斯人吗?”
“不,先生,我是密西—西比州格林—威尔人。”他把地名分开来说,那是他的说话方式。
“那孩子是什么地方的人?”
“他在密西西比老家惹了一些麻烦,我主动提出帮他一把。那孩子没有单独出过门。我尽可能照顾他,他毕竟还是个孩子。”吉恩虽然是白人,身上却有饱经沧桑的黑人的智慧和同纽约的瘾君子埃尔默·哈塞尔十分相似的品质,哈塞尔吸毒成瘾,他对铁路旅行也上了瘾,每年要在全国跑几个来回,冬天到南方,夏天到北方,正因为没有立足之地,他对任何地方都不会感到厌倦,正因为无处可去,他任何地方都可以去得,他老是在星光下行进,一般是西部的星光。
“我到过奥格—登几次。假如你想去奥格—登,我有朋友在那里,可以解决住宿的地方。”
“我从夏延去丹佛。”
“你干吗不直接去,搭上这种顺路车的机会不是每天都有的。”
这个建议很有诱惑力。奥格登有什么?“奥格登是什么地方?”我说。
“那是大多数哥们的必经之地和见面的地方;你想见的人在那里都可以见到。”
早年我曾同一个名叫大瘦高个儿哈泽德的路易斯安那人一起出过海,那人本名威廉·霍姆斯·哈泽德,是个出于自择的流浪汉。他小时候看到一个流浪汉上门向他母亲要一块馅饼,母亲二话没说就给了他,流浪汉走远后,小孩问道:“妈妈,那人是谁呀?”“是个流浪汉。”“妈妈,以后我要做流浪汉。”“你给我闭嘴,哈泽德家的人不做流浪汉。”但是他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长大后,他在路易斯安那大学足球队踢过短时期的球,后来就成了流浪汉。大瘦高个儿和我晚上多次一面闲聊,一面嚼烟叶,往纸制容器里吐唾沫。密西西比的吉恩的举止有许多地方让我毫不怀疑地想起大瘦高个儿哈泽德,以致我有一天说:“你有没有在什么地方遇到一个名叫大高个儿哈泽德的人?”
他回说:“你是不是指一个高个子、喜欢哈哈大笑的人?”
“哎,有点近了。他是路易斯安那州拉斯顿人。”
“一点不错。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