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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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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那些当地的百姓即使是看到了最差劲的兵,也可能会当成最凶狠的兵,更不可能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 
    所以当易星寒还在满世界追赶浅水清,迫切地渴望追上他杀死他,将他作为所有的目标时,他做梦也没有想到,浅水清手中真正的底牌竟不是捏在他自己手里的。 
    林中兴这块肥肉,铁风旗早就已经盯上,他们费尽心血,就是要从林中兴开始,一口一口吃掉护民军这块庞大而行动不便的大肥猪,重塑铁风旗与浅水清的不败神话。 
    与浅水清素喜在战前激励士气不同,碧空晴的指挥风格更为沉静,也更显冷漠,虽然没有战争前的豪言壮语,却充满了血腥杀戮来到时的刺鼻腥味。 
    “林中兴的人,已经开始准备撤退了,看起来林中兴是下定了决心,无论我们怎样骚扰,他都不会再回头。当然对我们来说,绸缪策划了这许久,也是见真章的时候了,我们要全面出击把他们永远地留在这片土地上。” 
    “一万人打五万人,我们以少敌多,但是我军兵少而精,将勇而强,敌虽众而弱,我军可堂皇胜之。兵者之道,以正为主,以奇为辅。明日我军将与对手做正面对决,我军将以堂堂战阵之道,全面打败打垮对手。此战之后,我军若胜,则我铁风旗将无往而不利。若败……” 
    碧空晴眼中露出一线阴狠之色:“那你我就可以一起下地狱去等着见浅将军了。” 
    “我军必胜!”所有人一起发出这声大吼。 
    那一刻,碧空晴仰面看天,却默默无言;眼中升腾起一片血色波涛。 
    明天,自己又将杀死许多人了吧?这一次,和以往不同,他要杀的,可都是止水兵呢。 
    想到这,他的眼中闪过一丝阴狠歹毒之色。 
    古来成大事者,必踏千人尸万人骨,这其中有敌人,也有自己人!何况现在,敌人就是曾经的自己人呢…… 
    次日的黎明,迎来了第一抹血色朝阳的升起。 
    碧空晴和他的军队,终于完整地出现在了林中兴的视野之中。 
    鲜亮的盔甲上反射出阳光璀璨的光芒,每一名战士的脸上都带着喋血的狂热之态。 
    最当前的几名骑马将军一马当先,两侧是高速运动着骑兵包夹着大量的重装步兵。 
    与林中兴单调而枯燥的军队兵种相比,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兵种齐全,装备精良,训练完善,经验丰富的战斗集团。 
    那一刻,林中兴的眼神绽放出火热的光芒:对手,终于来了。 
    尽管对手的实力强悍,林中兴依然丝毫无惧。没错,对手是很强,相比之下,自己连骑兵都没有,缺乏远程兵种,缺乏优良的护甲装备,缺乏足够的训练和经验,可他们有人! 
    五倍于对手的兵力,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能小觑的势力。 
    与当初的赵冰阳的强征入伍不同,自愿出征的军队,没有士气上的顾虑,只有满腔杀敌的意愿,他们不会因为害怕死亡而做鸟兽散,却有着与敌人同归于尽的勇气。 
    所以,这是一场意志与力量的较量,也是一场人数与纪律的较量。即便是浅水清把他最优秀的部队都放到了西面战场上,他也没有绝对的把握就可以说此战,铁风旗就一定会胜。 
    但是无论如何,西面战场的这场战斗,注定了将是决定整个大梁城,甚至是整个止水的存亡之争。 
    在下一刻,碧空晴的军队赶到既定战场后,两支军队终于正式相逢。他们彼此间,同时爆射出仇恨的怒焰。 
    大战,一触即发。           
    第四部 血香祭大旗 第七十章 安府川会战(2)     
    这是一片不算太过广阔也不算太过太过狭窄的丘陵状战场。首发战场的地势平坦,只是在两侧各有一片陡峭的薄石壁,但是无法攀登且面积不大,无法隐藏伏兵,同时两壁之间距离宽阔,约有千米距离,可容纳数千人同步通过,因此也不存在任何伏击的可能。 
    这里,就是安府川,碧空晴所选择的战场,一个难以出现伏兵,难以使用任何诡计的地形。 
    空旷的土地上,两支军队如今对立而峙。 
    没有指挥官的命令,部队不会轻易冲出去战斗,这是士兵们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即便是纪律差到如护民军,也还是能做到这一点。 
    只是在战争来临前的表现上,两者的表现完全不同。 
    护民军的战士,就象是一只只喘着粗气的狼,他们用仇恨的眼神看着对手,口中发出低哑的撕吼,同时用意志克服着冲出去屠杀对手的念头。 
    而铁风旗的战士,在经历过一场场大战之后,他们的眼神冷冽,表情严肃,更如待机而伺的猛虎。 
    一个如火,一个如冰,这场大战,就象是一场冰与火的争斗,在冷静与狂热之间做出胜利的抉择。 
    碧空晴高坐马上,脸上阴冷如冰,对面的林中兴则正在自己的战士面前大声咆哮着,看起来是在激励士气,鼓舞大家奋勇杀敌。 
    片刻之后,护民军中冲出一支人数大约三千左右的队伍,来到战场中央,为首的是一个高大粗野的汉子,向着己方叫嚣着,看来是在邀战。 
    沙场阵战里,先做小规模战斗,观察敌人动向,视其必要决定是否增加兵力投入是一种很正常的试探手段。 
    护民军胜在人多,因此用相对人数的战士来吸引对方做一对一的交换绝对是一笔合适的买卖,相信林中兴为了除掉铁风旗,是绝对不会介意和自己的战士做等量交换的。因此他先搞出一个三千人规模的战术性试探,以观其动静再做反应,也算是中规中矩。 
    “看起来,林中兴还是很谨慎的。”碧空晴微微笑道:“用这部分兵力来调动我们,在人员数字上会造成我们极大的尴尬,我们去的人要是太少了,就难以发挥组织功效,人太多了,又不适合后续战斗。毕竟他手里还有四万七千人呢。林中兴可是不在乎用添油战术将一场小规脑决转瞬间变成了一场大混战的。” 
    方虎冷笑:“那不也正符合你我的需要?” 
    碧空晴突然恶狠狠地道:“没错!鱼钩下饵,固然可以钓到大鱼,但也不是每次回竿都能有收获的。这支三千士兵的饵,我看着喜欢,若是不吃了他们,实在对不起大家。既然林中兴把他们送了上来,咱们就让他们来得去不得。添油战术……嘿嘿,要知道这可正合我意呢,我们本来就想和他打添油战术呢。到时候……你我会让他知道什么叫真正的火少浇优的。” 
    方虎发出一声会心的冷笑,然后他回声大喊: 
    “穆沙尔!” 
    熊族之王穆沙尔挺身而出。 
    如今的他,和以往已经有所不同了。 
    大梁城突围战后,三千熊族战士对敌五百重骑兵,竟然被敌人五百重骑兵杀死一百多名熊族战士,这样的战争兵力交换比,对熊族来说也是从未有过的。 
    曾经浅水清第一次经历的那场战事里,五百熊族战士面对一千骑兵加三千新兵,虽然战败,却依然造成了对方损失比自己高得多战果▲在这次六比一的比力换算中,却付出了一百多条生命的惨重代价,这对穆沙尔来说是一次极为惨痛的经验和教训。 
    他终于意识到浅水清曾经的劝说多么重要。 
    熊族的好儿郎已经不多了,经不起一场场战争的消耗。天风帝国打没了一百万人的部队,转眼间又可以拉出一支大军,但是熊族,他们每年只能提供不到二百名青壮少年,而其中总是会有一半在战场中死去。 
    要想让熊族壮大,就必须让熊族的男人死去的比生出来的少! 
    这是毋庸置疑的。 
    所以,穆沙尔终于接受了浅水清的建议,开始让熊族战士也披上厚重的铠甲盔胄,保护自己裸露的皮肤,并开始尝试除浅水清以外接受更多将军的指挥。 
    尽管他们还不能以战阵形态最大化自己的攻击能量,但是现在的他们,至少已经可以象一支部队那样,听从长官的指使,按照长官的意思去决定战争的局势,并懂得保护自己了。 
    战场是最好的老师,熊族在跟随了浅水清这许多日子以后,也开始学习以他的方式思考问题。 
    此刻碧空晴一指前方阵地上那三千步卒道:“穆沙尔,对手是三千轻装步兵,盔甲不整,刀具不齐,训练不严,你的熊族猛士,也是三千步兵不到。以步对步,以三千人对三千人,我给你一柱香的时间,你的熊族战士要是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他们给我全灭掉,你就白白枉费了这大陆最强步兵的称号了!” 
    穆沙尔眼中闪过一丝血性光芒:“半柱香就够了。” 
    “记住我跟你说过的话,战场虽大,却不可由你随意戏耍,把战圈控制在战场左侧,为我后路出击留出通道。我不要求你阵列前进,但连战场范围的控制都做不到的话,你们就白白浪费这些天的训练了!” 
    他回身大喊道:“明白!熊族的汉子们!跟我冲!!!” 
    吼!伴随着无数疯狂的喊叫,平地之上掀起一股巨大洪浪,气势汹涌的卷向了阵地之央…… 
    平静的大地在一瞬间沸腾出火一般的狂热,仿佛地下熔岩的喷薄,带出无数猩红血色。 
    粗暴狂野的熊族武士们如放了缰的野马,挥舞着手中粗大的武器狂冲进敌人群中,以虎如群羊之势杀向敌人。 
    他们高大,他们强壮,他们勇敢,他们野蛮,他们悍不畏死,就象是那岩石打造出来的巨大石头怪,用自己庞大的身躯去撞击敌人,用自己硕大的拳头去锤砸敌人,狰狞的脸上扭曲至变形的丑恶,仅在气势上就力压所有对手。 
    没有战阵,没有严密的纪律要求,熊族武士恣意发挥着自己的任性,在一对一的战斗里充分展现着自己强大的肉搏能力。他们比敌人更加不遵守阵列要求,更适合于混战,却更具备强大到恐怖的冲击性。 
    血色长天下,无数熊族猛士咆哮出内心深处最血性悸狂,呼吼出风火交粹般的雷光劲芒。 
    为首的一名熊族汉子身上被捅了三枪,被砍了一刀,但却恍若不觉,强悍蛮烈的杀戮意念之下,他依然还能带着万钧之势扑涌向眼前的对手,厚重的铁甲包裹着他的躯体,将伤害减到了最轻,坚强的肌肉保证这些伤势甚至不能伤到他筋骨,手中的大斧开阂,奔腾出雷电光跃的激电。 
    啊! 
    扭曲变音的嗓音里发出惨烈的嘶吼,一名年轻的护民军步兵身首异处。 
    十余道流电飞闪,那是敌人的长矛的齐刺向这名勇悍顽强的熊族武士。那武士发出一声高昂嘶痛的怒吼,竟然硬是用身体顶着长矛前冲,巨斧连劈数人,如砍瓜切菜般将对手悉数砍倒。 
    又是十余把长枪戳在身上,这武士却兀自不肯跌倒,仰脸向天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嚎,手中的大斧再次挥洒出一片生命的光晕血色。 
    坚强勇悍的生命,绝不肯轻易向死亡认输。 
    伴随着这声长嚎,身后是那无数豪壮如山的身影接二连三的投入到敌人的军阵之中…… 
    杀戮,疯狂的杀戮。 
    迷蒙的血雾伴随着一具具倒下的身躯弥漫了人们的视野,灰尘在飞扬,喊杀声在叫嚣。在那薄薄红雾中摇曳的无数身影里,炽燃起一片血色光影的炫目霞彩,带出焚烧天际的红色浪潮。长枪吞吐,重躯撞击,刀砍斧劈,在急光火跃之间升腾出的杀戮就象狂潮汹涌,淹没大地。 
    仅仅是一个瞬间,在两支前锋队交手的那一刻,战局就出现了一面倒的优势。三千熊族猛士在穆沙尔及其亲卫箭头的带领下,以最强硬最狂横的蛮野之势,将敌三千人的方阵穿了个底儿漏。 
    刚刚杀出兴头来的熊族武士哪里肯就这么罢手? 
    碧空晴的要求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全灭这支敌军。 
    刚刚将敌阵杀通杀透的穆沙尔转身又带着人从两侧向着剩余的残存对手杀去。他们就象一块贪婪的海绵,要把这地面上的血水全部吸干吸透。 
    身处战场之中的三千护民军战士,已经完全失去了抵抗的能力与意志。 
    那一刻,林中兴的脸色也是一片惨淡。 
    熊族武士的出击,就象是一只贪婪的大鲨鱼,他们咬了钩,吃了饵,你却无法拉动它。 
    这支暴力武士的速度太快,冲击太猛,下口太狠,只一口,就把林中兴布的饵给咬了下去,却连钩子都没吐回给林中兴。 
    仅仅小片刻的时间,熊族武士们干净利落的全灭这支部队,连个渣都没给林中兴留下。 
    战场上的形势转眼间就变换成了熊族武士们踩着敌人的尸体,向着林中兴的部队叫阵了…… 
    首战不利,士气必降,护民军战士的心头在那一刻,同时升起了一丝阴霾。 
    直到这刻,他们才想起来自己面对的这支部队,是号称战无不胜的浅水清的部队。 
    直到这刻,他们才想起来这是一支即使是在数十万人围攻的情况下,他们也从容离去的部队。 
    而现在,他们只有五万人,却要正面硬撼这支部队了。 
    这支部队里,已经囊括了几乎整个铁风旗的精英战士在内。 
    沉默了小片刻后,传令兵跑动。 
    林中兴后方的两个万人大方阵终于动了起来。 
    以两万人的规模去对付熊族武士,林中兴自有他的道理。他现在别无依仗,就是人多。熊族战士再厉害,两万战士,接近七比一的兵员对比,不是单靠个人素质能够弥补的。尽管战场上有所谓百人斩的称号,但那毕竟是一个累计,就连千人斩烈狂焰,都不敢说自己可以独挑数十人。 
    战争的数学是一门很深奥的学问,前面说过的100比70的兑换比例外仅仅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 
    事实上,它还有多种兑换方式。比如说,我们假设一个熊族武士的战力可以当得上十个护民军战士,一旦交手,其胜负几率各半。但是要将这个比例放大100倍,让100个熊族武士去挑一千个护民军战士,熊族武士们就一定会死得很惨。 
    这里面涉及到的是又一个问题。 
    即:在个人战力不等,总战力接近的情况下,哪一方更容易占有优势,答案是,杀敌效率高的的一方占有优势。 
    战场上的杀敌,大都简单,你一刀我一枪。数十支长矛大刀砍过来,想腾挪闪避基本是很难了,谁的骨头硬,能够坚持作战的时间长,谁杀的敌人就多≡熊族武士们来说,吃上一刀一枪,只要不是要害,那是小意思,但是给对手一下,对手基本就死定,这是他们战力强大的一个重要原因与基础。 
    但是再强悍的身体,也有其极限。一枪刺不死,十枪二十枪总可以,轮番攻击下,铁人也得倒下。 
    这其中,就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问题。当十个人杀死一个人的时候,他可能只需要三到五秒钟就会倒下。可当一个人要凭着血勇去打败十个人时,他至少需要十秒钟的时间来一下一个的杀死敌人 
    一秒钟杀死一个敌人,在没有机关枪的年代,已经没有比这更YY的概念了。 
    也就是说,十一比兑换的交战中,当十个敌人用一定的时间去杀死一个熊族武士的时候,另一个本可以获得胜利的熊族武士就需要比敌人多很多的时间去杀死他眼前的十名对手。 
    这中间,就出现了时间差距。 
    很显然,获得胜利的一方不会什么都不干,他们会选择帮助友军;增大攻击优势,将友军的败势扭转。 
    这是最理论化最简单化最程序化的数学模型推理,事实远比这还要复杂得多。 
    所以哪怕熊族武士他们的确很强大,能够以一当十用,但他们解决不了杀人的时间问题,也就是效率问题。 
    人数多的一方在杀人效率上永远高于人数低的一方。 
    以众击寡得到的胜利可能只需要分分秒秒,以寡击众得到的胜利就必定要经过艰苦奋战。 
    所以当双方的兵力对比达到一定比例时,人数多的一方,不仅仅拥有人数优势,事实上还拥有很多你看不到的优势。 
    除非是象止水赵冰阳那样临时拉起来的乌合之众,一触即溃,否则任何一支有战斗力和战斗意志的部队,都会尽其可能的发挥这种优势。 
    由此可见,三千熊族武士,在面对两万护民军步兵的时候,战力上,其实完全不输于对手,但是真要交手,败的却必定是他们。尽管他们在对付刚才的三千步兵时,如此轻易地发挥出了自己悍勇的力量,以几乎无损的状况解决了战斗。可是对手却并不总是一个一个的上,而是更喜欢一拥而上。 
    可是战争中的数学之所以复杂,就在于它不能只用一个方面进行计算。如果仅以此判定来熊族必败,却又错了。 
    火力点,同样是需要重视的一个数字。 
    同样是一百对一千的战斗,假如是在一个狭小的仅容十人通过的通道中进行,百人队拥有训练装备都很精良的重盾手,长矛手,投斧手,甚至拥有具备最强大攻击力的重骑兵,或者再YY一些认为通道是没有顶的,弓箭也可以射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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