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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环境实在是不怎么样,而博斯也希望自己不会在这里待太久,但他还是努力把房间弄得像个家的模样。他往壁橱里挂了几件衣服,把牙刷和剃须套装放到浴室里,还打开了电话答录机——尽管没人会知道他现在的号码。他打算明天一早就给电话公司打电话,让他们给自己家的电话加一段通知新号码的录音。
接着,他把立体声音响搬到衣柜上面,接好了线。音箱暂时没地方放,只好摆在衣柜两边的地板上。他在装CD的盒子里翻寻了一通,刚巧翻到了一张汤姆?威茨①的CD,名字叫做《蓝色情人节》。他有些年没听过这张碟了,于是就把它放上了。
博斯坐到床上离电话不远的地方,一边听音乐,一边想着给佛罗里达的洁兹打电话的事情。他想了几分钟,但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问什么。最后,他决定还是先把这事放一放比较好。他点上一根烟,走到了窗边,巷子里没有什么动静。鳞次栉比的房顶后面矗立着好莱坞运动俱乐部的华丽塔楼,那是座美丽的建筑,像这样的建筑在好莱坞已经所剩无几了。
他拉上了散发着霉味的窗帘,转身打量着自己的新家。看了一会儿之后,他扯掉了床单和铺在床上的其他罩布,换上了自己的床单和毯子。这样的举动自然不能使生活的秩序有多大改善,但却减轻了他心里的孤独感,让他产生了一种对眼前的生活有所把握的感觉。此外,这也暂时占住了他的心思,把他想起哈维?庞兹的时间往后推了一小会儿。
博斯坐到新铺好的床上,把枕头倚着床头板立了起来,然后靠到上面,又点了一根烟。他看了看两根指头上的烫伤,发现伤疤已经转成了粉红色的硬皮。烫伤愈合得很好,他暗自期望自己身上的其余部分也是如此,但却知道这是不太可能的。他知道自己负有责任,也知道自己必须以某种方式为此付出代价。
他下意识拽过了床边桌上的电话,把它放在自己的胸口。那是部老式电话,上面还有旋转拨号盘。博斯拿起听筒,看着拨号盘。该给谁打电话呢?打了又说什么呢?博斯放下听筒,从床上坐起身来。他觉得,自己必须到外面去走走。
第二十二章
蒙迪?金的家在谢尔曼奥克斯市的威利斯大街上,周围是一大片在地震后被打上了红签的废弃公寓楼。金所在的公寓楼是一幢灰白色的科德角式①建筑,位于两幢空楼——至少博斯觉得那两幢楼没人居住——之间。就在博斯停车的时候,其中一幢里亮起了灯光。多半是赖着不走的非法住户,他心想。那些人就跟当初的博斯一样,总是小心提防着建筑检查员的到来。
看起来,金所在的公寓楼要么是完全逃过了地震的破坏,要么就是经过了彻底的整修。博斯觉得,后一种情形不太可能。周围的建筑土崩瓦解,这幢科德角式建筑却岿然独存。这种状况更可能是自然破坏力漫无目标的证明,或者是对某位不偷工减料的建筑商的表彰。
这是一幢普普通通的长方形建筑,四面都有入口。不过,要进公寓的人还得先通过一道六英尺高的电子安全门。警察们管这种门叫做“宽心门”,因为它能让里面的住户感觉安心,实际上却又没什么用。这种门的惟一用途就是给那些正常的访客设置障碍,而那些真正可疑的人只要从门上翻过去就行了。的确,这个城市里到处都有人在干这样的事情,因为“宽心门”到处都有。
对讲装置里传来了金的声音,他只是应了声“警察”就获得了通过。他一边朝金的八号公寓走,一边从兜里掏出了警章夹子。金开了门,博斯把打开的警徽夹子伸到门里边,离金的脸大约六英寸。他照旧把手指横在警徽上,以便挡住上面的“探长”字样。接着,他迅速抽回手,把警徽从金眼前拿开了。
“对不起,我还没看清上面的名字。”金说,挡在门口不让他进去。
“我名叫哈伊罗尼穆斯?博斯,不过人们都叫我哈里。”
“你的名字是从那个画家来的吧。”
“有些时候,我感到自己已经老得不行了,这时我就觉得他的名字是打我这儿来的。今晚上我的感觉就是这样。我能进去吗?用不了太长时间的。”
金把他让进了起居室,脸上却仍然带着疑惑的神情。起居室相当宽敞整洁,里面摆着一张沙发和两把椅子,电视机旁边还有个烧汽油的壁炉。金在其中一把椅子上坐下了,博斯则坐在沙发的一端。他注意到,就在金坐的那把椅子旁边,地毯上有一只白色的狮子狗在睡觉。金的体重显然超过了正常,宽宽的脸膛显得十分红润。他戴着眼镜,所剩不多的头发被染成了褐色,身上穿着白衬衫和旧的卡其布裤子,衬衫外面套着红色的开襟羊毛衫。按博斯估计,金还不到六十岁,比他原来预想的要年轻一些。
“我觉得,现在到了我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了。”
“没错,而且也到了我跟你说明来意的时候了。问题在于,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我在查几起凶杀案,指望从你这儿得到点帮助。不过,你能允许我问你一些跟以前有关的问题吗?问完之后,我就会跟你解释这是怎么回事。”
“听起来挺怪的,不过……”
金抬起了双手,做了个“随便问吧”的手势。他在椅子里挪动了一下,大概是想坐得更舒服一点。接着他察看了一下狗儿的状况,然后眯缝起了眼睛,似乎这样就能更好地理解和回答博斯的问题。博斯注意到,他那毛发稀疏的头皮上渗出了一层薄薄的汗水。
“你曾经是《洛杉矶时报》的记者。你在那儿干了多久?”
“噢,孩子,我只干了几年,而且还是在六十年代早期。你怎么知道这事的?”
“金先生,还是让我先问完吧。你负责的是哪种类型的报道?”
“那时候人们管我们叫‘学徒记者’。我负责的是罪案报道。”
“那你现在在做什么?”
“现在啊,我在家里工作。我干的是公关这一行,楼上的次卧就是我的办公室。以前我的办公室在雷瑟达区,但它所在的建筑已经被宣布为危房了——你都能透过建筑上的裂缝看到天光。”
他说话跟大多数洛杉矶人一样,不需要预先讲明自己谈的是地震造成的破坏。这件事大家都明白。
“我有几个小客户,”他接着说,“通用汽车公司在范纽伊斯地区有个分厂,我以前是他们在当地的发言人,直到那家工厂关门为止。那以后我就出来自己干了。”
“六十年代的时候,你为什么要离开《时报》?”
“我得到了——我是不是有什么嫌疑?”
“绝对没有,金先生。我只是想更多地了解你。帮帮忙吧,我很快就会说到正题的。你刚才说到了你为什么离开《时报》。”
“是的,好吧,我得到了一份更好的工作。有人请我去给当时的地区检察官阿诺?康克林当新闻发言人,于是我就答应了。那份工作薪水更高,比报道罪案更有趣,前途也更好。”
“什么叫做‘前途更好’?”
“呃,实际上我当时是想错了。在我接下那份工作的时候,我以为跟阿诺在一起会前途无量。他这人挺不错的。按我的想象,我最终会——我的意思是,如果跟他绑在一起的话——跟着他进入州长的官邸,甚至是华盛顿的参议院。可事情跟我想的不一样,最后我只落了间雷瑟达区的办公室,在里面吹着从墙上裂缝中灌进来的风。我不明白,警察为什么会有兴趣了解这——”
“康克林怎么了?为什么事情跟你想的不一样?”
“是这样的,这些事我也不太懂。我只知道,六八年他计划竞选总检察长,而那个位子对他来说简直是唾手可得,可他却……放弃了。他退出了政治圈子,回头去从事法律工作。像他这样的人开私人律师事务所可不是为了从外面那些公司身上挣大钱。他开了间只有一个人的律师事务所,我很佩服他。据我所知,他接的业务有百分之六十以上都是公益性的。大多数时候他都在提供无偿服务。”
“这么说,他是在赎什么罪喽?”
“我不知道。也许吧。”
“他为什么要放弃?”
“我不知道。”
“你是他那个圈子的核心成员吗?”
“不是。他周围也没什么圈子,他就是自己一个人。”
“还有戈登?米特尔。”
“没错。你要想知道他为什么不参选的话,去问戈登好了。”说到这儿,金突然意识到博斯提起了戈登?米特尔这个名字。“你查的事情跟戈登?米特尔有关吗?”
“让我先问完吧。你觉得康克林不参选是什么原因?你肯定有自己的想法。”
“首先,他并没有正式参选,因此也不需要公开发表退出声明,不参加就是不参加了。当然,外面还是有很多流言的。”
“比如说?”
“噢,多了去了。有人说他是个同性恋。也有别的流言,经费问题什么的。还有人说这是因为黑帮的威胁,他们说一旦他当选就要杀了他。全都是这样的东西,都不过是本城政客之间的窃窃私语而已。”
“他一直没有结婚吗?”
“据我所知是没有。不过,要说他是个同性恋的话,我可一点儿也看不出来。”
博斯注意到,金的头顶已经被汗水浸得油光锃亮了。房间里已经很暖和了,可他还是没有脱去身上的羊毛衫。博斯迅速地转移了话题。
“好了,跟我说说约翰尼?福克斯的死吧。”
透过金的眼镜,博斯看到他眼中闪出了往事重现的光芒。这光芒转瞬即逝,但对博斯来说却已经足够了。
“约翰尼?福克斯,那是什么人?”
“别装了,蒙迪,这已经是过去的事了。没人在乎你以前干过什么,我只是想了解一下报道背后的内幕。这就是我上你这儿来的原因。”
“你是说我以前当记者时的事情吗?我写过很多报道,而那已经是三十五年前的事了,那时我还是个孩子。我总不可能把所有的事情都记住吧。”
“但你肯定记得约翰尼?福克斯,通过他你才找到了更光明的前途,那个成了泡影的光明前途。”
“听着,你究竟想干什么?你肯定不是警察。是戈登派你来的吗?都过了这么多年了,难道你们这些家伙还觉得我……”
他没有再说下去。
“我是警察,蒙迪。你应该庆幸我比戈登先来。有些事还没完,过去的幽灵又回来了。你看到今天报纸上的报道了吗?格里菲斯公园里那个死在自己汽车后备箱里的警察?”
“我在电视新闻里看到了,他还是一名探长呢。”
“没错,他就是我的探长。他在查几件老案子,其中之一就是约翰尼?福克斯的案子,接着就被人装进了自己的后备箱。因此,要是我显得太紧张、太急于求成的话,你必须得原谅我,因为我必须知道约翰尼?福克斯的事情,而那篇报道又是你写的。福克斯被杀之后,你写了那篇报道,把他说得跟个天使似的,跟着你又进了康克林的班子。我并不在乎你干了些什么,只是想知道你干了些什么。”
“我有危险吗?”
博斯耸了耸肩,尽量摆出一副“天知道、无所谓”的姿态。
“如果有,我们也会保护你的。但如果你不帮我们的话,我们也就没法帮你。你应该明白这当中的道理。”
“噢,我的天!我知道这——其他还有什么案子?”
“在约翰尼死前差不多一年,他手下的一个女孩被人杀了,那女孩的名字叫马乔里?洛。”
金摇了摇头,他不知道这个名字。他用手在头皮上蹭来蹭去,拿它当橡皮刷子把汗水往头发多的地方赶。博斯明白,自己已经完全制住了眼前这个胖家伙,他将会回答自己的一切问题。
“福克斯是怎么回事?”博斯问道,“我可不能在这儿待一晚上。”
“听着,我什么也不知道,只是拿人情换了一个人情而已。”
“说说你做的人情吧。”
金花了很长时间来稳定自己的情绪,然后才开了口。
“这样的,你知道杰克?鲁比①吗?”
“达拉斯的那个杰克?鲁比吗?”
“是的,那个杀死奥斯瓦尔德的人。这么说吧,约翰尼?福克斯就是洛杉矶的杰克?鲁比,明白吗?他们身处同一个时代,干的也是同样的事情。福克斯操纵女人,参与赌博,知道哪些警察可以收买,有需要的时候就去收买他们。他因此得以逍遥法外。他是个典型的好莱坞恶棍,当他的死讯在好莱坞分局的事故登记簿上出现的时候,我虽然看见了,但却没打算去理会。他不过是堆垃圾,而我们是不写垃圾的。接着,我在警局里的一个内线告诉我,约翰尼曾经是康克林的雇员。”
“这就值得写一写了。”
“是啊,所以我就给康克林的竞选负责人米特尔打电话,跟他说了这件事情,要求他给我答复。我不知道你对那时候的事情知道多少,但当时康克林的形象的确是清白得叮当响。他致力于打击本城的一切罪恶,手下却养着一个恶棍,这样的报道一定会非常轰动。按我看,福克斯不会有什么犯罪记录,但警方手里一定有他的材料,而我也有办法弄到那些材料。这样的报道是有杀伤力的,米特尔也明白这一点。”
说到关键之处,他停住了。接下来的事情他心里明白,但不到被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不会开口说出来的。
“米特尔也明白这一点,”博斯接口说,“因此就跟你谈了一笔买卖。只要你肯把报道收拾干净,他就让你当康克林的传声筒。”
“不完全是这样。”
“那又是什么样?你们的交易是什么?”
“我敢肯定,任何相关法规都已经过了追溯期……”
“别担心这个,尽管跟我说好了,只有我和你能知道这件事情,再加上你的狗。”
金长吸了一口气,继续往下说。
“当时正值选举中期,康克林已经有了自己的发言人,米特尔给我许的诺是让我在选举结束之后担任康克林的副发言人。我的办公地点将会在范纽伊斯法院,职责是处理山谷区的事务。”
“前提是康克林得当选。”
“是的,但那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除非关于福克斯的报道引起了麻烦。但我没有马上答应,而是跟他谈了谈价钱。我对米特尔说,选举结束之后我要当康克林的主要发言人,要不然就算了。过后他又回来找我,答应了我的条件。”
“在他跟康克林谈过之后。”
“大概是吧。总而言之,我写了那篇报道,略去了福克斯过去的种种劣迹。”
“我读过那篇报道。”
“我只做了这件事,然后就得到了那份工作。这件事再也没人提过。”
博斯打量了金一会儿。眼前这人是个软弱的可怜虫,他没有意识到,做记者和做警察其实是一样的。这两种职业都需要一份对自己的承诺,而金却轻而易举地打破了这份承诺。博斯不敢想象,像凯夏?拉塞尔这样的人在同样的环境下是不是也会干出同样的事情。他努力压下了心里的厌恶,继续对金进行盘问。
“再回头想想吧,这一点非常重要。你第一次给米特尔打电话、跟他说福克斯的过去的时候,你有没有这样的印象,就是他已经知道了福克斯的过去?”
“是的,他知道。我不清楚是警方在当天跟他说的,还是他本来就知道。不过,他的确知道福克斯已经死了,也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按我的感觉,他对我也知道这些事情感到有点吃惊,而且急于跟我达成交易,免得这些事情出现在报纸上……这种事情对我来说还是头一回,我真希望自己当初没那么干。”
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狗,然后把目光移到了米色的地毯上。博斯知道,此刻那张地毯就像是一个屏幕,金从中看到的是自己的生活在接受交易的那一刻发生了多么剧烈的变化。就在那一刻,他的生活注定有了一条不同的轨迹。
“你的报道里没有提到警察的名字,”博斯说,“你还记得这件案子是谁负责吗?”
“不太记得,时间太久了。应该是从好莱坞分局凶杀组来的两个人。那时候死亡事故是由凶杀组负责处理的,现在已经改由专门的分局负责了。”
“里面有克劳德?伊诺吗?”
“伊诺?我还记得他,他当时有可能在。我记得当时……没错,他是在,我想起来了。他一个人办的这件案子。他的搭档不知道是调走了还是退休了,所以他一个人办案,一边等着新搭档调过来。鉴于这种情况,他们就让他处理交通案件,因为调查交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