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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烫-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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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这一生我曾有过两次生命,那么,我想:一次是出生,一次是遇见你。《烟花烫》延续了阿瞳一贯的语言风格,看似平淡无奇的诸多细节编排得如同莎士比亚的多幕戏剧,睿智而不失幽默,冷酷而不乏柔情。也许是命运的故意捉弄,特立独行的萧蔷、温柔善良的柳晓菲、多愁善感的洛兵,几位性格迥异的女子分别走进了“我”的生活。小说中还涉及了二战时期的“虎头要塞”,再现历史遗址与现实生活之间形成强烈的反差和冲突。多个层面生活,让真伪情感蓦然再现。体现真爱与谎言、正义与邪恶,纠缠、交织,演绎了一段清纯婉约、浪漫感伤的爱情悲喜剧。


烟花烫
作者: 阿瞳      

 
楔 子 
       午夜时分,串烧版的迪士高乐曲忽然停下来,小舞台上的三位领舞小姐尖声喊道———“嗨,想不想爽一爽啊?”
       台下的人群乱哄哄地高声回答着———“爽!爽一爽!”
       那个留着长发的高个DJ扬起双手,声嘶力竭地高喊着:“来吧,朋友们,摇摆你的头,把烦恼通通丢掉吧!耶———”
       DJ用食指勾起一张激光镭射盘,啪的一声放入音乐槽,顷刻后,大厅四角的音箱发出震耳欲聋的鼓点声,人群重新又恢复到痴狂迷乱的状态,他们的头颅低垂下来,跟随音乐猛烈地左右晃动,而脚下的节奏却逐渐变得杂乱无章了。
       台上三位领舞小姐像中了邪似的,一边摇晃脑袋,一边开始脱衣服,她的每个动作都伴随着刺耳的尖叫声,大厅里的气氛接近疯狂……
       如果不是后来走进这样的空间,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现实生活中还存在这样疯狂的画面。事实上,这就是我所看见的现代都市中狂乱的角落。几年过去了,当我再一次想起,仿佛就在昨天。
       也许,我们注定要重复着简单平淡的生活,而我们的青春早已经在时光的追逐中匆匆而逝,不在此地,是在彼岸。

第一章 爱情潜台词
       大学毕业后,我做了一件父母坚决反对的事,放弃了县文化局的稳定工作,孤身一人到省城闯天下。从小时候起,我就有个梦想:立志当一名威武的人民警察。可是,现实生活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得多,我参加公务员考试后才认识到,全省几万人考公务员,只有屈指可数的人能够越过那个门槛。
       第一年考公务员,我被很轻易地淘汰下来。为了生活,我应聘了一家小报社当编外记者,在大学里,我主修的是中文系,做记者这项工作属于驾轻就熟,过了不久就如鱼得水了。日子一天天过去,渐渐地,我拥有了自己的朋友圈子,大家在一起时非常快乐。经过认真备考,我终于在第二年通过了公务员考试。然而,当我去报到时,被告知全省公安系统的人事指标还没批下来呢,让我随时等通知。
       无奈之下,我又回到了往日的生活状态,上班下班追赶公共汽车,没完没了地与新闻事件打交道,整天就像上满发条的钟表似的四处奔波着。
       在平时,我很少有机会住高级酒店。本来,一个人在酒店消费是件很惬意的事情,可是,如果有工作任务在身的话就是另外一码事了。
       伴着雨声,我在酒店房间里赶写明星专访栏目的稿子,是关于一个民营企业家的人物事迹。报社总编说这个人挺有故事的,又是本市颇有实力的大企业家,要花力气写。可是,我花了很大的力气,却无法把他写成完人。怪谁呢?今天下午去他的公司采访,我看见了他的大手。他的手本来应该放在椅子的扶手上,可是,推门进去的那一瞬间,我看见他那只戴着钻戒的大手放在一个女孩光滑的大腿上面。
       那个身材丰满的女孩对我的出现有些措手不及,表情很不自然地站起来,走出了房间。原计划整个下午做采访,因为被采访者情绪上的变化,我被迫缩短成两个小时。采访过程中,对话经常被突如其来的电话打断,这让我非常尴尬,经历过很多次采访,遭遇这样的尴尬环境还是第一次。后来,我终于结束了这次不成功的对话。和刘总告别时,我没和他握手。
       给我的感觉,刘总这个人头脑很不简单,出手也很大方,指派秘书开车送我回酒店,而且还特地留下一个手提袋。进入房间里,我发现手提袋里有一套名牌西服和两条烟。做记者这段时间,已经习惯了接受被采访者的馈赠,仿佛一切都心安理得。报社里有明文规定,记者是不可以接受被采访者礼物的,可是大家都做得心照不宣,如果不收,就变得不通情达理了。
       靠在床头上,我用了大概二十分钟的时间把采访笔记进行了一番整理,然后到楼下的洗浴中心洗澡。
       我所在这个城市的街道很陈旧,可能是因为省城的缘故吧,人文景观与其他周边城市相比,内容稍多一些。由于大多数城市女性喜欢赶时髦,而且乐此不疲,导致地下商业街的服装生意特别红火。胖的瘦的女人们喜欢穿吊带裙子上街,她们的装束和破衣烂衫的乞丐构成了城市中特有的风景。
       我洗过澡,到街边的书摊上买杂志。走着走着,一抬头,忽然看见了邢立伟,这个家伙正拎着两大包东西朝我走过来。邢立伟在我们的朋友圈子里非常有名,从前在体院当拳击教练,身材高大魁梧,九十年代中期下海经商,是个地地道道的中产阶级。以前,我们经常在一起喝酒,最近却很少看见他。据说他在做药材生意,业务规模还很大。
       “哎,哥们,你怎么在这呢?”邢立伟热情地拍拍我的肩膀。
       “有个采访任务,报社安排的。”我说。这时候,我才注意到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女的,好像在哪里见过。邢立伟连忙介绍说,这是我的女朋友郝媛媛,在进出口公司上班。
       我忽然想起来了,这个女孩上午见过,就是刘总办公室那个女的。还没等我缓过神来,郝媛媛的小手就伸过来了,笑眯眯地对我说:“你好,经常听立伟提起你。”
       我伸出手和她握了握,她在握手时,明显有个用力的小动作。我知道该怎么做了,松开手,对邢立伟说:“我很忙的,一会儿还要赶写稿子,有时间给我打电话。呵呵。”
       “好吧。过几天找几个哥们儿聚聚。”邢立伟说完,转身走了。我走出去几步后回头看了看,刚好和郝媛媛的目光碰到一块。她的目光很复杂,我连忙扭过头,继续朝前走,一不留神,掉进了人行道上的树坑里。这条街经过改造后挖了一排树坑,还没植树呢,每隔七步就是一个陷阱。
       望着皮鞋上的泥土,我能体会到郝媛媛回头张望的含义。那种男欢女爱的事情,我很难开口告诉邢立伟,至于他们怎样处理感情纠葛,和我也没多大关系,还是守口如瓶吧。
       在东大直街的报刊门市部,我买了一些报纸和杂志,重新又回到酒店的房间。本来,在市里采访可以不住酒店的,但是和我住一个宿舍的大周把我给撵出来了,他的女朋友刚从北京过来,我在那儿住着不方便。大周的名字叫周锦林,在我工作的报社做美编,是个不折不扣的大众情人。他业余时间还在国内一家门户网站做兼职,经常利用网络泡女孩子,说得不客气点儿,我们的宿舍都快成汽车旅馆了。
       凭借过人的口才和对艺术的特殊鉴赏力,周锦林在报社里混得不错。平日里,他喜欢养鱼,鱼缸里放养了各种各样的大脑袋金鱼。自从他兼职的网站开设征友栏目后,他就一刻没闲着,整天挂在网上四处游荡,鬼知道他在干什么。一般搞艺术的人都有个共同特点:总喜欢摆出一副不修边幅、睡眠不足的样子,而且衣着另类。大周和同行们有一些不同,他比较好色。我琢磨着,这个毛病迟早会把他给害了。
       大周有一套很高深的处世哲学,他认为谈恋爱不违法,还举出一些伟人的例子加以说明。大周习惯用伟人的传奇故事为自己辩解,他经常挂在嘴边上的话是:伟人的红颜知己成群结队,为什么我不可以呢?
       我说不过他,也懒得跟他理论。最可气的是,他曾经抄袭徐志摩写给陆小曼的一首情诗把本市一位读大三的女生骗上了床,还得意非凡地向我炫耀。这个自甘堕落的家伙!
       凌晨两点半,窗外的雨一直下个不停。
       经过一番努力,我终于把人物专访的稿子写完了。我长出了一口气,蜷缩在椅子里,漫不经心地检索电脑文档里的文章。忽然,在电脑D盘里,我发现了一张很久以前保存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孩子叫萧蔷,是我见过的一位网友。照片上的她很美,眼睛仿佛会说话,嘴唇像含苞待放的玫瑰花朵。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和萧蔷联络了,她如同一阵虚无缥缈的风离开了我的世界,只把浓得化不开的思念留给了我。
       桌上的咖啡已经凉了,喝到嘴里有些难言的苦涩。放下杯子,疲惫的我点燃一支烟,拼命地吸起来。
       第二天上午,我收拾好随身物品到总台结账,服务生翻了翻账单,微笑着说,进出口公司公关部的郝经理已经把账结了。她说的郝经理莫非是郝媛媛吗?我迟疑了一下,匆忙说声谢谢,走出了酒店。
       回到报社,我把写完的稿子打印出三份,交给了总编。说心里话,我对稿子的质量不太满意,为了交差只好应付了事。我刚从总编室出来,就在走廊里撞见了大周,他睡眼惺忪地对我喊道:“哥们,你可回来了。”
       “你怎么变成这样了?”望着他的黑眼圈,我故作惊讶地问。
       “可别提了,我刚把她送走。”大周一脸无辜地嚷嚷着,“你知道吗?她是个游戏高手,整夜成宿地让我和她玩反恐游戏,我都快被折磨成植物人了。两天两夜,半点便宜没占到,还搭了两瓶洋酒,都让她一个人喝了。”
       让大周心疼不已的洋酒,我的确见过。那两瓶五十年的轩尼诗干红是他哥哥从法国带回来的,我一直没逮到机会喝,这下可好,全让首都来的小妹妹给喝了。活该!我就知道大周不是好折腾。
       “别得便宜卖乖了,不是你让人家千里迢迢来的吗?你去照照镜子,都跟非洲难民一个模样了。”我说。
       “我真的很惨吗?都是她给害的啊……”大周还在叫屈。
       “求你了,行不?别提她了,中午我请你吃饭。”我打开桌子上的电脑屏幕,在工作间的角落里找到一块纸板,垫到桌子腿下面。才两天没来,我的桌子不知道被谁动过了,不仅桌面倾斜,还有些晃荡。
       “行。我们一起去楼下新开张的农家菜馆吧,听说不错。”大周扶了扶眼镜,两眼一眯缝,笑嘻嘻地走了。
       和大周吃午饭很头疼,他的话题说着说着又跑到女人身上,我真怀疑他的前世是一个到处留情的花痴。
       大周偷着告诉我,这几天到报社实习的三个女大学生正在做一个关于地下黑酒吧的选题,他被邀请参加。他说话的表情里掩饰不住一种喜悦,就好像泥鳅混进金鱼缸里的一种喜悦。
       记者做暗访有危险的因素在里面,总编让大周参加,主要是想让他压压阵脚,没料到,这家伙俨然成了护花使者。三位女大学生里面,有个叫何雨恬的小女生,长得特别妩媚。第一次在报社走廊里见到她时,我没有和她打招呼,可是,她表情十分坦然地说:“你好,李凯老师,我叫何雨恬,请你多指教。”
       那一刻,我尴尬地点了点头,侧过身体,让她先走。她的身影在走廊尽头消失后,我的心还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何雨恬的微笑足以让任何男人动心,可惜,我没有太强烈的感觉,因为她不是我梦寐以求的萧蔷。
       在来来往往的爱情记忆里,萧蔷是惟一让我动过心的女人。我和她的爱情就像一个刺青,永远刻在了心上无法忘记。
       七十年代出生的男人们大概都有一种怀旧情结吧。很多年过去了,我发觉自己对一见钟情所投入的情感远远大于后几次恋爱的总和,萧蔷这个名字犹如树根般穿过我的肢体,渗透进我的思维和血液。我曾经试图彻底忘记她,可是,我做不到。
       在这个纷纷扰扰的世界里,和一个异性相爱的理由有很多种,我的理由却只有一个:我喜欢她。
       萧蔷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的,她的一颦一笑都带着诱惑力,甚至于她那柔软的乳房也是与众不同的,一个有些大,一个有些小。
       在很久以前我一直认为,女人对男人散发出的吸引力取决于精神上的魅力,而不是单纯的肉体。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错误的。一个正常的男人终究无法把精神恋爱和两性合欢彻底分开的,除非他是一个十足的圣人,或者是个假道学的伪君子!
       我不是孔子。所以,我比孔子更容易接受诱惑。
       从第一次接触到第一次上床,我们花去的时间不足六十小时。三天两夜的时间里,我们几乎聊完了所有的话题,包括网络、环保、卡夫卡、小夜曲和楼下卖油条的刘大妈的前夫。
       后来实在没有什么可谈的了,我们只好谈到了床,和床上的肉体。
       “你知道,我们都需要这样看清楚对方!”萧蔷微笑着解开乳罩,轻声说。时间过得很快,她和我用成人的性爱方式结束了漫长的对话。事情完了以后,我去洗澡,她靠在床头吸烟。等我重新回到床上的时候,她已经走了。在床头柜上,她留下的纸条上是这样写的——“你知道,我们都不是小孩子。”
       萧蔷的话里有话,她的潜台词就是:我们是一夜情,好聚好散吧。
       她就这样走了,走得很干净!她清理掉了所有与她有关的东西,甚至床单上的毛发和体液。阳台的窗户被她打开了,空气里残存的她的气息也荡然无存。
       她惟一留给我的,只有想念,空虚的想念。

第二章 困惑与迷失
       周末,一位朋友过生日,联系个度假村搞聚会,说白了就是找一帮人喝酒。那个度假村在市郊,我头一回去。到了地方才明白,之所以找这么个地方,是因为这里比较偏僻,想干什么都可以。
       对于有不良嗜好和企图的人,这里无拘无束,更像自由的天堂。
       晚饭后,大家在酒精的作用下,开始跳舞。
       我不会跳舞,这成了我拒绝和别的女人跳舞的理由。过生日的那位朋友明显是喝高了,双手攥着麦克风在放声高歌,这个地方的音响师以前当过厨子,不太会摆弄调音键,音乐一出来震得大厅窗户嗡嗡的,把大家的耳朵都震木了。我在靠墙的椅子上坐着看他们跳舞,舞池里的人在一对一对地摇摆着身体,大部分都是一男一女,有一对不是。透过昏暗的光线,我发现,那两个女人中有一个我认识。
       她叫周明芳,刚和她丈夫离婚一年多。人长得还算漂亮,属于那种被男人看一眼就胡思乱想的女人。在这个知识经济的年代,女人光漂亮可不行,没气质的女人和地里的大头菜没什么分别。周明芳好像喝多了,边跳舞边和对面的女人说着什么,还不时地腾出手来擦眼泪。估计她在叙述自己痛苦而失败的婚姻吧,酒精可以麻木她的心灵,但没有麻木她的嘴。
       周明芳原来的合法丈夫是个老实人,由于学历低,单位一改革他就下岗了。下岗后,她丈夫在家待着很腻味,托人找了个临时工作,每天骑自行车到处推销纺织产品,其实就是一些背心袜子什么的。周明芳是个很要面子的女人,看见丈夫成为了小商贩,虚荣心受到严重的伤害。于是,三天一小仗五天一大仗,两个人的感情彻底走向了决裂。他们结婚三年没有孩子,说离就离了。房子电器归她丈夫,她带走了所有的积蓄。
       她丈夫和我是朋友,大名叫陈言,人是好人,就是说话不太利索。他说话一着急就结巴,越结巴越说不上来。就因为这个,周围的朋友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木头”。木头和周明芳离婚后找我借过钱,说想干点儿小买卖。当时,我很为难,不想借给他。可是,他坐着不走,声泪俱下地诉说自己的苦难婚史,还捎带地和我谈起他年迈的老爸老妈需要照顾。最后,我终于被感动了。他离开我家之前,紧紧地握了握我的手,说:这五千块钱我先拿走了,半年后肯定还你。
       把他送到门口,我假惺惺地说,行,你先用吧。你啥时候有钱再还,我不急着用。说完这话,我后悔了,十分的后悔。也没想别的,我就怕他不还。
       半年后,他把五千块钱真还给我了,还请我到单位旁边的小饭馆吃了顿便饭。在饭桌上,菜还没上来,他就连干了三杯啤酒,拍着胸脯说:我是个有恩必报的人,以后你想抽什么牌子的烟,就吱一声,我给你送去。
       后来才知道,木头与别人合伙捣腾香烟呢,大部分是假烟。不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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