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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栋倏地抬起头来。
“还不快进来?”
“啊!是,父亲!”
李栋跟上了那个坚定的脚步,在他眼里,那个不回头走向自己人生终点的男人,真是太帅了!
这一天,分水鱼嘴工程顺利结束。之后发生了白龙事件,在那次事件中,李栋和白玉娇同归于尽;接着宝瓶口工程中,凌儿将点燃的火炬连同她的生命奉献给了蜀地的人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被尊称为凌娘娘。故事结尾,在都江堰完成的第二年,大功臣李冰离开了人间。这时,距离分水鱼嘴工程胜利只有三年。
《河图洛书》第一部正传∷第十二章 龙神的葬礼
第一节
李栋变了。
他不像以前那样热心于治水。在工地指导工人施工的空闲时间,常常可以看到他一个人坐在地上,望着远处发呆。时而傻笑,时而摇头,一张脸好像好几个人似的。工人们以为他傻了,不敢直接跟他说,派出号称头脑最灵活、舌头最玩得转的木顺,去向万爷爷禀告。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的木顺,鬼鬼祟祟地告诉万爷爷的时候,惹来老人的一阵大笑。万爷爷敲了木顺一下脑袋,说:“平曰里只见你们玩,原来是瞎玩啊。”说完,扬长而去,留下木顺一个人傻站在那里。工人们围上来问他,他赏了他们一人一个“毛栗子”,一副很懂的样子骂道:“平曰里只见你们玩,原来是瞎玩啊。”他顿了一下,接着说,“这都不懂?”
工人们个个抱着自己挨打的头,齐刷刷地摇头。
“笨死了~~~”木顺追着他们打,工人们在工地上跑了起来。李栋注意到他们的闲散,从呆坐的地方站起来,叫他们去工作。工人们看了李栋,哗一下散了,不时扭头瞅瞅李栋,弄得李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幸好这群男孩子还不傻,第二天,工地上上下下都知道了,我们的李二公子——恋爱了。这下第二个问题来了。谁是李二郎的真命天子?李栋根本没机会接触蜀地的女孩子,因为他不是忙于治水,就是被姐姐绫儿拖到城里去买东西。所以那些暗恋他的女孩子都只有在远处偷看的份。
莫非是绫儿?工人们中不知谁第一个发出一声惨呼,大家都开始同情李栋的遭遇。
“笨!绫儿和李栋是姐弟,想想理法、家规都不可能,你们笨死了!”木顺乘机又把工人们打了一顿。
“既然你这么聪明,那么你把事情调查出来给我们看看啊!”抱着头的工人反击道。
木顺呵呵一笑,拍拍胸脯,说:“不是我吹,我木顺治水没什么天赋,包打听这种事情可没人比得上我。”
这有何难?只要偷偷跟着李栋去幽会不就得了?木顺心想。
※ ※ ※
很快,木顺明白了自己有多天真。偷偷跟着李栋上山,他才知道李栋的脚程有多快,上上下下没几转,木顺就把李栋给丢了。蜀地的山高水深,头顶是黑压压的天空,呼呼地北风吹,脚下是波涛汹涌哗哗地岷江流,木顺不由缩了下身子。
丢了,真的丢了。算了,明天再追吧,也不迟于一时。倒是我上天下地独一无二的木顺爷,要是被山上夜里出来的什么东西给吃了,损失可就大了。木顺这么想着,转身要下山。冷不防差点被一把火烧到,他惨叫一声,向后一跳,定了下神,才撞起胆大叫:“什么人?”
“是我!”火把后面出现了万爷爷阴沉的脸。
木顺正想笑着打哈哈,就被万爷爷揪起了耳朵。“痛痛痛,痛死了!!”木顺抱着万爷爷的手臂,大呼小叫起来。
“痛死了倒好,你夜半三更的不回家,到山上来干什么?要不是你娘叫我来找你,看你不被老虎吃了去!”
“好了,好了,我只是来看李二郎和哪个姑娘在晚上幽会啊。”
万爷爷一听,松了手。木顺一屁股着地,又是一阵叫。
这时,万爷爷竖起了耳朵,风声夹杂着水声,还有一些其他的声音。树木骚动着,水儿欢快着,连月亮也悄悄地躲到云里去了。
木顺也听到了那个声音,他住了口,轻轻地揉自己的屁股。
那是笑声。但是不同于人类的笑声。
那像花儿绽放、像月亮升起、像春天大地复苏、像夏天清泉潺潺、像秋天松风阵阵,像冬天雪花飘飘的声音,那仿佛自然界欢声笑语的声音,没有任何人能够打造的声音,这时正穿过整座森林。
从森林的那头,传来了萤火的光芒,万爷爷一把抓着木顺,朝光芒处摸去。光芒越来越亮,终于两人来到森林中的一条河边。那是岷江的一道支流。月亮又出现了,照耀着河边的岩石上栖息着的各种会发光的小昆虫,把整条小河照耀得亮堂堂的。李栋坐在河边的岩石上,望着河水中央。
河水中央站着一个女子。
一看到她,木顺的嘴巴就张大了,大到足可以放下一整个鹅蛋。
那是在蜀地任何地方都找不到的美人,恐怕这个世上都找不到可以和她相抗衡的人间国色。
她就站在水里,长长的黑发一直淌到水面上。那头发好像有生命一样,随着风轻轻地呼吸着,偶尔还会随着萤火欢乐地笑着,一如它的主人。她在笑,眼睛里似乎容得下一整个宇宙,然而她现在只看得到李栋。因为李栋也在看她。她用眼睛和李栋讲话,那种言语不能书写,也不能口授,那是从细胞深处传来的,和李栋的细胞之间颤动地吸引。无法解释的亲切和沟通。
她游向李栋,木顺意识到她没有穿衣服,正不知道该怎么做,万爷爷已经用手捂上了木顺的眼睛。木顺松了一口气,又忍不住不安起来。他的脸涨得红红地,想叫,不敢。他怎么能告诉万爷爷,他想看那个女子呢?
那个女子像水一样淌到李栋脚下,她用手扯着李栋的裤子,侧着头瞅着他。她的手湿湿的,更显得手指的纤细雪白。面对李栋的无动于衷,她似乎不太满意。她一甩长发,荧光飞舞之后,她扑到李栋身上,坐到他怀里。这时万爷爷发现她的皮肤闪闪发光,根本不像人类的。万爷爷眉头紧蹙,一把拖着木顺,扭头就往回走。
木顺见他松了手,忍不住回头看看那个美人,她正搂着李栋笑呢。
“万爷爷……”木顺想说什么。
“妖孽!绝对是妖孽!!”万爷爷斩钉截铁地说。“这事儿一定得向李大人禀告,不能让岷江的妖孽把小少爷的魂给勾了去。”说着,他大步流星地往李府走去,木顺不敢说什么,跟了上去。
星光落到了河上,李栋摸摸女子的头发,说:“我该走了。”女子摇摇头,不让他走。李栋坚持,女子扑地跳入水中,不一会儿,她浮了上来,嘴里叼着一条鱼。她眨眨大眼睛,凑近李栋。
“我不是因为肚子饿才回去的。太晚了,我得回家,不然家里人会担心的。”李栋接过她的鱼,蹲下身摸她的头。女子蹭蹭李栋的手,然后用舌头舔了舔。李栋望着她,说:“你真奇怪。明明话都不会说,和别人也不一样,为什么我对你有一种亲切感呢?”
女子望着李栋,用手去摸李栋的手臂,李栋阻止了她,顿了一下,说:“我明天再来!你还在这里等我吗?”
女子松开了手,点点头。李栋笑笑,“好,那么我们明天见。晚上凉,别忘了穿衣服。”李栋转身走了。女子看看他走远,从水里爬了出来,她一脚踩到沙地上,沙地坚实的回应让她吃了一惊!她缩回了脚,看到沙地上留下了一个小小的脚印,女子觉得好玩,又踩了一下。很快,她走到了树林里。她悄悄跟上李栋的脚步,朝着有灯光的地方走去。
第二节
城里大多住户都熄了灯,上床睡觉了。明天还得早起,做生意的、上田的、唱戏的……当然还有治水的。治水已经和蜀地就像岷江一样紧密联系在一起了。只要是蜀地的男孩子都想在都江堰的工地上铲一铲土,运一袋沙,似乎这样才算得上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于是大群大群的蜀地男子从蜀地的四面八方汇集到灌县来。为的是治水,当然还为了看看他们心目中的英雄:李冰父子。当他们发现,在工地中那两个被污泥染黑的男子居然就是李冰父子,人们傻了。什么英雄,什么男子汉,到了工地还想着这些,真要被人骂成混蛋了。只要到了都江堰工地,无需安排,人们自然会找到自己的岗位。这里铲土的人少了,把自己的行李放一边,接过铲子就铲;那里运沙的人少了,叫着“我来了”,跑上去接过扁担就扛……万爷爷天天点工人人数,天天都会多一些人。有一些人,有空就来帮忙,发工钱的时候就跑了,说是为了治水还拿工钱,怕媳妇笑话。还有些人,也不要钱,只要万爷爷在本子上纪录:“XXXX,X月XX来都江堰工地”就乐得像中了状元。
都江堰对于蜀地人们到底算什么,已经没人能说明了。反正,只要是为了都江堰,什么事都可以搁下,什么活儿也得让道。甚至还有人说:大王到了都江堰,也得下轿走过去。
李冰偶尔会一个人在房里傻笑,李夫人就笑他“中了英雄的毒了”。李冰也不反驳,只是轻轻地笑着说:“终于有什么把蜀地的人们唤醒了。还有什么痹烩个更好的吗?
如果现在还有人对我说,蜀地这水治不好,我就把他扔到都江堰工地去看看!“
“看你得意的!”李夫人轻轻地说,她编草鞋的手不曾停过。李冰抱着妻子,像个孩子般地笑着:“接着就该操心绫儿的婚事啦,你说这丫头,怎么到现在都没人提亲呢?我们绫儿长得也不差啊。”
“你现在才来关心绫儿啊,晚了!不如好好关心一下栋儿吧!”李夫人扎好一双鞋,从李冰的怀里站了起来。
“栋儿?栋儿怎么了?”
李夫人摇摇头,“对男人还能要求什么呢?他们永远是孩子。”
“你说栋儿怎么了?”
“二少爷迷上了一个妖孽!”这时,万爷爷闯进了门厅,跟在后面的木顺对着李冰夫妇一阵傻笑。
“万六?”李冰吃了一惊,万爷爷接过李夫人递来的茶,一口饮尽,再次肯定地说: “二少爷迷上了一个妖孽!”
※ ※ ※
她从没有离自己的家这么远。走了半里路,她开始不安了,她回头瞅瞅山上,确定还能听到岷江的波涛声,这才壮着胆,跟着前面那个矫健的身影。李栋的脚步如飞,但是她的速度也不差。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偷偷跟着自己的心上人,让她禁不住心口一阵跃动,血液一直上了脸颊。她是在一周前遇到李栋的。那座山很高,森林的树也长得好,到了夜里,月光都照不进来。城里的人夜里不敢独自上山。于是,她就会在夜里顺江而上,游到森林里去玩。她喜欢和那些树打招呼,虽然它们只能用唰唰的声音来回应她;她喜欢和林子里的小昆虫玩耍,每次它们都跟着她到处飞,一直到筋疲力尽。她还喜欢那些河边的石头,被河水冲刷得冷冷的,圆圆的,大大的,让她想起她一个失踪很久的亲人。她会抱着那些冰冷的石头,就像当年抱着那个人。那种湿湿的、冰冷的感觉,每次都惹得她大笑。不过,她好像有一段时间没有抱那些大石头了,她找到了更好的东西。
抱着李栋比起抱石头更舒服。李栋的皮肤也是冷冷的,虽然他的衣服很碍事,不过她不敢去扯那件衣服。她曾经打过那衣服的主意,乘李栋不注意,把那衣服剥下来,谁知李栋立刻变了脸色,吓得她又把那衣服穿回到李栋身上。她明明看到他那坚实的胸膛,她明明差一点就可以触摸他心脏上的肌肤,她明明差一点就可以和他心灵相通。
但是李栋……却觉得那件破衣服是世界上最值钱的宝物。对了,她第一次看到李栋时,李栋就穿着那件衣裳。黑色的衣裳,让她差点误会那是他的鳞片。她从不曾认错人,但是看到李栋一个人在漆黑的森林里走着,那一霎那,她以为那个离开很久的人又回来了。那时如果不是月光正好打在李栋身上,她一定会扑到李栋身上。
偏偏这时李栋走到了河边。月光打在他的身上,慢慢滑过他坚毅的眉角、高挺的鼻梁,还有坚实的嘴唇。接着是他的手、他的脚。月光无私地让她看清了这个人类的身体,高挺健壮帅气的青年男子的身体。
失望让她忘记了移动,于是李栋也看到了她。令人无法忘怀的黑色长发,光滑如水的肌肤,还有那双执着的眼睛。
一瞬间,两人没有说话。
只有树木骚动起来,但是不是惊恐的声音,不是痛苦的挣扎。为什么树木发出了欣慰的喜悦之声?发光的小昆虫们不顾自己的疲劳,飞到他的身边,纷纷张起自己的灯笼,好让她看清这个少年英俊。
那天晚上,森林里过起了节曰。那天晚上,她恋爱了。
她忘记了自己应该去看着那些危险的人类在江边干的事情;她忘了人类对于她是多么危险的生物;她忘了她要找的亲人;她甚至忘记了自己……她每天晚上游到森林里,在石头上唱歌,只是为了等一个人类。为什么她会这么快乐呢?为什么大家都为她祝福呢?因为是好事吧,她爱上李栋是一件好事!大家都爱他,他又高又强;大家都喜欢他,因为他从不曾伤害这里的一草一木;只有他会用温柔的眼睛看着森林里的一切,虽然这双眼睛现在只能看到她;只有他会用有力的手掌抚摸大树的沧桑,而这双手现在只抚摸她;只有他会说出那么美的话,而现在他只对她诉说……
她是森林的公主,而他是上天送给公主的天神。
所以,她是最幸福的。
哪怕她不会说话,但是她听得懂他的话;虽然她和别人不一样,但是上天下地,他只爱她。
她一直是这么觉得的。
不过,她还是有一些不满。她只能在晚上看到他,然后他总会在一个固定的时刻回家。家是什么,她不明白。但是家是把他从她这里夺走的罪魁祸首。她讨厌家!可是,她不能挽留他,他不要她的食物,他不要她的温暖,他要的只是回家。她急了,第一次急了。血液窜上她的心头,她想抓住他,想锁住他,想把他拉到岷江深处,只让自己抱着他,只让自己亲吻他,只让自己看到他!
可是她不能够。她抚摸着他,同样冰冷的肌肤,同样光滑的肌肤,她不想失去这种感觉。
“把他拉到岷江里,他会不会死?”她问石爬鱼伯伯。
“他如果是人类,当然会死。”
“人死了会怎么样呢?”
“会腐烂,和所有的生物一样。”
石爬鱼伯伯已经很老了,老到只能趴在河岸上吐泡泡。它很艰难地央求她把它带到江水深处。
“可是这样你会找不到食物饿死的啊。”
“没关系,也总比被人吃掉,将骨头随处扔的好!”
她将石爬鱼伯伯送到江水深处,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她想她大概要在很久很久之后,才会去那里吧。等到她需要去那里的时候,石爬鱼伯伯的骨骸也许早已化为河中的沙泥。想到李栋也会变成这样,一股寒气爬上了她的心头。
“如果李栋不能来岷江,我去城里会不会好?”她这么问森林。森林刷拉刷拉地发出一片反对之声。
“为什么?反正李栋很快就会死,我那时候就会回来的。”
她自以为很有道理的话,遭遇了一阵悲哀的叹息。小昆虫们发出哀伤的光芒。她不解地摇摇头,哪怕它们反对也无所谓。它们不就是不会说话的树木和昆虫吗?只要李栋在我身边就好了,有了李栋就不用他们了。
这么想着,她快乐地决定——她要跟李栋去城里。
第三节
偷偷地跟去……她忍不住笑了。
不知道李栋看到她时会是怎样的表情?他会高兴吗?还是吃惊?他会欢迎她吗?一定会的,没有人比李栋更了解她,说不定李栋已经在准备欢迎她了。
可是,就在她偷偷溜进城里之后,她发现一个麻烦的问题。她原以为城里只有男人才穿那讨厌的衣服,一进城才发现,原来城里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劳什子。为什么人类要穿衣服那?多不舒服啊,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如果想和自己心爱的人肌肤相亲,岂不是很麻烦?
但是既然所有的人类都要穿衣服,她想自己也勉为其难地穿一下好了。她偷偷在城里走了一圈,终于看到一户人家院子里晾着几件衣服。她挑了自己最喜欢的颜色,依葫芦画瓢地穿在身上。穿好衣服,她转了一圈,麻布的衣服罩在身上,有点痒,她笑了起来。她的举动引起了打更者的注意,发现他们朝着她来了,她慌忙地跑开了。
她还是有点怕人。虽然人类那么渺小,但是在人类的城里,她还是有点惧怕。确切说在她溜进城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