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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穿越不当工作-第1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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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难免打个招呼而已,苏姨,你真别想太多了。”
  她们说的小鹏,是妈妈以前的上司凌局长的儿子,自唐朝被救回来。以妨碍公务和故意伤人罪(受害者就是我爸)被判徒刑。服刑七年之后,他离开了国内,回了英国把他中断多年的学业读完了,但是出乎大家意料的是,他并未去做什么艺术家或者艺术研究工作者,却加入了一个NGO(非政府组织)的机构,尽去一些极端危险的地方工作。
  我不太清楚他到底在做些什么,只知道那个机构是和人道救援有关的。
  他必须用拐杖,因为一条腿已经废了。
  那天吃过饭之后,杨蕾和我爸爸在书房谈了一下午,爸爸并未将谈话的细节告诉我,只是在之后的某次餐桌上,说杨蕾是在做西绪福斯所做的事情。
  西绪福斯我知道,就是那个被判将大石推上山顶,等到即将达到目的地时,大石又从手中滑落的希腊神话人物。
  “她做的一切努力,都不可能真正使她得到解脱。”爸爸说,“但她却不得不这么做下去,因为如果不做的话,她会更加承受不了。”
  “承受不了什么?”我问。
  “家族的诅咒吧,我想。”爸爸停了停,“当然,这也是她自动自愿背负到身上去的,要想做一个简单快活的女人、像这个城市里其他人那样格婚生子,当然可以,但是对蕾蕾而言,那么做就等同于放弃家族身份,忘记她父亲真正是谁,不再背负他们的罪孽甚至不再做那个家的人了。目前,蕾蕾又做不到。瑄瑄,恐怕就连生死观,她都已经和你们这些孩子不一样了。“
  我还在思索爸爸说的这一大堆话,妈妈却在旁边皱眉道:“你就不兴劝劝她啊?人家来找你,可不是再往那大石头上增加重量的。”
  “没人能劝阻她。”爸爸想了想。又说,“她也知道自己进入了死循环,但她停不下来。我所能做的,恐怕只是劝说她这个西绪福斯。尽量不再评判那块大石头,并且放弃,‘也许我这么做,已经发生了的事情就会出现改变’这种幻总。”
  难懂!
  但是爸爸又说,早晚我也会背上那块巨石,走上我自己的西绪福斯之路,到那时候我也就会懂了。
  因为每个人,都是一个西绪福斯。
  可我不知道当杨蕾这样不停推动她的人生巨石时,她的父母,雷局长和简阿姨,又会有何种感想。
  但我知道他们决不会感觉轻松。他们的女儿在受苦时,他们也同样在受苦,特别是,当他们非常清楚女儿是在为了什么而自讨苦吃时。
  所以我常常由衷敬佩雷局长,他的人生,或许是比其他人都更加艰难痛苦的一种。
  但是妈妈后来又说,杨蕾就算不肯回来,如果她能和小鹏在一起,那也不错。他们两个年龄相当,家庭状况又那么相似,关键是,他们都是古人的孩子,有相同的思维背景。
  “就算俩人都不回来,哪怕互相做个伴,雷钧和凌涓也都会好受一点。”
  这是妈妈的想法,可我觉得那不太可能。
  是的,杨蕾是隋焰帝的女儿。史云鹏是黄巢的儿子,甚至他自身还曾有过“史朝义”的经历,但这并不等于他们俩就能结合。
  我深深懂得那种感觉,就好像我和辛蓦然,甚至霍姗和李晓墨也是同理,我们这群人会凑在一起,是因为我们全都生来就注定拥有某些东西。
  依然是那个“它”,姗姗说的那个,那是生下来就跟随我们的东西。哪怕没人与我们言明它,自呼吸中,我们都能感觉到它的存在。
  我们将会在一种奇怪的底线上达成共识,甚至以此相依为命,就像同在非洲的小鹏和蕾蕾。
  但那并不等于这样的我们就能够结合,甚至那种东西的存在,还会削弱我们产生亲密关系的可能性,因为一旦产生了亲密关系、过起普通人的日子,我们就不得不放弃它、转而成为一个普普通通、毫无来历的现代人了。
  那是藏在我们的血液里、埋进我们的骨骼里的某种东西,至少目前为止,我没有看见能成功剥离它的古人的孩子。
  更糟糕的是,我曾亲眼目睹了一个“试图彻底剥离它但最终却遭到惨败”的例子,这个前车之鉴对剩下的孩子而言,影响太深远了。
  番外之慕容瑄 第九章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的古人的孩子,并不止我们这个,还有一个。但他生活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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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名字叫杨杲,哪怕只看看《隋唐演义》,你也刻这个名字。
  是的,他是杨蕾同父异母的弟弟。雷局长……不,隋炀帝与萧嫔的儿子。
  梁所长在救回他父亲那年,曾经向杨杲承诺过,不久就让他和父亲见面。梁所长说话算数,甚至,两年之后,他干脆就把杨杲带回了现代社会,因为萧嫔去世了。
  杨杲来现代社会那年才十四岁。起初他住在雷局长家里,那时候杨蕾已经去外地上大学了,多一个小孩子在家并不麻烦,况且他是雷局长的亲儿子。
  因为非常不适应环境改变,杨杲几乎无法去普通学校上学,之前尝试了两三次都失败,杨杲从学校里逃出来,因为同班的孩子觉得他“年龄太大”又“笨头果脑”。
  杨杲对现代人群也始终存有疏离感,连超市都不肯一个人去,必须雷局长天天陪在身边才行。我爸说,雷局长自觉得对不住这孩子,所以一开始对他百依百顺,包括简阿姨,也完全按照小孩子的意愿办,毕竟他的生母刚刚过世,自己这个“继母”怎么都不好拿腔作势。后来梁所长注意到这种状况,他觉得这样非常不妥,因为雷局长始终陪在孩子身旁,所以一遇到困难,孩子就地返回头向“父皇”求救,他认定只要自己做个乖孩子,“父皇”就应该替他解决一切麻烦。虽然他自我成长,往后可有的麻烦。
  他和雷局长商量之后,决定把杨杲送去美国,他的旧日老友在加州经营农场,梁所长希望把杨杲送到那儿去,国外学校的包容度大,对保护隐私的强调也超过国内,对身世传奇的杨杲的伤害性会小一些。
  而且只有放到雷局长看不着、管不了的地方,孩子才能独立成长,毕竟他都快十五岁了,这么大了还成天离不开父亲,再不改变孩子就真的废了。
  虽然万分舍不得,但是雷局长明白梁所长说的有道理,他和杨杲承诺,每年自己都要过去看他,或者隔几年就把他接回家来住,这才勉强止住男孩的嚎哭。
  梁所长的那个旧日好友姓欧文。大家都管他叫“老约克”,他的妻子一早过世,只留了一个叫蒂娜的女儿在身边,才十二岁。
  杨杲是如何在美国开始他的新生活的,这个我并不清楚,现在想来。那恐怕也是万分艰辛的一件事,毕竟他只有隋末的“皇子”经历。因为雷局长全家的过度纵容。杨杲在现代社会过了半年,甚至都不会说普通话——他始终和雷局长和雷局长夫妇用隋朝语言交谈。
  而我所知道的是,一年之后,雷局长去美国看他,甚至因为英语的发音不够地道,而被他这个隋朝儿子善意地嘲笑过。
  短短一年时间,杨杲就变成一个美国孩子。
  杨杲完全适应了当地的生活。这让雷局长和简阿姨万分放心,梁所长和杨杲约定,要他半工半读在“老约克”的农场里打工来支付他的生活费用和学业所需的杂费,所以后来,雷局长给儿子留学攒的那些钱,一分都没用上。
  杨杲在美国念完了中学,又接着念了大学,他学的法律,最后在纽约一家律师事务所找了份工作。雷局长曾问他要不要回国工作,杨杲说他不想回来,那年他在做见习律师,收入已经相当可观了。我爸说,那孩子已经完全适应了国外的环境,再回来就又得脱一层皮。
  虽然不想回国定定居,但是杨杲隔一两年就会回国来看望自己的父亲。等到他工作了几年之后,杨杲就把女友也带回家来了。
  他的女友就是“老约克”的女儿蒂娜,那个从小做他玩伴和“工友”。在他躲在谷仓里哭泣时去看他,一点点帮助他顺利适应美国生活的女孩子。
  我妈说,雷局长万没想到自己的儿子要娶一个金发碧眼的“洋妞”,不过在简阿姨看来,蒂娜反而是最适合杨杲的伴侣。
  他们从十几岁开始,就生活在一起,以孩子的独特方式互相磨合,逐渐形成了良好互助的相处模式,后来虽然渐渐大了,彼此间仍然像最初时那么真诚,因为了解了杨杲的一切。所以蒂娜比其他女孩更懂他,也更愿意珍惜他。
  他们在杨杲27岁那年结婚,杨杲把妻子带回国的那个春节,连杨蕾都回来了,这一家人头一次如此齐整的“团圆”在一处。
  我曾经看过他们的婚礼录像。那是我在现实里所见过的最浪漫的婚礼:白鸽,蓝天,鲜花,还有教堂。头发花白的神父,慈祥地注视着新郎与新娘发誓,看他们交换戒指并且相互亲吻,神圣的钟声就此响起……
  但是动人的誓言说出之后两年。这美好的姻缘就烟消云散。
  婚后第二年的一个冬日傍晚,杨杲还没下班,独自在家的蒂娜发现冰箱里牛奶快喝光了,于是驱车去镇上购物。
  她在暴风雪里遇到了车祸,死的时候,蒂娜有四个月的身孕。
  出事之后不久,老约克就把电话打到了雷局长的家里,他告诉雷局长,杨杲看起来非常不对头。
  他不去上班,不肯见任何人。也不肯吃东西,始终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无论岳父如何在门外劝慰,都不肯出来。
  老约克担心孩子要出事,所以只好连夜向雷局长求救。
  那一次,连蕾蕾都从非洲赶去了美国。
  没有人不明白,杨杲遭受的打击之巨大:他失去的并不仅仅是怀孕的妻子,更是相处了14年的伴侣,是他人生中真正的“另一半”。
  最终,雷局长把杨杲带回了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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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国之后的杨杲,状况依然非常糟糕,他不会中文,无法和人沟通。他也没有办法从丧妻的痛苦拔出来,重新开始生活。除了偶尔使用记得不是太清晰的隋朝语言和父亲交谈之外,杨杲几乎不开口。
  几个月之后,杨杲提出了一个惊人的要求:他想回隋唐去。
  在杨杲看来,蒂娜的悲剧是自己造成的,如果不是自己错乱了时空。偏偏要从一千多年前跑到如今的美国去,那么蒂娜就不会认识他,不会爱上他也不会和他结婚,更不会那么年轻就失去生命。
  他没法继续留在美国,装得像没事人似的、无视自己造下的这一切孽,他也没法在国内生活下去。
  除了“回去”,他想不出活下去的理由,他是个出错的棋子,他的错位,造成了整盘棋的死局,他必须回到他原来的位置上。
  杨杲的这一要求把大家都惊呆了!
  他怎么可能还回去呢?这男人已经是一个美国人了,他的思维已经完全趋同于那块新大陆了,他喝可乐和雪利酒,他吃牛排和生菜沙拉,他热爱美式足球,他唯一精通的事就是给离婚夫妻分财产,他甚至只会说英语,连隋朝语言,杨杲都记得不是太清楚了……这样子的一个人。怎么可能重新回隋唐生活?
  但是杨杲却执意要求把自己送回去,他说只要洗掉这边14年的记忆。就不会对历史造成丝毫的损害。
  我猜想,他也希望把妻子的惨死给同时洗去吧?
  决定下来了,结果是:同意杨杲回去。
  我不知道那一刻,雷局长心里在想些什么,但他一定会觉得痛苦和自责:儿子做出这亲的选择,其实从某一方面来说,也是自此割裂与他的联系吧?毕竟洗去记忆的杨杲,不仅不记得美国的事情,同时也会忘记自己的父亲隋炀帝还活着。
  我无法想象,他究竟是以怎样的一种心情,送走自己的儿子。
  局里经过缜密的挑选,决定把杨杲送回到唐朝初期的首都,也就是贞观年间的长安,他们特意挑了中国历史上最平安幸福的时期和地点。那时候距离隋末并不久,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年代,也是百姓家仓库充足、“商旅野次,无复盗贼”的年代,在这样的环境下,即使是几乎没有古代谋生能力的杨杲,应该也可以顺利活下来。
  杨杲走了之后,雷局长陷入从未有过的消沉中。
  妈妈说她从未见过他那么消沉。哪怕当年发现事实,那么大的打击。雷局长都迅速振作了起来。
  我想,也许雷局长真的老了。他活得太久太久了,人的肉体保持年轻。并不代表人的心灵也会始终年轻向上。
  杨杲究竟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如何在贞观年间活下来的。也没人知道。
  甚至后续监测人员两次重返贞观年。想探究他的状况也都失败了。
  他就像一滴水,融入了原生海洋中,再也难觅其身影。
  杨杲从此,失去了踪迹。
  番外之慕容瑄 第十章
  杨杲的这件事,曾经引起我和弟弟晓墨的一番讨论,那时候他已经知晓真相了。
  我说,大家都纷纷猜测杨杲是不是已经死了,他在那个似曾相识的世界里,恐怕找不到生存的位置。
  但是晓墨却秉持着不同的看法,他认为杨杲的人生,至此才真正的开始。
  “他从十二岁开始逃避,现在只不过被命运一记无情猛击,像颗台球一样,回到了逃避的起点,没有这一击,也会有下一击,他人生中任何一个稍微大一点的打击,都会造成相同的结果。”晓墨说,“不过这也说明,他真的是清醒了。”
  “逃避?”我有点糊涂,“他逃避了什么?”
  “逃避自己是谁呗。”晓墨淡淡地说,“以为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外国人,有一个外国国籍,一个洋文名字……就可以不再去管他究竟是谁了么?他还真以为他叫爱立。克欧文,于公元1998年生于美国加州?”
  我没说话,我隐约觉得晓墨的语气,有些严苛。
  他自己似乎也发觉了这一点,沉默片刻,晓墨才说:“这是没办法的事,姐姐,他根本就不是什么爱立克,那是假的,那些表面东西只能骗骗外人,他心里清楚他究竟是谁。他是赵王杨杲,隋帝国的末代王爷。身为那个隋炀帝的幼子,历经江都之变侥幸活下来,这就是他的起点。他逃不过,那是他真正的根。就算这辈子侥幸逃过了,生儿育女安稳活到老死,他的孩子也会接过棒子。”
  “接力跑么?”我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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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不多。”他点点头,却没笑,“生下来就在起跑线上呀,我们都是不得不接这接力棒的人。”
  我想了想,问:“你怎么想?明白了身世之后。”
  弟策许久没有回答。
  那时候我们坐在他的琴房里,他用一个指头,轻轻敲击着黑白键。钢琴发出低沉的叮咚声。窗外是雨后阴天,湿漉漉的绿叶慢慢滴着水。
  “我爸说,我怎么想都可以。哪怕对他心存鄙视也没关系。”弟弟盯着琴键,突然低声说,“他说话的样子,真让我伤心。”
  “那……你怎么说的?”
  “我说:老头,你到底在想什么呢?如果连自己的爸爸都要鄙视。那我还算是人么?”晓墨说着,摇摇头,“他太小看我了。”
  “姑父被人鄙视惯了。”我慢慢说,“亡国之君的骂名他背了千载。无论他在文学史上的成就有多高。”
  “唔,我可不在乎那个,其实,他是什么人根本不重要。”晓墨笑了笑,“爸爸把我当心上宝贝,五岁那年单元楼失火,大雪的天,他光着脚抱着我逃出来,踩在碎玻璃上都不肯停。为了我,他连命都豁得出去,这我再清楚不过了;我妈虽然总被舅舅说是傻大姐,不过嘛,傻大姐自有傻大姐的好。”
  他这么说,我忽然想起幼年时,姑父总是一手牵着我,一手牵着晓,墨去买零食,那时候我和晓墨真是幸福透了!
  “爸爸是被别人涂抹了很多层油彩的人。”晓墨看看我,“舅舅也是。”
  他合上琴盖,走到窗前,怔怔想了会儿,才说:“就我个人而言,更希望爸爸能剥落这些油彩,恢复到之前‘李从嘉’的状态。”
  我微微一怔。
  弟弟的话让我诧异,“从嘉”是姑父最早的名字,那时候他还有强悍的大哥和众兄弟在,作为中主李璟的第六个儿子,姑父本来没什么可能继承父位。是历史给他开了个奇异荒唐的玩笑。
  “那,往后呢?”我又问,“你自己呢?”
  “听天由命。”
  我错愕了一下:“听天由命?”
  他点点头:“和老天搏斗可是很辛苦的,我不想干傻事。”
  “想过往后没?”我又问,“姑父上次说要送你出国的,还是打算学音乐么?”
  “不出国,没那个打算。”晓墨摇摇头。
  看来姑父的愿望再次成空。我想了想,又说:“那……大学毕业之后找工作?”
  晓墨怪得很,明明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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